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胡適的「情願不自由,便是自由了」這句話?


換一種說法理解這句話就容易多了:言論自由不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而是不想說什麼就不說什麼。


大部分回答是在發揮,麻煩先找找這話哪裡來的,胡適說這話的背景。


胡適原詩
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
幾次細思量,情願相思苦;

豈不愛自由?此意無人曉!
情願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翻譯:上一段是說,愛一個人,但是現實很痛苦,如果不去愛的話,可以免受苦楚,但是想了很久,決定還是承受這苦楚。
下一段是說,怎麼可能不愛自由呢,你們都不知道我是多麼愛自由(結合胡適生平婚姻的隱忍)。(.......)【倘使我說愛上了不自由,那麼也是自由了。】
【我哪怕就是讓自己選擇的是不自由,也是要實現我的自由。】
結合上半段中所體現的「即使痛苦也要愛(死了都要愛?(大霧)」的思想,那麼看下半段應該是說「情願不自由」是「苦」,即人在主觀上違背內心而達到的「情願」,是為了達到自由的「副作用」。

個人理解是:
你想吃大的梨,可是現實逼著你選小的,那麼,結果無非是你選或者不選,不選的結果是塞你嘴裡,選的結果是你還可以說你有過選擇。
個人認為這句話所包含的是胡適內心想法與現實的妥協。就這麼簡單。
另外,這句話所表明的是個悲劇,所有做正面回答的基本都偏了。


奴役是生活的唯一法律。不會有其他的法律,因為這條法律必須被人們遵從,沒有造反或者另求庇護的可能。有一些人生來就是奴隸,還有一些人則是強制之下被迫為奴。我們所有人對自由怯懦的愛,是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我們的奴隸生活是如何與我們般配------因為一旦自由降臨我們,我們全會將其當做一件太新鮮,太奇怪的東西避之不及。


情願不自由是一種選擇,確定了這種選擇,便是自由了。


新文化運動時,風氣初開,傳統禮教受到衝擊土崩瓦解,自由戀愛盛行,文人志士紛紛休掉家中父母給娶進門的小腳妻子,追求自己想要的愛情。胡適先生仍然守著自己的原配,不管去哪裡講學還帶著她,照常過日子,人們勸他說,大家都把守舊女子休掉了,娶了新的,先生也應該這麼做,胡適先生說,寧願不自由,便是自由了。

很久以前在一本書上看到的,看到這個問題想了起來,可能我記錯了,可能根本沒有這回事,只是後人杜撰,但是這句話一直記得,時不時會想起來。


倘若無可選擇,也就不必選擇了。


我是覺得,"情願不自由",並不足以構成自由,只有當有自由的機會與可能性是才算。
有些人雖然情願不自由,但他根本沒機會自由,只是恰巧情願了唯一的可能性。


有自己的意識並且遵從自己的意識,就已是在自由路上了


自律方能自由


底下回答全是扯淡。
這句話的意思只有一個,就是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個中道理,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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