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丹尼斯·勒翰的小說《夜色人生》(live by night)?

當代美國作家丹尼斯·勒翰以《神秘河》《禁閉島》出名,他有5部作品被奧斯卡金獎導演看中,改編的電影都是影史經典。勒翰2012年寫作的《夜色人生》是他唯一獲得愛倫·坡獎的作品,近期也將被本·阿弗萊克搬上銀幕。
就我的感覺,勒翰是個小說「全才」,風格極其多變,「不按套路出牌」,很難定義他作品的類型。從早期的硬漢派偵探小說,到《神秘河》再到《禁閉島》,每次轉變都讓人驚異:原來小說還能這麼寫!
和他之前的作品相比,《夜色人生》有哪些特別之處?為什麼會贏得愛倫·坡獎、亞馬遜年度推理小說等大獎?果真像評論說的那樣「兼具史詩色彩和文學深度」嗎?


丹尼斯·勒翰寫了一個《百年孤獨》式的開頭,拿了推理文學的最高獎愛倫坡獎,但《夜色人生》其實是一部非常純粹的黑幫小說——純粹到什麼地步,大概就是《教父》的那種地步,與偵探推理完全不搭界。

勒翰是有天分也有野心的作家,他大概是當今文壇最接近雷蒙·錢德勒的人——以冷硬派小說聞名,同時身兼好萊塢金牌大編劇(寫了所有自己小說改編電影的劇本,以及著名的《火線》),並且試圖把推理/偵探/黑幫/Whatever類型小說帶入嚴肅文學的殿堂。

請注意是「試圖」——意思就是還沒有成功。

勒翰是正宗科班出身,在坦帕(《夜色人生》故事的主要發生地)的私立埃克德學院拿到文學學士學位,然後去邁阿密的佛羅里達國際大學讀了個MFA(文學創作碩士),他很年輕的時候就已經想好自己要當哪一種作家,為出版自己的第一本小說《戰前酒》和出版商談判的時候,他就說「我不會寫暢銷小說」。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後來,他以冷硬派偵探小說出道,寫了一大票通俗得要命的偵探小說,每一本都很暢銷,賺進大把鈔票。直到「帕特里克-安琪」系列小說寫到第五部《雨的祈禱》,他大概感覺到自己離當初的目標越來越遠,所以他暫時結束掉這一大賣的系列小說,開始回過頭向自己想成為的小說家邁進,到2001年,他寫出《神秘河》——這部小說之于勒翰就相當於《白夜行》之於東野圭吾,憑藉這部「推理小說」,他開始摸到嚴肅文學的邊。

但是寫了那麼多年的冷硬派偵探小說,對勒翰寫作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從《神秘河》開始轉向嚴肅寫作之後,可以明顯看出勒翰對於俏皮話的運用已經收斂了很多,但行文謀篇的風格節奏已經形成,是很難扭轉得過來的——《神秘河》、《隔離島》、《命定日》、《夜色人生》,這幾本,從文學性而言,相比那些一年一本的流水線冷硬派偵探小說,自然是高出太多,但要說「兼具史詩色彩和文學深度」——那只是廣告語而已,不能太當真。文學史上一直都有嚴肅文學作家創作的「類型小說」問世,兩廂對比你就很容易體會到勒翰離那座「殿堂」的門還有多遠。

所以《夜色人生》拿了愛倫坡獎而不是普利策文學獎。

但或許正因為它「不夠嚴肅」,才可以「非常好看」——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好看!

這是勒翰的「波士頓警察三部曲」寫作計劃中的第二部,寫的是禁酒令時期的黑幫故事,相比前一部《命定日》,它涉及更少的政治性,更少現實性,更少悲憫性,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傳奇色彩,更多宿命的渲染,所以它更通俗好讀。實際上把它歸入「波士頓警察」系列有些名不副實,它和「波士頓警察」的關係就只有主角「出生在波士頓,老爸是警察」這一點而已,小說的主要舞台發生在佛羅里達的坦帕,因為那地方在地理上最接近美洲最重要的甘蔗產區古巴,所以在禁酒令時期是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城市(同時也是勒翰讀大學的地方)。整部小說是一個極其老派的黑幫故事,老派到你難以想像這本書和《隔離島》、《神秘河》竟然是同一個作者,簡直是集所有黑幫犯罪小說俗套之大成。但是主角實在太有個人魅力,有魅力到足以讓你忽略那些早都被各路作家編劇嚼到沒味兒的橋段。

小說主角喬是波士頓警察局副局長的小兒子,結果後來混成了傳奇黑幫大佬。勒翰筆下的喬年輕、英俊、腦筋靈光、手段高桿,對兄弟有情有義,對女人用情專一,簡直堪稱黑道分子中的模範生。打個比喻,他就好比是柯里昂和小馬哥加起來除以二——當然是比較娘炮的那一半,因為他就和吳宇森的香港黑幫片主角一樣手太軟,但是想必大多數讀者都會超愛這樣浪漫的黑道人物。而故事走向也像金庸武俠小說一樣善惡有報——讀起來當然會爽到,但掩卷時難免讓人抱怨,這未免也太「政治正確」了一點。

最後,作為一個鐵杆勒翰粉,我表示我還是很懷念「帕特里克-安琪」時期的勒翰的——2010年勒翰大概是想換換腦子,重開「帕特里克-安琪」系列,雖然讀完《一月光里的距離》,感覺勒翰好像不會寫冷硬偵探了一樣,但是我還是希望他多「換換腦子」,我也能有多點俏皮話可以讀。


