如何評價「追求8年仍被拒,180斤重的海歸男將90斤重姑娘從19樓扔下」這個案件?

2017年3月21日早上,杭州濱江某小區,一個90後姑娘因拒絕男同學求愛,被對方整個人拎起,從19樓出租房直直扔了下去,當場殞命。2017年8月23日上午9:45,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追求8年仍被拒,180斤的海歸男將高中女同學從19樓扔下!今日該案開庭

追求8年花費4萬未成功 一米八大個將女孩丟下陽台

只是希望大家看看兩篇側重點不同的報道,第二篇被先發而廣傳,而第一篇有法庭對話部分。


在前天,我在「女子在被殺害後全網罵綠茶婊,然而事實到底是怎樣的?」一文的結尾曾發誓要追查到底這件事的真相。這兩天我查遍了各種各樣的資料,還在庭審直播網站、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浙江法院公開網等網站試圖查閱到相關信息,並且一直在關注事件的發展,想還死者一個清白,讓這些污衊死者、或可能收錢、水軍知道隨便侮辱別人,甚至是聽取兇手的一面之詞來污衊被害者,是一個怎樣的下場!

不清楚上文的可以先點進上面的文章鏈接看一遍。

首先是有人質疑我上文中的全網,在我發那篇文章的時候,知乎、微博、貼吧、今日頭條、微信公眾號等各大平台上面全是侮辱死者的言論,知乎當時的問題下面,前15全是詆毀死者的話,直到我發完文章的那天晚上,形勢才開始慢慢逆轉,截止到25日上午, @貓球 、 @kun yu 、 @瘋未覺 等人的理性答案才開始佔據前排。在之前整整三天的時間,所有人都在辱罵死者是綠茶婊。

@LuvDDDD

@圓子

尤其是圓子這篇,這種言論在昨天上午就已經達到了9.6k的贊同,實在是恐怖。

@陳蘭香

@陳蘭香 在以前的有個問題里鼓勵過我,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根據兇手的一面之詞就說死者是貪婪,是不是有些不尊重死者?我相信你沒收錢,但還是希望以後盡量嚴謹些,不要輕易相信一面之詞。(在與陳老師的私信里,她已經承認被當時的題主貼的新聞帶了節奏,被片面之詞蒙蔽,並且刪了答案,向受害者道歉。)

這是一個平台上面的投票結果。

新聞下面的評論。

微博下面的評論:

這應該稱得上是全網了吧?

前天發文章的時候,有不少理智的知友在評論下面表示支持,但更多的是聽信兇手一面之詞的,這種的評論我只刪了一兩條附帶人身攻擊的,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那個評論區,因為這種評論贊的人太多了,奇葩的上了精選,我實在看不下去,就把他們撤了,想看的話可以往底拉一下,有太多這樣的了。

昨天有人問我,你不也全是猜測,沒一點實錘,跟他們沒什麼區別。是啊,我可不會隨意聽了兇手的一面之詞,就可以污衊死者。這種心理並非是所謂死者為大,不能說死者的任何錯誤,但前提是,你要有確鑿的證據,不然的話,還是尊重一下死者。我當時也並非全是猜測,而是根據兇手自述當中的漏洞,集合起來梳理出一條更加合理的時間線。

現在經過兩天的查證,我找到了相關的新聞、資料,也找到了一些反駁「綠茶婊」之說的實錘。

首先是爭議最大的收禮物這件事情。

絕大多數認為死者是綠茶婊的人,都是因為她沒有拒絕地收了薛某3~4萬的禮物。

連兇手都沒說過姍姍沒拒絕過,你們是怎麼腦補出來的?

