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中國和韓國羽毛球選手的「消極比賽」行為?
在31日的倫敦奧運會羽毛球女雙小組賽A組最後一場比賽中,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國組合于洋/王曉理以14:21和11:21爆冷不敵韓國組合鄭景銀/金荷娜,由於雙方在場上失誤頻頻,擊球不是出界就是下網,比賽時溫布利體育館內噓聲四起。
大概原因就是這次有小組賽,所以雙方都希望不和自己的另一對選手分到一個半區。那麼這算是違反奧運會的規則嗎?
這很不光彩但也很無奈,對參賽者對觀賽者都不公平。
奧運理想當然是好的,可是大部分的運動員哪裡是懷著純粹的競技理想來參加奧運會的?我有個俄羅斯朋友是個數學家,他的理想是參加奧運會山地自行車賽,我想他是大家心目中希望的那種純粹為了理想沒有一點國家商業利益的影響,可是他參加不了,他傾家蕩產幾乎毀了自己的職業和整個家庭的經濟基礎,沒錢去現場適應場地請教練康復團隊全球參加各種積分賽,在這種高度職業化的體育圈他拿不到參賽資格。很多人把「職業化」看作一個理想的良藥,設想你背著幾個億的商業合同,背後有幾百人的工作就靠著你這塊金牌了,你說你衝冠一怒就要當理想主義者?站在政府體制下的中國運動員和站在巨額贊助商前的職業化運動員,在取得好成績的壓力面前真的會作出多大不同的選擇么?
都是為了一個最終目標所採取的不同戰略,田忌賽馬是智慧主動讓球就成了羞恥,只是環境不同而已。奧運會的問題是我們在強調一種超越商業超越國家的理想主義,而事實上接受著最高價值的商業贊助然後以國別為單位組織比賽排名,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會有人受處罰,會有新的規則,會有新的對策,但我悲觀的認為這事情是沒法根治的,這就像高考再怎麼改題學生都還是在應試一樣。我們只能希望規則能夠盡量的規範,希望落後時代的官員教練明白贏得不光彩有損他們自己的利益,希望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這幫人確實是在用人力「更高更快更強」。
另:我覺得不鼓吹這些精神的美洲杯帆船賽挺乾淨的,參賽的不是億萬富翁就是王子,誰也不看誰臉色聽誰吩咐~謝謝邀請。
我的答案很簡單。傷害了公眾的利益——特別是現場買票的公眾的利益,這是非常不對的行為。不管有多正當的理由都好,傷害的整個過程是很明顯的,造成的持續性影響一直存在,並且在現場觀眾——現場觀眾到身邊眾人的口口相傳過程中,都會形成公眾性的負面影響,因此這樣消極比賽的行為應該被制止,運動員應該被處罰。
至於什麼規則漏洞也好、其他原因也罷,個人認為這些都是價值觀被扭曲的表現之一。體育比賽可以不講究公平競爭,但是不能不講究利益回報——現場這麼多人花錢不是來看你們打假球的。特別在現在,中國正在依靠體育形象為自己的大國價值觀輸出進行正面包裝的時候,在一個國際競技性盛會上公然無視並踐踏、傷害他人的利益,就是不道德。
如今競技體育已經被政治所滲透,所以不帶政治和商業的體育是不正常的,但體育從發生到壯大,本來就不應該被過分干涉,特別是當現場的那部分觀眾不想被政治所踐踏的時候,現場競技的運動員就越不應該這樣做。
但話說回來,當你全副身家性命捏在別人手裡面,某種程度上是「人為刀殂,我為魚肉」的時候,身不由己是可以理解的。不過,當尊嚴都被踐踏的時候,還去奢談什麼公正呢?引用一下外電報導的觀點:
"This point was raised in the lunchtime manager"s meeting," she said. "All the managers got together with the referee and said, "look, this has happened, in Group D you will find some very dodgy matches going on in the evening because of it" and the referee laughed and said "oh don"t be silly".
"And the managers said "we know the game, we know the players and we know the teams and we know this is going to happen."
She added: "Badminton, in the Olympics and in all tournaments across the circuit, it"s never played in a group stage, it"s always a straight knockout system and for some reason they decided that the Olympic Games in 2012 should be this group stages.
"And as soon as heard that I went "it"s going to bring up match fixing", that was my first thought, and lo and behold last night that is exactly what happened."
報導評論: These teams weren"t trying to lose to make money. They were trying to lose so that they could ultimately win. That"s the Olympic spirit of competition if I ever saw it.
運動員並非了贏錢而輸掉比賽,而是為了贏得最終的比賽而輸掉比賽.
我持贊同該觀點意見.
link:http://deadspin.com/5930830/dont-blame-badminton-players-for-throwing-matches-blame-the-sports-crappy-system
消極比賽確實不對, 但是競賽規則亦有不合理之處, 國際羽聯賽制沒有設計好賽制.
如果你是于洋:
「」我對昨天發生這樣的事也感到很遺憾,確實不符合奧林匹克的精神,但看看這次競賽的規則,是不是有些不合理的因素呢?運動員打了一年的積分賽和排名賽,到奧運會又要參加小組賽,隨時都會出現各種冷門,或者和本國對手相遇,像我世界排名第一也要從頭打起,從小組賽打起,規則制定者是不是也要考慮這些因素?仔細考慮各方情況?」
不想太早跟自己國家隊的相遇.是否可以理解?第二天就是淘汰賽,他們的小組已經出線,希望有更好的體力參加淘汰賽,不想把體力和精力耗在小組賽中是否可以理解?
