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尼克號上的船員強迫男乘客為女乘客讓出救生艇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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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性待考,不過如果真是這樣,不就是赤裸裸的道德綁架么?那為什麼這種行為還會在中西方都得到稱讚?(至少很少能聽見批評的聲音)

另外,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男人要"讓讓女人",這是不是一種男權的反映?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性別公平到底是如何認知的,性別公平在於將所有性別的人在大多數情況下視同同條件的人類看待,比如,女人也擁有姓氏權,女人也擁有平等就業的機會等等。
但是,在極端條件下,必須考慮體力區別。
比如,體育比賽,你能讓男足奪冠的隊伍和女足奪冠隊伍對抗嗎?你能讓男子和女子一起賽跑嗎?
再比如,極端惡劣條件,泰坦尼克號,請記住,當時並不是讓女人這一種群體先走,而是老人,孩子,女人。
這就是人類道德中的一種橋枉必須過正的東西,它以一種強大的道德情懷存在,用以對抗自然法則中弱肉強食的部分。
這是人類一直在尋求與動物之間區別時衍生出的一種強大情懷。
他不是歧視女性,只是尋求一種反弱肉強食的公平和公正,如果沒有這條道德法則,沒有任何一個老人和孩子能夠上得了救生艇,可能只有極少數的強悍女人能夠上救生艇。

這種情懷無關乎目的,無關乎功利,它不關心是否能夠拯救人類,而只關心人類是否能夠成為人類。


對的,這樣做也不合理,也不平等,還道德綁架。

不過比起把窮人鎖在船底,只允許富人有逃生機會,你剛剛說的那些根本就不叫事。

被歧視並不是最大的不公,被無視才是。


合適
是男權反應。
是性別歧視嗎?我無法判斷,但,我以前看到過一個觀點:
追求平權時,請先正視男女雙方的自然屬性,如男性普遍比女性強壯(注意是普遍),女性有生理期。要意識到目前的社會分工里就是有男女不能都做的工作。
你不正視這件事情,追求平權會落入一個牛角尖矯枉過正。正如知乎上很多讓我這種自稱女權的人都很蛋疼的提問和回答(比如這個提問,人把命都讓給你了你還跟我討論是不是不合適?讓你命的男人知道你這麼想一腳踹你下海凍死你信不信),因為這些直接跳反的人我見了很多。


這肯定是性別不平等的,但是是合理行為。這在當時是正常現象,20世紀初的歐美仍然是男權社會,尤其是上層社會的男士,紳士風度是他們的立身之本。
放到現在來看的確有一些問題的,理論上應該讓身體較為虛弱的,不會游泳的人和老人小孩上船。但是事實上執行起來很麻煩,因為沒辦法立刻區別一個人身體虛弱還是強壯,以及是否會游泳,但是可以立刻區別一個人是男是女,而統計數據上來說,女性的體力和力量比男性要弱的可能性大,落水生存幾率要小,所以即使有性別不平等和男權的嫌疑,先救女人在實際操作來說應該是合理的選擇。既然已經定下了先救女人老人小孩的規定,在非常時刻大家都搶著上船根本顧及不了秩序,而一團混亂反而會導致更多人上不了船時,開槍強迫男性下船是維持秩序的行為,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我得說句題外話。題主的觀點倒是可以討論,問題是你這朋友圈文也真是胡扯到家了。
根據泰坦尼克上的「中國佬」 (豆瓣)一書,當時場面混亂,根本無暇自顧。文章里大難當前一副秩序井然的樣子,純粹是杜撰和想像。如果懶得看書,這有篇短文「泰坦尼克與克拉瑪依,謠言與真相」,不妨一觀。知道乃們點都懶得點,直接給乃們貼出來:

獲救者中有男子57+14+75+192=338人,佔總獲救人數710的47.6%,可見文中所述「獲救者全是婦女和兒童」是無稽之談。而「船上的貴族和富翁將生讓給了弱者,自己主動選擇死亡。」這種描述真卻有些真假難辨,不過鑒於頭等艙男子獲救比例33%,而二三等艙男子的獲救比例比這低得多,我們是不是可以說那些二三等艙的窮人把生的機會讓給了這些獲救的富豪呢?這是值得推敲的。
讓人驚訝的是竟然有192名男性船員棄船而去比遇難的婦女兒童總人數(118)都多。至於為什麼泰坦尼克號設計的可以救1100人,而實際上只有710人獲救,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內。

