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遵守和我的約定,不顧我的反對和我發生了關係;我該怎麼辦?
今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第202天,我們的感情一直都挺好,約定好明年再發生關係,這個約定也說過很多次了。昨晚我們睡一起了,我相信他啊,可是他沒有遵守約定,沒有尊重我,辜負了我對他的信任,以前我就說過,如果強行,我肯定會有心理陰影,真的沒有準備好不顧一切的去發生這件事,我不相信什麼水到渠成,所以現在感覺特別難過委屈 。因為是第一次我很恐懼,他卻非常固執,最後還是發生了,我痛的要死,他也沒放棄,然後我哭了,心裡真的很難受,現在想想還是想哭。 我問他,什麼時候分手,他也不說不會和我分手,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分,因為他平時就總愛提分手,我感覺次數多了,我就要當真的,反正很沒有安全感,然後又想哭。
我們是愛對方的,可是這件事我想不開,該怎麼辦?
「昨天很絕望的提了分手,
最後我選擇了原諒他。」
????????????
你這什麼邏輯啊???
你這什麼迴路啊???
確定不是釣魚嗎???
確定不是玩兒人嘛???
你還在盼著什麼???
你心目中的他:
他口中的他:
真實想法的他:
實際生活中暴露真面目的他:
「絕望」???
你的「絕望」是在中國聯通日流量包部門辦理的嗎???
當晚有效?就管一宿?次日清零?
(或者日一次清零?)
你真是:
「昨晚我們睡一起了??辜負了我對他的信任??我肯定會有心理陰影??」
您的陰影確定是在心裡,而不是在腦部?
你覺得對方不想和你啪啪啪,
是圖什麼才要和你睡一起呢?
因為你們的呼嚕聲自由民主文明和諧,
不僅符合《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的尺度,
還能在不經意之間形成合作一段freestyle嗎?
你還真是:
島國AV里,
經常有前一秒義憤填膺地去找男同學算賬,
後一秒就被摁在墊子上啪啪啪的劇情。
一番顛鸞倒鳳之後,
女主經常梨花帶雨地說「不要啊不要啊」!
然後??女主把連褲襪脫了,
換了雙弔帶又去敲男主的門了!!!???
這樣制杖的女主,
在假的劇情里都難以讓人信服了,
沒想到,現實中還真有你這樣的!
你和那種「知乎上說不要,小身板很誠實」女豬腳有什麼區別???
有什麼區別?!!
有什麼區別!!!???
區別在於你沒有穿弔帶襪嗎???
PS:
題主,你還好意思指導人家呢???
我住的地方門口有個很大的夜店,時常能見到有漢子在門口"搬屍體",所謂搬屍體,就是把一些在夜店裡喝酒喝多了的姑娘運上車送去酒店裡。
有一次和朋友路過,又看到一輛卡宴在搬屍體,我朋友說,這姑娘真可憐。我說,我從不會去夜店這種地方,所以不會有被搬屍體的風險。
如果一個姑娘好好走在大馬路上被人強暴了,正常人都會批判強姦犯。
如果一個姑娘只是和朋友去喝了一杯酒,被人下藥了,我們會痛斥下藥的人,同時會有一小部分人開始問「為什麼好好的姑娘要去酒吧喝酒呢,要聚會的話去餐廳不可以嗎」。
如果一個姑娘去夜店玩兒,穿著暴露,並且自己一個勁地喝酒最後喝多了被搬屍體了,大部分人都不會去說什麼,我們只會說「自己做出的事情要對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負責」。
對於你這樣的事情,我想說的是,你男朋友是強姦,這沒錯,沒法洗地,請直接去報警,原諒你mmp。
但是,你明明白白不想和人家發生關係,還要和人家睡在一起,說不定還睡一床被子,少男少女穿個薄薄的睡衣裡面真空睡在一起難免有肢體接觸,你怎麼不想想這可能的危險?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恕我直言,這話非常的田園女權。
