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法中,究竟應該怎樣理解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
最近看了索達吉堪布大師的《殘酷才是青春》和《苦才是人生》,可是怎樣解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如果是懷揣著做好事的心態結果造了惡果,那麼是不是得到的就是惡報了呢?而若是有人以害人之心結果卻做了善業,那他是不是就不會被懲罰?有人看老人摔倒扶起來卻被勒索等等等等……我們應該怎樣理解善與惡?
謝謝邀請,但是這句話的出處 http://www.zenque.com/cycd/3146.html 未必是佛經,更不可能是佛陀主要的教導。
佛陀主要的教導之一,十二因緣其複雜。不管是理論還是實際中,不管是對於文盲還是所謂知識分子,都不是那麼容易體證的。http://www.douban.com/note/201469928/
所以,漢地很多人將它縮寫為善惡有報,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具體參考《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
佛法只是承認善惡報應,並不怎麼鼓勵追求福報。佛法的目標,是超越善惡,證悟涅槃,斷掉因果報應的鏈條,不再輪迴。
佛法,是禪修的方法。重要的是怎麼做,基本不講為什麼。
當然,直接放下善惡是不可能的。所以,修行之初,首先要做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真修行人也不會關心為什麼。需要關心的只是,如何培養心的清凈與敏銳。
發心
直解因果之門
直解因果之門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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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接著書玉旨 >
< 恭接懿旨 >
<
本堂主席 關登台序 >
< 觀音菩薩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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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沖煞、犯陰與因果乾擾之異同 >
< 第二章 靈神受壓制 >
< 第三章 冤欠—冤親債主 >
< 第四章 領旨討報之分級 >
< 第五章 業障 >
< 第六章 靈障 >
<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
<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
< 第九章 帶業因果 >
< 第十章 藏識 >
<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
<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 >
< 第十三章 靈神病 >
< 第十四章 魔障病 >
< 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 >
< 第十六章 元辰病 >
< 第十七章 緣機促成業報 >
< 第十八章 何時最易犯因果 >
< 第十九章 因果、自性與放生 >
< 第二十章 廣結善緣 >
< 第廿一章 帶業投生 >
< 第廿二章 失魂 >
< 第廿三章 不由自主之症 >
< 第廿四章 皮膚疑症之因果 >
< 第廿五章 車關之厄 >
< 第廿六章 仙佛闡明因果病—頭痛症 >
< 第廿七章 殺業牽纏業障篇—神醫章 >
< 第廿八章 淫業牽纏因果論—天醫章 >
< 第廿九章 菩薩慈悲因果論>
<
第三十章 迴向方能冤業解 >
<
第卅一章 闡明定業作完篇 >
< 本堂主席 關登台跋 >
註:本書由懿敕拱衡堂扶鸞著作 歡迎翻印 廣種福田
恭接玉旨開著新書
本堂主席 關登台
聖示:今日恭接著書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恭接欽差,命本堂福神十里外
恭接欽差,其餘神人排班候駕。
欽差金闕御史王天君 降
詩曰:因果牽纏夙世深。紛陳業累最驚心。
著書直解由門人。可喜鸞堂佈福音。
聖示:吾今夜降蒞,是為頒布著書玉詔也。
玉旨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日理萬機,無時不以蒼生是念。嗟嘆世人多有夙世牽纏因果業債
,造成人生運勢隱晦,起伏波折,事業貴人不顯,迭受挫折。更有身體病
苦,受業債纏擾,莫名病苦叢生,藥石罔效,求醫不得驗徵。及至因業冤
親纏擾,心神不寧,多生虛妄疑症。諸此種種,究其根原,因果業也。幸
爾台疆懿敕拱衡堂,開堂闡教,著書普化夙著名聲,靈乩為使,膺承大命
,天降寶書賡續不絕,頗受天上肯定,足當大任,為眾生解開因果之門。
前有『因果病象印証』一書,翻印廿版,廣佈流傳,造福蒼生,深層明悟
因果牽擾,輪迴業障之理,深有警惕,惕而驚醒,心向仁善,修功助道,
以此廣結善緣,深植福田,消弭因業果報。
朕心大悅,乃特敕旨一道,准賜再著聖書,題其顏曰:『直解因果之門』。
一事不煩二主乃再聘由 觀音菩薩為主著仙師,勇筆主著正鸞。命由甲申
年元月十四日開著,為期一年,完書繳旨。是書之著,不只闡述因果病象
、輪迴業障、其串連牽纏之緣機。並析論因果與人生(身)之關聯,並有
解破因果之迷象,當可大益蒼黎,免受不明因果之論,不知解破因果之門
,而多受無謂苦磨及纏擾。如其聖書,當然壽世牖民,澤被蒼生。甚願神
人共勉,早得其功,再建鸞門普化壽世之德。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甲申年元月十四日
恭接懿旨
無極老母 降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欣聞台疆『懿敕拱衡堂』又奉 玉旨開著『直解因果之門』,是書之著
,不止承續『因果病象印証』一書之立論,並且又直指解脫因果牽纏之門。
可謂末法清算,因果顯現之際,上天頒賜眾生可以一則了斷因果,二則消弭
業障,在顯討之中,可以不受因果業磨,又可了斷因果之寶書。眾生在因果
清算中,揹負夙世輪迴以來,層層疊疊諸事業債;種因在輪迴之夙世,顯報
在當下人生之中。世人自是在人生過程中,有諸種困頓、挫磨及苦難。多災
多難之人生,緣機成熟之業障,造成事業、運途、身體諸般乖舛,比比皆是
,觸目可見。
悲憫眾生之苦,天降寶書,剖析脈絡,盡陳異象,使眾生一則明悟因果
之可怕,進而惕醒,二則發心消弭因果,解釋因結脫出樊籠;從此離苦得樂
,慧根不昧。既消因業而無果報之苦,再助大道之行,深植福慧。如此緣機
及福報,可見:東土難生,人生可貴之珍寶也。
於今,寶書開著, 娘不忍眾生未識珍寶可貴,恐有失之交臂,而將之
視為吟風弄月之雜詠,隨手翻閱,不思研悟,甚至束之高閣;知此枉費 天
心之仁,開門方便解脫因果之死結。乃特來降述篇前,一則為勉眾生、二則
為讚寶書、三則為序。並特頒殊恩、作成凡例,以激勵用心,研閱、助印、
流通、講解,均是功德,並可求解自身及至親眷屬之因果。
書雖未成,凡例已頒,有幸閱者,有所求者,賜准速予辦理。 娘心殷
望,眾生均能有所體會,把握良機;因果雖未顯現,並非無有冤債,切宜早
行消弭。因果既討,更需排解及時,庶免多受無謂之苦。
無極老母頒 序於懿敕拱衡堂
本堂主席 關登台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喜哉!本堂又恭奉 玉旨、聘得 觀音菩薩為主著仙師,開著『直解因
果之門』一書。
菩薩本為佛家大賢,夙具慈悲,秉抱聞聲救苦,解渡眾生之苦;十數年
前,在本堂開著『因果病象印証』上下合輯一書,頒行壽世,利益受因果所
苦之眾生無數。亦為本書為眾生排解因果,奠下深固基礎,穩定道脈發展。
於今,新書再著,延續是書之精髓,不但解開因果百鎖,更是大開為眾
生解脫困果牽纏之不二法門,天意慈悲,深眷眾生時受因果牽纏之苦磨,專
書講述因果妙論,先破迷象,再對治受其牽連之業債,則受苦眾生欲求解其
死結,自是將其門而入,迎刃而解。
鸞門為闡教濟世之聖地,著書普化為職命,廣佈文字因緣之際,引度眾
生勤修大道,自然在濟度眾生之苦,無所推諉。天降寶書,正是斯旨,本堂
有幸再承大命,恭迎著書之初,吾忝為本堂主神,禮贊為文,略述梗概,一
則贊書寶貴,再則普勸眾生珍視,用心研閱,發心助印,當為有功而解因果
也。
懿敕拱衡堂主席關 序於懿敕拱衡堂
觀音菩薩 降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所謂因果,即是前造諸事業障,歷經冥司定讞,衡諸適當時機,顯現了
結之果報。
眾生在無數輪迴之中,凡諸任一世之造作諸事,均有如亂絲糾結;但總
有其中頭緒。在冥司審理之後,亂絲交緛卻有其端,按圖索驥之下,真相朗
現,自然可以評書論惡,加以衡量,再審酌緣機、漸次安排,一報還以一報
。
職是之故,眾生既經無數輪迴,既然造作諸般業障,因既種,緣機亦以
漸成熟;乃在人生過程中,遭遇無數挫折、磨考、災難,是有承受果報之時
。不論人生之運勢,人際之助力,貴星福報之緣機,甚至身體苦磨之災難,
均在因之種,果之報,輪迴之緣機成熟,顯現討報之端倪也。
憶自懿敕拱衡堂創建之初,吾即奉 玉旨降著『因果病象印證』上下合
輯,書成頒布壽世,眾生同受恩澤。是書為眾生述論因果業報之現象,有受
冤親干擾,造成人身、精神之苦磨,經年藥石罔效,不但自身受苦,甚至拖
累親眷費盡辛苦呵護照顧。有在因果業報顯現之初時,肇示異象。以資眾生
