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反對婚姻的女權主義者,我該怎麼辦?

女友認為婚姻是對女性的金錢壓榨、冠姓權的剝奪還有強迫生孩子,因此極度排斥結婚。我認為完全可以構建不存在金錢壓榨的婚姻關係,我應該放棄世俗給予我的冠姓權等一系列不平等的權利。請問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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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原因:原問題內容存在對「女權主義」的誤導性描述。


要理解之所以「反婚」被作為公共議題被女權主義強調,你起碼要理解一個邏輯前提:沒有任何經濟契約制度是可以脫離社會關係存在的。

婚姻亦然,其並非一個單純的雙方自發承諾。甚至如恩格斯《家庭,國家,私有制的起源》或者馬林諾夫斯基《兩性社會》中強調的,婚姻的形成核心中包括所有制和財產傳承的保障,以及性的二重性(私人領域的感官共享和公共領域的社會分工)。那麼婚姻作為經濟契約制度同時伴隨著對於其存在的合法性建構,也包含實質經濟結構的產生---也就是所謂的家庭。最直接的分析在於梅因《古代法》中提到普通法系中女性幾乎長期無法作為獨立民事權責人存在,無論是財產權和政治權力,私人領域的家庭是作為父權天然的支配性領域,以至於男權社會的一個根基是"性支配權」。而在世界上第一個女權主義者,瑪麗沃夫斯通克拉夫特也提到了這件事情,並且批判了當時某些試圖通過極端階級歧視,財產積累以及男權社會中女性性篩選權來避開男權本身的願望多麼虛妄。而婚姻本身是作為政治性誕生的,但是其父權性就集中在婚姻或家庭的私人領域,父權本身可以自我產出父權倫理並得到公共領域承認,於是女性的政治主體性就被默默閹割掉了。

舉個例子,題主似乎認為只要雙方承認某種聽起來平權的契約,雙方似乎就進入了一個中立的「婚姻」。
但是你起碼沒有考慮到,你們雙方背後都有一個父權大家庭;
男性在很多工作場合的社交文化都是要求女性奉獻的男孩俱樂部邏輯;
熟人社會的倫理權力關係是父權的;
社會的組成基本元還是父權家庭,以至於法律等意識形態機器都是圍繞這個結構建立的;
婚姻身份無論是生育分擔的不平等還是今後被父權性的公共社會無數次「當好妻子」的規訓以及本身就建立在父權經濟結構的資本主義晚期分工中受到排斥和自我事業的崩潰。

所以題主單純想以這種方式解決問題,基本上類似於「我們手牽手放飛鴿子,這世界就再沒有戰爭」和「用愛發電」。而單純靠私人領域的「自願」來解決問題,實際上也不可能脫離你倆所在的社會關係之中,因為「自願」並不等於「自由」和「自決」,自願本身也建立在父權權力語境的價值序列中。

反婚最早是激進女權主義開始置入公共議題的,但是美國有社會主義背景的激進女權在第二波浪潮後衰落太快,以及本身美國公共政治屬於貝維斯的「去政治化的政治」或者說「媒介翻譯過的政治」,政治議題本身開始去嚴肅化,價值觀模因衝突和公共話語整合成了主要的活動,反婚變成了一種單純的話語否定力量用於引出公共議題中對婚姻父權性的探討。但是在歐洲女權那裡(尤其是瑞典女權)是有明確政治綱領和男權權力關係的理解,反婚是確定性目的的,Sambo這類非婚固定關係的建立並非很多小資解讀的那樣「多了一個選擇和自由」,實際上非婚關係在法理上被承認甚至在瑞典可以介入財產權分隔上,未來非婚關係甚至還可以擴大化成一類固定關係社群而不局限於兩個人,這種制度的推廣實際上就給父權社會中最核心的經濟契約和家庭結構投了一個大伊萬核彈。如果所有制意義的父權結構能夠被替代甚至在年輕群體被廣泛替代,這就是一次修正主義范兒的革命。

而不少人將「婚姻」獨立出來的錯覺,實際上是因為婚姻在父權語境中被建構成了一種「價值」。第一種成因是基督教父權中的「婚姻神聖化」,這個在Mary Daly那有所論述,婚姻被建構成一種男權宗教體驗中的「價值」,這種價值導致了倫理對女性在婚姻上的強迫和女性的自我強迫,導致了女性作為被接受者把婚姻這個制度模糊化成一種價值,最後由男權倫理機器作為媒介翻譯社會關係中。雖然基督教父權出現在西方,但是由於東亞社會的契約家庭或者核心家庭觀念全是從西方直接引入的(這裡只是說婚姻的神聖性,父權宗族意識等相關是本土產物,兩者存在伴隨關係),所以也存在這問題,這還涉及到後殖民主義探討的問題,這裡就不展開了。
第二種是消費主義通過媒體的媒介進行了婚姻本身的重構,父權社會晚期將婚姻和愛情打包作為一種抽象價值產品供給給所有人,並且婚姻在這些媒介的特異化後,變成了把早期男權交互關係給浪漫化的趨勢,包括把財產權和階級性從大家長包裝成東亞本土沒存在過的高階級漢諾威王朝托利男的各種變種(這又涉及到後殖民主義批判了),把婚姻關係建構成一種宗教體驗而把婚姻本身模糊成一種體驗的最後結果。當然,在消費主義對於原有男權進行了去中心化,伯明翰學派定義的「積極女性認同」開始建造了一個女性認同生態,這導致了媒介文本的部分變革,畢竟賣化妝品的也從「用了我家產品變美麗女人」改成了「自強女人才用我家產品變得更美麗」(當然當初批判消費主義的gloria等人見到這個估計要開炮了),但是男權社會的基本結構邏輯並沒有得到實質衝擊。

