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歐洲的貴族是通過哪些訓練或者熏陶然後給人一種優雅的感覺?還有為什麼那些貴族會聲稱自己是藍血貴族?
有人已經講了藍血貴族,那我就談談題主所問的,為啥貴族這麼優雅。
歐洲貴族目前是以英國貴族為主,所以我以英國貴族舉例,談談他們是怎樣培養貴族紳士的。
首先當然是來自家庭的熏陶,貴族家庭出生的孩子,初期教育基本來自家庭其他成員的言傳身教,但是這裡涉及一個問題.. 貴族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他們的教養自然也不是與生俱來的。
貴族一開始沒有教養,沒有文化,甚至有的連字都不會寫,這涉及到貴族的起源,我簡單講,英國早期的時候,基本都在打仗,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他們都是一群帶兵打仗的,天天把腦袋別褲腰帶上,過著有今天沒明天的日子,那還不得經常操練戰鬥技巧,爭取在戰鬥中能存活下來,一個個都是大老粗。國王為了讓這群軍事將領在戰爭中賣命,必須要犒勞他們,所以在權利和財產上給予他們豐厚的回報,這幫人逐漸形成了貴族階級。
因為長期的特權等級制度和多年征戰,最早先貴族家庭還流行著騎士風度那一套,這幫人好勇鬥狠,腦袋裡全是打打殺殺。覺得文化素養,書本知識對治國安邦,征伐領土一點用沒有。所以貴族們從小接受的是軍事和宗教道德教育,而且教育場所是在家庭當中進行的,貴族家裡的孩子出生後,主要接受母親和家庭教師的教育,長大7、8歲之後,在把孩子送到比自己高一等級的領主官員的家庭里當侍童,所以教育場所還是以家庭為主。長大21歲以後,就在領主和領主夫人身邊接受教育,然後通過舉行授予騎士頭銜的儀式之後,教育也就完成了。
這種以軍事和宗教為主的教育,就造成了一些貴族們甚至有的連文字都不認識,讀寫全白費,履行職務全靠嘴說,重要的讓會寫字的人記下來就完活了。對了,還有繼承製這個問題,貴族生了十個孩子,你說我把這爵位分成十份給自己的十個兒子,做夢呢?不行!只能長子繼承,家產也是,全部歸長子。那剩下的兒子們怎麼辦呢?送他們上學唄,進入學校學習知識以後到社會上混好靠此謀生,但他們也就不是貴族了。那時候有文化的是一些二三流的官吏,有貴族爵位的家財萬貫,是不屑於干這事的。所以久居上層的貴族們往往仗著家有錢任性可勁花。他們就沒文化,辦公就得指望著這些二三流的官吏幫著。
後來政府開始大力扶持教育,培養,督促社會精英加強職業訓練以便勝任政府公職。而且上流社會還出現一批特有文化,特有內涵,特有禮貌的女青年,這幫人舉止得體,談吐不凡,懂拉丁文,懂天文,懂地理,懂音樂,反正基本啥都懂,你說你想嘮啥磕,她們都能陪你嘮,而且文章也寫得極好。漸漸的在上流社會中與那群不學無術,沒文化的大老粗貴族們形成了鮮明對比,而且在一些社交場合因為不懂禮貌,還鬧出過不少笑話。大老粗貴族這時候壓力山大呀,猛拍腦袋,恨自己吃了沒文化的虧。
於是貴族逐漸由家庭教育改為學校教育,貴族子弟開始紛紛走向學校接受教育。一位貴族紳士的誕生,要經過三個階段:「公學教育、大學教育、大陸遊學。」