但事實上,根據姍姍的室友小敏回憶,薛某在2月初才入住。小敏回憶,薛某還沒有從美國回來時,曾給姍姍郵寄過禮物,有相機、包包和項鏈。姍姍當時表示並不需要這些禮物,還試圖退還給對方,但對方表示只是單純送禮物,沒有別的意思

不少女孩都有過這樣的體驗吧?一個死纏爛打的追求者強行送給你禮物,退都退不掉,再加上對方是在送禮物,也不好當面翻臉。

並且薛某曾在過節的時候給死者發過兩次紅包,都被死者當場回絕,重新轉賬給薛某,並且備註不需要

關於房租。

不少人聽了兇手的一面之詞,就嚷嚷道是死者主動邀請兇手來合租,更有甚者把合租跟同居畫上等號。但根據室友小敏回憶,是當時她們兩個要搬家,薛某不知道怎麼聽說了這個消息,就再三要求想要合租,並主動提出要多付房租。姍姍受不住糾纏,再加上他來這邊確實是暫時沒地方住。就和小敏商量,小敏當時沒多想,覺得他們是老鄉,比較熟悉,就同意了。

房租5300,押一付三,小敏和姍姍各付7325,總共是14650元,薛某主動支付10000元,這也是他之前主動提出的。

小敏稱,薛某住進來之後曾請她們吃過一次飯,也給客廳買了一個電視機,但是她和薛某基本沒有交流,「他不會主動說話,我們只是偶爾在客廳碰到打一個招呼。」剛開始,他對姍姍比較熱情,偶爾會給她買早餐,但是因為姍姍對他比較冷淡,後來也就沒堅持了。但還在糾纏著,所以姍姍才會在後面的電話里講:「希望他走。」

給姍姍買過一次花,但收到後只是隨手放在三人共同的客廳桌上的花瓶里,並沒有給薛某任何回應或者理睬。

小敏稱,在3人合租期間,薛某經常一個人待著房間里,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我們早上上班時,他在房間,晚上回來他還在房間,餓了就點外賣。」

死者的表哥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說:「有網友說他表妹是一個很物質的人,根本是「胡說八道」,「如果她『物質』,他(薛某)這麼有錢,就直接和他在一起了。」

作為死者家屬,聽到網友這樣污衊自己的妹妹,甚至還幫著兇手說話,該是怎樣的感受?

關於追了八年。

死者女孩姍姍和薛某都來自河南,是高中同學。據室友小敏回憶,姍姍曾經給她講過薛某從高中時就喜歡她,但認為對方性格太沉悶,一直沒有答應他的追求。大學時,姍姍談了一個男朋友,薛某知道後就沒有再聯繫過她。直到大學畢業,她和男朋友到不同的地方工作,因為異地戀原因分手後,薛某再次聯繫了她。
這期間,薛某在美國上學,會經常通過網路和姍姍聯繫。今年初,薛某提出要從美國回來,到杭州找工作,並提議和姍姍合租在一起。

哪有八年啊?就是高中畢業後追了一段時間,姍姍當時就明確的拒絕了,完全沒有什麼所謂的吊著,或者是曖昧,或者是不明不白的拒絕。在姍姍在大學找到男友後,兩人就徹底斷了聯繫,直到姍姍工作後因為異地戀分手,薛某才再次主動聯繫她。

這已經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滿打滿算也才追了一年多,不到兩年。

關於對危險的不敏感。

姍姍作為一個可能從來都沒經歷過兇殺案的正常人,再加上自己在這件事情里並沒有怎做錯任何事情,怎麼可能會想到平時木訥的老同學突然會殺了自己?她又沒有被害妄想症,告訴我,那位圓子女士,你對危險的敏感程度是多少?敏感到會覺得一個木訥的老同學,就算他是喜歡自己,自己拒絕了他,他會突然殺了自己?

如果沒發生這件事情,你這不是被害妄想症嗎?