所以把婚姻從社會關係中野蠻獨立出來本身也是一種父權性的體現。

當然婚姻本身也是父權社會和資本主義晚期的性別政治邏輯中被交換價值異化的最嚴重的一個東西,君不見情感版和婚姻相關話題造成了階級,性別,各領域價值觀和社會關係矛盾的總爆發節點了。當然這也反正了其父權性。

所以題主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們起碼要清醒承認婚姻本身的性別不中立,再探討下一步的選擇問題。


o樓主,一個女生說不願意結婚,原因遠比表面上「婚姻是對女性的金錢壓榨、冠姓權的剝奪還有強迫生孩子」複雜。

我和bf談戀愛5年,我也是不婚主義(經評論的提醒我並不是不婚主義,但是我反對當前中國的婚姻制度),我來詳細解釋一下不願結婚的女生的考慮,希望樓主能夠理解你女朋友,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協調。(樓上黑女權的真是夠了。樓主如果跟你們一樣直男癌就不會來知乎問而是直接分。)

1,
如果兩個人已經戀愛,同居,有和諧x生活,事業獨立自主,生活互助相伴,那麼結婚和不結婚對他們兩個來說是沒有區別的。唯一的區別在於雙方家長的介入。
題主說「認為完全可以構建不存在金錢壓榨的婚姻關係,我應該放棄世俗給予我的冠姓權等一系列不平等的權利。」我覺得題主是一個非常好的男朋友,但為什麼女方還是會感到不安呢?因為我以上所說婚姻的影響跟你本人無關,更多的是「父母能不能放棄世俗給予他們對子女婚姻的干涉的權利」

「強迫生孩子」多是來自男方爹媽。(很少有丈夫強迫自己妻子生育|||-_-
「金錢的壓迫」多是來自雙方父母對「媳婦應該照顧家庭,別太忙自己的事業」的期望。
「冠姓權」更加不是你同意放棄,你爹媽就能同意的事情。

2,
我們的上一輩,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媽媽們,無論多講理,骨子裡仍然受到很深的父權制影響。例如媽媽們會認同傳統的男女分工(男外女內);認為自己有權力干涉子女的婚姻;尤其是婆婆和丈人,覺得理所應當可以對女婿和媳婦指手畫腳。
以上兩點綜合之後,可能發生如下情況:
(1)婆婆隔三差五的叮囑媳婦要注意照顧自己兒子身體,指責她不做家務,催生,甚至會在沒跟媳婦商量的情況下去醫院給媳婦挂號「檢查是不是身體有問題」。
(2)女方爹媽在婚前要求男方買房買車,婚後老丈人經常「指點」女婿的事業,一起吃飯的時候半脅迫女婿喝酒……
以上所發生的事情是在兩個人結婚後才會出現的,如果沒有結婚,則雙方父母都不會過度干預,是結婚給了他們干預的權力。

作為獨生子女九零後,我們有很強的界限感,非常的討厭父母(尤其是對方父母)的干涉。但是要一時之間改變父母的觀念是不可能的,所以不結婚是堵住爹媽嘴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3,
為什麼選擇不婚的更多是女性而不是男性?一般大家不都認為女性會對婚姻有更多憧憬嗎?並不是。女性對婚姻的現實考慮遠遠多於男性。(但是原因跟女權沒有半毛錢關係。)
首先,傳統觀念中男方不會和娘家走的很近,去吃飯,一般娘家也會比較客氣。但是女方和婆家關係就不一樣,婆婆對女方擺長輩架子,指點和命令的情況更加多,更有甚者,在討論結婚的過程中女性就會接收到來自婆婆的壓力。所以相對而言,結婚對女方生活的影響遠遠大於男方,當題主你還覺得結婚沒有什麼不好,一切都進展順利的時候,你的女朋友很可能已經默默受了很多委屈了。
其次,對男性而言,只要他收入不錯,並且家裡給房子,他就不會在婚姻的初始階段遇到什麼坎坷,娘家人會對他無比的和善。但是女性卻不是。一個過高的收入,一份過於繁忙的工作,獨立而不溫柔的個性,一丁點不願意馬上(注意不是不)生育的苗頭,都會讓女性在初婚時受到各種或明或暗的指責。對男性而言,自己好和婚姻好並不矛盾,他仍然可以在奮鬥事業的道路上撒開蹄子歡樂的奔跑,獲得全家人的支持,以及雙倍的掌聲。但是對於女性,自己好有時反而成為一種原罪。這就是越優秀的女性越不願意結婚的原因。

4,
綜上,不婚的根源是來自兩代人對婚姻和兩性的不同觀念無法融合。如果這個社會對婚姻的期望小一點,對婚姻中夫妻雙方的干涉少一點,兩個人結婚後仍然能夠過獨立自主的二人生活,那麼結不結婚,區別真的不大。
所以不婚主義的我,並不是絕對的不婚,而是一定要當有一天「結婚不會改變我的生活」時,再考慮結婚。


ps.
很高興目前為止我的評論里沒有吸引任何無腦女權黑。評論區的討論也很贊,大家可以一看。


----------------------------2.16.7.30跟新----------------------
評論里有人提到美國單身母親貧困率高的問題,我去查了文獻,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案例分析,所以寫出來給大家。

這個現象乍一聽上去會給人一種感覺:婚姻才可以保障女性利益。

然而請注意以下事實:

1,先說白人。1996年美國白人單身母親家庭產生的主要原因是離婚。其中大約30%的單身母親家庭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離婚後單身母親家庭的平均收入降低了70%到 75%。
這其中,有多少女性是因為年輕時為了家庭放下事業?有多少離婚的全職太太?你以為婚姻能夠給女性帶來生活的保障?錯了。結婚的女性在離婚後更容易跌至貧困線,因為未婚的女性才能夠保持自己的事業及經濟收入。

