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里在三葉明令禁止的情況下瀧依然揉胸,這是不是很惡劣?這算性騷擾嗎?你支持這種行為嗎?
這種身體交換是不可抗因素,當初次交換時會有這些動作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當三葉明確表達了對揉胸這種行為的反感,而瀧仍然堅持每次都揉。作者放這種橋段難道就是為了搞笑嗎?男主這種行為又和性騷擾、強姦有什麼區別?
通過大家的解答大致了解到因為目前的法律限制,這種行為不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犯罪,謝謝大家。
那麼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行為的呢?
我發現回答的都是男性,希望也有女性來表達下觀點
我注意到了一點,很多人提到了男性上廁所時要扶JJ的問題,據我所知女性小便完後也是要清理陰部的,而解決排泄是一個必需的問題,而揉胸這類性行為顯然不是解決必需問題的必要步驟。難不成某些朋友上個廁所還要擼上一管?而且和問題中提到的不一樣,排泄行為並沒有被提出禁止。
我們認為其他身體器官是由腦控制的,在身體互換的事實已經發生之後,對於身體權利這一對象的權利主體已經改變,如同在器官移植手術等情形當中,移植的角膜或臟器不再受權利人支配一樣,那麼,原屬三葉的身體,在當下就是瀧的身體,對於身體的支配權益屬於瀧人格權的一部分,是不可剝奪或分離的,權利主體享有行動自由的權利,和處分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不可被非法剝奪或非法干涉。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新主人每一個支配原主人肢體的行為都屬於侵權或犯罪,這便明顯不符合常理。猥褻 強姦等一切犯罪都均為社會性行為,都至少要求是針對他人,對於與他人沒有任何關係的純屬私人的情事不受法律調整,瀧對自己身體做什麼,是法律不禁止的,也是法律所管不著的。
此答案不具備任何專業參考性,純屬一本正經胡說八道,請當搞笑段子看,純屬動漫話題下的胡扯蛋。
希望拋磚引出相關法學研究人士。
以個人淺薄的認知,這隻能法理推證。因為現實不可能發生。
一個論證前提是身體權的民事主體是什麼。根據立場而言,有兩種看法
可以是「大腦意識+身體」這個法律建構的「民事人」做主體,這個主體也延伸到人格權。
可以是「大腦」這個生物本質意識做主體的。如此而言,身體就是主體意識的直接行為客體。
這是第一個屁股問題。然後存在第二個屁股問題,如果我們持有後面立場。從奧斯汀的分析語義法學來說就存在一個問題從語義學的角度來看,若身體權與健康權屬於兩個不同的概念,那麼起碼有不同的實踐範疇來被附著法律這個言說過程,於是這兩種權利的內涵與外延,必須分列到權利範疇。
而傳統意義上,生命健康身體三權可以互文定義,這種互文定義中身體權的保護更多是從身體的權益上去考量,不存在身體持有者這個概念,能夠談身體權的必然是有生命的民事人,那麼無生命的身體即可視作屍體。德國《民法典》823條和俄羅斯《民法典》15條就適用於這種實證性法理,那麼此處身體權探討的是,身體支配性利益即身體完整性(integrity),但是這種實證法理更多是確定人格權以後,分類細化人格權的司法界定問題,這個在1978的匈牙利《民法典》人格權一章尤為明顯。
那麼不可抗力下交換意識,導致身體支配性利益顛倒,可能不適用於integrity這種界定方式。但是繼續開腦洞的話,我們假設能夠出一個補充解釋,把integrity界定為交換意識後的主體界定原則,那麼也可以繼續探討下去。我們姑且把這種方案叫做(1)
排除這種推證,但如果交換身體在現實中發生,這件事情會出現問題。那麼我就需要定義「主體--身體」的關係,不可抗力下的交換過程中,雙方身體是視作有歸屬的「直接客體」或是乾脆就是「物」存在還是「人格權的延伸」(身體完整,自願和防止人身侵害)。
而《奧地利民法典》第1325條中就接近於把身體作為直接客體來探討,「健康損害」和「身體完整性的損害」這兩種傷害形式做出區分,而是使用「人身傷害」(bodily injury)這個短語作為一般性的術語。而人身傷害在此處的界定為對一個人的身體健康或精神健康或身體完好性所造成的一切損害(impairment)。