所以為什麼只有710獲救呢?根據《泰》書中記載,原因很簡單,就是場面極度混亂,根本沒有秩序。許多人是在混亂中落水,而還有很多救生艇根本沒裝滿就被富有騎士精神的盎格魯撒克遜男性強逼著開走。很顯然,這靠近兩百名男性非常贊同題主,在一個男權氣氛濃重的年代毅然決然扛起了女權大旗。那麼有沒有確實慷慨赴死的男性?有,但可惜只是個例。更多的是如樓上所說利用身體的優勢佔據了本來屬於婦孺的倉位。
與之相比較在這麼所謂進步的時代,還有更極端的沉船事件,即愛沙尼亞人號渡輪在1994年于波羅的海沉沒。《泰》書中這樣記載:

當愛沙尼亞人號渡輪沉沒在波羅的海時,生還者大多為男子。當這些生還男子被問及為何不幫助船上的婦女和兒童逃生時,據說他們如此回答:「嗨,適者生存嘛。」「人人為自己。」「如果女人要求平等——那她們得到了!」

討論問題前先把事實弄清。搞了個大新聞,不悶聲發大財,還要罵別人不如華萊士,這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有否性別歧視,是否有違平等我不關心。對我而言,死生之際,利用體力優勢剝奪他人生存之權利,這是一個簡單的德性問題。照題主的邏輯推演開去,盲道不用鋪了,低保不用發了,養老金都拿來投資吧。反正要公平嘛,適者生存嘛,活不下去就趕緊進棺材好啦。
所以啊,小同志們那,珍惜智商,遠離朋友圈啊啊啊啊。


雖然我承認這的確是男權社會男女不平等的產物,雖然我也是平權主義的支持者,但是
遇到了這種災難,我一樣會把逃生的機會給予老人,小孩,殘疾人和婦女。
並非是因為我瞧不起女性和其他「弱勢群體」,而是不管歐美所謂的紳士風度還是中華所謂的士子之氣,都讓我從心底認為,這種時候搶在老人婦女孩子之前逃命,會是我一生的恥辱。
所以,當災難發生,就讓我做一次「直男癌」吧,畢竟耍帥的機會很可能一生僅此一次了(笑)。
謝不邀~


看我最後兩段哇。。。

在1912年4月14日那個恐怖的夜晚,泰坦尼克號上共有705人得救,1502人罹難。38歲的查爾斯·萊特勒是泰坦尼克二副,他是最後一個從冰冷的海水中被拖上救生船、職位最高的生還者。他寫下17頁回憶錄,詳述了沉船災難的細節。
他在回憶錄中寫道:面對沉船災難,船長命令先讓婦女和兒童上救生艇,許多乘客顯得十分平靜,一些人則拒絕與親人分離。在第一艘救生艇下水後,我對甲板上一名姓斯特勞的女人說:你能隨我一起到那隻救生艇上去嗎?沒想到她搖了搖頭:不,我想還是呆在船上好。 她的丈夫問:你為什麼不願意上救生艇呢?這名女人竟笑著回答:不,我還是陪著你。此後,我再也沒有見到過這對夫婦……我高喊∶女人和孩子們過來!卻沒有幾名婦女願與親人分離,我根本找不到幾個願意撇下親人而獨自踏上救生艇的女人或孩子!萊特勒回憶道 : 只要我還活著,那一夜我永遠無法忘記!
當船尾開始沉入水下,我聽到在那最後一刻,在生死離別的最後一刻,人們彼此呼喊的是:我愛你!我愛你!它,在向我們每一個人詮釋著愛的偉大!最最重要的是:我要讓你知道,我有多麼的愛你!

亞斯特四世(當時世界第一首富)把懷著五個月身孕的妻子瑪德琳送上4號救生艇後,站在甲板上,帶著他的狗,點燃一根雪茄煙,對劃向遠處的小艇最後呼喊:我愛你們!一副默多克曾命令亞斯特上船,被亞斯特憤怒的拒絕:我喜歡最初的說法(保護弱者)!然後,把唯一的位置讓給三等艙的一個愛爾蘭婦女。幾天後,在北大西洋黎明的晨光中,打撈船員發現了他,頭顱被煙囪打碎.....他的資產可以建造十幾艘泰坦尼克號,然而亞斯特拒絕了 可以逃命的所有正當理由。