根據查到的資料,我重新梳理了一條更貼近於真相的時間線。

2006年~2009年:薛某和姍姍是同學,一直在暗戀姍姍。

2009年~2010年:薛某上了不同的大學,期間追了姍姍一段時間,但姍姍一直拒絕他的追求,並找到了一個心儀的男朋友,薛某就和姍姍斷了聯繫。

2011年~2015年:姍姍一直在上大學,和男朋友甜蜜的生活在一起,後因為工作原因分配到異地,持續了一段時間後,因為異地戀分手。薛某在本科畢業後出國,在出國期間,薛某聽說了這件事情,開始重新和姍姍聯繫。

2015年~2016年:薛某開始贈送姍姍禮物,姍姍不想收,想要歸還,但是被薛某以「單純送禮物而已,沒別的意思」,強行送給珊珊。單身的姍姍願意給薛某一個機會。期間可能去南昌旅過游(這點存疑),見面後姍姍覺得自己和薛某不合適,就拒絕了薛某,並且逐漸開始不和薛某聯繫,甚至可能在這段時間裡就把薛某拉黑了。

2016年~2017年:薛某在回國後先到了上海,打聽到姍姍最近要搬家,覺得自己有機可乘,就再三要求合租,並且提出自己付大部分房租。姍姍拒絕了幾次後,實在不耐其煩,就和室友商量,最終同意了合租,但對薛某非常冷淡,甚至厭煩。

2017年~2017年3月:姍姍回老家參加婚禮,期間遇上了個不錯的男生,就合影,回來後給薛某看,想讓他死心。但沒想到薛某因妒成恨,心生殺念,在前幾天特意上網查了故意殺人需要承擔的後果,於3月21日將姍姍推下19樓。

據當時的清潔工說,姍姍的血清理了很長時間才清理乾淨。

關於1000萬賠償。

網上一些人聽到1000萬賠償,就開始說死者的家屬貪,甚至還說是賣女兒給小兒子鋪路,還說果然是有什麼貪婪的父母就有什麼樣貪婪的女兒。

這種惡意揣測的我實在無法接受。

給你實錘:

據此前媒體報道,死者家屬除了提出死亡賠償外,還提出1000萬元的精神賠償。對於提出1000萬的精神賠償,李先生對紅星新聞解釋稱,最初他們本來提的是10個億,但在聽取律師意見後寫了1000萬,「其實我們的態度很明顯,這不是錢能解決的事。」

聽見了嗎,他們本來就沒打算收錢,因為這根本不是錢能解決的事情!

關於為什麼我覺得可能是某些人收錢洗地。

感謝 @wacyw 在私信里對我的補充:

《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
第二十二條 對於因戀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勞動糾紛、管理失當等原因引發、犯罪動機不屬惡劣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於義憤引發的或者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的理解與適用》
上述列舉的犯罪皆為事出有因,與發生在社會上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在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程度上有明顯差別,在對被告人的量刑上也應體現差別。總體把握,對這類犯罪應酌情從寬,體現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區別對待」的精神,目的是以期更加有效地改造罪犯、預防犯罪,促進社會和諧。

也就是如果輿論都認為是女孩有錯,男孩只是過激了些,就像某些人說的,男生只是被綠茶婊吊了幾年最後無可忍耐才殺人的。再加上萬一死者已逝,其家屬並沒有確鑿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女兒的清白,輿論有可能會影響到司法處理,對這個罪大惡極的兇手進行酌情從寬處理,中國對於死刑的要求非常高,也就是說可能稍微有一點值得深思的地方,這位兇手就可以逃過死刑,變成死緩最後慢慢減刑,說不定十幾年後就可以出獄了。

還是之前的那句話,我覺得姍姍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她甚至比 @LuvDDDD 答案里自己拒絕富二代的態度更加堅決,完全沒有吊著薛某八年,也絕對不是什麼綠茶婊。就這樣一個女孩,冤死後被網上無數人拉出來鞭屍,罵綠茶婊。

你們不覺得心寒嗎?

天天說網路暴力,天天說網路暴力,上述的幾位答主在之前也寫過斥責網路暴力的文章,可你們做了什麼?你們現在在做什麼?根據兇手的一面之詞,就把死者污衊成綠茶婊,並用自己的影響力來帶節奏,讓更多的人不明真相就辱罵這個慘死的女孩。我不想說太過激的話,我只想問一句,你們的良心何在?

