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養生主》里「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如何理解?


為善而急人知,就是好名。君子好名,便起欺人之念,欺人就是禍根。人們對於善人,總有求全之毀。大眾對於善人,要求很嚴,對於惡人,卻很寬容。為善而好名,輕易就會惹來無盡的毀短,如白璧微瑕。惡人不好名,行一善就會把人感動得要死要活的,如泥淖蓮花。莊子勸人「為善勿近名」,就是出於這種考慮。

至於為惡,惡人中的聰明人,善於規避一切作惡可能帶來的風險。中下之人,獲利時所作之惡,往往違法犯罪,這就不合乎法則。就跟知乎的友善度似的,你留言罵人「傻逼」,這就犯刑了。但你要是不帶髒字地把作者嘲諷貶低一陣,把作者氣炸,那你就贏了。莊子說,「為惡無近刑」,是說你要懂這個道理,你不要當愣頭青,要順乎你乎的法則。你順著走,活下來的是你,被禁言的是他。所以「緣督以為經」,養生也要遵循這個道理,餓了吃,困了睡,你就比跟法則對著乾的活得長,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當然,網站本身的法則如果不遵循大法則,死得也很快,你順乎法則了,就能活得長一些,所謂「盡年」者也。

你說對不?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這段話是講養生的。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不以知害生。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

不以人害生。為什麼說這句話是講不以人害生呢?
如果因為為善得名,則會有許多人邀名而來,招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影響自己正常的活動。如果因為為惡獲刑,那麼牢獄之災也會損害自己的生機。這主要是講善惡招來人的麻煩。

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督者,中也。行中之道,則可以保身,全生,養親,盡年。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經首》之會。文惠君曰:「嘻!善哉!技蓋至此乎?」庖丁釋刀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導大窾,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於游刃必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雖然,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動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善刀而藏之。」文惠君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

這段話是講什麼叫不以知害生。知止,知之至,止於至善。


我覺得這句話說了一個意思,叫做「不為道德所累」
此處的「善惡」,指的是他人眼中評判的「善」與「惡」,說白了,就是道德。
而「刑」,是指人類從茹毛飲血到文明昌化所自然形成的行事最底線的社會準則,也就是法律。

莊子說的前半句,「為善無近名」,是在說做好事可以,但不是為了追求名利而做好事,也就是不能為了追求世俗他人的讚許。這是在說「不為道德的正面所累」。
莊子說的後半句,「為惡無近刑」,是在說,不要他人覺得不道德你就要被約束,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一切在法所劃歸的範圍內你都能去做。這是在說「不為道德的負面所累」。
合起來,講的就是「不為道德所累」。

私貨夾帶如下:
這才是我認為應該尊崇的「道德觀」。
這個世界不應該非黑即白的:好的反義詞不是壞;善的反義詞不是惡;高尚與罪惡之間還有一群普通人。而道德的作用,就是划出一條普通人要努力追求才能達到的行為的高標準:不計較個人得失,毫不猶豫地放棄生命,那是聖人;可是如果這個世界上全都是聖人,那英雄這些字眼還有什麼意義?所以世界上除了聖人和殺人放火的惡人,中間還有一群體量龐大的物種:他們會糾結,會猶豫,會惴惴不安。他們看看聖人,有些心動,前進一步,就是善;看看惡人,有點害怕,後退一步,就是不惡。
但「為善無近名」,是在教大家不要被聖人、英雄這些褒揚所吸引而去刻意地追尋善,善的來源應該是我,而非誘惑。
法律才是行為的最終底線,是警示所有普通人的行為最低點:那麼就是在說在法律與道德之中的那個顏色就是黑白二分的灰。道德的褒義所存在的價值,就是鼓勵灰色努力朝白色進發,因此我們可以褒獎英雄,可以勉勵聖人,可以鼓勵見義勇為,但卻不能強迫大家都去做英雄,逼迫大家都去做聖人,狠狠心讓所有人都去見義勇為——無論是公車讓座,還是背叛信仰。
所以「為惡無近刑」,是在教大家不要被道德所綁架,你恪守住法律的行為底線就不應該有人批評你,你也不應該被世人所指責。


從這句話可以知道如下信息:

