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律師張起准成為北電電性侵案宋靖,吳毅等人的辯護律師?

這種人渣都有人為他辯護么?難道這個律師真的為了錢一點底線都沒有?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你有這種想法很正常,但是也說明你對律師制度的認識還很淺薄,看人也只知道好和壞。


人渣?

辯護?代理律師?

你是準備越權當法官,先審判後開庭嗎?

人家發個微博,你就定罪了?

定罪也就罷了,連讓人家辯解一下都不行?

聶樹斌的棺材板要按不住了。


明確一個概念。。。

此「案」目前並沒有遞交到法院,也就是說所謂的「案件」目前並不存在,張起準是他們的代理律師而不是辯護律師,現在不是阿廖沙和北電侯亮平要起訴宋靖,吳毅。而是反過來這兩個人要起訴對方!


已舉報本問題外加實名反對。

關於律師的職業道德,《legal high》給我們做出的詮釋可以說是很政治正確的了,可能有人要噴我怎麼能用劇里的三觀來看待真實案例,那我只能送你一句雅人叔的台詞:

「你可以去一下烏干達的叢林里跟山地大猩猩玩玩相撲,在那猛烈的巴掌拍擊之下,你的腦袋或許會清醒一點!」


人家叫張起淮,不叫張起准。

題主錯了,下面的答主也有寫錯的。

至於他是不是人渣,他給王寶強當律師的時候,你咋不說他是人渣?


的這是一份工作

我知道在知乎正正經經的答題反而沒人看,但是沒關係,我自己寫自己看。我要把這段話保存下來。

我不覺得作為律師不能既維護了職業道德又佔領道德高風,我認為律師是一份正正經經的工作,和其他工作沒什麼兩樣,律師這份工作,不應該承受著的「沒有正義、沒有道德、沒有底線」這種說法。

科班出身的律師,和那些公檢法的人一樣,都要在大學課堂坐4年,老師講課的時候,心中的一腔熱血都在內心,誰不是因為心懷正義,想執劍天涯,才再高考志願上填了法學?但有的人做了律師,有的人去了公檢法,有的人轉了行。做律師的,要被人說沒有道德,公檢法要拿著微薄薪水受縛於體制內。

你認為律師沒有道德,沒有底線。

那你的工作是什麼呢?說出來我們控討一下。

我孤陋寡聞,聽聞野史里說過有一個姓蔡的奸臣,他老了以後是被餓死的,因為百姓痛恨他是個奸臣,所以不賣給他食物,不接受他的銀兩,他帶著所有的錢財,卻買不到一個饅頭。
現代社會的各行各業,也不過如此,和律師這份工作一樣的嘛。


這種提問,還有部分回答。

說明了題主法律意識到底有多淡薄。

首先,你是怎麼知道他是人渣的?除非你就是他,或者上帝。否則,你是怎麼知道他是人渣的?就憑微博舉報?

我不否認微博舉報。我非常贊同這種行為。我給他們點個贊。因為不管怎麼樣,敢站出來事情總會水落石出。

可是請辯護律師明明是合法合規,合乎道德準則的事情,怎麼到你這就成了,「誰幫他們,誰就是人渣!」,「我不聽我不聽,他有罪他有罪!」

憑什麼你來定義人渣?你確定你掌握全部的真相?

你誰啊?


他還代理了李天一輪姦案,是不是更覺得他沒有底線了?

就在今天,看女乘客誤放飛機滑梯的新聞,還看到了這個名字,措辭是航空法學專家。然後去查了一下,這個律師好像很厲害。

想起之前有一個答案裡面說,宋靖被舉報的理由之一是貪污,諷刺的是,她要是沒貪污,請得起張起淮?

他接什麼案子,這個大概是個人意願和律師從業道德有關的事情,我不懂。不過看上去,貌似很貴就是了。

對了,他還代理了王寶強離婚案。


意見啊,就是,很正常,疑罪從無你不知道么?在沒有被立案量刑之前,任何人都不是犯罪者,只能說,智商是有多低才會問出這種無腦問題?