2,再說少數族裔。非洲裔和拉美裔單身母親家庭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未婚生育。其中高達近一半的單身母親家庭生活在貧困線一下。但是,這裡的「未婚生育」中一半情況是少女媽媽,也就是中學還沒畢業,意外懷孕之後退學生育的女性。他們生育之後甚至找不到父親,自己教育程度不高,貧困幾乎是必然發生的。這和我本人主張的「成熟的事實婚姻」是兩碼事。背後有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雙重原因,但是非婚不背這個鍋。

3,更多問題的延伸。
為什麼已婚女性經濟能力會下降?因為他們相比男性承擔了更多家庭責任。所以看任何一個國家,女性收入的中位數都遠低於男性。並且全職太太的比例遠高於全職先生。

為什麼離婚後女方經濟情況會變差,但是90%的家庭孩子仍然歸女方?你以為你能用婚姻和孩子綁住男人,卻不知這兩樣東西他們說踹就能踹。

4,總結一下。結婚後也有離婚的風險,隨著社會性觀念開放,離婚的可能性會越來越大。然而在一個性別歧視的社會中,離婚女性很可能會遇到收入下降,貧困還要拉扯孩子的不堪境地。所以,無論是否選擇結婚,女性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發展自己的事業,讓自己有獨立生活的經濟能力。這樣無論是否結婚、離婚、不婚,你都能夠坦然應對。


和其他一些不想給女權主義引來誤解的答案不一樣,我是認為確實這件事跟女權主義有關。

題主女友當然是個女權主義者,對婚姻制度的批判和反思在女權主義里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因為婚姻的本質確實是基於起源於私有制度和對社會資源的分割(恩格斯那本《家庭、國家和私有制的起源》對此的闡述已經被好幾個答案提到了),換句話說,婚姻即是另一種買賣和交易。尤其是婚姻在封建社會的澆築下,已經將女性沉甸甸的壓在男性的下位,因此婚姻在很長時間裡不單單是錢與物的交換也是人口買賣,是配合父權制度而對女性自由與獨立的剝奪與限制。反婚和抨擊婚姻的女權主義者,也都是因此而起的。

不過不婚也不是所有女權主義者的選擇,經過上世紀50、60年代西方同志運動的洗禮、思索過多元關係家庭社區化的女權主義者們,有很多認為傳統婚姻制度其實也可以改革和發展,也就是去掉父權和夫權的桎梏:讓婚姻和家庭這個概念徹底成為兩個人或者幾個人之間的合作互信關係。這其中也有包括題主自己所說可以丟掉冠夫姓的權利,以及傳統婚姻里其餘傾向男權制度而所造成的不平等模式。

但題主和女友之間的問題,跟她是不是女權主義者卻沒什麼關係,而更多是在於兩人彼此之間的認知和溝通上。如果她堅定的認為婚姻制度無論如何改革都極有可能失敗、並因此不信任婚姻的話,那麼題主即便願意和她發展不傳統的婚姻關係,她也很可能也是不會答應的。這其實就像是愛吃蘋果還是愛吃梨一樣,是人對自身觀點的偏好持有什麼樣的態度、以及對其相左觀點能否吸收接納的問題;所以,題主其實可以嘗試更明確的和女友討論一下,並好好說出自己對婚姻的需求和理解。

但不過,雖然題主能保證自己可以不用傳統的方式對待她,但題主能保證自己的原生家庭可以不用傳統的態度對待這個「媳婦」嗎?到時候題主自己還能否一貫堅持原來的態度,這就很難說了,我想女友大概也對這方面存有疑慮吧。

所以這件事跟女權主義有關,但是即便換做兩個板上釘釘的女權主義者,也不一定對這件事得出一樣的看法,更不用說你們還是情侶,這會更複雜。


我也這樣 沒啥大不了的 幹嘛非得結婚啊 你們不常說愛情高於一切嗎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就好了呀
而且自己決定自己要不要結婚 一沒犯法二沒傷害別人三沒逼著全世界離婚 我認為不算女權癌

就算不結婚 你們只要還相愛 就可以同居 上床 親密 可以一起吃穿住行 彼此照顧 這不就等於夫妻生活了?
大家都同意好聚好散吧?到時候不管誰不愛了想離開 離開就是 沒有牽絆 想離開不能離開 就會變成仇人
對於題主你來說 婚姻意味著什麼?
不婚是否意味著無法得到婚姻對你來說的這些意義和價值?

至於我不打算結婚 是因為婚內強姦不犯法 家暴的判刑比其他人犯同樣的罪要輕太多 更不打算要孩子 每天開開心心的不好嗎 到底是多麼缺乏安全感才需要靠那一紙證書綁住愛人啊

另外 直男癌被稱作直男癌是因為他們歧視女性 抱有太多對女人的惡意 直女癌是因為直女癌對男人的利益剝削或者對其他女人的惡意 他們被稱作癌 是因為他們會傷害別人 用言語和行動
女權只保護自己 譴責罪犯 可沒傷害誰 被你們罵女權癌的 只不過是努力 [不去做 ] 一些事 努力阻止別人 [不去做 ] 傷害他人的事而已

題主如果真的愛女友 就繼續在一起 用你的愛情留她一輩子
如果題主的價值觀覺得婚姻更重要 一定要結婚人生才完整 那分手也沒關係


看了其它答主的回答 說實話 我的確不是會對第三者有太大敵意的人 如果我的愛人出軌 那一定是我愛人的錯 就算是叫了雞 我也不會罵她 因為我也不會歧視妓女 只要不傷害他人 你們想幹嘛都行

畢竟我未來的愛人說不定是男是女


=====想看具體建議,找第二個分割線;想看對女權主義的解讀,找第一張圖片========
這個鍋是好事,很好的事兒。
樓主女友提出的概念是一個不那麼科學的「女權」。黑人問號.jpg
但它的出現和女權一脈相承,沒有女權的聲音,你的女友也許並不會有疑惑猶豫和拒絕,樓主也不需要問這樣的問題。
所以即便樓主及女友對女權的理解都不盡完善甚至有種種誤區,這個鍋女權也是願意背的。