明悟因果冤親之將顯報,及早排解。有以業談剖析因果概論,使眾生明瞭何
謂因果,種因得果,理所當然。頒行壽世以來,翻印廿餘版,善信爭閱,一
時,洛陽紙貴。風行廣佈,受沐恩波者愈廣而多。今,天心慈悲,懸念眾生
多受因果業報之苦,雖有知為因果業債之牽纏,亦有發心向善,而修而行。
然而,不知其門而入,不知如何解脫種因之結,乃致仍受其苦,輕者怨尤,
重者斷絕慧根,致使夙世累積之福慧,受因果牽纏而毀滅斷送。故,再頒敕
著書玉旨,名曰:『直解因果之門』。吾有幸,再受命為主著仙師。
顧名思義,本書之著,在因果現象討報之中,列述解結之方法;因果千
絮萬端,顯現之迷象,亦是五花八門。尤其,人身精氣神,形成生命之動力
,無形干擾之強烈,將是人身無可抗拒之痛苦。其中,所廣泛牽掣之精神意
識等潛藏在體內之意志,發諸於外,可能奇端異行,可能驚世駭俗。若無細
究其緣起,何能消弭。因此,本書將大益眾生也。
觀音菩薩 序於懿敕拱衡堂
天運甲申年元月十四日
觀音菩薩 降
第一章 沖煞、犯陰與因果乾擾之異同
世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上沖煞、犯陰之事,尤其在運勢低落,或
是運象晦暝,更是容易煞、陰之沖犯。為何如此,人之運勢所趨,可以牽引
人之日常言行,既然低落,既然晦暝,則言行舉止或輕佻,或失儀,甚或行
不該行,是以提升陰、煞相犯之機遇。而,運勢晦暝,相對貴人與福星退位
、陰煞之侵擾,更是輕而易舉。
一般而言,沖煞、犯陰的狀況,當事人會有:身體與精神兩方面情況。
身體—忽冷忽熱狀似感冒或瘧疾。精神—恍惚不寧,神思不屬,甚至惡夢連
連,卻無一貫相聯之夢境。唯,犯陰有其先決條件;路過喪家,或行經墓厝
風水等地,有言行不敬,或舉止失禮,如此容易招致喪門之陰煞。當然,運
勢若低造、晦暝,就是無不敬言行舉止,卻也能沖犯喪門陰煞。所以,一般
見有喪家或墓厝風水者,大都敬而遠之,以趨吉避凶。若是不得不由此而過
,最好心存哀悼,禮敬之心。
因果乾擾,顧名思義,即是輪迴以來,所造諸種業債,至如今,緣機成
熟之討報。一旦因果討報的現象產生,不但身體、精神、甚至在人生的過程
運勢,福報都有可能隱晦。那麼,因果討報對於人之影響是如何?身體—會
有藥石不斷,病症不明,或者對症下藥,卻無法有效,更可能無有病因,卻
身體不適,或者時好時壞、不能根治。精神—心緒不寧,疑神疑鬼,莫名膽
怯,或是萎糜不振(尤其是受淫業女陰所擾)。更甚是,有侵體干擾,恍若
兩人,心神似受控制,有著雙重人格。今時醫家尤喜以幻想、幻聽、幻覺為
詞表述;因而,有者醫家甚至以精神為病名。人生曲折—因果討報有以福報
為干擾標的;譬如原本和睦之家庭關係,夫妻、父子,卻兀然以衝突而形成
尖銳之對立,或怨忿煩瑣。又譬如原來平順事業,卻突然耗損虧折,甚至人
事陡起搬風。再譬如原本開朗個性,卻莫名孤僻刁蠻,甚至形成怪異等皆是
。
據此分判,沖煞與犯陰,在與因果討報干擾中,是有許多相同現象。只
是,沖煞與犯陰是偶然現象,因果討報卻是註成之現象。換言之,因果討報
之干擾無法避免,沖煞犯陰卻可避免。而且,可以避免之沖煞犯陰,更能在
事後輕易解除—以靈符化淨即可(惟,要在事發之開始,立即行之,否則,
久傷成創,無可避免會侵蝕成嚴重病害,或者併發症。)
眾生在本文中,衡量此一現象,其中關鍵是在祛解之後,無效,應該立
刻警覺,是因果乾擾之現象,把握快速因果和解之方案,庶免造成體軀、精
神,甚至運象的嚴重變化,則更加難辦。能夠在此原則上把握,縱然受到沖
犯或干擾,亦容易解決,更可以因知其利害,而行趨吉避凶之良方。
觀音菩薩 降
第二章 靈神受壓制
際值因果清算之末劫中,又多有諸魔亂道之紛擾,加上人心日趨用心計
較,攻心用計,乃致凡人心神靈識,急遽變化。並且,其變化之多元,更是
觸目心驚。是以,產生「靈神受壓制」,抗禦無力之魔難。
修道子在功課修持,以及精進加行中,偶一不慎,非常容易遭遇如此狀
況。修道,本是在道理上,在戒律上精進;然則,今時因千宗萬脈多有傳佈
,世人在親近、聆聞法音機遇有許多方便。因方便而繁雜,更有以訛傳訛,
或似是而非,一知半解。於焉,產生修道子岔入歧途而受磨難之情形。尤其
,各宗脈之在家修子,更是首當其衝。
佛家宗脈,不論在僧眾引領中,或是戒律守誡中,較具規模,故在家修
子受害之案例較少。道家因有練氣之法門,以氣入魔之現象,有之(但多是
不知練氣是練氣,反以練神練法為前提,乃致之狀況。)再來如一貫道、鸞
門、宮堂廟壇,及至分支旁流,甚而會靈、走靈山等修子,在道理、戒律較
少精研之情形,一旦在因緣成熟中,立即有遭遇「靈神受壓制」之情形發生
。
既曰:因緣成熟。其中所牽連者,自是輪迴之因果。夙世輪迴,投生人
世之遭遇,凡諸種種事業之造作俱是其因,悉是果報之源。當下今世,幸入
道程中修持;但是往昔諸世之業因,一如福報,悉由積植之福份,有如種籽
發芽,茁壯,而至成樹。所以,道程中,業報主當然在等待緣機成熟而討報
。
靈神受壓制,當然是因果討報之一現象,然則其詳情又如何?大體而言
,一如常人。可是,意志容易受到牽掣、牽引,甚至言行舉止違背自己意願
;心明知卻身不由己。因而,時常產生懊悔、自責,甚至自暴自棄的行為,
乃致形成怪異的人格。
另外,有極小部份,是以智慧蒙蔽,倒退之現象顯現。簡言之,言行舉
止有幼稚,無理、暴躁,或者失去耐性等等現象,使其人突兀而陌生;週遭
親友會有如此觀感。
自主意願受到強制性影響,其人心緒之變化莫測,顯而易見,由此,亦
可察知,受此干擾之無奈與痛苦。因而,正常親友間,見此情形,切宜多付
出愛心、耐心,加以幫助,庶免其人變本加厲。
綜此而言,「靈神受壓制」既是果報,也是修道子容易遭遇之情形,修
子當然必需加以留心注意,先則注意修持過程中,慎勿招惹容易遭遇如此情
形之法門,次則,消解因果業障之佈施要實踐,積極消弭其動力,是為上策
。如若不幸已遭遇如此狀況,亦無需徬徨、甚至恐懼。種因得果,是天然定
律,天心仁慈,既然在「因果輪迴」定律中,有開示出明路,使眾生知所遵
循,只要明白「因果業,功德解」,自然可以從苦海中,分判出光明道路,
脫離其牽掣之深淵。
第三章 冤欠—冤親債主
佛家云: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可見人命關天之重,無與倫比。天
有好生之德,芸芸眾生之中,一條殘靈,(殘靈即是溼生之蛆蟲類。)猶是
一視同仁之列,更河況是萬物之靈—人?是以人命債,重無比,切宜慎之。
在輪迴果報中,有所謂之「冤親債主」,顧名思義,即是有虧欠於彼,
在無數的輪迴,各種客觀因素悉皆成熟,即是緣機成熟時,冤親債主即要現
前。(冤親債主如何現前,下章會有專論。)但是,冤親債主之討報,可以
分成侵體及干擾兩大類。
侵體—是靈神的牽掣、控制,通俗而言,有若附身。在今時醫家所云,
即是雙重性格。我人神識主宰言行習性,是以,周遭親朋好友會以其人之言
行習性來判別是否異常。而受侵體之當事者,卻無法分判是自主神識,或是
受到冤親之侵襲。只有熟悉其言行習性之旁人,能夠據此判斷出已受侵體之
討報。
許多受侵體現象者,會有迥異於日常心性、言行、舉止,甚至好惡僻好
。譬喻而言:其人原本膽氣甚壯,卻在侵體之後,變成容易擔驚受怕。再譬
喻說:其人原本隨和善良,在侵體之後,變成容易發怒,脾氣暴躁。再譬喻
而言:其人原本喜好某些事物,卻在侵體之後,反成厭惡其事物。
總而言之,侵體是一種二種靈識處於一身之狀況;因而,會有衝突性之
矛盾,是如此現象之特色。
干擾—是屬於念力之纏擾;有如視訊,一般電視接收電波即可產生畫面
,一但有雜訊,即出現畫質模糊、閃爍不清。人受冤親干擾亦同;神識主宰
之能力減弱,會有間斷性之異常言行習性。因而,旁人亦可據此而判斷出其
人是受干擾之現象。而當事者,卻因僅受念力之干擾而已,當然自身亦可分
判出有冤親債主之干擾,可以及早辦理化冤,消弭因果討報。
許多受到冤親債主幹擾之人,會有精神恍惚,神思不屬之現象。譬喻而
言:其人在日常生活中,若有若無似聽到某些聲音,或者容易感受到外在力
量的侵襲,因而,變成疑神疑鬼之狀況。是以,今時醫家均歸諸於妄想、幻
聽或幻覺之病症。再譬喻而言:其人會有危機意識;今時醫家歸類為被害妄
想症。時常感覺到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導致周遭親朋好友,會被此現象所
煩擾、擔心。
總而言之,干擾似若感覺而已,不若侵體已實際有外靈之力量存在。所
以,冤親債主之討報,侵體屬於較重之因果;干擾則屬於較輕之因果。但,
不論是輕是重,卻已是冤親債主得到冥旨,准予討回夙世輪迴中所受之冤屈
,所以才能在人世間祟弄陽人也。
第四章 領旨討報之分級
冥律乃依天律而頒訂,而輪迴中,有恩成緣,有怨亦成緣,只是分別善
惡緣而已。是以故,冤親債主來到陽世間侵擾欠其因業之人,必需要有冥府
准旨,有此冥旨,則如欠債憑據,諸天護法、巡遊、司神,自會放行,不予
刁難。因而,領旨討報,是因果報中,必然之程序,亦是諸神菩薩排解中,
必要加以斟酌、說服,使得到旨令討報之冤魂,心甘情願和解,繳回冥旨,
如此才是圓滿定案。
許多眾生,不明此中關鍵,有者藉神威壓迫,有者簡單迴向,甚至自恃
術法,加以降伏驅趕;其中亦有得效,但是為時甚短,而反彈之際,倍數於
前,不可不慎也。
既曰領旨,必有分級。一般而言,五色令旗是通稱;黃、白、青、灰、
黑,依序由輕而重,並加以闡述之。
黃旗令—屬最輕之討報,僅能幹擾而已,並且,時限最短,只有三年陽
日。
白旗令—屬次輕者亦僅能幹擾而已,不過,時限加倍,可以有六年之討
報期。
青旗令—介於輕重之間,易言之,即是可輕可重。可以干擾,但是不可
以侵體,而期限也僅在六年而已。
灰旗令—屬重因果之討報,但較輕,已可侵體,不過,時限卻可延長到
十二年。
黑旗令—是准旨討報中最嚴厲者,不但可以干擾,亦可侵體,嚴重者,
亦可以索命,並且,時限可以從討報生效日起,一輩子如影隨形,伺機討報
。
或有謂曰:天有好生之德,何忍放縱冤魂索命,以暴制暴,豈是教化之
旨,反而形成眾生認知偏差之惡例。然則,天有好生之德。亦有:天道好還
,報應不爽。因此,諸天仙佛聖神,大開普度,警醒世人慎因畏果,庶免因
果討報到臨之日,迭受苦磨,心生怨恨,屆時,不但無補於解因果,更造新
口業,何苦呢?
