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偉大在哪裡?

指的是書。 當然,也可以說說為什麼不偉大。


剛上大學的時候,在西雅圖,第一次被丟在一幫膚色各異的18歲外國人里,被老師要求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結束,每個人都沒有話聊,氣氛尷尬,忽然一個歐洲人說,「你覺得我是葛萊芬多還是斯萊特林?我覺得我是典型葛萊芬多。」

「你?你才不葛萊芬多,我剛剛一眼看到你就想起了馬爾福。而我從小大家都說我肯定會被放進葛萊芬多!」

說話的是個口音聽不出是哪裡人的黑人。

大家都笑了,也立刻七嘴八舌說開了。

我感嘆,天吶,一群長在地球不同角落,具有完全不同背景和國籍,說著不同語言的人,居然是一部流行小說跨越所有距離,把所有人串了起來。

這樣的小說多少年才會有一部呢?

我們這一代人趕上了。

「Of course, we are the Harry Potter generation.」
我感嘆的時候,美國人這樣總結。


和哈利波特幾乎一樣大。
和哈里波特一起長大。

光這兩點就可以讓我興奮的起雞皮疙瘩。我簡直出生在最幸運的年代!!感覺和聽披頭士長大自豪感差不多。不,比這個還要好!!

我十二歲,在進霍格沃茲的年紀看了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電影。
求著爸爸去新華書店買了DVD第1,2部。真真見識了什麼叫:開啟新世界的大門。
對我來說這句話只能用在這兒!!用在別的地方都叫誇張的修辭手法。


後來得知領居家的小孩有小說,非常激動跑去借。那時候中文版只出到鳳凰社而已。
因為小說不算便宜,那小孩規定我必須在某一日還掉。
於是我那段時間什麼也不幹,天天在家看小說。被老媽以「再看眼睛會壞掉」為由趕出門玩,拿著筷子跳上跳下大說咒語。
坐在高處給沒看過小說的小朋友講劇情,教他們念咒語??(實在是太中二了)
但,哈利波特系列書對一個十二三歲的小丫頭來說是怎樣的世界啊!!

因為哈里被善良的對待高興得發瘋。
因為哈里能善良對待他人感到自豪。
因為海格的好心感動得在床上打滾。
因為麥格教授的正直發自內心的崇拜。
為鄧布利多的出現感到無法言說的安全。
捉弄馬爾福的時候會笑,羅恩被捉弄時傷心得不得了。

看到小天狼星掉進拱門後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幾乎和哈里一樣不滿,失望,生氣,不公。那是他唯一的教父啊!就算變成幽靈也好請陪在我們身邊。卻在鄧布利多那番話之後莫名的平靜了下來。
哈里的嫉妒讓我感同身受,哈里的善良讓我想要學習。
看到赫敏被誤認為哈里的女朋友,收到惡意的包裹受傷哭得慘慘的。

雖然哈里的一切是發生在霍格沃茲,但麻瓜世界的我卻感受到了最大的共鳴。
我自己也在哈里的年紀遭受了較為嚴重的校園欺凌。
是這個故事給了我內心另一個強大有力的世界。
我和哈里一樣從沒有因為被排擠沮喪過,也沒有傷心過,導致連家長都沒發現被欺負的事呢。(笑)
也因為哈里,我從沒有恨過欺負我的那些同齡人。

哈里這個角色賦予的意義太多,他是我同齡的老師,是學習的對象,是我的朋友,是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的目標。
他所受的一切就是我受的一切,他被幫助即是我被幫助。
那些霍格沃茲老師們智慧的話語,不僅僅是講給哈里聽,也是講給我聽。

我雖然沒有收到貓頭鷹寄來的入學通知書,但霍格沃茲永遠是我的學校。

如今我已經是這麼大的人了,竟然又被這兩條微博弄得熱淚盈眶。

哈利波特有多偉大?
再也不能更偉大了。

啊讓我去哭一會兒??


我曾經以為過自己不是一個麻瓜。


偉大到可以讓我連上六個小時廁所!!!


不管是書還是電影,它都給了我們一個世界


洋洋洒洒七本書,一個世界,十幾年的釀造,無數人的童年與青春。
在我眼裡它的偉大在於,讀了這麼多小說,它是最有生命力的,無論過了多少年你覺得那個世界是存在的,在你心裡,如此自然。Harry,Hermione,Ron…這些名字你偶爾談起,覺得他們從未離開。Sirius,Dobby,Snape…他們離開時你的心裡想被挖空了一般,你的世界有幾盞燈熄滅了,而後你漸漸明白他們的品格早已深深在你身上打上烙印,從此你的不羈,你的熱情,你的隱忍,你對自由的渴望…都有他們的影子。
它的偉大還在於它的普適性,從被魔法吸引的小學生到討論家養精靈身上看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社會學家,心理學家等等,如果你願意,你能從裡面發掘無限內容,因為它本身就已經是個完整的世界,你讀進去了,有了自己的理解,它就變成了你的獨一無二的,不可替代的世界。

再講講,HP對我的影響吧
首先是英語,媽媽從英國帶回來的HP原版書是我第一次讀英文小說,從未刻意背過單詞,學過語法,上過課外班,只因對HP的瘋狂熱愛,愛屋及烏的喜歡英語,從此英語成為我的優勢科目(高考147唯一沒考砸的一科)
更重要的是我覺得我的三觀都建立在其上,可以這麼說,如果你沒讀過HP,你不可能真正懂我們這些哈迷。


我為生在這個時代,陪伴HP一起長大而感到幸運和幸福。
第一次知乎回答,獻給我用生命熱愛的HP


「你是個巫師,哈利。」

「我是……什麼?」

「你——是——個——巫——師——」

「哦。那現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人是什麼?」

「麻瓜。」

1997年,「哈利·波特」系列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出版,這個數字意味著,我們擁有「麻瓜」的身份已經過去20年了。在這20年里,麻瓜們的世界發生的動蕩,並不比魔法世界小——動亂,戰爭,死亡,慶典,從未停止。但這其中最令人震驚的變化就是——我們。已經。這把年紀了。呢。

實際上,我們到了哪把年紀,並不足以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強調,重要的是,連我們「看著長大」的哈利·波特,今年也已經37歲了!(書中設定哈利的生日是1980年7月31日)

不是17,不是二27,而是真真切切的37!

(這麼恐怖的事情就不要說這麼多遍了好嗎?!)

如今再打開《哈利·波特》的小說,看到小天狼星、魁地奇、斜角巷、蜂蜜公爵、活點地圖、火弩箭、「韋斯萊是我們的王」,心中不免還是會一陣悸動,就像翻開中學的相片簿或者打開多年前的口袋妖怪存檔一樣,那些幻想自己也是霍格沃茲一年級學生的美好回憶,還是會滲出一點甜蜜的苦楚。

好在《哈利·波特》的魅力在於,哪怕我們已經長大、從霍格沃茲畢業很多年,還會不斷有新來的男孩女孩,睜大眼睛看著分院帽戴在他們的頭上,緊張地期待著自己會進入赫奇帕奇還是拉文克勞。

如果有一天我也有了孩子,我一定會帶著他/她,一起穿過皮皮鬼和差點沒頭的尼克、走過「有求必應屋」、來到魁地奇賽場,如數家珍地描述那場雷電交加的魁地奇比賽上,哈利是如何遭遇攝魂怪的襲擊的。

我希望他們也會和當年的我們一樣,瘋狂地討論R.B.的身份、斯內普的過去、鄧布利多是好還是壞,以及苦苦等待《混血王子》和《死亡聖器》上市後通宵讀完的心情。

既然《哈利·波特》給我們帶來的是魔法世界的夢,那麼他的粉絲就不會僅僅存在於現實世界中。愛莎就是這樣一個存在於一本書里鐵粉。

7歲快要8歲的女孩愛莎,是「哈利·波特」的超重量級迷妹——《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她差不多讀了十二遍,因為這是她最不喜歡的一本「哈利·波特系列」的書,所以才讀了這麼少的次數。

(可以說非常赫敏了。)