如果你是觀眾, 是消費者:
觀眾買票看的是爭勝的比賽,是看高水平的競技比賽。
運動員發揮不好表現不好,作為消費者的觀眾肯定噓你.
看了比賽視頻http://video.2012.sina.com.cn/p/olympic/v/2012-08-01/144961819423.html, 從比賽看, 雙方第一個球就打算「消極比賽」了. 作為觀眾憤怒應不應該?換成我是觀眾, 我也要憤怒了.
如果你是球迷:
足球被單刀後冒著紅牌的危險都要放倒進攻隊員的怎麼算?還有很多集體項目都有的美名曰「戰術犯規」的東東, 比如NBA裡面的「技術犯規」?比如這次韓國擊劍隊的「最後一秒事件」, 保守擊劍策略.
全世界的運動員都想拿金牌,都不擇手段的去拿,沒啥大的區別。
如果你是公知:
此次事件目前為止涉及到8位運動員,這四對組合8名隊員分別來自中國的于洋、王曉理,韓國的河貞恩、金敏貞、鄭景銀/金荷娜以及印尼的格伊薩-波利/梅來娜。
為何卻對我們的于洋、王曉理窮追猛打?
果殼問答中某球迷說:
我喜歡的范巴斯滕就因為被這麼放倒而這麼永遠離開了賽場,你說這正確不?當然不正確,但是沒辦法,這就是競技體育,這就是現實。我不知道放倒范巴斯滕的那傢伙有沒有道歉或者什麼的,但是至少大家都沒對他怎麼的口誅筆伐吧?
國內的某些所謂「公知」,是不是把對ZF、對舉國體制的恨加倍地發泄到運動員身上。
如果你是國際羽聯:
制訂的規則進行過思考嗎?非要等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才對賽制下的運動員進行處罰, 進行重新修訂? @李躍竟 要讓運動員和參賽國捨棄利益去為了所謂的奧運精神拼搏,幾乎是不可能的。
拓展閱讀:
1、果殼網:羽毛球女雙消極比賽違反奧運規則嗎?
http://www.guokr.com/question/298427/
2、果殼網:規則漏洞讓雙方都想輸掉比賽
http://www.guokr.com/article/80985/
3、該比賽過程視頻:從比賽看, 雙方第一個球就打算「消極比賽」了.http://video.2012.sina.com.cn/p/olympic/v/2012-08-01/144961819423.html
4、注意素質!細數賽車場上的十大「惡行、http://www.autohome.com.cn/sport/201204/315360.html
ZZ 自水木http://www.newsmth.net/bbstcon.php?board=Olympicgid=969224
在上個世紀50年代,nba的籃球裡面沒有24秒進攻規則。所以聯盟中的球隊普遍採取了一種令人厭惡的戰術。在一方球隊稍微領先,就通過無休止的控球來拖延時間直到時間結束,從而贏得比賽。
但是nba的組織者,沒有用消極比賽或者違背體育道德,違反奧林匹克精神之類的,來驅逐採取這種戰術的球隊,或者球員。
這些籃球運動早期,對這項運動充滿熱情和智慧的先行者們,通過觀察統計和貫徹球員的進攻方式,最終制定了24秒規則,從而成就了一項偉大的運動,和一個偉大的職業聯賽。
所以這個故事就告訴了我們,讓運動偉大,讓體育精神能夠弘揚,讓奧林匹克得以不朽的,不是在制定出愚蠢的規則之後遷怒他人,更不是用腦殘的社論通稿來成就 奧林匹克之偉大。而是用真正的頭腦智慧,和體育熱情,去完善運動的規則,塑造和改良運動的模式。這才是真正的奧林匹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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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針對一些朋友車軲轆話的質疑,統一再補充一些
這個就可以仔細看看前面的評論
要比醜陋,請相信一下,50年代nba,大家利用無進攻限制的規則,加時賽控球五分鐘,其餘九人圍觀,耗出五個加時的場景有多醜陋
要比故意輸和讓球,小牛當年被黑八就是自己放水放出來的,火箭80年代初的雙塔狀元,就是在陣容堅強下防水放出來的(所以後來出了概率狀元簽規則,最後一名不再必須是狀元簽)
如果說以「輸」為目的的比賽來獲得長遠結果,1948年奧運會上,貝爾特 布希奈爾和迪克 伯納爾,就是靠這個策略故意輸掉第一輪,在當年奪冠,成為英國體育歷史上的傳奇英雄
如果說沒有投進自己籃筐的
姚 明nba生涯一次有趣的經歷是,當某場比賽全隊落後兩分,姚明握有罰球機會,罰球命中率高達8、9成的他,出人意料的故意將球砸向籃筐前沿,藉助反彈,在 所有人都沒有反應過來的情況下,拿到籃板,回傳給三分線上的隊友阿爾斯通。如果不是因為連阿爾斯通也沒有反應過來,結果沒有投中這個三分。這一瞬間無疑將 會成為姚明生涯永恆的經典時刻,以及姚明籃球智商的最好註解。而即使是這次沒有取得最終結果的「故意投不進」取勝策略,也在賽後被球迷和媒體津津樂道。
而更加著名的例子,是1982年歐錦賽,保加利亞隊,在領先,握有球權,比賽馬上結束的情況下,暫停教練布置直奔自家籃筐給對手得分,為了保證不會出現「不小心」的失誤,還採取了扣籃得方式,從而博得了爭取出線權的機會
以上種種,一則為解釋有些朋友所不理解的舉例問題,一則也是再次重申我的觀點
一項運動能夠成長到堪稱偉大
不是依靠在制定了愚蠢的規則之後,遷怒與他人
奧林匹克和體育的精神得以塑造
也不是靠用一紙推卸責任的無厘頭社論和通稿
輸沒有問題,可第一局都輸了的情況下,第二局起碼少輸點,輸的專業些。
沒有吃虧的組委會,沒有吃虧的教練員和運動員,沒有吃虧的裁判,只有吃虧的球迷和觀眾。有時候,不如去看美國職業摔角WWE,反正都是秀,何不看一場職業大秀!