我跟死者素不相識,全是不忿死者被這樣污衊。來知乎以來我從沒收過一分錢來寫任何軟文、洗地文,包括硬廣。說句真心話,我比你們都窮,我寫了這麼多年小說,在來知乎以前從來沒有人讚賞過,只有我母親支持過一段時間,但我辜負了她。家裡的親戚都不看好,可能有的閑聊的時候聊起我,還是嘆著氣說的。我走到現在,吃了許多苦,也吃過許多虧,最窮的時候感覺自己會餓死在出租屋裡。但我還至少知道一點,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能昧著良心的。

李先生稱,事發之後,姍姍的父母一直沉默不語,待在房間里發獃,他們至今都不敢相信女兒去世了。李先生很氣憤,他對紅星新聞表示,薛某的父親直到庭審前一周才和姍姍的父母見了一面,當天薛某的父親說了「對不起」,但是他們沒有接受道歉,雙方見面不到10分鐘就結束了。

希望那些罵過死者的人,我並不要求你們怎樣,我只希望你們給死者和其家屬道一個歉,真的不要再聽信兇手的一面之詞,就隨意誣陷無辜的死者。

什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這麼白蓮花他怎麼會殺了你?」之類受害者肯定有錯的邏輯,這兩天我看的太多,一部分人也是因為這句話開始污衊死者。

我希望經過這次的事情,你們能引以為戒。

女孩被強姦真的不是因為她們穿的太暴露,女孩被推下19層真的不是因為她是綠茶婊或者肯定有什麼錯,這世界上的天災人禍往往都是毫無徵兆的降臨,跟你有沒有做錯事情完全沒關係,也跟什麼命啊面相啊沒關係,這些只是概率問題,每個人哪怕是聖人都有可能遭遇災禍,因為每個人都有幾千萬或者幾億分之一的概率遭遇這種事情。

不要一看到有人死或者什麼的,就去想他肯定做錯了事情,很有可能他只是撞上了這幾千萬分之一的概率,就像墨菲定律說的,壞事情只要有可能發生,那麼它就一定會發生。只不過是發生在誰身上。

當然也不要因為這個就擔驚受怕,我們作為一個人,最後的終點都是死亡,只是在這漫長而短暫的旅途中,想想如何做到問心無愧,我們不是萬能的神,我們都只是在塵世間艱難沉浮的凡人,最多其實也就能做到問心無愧。

新聞鏈接:

單戀8年遭拒 海歸男把女同學扔下19樓 受害者家屬痛斥拜金女猜想


案件結果:

案子判了,一審死刑無緩刑,被告是否上訴尚不明確。

願女孩在天之靈可以安息。

二次更新:

來源新聞報道。

男方就是十足的精神變態和偏執狂。看來第一眼報道真重要。

另外拒絕了就沒事了?

你們知道「周岩案」嗎?那個被拒絕了的男同學毀了容的姑娘?

原回答:

大家能不能注意個細節,房租總共5300,男方負擔2000一個房間,女孩和同事一共3300,一人1650一個房間(此處修正,抱歉),這怎麼在有些媒體嘴裡成了「男孩為受害人多付房租了?」你知道主卧次卧是有差的嗎?你遇到的房主每個卧室都一個價格嗎?

女孩要真綠茶婊,她還不讓男方把她房租交了,這才叫「男方為受害人多付房租」了,我謝謝這些記者了!

我第一次見到一個主觀故意殺人案,90%的網民站在了殺人犯的那邊。

還算有最後的底線。並不說他無罪,而是「他也有難處」、「女生就是婊和賤」、「女孩養備胎活該」、「雙方都有錯」。

另外說:「都是坐牢,還不如把她強X了,還少判兩年」的,你混蛋,沒了。

看,搶先發聲多重要,記者的春秋筆法多重要。

女孩明確拒絕男方8年被模糊提起,馬上成了「女孩養備胎養8年吊著對方。」

男方性格偏執且有暴力傾向被側面描寫,也成了「女孩收禮物不明確拒絕。」

整篇報道全是男方的一面之詞被掩藏下去,就加上了「女方表哥」的幾句話就成了客觀的新聞報道。

女孩被送禮的時候假如男方凶神惡煞:不收要你的命,你說她能不能先收下?