愛莎最珍惜的寶貝是一條格蘭芬多圍巾,她每天都要圍著去上學。但也許是因為愛莎是同年級的小朋友里唯一一個讀完「哈利·波特」的,所以其他的同學並不理解她對這條圍巾的愛,還有女生會搶來圍巾塞進馬桶里。

這個小女孩來自於一本瑞典小說《外婆的道歉信》。而它的作者巴克曼,似乎想用這本書向《哈利·波特》致敬。

在書里,愛莎一開始一個朋友也沒有,但是愛莎說「說哈利·波特也是孤兒,而且跟哈利·波特有任何相似的地方都是特別酷的事情」。

實際上愛莎還有其他事情要擔心,比如父母離異、比如鄰居都是混蛋、比如媽媽又懷上了一個孩子,也許以後自己就變成了沒有人關心的孩子了……

好在愛莎有「哈利·波特」!她會用「哈利·波特」里的金句來給自己打氣,讓生活不至於完全被糟心事給佔滿。

《哈利·波特與鳳凰社》是愛莎最不喜歡的「哈利·波特」電影,但裡面有愛莎最喜歡的一句「哈利·波特」台詞。哈利說,在與伏地魔即將到來的戰鬥中,他和他的朋友們有一項優勢,因為他們有一樣伏地魔沒有的東西,「值得為之戰鬥的東西」。

20周年,感謝《哈利·波特》的出現,給我們帶來了一個腦洞大開的魔法世界;

感謝熱愛寫作如同熱愛孩子一樣的單親媽媽J·K·羅琳,沒有在咖啡館放棄這個精彩的故事;

感謝在無數次被出版社編輯退稿後,願意出版《哈利·波特》的編輯里特獨到的眼光;

更要感謝這個叫巴克曼的男人,在《哈利·波特》出版20周年之際,給我們帶來了這樣一部同樣精彩的小說——《外婆的道歉信》。


小學。有一次去烏蘭花書店買練習冊,看到了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央求著媽媽給我買。從此之後愛上了小天狼星。
後來再去烏蘭花,新上市那裡擺著厚厚的一本綠色封皮的書。混血王子。六十多塊錢,對當時的我來說是筆巨款。猶豫了很久和老爹長了口。當時阿茲卡班已經快要翻爛。再後來地壇書市,看到了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七當時還沒出),眼睛挪不開了,老爹買了送給我,那時候的開心我似乎現在還能感覺到。
後來廢寢忘食地看。在家看,拿到學校看。上社會課的時候偷偷看被老師發現了。要沒收。那是我第一次因為傷心在老師面前哭。終於六本看完了,開始在網上搜關於第七部的信息(國內還沒翻譯好)。看到貼吧有人寫,斯內普是好人。眼淚就下來了,當時有一種被背叛了的感覺。現在想想可能是因為覺得自己被羅琳當成傻子騙了。
再後來,我住院和第七部翻譯版出版是同步的事情。我打著點滴,因為高燒半睡半醒。我爸媽在床邊給我念第七部。我就是這麼斷斷續續看完了死亡聖器。

第一次和同班同學出去看電影貢獻給了鳳凰社。那天還到早了將近兩個小時,倒現在還記得長虹影院里擺著的周邊。
在這之前,只看過魔法石的電影,而最後奇洛摘下頭巾那一幕給我留下了深深的童年陰影。等到上了初中,才把電影補完。死亡聖器要上映的時候不敢去看。怕看完了,哈利波特就真的結束了。
那之後,哈利波特再被人提起是在高二。好朋友開始在學校圖書館借英文版哈利波特(她從沒看過),有時候她翻譯不出來句子會來問我,然後我也開始重新看哈利波特。斷斷續續到了高三。
高三生活很乏味。我們會經常拿起吃飯的筷子對對方大喊「除你武器」「呼神護衛」「昏昏倒地」「倒掛金鐘」(當然是咒語版。)在別人看不懂的情況下笑作一團。
前天開始。我又開始重溫了哈利波特。昨天看到了阿茲卡班,就捨不得往下看了。我知道小天狼星會死,我知道赫敏會一下子變漂亮,我也知道金妮大概是從第五部長殘的。直到我剛剛看完了第五部,淚流滿面。
我會怪羅琳為什麼讓小天狼星死掉。我也會怪羅琳為什麼拆散喬治和弗雷德。我更會怪她埋下那麼多伏筆也沒給德拉克一個好的結局。
但我知道。從我第一本看的阿茲卡班開始,它教會了一個小孩友誼。所以直到現在我和小學的朋友還是會經常見面。魔法石教會了我應該去表達愛。讓我在看完鄧不利多那番話後只想擁抱我的父母。關於退讓,關於勇敢,關於犧牲…
我知道。每次我重新看一遍,假如我能夠體會到些新的東西,就證明我又長大了一些。
關於死亡,關於愛,關於生活。這是哈利波特偉大的地方。
現在我又將知乎第一次答題送給了你。


在排名第一的答案里看見那一句:
「合上書,感覺合上了自己的整個童年。」
立馬就毫不猶豫地點了個贊。

被最近火起來的哈利波特的婚禮問題又拉過來,不由自主地搜了一下關鍵詞看見這個問題,所以來挖個墳。:)

那麼,《哈利波特》真的偉大么,又偉大在哪裡呢?
偉大的定義很簡單。在我看來,能讓一輩人銘記,某種意義上甚至是不朽的,那麼就是偉大的。
我的專業是編輯出版,專業課上講到一些暢銷書和常銷書案例時,《哈利波特》必定是個繞不過去的話題。和《冒險小虎隊》《雞皮疙瘩》一樣,它們都屬於某一代人的童年甚至青年,就像喜羊羊屬於小我12歲的妹妹的童年,隔代人是無法完全理解那種狂熱的。簡言之,《哈利波特》是一個我們無法抗拒的文化環境。

以我本人為例,我接觸HP已經算很晚了,是鳳凰社已經上映了才惦記起原著,在這之前只在電視上看過前三部。而當時身邊的哈迷小學時就有了已出版的所有書。但是在死亡聖器出來時(看了下時間,我差不多讀初二初三),我已經把前面所有電影和書都補齊,並且深深愛上了那個永遠不可能存在的世界。死亡聖器中文書還沒出來時,貼吧里就已經有大神貼出了試譯版死聖。於是我就對著台式機沒日沒夜地看,然後在凌晨一兩點鐘對著發著幽幽青光的電腦屏幕不知道慘哭了多少次。穆迪死了,多比死了,弗雷德死了,盧平和我最愛的唐克斯死了,斯內普死了,最後哈利對他兒子說西弗勒斯就是斯萊特林出來的,而他大概是他見過的最勇敢的人。當時大半夜的我哭得特么的把我奶奶都給驚醒進房間來罵我了………

「以上部分,我想說的是:《哈利波特》是個非常容易進入的次元,羅琳的故事敘述風格和世界構架,都完完全全站在了讀者,尤其是十幾歲的兒童、青少年的角度來創作的。而十年前,又恰好是一個國外魔幻文學強勢打入中國市場的時期。在各種條件下,《哈利波特》能夠擁有大量的讀者粉絲基礎,是個必然的結果。」

在某次放學後路過席殊書屋看見堆得滿滿的中文版死亡聖器,我毫不猶豫地跟朋友借了一百塊錢買下來(對沒有零花錢,買慣了十幾二十塊閑書的初中生來說,真的是一本巨款)。但那時候的感覺就是非常單純的高興。並沒有「這個系列已經結束了,以後就再也看不到他們的故事了」這樣煽情的難過。

這種難過,是八九年後的現在才能體會到的。像一種說不清的遺憾和非常深刻的矯情。因為雖然也只是二十齣頭的年紀,但因為一個世界的結束,就早早發現「青春」這個字眼已經不能隨便使用了。

在那八九年里,我幾乎每個寒暑假都要把電影複習一遍,上學時一有空就會重新翻翻小說。最喜歡的那本火焰杯的封面都已經被我翻爛找不到了。這種情況下,小說的文學性和電影的質量就已經不是能夠被幾篇書評和影評解讀那麼簡單了。
下午看見一個女生說她喜歡了《教父》系列十五年,這十五年里每隔兩或三年,她就會把電影仔仔細細從頭到尾再看一遍。而這種時候,《教父》在電影史上的神聖地位和其他的所有光環,之於她就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在以上部分,我想說的是:文學作品的偉大性,就體現在它能夠承受起時間的篩選和群眾的苛刻眼光,並隨著文學這個大熔爐本身的發展,將自身價值提升到一種不著痕迹地融入時間與世界的境界。」