正常一點的女士都會意識到,穿著太騷,雖然法律上有保護你不被騷擾的權利,但是這無形之中增加了你被騷擾的可能性。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這個道理三歲孩子都懂。
如果你好好走在陽光大道上被跳樓的人給砸到了,大家都會同情你,安慰你,眾籌給你治病。
如果你非要站在一個上面寫著「危牆請勿靠近」的地方,被砸到了,大家會懷疑你是碰瓷故意的。
女孩子們都請長點心眼,媽媽不好意思告訴你們的話我來告訴你們。
在夏天坐擁擠的公交車和地鐵,盡量避免超短裙,如果一定要穿,請穿安全褲,請盡量站在女性旁邊。
如果不想和男友發生什麼親密的事情,請不要兩個人住在一間房裡,標間也不要,一定要出去過夜最好集體出行,一定要開兩間房,沒錢可以住青旅。
如果知道今晚要加班,回家會很晚,請儘可能穿得保守一些,走人多有燈光的地方,可以挑個好朋友語音聊天打打電話。
如果和一群男性同事出去聚餐,不要喝太多酒,盡量喝果汁,集體回家,不要讓別人單獨送你到家門口。
——————————————————————————————————————
你們看看,你們好心好意勸她報警,給她科普法律,人家就一句「我已經選擇原諒他了,我們很相愛,希望能好好走下去」。
小管家讓我修改一下這段,別用上海話罵人,那我就改為普通話:小姑娘,請用功讀書提高智商多滴眼藥水保護視力,就醬。
發現小管家可能是上海寧呢【滑稽
這個有權宜之法的。
當初有個標緻閨女,與一個俊俏書生隔牆居住。書生想這閨女,不得到手,害起相思病來。央人到閨女面前致意,說只要見得一面,就死也甘心,不敢做非禮之事。那閨女見他說得可憐,只得應允。及至相會的時節,坐在書生懷裡,隨他要摟就摟,要摸就摸,要親嘴就親嘴,只不與他幹事。等他要干就回復道:『奴明年要嫁人,此事不可為。』
書生急不過,跪在地下哀求,他到底不允。只把『奴要明年嫁』五字回他。說你求見之心不過因我生得標緻,要靠一靠身體,粘一粘皮肉,我今坐在你懷中,把渾身皮肉隨你摩弄,你的心事也可以完了,何須定要壞奴原身,明年嫁去時節被丈夫識破此事,奴一世就做不得人了,這怎麼使得。
書生道,男女相交,定要這三寸東西把了皮肉,方算得有情,不然終久是一對道路之人,隨你身體相靠,皮肉相粘,總了不得心事,只是跪在地下哀求不肯起來。
閨女被他哀求不過,只得低頭暗想,想出權宜之法,就對他道:『奴是明年要嫁的人,這件東西斷許你不得。奴如今別尋一物贈你,何如?』書生道:『除了此物,那裡還有一物?』閨女道:『除非舍前而取後,等把你三寸東西一般進了皮肉,了卻這樁心事,再沒得說了。』書生見他說得真切,也就不好再強,竟依這個權宜之法,把後庭當做前伴,交情起來。
_____李漁的名著《奴要明年嫁》
看到了問題最新的更新,我也更新下吧:
浪費我流量。MMP。
—––––這是原答案分割線––––
1、你如果不想分,就不要把這個題目發上來,除了讓看見的人糟心,沒別的用處。
2、如果你想分,就要有個清醒的認識,你被人強姦了。現在你要做的事情是留好證據,報警,做詳細身體檢查和心理干預。身體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陰道撕裂等外傷,還有是否感染性病或其他可經性交傳染的疾病,以及是否可能懷孕。心理干預是個長期過程,找有執業資格的心理醫生,而不是網路諮詢。
3、你需要一個不會歧視嘲弄你、沒有「身子給了他就嫁給他吧」思想的朋友或親人的支持。
4、麻煩把問題的最後一句「我們很愛對方」這句話刪掉,愛你的人不會強姦你。你媽有沒有教過你,如果不想和異性發生關係的話就得有原則:
十點是門禁,該回家要回家。