女孩被要求合租的時候男方拎著把刀:不讓我住就砍死你,你說她讓不讓他租?

女孩處處已經明確拒絕最終被扔下十九樓還要被人罵婊子,她要是當真面像某些人說的那樣狠一點拒絕:「不喜歡你給我滾」,是不是早就要被砍成十八塊扔江里餵魚?

是,這些也是我的猜測。

但這個新聞真的很奇怪,簡直處處是惡意暗指女孩是一個拜金婊,養備胎。

女孩收了禮物有沒有回贈或者金錢償還?沒寫;

男方說女孩微信等聊天記錄是究竟怎樣?沒寫;

男方出國期間郵寄回的是禮物還是代購?沒寫;

8年和4萬這些究竟正不正確有沒有往來?沒寫。

一篇明顯有誘導性文章,就斷定女孩拜金和養備胎。8年備4萬究竟備了什麼,4萬這個金額究竟正不正確,8年的這個數據又正不正確呢?

那我也是不是可以說,男方父母就欺負女孩那邊父母不懂網、不會發聲,為自己孩子造輿論?

處處暗指「雙方都有過錯」甚至女孩才是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這是不是就是他們想要往女孩身上潑髒水強調女孩綠茶婊而想要為自己孩子減輕罪行?

主觀惡意變成激情殺人或者戀人間因愛生恨?這是女孩太瘦弱了又呼救了沒法往防衛過當上靠吧?

死人畢竟不會喊冤,對不對?

再再多嘴一句,如果這次性別調換,是個女生死纏爛打八年,各種名義又送球鞋又送名牌皮帶,特意回國四處打探人消息追到各地,沒事就找人聊聊天,一邊哭一邊要求跟人合租,最後哀求人當不了男朋友直接把人推下樓去,又會怎麼評價啊?

「千里送X你怪誰?還不是你犯賤有問題,害得人沒了條命。」


房東躺槍,江景房一秒變凶宅


一個月五百不到,就讓知乎上的精英們義憤填膺了:所有命運的饋贈,都在暗中標好了價格!!!聲嘶力竭的吶喊讓我以為這姑娘過了八年法國皇后的生活呢


(只是討論一個點,並不支持富二代)

我有個小姐姐,長得一副好模樣。

可以說是從小美到了大,初中時代就有小男生偷家裡的錢給小姐姐買這買那。

到了大學,小姐姐有很多男生追,自然什麼禮物都收到過,可是她只是要手工水果糖啊之類的禮物,貴重的禮物一概不收,哪怕男生說,沒關係,只是朋友之間的禮物嘛。小姐姐總是把錢給別人。

一來二去大家就知道了她的脾氣,也沒有人想用貴重禮物打動小姐姐了。

她對我說:千萬別隨便收別人東西,拿了別人東西就欠了別人的債。自然是要還的。

這是情商八級的女生。

但是很多富二代或者普通人就是通過今天送花,明天項鏈追到了漂亮姑娘。

在他們的眼中,你收了這些禮物,就代表你值這麼多的錢。

前不久還有這樣的新聞,前男友讓把送自己的手機還給他,男友雖然有點渣,但是當初誰讓你要呢?

還脫光衣服還給前夫的女人有股女俠之氣啊。
(新聞吐槽關注我,答案雖多從不水)


如果殺人犯能靠輿論得以減刑,又或者能用同情得到人情寬恕,那你們等著看亂世吧。


謝……
連個鬼的沒邀請我啊喂(? ○ Д ○)?

但是我好想答(?ω?)