就好像我們從小學會了使用筷子,「喜歡《哈利波特》」或者「喜歡邁克柯里昂」就像用筷子時候的手勢,已經變成了生命里一種戒不掉的習慣。

也是在那八九年里,我開始接觸更多更好的電影,喜歡上更帥更美的演員,讀了更多奇幻科幻玄幻小說。但是越是對這個世界深入了解,就越懷念那個已經永遠完結了的《哈利波特》里的世界。懷念它完美無暇,無法被更改,永遠不會被破壞。
也越在行動上毫無知覺地履行著懷念。

比如哪怕艾瑪和魯伯特參演的HP之外的電影屈指可數,質量堪憂,我也為了他們一部部看完了。
比如直到現在中國這麼多民有和獨立書店裡,我最喜歡的不是杭州的純真年代,也不是南京的先鋒書店,而是中學旁邊的那家小小的席殊書屋。因為在那裡我買到了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後一本。雖然它在我高中時候就倒閉了。
比如我現在還是和當初身邊那個借了我一百塊錢去買死亡聖器的女生是非常好的朋友,倆人所在大學的距離也只是十分鐘步行。

關於那個世界的一切,都和我的八九年里的一切聯繫在一起。《哈利波特》就是某種意義上的我自己啊,這世上哪有不喜歡自己的人呢?

在進入奇妙的文學和影視世界,甚至真正的成人世界之前,作為啟蒙和引路人的存在,《哈利波特》能夠一直被哈迷放在一個崇高的位置,這是作品本身決定的,也是時代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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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點贊:)最近在看關於電影史的書,在二十一世紀里提到了HP的電影,又點進來這個問題看了看,發現自己想補充的關於書內容最核心的部分已經有大牛補充了。
所以就簡單地引用一下阿茲卡班的導演阿方索卡隆的說法吧,我覺得能很好地概括HP系列內容的偉大性:

「表面上這是關於魔法和神奇生物的故事,但它真正的議題是成長、認同、交友、父母引導的欠缺和內心追尋……它也是討論社會階級、不公和種族主義——那些影響世界所有人的事情的故事。」


這個故事陪著我們這些人長大。

我11歲,在朋友推薦下拿起第一本。幾個月之內讀完了已經出版的一到四,開始翹首期盼下一本。中間等來了電影,影院不放,小夥伴們聚在家裡看影碟。

第五本出版了,電視上報紙上到處是新聞,可中文版要晚三個月。我上了初中,發誓學好英語看原版。好不容易盼來中文版,大概是人生中第一次熬夜,接下來整整幾周,學校里的話題只有哈利波特!

第六本又等了三年。我初中畢業了,網上說北京參加全球統一發售。爸媽帶我到了北京,7月16號,我永遠不會忘記。凌晨4點起床去西單圖書城,門口已經有了幾十人。我是前一百個拿到書的讀者之一,送了一張巨大的海報,我在卧室掛了三年。就在圖書城門口,好幾個人蹲在地上翻開書,大聲劇透鄧布利多悲劇了...

我那時英文不利索,四天才看完。我立刻猜出了R.A.B! 高中開學,課間給小夥伴講情節。後來中文版也上市了,又是一輪狂歡。

第七本出版,高三前的暑假。小城沒有原版書,託人從北京買回,連夜讀完。合上書,感覺合上了自己的整個童年。

每一部電影,都有不同的人陪我看。大學時代,最後一部電影,在影院里淚流滿面。如果不是哈利波特,我也許不會對英語和異域有那麼濃厚的興趣,也許就不會喜歡歐洲文化,不會選擇後來的大學和專業,不會去義大利,不會認識我愛的人。我的一生也許會截然不同。

我知道這個故事還有許多種版本。那是我們一大批人共同的童年,共同的記憶,共同的笑與淚。

好書有很多,但它,永遠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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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純粹是在表達個人情感,我再補點關於書的細節吧!

這七本書從頭到尾串聯起了十幾年的時光,一面向我們展示人生可以有多殘酷,一面仍相信愛、信任和友誼。

麥格:
「我是來接哈利,把他送到他姨媽姨父家的。現在他們是他惟一的親人了。」 (鄧布利多)
「您不會是指—— 您不可能是指住在這裡的那家人吧?」她噌地跳起來,指著四號那一家。「鄧布利多—— 您可不能這麼做。我觀察他們一整天了。您找不到比他們更不像你我這樣的人了。他們還有一個兒子—— 我看見他在大街上一路用腳踢他母親, 吵著要糖吃。要哈利·波特住在這裡?!」 (麥格)
《魔法石》

「看過魁地奇比賽嗎,波特?」麥格教授問。
「他的體型正適合當一個找球手,」伍德說,在哈利周圍繞著圈子打量著他。
…………
麥格教授從眼鏡上方嚴厲地瞅著哈利。
「我希望聽到你在刻苦訓練,波特,不然我就改變主意,要懲罰你了。」
接著,她又突然綻開笑容。
「你父親會為你驕傲的,」她說,「他以前就是一個出色的魁地奇球員。」
《魔法石》

他等待著。那些他曾經為他們赴死的人,隨時都會看見他如同死了一樣躺在海格的懷裡。
「不!」
這尖叫聲太可怕了,因為他從來沒想到、做夢也沒想到麥格教授能發出這樣的聲音。
《死亡聖器》

多比:
『『回家吧,哈利·波特,回家吧」「我哪兒也不去!」哈利煩躁地說,「我最好的一個朋友就是麻瓜出身的,如果密室真的被打開了,她是首當其衝—— 」
「哈利·波特願為朋友冒生命危險!」多比既傷心又歡喜地呻吟著,「多麼高貴!多麼勇敢!但他必須保住自己,他必須,哈利·波特千萬不能—— 」
《密室》

「多比沒有主人!」小精靈尖聲說道,「多比是一個自由的小精靈,多比是來營救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們的!」
…………
小精靈微微晃了一下,星星映在他閃亮的大眼睛裡。他和哈利同時低頭看到了銀色的刀柄,插在小精靈起伏的胸口。
《死亡聖器》

小天狼星:
「誰想去斯萊特林?我才不願待在那兒呢,你呢?」詹姆問悠閑地坐在對面座位上的男孩。哈利心頭一跳,認出那是小天狼星。小天狼星沒有笑。
「我們全家都是斯萊特林的。」他說。
「天哪,」詹姆說,「我還覺得你挺好的呢!」
小天狼星咧嘴笑了笑。
「說不定我會打破傳統。」
《死亡聖器》

詹姆打了個大哈欠,揉了揉自己的頭髮,把它弄得比剛才還要凌亂。然後,他朝弗立維教授瞥了一眼,接著在座位上轉過身,向身後第四個座位上的男生咧嘴笑了笑。
又是一陣興奮衝擊著哈利,他看到小天狼星向詹姆翹起了大拇指。小天狼星懶洋洋地靠在椅子上,顯得很自在,他的身體向後仰著,只用椅子的兩條腿著地。
《鳳凰社》

「你不在上面!」哈利看了看家譜最底下一行說道。
「曾經在上面的。」小天狼星說著指了指掛毯上一個焦黑的小圓洞,像是被香煙燒焦的痕迹,「我從家裡逃走之後,我親愛的老母親就把我銷毀了——克利切很喜歡低聲念叨這個故事。」
「你從家裡逃走?」
「那年我大約十六歲,」小天狼星說,「我受夠了。」
「你去了哪兒?」哈利盯著他問道。
「你爸爸家裡,」小天狼星說,「你的爺爺奶奶非常善解人意,他們差不多把我當成了第二個兒子。」
《鳳凰社》

親愛的大腳板:謝謝你,謝謝你送給哈利的生日禮物!這是他最喜歡的玩具了。才一歲就已經能騎著玩具掃帚飛來飛去,他看上去好開心哪。我附上一張照片給你看看。……詹姆覺得非常好玩,說這孩子會成為下一個魁地奇明星。(莉莉寫的信)
《死亡聖器》