就像是一個馬戲團里,平時觀眾少,團長和訓練師都允許猴子偷偷懶,翻一個跟頭就回去吃香蕉了,可這回到了大城市,要站穩腳跟好好做場秀,可你丫團長和訓練師又沒說新規則,最後觀眾急了,訓練師和團長一合計,這回別人不認我他媽認了,下回發工資多給我點,別給那些不會來事兒的,最後罰猴子一年不吃香蕉。你可以說猴子智商低,但你不能說它錯了。
沒看視頻之前,你會覺得這是合理利用規則漏洞,要怨也只怨奧委員的SB規則,于洋、王曉理的作法雖然不道德,但合法;如果你看了視頻之後,你會覺得,實在太噁心了。http://video.2012.sina.com.cn/p/olympic/v/2012-08-01/144961819423.html從第6分鐘開始,雙方連續六次發球失誤,全場噓聲不斷,第一局幾乎沒有一個球打上三拍的,簡直世界奇葩——都是出來混江湖的,要 打假球也稍微打專業點嘛。
這跟在中場吊射自家球門一個性質!
如果一個醫生,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回報,給你做了過度檢查,進行了過度治療,雖然你的身體沒有受到嚴重傷害,但是你浪費了時間和金錢。你怎麼評價這個醫生?按照法律的規定,這個醫生沒有造成醫療事故,是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但是你怎麼評價這個醫生?我的評價:這個醫生缺乏職業道德!這個醫生可以為自己辯解:都是因為現在的制度,是收入和檢查治療掛鉤的,做的越多收入越多,我只是在規則允許範圍內,利用了規則而已。醫生工作多累啊,多賺點怎麼了?——即使是這樣的狡辯,我也要認為:這個醫生缺乏職業道德。雖然我也是個醫生,但是我和我全家人都是,或者將會成為一個病人,都需要職業的醫生來幫助,所以我不希望有這樣缺乏職業道德的醫生。我想,如果把這個事例放到網上讓網友評價,大家對這個醫生的憎恨一定是抽筋剝皮、挫骨揚灰仍不解其氣,根本原因是這個醫生的做法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
我也討厭滿嘴仁義道德的衛道士,更討厭整天揮舞道德大棒的裝逼客;但是,我還是相信,每個社會人除了遵守法律以外,還應該恪守自己所在行業的職業道德。因為各個行業專業細分越來越明顯,在非常專業的領域,嚴重信息不對等,法律有其力不能及,所以遵守職業道德是有必要的,如果違反了,應該受到行業內的懲罰。
對於體育界的職業運動員,當然也應該恪守自己的職業道德。職業運動員是通過參加職業比賽來獲得獎金,這些錢的直接來源當然是賽事組織單位,但是實際來源是贊助商和來觀看比賽的觀眾,所以職業運動員有義務滿足贊助商和觀眾的一些要求。體育是展示力與美的結合,是展示靈巧的技術和精妙的配合,是展示人類身體和精神美的一面。你可以輸掉比賽,但是你要表現出,你在努力戰勝自己。職業運動員有義務做到這一點。
面對消極比賽的指控,運動員最容易想到的辯解就是拒絕承認——我沒有消極比賽。比方說踢球我往後場回傳難道就是消極比賽嗎?有或者沒有,這是專業性比較強的問題,比方說,我們只能看出很明顯的消極比賽——你往自己球門裡吊門,那肯定有問題——而至於更隱蔽更難回答的,可以交給專業人士去認定,如果認定消極比賽,那麼就是有違職業道德的做法,就應該受到行業內的懲罰。
中國球員的做法,並沒有否認指控,而是強調理由,我有傷病,我很累,我準備了4年,我是規則範圍內。這些都不能成為違反職業道德的理由。你有傷病你很累,可以不參加比賽,既然參加了,就有義務向著最好的方向努力,即使沒有獲勝,也不會有人說閑話。你說是在規則範圍內,利用了規則,我開頭那個例子也是規則範圍內的。規則是人定的,沒有完美的規則,總能找到漏洞,你利用了漏洞,違反了職業道德,還不能讓人說,憑什麼好事兒都讓你佔了啊?