第一,莊子認為善惡不是束縛人行為的準則。聖人可為善,亦可作惡。
第二,莊子認為無論善惡,都有個行為邊界。不是說善行就可以沒邊沒沿的做。濫好人,照樣沒前途。
第三,之所以善惡都需要有行為邊界,是因為人在社會中生活,必須要考慮到世俗道德(名)及法律(刑)等等對人的反制。所謂「視世俗如無物」這種名士風範,不是莊子提倡的。看到那種名士,估計莊子會扔他一臉塗泥。——雖然某些名士還自詡莊子門生。
第四,內心不以善惡為束縛,行為處處考慮世俗的界限,這才是莊子的處世功夫。所以莊子在第五篇德充符里說:

有人之形,無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於人;無人之情,故是非不得於身。

有人之形,就是為善作惡都要考慮行為邊界,無人之情,就是內心不以善惡為束縛。


名利這種所謂的好事不一定是好的善的,刑法這種所謂的壞事不一定是壞的惡的.好事不一定那麼好,壞事也不一定那麼差.好與壞的定義不一定是世俗所認為的那般.實際上,世人所熱衷追求的名利都一定伴有某種程度的不自由,而且往往越有名就越不自由。同時,在世人看來,刑待給人的只是不自由,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刑也能帶給人自由,關鍵在於能否超越。


很久之前的問題了,我也來參與一下,第一次在知乎寫回答,錯了也不要怪罪我,哈哈
正如題主所說,這句話出自《莊子-養生主》第一段: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矣;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這一段其實還是蠻連貫的,聯繫上下文,各句之間都是可以相互驗證的。首先說到,以有限的生命去追逐無限的知識智慧,是很危險的事情,或者說是很不切實際的事情。既然知道如此,為什麼還要去那樣做呢?不要刻意為之了吧!
最後一句的意思是最好不偏不倚,順其自然,守道中庸。
那麼中間的那句,應該也是遵循上下文的意思來理解了。反正就是順其自然,大家各自去體會吧,只要悟出道理,怎麼都是好的!
謝謝大家,哈哈


這句結合下文的庖丁解牛,更好理解。
善與惡,名與刑,結合交織成邊界。
人之一生的活動都在這一區間,在這個區間找到「有間」,不要觸動到兩邊的名和刑,領會中虛之道,才能遊刃有餘,全身盡年。
看完以上闡述,可能有朋友會覺得好像是明白了,又好像沒看到直接的解釋。哈哈,這樣就對了!這就是道家的心領神會^_^


「處乎才與不才之間」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9369670/answer/81149732反過來也是一樣


無入而藏,無出而陽,柴立其中央。
庖丁用刀十九年,而刀如新剖硎。何則?游乎眾虛之間。
游心於虛。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是莊子解牛法「以無厚入有間」的做事的具體化,也是原則性的實踐方法,往大理解,可以沿著「游心於虛」的方向。具體的,以我目前的理解水平,做一些解釋吧,可以做個參考。「為善近名」就如肉,「為惡近刑」就如骨,用刀(身、形、心等),割肉就會磨損,砍骨就會損壞,因此要入有間(虛),因此《達生》引仲尼的話「柴立其中央」,也有些中庸的含義。
為善無近名,舉幾個例子。

戎夷違齊如魯,天大寒而後門,與弟子一人宿於郭外,寒愈甚,謂其弟子曰:「子與我衣,我活也;我與子衣,子活也。我國士也。為天下惜死;子不肖人也,不足愛也。子與我子之衣。」弟子曰:「夫不肖人也,又惡能與國士之衣哉?」戎夷太息嘆曰:「嗟乎!道其不濟夫。」解衣與弟子,夜半而死,弟子遂活。《呂氏春秋·長利》

法家講循名責實,一些人為了享他人之利,也會過度使用循名責實。既受其名(國士),則眾人必責其實(以國士要求),所謂「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如此怎麼「保身、全生、養親、盡年」?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呂氏春秋·察微》

一般認為,做好事以名回報,能鼓勵做好事。但《達生》,「今汝飾知以驚愚,修身以明污,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 為善近名,如同修飾名聲,驚擾的是眾人的行為,造成的結果是抬高了大家做好事的門檻,本來做好事,可以有一些回報,現在用「名」來換了這些回報,這些回報對於子貢當然不需要,但是對於大多數的眾人來講,大概是需要的,反倒讓大家不願意做好事了。聖人的考慮,是在社會的大格局之上的,不是只站在聖賢個人的角度。

再舉個有爭議的例子,我剛看到。

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床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 「呼!」 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曾元曰:「夫子之病幫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於旦,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

曾子精神可嘉,雖然立了標杆,但也從中看出後世儒家的一些事情的端倪了。求諸己,求諸人,大儒求諸己,小儒求諸人,大儒日少,小儒日多。引幾句道家的話,自勉吧。

無為名屍,無為謀府,無為事任,無為知主。體盡無窮,而游無朕,盡其所受於天,而無見得,亦虛而已。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

名成功遂身退,天道然也。

為惡無近刑,這個應該好理解吧。一般為惡有幾個目的,理性人的利己,不理性人的看不慣別人比自己好,等等。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以身之至重,犯刑以求其餘,就應了莊子的比喻「以隨侯之珠彈千仞之雀」。

今且有人於此,以隨侯之珠彈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則其所用者重而所要者輕也。夫生者,豈特隨侯之重哉!