他看著哈利,哈利的眼睛沒有避開。「相信我,」布萊克嘶啞著嗓子說,「相信我。我從來沒有背叛過詹姆和莉莉。我寧可死掉,也不會背叛他們。」
《阿茲卡班的囚徒》

哈利和羅恩:
「我寧可一絲不掛,也不穿它。」羅恩固執地說。
「別犯傻了,」韋斯萊夫人說,「你必須有一件禮服長袍,你的單子上列著呢!我也給哈利買了一件……給他看看,哈利……」
哈利有些惶恐地打開行軍床上的最後一個包裹,不好,並不像他料想的那樣糟糕。他的禮服長袍上一條花邊也沒有——實際上,它的樣子和他的校袍差不多,不過顏色不是黑的,而是深綠色的。
「我想它會把你眼睛的顏色襯托得更漂亮,親愛的。」韋斯萊夫人慈愛地說。
「這倒挺好!」羅恩看著哈利的長袍,氣呼呼地說,「為什麼我不能有一件這樣的?」
「因為……唉,我不得不給你買二手貨,這樣就沒有多少選擇餘地了!」韋斯萊夫人說著,臉紅了。
哈利移開了目光。
《火焰杯》

哈利打開箱子,從裡面取出他在爭霸賽中贏得的獎金。「拿著吧。」他說,一邊把袋子塞進喬治手裡。
「什麼?」弗雷德說,驚得目瞪口呆。
「你發神經啊?」喬治說,一邊拚命把袋子推還給哈利。
……
「快收下,」他板著臉說,「不然我就給你念個毒咒。我現在知道幾個很厲害的毒咒呢。你們就幫我一個忙吧,好嗎?給羅恩另外買一件禮服長袍,就說是你們送給他的。」
《火焰杯》

「可是你們從哪兒去弄開辦笑話商店的本錢呢?」赫敏懷疑地問。
「其實,我也一直在納悶這件事呢。」羅恩緊鎖著眉頭說,「他們今年暑假給我買了一套新禮袍,我真不明白他們是從哪兒弄來的錢?」
《鳳凰社》

斯內普:
麥格教授在跟鄧布利多教授說著什麼。頭上裹著可笑圍巾的奇洛教授正跟一位一頭油膩黑髮、鷹鉤鼻、皮膚蠟黃的老師說話。
事情發生在一瞬間。鷹鉤鼻老師越過奇洛教授的圍巾直視哈利的眼睛—— 哈利頓感他前額上的那道傷疤一陣灼痛。 (斯內普第一次在霍格沃茨看見哈利)
《魔法石》

「我不能再裝下去了,你選擇了你的路,我選擇了我的。」
「不——聽我說,我不是故意——」
「——叫我泥巴種?但是你管我這類出身的人都叫泥巴種,西弗勒斯。我又有什麼不同呢?」
《死亡聖器》

現在,斯內普又站在校長的書房裡,菲尼亞斯。奈傑勒斯匆匆闖進了自己的肖像。
「校長!他們在迪安森林裡紮營!那個泥巴種——」
「不許說那個詞!」
「——那個姓格蘭傑的女孩打開包時說了地名,我聽見了!」
《死亡聖器》

綠眼眸盯著黑眼眸,但一秒鐘後,那一雙黑眸深處的什麼東西似乎消失了,它們變得茫然、獃滯而空洞。
《死亡聖器》


70後老人家來回答此問題。大學畢業後某年在購書中心打開HP1時,站著看完半本後,把1-4集體抱回家;然後伸長脖子等5-7一本本的出;6出的時候,第一時間從噹噹買回來,拿到書的時候,恰逢考試周,我在教室里監考,偷偷地看,鄧不利多死時,哭得差點驚動四周的學生?


說一點
巫師和麻瓜並不是同一等級的生物了
而巫師卻願意和麻瓜平等的共享這個世界
甚至在一小部分巫師去打破這個規則的時候
絕大多數的巫師會去拿生命來阻攔
比你強大卻不欺凌你,這些巫師當得起偉大
這部作品的意義當得起偉大


從來不中二,但是——

十二歲,直到初中入學前最後一刻我都在等貓頭鷹給我送信。
十七歲,出了最後一本書,上晚自習邊看邊哭,感覺我的童年和那一個個不停死去的人物一起終結在這本書里。
去年年底,終於去了奧蘭多哈利波特主題公園。走在對角巷和霍格莫德村裡面,喝著黃油啤酒吃著巧克力蛙,真希望一輩子不用出去。

又何止一夢十年哪。

向貫穿我整個童年和青春的這個魔法世界致敬。


每一部偉大或經典的作品,必定有其特殊之處,比如《哈姆雷特》和《唐吉可德》,價值大部分都在於它們塑造的人物上。以哈姆雷特為例,對這個人物的探索本來就是「與時俱進」的。哈姆雷特誕生之初,人們只注意到這是個復仇故事,這是個復仇的丹麥王子,哈姆雷特未向任何人透漏他的憂慮和復仇計劃,當時英國人正在文藝復興時期為爭取自己的地位而艱苦奮鬥,其孤勇更符合英國觀眾們的期待,於是哈姆雷特的猶疑和自我質問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再後來人們才注意到哈姆雷特上最吸引人的部分:對終極理想的質疑和明知理想可能的荒謬,在「明知不可為而為」的理想精神和質疑中搖擺。這一刻畫如此深入地揭示了人性,這個形象將永恆地存在於文明之中。(哈姆雷特質疑他的復仇是否有意義,現實如此荒謬,他卻理應為理想主義(復仇當然是義不容辭的)獻身,他懷疑復仇能帶來多少正確,深感自己的無力,感嘆「時代整個脫節了,而我卻要用一己之力把它修好」,這個人物實在太經典了。)

但是hp中,如此深刻塑造的人物形象幾乎沒有。雖然每個人都塑造得圓滿真實,但沒有一個經典到會被拿出來說:「這是個典型的哈利波特」。如果它寫成哈姆雷特那樣深刻,也不會迷倒全世界的孩子了。我們會說:「這人真是個唐吉可德」,或者「這是林黛玉式的」。但hp沒有塑造出這樣一個誇張而經典的形象(其實斯內普或這個潛力),儘管它的故事進展得如此順滑自然,羅琳在構思人物上定費了一番心思。

Hp的精彩不通過人物表現,也不通過犀利、優美或奧斯汀那樣幽默諷刺的語言。奧斯汀和羅琳都是女性,都是英國人,但奧斯汀的作品卻明顯佔了語言的便宜,《傲慢與偏見》的第一句話就是」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通篇都是這種調調,在這種情境下,想諷刺那些「鄉紳家庭女性的社交和生活」、揭露點人生經驗就容易多了,但hp的語言非常平和,複雜的句式都不多,只是講故事一樣。更不像王爾德,憑著嘴損和唯美主義就能打出名聲。hp里比較經典的人生哲學和警句非常少,比如:「是你的選擇而非能力決定你成為什麼樣的人」或「在別人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總是令人難受的。」但總的來說,它在語言和字裡行間的深刻上沒占什麼便宜。

一部作品,既不靠出眾的人物,也不靠出眾的語言,如此風靡,也是挺奇怪的。

直到後來,我發現它的魅力居然全在於它的故事。

如果是中國人寫這個故事,那就應該是:孔曰成仁,孟曰取義,唯其義盡,所以仁至。只有道義到了盡頭,仁才會(自然而然地)出現。就像春秋時一個臣子,出於「義」要去參加一場戰爭(雖然春秋的戰沒那麼可怕……),在戰車上瑟瑟發抖,周圍人問他:「那您為什麼要去呢?」他說:「去,是我的道義,怕,是我的性格。雖然怕,我也一定去。」所以如果hp是中國人寫的,那故事應該是哈利一心為天下,「大丈夫應如是」,消滅第一個魂器時,敵人利誘他,他不為所動;消滅第二個魂器時,敵人拿朋友威脅他,他含淚犧牲了朋友(保證伸張正義後絕不獨活);消滅第三個魂器時,敵人拿父母威脅他,他再拜感激父母的恩情但還得一心為天下……直到全天下都知道哈利是多麼仁義,民心向背伏地魔再也不能統治巫師界,英雄哈利用生命消滅第七個魂器,假如他稍微感嘆一句:「水太涼啊,為之奈何」,他就不能譜寫忠誠的讚歌了。