題主思想還停留在打倒四人幫那個年代


看過legal high嗎 律師代表道德正義嗎 民意一定正義不會作惡嗎


老是有這種關於律師到底該幹什麼的疑問呢。
插嘴講一下我的看法,主要知識體系來自於《逆轉裁判》和李狗嗨。
首先前提是不考慮量刑,因為我壓根不懂,法官是判決方,依據法律與真相判決被告人有無罪/過錯,法律恆不變,理想狀態下,真相只有一個,那麼如何保證法官認知的真相就是真相呢,就需要辯護雙方都說真話,但事實是辯護雙方肯定都會說對自己有利的話,這時,就需要律師/檢察官,互相提供證據證明自己說話(提供的證據、找來的證人)是真的,對方說的話是假,這就類似於夾逼定理,在不斷互相證明中法官離真相就越來越近,最後得出無限接近甚至等於真相的認知。在這種狀況下,只有雙方辯護律師都全心全意為自己的委託人才能得出最接近真相的結果,所以說律師只對自己的客戶負責,而不為所謂的道德,正義負責,這是法官的責任。
在法庭上找不出毛病了,又有人在接收客戶的時候找毛病了,說為什麼要為人渣辯護做人渣做辯護律師。
因為在不上法庭之前沒有真相,再明顯的犯罪哪怕是現場逮捕現行殺人犯在審判之前也叫嫌疑人不叫罪犯(應該是吧。),這是人權平等的基本保障,人不能給人定罪,只有法律能給人定罪,甚至法官也是作為法律的中介才看起來能給人定罪,也只是看起來而已。既然真相沒定論,律師為什麼不能給你看為人渣的人辯護?或者說你是高於他人,說誰對誰就對,說誰錯誰就錯的?


題主你看到的是輿論事實,
律師看到的是法律事實,
至於真正的客觀事實誰知道?


律師只要出名就行。
成功了輿論大嘩以後大家有事都找他,沒成功也是應該不痛不癢。
指望律師的道德?


審四人幫時都有律師

只不過當時法制觀念不行,法官看說不過他們中的某人,乾脆振臂高呼「打倒四人幫!」,全場均附和高呼,然後犯人回頭看律師,律師的手舉著也不是放也不是,場面相當尷尬……


你有這種想法,在於你認為法律應該是正義的,律師也應該是正義的,但問題是不是。
所以,你用這種思維模式去理解法律和律師,自然出現與你「常識」相悖的事實。

所以,這是科普的問題,只要律師們反覆強調自己不等於正義,自然也就不會有人問出這種問題一樣。
就好像沒人會去質疑為什麼有記者會去捏造事實,為什麼有那麼多uc標題黨一樣,因為大眾已經接受了「記者只是一個職業,無關善惡」的事實。
然而,目前的宣傳導致大眾誤以為法律代表著「正義」,而律師也同樣是「正義」的,這才是矛盾點。
只要這個矛盾點不解決,這類問題就永遠不會消失,因為這個社會「欺騙」了大眾。


法律人做事看事應當有整體意識,而非特例,
你只需要想想如果有一天你自己成為了被告,卻沒有辯護人,你就知道為什麼每個人都應當擁有辯護的權利了。


就算是殺人現行犯,證據確鑿,犯罪嫌疑人也有請辯護律師的權利,就算他自己請不起,國家也會給他指定一個辯護律師,這是一個正常的法制國家中法律賦予每一個人(無論是聖人還是人渣)的權利。題主能問出這樣的問題,說明在我國還是有一部分人沒有一點法制的觀念。


推薦題主去看看Legal High(中譯:勝利即是正義),雖然很多細節上很扯蛋,但是在最基礎的法制觀念的塑造上還是很有意義的,「私權力法無禁止即可為」,「公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疑罪從無」,「程序正義」,這些都是人類歷史幾千年的血的經驗的總結。


我覺得這其實是很正常的。
不說一件事有人支持便有人反對,單從錢這個角度來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不是說說而已的。
更何況現在這件事還沒有具體的結果,哪怕大家都覺得這教授渣但若真是一起誣陷案呢(雖然現在看來不太可能)?畢竟法律不會因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


評論區指出原回答是編造的,經查詢的確未找到出處。僅留做觀點闡述吧。誠表歉意

「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都開始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人人都爭當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都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胡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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