違反了職業道德,行業內部有懲罰的規則,那麼就應該給予懲罰。你賭氣,說再見,說我退役了,那走好不送,世界上人太多了,職業運動員里不缺你一個;不要自以為是的感覺自己是個天才,這個項目少了你就損失多少,連自己下一個對手都不敢面對的職業運動員,我不信能有多少天才和自信。或者你說是教練組的合謀,跟運動員無關。還是在狡辯,吃這碗飯的,不能總瞄著聚光燈下的榮耀,也得願賭服輸,栽了也得認。還是那句話,不能什麼好事兒都讓你佔了,選擇職業不能只盯著好的結局,差的結局如果不能接受,那就轉行,沒人逼你。而且,對於教練組密謀的違反職業道德,更應該懲罰,只不過拿不到證據罷了。那麼球員可能真的成了這個國家的犧牲品,但是面對這麼一個國家機器,哪個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犧牲品?這是另外的問題了。(1) 國際羽聯面臨著商業和聲譽的雙重風險。 看到有埋怨國際羽聯的,中國羽聯的,也有埋怨新的小組賽賽制和舉國體育體制的;可是看過視頻後,尤其是第一輪6分時(中國10比13落後),雙方連續6個發球下網,主裁上前向雙方運動員說了什麼,並用手勢示意運動員使出全力,觀眾噓聲一片。 其實仔細想想,國際羽聯面臨著商業和聲譽的雙重風險。 商業風險是因為觀眾是職業體育的衣食父母。如此嘲弄觀眾,必定會使觀眾、背後的贊助商、電視轉播機構等產生不滿,從而危害羽毛球作為一項以商業為基礎的職業比賽的吸引性和接受度。 另外一方面,觀眾事後必會對比賽和國際羽聯不滿,從而危害羽毛球和奧運會的聲譽(看看觀眾第1分鐘看到第一個發球下網時,發出的惋惜和看到第6分鐘時連續6個發球下網感到的被嘲弄和憤怒的表現)。 因此國際羽聯也面臨著國際奧委會的壓力。
(2)運動員和代表團缺乏基本的人情世故的常識。在主裁發現問題,上前指出問題,同時觀眾起鬨嗆聲的時候,至少應該暫停商量策略。教練組不喊暫停的原因,想必是怕擔責任。 而運動員繼續「消極」比賽,則肯定有教練組的壓力。這種毫不顧忌影響和形象的方式肯定會受人非議的。
(3)中國缺少在國際體育組織中的話語權,不擅於柔性處理問題。其實如果中方比賽前充分溝通,柔性處理,比賽中能夠認識到觀眾的不滿和憤慨,及時指點運動員,比賽後能夠在處罰沒有發出的時候,為運動員說情,承諾嚴格教育運動員,保證不再發生,以期從輕處罰;如果能在處罰發出後,為運動員說句公道話,給予運動員支持,並主動承認作為一級體育組織的責任。我覺得類似的問題就不會發展到這個地步。
別把什麼事情都怪到賽制頭上!!!
足球、籃球、排球乃至一切採取小組+淘汰混合賽制的體育比賽
採取的不都是小組第一出線後迴避的賽制?
羽毛球隊如果順利拿到兩個小組第一,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現在的事實是之前另一組失手只能拿到第二,於是才有了故意輸球的做法,這是赤裸裸的故意違背體育道德!!!
我實在不明白這個事兒有什麼好爭議的。
僅僅作為一個足球迷的立場,如果「老虎杯假球」、「西亞聯盟」、「2:2」、「甲B五鼠」、「輸球保級」、「02年世界盃」……這些字眼曾經讓我們鄙夷、憤怒、唾棄過,我們又憑什麼去容忍羽毛球隊干出的這種齷齪事??
為了所謂的「榮譽」去不擇一切手段爭取利益,這不就是國人每天吐槽的韓國棒子的典型做法么?
我們現在也這麼幹了,以後還好意思去嘲笑人家么??
強烈支持國際奧委會紀律委員會介入調查
並對中國羽毛球隊相應人員作出禁賽處罰!!
賽制爛,尊重對手,不能打假球也是運動員最基本的操守。
否則,
體制爛,貪污也可以原諒了?
監督不到位,毒奶粉也可以饒恕了?
實在忍不了各位收到尊重的高手在這個問題上的混沌。
說白了,
1.就是裝的不像,得罪了觀眾,上了頭條,所以被撞典型。
2.背後的各方利益,奧組委、羽聯、中國這邊的各級組織,互相協調的後果。
我倒是欣賞這種坦蕩蕩的輸球方式,不表演,把自己的目的想法暴露出來——這才是中國現在體制缺乏的東西。
所謂反對消極比賽的理由,無非是體育精神、中國的舉國體制,甚至還扯到了中國社會的其他方面。
首先,奧運不等於什麼體育精神。
其次,金牌一定是希望得到,希望在法律、規則允許範圍內無責手段得到。拿不到但儘力了,大家表示理解,這是另一回事。
再次, 那些把這個事扯到中國現在體制的人。照你的邏輯,那英國隊所體現的邏輯,又是不是需要去反對呢?
最後,斗膽得罪大家,問一句,
那些拿出冠冕堂皇要捍衛體育、捍衛精神、通過反對這次女羽來反對體制的人,
你們在自己的現實生活中是不是做到這一點了呢?
是不是最後還是行動上順遂了現狀,在網路上來發泄呢?