韓、魏相與爭侵地。子華子見昭僖侯,昭僖侯有憂色。子華子曰:「今使天下書銘於君之前,書之言曰:『左手攫之則右手廢,右手攫之則左手廢,然而攫之者必有天下。』君能攫之乎?」昭僖侯曰:「寡人不攫也。」子華子曰:「甚善!自是觀之,兩臂重於天下也,身亦重於兩臂。韓之輕於天下亦遠矣,今之所爭者,其輕於韓又遠。君固愁身傷生以憂戚不得也!」僖侯曰:「善哉!教寡人者眾矣,未嘗得聞此言也。」子華子可謂知輕重矣。

希望有所幫助。


莊子秉承老子學說,所以這裡的善惡是相對的,善惡不過是名而非實。
所以為世人眼中之「善」時,則要遠離名聲,上善若水,「潤物細無聲」最好;而在為世人眼中之「惡」時,則要遠離邢則之底線,免為世人眼中釘;因此在「離名」和遠邢」之間的區域,則任君逍遙。


歷來解釋太多,只說自己的想法~~
淺層次理解~
首先理解的是善惡,這裡的善惡不是儒家講的善事和惡事,而是自身的好惡;
所以理解的就是:追求自己真心的喜歡的而不是為了名利,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也不要因為偏激而觸犯他人底線;


做好事不要貪圖名聲 差不多得了
做壞事不要觸犯刑罰 悠著點沒事
凡事把握個度 為自己留出空間 幹啥都行 可謂養生

感覺這種語氣措詞會被打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這裡的近指的是靠近,引申為招致、沾染。先說第一句,一個人做好事——別人知道了,表揚他,喜愛他——這個人得到激勵,繼續做好事——日積月累,這個人養成了做好事的習慣,也有了好名聲——但是這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好事做多了,他總會有疏忽,出紕漏——於是別人對他的好習以為常、視而不見,卻出於嫉妒或貪婪或跟風去抨擊他的疏忽——
然後就麻煩了。
世上當然有做一輩子好事卻從不出紕漏,得了一世好名聲的人。但是太難。莊子這前半句就是說給那些會被名聲沖昏頭腦的人聽的。


緣督以為經要帶去看,古人斷句是個技術活。在這裡提供個參考給你,我用聊齋志異考城隍中,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為惡,雖惡不罰。


為善勿近名,為惡勿近刑,再來理解,怎樣?


最近在看清華大學陳怡教授的《莊子哲學導讀》。陳怡教授的觀點是,「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可以看作是一個倒裝句,也即「無近名為善,無近行為惡」——「不以『有名』為善,不以『受刑』為惡」。

這樣一來呢,就與後文中的「公文軒見右師」的故事相契合,也得以與莊子的思想相融合。

我個人也覺得陳怡教授的觀點有其一定的道理。畢竟莊子寫文章一直以來都有著一定的邏輯性,比如在《逍遙遊》中,每一個卮言與寓言都是相對應的。所以這樣看來,倘若《養生主》中的三個寓言確乎是與養生的三條原則相對應的話,個人以為這確實算得上是最合理的解釋了。


這是說明,善惡一體化的現象。


有這樣一種理解,這句話是一個倒裝句。
正常的語序是「無近名為善,無近刑為惡。」即不要把k名都當成好的,也不要把刑都當成壞的。這句話雖然出現在《養生主》中,其實也是《德充符》的提綱挈領之句。


為善近名,善就變為惡。為惡近刑,惡就變為善。善惡乃物與物的區別,所以為善去惡是格物。善惡轉變,即舊物滅新物生,仍不能超然物外。
所以皰丁解牛,目的是解物為心,化物為空。如果近名近刑,則是去舊物來新物,就不得解。


還有種最淺顯的解釋: 不是做一兩天的好事就會得到好的名聲,不是做一兩天的壞事就能馬上得到懲罰。回歸養生主,兩個字: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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