我表姐,90年的。
身高172,超美| ???ω??)???
追她的也是數不勝數,送東西的多如牛毛,我戒煙前還有拿著好幾條軟中華來賄賂我的……

但她只收確認關係的男朋友的禮物,比較貴的,分手的時候也退還了。

她和前男友分手的時候,那個男生送的索尼的相機和一台音響退了,那些吃的喝的和香水面膜,我們都留著了。

她的前男友是她高中同學,但也是在我牽線的情況下才在一起的。
當時我高考成績出來,超了藝術類一本線二十幾分鐘,在酒店小小的擺了幾桌,他知道後就偷偷跟我塞了1000紅包。

後來他姐姐結婚的時候我特意跑去大郊區的農莊里喝喜酒,就為了把這個1000塊隨份子隨過去。

一來一往兩不相欠。

╮(╯_╰)╭


在真相沒出來之前不做判斷


我個人認為很簡單,男的將女方殺害,就安故意殺人的罪名,別特么說什麼追求8年被拒為自己辯解。


兩方都有過錯。
只是可惜了兩個正處於人生美好時刻的年輕人。
以及可憐了兩個本來圓滿的家庭。

男孩一直表達心中的愛慕,毫無保留跟女孩說,為她傾城一笑,甘願付出所有,奔異地,買奢侈品,甘之如飴。到頭來,女孩只是把他當做移動atm,或者是為了心中被人追,捧在手心當做寶的感受,或者是為了明天看上的禮物,不負內疚,不負情,到最後對別的男孩說:我討厭他,要他走。

我能想像,那個時候,男孩心中的愛經過一系列莫名的化學反應,變成了恨,變成了嫉妒。

沒有尊嚴沒有愛情過了那麼多年,一向內斂木訥的小夥子爆發了。

最後導致了這個悲劇。

扯開一下,我有個表妹,我把最好的哥們介紹給他,兩個人一起玩著王者榮耀,對上眼了,我哥們說非常感謝世界帶給他幸福的感覺,帶我表妹去菲律賓旅行,隔幾天開1小時高速去找表妹玩,大筆一揮申請了信用卡副卡給表妹用……我有時候在想,要是我表妹後來處著處著不同意了怎麼辦?那我就兩面不是人了。我哥們說,其實男人就是喜歡對愛的人付出,因為感覺到對方的回饋了,就值了。雖然我表妹口頭上說結婚不急,要考察考察,考察三個月後決定要考察六個月,我都不樂了,我哥們還樂在其中,因為他有底,他說:我表妹看他的時候,滿臉都是笑意。

後來,就在上周,他們領證了。

愛情是相互的,沒人逼你去為一方付出,但是兩個人在一起,為他想為她想,才是兩個人在一起真正意義所在。

要是兩個人在一起,比不上一個人快樂,又何必在一起呢?

把新聞分享給了老婆,老婆說:女孩子富養就是這個道理,不會因為物質而被動。

所以,我要努力掙錢養女兒,以後教導她,不要覬覦男孩送給你東西,如果要,跟爸爸說,爸爸給你買。

不過太多的冰激凌不行,萬一你太胖了,怎麼找像爸爸一樣這麼優秀的男朋友!


前幾個回答讓人有點...想吐,女生確實有錯,但是也不至於像這幾個答案的態度那樣,僅僅因為幾萬塊錢就死有餘辜,死了還要受這些噴子侮辱。

「你失去的不過是生命,XX失去的可是愛情啊~」

當初你們嘲笑這句話太瓊瑤的時候,真的沒想到這麼快,你們就可以又用相同的邏輯來表明自己的立場。

女生到底有多少錯,估計還會有不少人噴,我就不說了。給各位男同胞、尤其是正在追人的男同胞說幾句話:

站你對面的姑娘,是一個獨立的人,不是你的私有物品。

這意味著,即便是你對她好,她也不一定會對你好,也就是說,面對愛情的時候冷靜一點,付出到一定程度人家還不表明態度的,你就應該明白是什麼意思了,別讓老二控制了老大,還TM一門心思的付出,最後只是感動了自己,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就大發雷霆,就好像你對別人好,別人就必須要對你有回應,起碼讓你啪啪啪~一頓,對吧?你罵人家綠茶婊可以,但是哪一個綠茶婊不是一堆傻逼供養出來的?