先談公學教育,13歲左右,貴族子弟進入學校讀書,本來早期的學校是面向平民的,作用是為了培養傳教士及牧師,教師大多都是牧師擔任,教授七藝(邏輯、語法、修辭、數學、幾何、天文、音樂,世稱「七藝」)為主的課程,學校規模也不大。後來貴族子弟開始進入讀書,初期他們都是選擇倫敦或周圍的學校,致使這些學校的貴族色彩越來越濃厚,隨著當時九所著名的學校相繼建成,如:伊頓公學、哈羅公學、查特豪斯公學、溫切斯特公學、希魯茲伯里公學、拉格比公學、聖保羅公學、威斯敏斯特公學和聖阿爾班公學,這些學校的學生貴族子弟成為了大多數。別看是貴族子弟,那入學標準也嚴的很,如果胸無點墨,根本不會被學校錄取。
習慣了養尊處優的貴族孩子,在這些學校里要面對艱苦的學習壞境,學校里有大量的規章制度來約束他們,基本跟監獄差不多。學校是寄宿制,學生必須統一著裝,禮儀舉止有嚴格規定。為了鍛煉學生意志,學校特意把伙食做的極差,並且睡覺睡在硬板床上,冬天開窗睡覺,洗涼水澡,按時起床按時吃飯,內務標準極高。這還不算完,頭髮太長了不行,進餐姿勢不對不行,甚至日常走路姿勢也得符合學校規定。現在,高年級學生要讓你幫他打飯,洗衣服叫欺負人,在那時候非常符合學校規定,因為學校實行級長制,讓你幫我打飯,洗襪子你不幹,必須揍你!學校也是默認的。
貴族早先是靠軍事戰爭獲得的地位,騎士精神深入每個貴族的血液當中。所以強健的體魄自然非常重要。學校非常重視體能訓練,體育課基本佔了大部分課程時間,課程內容五花八門,足球、長跑、划船、板球、橄欖球。反正只要是涉及到體能的課程能有的都有。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學生的體能鍛煉,再加上學校的艱苦學習環境,繁文縟節的規章制度,磨練了他們的吃苦耐勞的意志,團隊協作精神。
當然文化素質教育,學校也不能忽視。為了打造貴族紳士,貴族學校提倡紳士精英教育,內容跟咱們過去趕考學的四書五經差不多,學校主要課程內容是以古典人文科學,學習古希臘古羅馬名著為主,比如伊頓公學的課程表,裡面清一色的奧維德、加圖、西塞羅、維吉爾的著作。他們認為學習古典可以陶冶情操、掌握歷史發展規律,反省人性。學校要他們熟讀這些古代名人著作
,但是要熟讀,起碼得認識拉丁文,和古希臘語這種早就被淘汰的語言,所以學生日常還得學習這些語言。然後光熟讀不行,還得能寫,用拉丁和希臘語進行寫作。當時貴族家的孩子苦逼的要命,那些文字語言晦澀難懂,枯燥乏味。這些東西看來在社會上是沒什麼用,但對於學生個人的文學修養,道德熏陶來講,也確實發揮了一定作用。除以上內容以外,學生還要學習舞蹈、繪畫,樂器等等。再有就是宗教教育,學生初期是在家庭接受宗教教育,進入學校以後就由校方來完成了。每個學校都有教堂,宗教與人文科目混在一起教學。
在公學教育這段時期里,學校的嚴苛無情的規章制度,枯燥乏味卻能培養道德情操的課程,宗教和人文纏在一起的教學方式,使學生養成了優雅舉止和談吐,無論什麼時候,他都非常理性從容,富有貴族紳士風度。這就是公學教育精華所在。我覺得當時貴族吹牛逼的時候,一定是這麼說的:「哥當年在學校的時候…」
之後想成為一名富有文化內涵的貴族紳士,還要再去大學接受高等教育。大學的課程基本還是古典文學,邏輯、修辭、倫理學等,這些課程都以培養紳士服務的。在當時,牛津和劍橋是貴族們的首選。他們的高等教育履歷通常被人們稱為「牛劍學歷」,在大學的學院選擇方面,牛津的選擇基督學院的占很大比例,劍橋的多集中在三一學院和聖約翰學院。這群貴族們當時在公學教育階段本身就是同學,到了大學他們又多集中在這兩所大學學院,所以彼此之間幾乎也都熟悉,以後畢業進入政府工作,大多都結幫成伙,成為同黨。
