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世衛組織(WHO)宣布遊戲成癮被列入國際疾病分類(精神與行為障礙)?

近日,由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導、來自全球十餘個國家專家參會的國際疾病分類精神與行為障礙診斷指南現場研究協調會上,遊戲障礙(即通常所說的遊戲成癮)首次在全球範圍內被列入國際疾病分類(ICD)精神與行為障礙章節。這意味著,在明年年中將發布的ICD-11中,遊戲障礙將與合成毒品、酒精、煙草、咖啡因、非法藥物等列入物質使用及成癮行為障礙。


首先我不是一個專業的醫生,只是一個對心理健康稍有涉獵的遊戲玩家,討論到一些問題可能會有較為主觀的觀點,請謹慎閱讀。

我看到題主沒有給鏈接,我發個鏈接:ICD-11 Beta Draft

部分國內媒體對此的報道太過主觀,尤其是一些遊戲媒體,對整個事情有著很奇怪的認識,名字我就不提了,自然也沒必要放國內的報道的鏈接。

暫且不討論能不能通過2018年發布的最終版(現在還是 In Development狀態),畢竟從我看到的新聞報道來看,部分媒體已經把它當聖旨了(尤其是那篇文章嘲諷遊戲玩家的語氣也可以讓人察覺到一些事情),可以預見的,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也會別有用心地解讀,當然這還包括支持遊戲的人和不支持遊戲的人立刻選擇陣營而進行的罵戰,所造成的更大的隔閡與誤解。

遊戲成癮(Gaming disorder),也包括之前的網癮(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其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這個概念在1995年就被提出和研究了,自然不可能是楊永信研究的,在1995年中國的網路環境還不可能像今天這麼發達,自然網路成癮的現象也肯定是網路比較發達的國家先出現的,也肯定是他們先進行觀察、研究。總之,這個概念並不新奇,早就有人研究,尤其是國外的研究。

之所以不能和中國的放在一塊談,就是因為中國的心理治療方面根本沒有先進到可以和一些先進國家相提並論,在中國的許多地方,人們把心理疾病統稱抑鬱症而對其真正的分類一概不知,去到正規心理醫院諮詢的也是少數,很多心理疾病患者不治療或消極治療是常態,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自己有心理疾病。在這種情況下,也許會有個別的機構能夠有條件與資源嘗試了解網癮,但遺憾的是,現今存在(尤其是被大量曝光)的網戒所,根本沒有能力鑒別並治療網癮(我認為根據曾經拍攝的記錄以及不久前被一些獨立媒體所曝光的事情來看,這一點應該可以達成共識),且不說我國針對網癮沒有統一的可量化的標準,但從曝光的楊永信的網戒所到如今仍沒有規範化,就可以看出我國對於「網癮」的認識以及治療水平。(有一個類似的近在眼前的事情就在今天還在那裡懸著呢,這個事情大家應該都知道,但我不知道能不能公開討論)

首先普及「遊玩網路遊戲不等於網癮」,對於當今的中國就已經是困難的事情,而要對無知的人讓他們區分「什麼是真正的網癮」、「網癮的標準」,那更是難上加難。我個人推測普及網癮中的網究竟是指「On-line video game」還是「Internet」對於這些人都是難事。從我個人獲取信息的渠道來看,我認為民眾對此是極端的,有著「任何遊戲都是毒藥,玩遊戲就是吸毒」的一派,也有「不就是玩個遊戲有什麼大不了」的一派。在開放世界遊戲中遊玩100小時甚至更久的時間,是區別於每一天都在網路遊戲中玩十幾個小時的。然而這一點真的能被普通民眾理解並鑒別嗎?

