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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是一種權利么?


是。
不過道德【也就是法律所說的公序良俗】傾向於不贊同自殺,所以這個權利一直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這個【不贊同】源於親情,一個人結束自己的生命,親人會感到悲痛。親人們為了自己不悲痛,就會反對這個人自殺。


人有主宰自己的生命的權利。


自由人是否可以自由地選擇放棄自己的自由仍舊是個待討論的問題。

生命是理性自由的基礎。


人沒有選擇出生的權利,亦沒有選擇去死的權利。


不是權利,但是自由


生不是你的權利 因為有計劃生育
如果連死都不是權利 挺悲傷的

但是權利 未必要去享受


你只關注權利這個點,義務呢?
你說連死都不行嗎?如果你想死誰能攔的住?
你談到權利,那就應該談談義務。


權利與義務具有一致性。
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首要、最根本的人身權利。
——某思想品德教材


你有死亡權。


自殺不是一種權利。法律上,自殺,如果未遂的話會送你去坐牢的。
我想之所以這麼立法有以下幾條原因:
1. 雖然自殺不算故意殺(別)人罪。但是,這麼做無疑也是非法剝奪一個人生命的權力。(換句話說,你的命不僅屬於你自己,你的命還屬於別人的,例如你爸媽,愛人,或者你的下一代)。特么是共有財產,你說直接消滅就消滅啊,你首先得購買走別人手中的股份(盡到你做兒女,做戀人,伴侶,以及父母的責任),再考慮處置你那條小命。
2.按說你應當是社會主義建設者中的一份子,國家的螺絲釘。你說想直接扔了就扔了,你咋那麼牛逼呢。法律當然不會維護你,只會維護本階級的利益。
3.你有事沒事要自殺,那些什麼人權部門啊,就該瞎逼逼了,天天搞勞什子批鬥大會的,可煩人了,為了堵他們的嘴,還是立個法吧?
以下和立法無關了
很多人屁大點事,想不開,要自殺。有的人去自殺,但是我想了想,一聽人說自殺,我周圍大多是比較牛逼的人才去自殺了,而自殺的原因也不會是我生個病啊,我小雞雞太短啊,我男友不要我了啊,這種弱智才會沒事想的問題。。可我那個自殺的同學,人家南開的哲學系,思考的東西不知道比你超前多少,人家在求證求解,求那光明真理的路上犧牲了,就像三體說的,物理學到頭了,太可怕了,那樣自殺的。我是說,你不是川端康成,不是傑克倫敦,不是如火般的海子,你自殺啊,看看和人家的差距。。。人家去找光明了,在痛苦、孤獨與絕望中體會出某種哲學蘊含,對自我理想的追求和對生命意義的強烈追問,對現實世界精分一樣的敏感和苛刻。你要自殺,先是個小小小的傑克倫敦再說?。
最後。自殺這麼多事,你要想死啊。幹嘛還考慮別人,破壞社會穩定,想想恐怖分子都是為了聖戰。。
困了。明天再更。寫這個是某傻逼居然真想自殺,我暫且兼職一次精神病醫生。= ̄ω ̄=


如果你看到有人自殺,卻沒人勸阻,你會不會又說這個世界太冷漠?

PS:法律好像也沒有禁止自殺吧


自殺不是權利。權利是受法律保護不受侵害的,比如你日記被人偷看你可以告他侵犯你的個人隱私權,但你總不能告阻止你自殺的人侵犯你的自殺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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