為保衛自己人格而戰,這是偉大男人的唯一選擇。著名銀行大亨古根海姆,穿上最華麗晚禮服:我要死得體面,像一個紳士。他給太太留下的紙條寫著:這條船不會有任何一個女性因我搶佔了救生艇的位置,而剩在甲板上。我不會死得像一個畜生,我會像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死難者還有億萬富翁阿斯德、資深報人斯特德、炮兵少校巴特、著名工程師羅布爾等, 他們都把救生艇的位置讓出來,給那些身無分文的農家婦女。斯特勞斯是世界第二巨富,美國梅西百貨公司創始人。他無論用什麼辦法,他的太太羅莎莉始終拒絕上八號救生艇,她說:多少年來,你去哪我去哪,我會陪你去你要去的任何地方。八號艇救生員對67歲的斯特勞斯先生提議:我保證不會有人反對像您這樣的老先生上小艇。斯特勞斯堅定地回答:我絕不會在別的男人之前上救生艇。然後挽著63歲羅莎莉的手臂,一對老夫婦蹣姍地走到甲板的藤椅上坐下,等待著最後的時刻。紐約市布朗區矗立著為斯特勞斯夫婦修建的紀念碑,上面刻著這樣的文字:再多再多的海水都不能淹沒的愛。六千多人出席了當年在曼哈頓卡耐基音樂廳舉行的紀念斯特勞斯晚會。

一名叫那瓦特列的法國商人把兩個孩子送上了救生艇,委託幾名婦女代為照顧,自己卻拒絕上船。兩個兒子得救後,世界各地的報紙紛紛登載兩個孩子的照片,直到他們的母親從照片上認出了他們,孩子卻永遠失去了父親。

新婚燕爾的麗德帕絲同丈夫去美國渡蜜月,她死死抱住丈夫不願獨自逃生,丈夫在萬 般無奈中一拳將她打昏,麗德帕絲醒來時,她已在一條海上救生艇上了。此後,她終生未再嫁,以此懷念亡夫。

在瑞士洛桑的倖存者聚會上,史密斯夫人深情懷念一名無名母親:當時我的兩個孩子被抱上了救生艇,由於超載我坐不上去了,一位已坐上救生艇的女士起身離座,把我一把推上了救生艇,對我喊了一聲:上去吧,孩子不能沒有母親!這位偉大的女性沒有留下名字。後來為她豎了一個無名母親紀念碑。

泰坦尼克號上的50多名高級職員,除指揮救生的二副萊特勒倖存,全部戰死在自己的崗位上。凌晨二點一號電報員約翰·菲利普接到船長棄船命令,各自逃生,但他仍坐在發報機房,保持著不停拍發「SOS」的姿式,直至最後一刻。
在1912年泰坦尼克號紀念集會上,白星輪船公司對媒體表示: 沒有所謂的海上規則要求男人們做出那麼大的犧牲,他們那麼做只能說是一種強者對弱者的關照,這是他們的個人選擇。《永不沉沒》的作者丹尼.阿蘭巴特勒感嘆:這是因為他們生下來就被教育:責任比其他更重要!

在生命面前,一切都是平等的,如果因為放開了愛人的手,選擇一個人守著一堆散發著銅臭的遺產苟且的活著,人生還有何意義!不管是面對生死還是生命中的任何磨難,相愛的手永遠都不會放開。


看了很多答案……
我發現某些人真是太天真了……
1. 「人類受基因影響,但早已,非常早就已經不受基因控制」「無用的藝術,無用的性交,不再是繁殖的機器」?……某些人真是想得太多了……藝術無用?性交無用?感情演化心理學家研究了這麼多都成了白研究的是吧……至於人類受不受基因控制,你先看看反社會人格障礙究竟有多高的遺傳率再來談這個問題吧……
2. 人類不止在肉體上受到自然選擇的影響,行為上也是的……不信某些人自己看看面對生死抉擇的時候,內含適應度的影響有多大……用真實的數據哦……
3. 純粹的完全利他主義在社會心理學上是不存在的……
4. 人類的利他機制都是部分有利於內含適應度的……什麼「文明民族」啊「野蠻民族」啊,這種說法毫無意義……重要的是,人類作為一種動物,比其他的動物更加偏向於長期策略,不保護幼體的人類無法留下足夠多的後代,不保護自己後代的母體的人類無法留下足夠多的後代,不保護老人的人類群體將無法傳承足夠多的經驗……而這些都是大後期們成長的必須因素……人類作為依賴大後期的種族,在自然選擇的競爭中,就不可能選擇另一種生存方式,一個大後期非要按照大前期的路子走,會死得很慘的……