回到我所查閱到的文章,我進行一定引用、翻譯和解讀。

先把原版的描述放上來:

Gaming disorder, predominantly online is characterized by a pattern of
persistent or recurrent gaming behaviour (『digital gaming』 or
『video-gaming』) that is primarily conducted over the internet and is
manifested by: 1) impaired control over gaming (e.g., onset, frequency,
intensity, duration, termination, context); 2) increasing priority given
to gaming to the extent that gaming takes precedence over other life
interests and daily activities; and 3) continuation or escalation of
gaming despite the occurrence of negative consequences. The behaviour
pattern is of sufficient severity to result in significant impairment in
personal, family, social, educational, occupational or other important
areas of functioning. The pattern of gaming behaviour may be continuous
or episodic and recurrent. The gaming behaviour and other features are
normally evident over a period of at least 12 months in order for a
diagnosis to be assigned, although the required duration may be
shortened if all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are met and symptoms are
severe.

逐條解讀一下(谷歌翻譯+個人潤色)

1,「impaired control over gaming (e.g., onset, frequency, intensity, duration, termination, context)」

對遊戲的控制受損,包括開始的時間(比如某一時刻突然忍不住玩遊戲,另外Onset也有發作的含義,結合上下文也應當指網癮「發作」),頻率(這個不太好說,我個人認為每天「適度」玩一會兒遊戲其實沒關係,結合上下文來說,我認為頻率應該和持續時間有很大的關係),強度(在沙盒遊戲里悠閑地探索,與在競技遊戲中緊張地操作是不一樣的,持續遊玩後者自然會更加累),持續時間(連續玩數小時甚至數十小時不休息自然是有問題的,我認為一些地區的一些網吧有一些人的遊玩時間可能是不太健康的,當然這個標準對於玩半個小時遊戲都嫌多的家長,自然是有爭議的),結束時間(我個人認為結束時間和持續時間是有密切關聯的),以及其它聯繫上下文的情境。

總的來說,我認為之前曾有過的連續遊玩48小時不休息而猝死的人來說,無論是對於網路遊戲不了解的人,還是一個熱衷於玩遊戲的遊戲玩家,都可以對其「心理狀態並不健康」這一點產生共識。所爭議點其實並不在於極端情況,而在於常見情況,比如「每天下班打兩個小時『吃雞』算不算網路成癮」,然而中國社會目前對電子遊戲的認識就是不統一的,可以想像會有人「脫離劑量談毒性」,而對於此的爭議,如果沒有一個能夠服眾的權威機構規定普遍能接受的標準,我認為矛盾是難以調和的,並且悲觀地來看,楊永信網戒所之類的機構,以及部分別有用心的媒體,會拋開一些標準,攻擊所有的遊戲玩家,這是事情消極的一面。只有中國真正確立合理的心理治療制度,投入大量實際的資金用於民眾的心理治療,那麼屆時才有必要確立標準,讓事情變得好起來,不然只公布標準也至多消減一些罵戰,普通民眾的心理治療還是難以保證。

2,「increasing priority given to gaming to the extent that gaming takes precedence over other life interests and daily activities」

提高玩遊戲的優先順序別,使其程度要高於Life interests和日常活動。

這一點我最不會翻譯的是Life interest,因為其既可以翻譯成利益,也可以翻譯成興趣。我個人是認為,如果一個人比起高爾夫球而更喜歡玩遊戲,怎麼說也不應該算作疾病,所以我不認為其應該翻譯成興趣,但畢竟興趣也是一層含義,所以還是提一下,之後我還是從生命的利益來解讀。

也就是說,比如為了買個遊戲而讓自己餓三天這種事,應當屬於心理疾病的一部分。

另外,雖然我把「over」翻譯成「高於」,但從表述來說,高於應當用「exceed」,而「over」有一點點「覆蓋」的含義,也就是可以解讀成「遊戲的優先程度完全蓋過其它日常活動」,從這種解讀來看,是可以被理解的。

當然如果按照另外的解讀「比起其它愛好,更喜歡玩遊戲,並且對待遊戲高於對待其它日常活動,則為遊戲成癮」,那麼這種解讀方法顯然讓人感覺有些嚴格。

但由於這個標準是英文形式,母語非英語的人,對其有不同解讀是可以預見的,也必定會產生爭議。

3,「continuation or escalation of gaming despite the occurrence of negative consequences.」