=======針對樓主問題給出的具體建議,也可以配合文末的【總結】食用=============
1、重新定義一次【反婚】。
2、和另一半協商好擔憂事宜。比如我協商好的結果就是共同首付買房還貸;孩子在條件允許時再生,雙方父母均不可催生;孩子的姓和父母提前協商好不干涉,可由孩子自己選擇(抓鬮)等;真·女權主義者基本不會有很濃重的彩禮思想,以及生育權是放在自己手裡的。如果樓主的女朋友態度相反,那分手也沒有什麼好可惜的。

===================以下為原文============================
作為一個前天剛剛領了證的反婚女權主義者,果斷來強答一番。
(本寶寶領證是為了買魔都房子和未來給小孩子上戶口,哼~)

覺得字多的,可以從第一張圖片下面開始看。
婚姻對我來說並沒有任何吸引力,對我有吸引力的是他。而這種吸引力讓我明知要損失許多,也願意為他而耗損一些我依然在意的東西。對他來說,婚姻讓他損失掉的東西又何嘗不寶貴?

我個人覺得,婚姻的「穩定」因素會嚴重干擾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和思維方式,這遠遠超出愛的境界了,更像一種威脅。
當一種制度變態到要求人改變自己的意願來主動適應它,不適應就要遭受輿論攻擊時,這不是邪教是什麼?
一個婚姻想要「美好」,對婚姻雙方都必然要束縛的、限制的、不允許自由發揮的。目前國內認可的主流婚姻,是對男女雙方的雙重壓迫。

我們談了6年,在步入婚姻前,我和男朋友多次明確得講了自己願意承擔婚姻的種種責任,也會在各個方面捍衛我的權利不受侵犯。如果他試圖用「只利於男性」的傳統觀念來束縛我,那只有分手的結果。
其次我個人不是丁克主義,也願意生育孩子,但在近5年內沒有這個計劃,如果他不能支持我的想法,那屆時也會say goodbye。哦,記性不好,現在該叫老公了。
作為一個好不容易重新熱愛起生活的人,我希望看到更遠的世界,實現一些不一樣的夢想,比方說多換幾個城市生活,比方說再去考幾個高學位,比方說在神話學上繼續深造,比方說做能夠幫助他人的志願者,比方說保護野生動物,比方說為不同身份的人寫一些傳記,這些對我來說,哪一樣都比攢票子買房子養孩子來得有價值有意義。如果不是出於極大的愛和極大的剋制,我是堅決不會讓自己步入任何一次婚姻的。
步入婚姻,意味著我要放棄自己的其他生活方式,變成一個「穩定」的零件,維持許多原本並不需要結交的親友關係,這些對我都是極大地壓力。同時,他也需要改變自己舊有的一些生活方式,保持婚姻的「穩定」。

扯遠了,返回主題。。。。

第一張圖在這裡~~~~~

我覺得中國女性的目前處境是尷尬的艱難的。男人既可以得到傳統男權的好處(冠姓權、財產繼承權、家務事理所當然的丟給妻子姐妹母親等)又可以得到男女平等的好處(夫妻共同買房、負擔生活費用,和姐妹共同贍養父母);女人相反,盡到男女平等的義務,卻仍受男權剝削,連子宮都不屬於自己。

這段話是微博上一個女權主義者講的,如果樓主作為一個可以理性思考的人,可以先把固有思維放一放,再認真的觀察和反思下周圍的婚姻模式,會發現這段話好像也是種客觀描述。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概念,女權主義者口中的反婚,反對的是婚姻制度以及附在其上的糟粕,而不是結婚的人。(不然我的臉得多疼啊)
發布了頭條文章:《當女權提反婚時,是在說... 來自女權小號
當一個女生說「我反婚」時,有兩重意思:
她畏懼婚姻所帶來的一些麻煩——房子與拜金?愛情的流逝?丈夫對婆媳關係的處理?父母干涉小家庭?必須生孩子?生孩子後丈夫不管不問?離婚等於剝層皮?
她不知道如何解決婚姻帶來的其他更嚴重的問題——婚姻對自己繼承權、生命權、生育權、工作、人際關係甚至人生選擇等帶來的眾多負面影響

前者的畏懼是表層的,後者的不知多措是深層的。樓主的女朋友所擔心的,是表層和深層的結合。
內心腹黑、外表強悍、會主動爭取權利和提前規劃好界限如我,也依然存在這些擔心。不改變根本的制度,只寄希望於男朋友或者丈夫的支持認可,並不會起到真正作用。而如果丈夫和男友連支持認可都不願給予,那這段婚姻還沒開始就註定是曲悲歌了。

目前主流的婚姻制度是不完善的、偏向於男性的、對女性實行剝削和壓迫的。這句話是對婚姻制度的客觀評價。
女權希望通過種種爭取和抗議,讓更多女性都能被愈加完善的制度所保護,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有社會輿論和社會機構的實在幫助。讓每一個步入婚姻的女性都不再擔憂吃人的婚姻制度,可以真正放心地把婚姻當作愛情的續曲,而非墳墓,這就是女權反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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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還要明確另一個概念。女權不是女利、女強和女尊。刻意搞混它們,再轉而攻擊女權,會讓每個渴望獲得自由平等愛情和美好婚姻的人遭受重大損失。

女權是在各個領域都要求男女平等的一種主義,願意承擔責任,也敢於捍衛權力,
樓上很多人都犯了「豎個稻草人」端起槍biubiuibiu的錯誤,主要就是把這四種表現搞混了。
如果有人不能很好搞清這四種主義之間的區別,不如在發言前先看一下這篇微博文章:關於女權的個人見解 @草食性羊
下面是文章中的一些節選:
女權——女權主義=性別平權