順帶回答一下樓主的問題吧……
我的答案是「船員們的行為是不合適的」……
不是因為「歧視」,而是因為「無充分理由的強制」……
至少,船員們在這裡,沒有徵求過乘客的意見就已經自己強制乘客做了關乎他們生命的決定,那這就是不合適的……
如果在這裡,女性乘客說明自己想要活下去(我們假定女性乘客想要活下去但無法活下去的結果是不可接受的,而這一假定在演化上是有合理性的),並且說明需要男性乘客主動讓出逃生船的位置才能活下去,那麼,我們可以「為了保護女性乘客而犧牲一部分的男性乘客」……
但是,在這裡,目前為止還沒有給出這一個條件,女性乘客並未如此要求過,這是擅自替代女性乘客做了決定,也是擅自替代男性乘客做了決定……
因此,船員的做法是不合適的……


在生存受到威脅的時候,任何生物的選擇都是保護雌性和孩子。

大量的雌性都消亡了,雄性再多,物種也要受巨大創傷。

而理論上就算雄性大多消亡了,下一代的人口還是可以基本不變。

所以『讓雄性優先存活』的基因被淘汰了。


這樣真的是最合適的辦法了。
因為總要有一個先後順序,總要有人能上去有人不能上去,那到底用什麼規則決定生與死的優先權?
如果沒有一個規則,所有人都爭著搶著上,那勢必會發生不必要的死傷,而且男性由於生理上的優勢,最後搶上的一定都是男性,那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了。
所以一定要有一個規則,而且一定要是一個能讓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規則,很顯然用金錢,社會地位,甚至包括能力貢獻等等外在條件來做為規則都是不合適的,在生死面前,這些都不值一提。
那麼最後只剩下一個道德標準了,照顧弱勢群體,這是一條普世道德,沒有人會說不公平,就算是不願意也沒有合理的理由反對,而且至少死時會覺得自己是閃爍著人性的光輝,偉大而紳士的犧牲,而不是因為這個世界的不平等而慘死。


因為如果不要求男性為女性讓路而是自由搶救生艇的話,你們這些人又會出來問「為什麼泰坦尼克號逃生過程中允許男性以身體素質上的優勢搶佔了全部救生艇,女性毫無逃生機會?這是不是男權的體現?」這種問題。


同意你說的這是種男權的反映,從性別平等的角度來講,這至少不能體現性別平等/性別公正。

這個例子和諸如「設立女性專用地鐵車廂以保護女性不受性騷擾」、」給女性三年產假「、鋪天蓋地的商業廣告宣揚「女生是公主應該被呵護」的例子一樣,看似是對女性的保護,背後是男權的邏輯:男性是強者,女性是弱者。
這是赤果果的歧視,不僅進一步強化了已有的性別對立(比如女性就該帶孩子,女性的身體和外貌最重要),而且開脫了社會/政府從根本上推動性別平等的責任(政府應該想辦法制止性騷擾,而不是鼓勵女性躲避性騷擾---否則,沒有進女性專用地鐵車廂的女性被性騷擾了就是她們自己的錯了嗎?)
再者,這也對其它的弱者(比如男性當中的弱勢男性、其它維度上的弱者如殘疾人群)不公平。

所以具體到讓救生艇上,我覺得這不僅是道德綁架,而且是性別歧視。


要不要把救生艇優先讓給女性?要看看上帝會怎麼做:每個女性一生中只能產生500個左右成熟的卵子,而男性產生的精子數,則是一個天文數字。就是說,地球上,人類卵子的數量是十分有限的,而精子數量是無限的。為了使人類免於滅絕,必須優先保護女性。如果地球只能留下一個人,則男女都無所謂,如果可以留下兩個,最好是一男一女,如果允許留下三個,則留 1男+2女,顯然要比 2男+1女 強的多。允許留下4個呢?3女+1男應該也是比較好的選擇。