和異性單獨相處的時候,不要在僻靜沒人的地方。
非要共處一室要開門,且不能單獨在一起超過半小時。
對方講黃段子不要接茬。不要主動挑逗對方。
約會的時候穿衣風格緊和露不要同時出現。
被襲擊的時候要有基本的自保能力和反擊能力。
如果想發生性關係,記得帶好腦子和安全套。
判斷這個人值不值得,以後想起這段會不會後悔。
以及確定自己的安全。
這個社會對女性其實蠻殘酷的。
很多男人會認為雅蠛蝶不是真的不要的意思,也許會被他們當成情趣。畢竟片上都是這麼演的。人妻才會說哈壓庫。
所以如果真的想拒絕,就拒絕個徹底。
不讓彼此有真的機會去更大概率的做這件事。
把一切萌芽摁死在土裡。
我媽教我的是世間險惡流氓多,技不壓身,有意識有能力去選擇最佳的自我保護途徑最好。
你媽教的是可以相信世界的善,正人君子多,和衣而卧也沒危險。把自我安全交給對方的人品和自控力。
理論上信善或者惡都沒錯。
只是彼此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我可能還是會像我媽教我一樣教我未來的女兒: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你是個弱者,理想和實際的區別是由話語權和實力決定的。
衡量了最壞的結果無法承受的話,就別作死,別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這根本就是在賭運氣。
不過現在也好,無法自保還作死的題主選擇和強姦犯男友和好。
希望能順利永遠一起過,希望男友能如他所說負責,當個好人。
希望題主運氣好。
因為是第一次我很恐懼,他卻非常固執,最後還是發生了,我痛的要死,他也沒放棄,然後我哭了,心裡真的很難受,現在想想還是想哭。
這是你內容的原話。
乍一看覺得,這男友禽獸不如,簡直就是強姦犯。
可仔細一想,不對啊,上一句還是他非常執著,下一句就是我痛得要死。
請問,你哪裡痛?
是因為你不配合脫衣服,他打你渾身都痛?
是因為你殊死反抗,他打的你渾身都痛?
不是,你是掰開了腿,第一次進去沒有什麼潤滑加上你緊張,所以才會痛。
那問題來了,衣服是誰脫的?褲子是誰脫的?腿是誰分開的?
那問題又來了,如果你男朋友帶好了足夠的潤滑油,如果你男朋友做足了前戲,如果你男朋友完全調動了你的身體,你沒有那麼疼了。
請問,本題還成立嗎?
我相信你卻是一直在反抗,在拒絕。
可實際上,最有可能的情況就是,你男友對你軟磨硬泡,慢慢的外套沒了,繼續軟磨硬泡,賭咒發誓,你內衣也沒了,最後和你說,我就蹭蹭,我不進去。這次他食言了,他進去了。
我可以明確的說,你所謂的拒絕,其實就是一句口號。
他約你出去玩,你喊一句口號,不能做愛啊。
他開一個房間,你喊一句口號,不能做愛啊。
他抱著你親熱,你喊一句口號,不能做愛啊。
他脫你的衣服,你喊一句口號,不能做愛啊。
他掰開你雙腿,你喊一句口號,不能做愛啊。
最後他進去了,你來知乎提問了,我都說了,不能做愛啊,他還弄的我這麼疼。
姑娘,沒有實際行動配合的口號等於放屁這個道理,你是徹底不懂啊。
既然你的口號就是,不能做愛啊。
那你的行動呢?你做出的拒絕動作呢?
實在不行,你可以選擇不睡在一個房間裡面。
如果不答應,可以選擇不出去玩。
你讓我想到了日本動作電影,裡面的女主角從頭到尾喊著不要,不要,亞美蝶,但是實際上,片子就拍好了。
我們看片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會把女演員說的亞美蝶當真,因為我們知道,這句話就是一個說辭,甚至沒這句話還不盡興了。
題主,你一口一個不要做愛,和這個亞美蝶,有任何的區別嗎?
現在是你男友,水平不佳弄疼你了,你來提問了。如果你男朋友當時加藤鷹鷹魂附體,請問,你還會來問這個問題嗎?
