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認為戲子低賤的原因是什麼?

通說都是古代戲子的地位不高,背後的世俗理念是什麼呢?


古代人認為戲子低賤的原因/世俗理念 ——啞男的回答(轉載請注)

1、階層起源。
戲子古稱優伶。其名已經不恭,優者,調戲也,本意是調笑戲弄的行為,產生於奴隸社會,是賣身媚主的奴隸階層,封建社會的戲子也繼承了這一傳統,大多出於極其貧困、身份卑賤的家庭,或是罪人家屬等。
戲子是屬於在官吏、士族、平民(良人)之下的最低等人。古時娼妓、奴婢和戲子,這三種人是一等,沒有人身自由,如物品牲畜一般販賣給他人做主,是主人的私有財產,生殺予奪全憑主人處置,直到近世,仍有戲子為主殉葬的野蠻禮節存在。其婚嫁、生養等,也是要聽主人指示的。
這種世代繼承性的地位卑微,在婚姻繁衍中體現。古代社會婚姻關係常以家世門第為基礎,難以超越階級,故戲子這樣的階層,其婚姻也是內群婚配,社會的歧視切斷了他們與外界通婚的可能,律法明文規定,戲子不得於良人婚配,有些甚至規定刑罰,良人戲子婚配則杖責一百(那時的杖責一百數是能打死人的)。因此良家子弟雖有迷戀戲子,也只逢場作戲,不會娶回家,那在古代是有辱門庭的大事。這樣的族群便只能賤人與賤人婚,世代從事戲子行業,如要從良,改變階級屬性與後代命運,難如登天。最好的也不過配於奴才,做人小妾,依然永遠處在社會最下層。
對良家人來說,伶人籍(戶口)是奇恥大辱,若有子女不幸落入其籍,連族譜都要逐出,不得入祖墳。他們連祖上的姓氏、父母命名的本名都不被允許使用,自從藝始,就只能使用藝名、花名。封建禮教最重父母孝道,但凡是人,都以孝為先,這說明在封建道德定義下,戲子已經被剝奪了生死、自由嫁娶、生育、為人子女等等的作為人的基本權利,身體和精神都不由自己做主,他們已經不被當作人了,只是一種商品,人盡可欺,可玩,平民見之仍以為賤。古代藝人的平均水準是很高的,他們往往從幼年起經過嚴格艱苦的專業訓練,多才多藝,才能夠登台,這樣辛苦卻得不到任何人的尊敬,反而被人輕賤。民間賣藝,任什麼三流九等的人,只要付錢便可親近。好一點,出應官身(為官府表演),也是膽戰心驚的,稍有技藝懈怠,不討人喜歡,即有毒打刑罪之虞。

2、性行業的延伸。
古時上流社會士大夫褻狎戲子小倌之風,盛行不亞於狎伎,玩弄男伶是臠童之風的延續(腐女們請歡呼),女伶人就更不必說,賣藝只是賣身的掩體。歷來娼優並稱,蓋不分家,是有這個原由的。戲子兼具色相、技藝,既要滿足精神娛樂,還要供人肉體娛樂,既對外拋頭露面,暗中又憑人苟且,從某種層面來說,比娼妓肩負更多道德負擔,受到多重歧視和迫害。個中行家李笠翁便說過:天下最賤的人是娼優奴隸卒四種,做女旦的,為娼不足,又且為優,是以一身兼二賤了。更不要說男戲子,捨棄男身,喬扮女裝,像女人一樣塗抹脂粉,賣喬供人欣賞,還要向床第中伺候同性,是丟失人格的下等事。很多戲子並不是同性戀,只是被命運強迫,如果可以選擇,怕是死都不願意的,想像一下便知他們苟且偷生的辛酸痛苦。*花寶鑒(書名不寫你們懂的)中的戲子就曾感嘆:我正不知天要叫我怎樣,要我的命,就快一點,又何必這樣糟蹋人。