到了這裡,貴族紳士的培養才只進行了一半,接下來還得進行「大陸遊學」教育,去遊學的一般都是貴族家庭的長子,因為大陸遊學費用非常高,全都去遊學,這家非得破產不可。遊學過程非常辛苦而且路上充滿危險。不過等到交通運輸發展起來以後,路上也舒服了不少,甚至很多貴婦人也參加到了遊學當中。他們出遊的時候要帶著僕人和家庭教師。遊學路線相對來說也有一些較為固定的路線,這些路線都是之前的遊學子弟探索出來的,後來很多貴族子弟也都會按照前輩們的路線出遊,不過也有自己挑選路線的,這個並不是完全固定的。但主要還是以法國、義大利這兩個國家為主。他們遊學時期需要學習的內容,我這裡有點資料,記錄了1571年,拉特蘭公爵愛德華去法國遊學之前,他的監護人給他制定的詳細學習計劃:「學法語、每天記日記、了解防禦、堡壘、城市管理、學習行政和法律制度、宮廷特點、主要廷臣年齡、王室財政、貨幣制度、大學及貴族財產、地產、管理。」不僅於此,還得擴展視野,了解風土人情,考察君主朝廷、法庭、教堂、圖書館等等,我真是懶的列了,要學習要考察的大概二十多項各種各樣的內容…這裡面還有針對性,量身定做的考察學習計劃。他們會去巴黎、羅馬、威尼斯、佛羅倫薩、那不勒斯這些文化藝術氣息相對濃厚的城市。
當時在英國大陸遊學在上流社會中非常流行,往往會成為上流貴族社會們社交活動的談資,如果說自己沒有遊學經歷,都不好意思出去見人。遊學的流行,出遊人數之多,時常讓他們佔滿整座城市的旅館。他們喜歡四處遊覽參觀,最關注的是建築,繪畫和其他藝術品。
下面我引用一段《吉本自傳》中,吉本的遊學經歷。
1775年,吉本在瑞士作了一個月旅行,遊歷了瑞士的主要城市,他回憶說:「每到一處地方,我們觀光教堂、武器庫、圖書館,訪問所以最出名的人物。「1763年他初訪巴黎,在那逗留了三個月,他說:「一到國外,好奇尋勝便成了我的事務和娛樂了。旅遊者了解自己的無知,吝惜自己的世界,所以勤勉尋找並且觀賞一切值得他注意的事物。我花了很多個上午的時間巡視巴黎和鄰近地區,參觀以建築精美著名的許多教堂和宮殿,賞鑒很多王家的工藝製品、庫藏圖書和繪畫,以及各色各樣藝術上或學術上、還有奢侈生活上的一切珍寶。」「我參觀了紀念章學會和各處圖書館,儘管有如走馬觀花,卻打開了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看到了各個不同時代不同人物的那麼多手稿,導致我查閱了兩本本篤教士的重要著作,即馬比容的《古文書學》和蒙福松的《古文字學》。」
他到羅馬之後,說:「我在經過了二十五年這麼長的時間之後,卻忘不了當年首次走進並且進入這座『永恆的城市』時激動我內心的強烈情緒,也難以用言語將它表達出來。一夜不能入眠,第二天我舉起高傲的腳步,踏上古羅馬廣場的遺址、我損失了或者享受了幾個陶醉的日子,然後才能從事冷靜細緻的考察。「
好了,吉本同學,我知道你回去之後寫了本很牛X的《羅馬帝國衰亡史》,你的戲份結束,現在請離場.
可見當時他們的遊學主要是學習文化為目的。不過可不僅僅只是這些,他們還得要拜訪各地的社會名流,或者進入宮廷,參加上流社會的社交活動,比如當時法國的沙龍會場有名,是上流社會的社交場所。這些遊學子弟是社交活動的常客,他們在那學習語言,禮儀,認識各界名人
經過從小在家庭的熏陶,再進入學校接受公學教育,大學教育、大陸遊學參觀學習接觸外國文化,名流,通過一系列的學習再教育,一個合格的英國紳士就這樣誕生了~!