你全文就是三個重點。你不要做愛,他和你做愛,你疼。
第一個是口號,第二個是事情經過,第三個是你的感受。
口號是空的,做愛是客觀存在的,整個問題其實最後就一個關鍵點,就是你疼!
不和你的心意,因為他弄疼你了。
所以你把所有的錯都推到了你男友身上,然後在知乎提問,弄出一副被害人的模樣。
我一點都不可憐你,我永遠都不會可憐一個,直喊口號沒有行動的人。
言行不一,即是虛偽。
Ps:希望所有關注我的女孩子,都記住了,沒有行動的口號等於零,最後傷害的,還是自己。
看了題主的更新……我感覺題主是來玩我們的……
之前要死要活的說「他不顧我的拒絕強迫我發生了性關係,我很絕望,很痛,不想原諒他。」
然後問題下面大家一水兒的勸你分手勸你報警,告訴你,你男朋友是個人渣,這叫強姦。
後來,一天不到,你改了問題跟我們說「不要再勸我分手了,我選擇原諒他。」
…………
????????
你就這樣為了自己一時的矯情而浪費大家的感情,大家的流量??????
如果這不是釣魚騙熱度的問題,那題主我覺得你腦子可能……不,不是可能,是真的有點問題。
一個愛你的人你覺得他會強姦你????
他現在可以不顧你拒絕強姦你,以後就可以不顧你拒絕強迫你懷孕強迫你生孩子強迫你辭職強迫你帶孩子……
可以想像得到的美好生活在等著答主。
哦不…可能依題主這智商,除非這男的找不到別的更好的女的了,否則你們不會結婚。
我覺得高票答主說得對……你不是真排斥他的強姦,你肯定半推半就,讓你身上那個人渣認為可以進行下去。
強姦女性這種事,一般來講大家肯定都會譴責男方,安慰女方,少部分智障直男癌會說因為你不檢點,你活該。
但你改了問題以後成功的讓大家把矛頭都指向了你,真的蠻厲害……
講道理強姦女性這種事,我可從來都是幫著妹子說話的啊……
但是從頭到尾都沒見題主有什麼反抗,也不想跟這種人渣分手,就一直在矯情哭唧唧……
嗯,所以你來提問,只是因為他弄疼你了你要來撒嬌嬌對不對?
非洲女性多年以來奮力反抗以求不嫁給強姦犯,到您這可倒好,幾百號人都拉不住您往強姦犯的懷裡奔。
大家散了吧,祝題主跟男友早生貴子,白頭偕老。
你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
檢查性病。
檢查艾滋病。
檢查是否懷孕。
這三件事情不分前後。
然後,姑娘,你們的情況愛不愛已經和你們能不能過下去沒啥關係了。
另外,分手也並不需要他來說,你也可以說的。
最後的最後,蠢是有限度的,你和你的腦子分手了么?
如果你不想和一個人性交,別和他睡一張床。
如果你不想和一個人性交,別和他睡一張床。
如果你不想和一個人性交,別和他睡一張床。
謝謝大家的贊 非專業的回答 還有點偏題好像
權當個故事來看吧。謝謝 謝謝可是好像還沒有到百贊啊~ 唉 憂傷 知乎透明 不!透明還佔用了兩字
……………………………分開吧…………………………………
男,初三的時候,在女友家,孤男寡女,天氣悶熱,然後就慢慢演變成了乾柴烈火,脫到只剩下內褲了,她告訴我不行,不行!!所以我能理解你男朋友當時的禽獸行為,可能天下男人都是這樣的吧,手動無奈。(奇葩說上有個詞叫生殖衝動,有時候就是這樣的)我當時也像你男票一樣,各種強勢,準備硬來, 但重點來了!!你是這樣的嗎?! 她真的是一直在阻擋,使出了所有的力氣,好幾次我沒用力都把我推開了,沒有裝腔作勢!!欲拒還迎!!!但是越這樣,原始的獸性就容易激發,直到我看到她的眼睛,全是恐懼,還有淚花,我到現在還記得那雙眼睛。然後我就放棄了 不要問我為什麼!!