其次,無論人家姑娘喜不喜歡你,你都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的生死安危,你覺得花錢了你可以要錢、你覺得感情受傷了你可以要精神損失...就因為你感情被辜負了,就要剝奪別人的生命、就要強X,可悲的是下面還一堆叫好之聲。

難道知乎上的苦情男+傻X這麼多麼?


這麼多人幾個意思啊,男的都不知道女的在杭州 ,還多方打聽,才知道,這也叫關係親密,所以我認為,那男的在撒謊


我覺得沒有了解過詳情,只透過媒體報道里的隻言片語來幻想被害女子是個綠茶婊並且大肆批判是不是有些人的通性……


十八年前,我的親叔叔,也是這樣把女朋友(沒錯他婚外情的出軌對象,小三)從樓上摔下來,女朋友當場死亡。當時叔叔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嬸嬸,已經懷孕六個多月了。最後,叔叔判了死刑,槍斃。嬸嬸把已經成型的男胎引產。我爸爸去拿的叔叔的骨灰。

我對叔叔的印象很模糊,只記得他長得很帥,會彈吉他給我聽。那個時候我還很小,五六歲。就記得他經常喊我「小不點」,把我扛在背上嬉鬧。

我的爺爺奶奶都是高級知識分子,家境殷實,書香門第,教育程度很高。

現在每年逢年過節去掃墓,還是會去叔叔墓前拜一拜,他的墓就是寫著「xxx之墓 x年x月x日」,好像他的生命里都沒有出現過任何人。

看到今天這條新聞,我的心情很複雜。我跟這個親叔叔並不熟悉,記憶模糊。如果他當時不犯這樣的罪,現在可能也過得不錯,成為一個中年人,微胖,愛開玩笑,生活富足,有妻子和兒子。

這些話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除了家裡的長輩們,身邊任何一個朋友都不知道這件事。今天能在知乎說出來,竟然覺得有一絲釋放。謝謝。


富二代8年花費4萬,年均0.5。
什麼時候富二代的標準這麼低了?


很明顯,這個男的就是一個變態和偏執狂。勸一下所有的男生,對於別人特別明確的拒絕,要學會適可而止,別自取其辱。


奉勸所有女生。不喜歡不接受人家,就別隨意收禮物,收了也要等值的回禮。

就為了貪圖一點房租,佔小便宜吃大虧.

真的把自己的定位擺的太low了。

代價慘重。

逝者已矣,節哀順變吧。

唉。


還是那句話

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都暗中標好了價格。


我不敢說,我還記得周岩案。


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最後判決。

如果,這樣一個兇殺犯,最後被洶湧澎湃的愛心泛濫的「公眾們」,給拯救了。

那麼,恭喜各位添磚加瓦的人們,歡歡喜喜地,迎接一個殺人如兒戲的時代吧!


看了大多數回答,覺得這些回答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

你們怎麼知道不會出現菇涼拒絕收禮物,男的威脅不收就怎麼怎麼樣?

這種偏激殺人的人,還有這麼多人幫忙辯解。

希望你們都能遇上這樣偏激的人,然後到時再來回答,你們是怎麼化解的。

…………………………

補充:

看到一些回答好像刪除了,一開始來看到這題的時候,18個回答裡面,10個以上說的是女孩活該,該死的意思。

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在這些人眼裡,收禮等於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何況具體是什麼樣情況下收下這些禮物的,大家還不清楚就以最壞的角度去討論女孩多麼裱,實在為這個女孩感到可憐。

大概查詢了一下:

?涉嫌故意殺人罪,屬於激憤殺人。

1、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犯本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看法律怎麼判了。

(歪樓一下:中國的無期徒刑,很多過兩年就改為有期徒刑,一般是變成20年左右,也會有減刑,所以目前我國大陸只要是判無期徒刑的,基本是在監獄呆不到20年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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