五色冥旨(令旗),是針對因果輪迴中,冤親債主討報之憑據,在如今
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之際,眾生不可不知,尤其修子,更不可不知。需知修
子在累世輪迴中,冤親債主不知凡幾,在精修過程中,冤親顯前,總有其日
。
第五章 業障
在因果討報,輪迴現象中,業障是屬於最輕,但卻最繁瑣的現象。
我人在輪迴中,每一世,最少雖有可能未出生,或者幾個月,幾年而已
,但是絕大部份都有幾十年,甚至上百歲。因而,在人生過程中,會有許多
人際接觸,一旦有所接觸,進而產生許多事端;不論是善是惡,即已種因,
因業形成,必會有其成熟之果報,乃是必然。
人生在世,食衣住行,每個生活環節,都是有與他人息息相關。因而,
每個人小如生活習性,言行脾氣;大至創建事業,功名利祿之鑽營等,都會
影響到周遭人等。此一接觸,影響,有好有壞的,形成善業,可以成就善因
緣;壞的,形成惡業,會成為惡業,當然,在輪迴中因果中產生的即是惡因
緣。
惡因緣,林林總總,不致大到奪人性命,亦不足以造成很大的傷害與衝
擊。因為,這些只是人在日常生活中,習性、脾氣,或者佔人便宜,奪人所
好等,不是殺人搶奪,或是姦淫擄掠等重大傷害。所以,它只是一些小過錯
,匯聚形成如蛛網般,密密麻麻;這就是業障。
簡而言之,業障,即是我人在夙世輪迴,累積一些沒有人命債的小過小
錯,單獨不會現成因果討報。但是,積累至一定份量,正如蛛網佈成,開始
狩獵,它就形成一面似蛛網般,會籠罩於人生過程的事物。
業障纏擾的現象,會造成人生運勢晦暝,福運(貴人、吉星)退位,身
體病磨,殃星顯現多藥路之苦。亦即大多造成人生波折,福報減少。所以,
諸天仙佛菩薩力勸眾生,多行迴向,即是消弭業障,使之不致影響人生。
第六章 靈障
何謂靈障,細分有三。
一者,是為山川河嶽中,不論飛禽走獸,或河海中水族,有靈性特高,
或因緣際會,得有道之修行者啟開靈竅,能在山川河嶽,地靈毓秀之處所,
藉日精月華,地形氣勢之磁場而修煉。其靈性藉啟開靈竅而聚歛,直至三靈
合一,亦可如人一般;修佛之法,乃成就圓覺之路,修真之道,則紫府登仙
。但是,在未如此成就之前,亦即尚在修行之中,不幸被害,則因其靈竅已
開,靈神概略可以聚歛,其實已高出一般動物之靈,雖然尚無如人一般三靈
合一,但靈識作用,已如人之無異,因此冤怨不釋,一旦干擾纏討,與冤親
債主之討報不遑稍讓,更因其有修行之慧命,一旦無辜被害,在冥律中屬斷
絕慧命之罪,討報尤其更加厲烈。
二者,是為山川河嶽中之飛禽走獸,或河海中水族之未有修者。雖彼等
未有修行,然則亦有生命,一且頸臨兵銊,無端喪生,心念自然恨怨,此一
恨怨;聚納日久,怨戾之重,可想而知。在地府審斷之時,自然提出申控,
若在緣機成熟之際,地府判准討報,亦將形成干擾或侵體之靈障也。
三者,往昔之時,神州大陸地廣人稀,頗多深山大澤,隱有山精水怪諸
多靈精。但,動物靈精,難與人併論,因而頗多受害者。精靈靈性尚高於人
,且比人邪惡,因此,一旦被害,頓成靈障牽纏索討。
大抵而言,靈障之形成,是藉由殺業而造成。換言之,殺業不斷,則造
成靈障纏討索報之機率,大為增加。其中,有修行者,有心無意間,會以術
法而傷之;有醫者,因需有作藥引或煉丹藥,則需託人或自行捕殺;有富者
,因貪其口腹之慾,囑人或訂購奇珍異獸,以備烹而食之;更有青少年小頑
童,好作孽,嬉戲玩弄,或誤殺、或虐殺;及至水上人家、山中獵戶,漁獵
設阱,陷殺動物等,不甘被無端枉死,一旦彼等怨戾不消,自然形成靈障。
是以故,在知其來龍去脈形成之源,當然就容易避免;再退而求其次,
縱然不幸已造成如此因業,形成靈障干擾、討報,也能夠輕易加以排解,或
者消弭。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現世雖然科學昌明,醫學發達,許多科技生化之人才,投入研發新藥,
對治許多往昔認定疑難雜症,甚至是絕症之病象,均因此而能得改善或控制
,甚至康復之療效。但是,無可否認,卻有許多疾病,仍然無藥可醫,或者
無從醫起,乃致愈病癒嚴重,纏綿病榻。
語云:真藥醫假病;真病無藥醫。
人身為四大假合,由假而成,可見關鍵何在。何謂為真?何謂為假?
體軀是水、火、風、土,藉父精母血而孕育,再由靈神入胎,十月而產
;長成,是五穀雜糧所填腹。既如是,受大自然之益,當然亦受大自然之弊
,生病之苦,自是難免;不過,人生短短數十年,發生,只是假藉之表象而
已。但是,人在五行內,不出六合外,人之生命過程中,尚牽連無數輪迴以
來所造作之善惡果,即是因果業障;始為真也。
俗云:久病床前無孝子。重病拖磨,久病臥榻,不但自身受苦,更要讓
親眷子女跟著拖累受苦,因此,再有孝心、耐心之子女,有事業忙碌,或更
需忙於營生,兼要顧及重病之親長,精神體力難以負荷,精疲力盡,當然影
響心志,不能再和顏悅色盡心侍親者比比皆是。病人亦因身心打擊,日趨嚴
重。
然則,諸此種種卻僅是表面假象所組織之原因而已。實際上,人生在世
之所以會罹成重病,是在因果業。
須知人身既由四大假合之體軀,及靈神之結合而成。體軀要受重創,元
辰必先耗弱;正如汽車要故障,必先由潤滑之黑油,或輸送動力之電線等因
素而成。人之重病起源,俱是因受輕微之病毒,如感冒、感染、或皮肉稍受
創傷等小疾病,卻久醫不癒,日久拖磨,積成重症之併發。但最重要卻是元
辰已耗弱,自身無所覺察;元辰耗弱,大都由沖煞;不論喪門、五行等諸煞
,一且犯沖,必先由元辰戕害,因為元辰統制及協調身體各部運作,一旦如
此作用有失,病症當然不好醫治。
以上體軀及元辰造成重病之因素外,最嚴重之侵蝕,造成重病現象,即
是「因果業」。其因業一定是牽連到命債,至少,亦會有公案是受害者凝恨
不釋,怨結無解,怨戾之念,纏擾縈注,軀體、元辰,立受牽掣而變化。
總而言之,知其因源,則能對治,至少亦可以趨避,趨吉避凶有門,可
以減輕許多無謂之傷害及磨苦。文明愈盛,物質提昇,工業社會之人們,卻
要承受許多文明病;正是「因果業」所牽纏者也。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在因果輪迴業報中,屬重業但又不至於打入無間地獄,(註:阿鼻地獄
十六層地獄。)諸如:貪官枉法,謗道,斷人慧命,重利害人,破人貞節,
唆弄作惡,兄弟相爭,累及雙親而不孝等等者是。
事分輕重,業分深淺,世人在起心動念而至言語行事之中,或許本意並
無蓄意邪惡,但是,無心之間,言行所及,影響旁人,傷害造成而不自知,
業因既種,及至諸般緣機湊合成熟,則成顯業,尋覓有緣索討。凡諸重業,
索討必烈,受討之人有所疏忽,一旦嫌隙可乘,冤業豈有不趁機而入。
世人在受重業纏討之際,大致可分為二:其一是運勢,其二是病體。
運勢-人有其運曲折起伏,有在順境,有在逆境。但是,深入分析,為何有
人常處於順境之中,或是有人時時陷入困境。更甚者,人生一路而過
,雖未非常平順,但總是安怡;忽然間,事業好似無貴人,工作之中
橫生枝節,家庭親眷亦突然勃谿時起。好似,不該有失偏偏有失,應
該有得,卻無能所得。
身體-人食五穀雜糧,生苦病痛,自是難免。但是,常有同一病症,同一醫
師,他人一次二次即能痊癒;但受業擾之人,卻是三番五次,不得其
效。甚至演成重病,還要纏綿病榻,累及親眷多方照顧。
如此現象之下,已可斷言,乃受重業因果之索討纏擾;凡事必有脈絡、
動機可循,正如人之飢餓,必思飯菜,人之口渴,必要飲水。否則,同一現
象,卻有不同結果,唯一而合理者,即是夾雜其他因素。
既知此理,當要針對癥結而解,重業既是虧欠於人頗深,冤親債主顯前
,不論是干擾身體、或運勢。我人只要秉抱發誠、懺悔、求解;在輪迴授受
因果之中,受冤屈者,必然忿恨偏深,縱非必要置之於死而後甘,至少亦會
索討牽纏。因此,只要誠懺而造功迴向,並禱之於仙佛之排解,大都可以消
弭因債而康泰。
第九章 帶業因果
所謂帶業,乃為一轉人身立即業隨身;亦即投靈入胎,因果之業障已臻
成熟,伺機而討報。故,頗多在小兒身上可見。
在地府審斷功果,善者超升,惡者刑罰,一切定讞之後發往投生;但正
是有夙世之因業申控,羈押再審已有不及,或案証明確,地府逕付准旨討報
。因而,投生之後,冤親債主立即顯現討報,但,嬰兒靈性較清,且少受染
著,冤親不易侵體干擾;因為靈清如鏡,侵體亦如透明穿越,不易附著。因
而,冤親顯前之干擾,大都以侵蝕元神(辰),使嬰兒一出娘胎則有元辰耗
弱等現象。
元辰耗弱,小兒則易不寧,或日夜顛倒,或哭鬧不休,甚至飲食不開,
多有異常情形。更有易沖喪門,土煞、將軍、水火等關,稍有沖犯,立即毛
病不斷。因此,有許多小兒,有者不宜在動土處,有者不宜入寺廟,更有不
宜入陰廟墓陵聚集;乃致形成小兒不好帶,多有毛病不斷之困擾。
在今世許多小兒,有生來帶有傷殘,如五官手足之缺陷,亦有許多小兒