儘管負面影響已經發生了,但遊戲行為仍在繼續和升級。

簡單來說,我認為這個標準代表著因為持續遊玩遊戲讓自己住院,或是因為遊戲耽誤了工作、學習以及日常活動,但仍不受控地玩遊戲的情況。

這個標準是可以理解的,但仍是難以區別的,因為「negative consequences」並不是一個很直觀的標準。

其它:「The pattern of gaming behaviour may be continuous or episodic and recurrent. The gaming behaviour and other features are normally evident over a period of at least 12 months in order for a diagnosis to be assigned, although the required duration may be shortened if all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are met and symptoms are severe.」

遊戲行為的模式可以是連續的或偶發的和反覆的。 遊戲行為和其他特徵在至少12個月的時期內通常是明顯的,以便指定診斷,但是如果滿足所有診斷要求並且癥狀嚴重,則可以縮短所需的持續時間。

這是較容易理解的,遊戲行為是條件之一,產生的後果也是條件之一,這必須結合起來看待。

根據這個標準總結一下,其實按之前我所舉的例子「一個人持續玩遊戲48小時不休息結果猝死」,我認為大多數人都能認同其確實有一定的心理健康問題,那麼自然,把這個標準放到心理疾病的標準當中也理所應當。以這個標準來看,我認為其還是比較客觀、現實的,並不是「遊戲=吸毒」的極端標準。但消極地來說,大多數人都能對極端案例有所共識,但整個標準里就提到了12個月這個不痛不癢的數字,其它的標準都沒有確切地量化到可執行的步驟。

其積極的一面,是促進了制定這個標準的過程,而相對消極的一面,我認為一些人會主觀而認為地填上這些標準的數字,並把自己和眾人洗腦,認同了自己編造的標準。(我希望這個標準不會由國家的某一個和心理健康完全搭不上關係的部門,直接粗暴地出台法規,我相信遊戲玩家都明白我說的是哪個部門)

遊戲玩家所擔心的,也並不是因為玩遊戲,每個周末去和心理諮詢師談談心(說實話我到覺得偶爾和專業的心理諮詢師聊天比和朋友聊天更舒服)。

而擔心的,是某一天被一群不知道哪裡來的「醫生」,出於「好意」,被關到一個與世隔絕的「治療機構」,生命權利也拉低到「重度精神病人」的水平,直到「標準化」成「普通人」的標準才能宣布「治癒」,尤其是當這個標準是「國家標準」、「國際標準」,而這個機構也是「國家支持」、「國際支持」的。

作為成年人,我們可以援引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然而當監護人墮入魔道,缺乏力量的未成年人怎麼捍衛呢?這是一直被討論的問題,我認為不需要迴避。很明顯的事實,未成年人根本沒有辦法發出自己的聲音,也根本談不上捍衛自己的權利。過了幾年、十幾年,也許幾十年,可能會再有人站出來說,「這個機構不夠正規」,「當時患者沒有足夠的自由權利」,可問題是那還有用嗎?

還是把話題繞回來吧,就算不是那麼極端的情況,作為普通遊戲玩家,自然也不希望受到莫須有的指責,甚至被當成吸毒者對待。

(以下部分與主問題無關,純粹是個人想說)