是不是在自己的利益面面對跟女羽一樣的時候,還會虛偽地裝一下,「哦喲喲,我儘力了,還是做不了」
以上。
我認為在這種競技體育賽事中消極比賽乃至主動輸球是錯誤、可恥的行為,應該被嚴厲懲罰。我們的選手不僅僅是在消極比賽是在主動輸球了,足球比賽的保平攜手出線便已很噁心,但至少足球比賽進球是很少很難的,想進球也不那麼容易,但像在羽毛球這種多回合的零和遊戲里的主動輸球的性質還要惡劣得多。
田忌賽馬? 基本不可比且完全不是一回事。田忌三匹馬是合理安排出場次序,不是故意比著輸掉比賽,即使是最弱的一匹馬上了場也是要奮力奔跑爭取勝利的,輸掉比賽是因為實力不濟而非主動放水,而本場比賽我們的隊員不但不想贏球還主動告負;田忌賽馬作決策的是主帥但執行者是馬,而羽毛球比賽的球員是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不是只會聽從指令的機器。讓她們主動輸球即使是在不影響自身利益的情況下,她們也不能等同於沒有自己價值判斷的馬,我相信她們在場上故意輸球的時候也是不好受的,她們走出賽場在現場觀眾面前也抬不起頭。一句話,因實力不濟輸球是雖敗猶榮,故意放水就主動求敗違反競技體育精神。
競技體育就是要追求勝利,擊敗對手,如果上場之前就給自己預設了失利的結果,何不認輸?對於有些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知羞恥不顧他人眼光的極端功利主義者來說,他們真的可以做到吧,認輸多好,未戰先降,不費一兵一卒,連場面都省了,免得上場硬著頭皮丟人,都是為了最後的結果嘛,可以無所不用其極,這戰略,高,實在是高!其他人怎麼就都想不出來呢。但事實上你沒這麼做,你不敢這麼做,你還是有所顧忌的。
戰略說也可以休矣,戰略是在場上欺騙對手而不是欺騙自己,和現場的和在線直播的觀眾。戰略上可以先保守然後伺機反撲,咱們這個是一直在主動,主動輸球,趕緊輸完比賽好走人。同理可以解釋雪藏主力的行為,替補上場也不是吃乾飯的,要拚命表現自己爭取主力位置的,不是上來放水給你的。至於像足球比賽跟羽毛球雙打還很不同,足球是11個人加上10個左右替補的集體運動,是二十多人加上教練的集體,是合作關係,羽毛球雙打組合之間則應該是競爭關係,只有狹隘的民族主義者才會在奧林匹克精神、體育精神與"民族大義"之間義正辭嚴地選擇後者。
換做對手也會這麼做,所以我們這麼做也可以。首先先不管對手是否這麼做,我們自己心中應該有數,有自己行為的標準準則和底線。我們來到奧運賽場參加比賽,榮譽和成績是目標,但絕不能是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何況眾目睽睽之下這樣消極比賽,至少在賽場是犯了眾怒的,其他選手、代表團會怎麼看我們這樣的做法?這樣的做法代表的是誰,僅僅是選手個人嗎,不包括隊服上的中國二字?我們去的可是代表團,中國代表團。這樣拿到獎牌,還算榮譽嗎?我不相信多數國家會在這種小組賽上做出和我們教練組一樣的決定,如果他們真的都這樣做,那我覺得這些參賽代表團乃至這項賽事很骯髒,建議中國代表團拒絕參加奧運會。
參加這樣的比賽是否僅僅是為在國內多展示幾塊金牌,為此不惜違背奧林匹克精神?別忘了你展示的是奧林匹克金牌,你的榮譽也是在奧林匹克競技場上獲得的,如果你不在乎奧林匹克世界的價值和公約,那你大可不必來這裡,如果你想要得到這裡的榮譽,那請同樣遵守這裡的大會公約,否則沒人會歡迎你來。我們來參賽除了爭取成績,我們希望自己被其他選手尊重,至少不被他人瞧不起吧?別說你不在乎,我們很在乎的,90年代中國游泳的興奮劑醜聞,馬家軍,都出過問題,被查出來禁賽的禁賽處罰的處罰,現在是不是不敢了?興奮劑已經是過街老鼠了,消極比賽的惡劣影響大概僅次於之。
關於制度。制度確實有不完善之處,但是這是從功利角度看問題,規則制定者沒想到有人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光天化日之下就這麼不顧集體道德束縛和他人的眼光,赤裸裸地消極比賽,他沒有預想到有些人和團體是不受集體道德壓力制約的,可以我行我素的,見到不義之私利見縫就鑽旁若無人。金牌是榮譽,榮譽何來?眾人通過預先設定遵守同一比賽規則及體育精神競技得來,你追求結果的手段突破了眾人可忍耐的底線,這個榮譽就不會授予你。
8.1晚補充更新.