一出人間,在哺育過程,加倍辛苦,必需細心呵護照顧,稍不小心,則易受
感染,或多藥石之病苦。
或許如此之「帶業因果」,乍看之下似有不公平,但是,在輪迴之中,
諸種因業,一切俱是因緣機會之成熟而顯現。既種前因,果報即已存在,因
緣具備,機會則是動力;但已發往投生,似如箭已在弦而射出,只能進出人
間而了結。是為帶業之因果,不能謂之不公平,蓋因造因在前。
是以故,凡遇有如此帶業因果之現象,不論是小兒,或其父母,大都均
屬苦磨。所以,可以先為解其因業;因果業、功德解。查明其所造作之因果
業後,可以呈叩道場仙佛(尤其是有領命辦理因果之道場)辦理和解而迴向
。因果既已解脫,再為之培護元辰;元辰之培護可以立元辰燈,可以參加法
會,可以造功以轉化,更可以呈請道場仙佛將此功德轉化能源,以加持原靈
樹,作根本之培護元辰。
第十章 藏識
藏識,是為阿賴耶識,即為第八識。乃我人在夙世無數劫以來,輪迴之
中,所儲藏潛深之諸般善惡業;或可比擬為現世之光牒,可以儲存無數檔案
,待有必要,再加以調出,觀閱或顯現。
既然是為夙世輪迴中儲存之善惡因業,當然會攝納許多每一世中有所虧
欠於人之業債,一旦在時機因緣俱皆成熟之後,自然顯前。
佛家對於「藏識」,常以潛心靜心,不造不善因緣,庶免種下不善業債
;所謂:菩薩畏因,即是此理。
然則,眾生生於凡塵,是屬於群居之人際關係,在相處過程中,總有牽
掣之關聯,以此接觸,則衍生因緣,是無可避免。一旦如此,因緣產生,藏
識立即發生作用;以現世之物品而言,則如攝錄影機,按下快門,立即攝錄
所發生種種之過程,並予儲存。藏識之作用,於焉確立。
不論是功名利祿之權勢人家,或是販夫走卒之貧困人家,眾生悉皆在此
「藏識」之作用中,產生「因果、輪迴」。換言之,欲求飛黃騰達,是在夙
世所造作之善因業,今生今世,亦即因緣成熟之機會中,可以成為富貴榮華
;反之,貧困之販夫走卒,則是惡因業之顯成。
所以,因果論中,善惡之造作,尚要以「藏識之作用」加以闡述。使眾
生明悟;我人之夙世所儲存之因業,是因果報應之動力,而如此動力,是在
當下人生所衍生種種際遇中,形成、發作,並有牽引使其按儲存之業識而作
用及明顯分判善惡之因緣。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際值末法之時,因果清算,夙世冤親債主顯前,特加猛烈;因而,產生
許多激烈討報之因果,以致受討者,產生許多莫名、游移,甚至醫者查無其
症之病苦。愈磨愈苦,愈苦愈怨,竟致口業再生,怨天尤人,毀天謗地;實
則只是「因果」而已。
所謂「莫名」,可以是醫者查察不出其病因,但並非是無其醫理存在,
只是,醫者據病者之感受而診療,但查無其症;實則,病者確有不適,但非
體軀之創痛,而是精神之病痛。或者是,病者感覺有病,但其病症卻游移,
甚至似隱似顯。譬如:有病者感覺頭痛,但又會感覺胸痛,甚至手足關節等
俱會隱隱作痛,醫者自是查察無以診察。
並非醫者診無其症,則予斷然否定病者之感受;病者確是有所不適。亦
因此,時常產生醫者與患者認知之差異,而有所爭執,兩造均無錯,關鍵在
於「因果」而已。
眾生在人生過程中,生病苦磨自是難免,甚至遇上重大病症亦在所難免
;但是,身體之自然受病菌所侵蝕而產生之病症,如今醫學科技之大躍進,
診察醫治,可謂易如反掌。但為何會有如此「莫名、游移之症」,莫怪一遇
如此情況,立即徬徨失措。究其因原,即有病在身,查無症,當然難以投藥
,無以治療,所以會產生恐懼。
一般而言,因果造作,如是用心計較,陷害圖謀,城府深沈,利用他人
而損人利己,大都在因業成熟之際,則成如此果報。
許多小病,諸如感冒,創傷,本是隨手醫治即可痊癒,但是,如果一醫
再醫,卻未見其效,則需加以注意,有因此牽引之力,形成不可測知之莫名
病苦。
因此,眾生遭遇上諸如:無因之病痛,游移之病痛,醫者不能診斷之病
症,甚至有大異常情之病症(如易生驚惶,易生敏感,時有無形之感觸,但
卻無實症等是)。無需擔憂,能知其因,必有所解。
人間是苦海,但卻是輪迴之了斷處。夙世以來,所造作因業,造下、成
因、輪迴,而至緣機成熟顯報,盡在完成因果而已。
眾生身處輪迴場,因果必需了斷,一旦因果牽纏,所產生之苦,自是苦
不堪言,但卻無需尤怨,在苦磨中消其業力,業消自然出苦而見生天,光明
可望。
所最可怕者,不知其因結何在?不知如何解脫其果!所謂:不知其所以
,因此才可怕。亦即俗謂之不確定,是以會恐懼。
不論是佛家道家,以迄各宗脈道場,在引度眾生之緣機上,會有因應眾
生之根器;如今有此因果現象者,有如過江之鯽,「莫名病苦、遊移病症」
,困擾醫家已久。有醫者能具仁心耐心,加以好言相勸,但若醫者稍失耐心
,則兩造無謂事端,甚至批評、爭執者有之。
是以,由因果之解結,消冤解業,釋冤化怨,在其原動力消除後,只餘
自身之創傷,則不論其始病之灶何在,醫學昌明至如今,無有莫名業力在,
輕而易舉可以醫治。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
人生在世,由於群居,人際關係自然繁複與瑣雜,亦因此產生許多事端
;俗云:一個巴掌拍不響。因果亦如是;必需有造因(即是動力),成熟(
緣機),果報(了結)。
所謂惡業,有別於重業者,乃是在作孽。有小孩童孽戲作虐,有捉狹無
心造成之傷害,有意氣用事執意造成之傷害:諸此種種事端所造成之業因,
均可歸屬惡業;因此,惡業有重、有輕。所以,果報亦將輕重有別。但不論
輕重,其特質即是產生惡病;諸如肚生飛蛇,諸如背生惡瘡,或是筋骨病痛
不癒。
現世人因食物常有噴灑農藥,累積殘滯之毒素,更因好逸惡勞,缺少勞
動,排除汗水,更有蟲蛆之孳生於污濁環境中,散播病菌;並且,變種加劇
,病菌之侵蝕,尤其變本加厲。許多原本小毛病,因此爆發成嚴重病體;可
以歸究為惡業形成累積而致充斥,形成世人有其惡病之根源。
另外,淫業之中,有許多造成惡業者:諸如恃財勢,俊貌、利用職權,
甚至威嚇等,得遂其圖,但卻逢場作戲,始亂終棄,致使受害者或終身哀怨
不能釋懷自盡。以此因業,當然冤怨牽纏,造因者終會形成果報。
既是淫業,其惡業所形成之惡病,當然在泌尿以及遐思、邪念等。今時
,許多眾生,受淫業牽纏,或受女陰纏擾,或受淫邪祟弄,乃致身體、思緒
,均有所乖異;若是如此,當需省悟於因業之解結。
眾生在因果業磨中,常有受病苦,不能明其根源,產生許多磨難;縱然
最後得能痊癒,但已多受其磨甚重矣!
是以,人生在世之間,夙業既造,追悔不及,自然必需顯業牽纏,再來
按圖索驥排解;但是,明其因果之理,慎其因業之造任,不造新因,未來即
無承受業報。為要眾生免受因果苦報,至希謹慎為要!
第十三章 靈神病
靈神病,各家宗脈所云或有不同:佛家謂因果病,道家謂靈光病,醫家
謂之分裂症,甚至有些宗脈形容為元靈病...諸此種種,不一而是。但顧
名思義,既曰靈神,與精神,元靈肯定有所關連,是無疑義。
際值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但亦適逢大道普傳。人世間道脈普及,各家
因應緣機,成立道場,辦理普化。得此殊勝福緣,陰陽同沐其機,因此,夙
世因果冤親債主,同時亦是各覓有緣而申討。乃有許多所謂靈辰、精神,甚
至怪異之病症。
一般眾生受此靈神病症之際,大都歸類為精神異常,亦即醫家所謂之精
神分裂、幻聽、幻覺,甚至雙重人格。
修行道子一旦有此現象,大都立即警覺是輪迴夙世中之冤親債主顯前討
報,可以尋求解冤釋結之方法。
有此分別,亦所以一般眾生不能立即尋求解決方案,所以,愈拖愈嚴重
。而修行道子因能及早時機而解結,故其干擾會比一般眾生為輕,並且容易
解結化冤。
但亦因一般眾生未有近道,未有行持,故其討報不會將之視為無形干擾
。於是,形成一種錯覺,以為修行者才會有因果牽纏之討報,而一般眾生則
不會。這種現象,有如陽世間之欠債一般,有者會賴皮賴帳,明明有欠債,
卻也不還,你必須依循正當途徑要求歸還,曠日廢時;而有修者,正如欠人
債,安眠不下,必需馬上尋思償債方法。因而形成,修者似有冤親討報,而
一般眾生則無之假象。
實則,討報是一視同仁,豈有因有修行,或無修行而有所分別。
既如是,則其報象,一定是同樣現象;一般現象都是會有靈神現象,不
會有身體疾病之病痛現象。
有靈神病象者,最常見是似有人在身邊細語,或常有錯覺在近似有物體
跟隨,而其中最嚴重者,是已侵體成為主宰(亦即侵入識神,有如雙重人格
,時好時壞,自身無以自主。)故有迥異之習性、言行。(侵體之病象,與
重業討報之侵體現象,完全一樣,故,受侵體之討報,必要發誠懺悔,以求
化冤。)
俗云:知其結果不可怕;最怕其不知結果是如何?因此,靈神病亦如是
,一旦知其脈絡,當然可以加以化解,只在眾生是否能夠明悟因果之可怕,
而能發心於菩薩之畏因,行事之前,謹慎而三思!