另外再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國的心理健康環境。這個問題,我認為「災難」,或者說「全面落後」足以形容。國家對於心理疾病缺乏宣傳與引導,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的輔助簡直是災難,從我了解的情況來看,教育機構確實對心理健康有一定的硬性標準,但實際上操作簡直形同虛設,我舉一個小卻真實的例子,當一個高中生因抑鬱無法上學的時候,他所做的只有1年的治療時間(名義上我休學治療),這個時間不能延長(至少我所知的那個學校不給延長),並且在這個過程中,學校缺乏引導和補助,比較關鍵的問題就是,抑鬱症需要長時間的治療,一年不一定完全康復(以我的心理健康方面知識的經驗,可以說是不可能做到治癒),而一年之後,要麼是帶病繼續上學,要麼就是徹底退學(基本告別了高考和大學),我相信大部分高中生或他們的父母都不可能讓其高中退學,即使高中生帶著心理疾病備考,也不會有人站出來以其心理健康為名阻攔,所以每年高考之後都有考生自殺的新聞,我覺得能說明一些問題。我相信又會有人說這是在黑高考制度,但我想說這個制度結合心理健康的治療制度加在一塊,現在已經能有不用調大數據都能看出的明顯問題了,高考生壓力大這件事直到如今都沒有改善,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結合上一段話,我必須要說,一些高中生沉迷遊戲,不是因為遊戲是毒品,而是他們心理壓力太大,現實與理想的落差太大,面對成噸的壓力根本無處釋放,只能用遊戲來「陣痛」和緩解,在戰場上尚用「嗎啡」來止痛,在現實中用遊戲來緩解無法看見的心理傷痛,我認為這件事不難理解吧?我已經在許多回答中說過許多次了。

造就楊永信的不是楊永信,而是家長們。這些家長並不看重孩子的心理問題,對於心理健康用無知來形容都太過不足,面對孩子用遊戲來逃避生活,他們並沒有察覺到這是孩子心理壓力巨大的危險信號,而只覺得是遊戲害了他,不去反觀現實中到底出了什麼差錯,只會把問題甩給網戒所這樣的地方。父母對於孩子的不切實際的期望與壓迫,只會把孩子選擇的空間越擠越小,甚至窒息,然而這窒息不是肉眼能看見的。

需要治癒的不是擠在夾縫中的孩子,而是家長,是這種絕望的環境,再專業的心理諮詢師也沒辦法解決這樣的事,就算開啟家庭治療,也永遠無法喚醒裝睡的人,因為這種家長永遠會選擇甩鍋的手段,永遠會選擇簡單粗暴的手段,他們所看重的也絕不是什麼正規的標準,正規的治療,我毫不懷疑這些人會斷章取義地將現在問題提到的標準,篡改成符合他們心意的標準,再義正言辭地批判敵對陣營的人,維護自己的權威。

我相信制定那些標準的人們懷有渴求使世界變得更好的心,只是當前的種種事件壓在我的心頭,讓我覺得我可能只能說:「很遺憾,我們用不上這個標準。」


ICD-9 302.0 Homosexuality(1977-1990)

現在社會發展的快了,不會等那麼久。


WHO在醫學方面的權威是(現階段)無可撼動的,吐槽歸吐槽,但是一但確定為精神類疾病,我只關心一點。

診斷的依據和治療方案是什麼?

如果WHO能夠提供可靠的診斷治療方案,這對國內戒網癮學校的亂象必然會帶來極大的改善。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什麼妖魔鬼怪都敢說,「你有病」


遊戲成癮肯定是不好並且具有一些負面影響的
但是如何界定成癮
如何避免誤診誤判
劃分成疾病如何治療
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不然的話
只會被惡魔曲解
用來給自己背書
說實話
遊戲成癮被列入這個名單本身並不是什麼大事
因為危害更大的煙酒和藥物濫用在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沒得到有效管控
甚至還有團體在呼籲某些藥物濫用合法
但是遊戲成癮被部分人過度妖魔化
有些孩子得不到有效的指導反而被傷害
社會對於這個問題的觀念也是趨於分化
如何改變社會觀念並且找到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法才是我們應該思考和關注的
而不是對這條決策單純的表示擁護或者批判


利用階級分析的利刃,來戳破磚家們的謊言。

遊戲成癮,與酒精、毒品、大保健、賭博成癮的共同點是什麼呢?