第五章 敲石頭的人們(1)
正當亨利·卡文迪許在倫敦完成試驗的時候,在650公里之外的愛丁堡,另一個重大時刻隨著詹姆斯·赫頓的去世而即將到來。這對赫頓來說當然是壞消息,但對科學界來說卻是個好消息,因為它為一個名叫約翰·普萊費爾的人無愧地改寫赫頓的作品鋪平了道路。
赫頓毫無疑問是個目光敏銳、非常健談的人,一個愉快的夥伴。他在了解地球那神秘而又緩慢的形成過程方面是無與倫比的。不幸的是,他不會以人人都能基本理解的形式寫下他的見解。有一位傳記作家長嘆一聲,說,他"幾乎完全不懂得怎麼使用語言"。他差不多每次寫一行字就要想睡覺。在他1795年的傑作《地球論以及證據與說明》中,他是這樣討論......哎呀,某個問題的:
我們居住的世界不是由組成當時地球的直接前身的物質所構成的,而是從當今往前追溯,由我們認為是第三代的地球的物質所構成的,那個地球出現在陸地露出海面之前,而我們現今的陸地還在海水底下。
不過,他幾乎獨自一人,而且非常英明地開創了地質學,改變了我們對地球的認識。赫頓1726年生於一個富裕的蘇格蘭家庭,享受著舒適的物質條件,所以能以工作輕鬆、全面提高學識的方式度過大半輩子。他學的是醫學,但發現自己不喜歡醫學,於是改學農業。他一直在貝里克郡的自家農場里以從容而又科學的方式務農。1768年,他對土地和羊群感到厭倦,遷到了愛丁堡。他建立了一家很成功的企業,用煤煙生產氯化銨,同時忙於各種科學研究。那個時候,愛丁堡是知識分子活躍的中心,赫頓在這種充滿希望的環境里如魚得水。他成為一個名叫牡蠣俱樂部的學會的主要成員。他在那裡和其他人一起度過了許多夜晚,其中有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化學家約瑟夫·布萊克和哲學家戴維·休謨,還有偶爾光臨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和詹姆斯·瓦特。
按照那個年代的傳統,赫頓差不多對什麼都有興趣,從礦物學到玄學。其中,他用化學品搞試驗,調查開採煤礦和修築運河的方法,考察鹽礦,推測遺傳機制,收集化石,提出關於雨、空氣的組成和運動定律 方面的理論。但是,他最感興趣的還是地質學。
在那個愛好鑽研的時代,在許多令人感興趣的問題當中,有個問題長期以來困擾著人們--即山頂上為什麼經常發現古代的蛤蜊殼和別的海生物化石。它們到底是怎麼到那裡的?
許多人認為自己已經找到答案。他們分為兩個對立的陣營。水成論者認為,地球上的一切,包括在高處的海洋貝殼,可以用海平面的升高和降低來解釋。他們認為,山脈、丘陵和其他地貌與地球本身一樣古老,只是在全球洪水時期被水沖刷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些變化。
對立面是火成論者。他們認為有許多充滿活力的動因,其中,火山和地震不斷改變這顆行星的表面,但顯然跟遙遠的大海毫無關係。火成論者還提出難以回答的問題:不發洪水的時候,這水都流到哪裡去了?要是有時候存在足以淹沒阿爾卑斯山的水,那麼請問,在平靜下來以後,比如現在,這水都流到哪裡去了?他們認為,地球受到內部深處的力和表面的力的作用。然而,他們無法令人信服地解釋,蛤蜊的殼是怎麼跑到山頂上去的。
就是在考慮這些問題的過程中,赫頓提出了一系列不同凡響的見解。他朝自己的農田一看,只見岩石經過腐蝕變成了土壤,土壤粒子被溪水和河水沖刷,帶到別處沉積下來。他意識到,要是這個過程持續到地球的自然滅亡之時,那麼地球最終會被磨得非常光滑。然而,他身邊到處是丘陵。顯而易見,肯定還有某種別的過程,某種形式的更新和隆起,創造了新的丘陵和新的大山,不停地如此循環。他認為,山頂上的海洋生物化石不是發洪水期間沉積的,而是跟大山本身一起隆起來的。他還推測,是地球內部的地熱創造了新的岩石和大陸,頂起了新的山脈。說得客氣一點,地質學家不願意理解這種見解的全部含義,直到200年之後。這時候,他們終於採納了板塊構造論。赫頓的理論尤其提出,形成地球的過程需要很長時間,比任何人想像的還要長得多。這裡面有好多深刻的見解,足以徹底改變我們對這顆行星的認識。