第十四章 魔障病
魔障,顧名思義,是為無形障礙。人有自性,是為含藏識,既曰含藏識
,即有佛識,亦有魔識,佛識成就佛果,魔識當然成為魔障。自性入魔,又
可分為自性魔,及外魔所擾。
眾生悉皆具佛性,是以眾生悉皆佛種;然則,後天染著,正如白紙染黑
,佛性夾雜魔性於其中,自然無庸置疑。修道子在修學過程中,逐漸啟發善
慧之根器;同時,後天染著之魔性,亦逐漸擴散。因而,佛魔同步植於腦海
心識,自然形成兩極牽引,亦即相對之矛盾,道家所謂之天人交戰。
尤其,許多修行者,在教義上,或者行持中,因不甚明白教義之主旨,
或者是受誤導,因此,形成許多偏差之執識,一旦,我執即易成為魔障。因
為執識深入,自性中所蘊納八識之種子受牽引,發展出夙世之潛藏邊邪所見
,不正意念,匯成干擾靈心之魔障,即是所謂之自性魔障。
至於外魔,或謂之天魔考道。佛道各家,對於魔論,不一而是,但是証
諸佛道經藏,阿修羅、天魔之論述,歷歷在目,因此,外魔干擾道子靈心,
卻也無庸置疑。正如道子處於閻浮提中,眼見富貴榮華,親情女色等等因緣
,心無以自立,將之歸咎於外魔,倒也無可厚非。但是,魔阻道程,即是不
爭事實。
析論至此,魔障因何成病?因為靈心受其牽掣、引誘、甚至干擾作祟。
造成道子心中無以自立,不由進入魔障領域。
人世間最容易受牽引,莫過於名、利、親情、愛情。換言之即是修道子
,身處凡業中,亦無以避免此等慾海中;因而,物必自腐而後蟲蛀之,魔即
由此生。
既如是,魔障病亦即心象病。道子最容易由此產生心緒之變化,無以自
主。
因果病象中,有論述劃分有形及無形;魔障可謂是無形。由心識產生之
變化,並且,是以夙世所潛藏之種種識發展而成,其對治良方,當然倍加艱
辛與困難。
綜此而言,欲求化解魔障之產生,必需由淨識著手;所謂淨識,即是淨
化提昇我人之種籽識,使其所蘊納之魔識不會發展成當下之魔障。一旦,魔
障已經形成,也不必恐慌,雖然心緒之控制,比實質病情之控制更為困難,
但是,因果業,功德解,有其一定之效驗。
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
犯陰之症,最明顯而容易判斷其症,是其人必定每在黃昏後、或在夜間
,有不適如發燒畏寒、或是嘔吐、昏沉,甚至面有陰森,眼呈厲芒。嚴重者
,(如已有病毒,如已感冒,或是創傷、五臟六腑,經脈氣血等均是。)甚
至可異常病變而需送醫急救。
所謂犯陰,通常指於凡是沖犯無主孤魂,或是犯煞,亦有籠統稱之冤親
債主之討報,均將歸於「犯陰」。實則,犯陰是指沖犯喪煞以及葬場、墳墓
。(當然亦包括未立墓碑,但仍在土下埋葬之處。)
喪煞,喪家亡者,本隱厲烈怨戾(除非善德者善終,學修者得仙佛接引
。)之氣,聚此冤怨,招致磁場轉變,形成煞厲。故喪家本身即已有其喪煞
存在;一旦凡人或因不敬、或因運低,或因元辰耗弱,即容易沖犯纏擾。
墓厝墳場(包括未立碑者)會有喪煞,乃在生魂處在其地,五行磁場亦
是轉變,並因生魂已有顯示之力,故,在此處場所之人,亦如上述者,容易
沖犯纏擾。
有許多人,平素滿腦邪綺遐思,又不能戒慎口業,在喪家或墳墓場所不
知慎守心口,或發邪念,或出綺語,以此不敬不善、不淨不哀之言行,招致
陰煞纏擾者,案例不勝枚舉。當然,運晦元辰弱者,亦有因此而受沖犯纏擾
。
是以故,避免犯陰之事,避之為吉;但總在人世間,有時不免遇上,難
以閃避,應當立即收歛嬉哈不敬之言行,如能歛神自守,或表恭敬,回家之
後,可以淨身,(或是求淨符)如此可以確保少受其害。
一旦無可避免,犯陰發病,亦無需驚惶,立即誠心懺悔,查知何處所犯
,是喪家即予上香,是墓場亦同;或者速速行功迴向,具體懺悔,可求道場
呈表排解。如此而行,十之八九可以解除;但切要速速而行,否則,待陰煞
侵蝕元辰,形成元辰無力恢復之症,則難辦且禍患大矣!
第十六章 元辰病
何謂元辰病,簡而言之,與元靈有直接關聯之病也。人之元靈,有在無
極之原靈園,有在地府之元辰燈,息息相關;元靈樹若不能正常生長,其人
必病苦不斷,如枯黃、蟲蛀,乃致雜草攀繞,以致不能健康生長。元辰燈若
油盡燈枯,生機不振,則其人將是生命堪憂,多受苦磨也。
人之生也,落土時分則定元辰,原靈園中樹已播種,地府元辰燈開點。
因此,三者息息相關;然則,以人之生命過程所遭遇,而形成原靈樹及元辰
燈之生機及成長現象。換言之,人之生命過程,若因外來因素,元辰迭受侵
擾耗損,或侵蝕嚴重,必然招致另二處之暗然無光。再因此二處之不能正常
生長及放光,相對再次牽掣凡人元辰不能修復。
世人在生命誕生之初,落土分明元辰,依此而成長,在生長及生命過程
中,或因病磨,或因受冤親討報,甚至犯陰沖煞,身軀久受藥石之苦,相對
元辰亦受侵損;最常見者,人受靈界之侵擾,不但身軀受磨,元氣耗損,精
神不寧,年久月深,元辰必定耗弱不振。
當然,人食五榖雜糧,生苦病痛,必定難免;但是,受靈界侵蝕,卻是
可以避免。因此,欲避免元辰病,由此謹慎之。
所謂元辰病,其現象最明確而通常,是久病不癒,而越不癒,元辰愈耗
弱。
一旦有此元辰病之現象,在凡人身軀欲求修復,已是無能為力。因此,
只有由元靈樹加以修復,除雜草、蛀蟲、加水加養份;或是地府元辰燈加油
。而欲達成加護之力,只有仙佛有此能力,必要禱叩仙佛慈悲,或是人間道
場以功德轉換能源以加護之,始能為力也。
第十七章 緣機促成業報
俗云:人在時運低,暗路多遇鬼。為何如此?因為人在運勢低潮、晦暝
之際,事端橫生,莫名波折叢起,甚至平路尚會跌倒。外象尚且如此,則靈
神在耗弱之時,外面煞陰、冤親債主、無祀遊魂及至有主之墓厝等地,均會
侵蝕、干擾。
因果之先決條件是—若干時年先種下其因端,造作諸業,因既種,如籽
之入土,自然有發芽、茁長之時。當然,是必要有人善加照顧如施肥、澆水
、除雜草,種籽始能成長。因端之種,人又繼續造業,植入含藏識,隨轉世
輪迴;正是促成因果顯成之施肥、澆水、除雜草之動力。因而,一旦緣機成
熟,果報即到。
今時道子常有一種感覺—有在修道,行功立德,好似因果討報接踵而至
。一些不信因果輪迴,或者無修大道,無在道場出入護持之人,好似不會受
到因果討報。是以滿心疑問,甚至對因果定義之律,有所不平,然則,報業
所成,絕無不公不平之處。
試看眾生在人生過程中,誰無起落,總有平順,亦有失意,誰無意外之
災,誰無生苦病痛?只是,修道子知道低落運象,迭起事端,必有其因。而
不修大道,無在道場親近者,每有事端,認為人生過程,自是難免有事。譬
如:在喪家附近有犯陰煞之事,回家病痛,會認為是感冒,或是過度勞累所
致,不會將其解讀為是犯陰煞。
既然果報是在緣機成熟之際顯現,可謂在人生過程中,時時刻刻均有緣
機成熟之際;但是「事必有兆」。因而,在有異兆之時,應有警覺—因果之
即將來到。
人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者是逆境不能翻身,久病不能痊癒,無端受災
難,甚至原本有所得,卻橫生枝節而有失。綜合劃分:大多於福運,(含括
至事業、功名、家庭。)身體,(有小病不能癒,有併發莫名游移之症。)
精神,(醫家以幻聽、幻覺、幻視、妄想、精神分裂而視之。)然則,形成
如此現象之動力何在?福運不顯,是如何之力量阻礙?身體多病苦,如非體
軀受創,自體免疫、再生之能力何在?精神之主宰,為何不能自主?
所以故,人在業報成熟之中,自應惕勵於自身之消業有不足,善慧護持
之力有未逮;而非尤怨哀恨。
第十八章 何時最易犯因果
人在元辰耗弱之際最易犯因果。
試看眾生有誰在元辰光彩之際,沖犯陰煞及冤魂纏擾。所以,元辰衰弱
,是一個很大警訊,切莫輕忽。
元辰何以會衰弱,在十六章已闡明,今日所欲眾生能夠明悟者,除在上
章所述加持原靈樹外,人在日常中如何避免,如何培護,甚至如何使元辰不
受損。
每個人元辰因落土不同而各有異;關鍵在五行屬性,而成本命屬性。故
,落土時辰關係往後五行命象,而在人生過程中,當然亦有「相生有助」,
「相剋有傷」之定理。因此避免之道當然是不傷剋落土辰之五行。
培護元辰,有許多習俗沿襲,將落土之包膜深掩入土,以及臍帶深埋等
,是以固土神,中央戌己土,土神既固,當然有益元辰;然則,最重要者,
莫過於善為培護。有許多道場均以「元辰燈」作養護之功,實則,許多佛菩
薩及上聖高真之真言密咒以及法教中,均有培護元辰之方法,只在眾生是否
有實踐否?