而在這個界定上處於中間路徑的是《義大利民法典》第2043條。它界定了一個東西叫做,「事件損害」。這個事件損害同時包括身體權的民事主體在心理和生理的雙重損害,這個雙重界定就比較明確。那麼此處「主體-身體」的關係中主觀意願問題。
在以上兩者界定中,身體權依然是人格權,但身體是被視作視作直接客體分開界定的,當然我們可以繼續開腦洞,如果交換意識被公眾知曉並作補充規定的話,身體如果被視作物屬性,這個問題就更簡單。這個姑且叫做方案(2)
而英國法在《the Fatal Accidents Act 1976》界定身體權用了明確「人身傷害」這個判定條件。而這個判定條件是直接因果而非事件因果,這個體現在page v smith案裡面,原告案子里的交通事故沒有直接受傷,但導致了舊病複發。
而英美法系很多都喜歡用人身傷害這個條件來界定身體權。美國《第二次侵權法重述》第15條規定,人身傷害,就是對他人的身體造成的肉體傷害,或者是肉體疼痛或者是疾病。而這個人身傷害判定還適用於assault and battery原則,這個原則保證了,冒犯性的接觸(harmful and offensive contact)被視作一種人身傷害。那麼這裡面就強調了兩個民事要件,違背民事人主觀意願和接觸(contact),即使侵害人非主觀故意依然可以成立。
於是英美法的身體權類似於一種人格權的細化延伸,這裡沒有強調單獨的身體這個對象。這個視作(3)
那麼我們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
如果第一個你的屁股是前者,這個問題不壓根不存在。支配關係已經變了。
如果你的第一個屁股是後者,適用開腦洞版的(1)方案(即把身體完整性利益擴大解釋的版本),那麼在不可抗力導致交換身體後,不遵循身體所有者的主觀意願,此行為仍然侵犯身體原歸屬者的支配性利益,而且身體權此時作為人格權的細化,所以身體使用期間的對三葉社會關係的改變也可以考慮其他權益受損。
採用(2)方案,不可抗力導致雙方對對方身體的佔用,只要不涉及處置權,那麼揉胸的這種使用性行為嚴格來說不直接違法,揉胸最多受到原歸屬者道德譴責。但可以三葉自述其他「事實損害」,比如使用身體期間改變其社會關係對其心理壓力。
採用(3)方案,問題就在於,不可抗力下的交換身體可以適用於「接觸」(contact)嗎?不適用就沒事,適用的話按冒犯性接觸處理。你要是這麼看動畫,總去思考這種問題,會失去很多樂趣的。
三葉可曾因此大怒,向瀧發火?三葉都沒把這當回事,公主不急題主何必急,自尋煩惱。
動畫都是有看點的,要學會抓大放小。這裡不是新海誠想重點表現的地方,也不是值得觀眾深入思考的方向。
如果一定要思考這個問題的話,正所謂人無完人,或許你覺得男主不夠高風亮節,但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的,不是用來審判動畫中的角色的。
不然的話:
鳴人四處塗抹牆壁,為村子裡的人增添負擔,是不是很惡劣,你支持這種行為嗎?
犬夜叉金剛槍破破壞了現實世界,這種做法是不是很惡劣,你支持這種行為嗎?
路飛是個海賊,他並不能建設共產主義,那種哥們義氣是不是很惡劣,你支持這種行為嗎?
和真無視阿克婭的意志把她帶到異世界,是不是很惡劣,你支持這種行為嗎?
這麼想問題你以後就最好不要看日本動畫了,何必自尋煩惱。
順便科普一個心理學知識,非強制性的肉體接觸可以增進彼此的感情。兄弟,你問問你自己,你要是變成女的會不會揉自己胸玩。龍沒有做什麼過分的事吧,三葉還扶著龍的jj尿尿算不算性騷擾
其實瀧在最後一次互換身體時就已經感到內疚,覺得偷揉三葉的胸部對不起三葉。
然而。。。
最後還是揉了!!畢竟還是思春期的少年,兩隻可愛柔軟的小兔子就掛在自己胸前,很抱歉,這時候荷爾蒙的許可權高於理智,這就是所謂的「精蟲上腦」。都是過來人,將心比心吧。。。
這張圖就是為了題主這樣的人準備的:
為什麼這麼說?我們現實世界中,數千年來形成的法律、道德、倫理規範探討的範圍只能是「現實人類」,其中最根本的一條,就是人的主體性。而「靈魂互換」這一設定恰恰破壞了人的主體性,那所有的規範自然不再成立了——就像你不能用歐式幾何的公理去討論非歐幾何的問題。
從這個問題出發,你要考慮法律就得首先搞清在作品設定的世界觀下「靈魂」和「肉體」的關係,再來建立一組公理體系,繼而去制定新的法律、道德、倫理規範……這顯然是一個根本不可能考慮清楚的問題。所以,題主淡定就好
問題來了,那摸胸的到底算三葉還是瀧?