而hp的價值觀則不同,哈利和鄧布利多爭論:「反正預言說我和伏地魔必須死一個,這一切又有什麼區別。」,鄧布利多激動地反駁他:「如果伏地魔沒有聽信那個預言,也不會充滿恐懼使他實現,他選擇了你作為宿敵,卻因此給了你他沒有的力量。你明白什麼是預言了嗎?再想想,如果沒有這個預言,你還會與他為敵嗎?」哈利意識到沒有這個預言他依然會與邪惡為敵,被拉進一場角斗和自己昂首挺胸走進角斗是不一樣的,後者讓他感到驕傲。在這裡,主人公算是有了一次覺醒。hp的價值觀是,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應該是遵從內心的,而人應該使自己的內心變得高貴,再出於內心的指引而去做高尚的事情,而非反過來認為按照道義的規則把「義」做到極致,「仁」就會至。

於是在hp的世界裡,雖然沒有一個人物做了哈姆雷特式的獨白(其實後來關於魂器和聖器的糾結有點像了,但畢竟整個作品不是這麼撐起來的),但人物的高貴和真實的糾結卻寫得無比真實。

Hp通過故事,表現了真實的愛和恨,高貴與膽怯。

唐克斯愛盧平,沒有說「Oh Remus, Remus! Why are you called Remus? Deny your father and refuse your name, or if you will not, swear to be my love and I』ll no longer be a Tonks」(這一段本來是朱麗葉對羅密歐的表白,Romeo和Remus聽著比較像就順手改了。但說真的,盧平lupin的詞根本來就是狼的意思,以及百度說羅琳用Remus是因為,傳說中一對被母狼養大的雙胞胎之一叫Remus,這對雙胞胎創建了羅馬帝國,其中,Remus是Romulus的弟弟。所以Remus要是能拒絕他的名字,即狼人的命運,他和唐克斯也不會悲劇了。)七部書里唐克斯和盧平的交往大概總結起來就兩頁紙,唐克斯唯一的表白就是「我也對你說過一百萬遍了!」然而他們的感情,我認為比比爾和芙蓉的要動人得多。芙蓉和比爾郎才女貌,情定之後才經歷一個不算是考驗的考驗,而盧平和唐克斯的愛情則是盧平悲情灰暗的一生中唯二的亮色了。唐克斯真的克服了艱難險阻去愛他,而再揣摩一下他們各自的性格,會發現他們的結合格外偉大而悲壯。儘管羅琳對他們的感情描繪得很少很少,但讀者稍一揣測就會感到這其中堅貞的深情,這種安排根本不是通過語言描繪出來的,沒有人物間的動人表白,沒有煽情,沒有渲染,而是寫好一個人物,再寫好一個人物,寫幾筆他們之間必要的交往,最後他們的選擇和行為表現了他們的愛和勇敢。(解釋一下他們的故事怎麼體現了人物的高貴和愛?不我相信你們都是原著黨==)

【當然比爾和芙蓉的愛情也比較動人,至少在情節安排上,兩個年輕人的忠貞結合是黑暗到來前最後一道明亮美好的火苗,隨著愛的高潮殺戮和混亂隨之到來,平靜的時代就此逝去,純潔的婚禮過後就是秘密的政變、血腥的鎮壓和白色恐怖。

盧平是我非常喜歡也最感到憐惜的人物,感覺詹姆和莉莉兩個人都度過了幸福的一生,而他們親近的人卻一個個都挺慘的。鄧布利多、斯內普、盧平(這是我認為書里的前三慘)、小天狼星、彼得、佩妮還有哈利,請問在書里,他們還認識其它主要人物嗎?==】

對比那些流傳很廣卻算不上偉大的作品來看,《天龍八部》的終極思想是縱是大英雄能本色,仁至義盡,慷慨豪邁,也只能囿於命運的股掌之中,正是「天地為爐,造化為工,陰陽為碳兮,而萬物為銅。」,三體表現了什麼呢,把阿西莫夫那句「不要讓道德感阻止你做正確的事情」推到極致,把道德看做一種無力而陳腐的規範,那幾個拯救者里其實只有章北海真正成功了,他做的是什麼呢,勇敢地用理智壓倒道德,不擇手段做「正確的事情」。對於這種思考,劉慈欣一向有些淺薄。但是如果細究hp里的事件發展和所表現的三觀,那真是太正了。只能說羅琳的思維應該比較成熟。只是口味不太重,畢竟孩子看得多。

如果hp有什麼終極主題,那應該是「愛」。關於命運,關於善惡,hp里都有討論,不虛美,不隱惡。雖然是給孩子看的,但沒有刻意塑造悲情和希望,好人未必有好報,凡事皆有代價,但存在忠誠的友情,和真正的愛。盧平和唐克斯必須死,因為盧平作為狼人永遠是社會的邊緣人,無論自己多麼善良勇敢,和超級主角關係多麼好,他都無法改變輿論和偏見,他的一生從他被咬的一瞬間就註定一定是悲劇的一生,無關個人的自由意志。可是唐克斯愛他,終究和他結婚並誕下孩子,儘管這是個感人的情節,但結局是唐克斯也被邊緣化,於是他們最好的安排就是死,他們的孩子才能在哈利的光環下成長,獲得被大眾接受的機會。這是什麼呢?絕望、命運、溫情和愛,大概還有無盡的遺憾,因為無論如何,小盧平雖因盧平的死而獲得一點好處,但對於盧平來說,最大的願望莫過陪孩子一起長大。納威的確勇敢、忠誠、高貴,但除去作者對他的偏愛,他依舊是個笨手笨腳多數事都做不好的人,最終在霍格沃茨教了唯一擅長的草藥學,而霍格沃茨的老師基本上是沒有伴侶的。再想想麥格和弗立維,感覺hp從來不是個太美好的故事,但一直是溫情的。

Hp從一開始就是失去,卻不是個失去的故事。哈利一開始就沒有雙親,終於發現自己的父母是巫師界受到尊敬的人,終於能湧起對父母的自豪感;接著認識了他的教父,世上最愛他最關懷他的人之一,但還是要失去他,因為沒有人能洗刷他的冤情;再後來甚至失去了對父親的信心,產生了對父親人品和父母婚姻的懷疑,雖然被及時解除,但也表現出那些不曾真實擁有的東西是多麼脆弱;接著教父死了,鄧布利多死了,盧平死了,甚至一度失去羅恩的友誼,但他始終是個正直善良的人,即使不斷失去也不抱怨上天對自己的不公,只是更加努力戰鬥去保護其他的人。面對了恐懼本身和消除恐懼的誘惑(死亡聖器),可是最終沒有被誘惑。如果說這部作品中有什麼讓人會永遠牢記的,就是對愛的相信和對高貴精神的嚮往。愛是hp強調最多的主題,而高貴則是沒有渲染、沒有洗腦卻字裡行間體現的一種精神。

感覺這本書最偉大的地方,是這些東西,都是很容易被孩子接受的。至少我的童年,是和它一起成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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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沒有過多討論人物性格和情節,因為那些跟一部作品是否稱得上偉大無關(算是好作品的基本條件)。如果討論一部作品裡,人物的性格是怎麼促使他做了這些舉動,這些情節是怎麼表現出人物的性情和關係,那金庸的作品就是最偉大的作品了==他寫得非常合理,而且文筆說是接近純文學也絕對不為過了。

一部作品想要偉大,淺薄的我覺得可以通過幾個途徑,一是發掘出深刻而經典的人性,如哈姆雷特,二是刻畫出令人唏噓不已的現實(包括歷史),宏觀或微觀,最終還是通過龐大的現實感受到人(順便悲天憫人)我猜《戰爭與和平》是這樣的,但非常遺憾(並不),這部作品我並未看下去過,我年紀輕輕的,又是個喪病的浪漫主義,並不想沾染俄國作品。再或者,就是接近純文學那一路了,過於怪力,不敢說。