「女性主義的理論千頭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在全人類實現男女平等。綜觀女性主義的理論,有些激烈如火,有些平靜如水,有些主張做決死抗爭,有些認可退讓妥協,但是所有的女性主義理論都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女性在全世界範圍內是一個受壓迫、受歧視的等級,即女性主義思想泰斗波伏瓦所說的「第二性」。」(李銀河)

女利——強調性別差異,並支持通過個人性別特權在男權社會中取得權利及權力

最大化實現女性從男權社會中獲取個人利益

縱容自身懶惰無付出,要求男性單方面付出,例如只要求男方單方面買房買車加自己名卻未進行過同等程度的付出

女尊——【「男尊」的對立概念,男尊提倡身為男性天生身份高於女性,女尊反之

否定「女卑」,認為男性只是長著丁丁的低等生物,不配為人,對女性有愛對男性無愛

男性有利於女性時進行鼓勵,無利與女性時進行打壓,女性擁有特權,類似現代農村存在的「男尊女卑」對女性進行打壓的行為

女強——不同於女尊,女強背景可以為男權社會也可以為性別平權社會

提倡女性應個人能力強大,如現代社會稱呼「女強人」或者武則天

認為只要女性強大可以將其他性別的弱小人類踩在腳下,「不強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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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分類:
我自己根據婚姻對婚姻主體的束縛程度,把目前的婚姻定義為【極端婚姻】、【主流婚姻】」和【平等婚姻】」三種。

  • 【極端婚姻】

非常穩定的一種婚姻模式,弱者鮮有逃生可能。女性被完全物化,男性對女性擁有絕對的所有權。參看ISIS新娘。

  • 【主流婚姻】

私有製為基礎;實行勞動分工制;同時物化了男性和女性,兩者都為婚姻制度而服務;以犧牲女性的勞動、自由、生命權、生育權、選擇權、自由權利等為維持婚姻穩定的主要方式;除了絕大多數女性外,底層男性也是男權社會婚姻制度的犧牲品。高額彩禮是父權和夫權相交換的重要表現方式,這個鍋新娘和丈母娘不能背。

  • 【平等婚姻】

不存在物化現象;雙方都是獨立的個體,因為互相喜愛而結合;夫妻雙方享有同樣的婚姻權力,表現在婚姻內的物質共擔、權利共擔、責任共擔,以及結婚和離婚自由等。
其中女權主義希望建立的就是【平等婚姻】,這是一種男女雙方在婚姻制度內實現在最大化平等的婚姻,可以保護更多人走向一段因為愛情而結合的婚姻,而非目前流行的合法賣淫。

建立【平等婚姻】的最終目的,是讓婚姻制度解體。

233,我家漢子剛剛給了點新的角度:隨著經濟水平和生產力的不斷發展,人會更加自由解放,所以整體生活趨勢也會發生改變,婚姻和生育逐漸成為了新的信仰。這個說法有點意思。

========================總結=============================

  1. 主流婚姻對女性的不平等是建立在男權基礎上的,是全方位的一種壓迫和剝削。樓主女友的惶恐和反抗都是「醒過來的女性」的正常反應。請給予她一個理性思考者的理解和幫助,而非打壓和諷刺。同時一起成長也是愛情的真諦啊~
  2. 在【平等婚姻】和【主流婚姻】里,男性在婚姻中也絕非完全的「勝利」者,但前者是以愛情為基礎而結合,後者則以愛情之名實行綁架;在【極端婚姻】里,男性則是完全的「勝利」者,女性只是物品。在極端婚姻模式下,別說愛情了,人性是否存在都要打個問號。
  3. 樓主的女朋友對反婚的認識還處在初級階段,只看到了婚姻對於女性壓迫剝削的一面,忽略了樓主作為男性也存在被剝削的一面。除了身為婚姻弱勢群體的敏感外,這與她對女權主義的認識不足也有一定關係。
  4. 目前的主流婚姻制度是邪教,我們應該一起推翻它。
  5. 認為男女應當平等,誰也不佔便宜誰也不吃虧,那麼歡迎樓主和大家都來成為可愛的女權主義者。

    修正:女權主義著實施過暴行。


題主本人是很開明,可惜我們的社會並非如此。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光就本身就可以討論許多。其中最叫我感興趣的就是這個社會對反婚這一行為的態度。更有幸的是本題問下恰好有一位用戶能作為典型範例來供我們討論

首先這位id為王祖賢的用戶(看id就知道這個id背後的主人是多麼自信的人兒),一上來就稱【女權主義表示這鍋不背】如果我的理解沒有大的謬誤的話,她想表達的意思是【她可以代表女權主義,並且由她來鑒定那種行為算女權主義,那種行為不算】
並且在第二段,她表明她自己是【一直都覺得自己是個女權主義者】
好一個「女權主義者」!
我在她的回答下回復了她,但原回復已經被刪了,我明確地告訴了她,共產主義的導師恩格斯先生早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就明確表達了家庭對婦女的壓迫和剝削。

恩格斯認為這個轉變是非常關鍵的,因為「母權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權柄,而妻子則被貶低,被奴役,變成丈夫淫慾的奴隸,變成生孩子的簡單工具了。」丈夫憑藉經濟權力來支配新的家庭秩序,恩格斯稱「在家庭中,丈夫是資產者,妻子則相當於無產階級。」男性統治根源於是他而不是她掌握財產的事實。婦女壓迫將伴隨私有制的解體而終止。