不使元辰受損,最直接方法就是不要傷及元辰,譬如不去聚陰之處,不
使自身多受驚嚇,久病之後,順帶加護元辰,以補受傷、或受侵蝕之損耗。
既然因果業報絕多顯在人元辰耗弱之際,那麼,防範未然,當屬不造因
果;然則,談何容易。夙世輪迴以來,因業已在含藏識中如種籽、發芽、成
長。既成事實,無法積極消除,但是消極避免、補救,不失為上上良方。
我人在世,多親近道場,多持誦經咒,多接受仙佛靈光普照,並非難事
。如今台疆一地之道場,弘法利生,傳佈福音,各教宗脈修辦道子,更是盡
心盡力,弘傳法教,只要眾生有心,可以輕而易舉進入道場。一旦進入道場
,一者、可以研悟因果妙理,語云:知其害而可以趨避之。熟知因果定律,
當然可以少受其害。二者、護持道場,親近道場,換言之即是時時親近仙佛
,自然可以時時沐受仙佛普被,以及靈光加持,當然可以減受損害。三者、
身在道場,縱然偶受其害,亦可盡速處理,減輕傷害至最低。
總而言之,人生在世,輪迴,即是因果了斷之地,切宜知之,了之,進
而行之。切莫因果輪迴,愈受傷害,進而愈造業債種因,如此將無了時,枉
費 上天及佛菩薩之苦心。
第十九章 因果、自性與放生
因果,是眾生在夙世以來造作、累積之業債,每一造作,不論善惡因,
則攝納於猶如種籽之藏識當中,不論如何輪迴,因業隨識性而入人身。亦因
如此,夙世造多善因,今時智慧清明;夙世造深惡業,今時業障牽擾,多有
乖舛波折。並且會在因緣成熟之動力促成中,顯現報果。
既如是,因果與我人之自性當然有「息息相關」之牽連。
自性,是為含識,自性清淨,是名為『如來識』。我人自生於世時,雖
有因成長所見聞而吸收之常識,及學習於周遭親長朋友之習性。但是,並不
能因此而顯現智慧、根器。後天所學得之知識,僅是幫助為人處世之圓融,
但智識,卻是根器之所本,亦是顯現「自性」最具體之顯示。
放生,是護生之仁善,起心動念是慈心悲願,一發心即是大悲願,及至
實踐之護持,已是廣結善緣,並且,親身參與,更是護法,轉法輪,結合共
善共願,不論行放生者或被放生者,善慧法輪之力量,是無與倫比。
眾生在夙世中,行為之間,種下無數殺生之業債,舉如:食葷、踐踏小
生命,捉弄小動物,甚至漁獵捕殺販售等,殘殺生靈,是難以計數。以今鑑
古,今人生命過程中,造下若干殺業。歷經輪迴,此一造作殺生之因業,亦
植入藏識,因而,在種籽識中,含藏頗重怨債,一旦啟動此一因緣業債之力
量成熟,則殺業牽擾之現象,立時出現。
相對,在心念仁善欲行放生之際,藏識亦已攝納此一善願,及至付諸行
動,或參贊或護持;由善願形成善果,均在藏識當中,產生鉅大能量之轉化
。
淺言之,我人生種識中,儲存許多殺業惡因緣,隨著輪迴日積月累形成
一股力量,成為我人自性趨於惡根。但是,從起心動念之大悲願,進而實際
參與,從願力凝聚成善果,即能有善能量,此一善能量,當然,同被攝納於
種籽識中。因此善淨能量淨化含藏於種籽識中惡因緣之殺業,可以根本淨化
,提升識性。梁簡武帝謝賜餞啟雲及:謹長充放生,用濟含識。
試看我人在人生過程諸多病苦,乖舛以及坎坷波折,即是在藏識中惡因
緣之殺業所顯現蔽障智慧善根器;如果時常起心動念具大悲願之仁善,並實
際參與,將願形成果,此一善能量淨化,以轉法輪之磁場,昇華種籽識之不
善根性;正如放影機之磁頭污穢加以擦拭,則可清晰畫質。我人之性,亦因
此而純淨。
綜此上述,可以設施『因果』為一定象,設施『放生』為一動能,而『
自性』即視彼等之消長而顯現。
第廿章 廣結善緣
在因果論中,最直接現象是有此因業—必然招致其果報。但是,因果報
、功德解,其中有一樁看似平凡,卻可以消弭既成顯業於未兆之前;即是廣
結善緣。
眾生可以試看,平素即已眾善奉行之人,不論日常言行造作悉皆予人方
便,亦即處處與人廣結善緣,在偶然間有所困厄,周遭蒙受其恩,或者和睦
相處之人,即能伸予援手。如若平素即是火爆對人或是嚴苛斤較,一但遭遇
困難,無人願意援手。表象意義,是如此,深遠含蘊更有其潛在能量,為人
眾善奉行時時累積純善能量,在此一能量匯聚於我人之身,可以阻絕不善之
因業能量之干擾。長久以往人身遍覆善能量,即如電線包裹絕緣體,不會產
生禍害力量。因而廣結善緣,一則是為人處世和睦善因緣之動力,二則可以
匯聚成一股浩瀚力量,淨化消弭我人夙世業障所產生之不善能量。
在道場上行持之修子更是需要廣結善緣,因為以道場為中心,吸納十方
善德之共願,其善能量更足以大轉法輪遍及宇宙,而使宇宙運數不受惡業能
量之干擾,則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之運數由此可得;進而使宇宙之間,佈滿
善能量,則道脈福音相得益彰,可以綿延流長。
總而言之,廣結善緣是眾生在眾善奉行之功課中第一大步,不論日常生
活,不論身在道場,奉行不怠,不但可以與人方便,減除自身業力,更能匯
聚至善能量,而消弭因果報於無形及未顯現之際。
第廿一章 帶業投生
世人在地府審斷公案,功善者—上升;過惡者—則受罰。待至十殿轉輪
王判准投靈定讞等候投生之際,適好有累世所造作惡業傷及人命控告討報之
時,雖然冥司受理審案,但是十殿轉輪在即,不可停止投靈之作業,因此地
府冥王即可逕行判決討報之冤親債主隨其輪迴投靈而討報,由此即為帶業投
生。
試看眾生初始破胎落地,各有不同,新生兒有者和祥安怡、有者哭鬧不
休、有者好育好帶、有者諸事乖違麻煩偏多,夜不安眠,易受驚嚇,日夜顛
倒,動輒病痛,甚至甫一出世身帶惡疾殘缺。諸此百端,多是帶業投生之象
。
有者安和祥瑞命中帶貴哺育過程少有坎坷,當然是此新生兒投靈之際宿
世因果業障較輕,甚至餘福帶來投胎,始有如此分別;許多新生兒之父母因
受其夙世所結戾而合償債,新生兒帶業投靈之可能機率大為提升,是以為人
父母則毋需為此尤怨,善緣惡因總成此世親眷,努力深植親緣。須知一世眷
屬百世恩情。了結此一因果當是功德無量,不必因此新生兒受帶業投靈之擾
,而多煩慮,實則帶業討報雖屬冥旨所准,但是冥旨絕多屬於減輕討報干擾
力量,因為一者十殿轉輪之旨在先,必是有其必要來投人世,申控在後自是
不能加重其刑,反要減輕其力。二則新生兒雖不好哺育,卻是了斷一樁因果
,何況嬰兒靈性清淨又不會受侵體之旨干擾,容易安渡討報期。
是以故,帶業討報雖是輪迴業障之一種方式,卻要世人能夠明悟體會庶
免因初生之際多添波折而影響此後親緣。
第廿二章 失魂
人有三魂合聚為靈,三魂各有主司,缺一不可。靈魂主理人之心神,生
魂主理人之肢體動作,覺魂主理人之感官,因此而成完整生命。靈魂既入心
神總理人身中樞,亦因此可以有支配生覺二魂之能力,三魂其一有所閃失,
即失去其能力。雖然生命延續,但已殘缺不全。
是故,人在投靈之初,三魂已合聚,始完成投胎,生命而顯現。目前末
法時期因果清算之際,諸多奇症怪病於焉產生。謂之因果病可也,謂之文明
病可也,其中失魂此一現象尤多。際值文明提升物質功利深植人心,常常因
此鑽營縈心、機鋒用盡,是以造成心神耗損過重,連帶使靈魂支配生魂覺魂
之能量銳減。另外科技提升,在宇宙空間中破壞能量之平衡,諸如臭氧之破
壞,諸如藥物殘渣遺害山水。更有文明產物下,諸如破壞力甚大之濫砍濫伐
,以及汽車多如過江之鯽,使人體受到傷害,因此造成失魂現象之促成動力
。
所謂促成動力,意即因上述原因所造成之結果。人之失魂現象顧名思義
即是三魂失去一魂因而造成人身失去平衡正常現象;簡而言之即是醫家所云
殘障。失魂現象僅及於生覺二魂,一旦失去靈魂則生命終結。因為生覺二魂
失去靈魂指揮漸漸無法運作乃致造成人身死亡。醫家所云植物人;是乃失去
生覺作用,靈魂無法支使。是以造成此一現象,必然是由外力阻絕靈魂支配
生覺之作用,以致靈魂無力,生覺即不起作用。
絕大部份植物人俱屬腦死,會造成腦死必然由身體造成重大衝擊傷害,
在身體受到傷害之同時心神必定同時受到重大震嚇;即是此一心神震嚇之際
,靈魂同時失去支配生覺二魂之力量。同理,若人身失去覺魂,則感官能力
減弱,至不起作用,若人身失去生魂,則肢體運作減弱,甚至不起作用,乃
因此有靈魂無法支配生覺能量之阻絕外力存在。在此所謂外力即是因果討報
之力量,許多眾生受到因果牽纏之際必定會有奇異現象,即會深入追查而解
決。一旦不知是由外力造成之因果現象,久之,此一外力必然會如絕緣體般
阻絕電流,使靈魂無法順利支使生覺二魂之正常作用。
所以世人確要明白,在表象中許多事故是造成體軀之傷害,但在事件當
中,心神會被受到震嚇,此一剎那將是因果最容易入侵之時。
第廿三章 不由自主之症
眾生在人生過程,諸如思想、言行,悉皆有其動機,乃致產生過程,及
至結果。譬喻:口渴—必然心生止渴喝水,於是會有取水而飲之動作。
在因果果報現象亦可由此解釋,我人身軀由自身之靈主宰心神,由腦神
經下達指令指揮各部器官及肢體動作,期間若有環節出錯即產生失序,身體
言行即是失常;身不由己,正是不能自主之現象。我人心識中善思惡念亦即
正反根性,換言之即是佛性、魔性並存一體,當自主意識控制恰當,即是正
常,否則即有失常現象。諸如歇斯底里、暴怒、急躁或者殘虐生物。如果自
身意識控制言行,則僅屬個人在生長環境中,習性使然,一旦過於嚴重,習
以為常,即是魔性壓制佛性,有失自我主宰之能力。再譬喻:有者每每喃喃
自語,言行大脫常軌,需知我人在生長過程中,學習知識會有羞恥之心、道
德觀念,深植於心識之中,因此腦部神經不會下達有違其羞恥道德規範之指
令。然則,馬路上喃喃自語,指天罵地則時有所見,自己無法控制情緒言行
,醫家歸類為雙重人格,精神分裂。
由此病名可以顧名思義,即是一人有二神之識,故原我無法自主,在此
事過程中,即是隸屬中樞神經之自律神經失去控制力量,因此自律神經無法
有效管束指揮軀體,造成我人失常言行。究其原即是由他種力量存在;此一
力量,大異於原我之力量,是以造成在體內衝擊使中樞神經受損無力下達指
令,所以會有無法自己之言行出現。
造成此一現象當然是輪迴果報之結果;夙世輪迴,一縷靈神不滅,隨其
緣機成熟而顯成之事實,於焉有所侵擾,視其輕重,輕者有於風聲鶴唳、疑
神疑鬼,使心緒大亂,而失去自主能力。重者已侵入我人心識,中樞神經頓
失主宰力量,因此喃喃自語,言不及意。
言行脫軌失序,並且日益嚴重,一旦,有此現象,亦無需懼怕,在果報