所以這篇的脈絡是通過和眾所周知的作品比較,得出:hp不是靠人物→不是靠語言→是靠故事,而價值觀是什麼→怎樣通過故事表現了真實的愛恨→關於主題

再補充一點羅恩,這個人物不是沒有小心眼,因為無法處理對赫敏和感情而去和拉文德鬼混(其實真是人渣行為啊,最後還是冷暴力分的手),心裡暗暗嫉妒,但明明活在哥哥們的陰影之下,對哈利的友情還是異常忠誠。第一部過棋局的時候,電影版的安排是他安排自己被對方的王后砍死時對哈利說:走到最後的註定不是我,不是赫敏,而是你。但其實在小說里,他做了決定之後告訴了哈利一聲,沒怎麼煽情就默默去被砍了。當時形勢緊張,沒時間干那些有的沒的,他沒多想就犧牲了自己,也不覺得這是什麼值得宣揚的事情。韋斯萊家的人三觀都奇正,人奇好(percy不談…),大概韋斯萊夫人教育得太好了。金妮第一次知道哈利在列車上的時候,不停地問她能不能去看一眼哈利波特,韋斯萊夫人說:不許去,他不是你在動物園指指點點的動物。哈利聽到了這句話,這大概也是後來他輕易就信任了韋斯萊一家的原因。當時分院的時候,哈利先分到格蘭芬多,等羅恩分院時,他悄悄地在桌下食指中指交叉,那時他才認識羅恩幾個小時而已。後來翻書再看到這個舉動,覺得既蠢萌又溫馨。

從一開始的時候,羅恩就決定為了友情跟哈利冒險,在搶魔法石之前,再到後來,事關巫師界和正義與邪惡,依然義不容辭。第七部的時候哈利為他們跟他流浪的決定驚訝,其實一年級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了,或者說列車上初見時就已經決定了。


謝謝哈利波特,他教會了一個沒有父親的男孩如何成長成一個合格的男人


到現在了,有時間還會去翻一翻《哈利波特》。倒不是幼稚,這本書於我,早已不是一本兒童讀物了。年歲漸長,讀到的東西也就越多。

羅琳在這小說里的細節和伏筆鋪設實在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任何一處小細節,細細想下來,都能找到相對應的點。比如在《混血王子》里的斯內普魔葯課本上來看,斯內普應該是個在魔藥學上相當有天賦的學生,而斯拉格霍恩卻對莉莉的魔藥學才能讚不絕口,隻字未提斯內普。那麼當年,斯內普在上魔葯課的時候,是不是暗地裡幫助莉莉了呢?
再比如,書里寫的伏地魔和他的追隨者,與鄧布利多和他的鳳凰社,其實代表的是巫師界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觀點。就好像左派和右派。伏地魔政權崇尚巫師極權,推行純血統,歧視血統不純的人,這些都和當年希特勒的政治觀點不謀而合。伏地魔本身或許是可以戰勝的,但是他所代表的是巫師界長久以來的一個政治派別,這可比伏地魔本身要難以戰勝地多。鄧布利多不像是傳統書里的那種高大全的領袖人物,他帶著點頑童般的狡黠,又有著超脫一般人的智慧。在最後一部還發現,這麼些年一直和伏地魔鬥智斗勇的也是他。他親手發掘了伏地魔,現在他要親手將他毀滅。這麼複雜的一個人物很難用一兩個詞來概括。同樣的,這個特點還出現在《哈利波特》很多人身上。能夠將這麼多人物刻畫地如此真實,還能將整個格局放的這麼大,《哈利波特》早已超越了優秀的範疇了。

還有,知乎上最近提到了,看似神棍的占卜課老師特里勞妮卻是一個例無虛發的先知。她所預言的大多數東西,都在後來實現了。在《混血王子》里,她一邊翻撲克牌一邊說:「心煩意亂的年輕人,得不到他想要的東西」,說的就是馬爾福。

書里描寫麥格教授的很多細節也很有意思。在烏姆里奇執掌霍格沃茲的期間,皮皮鬼處處和她對著干,而眾教授睜隻眼閉隻眼的期間。皮皮鬼正在擰一個吊燈,這時候謹慎嚴肅,一絲不苟的麥格教授在旁邊說:應該往另一邊擰。

再比如說,納威他報選魔咒課提高班的時候,他奶奶覺得魔咒課是圖省事。麥格教授說:我要寫信提醒一下,不能因為你奶奶當年魔咒課不及格,就覺得這門課是圖省事。總的來說,麥格教授是一個很萌的人。

書里有趣的細節我只列舉一二。畢竟這不是我要說的重點。我覺得,哈利波特之所以偉大,是因為書里的人物,雖然繁多但一個個卻很真實。哈利正直,勇敢,卻在小事情上缺乏忍耐和細心;羅恩虛榮,愛出風頭,可是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的時候絕不猶豫。赫敏聰明絕倫,卻過於教條,很多事情需要人推上一把。(這麼看來,羅恩和赫敏算是互補吧。)當然還有韋斯萊家一貫擁有的優秀品質:樂觀,幽默,勇敢,善良。當然,還有愛。

雖然在鄧布利多詳細布局,看似和伏地魔行事方式無二的計劃里,其實也是一直貫徹著愛的觀點。斯內普之所以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去做間諜,是源於他對莉莉的愛;哈利之所以不死,是源於莉莉對他的愛;哈利能夠堅持完成一個又一個魂器的毀滅是源於赫敏和羅恩對他的支持和理解;而哈利最後決定坦然赴死,也是因為他對巫師界的愛;伏地魔最後沒有能夠發現哈利死去,也是因為納西莎對馬爾福的愛。這些從理性上很難解釋的東西,但卻阻止了伏地魔,最終讓他失敗。所以,鄧布利多才說,愛是最高深的魔法。伏地魔之所以棋差一著,就是因為他至死,都不知道愛的力量。

但是縱觀全書,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哈利波特與火焰杯》里的結尾:該來的總會來,而一旦來了你就必須接受。
這句話在我沉淪的時候,無數次地鼓勵過我站起來面對困難。最近家裡發生了一個比較大的變故,而這句話又再次地告訴我面對困難,然後要戰勝它。

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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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的三百多個答案,基本把我十幾歲時為什麼喜歡哈利波特系列總結得很全面了。我想說說,現已奔三的我,為什麼越來越喜歡哈系列,我想這更能體現這個系列的偉大吧。

《哈利波特》這部作品,主角才不是哈利波特。要我說,第一主角是鄧布利多,第二主角是斯內普,第三嘛,大概哈利可以和伏地魔並列第三吧。

在我看來,羅琳用這四個人講了兩個故事,一個是愛的故事,一個是成長的故事。

愛這條線,羅琳用伏地魔,斯內普,和哈利三個人來講,三個人缺一不可。這三個人都是童年悲慘。其中伏地魔和哈利直接是孤兒,斯內普不是孤兒也差不多了,他爸成天酗酒,喝了酒就打他媽,沒人管他。伏地魔從他媽懷他就與愛無關,一輩子沒感受過愛,長大成為大魔王。斯內普生命中唯一的愛就是他對Lily的愛(至於Lily對他什麼感情那還兩說),而這唯一的愛挽救了他,讓他在釀成大錯後還能迷途知返,最終成為正義一方重要人物、殺死伏地魔的大功臣,死得偉大。至於哈利,愛中出生,愛的保護下活下來,自然是《哈》系列最完美的靈魂之一。

羅琳用這三個人講了一個關於愛的故事。甚至,這三個人根本就是一個人,同人不同命。

這三個人根本就是所有人。

然而光有愛是不夠的,愛不能發電。還要有成長。《哈》的另一條線,鄧布利多—斯內普這一條線,就是關於成長的。

鄧布利多和斯內普年輕時都曾因愛而釀成了大錯——不可饒恕的那種大錯:他們分別殺死了自己最心疼的親妹妹,和自己這一生唯一愛的人。。。如果我們從這兩件事開始進入《哈》的故事線,那麼這兩個人給我們的觀感將完全不一樣——他們將始終帶著巨大瑕疵,無論他們後面的成就多麼偉大,他們也首先是兩個罪人。

然而我們首先看到了他們所及的高度,之後才了解了他們年輕時的過錯。這並不使他們的罪過減少半分,但讓我們對他們的成就更加印象深刻。他們成為了「犯過錯的偉大人物」。

我不知道羅琳是不是有意為之(大概不是),但這的確讓我們讀者回頭看的時候,對「成長」這個故事理解更為深刻。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他們犯錯後的成長,而「贖罪」被放到了相對次要的位置。看完《哈》系列、長大以後,我更加懂得,不論犯了多大的錯,都永遠是「改過」更為重要,不要被過去的過錯牽絆,「改過」意味著成長,長成全新的更好的人。不論以前犯過多可怕的錯,都可以在後半生里活成偉大的人。更進一步,你的過去與你,既有關係,又沒有關係。

這就是我對哈利波特系列的理解,四個人,兩條線,一條叫愛,一條叫成長。這兩條線,貫穿哈利波特7本書,更貫穿每一個人的一生。

用最淺顯的語言講最重要的道理,所以這是偉大的書啊。

致敬J.K.Rowling.