看到電視里白岩松老師的觀點後真是深表遺憾。既然揪著這個制度設計不放,那就再談幾句這個制度問題。不錯,賽制限定著參賽者的行為,幾名選手也沒有違反比賽規則或賽制安排,因為賽事上確實沒有明確提出不許消極比賽的規定,但我們不能指望單單一個賽制去規範參賽者的所有行為(它可以確定比賽規則但卻無法左右參賽者的價值偏好及選擇),就好比法律提供了社會運行的規則但我們不能指望也決不允許它去解決一切人類事務,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理,有恥以格,你可以不完全認同這個觀點但至少你應該意識到我們不可能指望細微的賽制規則(政、刑)規定選手(人民)的一切場上行為(生產生活事務),它沒有那個能力意願或義務。為什麼?因為參賽者的行為卻絕不是僅僅被規則賽制這一項限制而已,體育道德奧林匹克精神便是選手價值取向上的裁判和公理,這幾對選手的選擇是不但不去弘揚且踐踏之理由是沒有違反賽制明文規定,把責任推到賽事組織者頭上,針對這種違反了賽事精神和公約的行為,取消參賽者資格很過分嗎?不要說為了賽制的缺陷而懲罰選手不公平,賽制從沒有強迫你去投機取巧消極比賽,消極比賽是幾對選手和他們團隊作出的主動選擇,這四隊選手和她們的團隊成員都是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能做出自己的決定,咎由自取。嚴格講對於自利的個體每一項賽制都是有缺陷的,所以就需要人性或不同的人群之間達成協商、共識去完滿之,這個就是體育道德和競技體育的精神的意義和價值所在。
8.2根據評論再補充幾點。
1. 關於消極比賽的定義,我覺得確實會很難,特別對於演技派球員來講,但如果看過這場比賽的「精華集錦」,大概是會很容易得出消極比賽之結論的。裁判的判斷是主觀的,但這種判斷不是不受限制的獨裁者的判斷,裁判僅在場上有絕對權威,但場下有選手代表團上訴、觀眾抗議、媒體輿論和組委會介入調查的制約,它可以讓裁判做決定時更加慎重,何況這個判罰還是賽後作出的,有了更多資料和信息這個決定具備更加成熟的條件。故消極比賽定義具備現實中的可應用性。
2.關於游泳田徑比賽的對比,其實也適用于田徑吧。確實預賽水平要明顯低於決賽,選手們也有意調整狀態保存實力,但這些項目是多人多方競技爭取名次,競爭對手不明確,因而即使個人保留實力對整體賽事精彩度影響也有限,羽毛球比賽則是一對一,一方不抵抗則比賽完全失去意義。此外很重要的一點是,田徑游泳的預賽任何選手只要想晉級就得至少拿出前8名的水平,而本場比賽這兩對選手的表現是前幾名的表現呢?這麼說吧,任何人跟她們打都能贏,奈何人家發球就下網回球就出界,是主動投降的啊!
3.商業化,我同意這個看法,確實今天的奧運會商業化很嚴重。但這並不意味著奧運會除了商業原則意外,就不存在其他原則。即使是商業規則,預賽門票低也只是因為關注度低(需求),關注度低也是因為比賽水平低(產品),而比賽水平低指的是競技水平低,而非道德水平低吧?買到了一個產品發現完全不能用,你問商家退貨,商家說你花那點小錢也想買好貨?我說我沒想買好貨,但至少你這東西得能用才說的過去啊,你這完全不能用就突破了底線。我相信賽前的觀眾只會想到小組賽不會很精彩,但不會想到比賽違背體育道德及精神以至於完全喪失對抗性(互相幫對方得分),他們要是被告知這種比著輸的局面他們還會買票入場嗎?所以說觀眾對這種比賽不會買單,得罪了觀眾體育比賽對球員和教練的榮譽和物質回報還會像現在那樣那麼值得他們爭取嗎?你想得到榮譽和物質回報可以理解,但既然也知道比賽的商業性質那就別開罪自己的衣食父母啊。因而即使是商業化的原則也是不會允許球員這樣比賽的,至於體育的原則就更不允許。
8.4再補充。
關於很多人反感的道德衛士唱高調之質疑,我覺得我的想法是我不是聖人,也不是在要求強迫他人做聖人,只想說道德這東西大家反感被它綁架,我也反感,但是必要的道德確是必要的也是存在的,我們不能忽視或否認它存在。大家對這道德二字是否有許多妖魔化呢?道德很簡單就是眾人約定俗成的行事準則,當然有人抬杠故意拔高說事很下三濫,但連基本的道德共識都不承認乃至表示自己拒絕任何道德管控和集體壓力這不是再把道德底線刻意拉低?其實你同那些可以拔高的人真的很一致,都不在乎多數人(即形成一定社會價值道德條約之社會主體)的看法,還以為自己是什麼都不管不顧才是很先進的「個人主義」?除非你是不需要與人群接觸、交易、生活的非社會化人(原始人基本都已經社會化了),今天的經濟社會是商品經濟,誰可能不需要公共生活呢?最簡單的一個例子,使用通用貨幣這樣的公共媒介,你就難以否認自己需要他人(與之合作)並在遵從某一種集體認可的公共準則。
舉個耳熟能詳的例子。比如隨地吐痰高聲喧嘩,在多數國家這樣的行為是不受法律懲罰的(本人所知有限只知道新加坡有明確法律制裁措施),其他國家多數場合都是靠道德制約(經營者所有者可能有罰款措施但執行者不是國家機器),那有些人說了我吐痰怎麼了我高聲喧嘩怎麼了?你別指責我你也不怎麼地,你別站在道德高地上自以為是了!我這是合理利用規則漏洞,哪條法律禁止我這麼做了?你看其他人也沒說什麼嗎,都很尊重我的吐痰(喧嘩)行為,這都是默認了,你憑什麼說三道四……最好笑的是有時候這樣的人一邊做著類似的事(為眾人所不認可乃至鄙視,場上競技策略即使是欺騙敵人也會得到觀眾叫好但本場比賽哪位觀眾叫好了呢?諷刺的噓聲吧!),還在以為自己在追逐著所謂「榮譽」,本末倒置,南轅北轍,汝知乎?知恥乎?