來臨之際,可以深入其因,必可解其癥結,在因果之業力解除後,必然可以
漸漸康復。
第廿四章 皮膚疑症之因果
今時眾生口腹之慾,尤勝往昔,口福雖多,但是造業卻深。因此,今人
常謂文明病,肇因於文明提升中,疑難雜症層出不窮,雖然醫學藥物拜文明
科技之賜而提升,卻也因此更加繁複而深重。正是俗語所謂病從口入。
目下眾生在病苦之間有皮膚病變,多受折磨,醫家以人身肝主排解毒素
,而免波及於軀體,然則眾生迭以各種生物屍首為食,積深有毒物質於體內
,肝機能未及排解毒素,形成毒素染指於皮膚而生病變。
皮膚病本是不難醫治,但是若加雜動物靈命怨債之牽纏,卻使此一病症
形成游移而深植病灶之惡疾。最常見者譬如:癬症、瘡症、甚至龜裂如富貴
手、香港腳等皆是以此因業形成。古來醫家常於瘡症數多成傷之症,謂之百
鳥朝鳳,更有如人面獸面等疔瘡,悉皆累植此一惡業之動力。換言之,眾生
即是以造深殺業與生靈怨恨之酷戾牽擾人身。是以醫藥縱然昌明,可以醫治
身體之病變,卻無法消弭此一怨戾所形成之動力。
是以故,眾生需剴切懺悔此一殺業,由起心動念之仁心,以至實踐善舉
,使此惡業之引動契機得以有效舒緩。尤其有皮膚病症,有者由醫無效,更
宜確切發心懺悔力行仁善,庶免由單純皮膚病演成因果病。再則有許多重症
者,譬如:病變成(瘤癌)等,更是惡業中殺業特重,必需根除其因果徵結
所在,加以化解,並且發大誠心力行懺悔,存仁行善,始能有效加以舒緩此
一惡業。若使繼續惡化,將進而損及生命;一旦惡業得以暫緩惡化,即能加
以補救。
第廿五章 車關之厄
目下眾生處於科技文明昌盛時期,因而出門動輒以車代步,若是生於國
土遼闊之地尚屬小礙,若在台疆一地,交通因此地狹人稠,乃有事端叢生,
因故車關之厄,造成台疆一地之死亡率居高不下。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歸咎於人開車不守交通規矩,可以歸咎於地狹人稠
;但是每個事故之中,卻也無可避免會有形成結果之動力。如今每日所見聞
車禍比比皆是,雖然受限於此一先天地理環境之因素,然則在因果輪迴果報
中卻也有其動力存在。
所謂今生乘轎騎馬是何因,前世舖橋造路人。積善得福報,積惡當然招
惡果,許多因果案例中顯示出車禍之當事人,除了疏忽不注意之人為因素,
另有突兀莫名之牽引,或者剎那間失神而肇事。細究其動力,即是來自於業
報,許多因果業障有為富恃勢肇事逃逸,甚至為富不仁,欺壓善良,如此因
果未造成人命,卻在累積許多冤怨恨忿之氣,在各人命象機運走入晦暝,或
者地府准旨定時討報之際,會在車厄中了斷因果。
因為各人既造凌辱他人、為富恃勢之因,以至享盡自身福報,而積滯他
人怨戾。在台疆一地人口密度高,車輛偏多,但又地域狹小,自然祟擾於車
禍之事故,最易達成討報目的。
是以故眾生切宜明白:種善因於廣修功德,但卻要謹慎於冤怨之纏擾,
在因果業功德解之前提,修功行善是屬必然,再在日常間慎防人為疏忽,如
此可以減少身受車關之禍害,當然深入查明其因果原由,再針對其業因加以
化解,更是確保安全之良方。
第廿六章 仙佛闡明因果病—頭痛症
詩曰:病理分明查脈真。奈何因業擾凡身。
仙翁闡述迷濛啟。直指眾生自性陳。
聖示:本書著作至此,吾將敦聘三大神醫降鸞著書,神醫詳述並與吾以因果
理論註解,則眾生閱之參照,更能明悟因果產生現象。
華陀仙翁 降
詩曰:參著寶書啟眾生。佛緣深植自分明。
願期黎庶長研閱。悟得真詮保太平。
聖示:吾荷蒙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之邀,降駕懿敕拱衡堂,參著直解因果之
門,願能以此為眾生解開因果病象之苦。
菩薩:有幸得華陀仙翁不棄,合著寶書,眾生之幸。
仙翁:不敢,菩薩俱大慈大悲聞聲救苦,吾自當稍盡綿薄,自知菩薩佛意慈
心,吾今日簡備一例,為眾生釋疑。
菩薩:能得名醫舉例闡述,本書倍加光彩,尚請仙翁直述。
仙翁:今時世人多有頭痛不癒之症。細究病因,頭痛有腦部神經,有中樞、
自律神經,一旦頭痛,與上述諸部絕對有關連。另則人身氣血循經穿
脈,上泥丸,在重樓盤匯,蓋,人身頸後,玉枕是為順氣之路,若未
順暢其氣,也必引起頭痛。然則,人身病痛有其病因,依目下醫學科
技之提升,既知其病,又能對症投藥,為何無法痊癒,就請菩薩開示
吧!
菩薩:感謝仙翁如此詳述病因,依此而論,既知其病之因,又有治其病之藥
,未能醫療見效,原因就只有因業纏身。一旦因果顯現於人身,正如
水缸有破隙,不論如何加水,無法使其滿載。人身有因果業力纏擾,
則縱有仙丹妙藥,對症對治,悉皆被其業力所磨損消耗。
仙翁:菩薩所言甚是。然則,此一因果現象,大都會種何因業而致顯成。
菩薩:頭痛主腦,會顯此業報,其因果必定種於滿腦功名利祿,為計較如是
所得,而有造惡害人。輕者,不俱人命債,則業報較輕,頭痛現象當
然較輕;若有人命債,一旦冤親債主纏擾,頭痛之症,會演成其他病
狀,則要請仙翁詳加闡述。
仙翁:人之頭痛不癒,久之會影響睡眠,進而牽引情緒,相對情緒一旦受到
波及,言行即會反常,因此會形成判若兩人之異常現象。
菩薩:正是如此,冤親債主一旦領命纏擾,藉人身之頭痛病症而漸漸牽引其
心神,祟擾之力量甚至遍及全身,使原本只是頭痛小病,卻演成似如
精神病患之異常,究其因,即是冤親之業力所祟擾。
仙翁:是的,所謂真藥醫假病,真病無藥醫,所以一旦是因果病,縱然仙丹
服下,仍無其效果,至希世人明悟此理!
菩薩:今夜甚為感恩仙翁為此參著寶書,眾生受益無窮。
第廿七章 殺業牽纏業障篇—神醫章
詩曰:殺業由來最可驚。牽纏病象誤心情。
黎民沐受恩庥廣。解脫輪迴步道程。
聖示:因果業報中殺業最為廣泛,亦是最為常見。因為眾生在累世輪迴間,
絕對無法避開造作殺業之業因。換言之,如無殺業因果,幾乎可以確
定不用再入輪迴,可見殺業之可怕以及影響輪迴之關鍵。
扁鵲神醫 降
聖示:吾今夜應觀音菩薩所邀,降爾懿敕拱衡堂,參著直解因果之門寶書。
欣聞菩薩開示殺業因果,吾舉一則病例參著寶書。眾生在累世因果,
種下殺業,絕大部份是貪口腹之慾,以食為目的,因此禽畜受捨身之
痛,自然怨恨不已。此亦怨戾之氣,積滯人身,一旦爆發,其能量自
然非常可觀。姑不論禽畜在天地間,其食物鏈是屬於供養高等靈;在
其因果報中,已是積滯甚深不善能量,在入於人體中,其怨恨能量更
足以破壞人體純善能量。因而許多病症,實際上只是自然病痛,諸如
皮肉創傷、諸如感冒風寒,甚至連年齡老大身體機能退化等,在目前
醫藥均可輕易投治,但是,最怕體內怨恨之能量作祟,使病象模糊,
醫家或分判不明、或延誤時機。
菩薩:神醫一篇醫病理論,道盡眾生受殺業之苦,然則殺業本身已具備肅殺
之氣,一旦有更高層次之動物靈,則其干擾必定更加嚴重。一般而言
,眾生殺業,在因果定律中屬於業障,若是傷害而使啟靈之動物靈死
亡,則形成靈障,在其討報力量,不下於冤親債主。可否就此問題,
請神醫舉例說明。
神醫:菩薩所言甚是,眾生在病症中,最常見者,舉例而言,皮膚病,除非
外表受毒物感染;否則均屬過敏性發炎性,並且絕大多數由肝解毒機
能退化而起。但是由古至今,許多惡瘡如人面瘡、百鳥朝鳳、及諸如
飛蛇等病變,雖是皮膚病,但卻是由殺業所爆發之能量,悉皆由無數
殺業累積怨恨之業報,一旦有進升到靈障在纏討時,則殺業業障僅可
算是藥引而已,是以必須根本再由重業之靈障解決始能有效。
菩薩:在眾生病例中有許多是自然病象,亦即身體受病菌侵染所致,但是在
病症延續之中,如果因業適時纏討,必定會產生病變。譬如由感冒症
而言,同一病症,同一醫生,卻是他人醫好,自己醫不好,如此即可
確定他是因果病業。再譬如:有人患病,但醫家明診病名,可是投藥
無效,甚至可能醫家明知此病之症,但是卻有使醫家感覺症狀模糊,
或是檢驗無其症狀。絕大多數殺業屬於怨債,不論是業障,或者靈障
,眾生在起心動念,平素之間,多存慈悲護生之仁心,可以在無形間
,消弭許多殺業之怨恨業力。不知神醫是否尚有要補充說明?
神醫:古來醫者所見事例中,有許多病症亦有先由業因而起,(不論靈障或
業障)因為業障既已積成,當會爆發,正如火山積深能量,若不宣洩
則無法使火山存活,而一旦爆發,先決條件即是積足能量。業障必是
一個人積足累世殺業,一定會有爆發之時;在人身而言即是時機成熟
。因而此一殺業業報會開始祟擾人身各部器官,尤其有受損傷之部份
更是容易受到干擾,不知菩薩以為如何?
菩薩:正是!神醫所言甚是,因果報中,有業力先顯,再呈於人身,是故殺
業當亦如是。因而,吾奉勸眾生,因果既到,應多發心護生,體慈悲
意旨,當可減輕受到業障之干擾。
第廿八章 淫業牽纏因果論—天醫章
聖示:因果輪迴,在其過程之中,最重要關鍵,即是其顯成之動力。既已造
下其因,果報自然會呈現;但是所呈現之時機與現象,卻左右受報者
是否容易解開此一怨結。換言之,在果報尚未成定象之前,先消弭其
因,則容易解開怨結;正如預防勝於治療。
孫思邈仙翁 降
詩曰:因業牽纏果報時。輸誠懺悔最相宜。
眾生首要需明悟。解結釋冤力可為。
聖示:恭聞菩薩闡述因果輪迴及眾生釋結之要論,吾甚為欽佩菩薩苦口婆心
,勸化眾生。於醫家而言,人體五行,最常見之病根,肇在水火不濟
,乃衍生許多病例。水者實也,火者虛也,水火本質上,已不相容。
虛時又是不濟,因此乾者腎陽之衰弱,肝火陡然上升,其症不但顯於
肝腎,更易引起盜汗、虛悸、偏頭痛等症。而肝腎與水火之氣,不濟
人身,若以因果而顯成,必然由夙世造深淫業所致。
菩薩:妙哉!天醫之醫論,有條不紊。人身五行,水火並重,偏偏又不相容
;因而人身失水火必旺,水盛火又虛,是以必要水火相濟,始有助人
體健康。然則,本質不容,如何相濟?已是醫家調理之必要仔細斟酌
。若再由因果祟擾其間,則不止不相容,更有演變成相剋、抑制之作
用,如此一來人身百病叢生。
天醫:菩薩補充甚明,並且醫家在調理人身水火之際,必需詳查其來龍去脈
,諸如人蔘扶強不助弱,一旦人身屬虛火上升,腎水有失之際,投以
人蔘不但未見其效,恐反有失。病源由因果所造成之現象者,投以仙
丹,亦屬枉然。
菩薩:正如仙翁所云,眾生在受到淫業果報之際,最易由人身水火不濟。然
則,淫業有深有淺,輕重之間,所顯現果報於人身,是否有所不同?