1785年,赫頓把他的看法寫成一篇很長的論文,並在愛丁堡皇家學會的幾次會議上宣讀。它幾乎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原因不難找到。一定程度上,他就是這樣向聽眾宣讀論文的:
在一種情況下,形成的力量在獨立存在的物體內部。這是因為,這個物體被熱激活以後,是通過物體的特有物質的反應,形成了構成脈絡的裂口。在另一種情況下,還是一樣,相對於在其內部形成脈絡的物體來說,原因是外在的。已經發生了最猛烈的斷裂和扯裂;但是那個原因還在努力;它不是出現在脈絡里,因為它不是在我們地球堅實的物體內部--那裡找得到礦物或礦脈的特定物質--的每條縫隙和每個斷層里。
不用說,聽眾里幾乎誰也不懂他在說些什麼。朋友們鼓勵他把他的理論展開一下,希望他能在更大的篇幅里碰巧講得清楚一點。這是很感人的。赫頓花了此後的10年時間準備他的巨著,並且於1795年以兩卷本出版。
這兩本書加起來有將近1 000頁,寫得比他最悲觀的朋友擔心的還要糟糕,真是不可思議。此外,這部作品的內容將近一半引自法國的資料,仍然以法文的形式出現。第三卷非常缺少吸引力,直到1899年才出版,那是在赫頓去世一個多世紀以後。第四卷即最後一卷根本沒有出版。赫頓的《地球論》很有資格當選為讀者最少的重要科學著作(要是沒有大量別的這樣的書的話,那就可以這樣說)。連19世紀最偉大的地質學家、什麼書都看過的查爾斯·萊爾也承認,這本書他實在讀不下去。
還算運氣,赫頓在約翰·普萊費爾身上找到了一個鮑斯韋爾式的人物。普萊費爾是愛丁堡大學的數學教授,赫頓的一位密友。他不但寫得出漂亮的散文,而且--幸虧多年在赫頓身邊--在大多數情況下知道赫頓其實想要說些什麼。1802年,在赫頓去世5年以後,普萊費爾推出了赫頓原理的簡寫本,題目叫做《關於赫頓地球論的說明》。這本書受到了對地質學感興趣的人的歡迎。這種人在1802年還為數不多。然而,情況快要發生變化。那麼,情況是怎麼發生變化的?
1807年,倫敦13個志同道合的人在科文特加登廣場朗埃克街的共濟會酒店聚會,成立了一個餐飲俱樂部,後來取名為地質學會。學會每月碰一次頭,一邊喝一兩杯馬德拉白葡萄酒,吃一頓交際飯,一邊交換對地質學的看法。這頓飯的價錢故意定在昂貴的15先令,以便使那些沒有頭腦的人望而卻步。然而,事情很快就變得一清二楚,需要有個設有永久性總部的合適機構,人們可以在那裡分享和討論新的發現。不到10年,成員就發展到400名--當然仍都是紳士--地質學會看來要使皇家學會相形見絀,成為該國的首要科學社團。
從11月到次年6月,會員每月碰頭兩次,因為到這個時候,實際上所有的人都已出門,整個夏天在做野外工作。你要知道,這些人出去找礦石不是為了掙錢,在大多數情況下甚至也不是學者。它不過是既有錢又有時間的紳士在不大專業的層面上從事的一種愛好。到1830年,已經發展到745名會員,世界上再也不會出現那種情況。
這種情形在現在是難以想像的,但地質學激活了19世紀的人--完全抓住了他們的注意力--這是任何科學以前沒有過,或許將來也不會有的情況。1839年,羅德里克·默奇森出版了《志留紀體系》,一本又厚又重的書,研究一種名叫雜砂岩的岩石。它頓時成為一本暢銷書,很快出了4版,雖然一冊要賣到8個幾尼,而且具有真正的赫頓風格,即毫無可讀性。
(連默奇森的支持者也承認,它"毫無文學作品的魅力"。)而當偉大的查爾斯·萊爾於1841年去美國,在波士頓開設一系列講座的時候,每次都有3 000名聽眾擠進洛韋爾學院,靜靜地聽他描述海洋沸石和地震在坎帕尼亞引起的震動。