哎,丹尼斯·勒翰,何其出色的(通俗小說)作家,關注卻如此之少……
(話說回來,知乎對偵探小說,尤其是「硬漢派」,一直選擇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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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此書很難歸類於推理小說。
私以為由於傳統推理(偵探)小說的式微,以及勒翰本人在偵探小說領域已經取得的成就,才能榮獲大獎。

假如《神秘河》獲得愛倫·坡獎,完全沒問題,至少是有頭有尾的偵探故事。
神秘河 (豆瓣)

《夜色人生》連「黑色小說」也談不上,似乎能列入「黑幫小說」。
然而「黑幫小說」是個偽概念。強行以《教父》作為標準來衡量的話,《夜色人生》又不符合。

它偏重於傳記小說,內容涉及某些美國歷史,並藉助了黑幫題材——綜合來看,算是「跨界」作品吧。

B.
回答第三個問題:偽史詩,深度不足。

史詩,勢必營造出廣闊的空間感和不能過短的時間跨度,往往通過比較重大的事件(戰爭等社會巨變),準確描繪特定時代中某些人物(數量及種類不能少,最好涉及各種階層)的風貌

簡單點,就拿《教父》說事——而且不包括狗尾續貂的那些。
1,此書大本營在紐約,另外開闢了義大利分壇;《夜色人生》的兩大陣地分別是波士頓和坦帕市,再加上結尾出現的古巴。
2,前者時間跨度不算很久,基本以柯里昂家族權力交替的那幾年為主;後者差不多,時間跨度大致在十年之內。
3,前者不再細說,電影講得七七八八了;後者涉及的歷史事件可不少,禁酒時期,移民及種族衝突,暗流涌動的古巴運(ge)動(ming)。
4,兩者所涉及的各階層人物差不多,前者對義大利裔刻畫翔實,後者更關注有色人種。

然而,假如將《教父》列為史詩(姑且不論是否合適),《夜色人生》顯然不行。

第一,有廣度但視野稍窄,各事件之間聯繫不足
這和寫法有很大關係。勒翰的主視角不僅集中在喬一個人身上,而且花費大量筆墨來刻畫他的心理活動。我們的確看到黑幫活躍於餐館,酒吧,旅館,賭場,監獄,工廠,豪宅等地,也看到喬和各類對手辛苦周旋;可是讀完此書,你果真了解他的幫派如何運作嗎
作為重要情節的釀私酒以及販賣,其具體流程是什麼
既然要構建黑幫帝國,這兩點必須交代清楚,然後才可以營造真實感。
喬僅僅作為主角來串聯各事件,單憑他(作為首領)的所見所想,很難構成一個龐大組織的完整拼圖。

第二,大事說不透,缺乏深度
譬如古巴人艾斯特班,本來很值得書寫,勒翰也花了些筆墨在他身上,最終仍未「立起來」這個形象。實際上在搶了一批軍火之後,艾斯特班就淡出了主線故事。於是,風起雲湧的古巴局勢就成了蒼白的背景板,流於平淡——甚至在喬移居農場後也沒多大起色。
私以為勒翰不如適當縮窄範圍,別扯那麼多。移民及種族衝突,加上3K黨,夠忙活的了。
貪多嚼不爛。

第三,人物不成熟,缺乏變化
這點太致命了。
喬從叛逆到矯情,始終做不到應有的冷血及強硬——在故事的大背景下,相當缺乏說服力。結尾女主角的告白以及女配角的意外身亡,即使努力推動喬進一步成長,其實為時已晚,並無多大影響。
以愛情故事作為引子,沒問題——海倫帕里斯早就示範過。
以愛情故事作為主題,也可以——斯嘉麗聯手白瑞德做到了。
但是,我不認為勒翰要談的主題是愛情。
那麼此書始於愛情又終於愛情,不僅稍顯草率,甚至拉低了整部作品有可能達到的高度。

C.
回答第一個問題:特別之處不多,更像是轉型期的試驗品。

至今為止,就勒翰的作品而言,他在寫作中最擅長心理刻畫。這點在《神秘河》里展現得淋漓盡致。主線事件集中在數天內發生,勒翰通過多視角敘述(結合適當的人物回憶及大量心理刻畫),給一個本不複雜的故事賦予層次感,並披上厚重的黑暗外衣
若要說那本書的最大敗筆,私以為勒翰太在意道德層面,塞入過多個人評價,令讀者失去主動臧否人物及回味故事的樂趣。糟糕的是,這個缺點也帶入了《夜色人生》。

沒錯,作者是上帝,他可以創造各色人物,並給角色安排曲折的命運。
但不必跳出來評價自己的人物。
若你不喜歡這角色,任其毀滅便是。

此外我想說,任何意圖展現某個時代風貌的(大)長篇小說,若作者有野心的話,就不該試圖放大幾個場景幾個事件,以此來支撐小說的框架。
海明威那些遭人詬病的長篇小說,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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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人生》總共440頁,前97頁(喬入獄之前的部分)妙不可言,讓我忍不住想起錢德勒筆下的某些篇章。
炸沉軍艦之後,故事逐漸失去魔力。

期待勒翰的下一部作品。


很喜歡。


美國爽文。。。不過比電影強,電影還要爽,直接把最後反殺馬索時的驚險都一筆勾銷了,徹底神了。


原來知乎的回答不能粘貼文本啊,那我上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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