如果犯罪,到底誰進局子?
這都可以提問,我也是服。
然而男生的邏輯是:
女性來了!
首先,我們要明白藝術加工會誇大真實,這裡瀧的摸胸是起一種搞笑的效果。
其次,如果真的站在現實的角度來說,這是絕對的犯罪啊,假如三葉不是喜歡瀧的話,瀧分分鐘就要以痴漢罪被逮捕了啊,好男孩子們請不要輕易模仿,日本這方面法律還是很嚴的。
最後,天哪要是有個善良的帥哥想摸我的胸……還等什麼啊,來交換身體啊少年!
我的天,換了身體也只是摸兩下胸,這哥們已經夠有良心了...
謝邀匿
大胸妹表示揉胸真的很舒服!每天擠胸罩里僵硬得像石頭!以及揉胸能救命!家裡有乳腺癌病史,死過人,一直提醒我經常揉。慚愧自己揉得不夠多。有人幫揉沒道理下禁令。前提對方又帥又萌。
現在乳腺增生的妹子很多,還是多揉揉吧。
謝謝幾位的耐心解答,結合幾個符合題意的答案和贊同人數,我得出以下結論:
1.因為目前的法律限制,以及身體交換此條件的特殊性,在身體交換後意識方擁有身體的支配權,而犯罪主體只能是物理意義上的人,所以男方不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犯罪,無法被起訴。
2.除去單純討論法律的答案後,根據答案贊同的人數比例,我得出結論:在有交換身體這一幻想前提條件下,絕大多數人支持「在違背女方意願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繼續進行女方反對、禁止的行為。」支持的原因有:1.本來可以做更過分的事情,但是沒有做,所以這種程度是可以的。2.認為其他人都會這樣做,所以我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3.女方意識在男方身體上時也可以做類似行為,所以雖然男方並沒有禁止、反對此行為,但是為了「公平」起見即使女方提出了反對後仍然可以繼續此類行為。
3.關於劇情安排方面得出:因為不同國家文化差異,在日本文化氛圍中女性地位較低,整個環境性開放程度較高,而且在本篇劇情中,因為男女主角的年齡,心理成長程度的原因,該劇情屬於無惡意的性接觸,所以在日本影視作品中出現此類橋段屬於正常的調節氣氛的橋段,並且是成功起到作用的劇情。
目前只有三位女性的符合題意回答,都表示了在未經同意、反對的情況下不能接受揉胸等性行為。
我的個人觀點是:1.此橋段的意義純粹是為了調節氣氛,除了第一次外對劇情發展,男女主角的感情構築沒有任何幫助。2.因為身體交換這一條件,雙方在初次發生交換時進行此類程度的性行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應該尊重對方意見,在對方明確表示反對後應當停止該行為。即使不顧對方反對仍然進行該行為因為有身體交換的前提下在法律上不構成犯罪,但是我反對此類行為。
那啥如果我和男生換了身體
我很想擼一發試試看是什麼感覺
我只看到單純的美好,,看個電影也這麼多逼事!
我更在意龍有沒有體驗到大姨嗎來的感覺
一個具有雙重人格的人,
身體被非原人格控制時,
是否侵犯了主人格的人身自由權?
在虛擬世界尋找真實感的都是神經病,,,換做正常人都會揉的,不揉反而不正常,,換做女生也會玩玩那個的,你懂的,,,
我真的沒有批評題主的意思
這麼看動漫,我該說題主是中二病還是太較勁?
何必呢對不對……大家要單純一點
想起一句話:腦子有shi的人看什麼都是shi
(話粗理也粗),還是匿了吧……
揉胸上的了檯面,搓雞雞不行,所以導演只給了揉胸的畫面。
再者說,互換身體本身已經超出現有法律界限了吧。要不要這麼上綱上線?如果題主醒來變成男人,我不信你不擼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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