  在恩格斯看來,婦女的服從地位、私有制的出現和向父系社會的轉變與一夫一妻制核心家庭的產生緊密相聯。 一夫一妻制家庭產生的唯一目的是為了保護私有財產的社會延續。男性統治,首先以父系然後以父權制的形式,僅僅是在有財產的男子與無財產的婦女間階級分裂的結果。恩格斯指出:「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它決不是個人性愛的結果,」它「仍然是權衡利害的婚姻。」只有婦女對男子經濟依賴的消失,才會允許兩性關係建立在平等和「真正的」愛情基礎之上。

  因此,恩格斯提出「婦女解放的第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勞動中去」,以使婦女經濟上不再依賴於男子;婦女解放的第二個先決條件是必須「依靠現代大工業」,只有在高度發達的工業化社會裡,才可以想像婦女能夠真正得到解放;第三個先決條件是家務勞動的社會化,即「把私人的家務勞動溶化在公共的事業中。」因為在前階級社會,家務勞動有一種「公共的性質」,而一夫一妻制家庭產生後,「家務的料理…不再涉及社會了。它變成了一種私人的事務;妻子成為主要的家庭女僕,被排斥在社會生產之外。」最終,婦女解放的根本條件是消滅私有制,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制度。

如果她真如她自己所說是一位女權主義者,為什麼對此一無所知呢?事實上恩格斯的觀點有很廣泛的影響力,雖然贊同和批判的人都很多,但是像她這樣自稱是女權主義者,卻對反婚這一行為如臨大敵彷彿小腳老太見天足的表現,真是罕有。

我也不認為反婚這種行為本身能改造舊世界,但是個人僅限於自身的反婚,那是完全受法律保護的行為。不論一個公民以什麼理由不願意結婚,他就可以不結婚,無論他或是她。

恩格斯的觀點題主你可以參考一下,對症下藥與女友討論,謀求讓雙方達成一致的方法。

接下來,雖說是老調重彈,我也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這位王小姐,開始批判知乎女權是只要權利不要義務。

對於王小姐而言,事實怎樣其實不太重要,抓緊機會趕緊批判一下知乎女權是最好的。

但是我姑且假設,王小姐雖然又是刪評又是拉黑,但起碼還不至於連就事論事四個字都不認識。我在她的答案下質問了她【題主的女友到底做了什麼事讓你指責她只要權利不要義務?她要了什麼不該要的權力?逃避了那些不該逃避的義務

當然,也是刪評了事。

這個對我的影響 最大,讓我不得不發個回答。我沒有拉黑王小姐,王小姐可以來我這裡說說,我也歡迎其他人賜教,告知我,題主的女朋友【到底逃避了什麼責任?白拿了什麼權利?

這位王小姐一邊指責女權主義者是很臭了,但是看她的言論,我認為熱醒之餘還是應該不忘刷牙。當然這是多餘的話。

這件事佐證了之前許多大神的觀點,即男權主義也好,女權主義也好,思想它是不分男女的。女性男權主義者總能給我們許多歡笑。

而對於男權主義者而言,他們(她們)是不想要討論也不需要事實的。他們只需要一個機會,能夠吼一嗓子【女權主義是狗屎,女權主義者只要權利不要義務】,那就夠了。如果不夠,那就拉黑刪評。

題主是一個男性,作為一個中國男生,面對女友要求不結婚並且直言婚姻弊端,還能心平氣和並來知乎尋求意見,可說是很難能了。

但是一個boy可以做到這樣。反倒是素未謀面的一女性,得知竟有女人敢指責婚姻制度的缺點並且反婚後,兜頭一盆髒水【只要權利不要義務】。真是頗有劃清界限反戈一擊的雄風。

最喜感的是,她還自稱自認一直是女權主義者。


她答案中還提到,知乎女權是幹活受累則在後,有利可圖則向前。我希望她無論是什麼主義者,最好說話有事實依據,既然指責知乎女權是幹活在後享樂在前,請你拿出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知乎女權主義者幹活在後享樂在前的證據,這是最起碼的吧?不過我這裡倒是有幾條新聞你有興趣的話看看

中國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縮短到74分鐘

推動性別平等為中國創造16萬億GDP 女性貢獻率全球最高

這些人裡頭肯定一個知乎女權主義者也沒有,畢竟她們都是吃苦在後享樂在前的。


話說回來,很多女性男權主義者啊,【只要權利不要義務】【拿著性別佔便宜】這些口號,叫的比誰都響亮。真的是非常熟悉這一套。女性男權主義者有一個好,就是男性很容易被認定是個男權主義者,但是女性男權主義者則不然,她很熟悉拿性別佔便宜這一套。因為她是個女的嘛!那她肯定很女權主義啦。她到此類問題下來說話,再理客中不過啦。她的發言其他女權主義者敢駁回,那肯定是神經病、女權癌無疑啦!畢竟她是個女的嘛,天生就平權,她難道會是男權主義者么?一個女人竟敢說婚姻制度剝削女性,還敢反婚?豈不是確鑿無疑的【只要權利不要義務】么?

最後插話說一句,現居溫哥華終生未婚的著名影星王祖賢小姐,是我的女神。


現行的婚姻制度保障的是婚後各自的權益,就是個合同。

單從你的描述看,女朋友非常拒絕走這個婚姻形式。

如果題主真的做到題干描述那樣,沒必要一定和女朋友辦手續。
同理,辦了手續也不會對你們的感情生活產生實質影響。

題主女朋友估計有什麼顧慮沒有說出來,建議再做溝通。

要孩子的事,倆人一定協商好,非婚生子女的扶養成本比較高。

如果單純就是反婚,題主能接受就繼續,著急結婚就算了。


如果認同她,就站在她那邊和這個世界戰鬥。

如果你想要傳統的生活方式,分手。

沒有什麼折中的辦法,不要想著去感動她,然後她會為你改變之類。推己及人,妹紙能產生這樣的想法,應該是比較理性的吧。突然一天就想生孩子了這種毫無根據的推測要不得~~~

希望題主早做打算,拖下去對你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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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知友們道歉,之前說「月入勉強到萬的普通男人」。只考慮了部分地區,沒有考慮整個趙國的範圍,有朋友提醒了我,看了一下平均工資的數據。對不起~~~

這裡的數字可以隨便改,其實,就是想說勉強過日子的普通人而已。

也有朋友說,不要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擴展到全世界去。
嗯嗯,很有道理。幸運和不幸的畢竟是少數!