【多圖預警】

前兩天作為偽粉去看了《火影忍者·博人傳》,一個個熟悉的人物以長大成人的樣子重新出現時,影廳總是發出一陣陣會心的歡呼。坐在我左邊的宅男看起來二十八九,全程身體前傾、全神貫注,跟著音樂抖著腿恨不得加入戰鬥。

我忽然就想起了豆瓣最近的廣告。「除了一個小秘密,我只是一個極其平凡的人。」當年追著看火影的少年們,如今已經成長為青年。他們步入社會,一定也有夢幻的覺醒,有順從和妥協。一邊做一個平凡的大人,一邊小心保護著自己的「秘密」。

《哈利波特》也是如此。從初中班主任第一次用投影儀給我們放魔法石的電影,到那幾套書在全班輪番傳閱。到等待最後一本書的出版,英國舉行了比萬聖節更盛大的遊行。到最後一部電影的完結,大家起立鼓掌。

那是真的非常漫長的一段歲月。漫長到這部作品已經不只是作品本身,而是對數億人的一段記錄。記錄我們充滿想像力又極端敏感的青春期,記錄我們瘋狂又不能做自己的少年時代。記錄我們雖從未在故事中,卻這樣捱大過。


---------下面為各位麻瓜附上我校參觀指南-----


哈利·波特?魔法世界上海站馬上要閉展。也許你已披上久違的長袍從全國各地幻影移形趕到了現場,也許你忙於工作沒辦法參加這次同學聚會。

末班車的汽笛已經拉響。歡迎再次來到國王十字車站,穿越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歡迎回到魔法世界。

一如那年夏天,海格巨大的身軀撞門而入,笑眯眯地說:

「你是一個巫師,哈利。」

展覽入口處是這頂破舊的分院帽,根據你的特質,把你分到適合你的學院。根據分院帽歷年唱的歌總結下來分院標準是:勇敢的人去格蘭芬多,聰明的去拉文克勞,有野心的去斯萊特林,什麼都沒的去赫奇帕奇(……)。

哈利當時差點被分去斯萊特林,多虧他一直在腦海中默念「不要斯萊特林」,分院帽才妥協將他分到了格蘭芬多。


「真正決定我們是誰的,不是我們的能力,而是我們的選擇。」——鄧布利多

火車旁的牆壁上貼著一張預言家日報,裡面是小天狼星的通緝令。

小天狼星的歸來使第三部成為系列裡最溫情的一部。與教父相認後,曾經有很短的一刻,哈利以為自己將重新擁有一個家。


「你要記住,所有真心愛我們的人都會在我們身邊,他們永遠會陪伴著你,在你心中。」——小天狼星

胖夫人肖像畫守著格蘭芬多塔樓,她逼著大家看她表演完用聲波震碎杯子的絕技才讓進門。

在霍格沃茨,肖像之間還流行互相串門。

二年級的草藥課上要給曼德拉草換盆,大家必須戴好耳機,因為曼德拉草的哭聲會使人喪命。

哈利繼承父親的魁地奇天賦,成為了霍格沃茨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找球手。

他的第一把掃帚光輪2000是麥格教授偷偷送的,直到三年級撞在了打人柳上折斷;第二把掃帚火弩箭是他的教父小天狼星送的。

活點地圖顯示了整個霍格沃茨地圖並包括七條通往霍格莫德村的密道。地圖上移動的墨水點分別對應城堡里的每一個人的即時位置(包括幽靈)。

這曾經是我最想要得到的東西,當然你們知道後來微信可以查看附近的人了。(……)


活點地圖是哈利父親(尖頭叉子)、小天狼星(大腳板)、盧平(月亮臉)、小矮星彼得(蟲尾巴)發明的,他們還內嵌了一個辱罵斯內普的功能。


「本院長西弗勒斯斯內普教授,命令你現出藏起來的信息!」斯內普說著,用魔杖打著這張地圖。好像有一隻無形的手在那張羊皮紙上書寫似的,地圖平滑的表面出現了字跡。

  【月亮臉先生向斯內普教授致意,並且請求他不要把他那大得不正常的鼻子伸到別人那裡多管閑事。】斯內普僵住了。哈利目瞪口呆,看著這段話。什麼也說不出來。但是那地圖還不罷休,在第一段文字下面又出現了新的文字。【尖頭叉子先生同意月亮臉先生的話,還願意加上一句。那就是斯內普教授是醜陋的蠢貨。】如果形勢不是這麼嚴重,這樣的話實在很有趣。但是底下還有……【大腳板先生願意表示驚訝:像斯內普這樣的傻瓜怎麼竟然成了教授。】哈利害怕得閉上了眼睛。等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地圖上出現的字跡快完了。【蟲尾巴先生向斯內普教授問好,勸告他洗洗頭髮,那一團軟泥。】

哈利在六年級時靠著一本混血王子的舊魔葯書,在魔葯課上經常得到優秀。後來我們知道,混血王子就是斯內普。

三年級時盧平教授捉了只博格特讓大家練習「Ridiculous」魔法。博格特會變成你最恐懼的東西,你必須直面它,並把它變得滑稽。

博格特面對羅恩時變成了蜘蛛,面對哈利時變成了攝魂怪。而到了盧平教授,則變成了月亮,這算是一個伏筆。

另一個伏筆是毒舌斯內普問候盧平教授:「你大半夜不睡覺出來賞月嗎?」

嗯,後來我們知道了盧平教授是個狼人。


「你恐懼的其實是恐懼本身。」——盧平

《妖怪們的妖怪書》是哈利三年級時保護神奇生物課指定用書,兇狠非常。

忽然傳來一陣響亮的撕扯聲音:兩本《妖怪們的妖怪書》抓住了第三本,合力將它撕散。

「住手!住手!」經理嚷道,把那根手杖從鐵條之間伸了進去,把這幾本書打開。「我再也不儲存這些書了,永遠不!簡直鬧得不可開交!我們以前進過兩百本《隱形術的隱形書》,我還以為沒有什麼比它們更糟的了—— 那些書好貴啊,而且我們永遠沒有……好吧,你要別的什麼書嗎?

海格的小屋發生過太多事兒了。哈利一年級時他在小屋裡孵龍蛋,三年級時鷹頭馬身有翼獸要在此被處決,蟲尾巴曾藏身在他的碗櫃里。

伏地魔把自己的靈魂撕成七片做成了七個魂器,分別是里德爾的日記、馬沃羅的戒指、斯萊特林的項鏈,赫奇帕奇的金杯、拉文克勞的冠冕、那條蛇納吉尼,最後一個魂器是哈利。

因此最後哈利明白了,他必須讓伏地魔殺死自己。

預言家日報,裡面的照片(原則上)都是會動的。

魔法界的零食。巧克力蛙可以收集巫師卡片。比比多味豆,意思是什麼口味都會有。不僅有巧克力、薄荷糖、橘子醬,菠菜、胡椒味。還有內臟味、鼻屎味,嘔吐味……

「啊!比比多味豆!我年輕的時候真倒霉,不小心吃到一顆味道臭烘烘的豆子,恐怕從那以後,我就不怎麼喜歡吃豆子了——不過我想,選一顆太妃糖口味的總是萬無一失的,你說呢?