後來她人生第一次幫男生dfj 我還記得那個下午我抱著她抱了很久很久……久到我現在都記得這麼清楚。現在的我不後悔沒有強迫她拿走她的第一次…………現在也不知她過得怎樣,是否還安好,望安好。
時間隔了久了,你會突然發現責任心是個好東西,希望你的男票也有。
刺激的是,後來她老媽突然回來了,砰砰的敲門聲…………好像還在耳邊縈繞。
這麼多人辛辛苦苦的碼字來幫題主想辦法,隔天你就原諒他了,你把這麼多人當傻子玩呢是不。
我想起原來有個人提問說自己打算去日本留學,大家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也有很多人辛辛苦苦的碼字幫忙解惑,結果突然題主冒出來說日本辣雞我不去了,一副愛國好青年的模樣。
小時候值日,老師經常說在人家正在掃地拖地的時候不要亂跑亂丟垃圾,要尊重人家的勞動果實,小學時候都該學會的事你到現在都沒學會,丟人不丟人?
除了讓圍觀和回答的人啞口無言之外,還連句感謝都沒有,你真以為自己是公主?吃藥了嗎你?
我奉勸這種類型的提問者,你早都做好決斷了就按你自己想法執行吧,不要再來知乎求認同了。
你這輩子就靠被認同活著嗎?那你還不如死了呢。
今天就這麼不友善,氣死我了。
1.你說你男朋友平時總愛提分手
這表明你男朋友幼稚且不靠譜,一個成熟有責任心的男生絕不會動不動提分手
2.你男朋友沒有遵守約定強行跟你發生關係
這表明你男朋友是一個言而無信,毫無自制力的人
3.你男朋友無視你的痛苦,把事情辦完了
這表明你男朋友根本不尊重你,也絲毫不在意你的感受,說白了就是不怎麼愛你
4.發生這件事情之後,你提出分手他也沒什麼回應
這表明他並不愧疚,也無意於對你所遭受的傷害進行補救,也許他就是等著跟你分手呢
及時止損吧,替你爸媽心疼你一分鐘。
補充:看見答主更新了我也更新一下吧。我現在真的很糟心...
題主把這個問題發上來什麼意思?
你覺得按照你對知乎的認知,是應該祝你們百年好合是嗎?
一方面把你男朋友這麼無恥的行徑掛出來,最後還幫他洗地,說是我自願睡在一起的云云。
沒錯你是自找的。
給姑娘們提個醒,下次再和男朋友住在一起的時候。如果真不想發生關係,可以買一點乙烯雌酚片。讓你男朋友吃下去,保證有心無力。當然了,舌頭和手指我們就愛莫能助了。
警察接到報案後去賓館取證。
調取錄像發現昨晚你們開開心心的開了房,開開心心的進了房間。
然後第二天報警了。
你們猜這像不像仙人跳?
1、這是強姦
2、這個男人不愛你
3、傻姑娘你醒醒吧
1,
大家都喜歡分析對錯,那我看著一堆糟心的答案,也就先說對錯吧。
你愛一個男生,沒錯。
你愛一個男生,所以相信他。相信和他一個床睡也不會發生什麼。這也沒錯。
但是,你真的和一個男生同床而卧,就是做錯了。
我教育我的女兒,不要和任何男性單獨共處一室。任何。
再但是,雖然你做錯了,但是,你男友還是不該對你用強。這是他錯了,確定無疑。
那些教男孩說女生說不要就是要的是壞;而相信女生說不要就是要的男孩是蠢。在你們性關係和諧完美之前,千萬別相信什麼不要就是要。
2,
這種問題,我更喜歡先來討論怎麼辦。
首先,緊急避孕藥。服用緊急避孕藥有非常大的風險,但是比起懷孕來說,還是值得承擔的風險。
其次,關於是否報警。我個人認為這能算得上強姦。但是,實際的法律判決要比我們個體判定這件事情複雜得多得多。所以,如果問我,我大概傾向於算了。你堅持說你們相愛,那就當是一次和愛的人不愉快的性經歷吧。
然後,關於分手。我從不勸人分手,因為能遇上相愛的人真的很難;也因為我覺得大部分孩子沒有被正確的教育,所以,才會犯錯,假以時日和愛都會磨合好
但是,這種情況,應該立馬分手!