人兼具獸性、人性和神性。這些都是寫在基因里的。


如圖:有時候,相較於平等,我們更需要公正


是道德綁架,水手在這種突發性的災難面前更具有權威性,普通人聽信他們崇拜他們,所以很少有人會爭議或者迫於水手的武力和道德的壓力而不進行反抗。
岸上的人是沒有資格進行評判的,往往對這種行為大加讚揚的是第一個跑的。
有的道理是說給別人聽的,而有的道理是說給自己聽的。
就像被吃掉的少年,三體裡面吃了人類的艦隊成員,和吃掉了自己妹妹的漢尼拔,人類首先是要保證自己活著吃飽了才有力氣去講仁義道德。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猜想一下,那些在水中溺亡的人類,在肺泡被海水充滿的時候,一定瞪圓了眼睛,扭曲了面龐,想著坐船離去的為什麼不是自己。


這也許是男權主義,但這卻是人性的光輝。
如果倖存的女性舉著女權主義批判這些男性,那死掉的男人們真的是日了狗了。


人類內部在遭遇災難的時候不能完全考慮弱肉強食
保護老人是出於自己老後也能受到保護的心態
保護小孩是出於保證種族的繁衍
保護女人是因為繁殖需要並且女人在災難下的自保能力弱於強壯的男性

而強壯的男性則擁有更多的自保能力

這種道德理念是基於整個人類種族出發的,最大化存活率的判斷
這是一種非常原始的判斷力
其中只有『保護老人(弱者)是出於自己老後也能受到保護的心態』是後期逐漸完善起來的,基於人類群體足夠強大的前提下儘可能保證更多人存活而衍生出的判斷,特別是在人類的進步不再局限於通過肉體力量擴張領地之後
在人類種族站立在世界之巔之前,正是依靠這種判斷得以最大化的存活率以及最大化的知識傳承逐漸強大起來的

我贊同 @班德先生前半段的回答
所以我點了贊

但是我依然認為,道德是為利益服務的
人類本身是趨利的生物,無理由的道德只會招致很多人的反感而不去遵守
一旦認清了利益,規則的推動將會更加順利

所以我又取消了贊同

當然,這個世界的道德體系,或許是需要班德先生這樣的道德主義者來建立,並由功利主義者們去篩選和推動
人類個體總會在不知覺間推動人類群體的發展


大家從道德,從人性,從自然以及其他各個角度都發表了令人驚嘆的答案……但是然並卵,兩個男人的位置可以放下三個女人,或是四個孩子,能多救就多救。。怎麼,不答應?先問問船員手裡的槍答不答應。你要上我也要上,都活不了。人啊,就是矯情,天天看知乎就知道從來沒有一方能通過爭論讓對方改變立場,然而,槍頂頭上他們都會知道自己錯了。所以啊,別爭了,去做拿槍的那位吧、


這問題很有趣,有助於大家更深入地理解平等公正等概念的涵義。

我也很欣賞 @班德 在此問題中的回答,並且點了贊。

「這就是人類道德中的一種橋枉必須過正的東西,它以一種強大的道德情懷存在,用以對抗自然法則中弱肉強食的部分。 」

這句話說的真好。
————————————
但同時,我也想說目前人類的道德情懷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功利背景。

這個背景就是:人類整體作為一個物種的生存。

保護弱者從人類整體來看是更有利於這個物種生存的。

以目前的人類道德發展程度來看,人權運動、和平主義、保護環境和生態動植物環境也基本都是從人類物種生存這個角度來獲得合理性的。

如果這個問題換成下面這樣,您怎麼看呢?
諾亞方舟(或者人類最後的太空艙)上的船員強迫男乘客為女乘客讓出救生艇是否合適?

或者:
諾亞方舟(或者人類最後的太空艙)該如何挑選乘客?該在多大程度上考慮弱者?
————————————
人類的道德能否超越人類物種生存的背景?

我想是應該能的,當人類遇到另一種智慧文明(外星人、高度發達的AI),或者人類達到更高程度的智慧時。


這不是道德綁架,這是當權者(船長及工作人員)制定的規則制度了。

道德綁架不要求實際意義上的強制力,而規則制度則需要,電影很明顯就體現出了一個強制力,很多男性遊客想登船,結果無法登船,對於他們,這不是道德綁架,而是規則使然。

對於船員,他們是執行於上級的命令,也無法說是道德綁架。

對於船長等高層,他們是影片中船上唯一不受強制力影響的群體,道德綁架唯一的可能適用群體,僅有他們有價值討論是不是道德綁架。

我認為船長也不屬於道德綁架的。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好好琢磨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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