3、道德品性的低下。
在整個社會認同之下,長年處於賣笑求榮、又得不到同情和救贖的境地,戲子們也養成了豐富的媚惑求生手段和一面自甘墮落、一面苦求出頭的扭曲心性,如此壓抑的生存環境,心理多少有點變態。他們不惜一切手段搶奪恩寵(宮斗戲即視感),看眼色,知冷暖,諂媚侍主,曲意逢迎,八面玲瓏(用現在的話說,都是病嬌腹黑),所以有了句俗話:婊子無情,戲子無義,只認錢鈔,依傍權勢,這樣低劣的品性,就讓那時代注重節操的人們更加看不起他們,鄙夷他們。所以上層人士對戲子的寵愛永遠不是真心的,含有一種玩物的意味,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戲子們得到的恩寵也經常轉瞬即逝。這就是,自家養戲子玩戲子,又一邊嫌戲子賤,典型的道貌岸然衛道士思想。其實這也是社會逼迫戲子所致。他們低人一頭,不會被他人尊重和憐憫,又怎敢拿出真性情對人,歷史上那些對他人動了真情義的戲子,多半也沒有好下場。他們沒有別的好追求,也只能靠著年輕貌美的資本,多追求一些追捧和虛榮享受了,從身世背景、工作性質到性格心情,都是惡性循環。這也造就了一些年少得志的戲子恃寵而驕(不少戲子甚至曾被賜官),若主子的勢力大,也可能狐假虎威,欺踐他人(說白了,從小受虐長大的病態心理,一旦有機會翻身,必然向別人施虐)。而一些風光不再的戲子卻老境悲傷甚至遭遇殺身之禍,可謂雙重凄慘命運。究古代戲子之命運觀,很有一種「可賤人必有可憐之處,可憐人必有可賤之處」的雙面性。
初來寶地,交流一二,希望我的解答能對你有用。


古代評價職業的標準的核心是 對人身心影響的好壞。

演喜劇的表演者,死了爹,上台依然要強顏歡笑,讓觀看著開心。
對於表演者本身的自然心態在不斷地在被迫扭曲,長此以往,傷害非常大。

以自己身心為代價為生的職業在前者標準下就是低賤的。你可以按這個標準去一個個看下九流的職業。


在古人看來,戲子不事生產,不安於鄉土,所謂衝州撞府,也就是要到處賣藝,因此也不能在家侍奉父母,而且為了唱戲、扮裝,往往要剃鬢角、額發之類,也不符合古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的概念。女戲子要拋頭露面,男旦(粧旦)要男扮女裝,這些都是不符合古人的道德觀念的。加之戲劇表演多數是面向大眾的,販夫走卒們都可以觀看,自然也降低了這個行業的身份。
明代陳鐸的散曲【北般涉調耍孩兒·嘲川戲】中,就涉及不少這方面的內容。


生產力落後的時候,不事生產沒有土地的都低賤。
讀書這件事早期也低賤,後來因為官僚體系,才能扭轉過來。


既然「戲子」在三教九流中屬於「下九流」,那為什麼很多影視作品中都對那些人稱「角」或者「爺」?

補充:
以前戲子感覺和賣藝差不多。 完全靠別人賞口飯吃. 高端點兒的能去官府唱戲,低端的就去取悅平頭老百姓.

唱戲的女的也要拋頭露面,在古代這種風俗下.
也許也和老一輩看帶色情女明星那種感覺一樣吧.


當官的不也是這麼個玩意兒。關鍵是戲子沒有暴力傷害的能力,而且是極少數人,而且很多都比較有錢,所以誰都能說他們下賤,誰都想說他們下賤,誰都需要有一些人比自己更下賤。


出賣自己的身體供他人娛樂。

所以在古羅馬演員是和奴隸、妓女一個檔次的。


聲色犬馬本來就不是好東西,娛樂娛樂就好,拿來當職業未免讓人反感


這麼說來,難道現在的地位很高嗎?


和現在的蒼老師差不多吧


台下的宅男們高喊著蒼老師的名字,足以證明蒼老師有多麼受歡迎,但你確定這些宅男願意自己的女性親屬去和蒼老師做同事?別說女性親屬,男性親屬你願意?


單純古代有點籠統。唐代,晚明,民國戲子地位就不見得有多麼低。反而是秦代,明初這種農民階級專制勢力強大的朝代戲子地位格外低。
說到底還是思想觀念問題。在一個重農抑商的社會,生產才是主要的任務。娛樂什麼的就會被抑制。反而在一個商業性需求導向的社會,人類追求感官娛樂,戲子的地位就會相應提升。


說戲子下九流是相對權貴而言的。 比沒入流屁民還是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因為無產啊!
馬克思主義教了這麼多年,沒有生產工具的人在資本社會之前都是低賤的。
所以中國自古以來,服務行業的人都是低賤的。
士農工商,對應的正是統治階級/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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