在整個近代思想界,尤其在英國,有學問的人都會下鄉去干一點他們所謂的"敲石頭"
的活兒。這項工作幹得還一本正經。他們往往打扮得很有吸引力:頭戴高頂大禮帽,身穿黑色套裝。只有牛津大學的威廉·巴克蘭牧師是個例外,他習慣於穿博士服做野外工作。
野外吸引了許多傑出人士,尤其是上面提到的默奇森,他大約花了前半生近30年時間來騎著馬追趕狐狸,用獵槍把空中飛行的鳥兒變成一簇簇飄揚的羽毛。除了閱讀《泰晤士報》和打一手好牌以外,他沒有顯示出任何會動腦子的跡象。接著,他對岩石發生了興趣,以吃驚的速度一躍成為地質學思想界的巨人。
再就是詹姆斯·帕金森博士,他還是早期的社會主義者,寫過許多富有鼓動性的小冊子,比如《不流血的革命》。1794年,發生了一次聽上去有點兒發瘋的陰謀,叫做"玩具氣槍計劃",有人打算趁國王喬治三世在劇院包廂里看戲的機會用帶毒的飛鏢射中他的脖子。帕金森跟這件事有牽連,被帶到樞密院進行盤問,差一點給戴上鐐銬發配到澳大利亞。但是,對他的指控後來不了了之。他漸漸對生活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並開始對地質學產生了興趣,最終成為地質學會的創始人之一和一部重要的地質學作品《上個世界的有機遺骸》的作者。有半個世紀時間,這本書不停地印刷。他再也沒有製造過麻煩。然而,今天我們所以記得他,是因為他對一種疾病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研究。這種疾病在當時被稱之為"震顫性麻痹",但之後一直被叫做帕金森綜合征。(帕金森在另一個方面也稍有名氣。1785年,他很可能成了歷史上獨一無二的人,在一次兌獎銷售活動中贏得一個自然史博物館。這家博物館位於倫敦的萊斯特廣場,原本是阿什頓·利弗建立的,但利弗無節制地搜集自然寶物,最後搞得傾家蕩產。帕金森將這個博物館保留到1805年,再也維持不下去,便把收藏品拆賣了。)
有個人在性格上不如帕金森那樣引人注目,但影響比當時所有地質界的人的影響加起來還要大,這個人就是查爾斯·萊爾。萊爾生於赫頓去世的那一年,離赫頓家只有113公里的金諾迪村。他的父母是蘇格蘭人,但他在遙遠的南方--英格蘭漢普郡的新森林長大,因為他的母親認為蘇格蘭人又懶又愛喝酒。總的來說,他和19世紀紳士科學家一模一樣,也來自生活優裕、思想活躍的家庭。他的父親也叫查爾斯,是個大名鼎鼎的人,是研究詩人但丁和蘚沼(即萊爾蘚,大多數去過英國鄉村的人都在上面坐過,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方面的主要權威。萊爾受他父親的感染,對自然史產生了興趣,然而,是在牛津大學,在威廉·巴克蘭--身穿飄逸長袍的巴克蘭--的影響之下,萊爾才開始把畢生的精力獻給了地質學。
巴克蘭多少是個有魅力的怪人。他作出過一些真正的成就,但人們至少也是因為他的怪僻性格才記得他。他尤其以養了一群野獸出名,其中有的很大,有的很危險。他還以吃遍開天闢地以來有過的每一種動物聞名。他會以烘豚鼠、麵糊耗子、烤刺蝟或煮東南亞海參來招待家裡的客人,這取決於他的一時衝動和是否有貨。巴克蘭覺得它們的味道都不錯,但菜園裡的普通鼴鼠除外,他宣稱這種動物的味道是令人噁心的。他幾乎勢必成為糞便化石的權威,家裡有一張桌子幾乎完全用收集來的這類標本製成。
您說的是一生都不洗澡,隨地大小便,糞便堆得比城牆高的優雅歐洲貴族嗎?
那是鉛中毒了
拋磚引玉一下,第一個太多不展開了,第二點回答下,因為歐洲人本來皮膚白,貴族是不用幹活的,常年住在城堡裡面不見太陽,皮膚更白,血管隱隱約約都能透過白皙的皮膚看見,藍血貴族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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