就算你愛他甚過愛自己。
因為這個男生根本不尊重女孩的意願!
知道戀愛,婚姻中最怕什麼嗎?就是一個人不尊重另一半的意願啊。
兩個人朝夕相處,如果他不尊重你的意願,怎麼能一輩子?我違反下知乎的勸分原則。
勸分手的諸位,你們啊,確定你們不是單身狗的定點打擊報復?
姑娘,你的年紀肯定沒我大。聽大哥瞎叨叨幾句。
第一次嘛,疼,那是肯定的。
從生理上,疼。正常啊,估計你無論跟朋友聊天還是看書看電影都會有一定心裡準備,但是,沒想到這麼疼。
從心裡上,難受,也正常。你是個好姑娘,受的家庭教育保守些,沒結婚呢,就發生關係,怕家裡人責備,心裡準備不足,稀里糊塗的發生這種事兒,沒法交代,緊張害怕,這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你們有兩百多天的感情不是。
現在是現代社會不是,又不是老封建那會兒了,家長啊,親戚啊,能理解。
說真的,現在的人,都不把這個當回事兒。
網上批評你這幫人啊,見面,看對了眼,滾床單去了,滾完了,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要不他們嘲笑你呢。
咱不跟他們一樣,咱是談感情的人。
兩百多天,不容易。
小夥子欺負你了,為了發泄一下慾望,不顧你的感受,咱得批評他,這事兒,他乾的不地道。
話說回來,小夥子也不容易。
你想想啊,一個血氣方剛的大小夥子,跟個姑娘都睡一個炕上了,要是不認識也就算了,這還是自己心愛的姑娘。要是不發生點什麼,你會不會覺的他生理上是不是有點問題?是不是不夠愛你?
咱不能對小夥子要求太高不是,誰也不是聖人,聖人還有七情六慾呢。
能坐懷不亂的,千古就一個柳下惠,剩下的,那是太監。
太監,咱不能要。
所以啊,這事兒,已經發生了,咱得積極向前看。
你倆有感情,情到濃處,該發生的也發生了。日子該過還得過。
性生活,已經有了,正面面對。
做好保險措施,別得病,別未婚先孕。好好享受,這沒啥丟人的,放開點,以後就不會疼了。
至於那天晚上這點事兒,咱可不能忘,這仇得記心裡頭。
小夥子不是把你弄疼了嗎?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結婚之後,過個十來年,等他不這麼血氣方剛了,咱穿上性感的衣服,嬌滴滴的叫他:老公,我要,我還要。
你再看他,一準屁滾尿流的躲書房裡,頭都不敢露。
他啊,肯定得後悔:那天晚上,我怎麼那麼衝動,怎麼就沒忍住呢。
你看,仇不就報了。
相信我,會有那麼一天的。
題主在另一個問題的回答
人家要一起旅遊就是渣男,你的那個違背你的意志和你發生關係你跑來知乎提問?那現在你爸媽知不知道這件事啊~
才202天(不知道題主為什麼記得辣么准)你就確定一個老是說分手的人特別愛你?不是為了愛情獻身也不是因為要去旅行所以睡在一起,那是純粹為了抱著取暖才在一起睡個覺?大夏天的不熱嗎?真以為這個世界有柳下惠還讓你遇上啦?
都已經看過那個題目了,應該知道大家對於男女睡在一起會發生什麼這件事的結論了吧,不要裝無辜好嗎?那個男士可能以為你是欲拒還迎好吧!嘴上說不要,但是主動跑過去和人家碎覺?睡在一起就是默認可以發生關係了好嗎。。。
下次擦亮點眼睛吧,另外如果沒有避孕的話趕緊去買個事後避孕藥吃吧。
這不太好定為強姦吧,畢竟是主動睡在一起的,不好取證,且題主也沒有具體描述反抗的強烈程度哦。
。。。。。。。。
啊啊啊!我最愛的 @聖范錦意 回答問題啦,就是我想表達的意思啊啊啊,一針見血,直戳本質!