看了很多童鞋的回答,我補充三點:
1. 如果把它放在純粹戰爭競賽中來看,算得上是優秀的戰術。但奧運會的精髓不僅僅是像「戰爭」一樣,另更重要的是讓人們通過這樣的盛大比賽來享受過程,表現一個國家以及運動員力爭向上、頑強不息的精神面貌,說白了誰願意花大價錢買票去觀看「水賽」,換做我也會去「狀告」這樣的團隊,這樣做有違職業道德水準。
2. 從另一個層面看,我們的體育代表團從領導至運動員從內心還不足夠強大,即使下一場中、韓國兩組選手同台競技幹掉一方,是否有足夠的信心讓下一場勝出的選手「撐到」金牌的那一刻呢?
3. 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其他國家隊,我相信奧委會的處理態度或許會有所不同,正因為中國作為世界羽毛球最強大的國家,作出這樣的事情來,有必要給予懲罰以端正該項目再世界體壇的威信。
參加奧運會的目標是什麼?是贏得金牌,不是小組賽全勝。我們的選手做了什麼?為了贏得金牌全力爭取一場小組賽的失敗,和為了保障自己國家選手奪冠放棄自己的冠軍希望在後面圍堵其他選手的自行車手有什麼區別?為了爭取小組賽全勝去放棄爭奪金牌就符合奧運精神了?出問題的是促成這個局面的賽制,不是選手。
需要對憤怒的觀眾負責的不是運動員,而是修改出這套規則的世界羽聯。
此次事件目前為止涉及到8位運動員,這四對組合8名隊員分別來自中國的于洋、王曉理,韓國的河貞恩、金敏貞、鄭景銀/金荷娜以及印尼的格伊薩-波利/梅來娜。
運動員和教練員的最終目的都是拿金牌,這個的實現過程需要戰術和戰略手段,這次的賽制有漏洞,因此發生了這麼一場 「比誰輸球厲害」 的鬧劇比賽,勢必國際羽聯會對這些這些運動員做出處罰了。
1.誰是這次鬧劇的受害者?運動員和現場觀眾。
2.怪誰?怪賽制,今年倫敦奧運會前國際羽聯將以往的每輪淘汰賽制改為小組賽和淘汰賽兩個階段。
3.賽制是誰定的?國際羽聯。而且現在是國際羽聯要處罰這些運動員。
4.運動員怎麼想?運動員內心肯定都是不想輸球的,不管什麼情況下,不管哪場球,因為每個能登上奧林匹克賽場的運動員都是爭強好勝的。但是他們的金牌夢必須聽教練員的安排,就好比教練這位將軍打仗就要讓有些士兵般的運動員去這樣做那樣做,有時有些必然是炮灰。
5,教練怎麼想?我是將軍,士兵你得聽我的,知道「田忌賽馬」吧,我也是為了大局的勝利根據實際情況規則而下的決定啊,你理解一下吧,這次你就獻身一下,這樣我們才能贏得大多數人的讚許和上級的肯定啊。
6.這樣的事情是否有違體育精神?我覺得沒有。體育比賽的要求就是公平競技,沒錯吧。先說裡面的公平二字,這樣的做法不公平嗎?沒有不公平吧,運動員既沒有服用興奮劑,也不會連輸球的權利都沒有了吧。接著說競技,也就是團體之間的競技,這樣打個比方吧,把整個女雙組看做一隻籃球隊,一對女雙看做一個籃球運動員,現在人家領先了,我們想贏球,那就安排一個運動員去造個故意犯規,你罰球吧,大家覺得怎麼樣?很正常吧,這是籃球賽末的追分法寶啊,這件事回到羽毛球上就變了?如果你說籃球裡面故意犯規拉人抱人是有違公平競技那我就無話可說了。純粹的體育現在不會出現在奧林匹克的舞台上了,更快更高更強的要求一定會催生出很多的戰術戰略,比賽就是比賽,不致於小題大做。
總之,賽制問題。
以下是果殼網上搬來的,鏈接http://www.guokr.com/question/298427/
作者:科學家種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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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育比賽的目標是什麼?獲得儘可能多的獎牌。在這個目標下,贏得整個比賽的勝利(不是某一場),是戰術重要還是戰略重要?為了贏得一場小規模遭遇戰而 放棄一個戰略要地的將領,是勇士還是SB?在註定出線的前提下,一方面為了保存實力,一方面為了在後續比賽中避開某個強勢對手(實際是保存了未來的實 力),是明智還是懦弱?
2、「打假球」是一個道德判斷。其目的往往超出了體育競技目標本身(一般是經濟或政治利益,個人意見),而為了整個團隊的利益暫時放棄一場比賽的勝利,是 否符合常規意義上「打假球」的定義?馬拉松比賽中,一個團隊中多個選手也會互相幫助(領頭的拉遠距離,後面的負責卡位防止反超)。這種跨越某場比賽的幫助 和協調,為什麼就變成了「打假球」?