題主,不應該隨便給你不靠譜的建議。抱歉。


o蟹腰!我是個結了婚的女權癌。我的建議是,如果這個「女友」,你是在以你未來的妻子的心態對待並談感情的話,我建議你還是馬上考慮另尋良緣吧。 如果一定要結婚,考慮丁克吧。
假如把你女友提到的「金錢壓榨」,理解為夫妻雙方對家庭在金錢上的貢獻不對等的話。從我對女權的思考來看,以現在的社會發展情況,如果不涉及生孩子,夫妻雙方家世相近收入事業旗鼓相當的話,還是有希望做到平等,沒什麼「壓榨關係」的。可是一旦涉及到生孩子,就很難做到完全的「平等」,尤其是你女友希望的那種「平等」。

因為女人生孩子這功能男人怎樣也沒有,所以最少最少,女人在懷孕和分娩這事上的投入是男人很難以同等形式回報的。那麼假如用其他方式扯平,就很難不涉及到財產和金錢。那麼也就很難不出現她所說的那種「金錢壓榨」關係。再加上絕大部分國家和家庭都存在的,夫妻雙方撫育孩子投入的不平等,幾乎絕對是女方投入的多。那麼一旦遇到這種情況,男方又要扯平的話,也要涉及「金錢壓榨」。
即使你們是極少數能在撫養孩子上做到責任均等的家庭,也不行。因為女方懷孕的成本是男方無法用同等方式回報的。只能以別的方式回報(絕大部分情況下是物質和金錢,而且絕大部分女人也認為應該會報以物質金錢)。
所以一旦涉及生孩子,幾乎必然要存在「金錢壓榨」。這是你女友不想看到的。
我個人雖然已結婚,但完全能理解反婚的女權主義者,傳統婚姻關係中確實很少有世俗意義上的平等。婚姻這玩意很難不涉及利益交換,如果有女性認為自己不合適不想投入婚姻這個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同時我也認為持這類觀點的人不要和有結婚目的的人戀愛,這算是最基本的良心吧。

建議題主不要和你女友辯論這類女權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確實無解。要想達到她想要的那種平等,要不然考慮丁克,然後你們做到在事業和社會地位上旗鼓相當,平時給家庭的金錢和勞動投入完全均等,要不然不要在一起。這是保證「他想要的平等」,的唯二辦法。


你移民歐美或日本,然後要求女友婚後改成你的姓,然後說雙方各退一步,你不必改成我的姓,但孩子改成我的姓,這樣就能解決冠姓權的問題了

說正經的,既然女方不想結婚,你就不和她結婚了唄,另外找願意結婚的女友就是了


分吧,你們三觀並不合。

以一個不婚族的外人看來,現在男女的婚姻是:男權社會壓榨女性,女性壓榨男性。
就結婚而言,現在大多數情況下,絕對是女性在壓榨男性,買房彩禮什麼的重擔基本壓在男方身上。然而傳統習俗,尤其是繼承權什麼的,家長習慣性給兒子,女兒沒法要求。現在哪裡還像十多年前那樣批判啃老啊,不啃也沒辦法啊!二十多歲的時候,有多少人掙了幾百萬的,還不是靠著父母那點積蓄。女性默認的沒繼承權,工作會受到歧視,年齡可能比老公要小几歲積累沒那麼多,這些都是自己的問題社會的問題,更多的是自己的親生爸媽的問題。不敢說自己爸媽不公平,道德和人言不允許女兒要求父母對兒女平等待遇平分財產,可這和老公有什麼關係?除非老公真的是個整天萬事不做不工作不做家務喝酒打牌沉迷遊戲的廢人,又有個惡婆婆,否則真的無法說老公在壓迫自己,因為夫妻在未成夫妻之前,原本就是沒什麼關係的人。
雖然我是個女性,還是個不婚族,我也覺得既然選擇結婚了,就要清楚問題的本質在哪裡,不要傳統風俗男權社會的不公他人言語傷害了你,你卻針對自己老公,把老公當做階級敵人,他真沒欠你的。
(有底氣說這些是因為我老家並不怎麼重男輕女,也沒有什麼彩禮風俗,父母沒錢,沒錢給哥也沒錢給我,相對於我哥我還要幸運點生在後面了。。如果不幸是在不怎麼男女平等的地區,女方結婚確實沒錢,還要男方買房買車出彩禮。這樣的大環境下,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對自己老公好點吧,少點抱怨,別一邊壓迫自己老公一邊把傳統風俗的不公怪罪到他頭上。。但是,同時自己也得有個底線,那些事是可以原諒可以忍受的,哪些不可以,要分清楚。。現在這個社會,女人離了男人不會餓死的,我公司招的殘疾人每月都能掙兩千塊。獨自一人生活的話,每月固定存點錢,除了社保以外可以再買分保險,不買奢侈品,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