評論區有人真相了
女性要是死命拒絕,光是抱上床脫衣服就得費不少力氣吧?評論區特別高能。。。。。
要題主報警告強姦的都是誤導……題主不要當真。
首先題主這本來就是感情諮詢,不是法律求助。即使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罪成的可能性也很小。除非題主的反抗十分激烈且堅決,到了能夠檢查出外陰撕裂和抵抗傷的地步;或者有其他題主不同意發生性關係的可證情節。
題主和男友有約定「明年發生關係」,這個約定既可以視為對「立即發生關係」的否定,也可以視為對「發生關係」的肯定。沒有抵抗事實、戀愛關係客觀存在,只要男方不自認強姦,不大可能罪成。
題主確實需要認真考慮一下戀情是否應該繼續,但不應當也不必要用報警的方式來結束。安全感也是愛的一部分,如果真的缺失了,愛情很難繼續。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條文注釋
強姦罪,是指違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性行為或者姦淫幼女的行為。
暴力手段,指行為人使用毆打、捆綁等方法對被害人實行身體強制,使被害女性不能反抗;脅迫手段指行為人對被害人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如殺傷被害人或其親屬、揭發其隱私等。其他手段,指利用女性昏迷、重病之機實行姦淫,等等。
他有沒有暴力手段呀?你完全可以報警的。
有些高票答案就是放屁。
「男朋友不遵守約定,不顧反對和我發生了關係。」這句話,你們是怎麼理解的?
多數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地心裡暗罵,婊子你活該啊!如果你不強行不讓他上,他敢上嗎?你這是口嫌體直欲拒還迎。你們都覺得女孩是自作自受。
一件明明幾乎構成誘姦的事情,你們只是譴責受害人,你們覺得,是女孩騷,是女孩自己作的。沒有人譴責男方不守信用,沒人覺得男方欺騙女孩,沒人覺得男方是渣男。你們反而覺得,是女孩白白給男方送了一個大便宜。
「天哪!多可笑!自己送上門之後,被弄疼了,就後悔了,早幹嘛去了?」你們看笑話一樣圍觀著這場不幸,你們對女孩指指點點,覺得她自己不檢點,覺得她很愚蠢,很傻。
你們未曾想過,就是你們這樣是非不分的態度,才助長了這世界上越來越多渣男的理直氣壯,才讓本來美好的愛情愈發變得污濁不堪,當女孩的蠢撞上渣男的壞,你們只會說相親相愛為民除害。
你們可別忘了,當女孩遭遇渣男,遭遇欺騙,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有可能是她的整個青春!
但願許多年後,被騙的那個女孩獨坐窗檯回首往事時,會為此遺憾,時光易逝,大好青春,皆付於渣男,豈不痛哉?
親眼目睹過許多年輕而又成熟的女孩,大好年華,卻不諳世事,不辨真心假意,沒有擦亮自己的雙眼,最終為渣男所欺,為此而付出感情被欺騙,身體、金錢損失,甚至是墮胎流產,乃至成為未婚媽媽者不計其數也。
假如上天給這些女孩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在她們二十歲的年紀,給她們三十歲四十歲的閱歷和人生經驗,給她們重新再選的機會,她們的人生,是否將會不一樣呢?
當女孩的天真無知、閱歷的缺乏,撞上男人的壞心眼,為此而損失受害,請你們不要再繼續單方面地指責甚至辱罵女孩好嗎?這樣的事情,沒有是非對錯,只是,我們還是希望少發生一些,但願每一份愛情都不會被辜負與欺騙。推薦閱讀:
※談了快五年的男朋友偷我的錢,我應該怎麼辦?
※高個子的女生就沒有好桃花嗎?
※男友不上進怎麼辦?
※有一個特別帥的男朋友是什麼體驗?
※男朋友爸爸媽媽都不喜歡我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