鄧布利多笑著把那顆金棕色的豆子丟進嘴裡。接著他嗆得喘不過氣來,說:「呸,倒霉!是耳屎!

熄燈器,只要輕輕一彈,它就能把一個地方的所有燈光都吸走,然後再重新點亮。

「But you know happiness can be found even in the darkest of times,when one only remembers to turn on the light.」——Dumbledore

第七部鄧布利多把熄燈器作為遺物留給羅恩。一次羅恩負氣離開隊伍後,靠熄燈器的引導重新歸隊。


他給我熄燈器是有道理的,對不對?他——嗯,」羅恩耳朵通紅,全神貫注地用腳尖踢著腳邊的一簇青草,「他一定知道我會離開你們。」

「不,」哈利糾正他說,「他一定知道你一直都想回來。」

「多比沒有主人,多比是一個自由的小精靈。多比來救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們。」

這是多比最後一次亮相,他為救哈利而犧牲了自己。最後他的墓碑上寫著:」Here lies Dobby, a Free Elf.」

老魔杖、復活石、隱形衣,就是傳說中的死亡聖器,集齊他們就能超越死神。

鄧布利多的鳳凰福克斯。它的尾羽做成的兩根魔杖,一根屬於伏地魔,一根屬於哈利波特。鄧布利多死去那天,它的輓歌回蕩在整個校園。

最後的許願牆上貼著很多哈迷的留言。其中最多的就是」Always」,這是斯內普最經典的一句台詞,訴說了他對哈利的母親莉莉的愛。斯內普可能是哈利波特系列裡最悲情的角色。他因為對哈利父親的厭惡而厭惡哈利,又因為對哈利母親的深愛而保護哈利至獻出生命。

而這句always也承載了哈迷對於永遠離開我們的Alan Rickman最後的紀念。難以想像,前兩年Ralph Fiennes去奧斯卡領獎的時候,他還發Twitter說「伏地魔在那兒幹嘛,還長了鼻子。」

那個綠色眼睛,頭髮總是亂糟糟,額頭上有閃電傷疤的小男孩早已揮手遠去。但是我們心底永遠保留那一份珍寶,那一個「秘密」。


And where your treasure is, there will your heart be also.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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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碼來玩兒~

http://weixin.qq.com/r/WDtudhzE2kGlrVgV925K (二維碼自動識別)


第一次看HP的時候
我一直以為,我就是哈利
而後來,我發現,我原來是羅恩
再後來,我不過只是納威
最後明白,我誰都不是
我只是我
一個仰望魔法世界的麻瓜男孩……


其實JKR弱點還是很明顯的。語言非常單薄(不然也沒法成兒童讀物),感情線寫得太差,而且日期年份星期几几乎就沒搞對過,側面反映數學很差。

優點如下:

1. 打著個兒童文學,魔幻小說的幌子,借著魔法世界巫師大戰這個背景,講了個關於友誼和愛情,家庭和大義,忠誠和背叛,戰爭和和平,對立和尊重,成長和責任,勇氣和正義,代價和救贖,復仇和原諒的故事。書里每個人物都是有缺陷的。但是當Dudley告別時和哈利握手,當Percy情緒激動地向Weasley一家道歉,當Draco放下指著Dumbledore的魔杖,當羅恩把哈利從河裡救出來順便撈出Gryffindor寶劍... 如果這本書主要面向群體是青少年,JKR講的絕對不只是一個關於魔法戰爭的故事,而更多是「不管你犯了什麼錯,it"s okay.」 而即使是成年人,也能在pure blood arrogance的主題里讀到一些道理。這樣的業界良心是少見的。

2. It"s a hell of a story. 作為一個故事講得非常精彩。羅琳會在第一本書第一章就描寫Dumbledore的鼻子斷掉了,Snape在大廳第一次見哈利就盯著他的綠眼睛看,Ollivander上來就跟哈利扯了半天the wand chooses the wizard,但在第七部最後的最後揭曉這些真相時,依然讓人瞠目結舌。全書布局謀篇非常宏大。

3. 不管JKR本來是打算靠這本書賺多少稿費,從她在第一本書第一章描寫鄧布利多的鼻子應該能看出來這部小說的野心和耐心。這些細節十年後讀者才會看懂,魔法石在當時是被書評抨擊為虎頭蛇尾,前半本書進程緩慢,後半本書趕著投胎般匆忙結尾的。羅琳在極度貧困的情況下用了7年構思寫出魔法石,被12家出版社退稿,終於出版,又忍了近10年「兒童讀物」的劃分,最後終於把自己的作品變成魔戒之後最偉大的魔幻史詩。僅說這17年磨一劍的寫作精神也是很偉大的。而更難得的是無論外界怎麼評價怎麼猜測,羅琳的銀行存款多麼危機,故事的進度一直有條不紊,冷靜地打著節拍進行。

4. 書中跨越7年的時間軸,講述了一群少年的成長。第一部里的哈利每晚盯著魔鏡發獃,第七部里的哈利扔掉了resurrection stone再也不去尋找它。第五部的哈利躲在角落裡看鄧布利多和伏地魔決戰,第七部的哈利扯掉隱形衣宣布大家都不要來幫我。羅恩總是活在一群出色的哥哥,救世主,還有學霸的陰影里,缺乏自信和安全感,卻在最後一年面對伏地魔的誘惑堅定地舉劍消滅了魂器。赫敏本是一個書獃子,明知道該怎麼對付devil snare,卻不記得怎麼用魔杖點火,然而在最後一年horcrux hunt中卻表現出十足的智謀和冷靜,多次在危急關頭驚險救主。納威在前幾部中只是個笑柄,後來卻漸漸成長為DA的領導,在哈利死後帶頭對伏地魔發起了攻勢,成為一名偉大的Gryffindor。還有雙胞胎兄弟從搗蛋王到成功的老闆的成長,Ginny從怯懦羞澀的醜小鴨到可愛又強大的女王的轉變,Percy回歸家庭的救贖,Draco改頭換面的成熟... 甚至書中毫不客氣地揭曉Dumbledore, James, Snape的少年時代,大家都犯過錯,但是大家都可以改變,成為更好的人。

另外打消偏見,推翻原有看法是成長過程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所以第一部中Lord Voldemort是一個把強大的法力用來屠殺嬰兒的瘋子,最後一部中Tom Riddle不過一個貪生怕死的膽小鬼。第一部中Slytherin是一個專門培養黑巫師和神經病的壞學院,最後一部中哈利告訴自己兒子我給你命名的那個巫師是多麼了不起的一個Slytherin。第一部中Dumbledore是個帶著聖光的偉人,最後一部中這個觀點直接被嘲弄:「你當太陽從我哥哥的辦公室里升起的嗎?」小說中對成長的詮釋和inspiration是我讀過最好的,沒有之一。

5. 魔法社會創造得十分完整,故事背景設計得極其嚴謹,作為魔幻小說,合情合理甚至幾乎找不出破綻,這是很難得的。魔法世界人口不高,但是他們擁有自己的行政部門,司法機構,教育機構,體育賽事,革命暴動... 故事的背景設計也很有說服力:長久以來巫師們,尤其純血巫師們十分自戀,很多人夢想純血巫師統治整個魔法世界(包括各種魔法生物)+整個麻瓜世界,所以巫師們和各種物種和人種都有很高的利益衝突。在此基礎上,有了Grindelward的革命,有了Dumbledore少年時的錯誤,有了Tom Riddle悲劇的誕生和病態的成長,有了Voldemort的勢力的崛起,有了Umbridge的傲慢和偏見,有了赫敏的事業,也有了鳳凰社和DA的使命。書中每個人的性格和對應的命運也很合理,包括鄧布利多和斯內普曾經犯過的錯誤,Barty Jr.的墮落,Regulus的轉變,Lupin的掙扎,海格的倔強... 小說甚至精心設計每個龍套的家庭背景。魔法世界的完整性是僅次於中土世界的。

6. Joanne Rowling是至今為止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billion dollar author。總計賣出400M+本書,其中第七本在發行當天賣出11M本,八部電影總票房達到7.7B,全世界目前3處HP theme park,周邊產品數不勝數,英國倫敦King Cross Station真的開了個Platform 9 3/4。The Harry Potter Franchise價值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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