我是女權主義者?其實算不上吧,我心中的女權主義者是女權實業行動派,真正為整個女性群體做事的人。我這樣只顧自己的,叫自我主義者好了。

不想結婚,原因是怕麻煩和不想害了別人。不喜歡小孩,且無法說服,對待男友,願意接受就接受,不願意接受就分手。
我不佔誰便宜,誰也甭想占我便宜,大家分得清清楚楚不好嗎?畢竟反婚女權主義者都是追求公平,只是不跟男人玩兒了而已,不明白為什麼會被噴得這麼慘。按理說男人應該噴那種依靠著自己而活,搶自己家財產的女人才對。
如果哪天萬一結婚了,我依然是我自己,該堅持的還是會堅持,想想還是不婚好了,免得害了別人。
交往過幾個不怕死的,每次談戀愛,我都會把自己的思想在交往前和追求我的人說一遍,無奈前男友和相親對象們都在一開始堅定的認為自己可以改變我的思想,認為我是沒有遇到對的人。一開始說得都挺好聽的,結婚之後我做飯你拖地,不要孩子,我媽絕不找事等等承諾。他們認為女人婚前多哄哄,婚後慢慢的說服,最後總能慢慢改的。最後發現我真是那種說一不二,決定的事就頭牛都拉不回來,完全不講任何情面的人。其實像我這樣被動型的人,懶得拒絕別人,別人追求我,拒絕了一次,對方還堅持且長相還過得去,我就答應了。哪個勇士在我清楚的表叔了自己的想法後,還堅持結婚的話,長相過得去我也懶得拒絕,反正我結不結婚都無所謂,像我這樣的人一般不容易讓人剝削欺壓,無奈是真的沒有勇士看得上我。
很多女人在婚後把自己弄到很慘的境地的原因就是,婚前聽了甜言蜜語各種保障,婚後開始受到老公以及雙方家長說服,開始慢慢妥協,逐步放下自己的堅持與理念,接著一步退步步退,最後有了孩子有了牽掛,對方卻抓住你的弱點得寸進尺。
以前微博看到一個堅強的母親說自己的故事:原來她也是一個不想要孩子的丁克族,和很多聲稱自己將來不要孩子的女孩一樣,婚前做出各種承諾說不要孩子的樣子。婚後老公以及父母各種勸說,又做出各種承諾說孩子不要她帶等等,做出堅持幾年她還是妥協了。不幸生下一個有殘疾的女兒,這時候孩子生都生下來了,即使當初自己根本就不喜歡孩子又怎樣?當初做出各種承諾的人還會兌現嗎?最後還不是自己擔著。
個人覺得做人還是應該給自己和他人畫一條底線,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可以做,有些事可以妥協,有些事絕對絕對就算對方說出一朵花來了,也千萬不能讓半步。
別人可能用道德壓迫你,可能用感情說服你,到最終的選擇權必須嚴格把我在自己手裡,別人不會對你錯誤的選擇負責的,大批人喜歡慷他人之慨來滿足自己不用負責任的道德高度。

你的女友修鍊還不到家啊,像我這樣油鹽不進的,從來沒覺得婚姻是對女性的剝削。
決定的事死不回頭,別人對我好我就對別人好,別人給我一巴掌我就給人兩巴掌。從來沒覺得自已將來會因為什麼老婆兒媳的身份就天生應該做什麼。

如果你單是以領證為目的,想要改變你女朋友對婚姻的看法,那就再加強她的自主意識吧。
告訴她結婚以後,她依然是她,依然是個獨立人格的人,沒道理女人結婚以後就必須生孩子,女人嫁人了就得孝敬公婆,公婆又沒養大你。別說什麼公婆養大了你老公,你要跟他結婚他才是你老公,公婆甩你一巴掌你就甩他們兩巴掌。沒道理自己辛辛苦苦懷胎十月生的孩子不能跟自己姓。
你女朋友火候還不夠,把她再加強一點,練就一身銅皮鐵骨,無視別人的閑言碎語,把傳統習俗當狗屁,完完全全地控制自己,所有的選擇權全部掌握在自己手裡。那她就能無所畏懼了,什麼都不怕,包括結婚。


她認為blablabla...
不管後面的內容是什麼。
關鍵是她不會改變這種觀點(如果會改變也不至於來問吧)。
那麼,請你制訂一份協議,表明你希望結婚同時放棄可能遇到的所有的世俗化的不平等的權利,並且父母不能干涉。雙方及雙方父母簽字。若簽訂成功,結婚。若簽訂失敗,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只想說我覺得這個貌似和女權主義真沒多大關係……
除非你女友是類似某貼吧用戶那樣的人,否則這兩者就是完全獨立的兩個事情了。


那你應該高興了,你女朋友肯定是個不會要求你買房買車在結婚的人


你不能接受她的婚姻觀,卻又覺得她應該接受你的婚姻觀,這樣好嗎?

自己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分!

一提分手,就說我愛TA;一提付出,就說TA應該愛我。

我不是瞧不起誰,我是說不論男女這樣的做法都是渣。


我非常同意一頁的觀點,身為一個同樣恐婚的人。我恐懼的從來不是與我牽手的人,而是婚姻所帶來的,兩方家長對個人獨立性的侵蝕。沒結婚之前是天天催婚,妥協進入婚姻,絕對天天催生。沒結婚,各自搞定自個爸媽就好。結婚,我不認為我搞得定對方爸媽。對著自個爸媽,撒嬌撒潑抱怨談判都行,反正沒人會記恨。對方爸媽,我肯定不敢使小性子,人家的印象里我是一懂事的成年人。


首先肯定題主女友的思路,一個腦袋正常的女權主義者反對婚姻有什麼不正常的嗎?

父權社會的前提是什麼?私有制。既然現階段我們還做不到完全消滅私有制,那麼首先消滅掉作為私有制下基本生產單位的家庭,就是一個正常的思路了。

倒是這題目下上躥下跳的反女權人士令人側目。


婚姻只是一種形式和束縛,甚至帶些強迫些的,表面看是安全,承諾,保障,如果做不到就是不安,背叛,傷害,有些理智的人不想把自己代入這種境地。
真心相愛沒有那張紙照樣可以白頭偕老,有那張紙的好多反目成仇的。


  1. 分手。
  2. 你們好好討論下在一起的話怎麼處理各種問題。

我覺得你應該挺有腦子的,不需要來知乎問。


啥都瞎扯,就問一個
有了孩子戶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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