破壞、減少勞動力,抬高勞動力的價格,資產階級的利益受損。

從統治階級的角度,搬磚苦力少了,年輕人缺乏忍耐力,不去追求真實的物質財富,靠電腦直接操作大腦皮層,自己控制多巴胺的分泌,極致的快感一波接一波,誰還聽政客的啰嗦。

大腦皮層,意識形態不來佔據,遊戲和教育片就要佔據。

擼癮更是病。


楊教授電擊廠現在有了WHO背書


酒精、煙草、咖啡因,你們連這三樣都戒不掉,加個遊戲又有何妨?建議再加個擼管成癮。


去查了一下ICD-11 (現在還是beta版本),對於遊戲障礙的定義大致如下(隨手翻譯了一下,翻譯腔請諒解):
遊戲障礙,通常發生在網上,的特徵包括持續或反覆的遊戲行為(「數字遊戲」或「視頻遊戲」)的模式,主要通過互聯網進行,並表現為:1)對遊戲的(例如,開始,頻率,強度,持續時間,終止,內容)控制力受損; 2)遊戲的優先次序被提高,優先於其他生活樂趣和日常活動; 3)在出現(遊戲導致的)負面影響後,仍就繼續遊戲。這種行為模式的嚴重程度足以對個人,家庭,社會,教育,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造成重大損害。遊戲的行為模式可以是連續的或偶發的或反覆的。為了以便診斷,通常需要有至少在12個月的時間內有明顯的遊戲行為和其他特徵,但是如果所有診斷都滿足並且癥狀嚴重,則可以縮短確診所需的持續時間。

還有一個6C91.1 描述的是offline(非網上)遊戲,其他癥狀描述一毛一樣,就不貼上來了。

首先就是這個Beta版本還沒有正式被WHO通過,但按照過往經驗,差不多都是會被通過的。

總體來看這肯定是好事,一來是正視遊戲成癮這個問題,二來是規範了該行為障礙的界定。雖然這個診斷方法比較的模糊,但還是能較好的規避「我覺得他上癮了」這種較主觀的武斷診斷。

最後看到有不少人提到楊永信。我想說,楊永信再魔鬼,也說明不了遊戲成癮是無害的。


大家沒有去過網吧嗎?有些人為了遊戲真的可以放棄一切,這不就是一種病嗎


楊教授或成最大贏家


既然遊戲能定性成癮,那女人買包買衣服,搓麻,「職業」紅娘,拖延症,看電影不說話不舒服斯基,這些都能定性為成癮了??


WHO的ICD-11一旦被以目前的版本通過,會是一個極好的徵兆。

跟你們能想到的楊永信不同的是,一旦遊戲障礙被明確標準,那麼對遊戲障礙相關的判斷就會變得清晰起來。

遊戲障礙相關會變成ESRB/PEGI/中國遊戲審批的重要考量之一。

所謂的楊永信機構不管有沒有ICD-11都是會以他們自己的原因繼續存在的,而楊永信機構的需求來源真的跟ICD-11沒有決定性的關係。

ICD-11最大的作用是把氪金潮流,時間堆積,血統論這些犧牲遊戲本身能承載的東西來交換遊戲的收入產出的做法,劃定到了『致病因素』這個可以正當打死的範疇裡面去。

所以這裡帶來的最大影響恐怕是:等18年這玩意被通過,遊戲廠商就不能隨便的使用這些氪金元素來取代遊戲內容本身了(


重點在「成癮」


知乎雙標黨真可怕。之前提到WHO未把同性戀列入列入精神疾病的時候,到處都能聽到對WHO的盛讚之聲。如今遊戲成癮被列為疾病,雙標黨立馬倒戈,怒噴WHO,全然忘記了之前對它的讚美。歸根結底,WHO到底正不正確並不重要,在雙標黨眼中,順著他們的意思的才是正確。


我玩射箭的時候有時一天連射500箭手指出血了都不停,我是不是有射箭癮呢?
我碰到喜歡的小說一看就是通宵是不是也上癮了呢?
我有時看美劇會一天看完一季是不是是不是也有病?
誰沒點愛好呢?


若干年後楊永信將被視為治療遊戲成癮病之父,因其超前思想如同布魯諾一樣被無知人們迫害的醫學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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