3、奧運會其實是一場遊戲game,在遊戲中為獲得最大利益需要儘可能在規則內使情形對自己有利。由於規則漏洞導致「失敗比獲勝更有利」這一現象出現時 (注意是比賽雙方都在追求失敗),卻指責追求失敗以使收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個人無法理解。不去指責制度有問題,卻認為對規則理解更深刻的玩家在作弊,一般 我把這種人看成是NC。
4、現場觀眾噓聲就噓去唄,你以為觀眾就不SB么?工體哪次不是擠滿了SB觀眾?觀眾噓也非常合理,我花錢買了票,好不容易擠進來想看場精彩比賽,結果兩隊人在互相放水。換你你高興么?但觀眾不高興又如何,一切要按規則來。這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規則的事@食人妖薩滿 已經說了~聽判決就可以~而且如果因為這次的事件,奧委會修改了比賽規則,讓其變得更合理,那是所有人都樂見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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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奧運會女子羽毛球女雙比賽中,沒有採用傳統的全淘汰賽賽制,而是選擇和之前的【歐洲杯】一樣的小組賽-淘汰賽賽制。
16位選手被分為4組,其中2對中國選手于洋/王曉理(世界排名第一)、田卿/趙芸蕾分別被分在A組和D組。
按照一般的預想,兩對中國選手會分別取得小組頭名,進入1/8決賽後會分別分在兩個半區,即(A1-C2)vs(B1-D2):(A2-C1)vs(B2-D1)。這樣的話,A1和D1的兩對中國選手就有機會進入決賽,成功會師決賽。
但是因為在最後一輪中,中國選手田卿/趙芸蕾意外輸給丹麥選手,所以她們就尷尬地成為了D2,所以,如果中國選手于洋/王曉理拿到A1的話,那麼她們就會和D2在半決賽相遇。這是中國羽毛球隊不希望看到的。
同時,韓國選手鄭景銀/金荷娜需要贏得最後一場比賽,才能取得A1的位置,避免和C1的另一對韓國選手提前相遇。(另外C1-C2的這一場韓國vs印尼的比賽也因為消極比賽被警告,才恢復正常)
嗯,就是這樣。
在過去,也發生過類似事件。因為規則上的漏洞或者有機可乘,參賽雙方消極比賽,甚至拚命送對手贏球。看到網上各種分析這次事件,對於讓球的國羽隊員,有贊成的,有反對的,有唾棄,各種長篇大論有關道德,有關奧運精神等等,尤其是看到新華社那篇上升到民族尊嚴的評論,心中有話不吐不快。
我第一句話想要說的,競技體育無關道德,不管我們做何評論,都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對運動員的道德水平指點云云,因為我們可以對比想想自己,如果我們處在那種環境下,會作何選擇?更何況,這並不是兩位隊員能夠決定的,我更願意相信,這是國家羽毛球隊,甚至是更上級的安排,為什麼受了處罰,體育局,國家隊教練卻趕緊撇清關係,包括體育局的領導,媒體,社會輿論一窩蜂地都把矛頭對準了運動員,很有棄車保帥,牆倒眾人推的感覺。
另一方面,儘管奧運會是為了追求「更高,更快,更強」的奧運精神,但是競技體育的目標本來就是要贏,所以,從戰術上來說,國羽兩名隊員的這次讓球無可厚非,真要怪,就只能怪兩邊的表演國羽拙劣,讓全世界關注這場比賽尤其是現場觀戰的幾千人忍無可忍,然後鬧到奧組會,繼而給國際羽聯施壓,才有了最後的處罰。
我並不是說國羽讓球是應該的,或者不值得責備,只是希望所有指責他們的人不要扛起道德,扛起民族尊嚴那桿秤,真的太重了,如果我們的民族尊嚴需要靠一場球來維護,那也未免太過脆弱了。更不用說,他們是屬於國家隊的,在這個一向奉行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國家,真要罵,國家隊的教練,領隊等人也要負主要責任,運動員也是受害者,她們為了奧運,為了國家的金牌辛苦地訓練了這麼多年,最後還是因為國家對的金牌戰略不僅被取消資格,還要遭到國人的唾罵,是不是有點過了?
說到底,它只是一場比賽,一次拙劣的表演,拙劣的原因在於賽制的缺陷和國家隊的戰略的矛盾,也許有點違背了奧林匹克精神,但它絕對無關道德,無關民族自尊,所以請現在還在各種「語重心長」痛斥我們的運動員的媒體,個人都行行好,別再罵我們的運動員了,都已經取消資格了,要罵你去罵我們的唯金牌論的xxx局,xxx中心,xxx領導吧。
做對比的時候,一要看靜動態的統一,二要看程度的差異。看了「消極羽毛球視頻」之後,你會發現比賽消極的程度幾乎可以到達最高級的-10。那麼對比田徑游泳消極情況之時,因為末尾淘汰制,所以必須是在一定把握之後的放水,所以你不會看到人家慢慢游,慢慢跑的情況。足球和籃球的消極程度之時,人家不會讓別人肆意拿球自己轟進自家球門或者乾脆自己烏龍玩吧?至於田徑賽馬,呵呵,你不會真認為孫臏的下等馬贏了齊王上等馬,他和田忌會不高興吧?
回過頭來在看,一個複雜的事件用價值觀先行定性,再來找理由支撐。有人say運動員違反奧林匹克精神,有人say本身比賽體制有問題。看起來似乎兩遍都有理,那麼我們從一個可以解決的方案入手來歸因,比如取消這次比賽,給予中國印尼韓國運動員警告,重新比一場,如再次防水,直接罰出場外。但結果確實直接被取消參賽資格,殺雞給猴看的效果雖然很大,但對奧林匹克精神最基本的參與原則理解有了出入。從這點來看,不要試圖對一個複雜事件做定性的判斷和歸因。那會一不小心泄露了你很私密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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