天醫:是的。菩薩在開頭已明示,因果最怕是定業,其次是顯成之動力,均
可以呈現出不同之破壞力。譬如:造深淫業,有其人命債,若冤親已
來討報,必然顯現牽引慾念綺思,一旦人在邪思綺念之中,必然陷入
火旺水失之境況。若屬重業,冤親入侵,則邪綺不止,虛火升竄,若
入腦際,則心神不寧,諸般妄想,邪念不能遏制,甚而夜不能眠,躁
幻接踵而來,並且邪思慾火若有未洩,邪積火聚、乾陽損耗、腎水日
失,終必演成實火而致腎臟衰耗。如若冤親尚未顯現討報,僅是靈訊
肇示而已,立即加以化冤釋結,則未侵損人身,其害則輕。
菩薩:天醫所言,眾生甚是受惠良深。淫業牽連於色慾,乃凡夫俗子之不能
免。因此,夙世以來,眾生或多或少種下淫業,而此因業,又是如此
傷身,世人切宜謹慎,切莫犯下不可收拾之重業,如此可以善保此世
有用之身。
第廿九章 菩薩慈悲因果論
詩曰:因緣本是作牽纏。惡業生成禍患綿。
切要心存多謹慎。免教果報顯來年。
聖示:本書荷蒙三大神醫闡述病理,參照印証因果理論,是則眾生之福報良
深。吾並特別由主著正鸞出竅,合著本書;將日常善信叩問之因果疑
難,編列書中,予之啟悟各地善眾,勇筆賢生可以靈神出竅。
勇筆:弟子參見菩薩佛駕,自因果病象印証一書完成之後,倏忽十餘年,未
再謁菩薩,弟子孺慕甚深!感謝菩薩慈悲,弟子見前幾期,三大神醫
之述論,心中亦有許多問題想請菩薩開示。
菩薩:賢生無需多禮,『因果病象印証』一書啟悟許多善根慧器之人,助爾
拱衡道脈。今時『直解因果之門』當能如是,使懿敕拱衡堂普化道業
,更上層樓,吾亦為之賀勉。賢生有問題儘管提出,往後數期俱可由
賢生整理問題編列本書。
勇筆:感謝菩薩如此殊眷,弟子感恩。對了,目前弟子承辦一件善信的叩問
事,他是在日夜之間,都會聽到耳際腦海中,有聲音要控制他的心神
,並且也會干擾到夜晚不能睡,工作受破壞,差點失業,甚至身體消
化排泄動作都會受侵擾。他來到堂裡,弟子與之交談,才知道他是道
中之講師。而且言談間,並不像神經分裂,理絡分明,心思清晰。這
種情形弟子呈叩堂上恩師聖示:謂之自性心魔,並予與封閉靈竅,連
接二次那位善信說已可抗拒耳際腦海的聲音,不會受他控制心神。弟
子請教,如此情形,為何會有修道子,修成自性心魔之擾亂?
菩薩:此事前因後果需分二段闡述,一者,此修子夙世之中,曾造下用盡心
機、設計於人之因果。此段業因攝納於其藏識,歷經輪迴,轉環自性
之識業,於今時在人生過程中受到外力之牽引,識業成熟,因此擾亂
其心神。
勇筆:那麼弟子予封竅應該無誤吧?
菩薩:無誤,但是有此現象,在因果而言,他所造用心機陷害人,若是不解
決,亦即此段因果不予消弭,則其動力長久存在,縱然此時賢生為其
封竅,但是有朝一日自性及外力巧合成熟,仍然會再次顯現。
勇筆:請教菩薩,弟子以前常辦因果,一旦在耳際腦海中會有聲音,大都表
示冤親已侵入身體心神之中,為何這一案例不同。
菩薩:侵體在果報中屬重業,並且會逐漸控制心神,但先決條件是冤親債主
之討報,而賢生所承辦此一案例,是他早在之前所造之業力因果已是
形成,並被其識性攝納,換言之,此一公案是無冤親債主,而是彼時
他之識性將整件事收藏到自性之中,不用地府准旨冤親討報,他自己
已經先行懲罰自己。
勇筆:弟子明白了,就是良心發現。如果此一案並無植入他識海之中,而是
有造成其他因業,等到時機成熟,就是形成因果業報。
菩薩:正是。
勇筆:那麼此一公案有無造成人命債,是否會形成不同果報?
菩薩:當然。他此一公案是無造成人命債,如若有造成人命債,則冤親申控
地府准旨,則會演變成靈侵體而精神錯亂。
勇筆:弟子完全明白,感謝菩薩慈悲闡述。
菩薩:可,今日著書至此,賢生靈可投體。
第卅章 迴向方能冤業解
詩曰:著書勸化繼年年。啟悟蒼黎遍大千。
願有慧根長不昧。真詮徹理福心田。
聖示:諸天聖神仙佛,秉抱慈仁,藉鸞門砂盤著造真詮寶冊,啟悟眾生開明
智慧,而得親近大道,普修善德,願期眾生研閱善書能有所得。可,
勇筆賢生靈體出竅。
勇筆:弟子叩見菩薩佛駕,今日著書,弟子深有一疑,叩呈菩薩開示,並將
普及恩庥於絕大多數之修行者。
菩薩:賢生有何疑惑只管明說。
勇筆:弟子遵命。日前弟子承辦一件濟世,是一位坤道修行者,年已半百,
頗為虔誠,不但在附近道場為仙佛效勞,並予引度兒女親眷進道修行
,平素間對護持鸞門道場之活動,亦是輸誠不退,或助印善書、參加
法會,並且自己尚有定時誦持經咒作功課。如此一位善慧之女菩薩,
縱然未至功德圓滿,應該也是累積甚深福慧才對,但是前幾日她的眷
屬傳真叩問:這位女菩薩在要參加某處道場放生前夕,忽然昏倒,並
且緊急送醫,醫生宣告病危,直至傳真之時尚在昏迷。這個案例弟子
迷惑,懇請菩薩開示。
菩薩:賢生既曰傳真叩問,則貴堂仙佛如何開示?
勇筆:本堂太子恩師開示:乃為此位女菩薩,雖然護持助道,並且頗有造功
立德,而且度眾進道,亦是莫大的福慧。但是這位女菩薩卻沒有迴向
給自己的冤親債主,所以她有功德福慧資糧,但是因果一旦討報,卻
是非常激烈,所以才會形成如此現象。
菩薩:正是,貴堂太子元帥查示無誤,這位女修子平素深積善德,不論內性
、自修、外行功德,悉皆符合善慧根器之修者所俱備之條件,但是關
鍵因素即在未有迴向自身因果,消除其討報業力。吾作一譬喻,有一
個人到處去工作,非常認真努力,而且也肯節儉,所以他存了許多錢
財,但是他有向許多人借錢,只不過他所賺的錢都存進銀行,並沒有
還人家,賢生想,是會有什麼後果。
勇筆:想當然,那些借錢給他的人一定怨恨咒罵,甚至有可能想要用激烈手
段對付他。
菩薩:正是如此,將此譬喻拿來對照此一案例,賢生以為如何?
勇筆:弟子理解,但是弟子不解的是這位女菩薩,既然功德這麼大,雖然她
自己沒有迴向,難道上天諸佛菩薩聖神,不能為她做迴向嗎?
菩薩:不能,個人修行功德累積福慧資糧,除非自己發心迴向,才能將此功
德轉移到他處,否則縱然古佛、菩薩、大羅金仙亦無權動用他個人之
功德及福慧。況且因果之可怕就是如此,一旦你種下前因,如果不虔
誠懺悔,修善功德做迴向,一旦討報來臨,任誰也無法救你。
勇筆:然則諸天聖神仙佛不是法力無邊嗎?難道不可幫他擋一下災劫,或是
保佑助他一臂之力。
菩薩:賢生須知,此女因果災劫顯成,討報既激烈,並且存在已久;即是因
他虔誠護法行持助道,是以才一延再延,否則將更早顯成因果討報。
勇筆:弟子明白。哦!對了,剛才菩薩為什麼說個人所修之功德福慧若無迴
向則無法消除自身因果業力。
菩薩:為什麼諸部經典均有迴向文,為什麼鸞門道場要有專案呈疏之迴向,
譬喻說:世間寄信,你必需註明收信地址及收件人,郵差才能送達,
也因為你有投信的動作,才有送信收信的結果。在修行過程中,你若
不將所累積功德迴向予自身因果業障,則這些冤親債主如何可以拿到
你的功德。
勇筆:弟子明白了,就像存款自己的名下,沒人可以去領出來,除非你用轉
帳指定轉到什麼人的帳戶。感謝菩薩如此詳盡開示。
菩薩:可,今夜著書至此停筆,賢生入竅,吾回。
第卅一章 闡明定業作完篇
詩曰:因果由來定業深。牽纏祟擾最驚心。
蒼黎切要修仁善。可得消弭禍患侵。
聖示:因果造作於先,定業形成於後。眾生既造因業於夙世無知之中,當然
在輪迴人世之時受到果報之現象。可也,著書,勇筆賢生靈神出竅。
勇筆:弟子叩見菩薩佛駕,今日弟子有一疑惑,恭呈菩薩開示,因為弟子數
十年來恭承天命為各地善信開辦因果濟世,其中有一件事情百思不解
。
菩薩:賢生領命辦理濟世,貴堂為眾生排解因果,在台疆一地之鸞門道場,
可是譽馳遐邇,賢生有何疑難呢?
勇筆:弟子辦濟世,尤其在菩薩您開著『因果病象印証』一書以來,有許多
善信,都是因果病重,慕名而來,叼蒙天恩師德,本堂眾聖恩師神威
顯赫,大都圓滿為善信解除因果苦難。但這十餘年下來,弟子發覺一
件事情,那就是有小部份善信在恩師開示因果之後,亦如命辦理因果
而和解,但是他的病痛改善情形卻是非常緩慢,不似絕大部份,只要
因果和解,不出二、三個月間,重症可以明顯改善;輕症則只需數日
,最長亦不過半月。此一現象,恭呈菩薩開示。
菩薩:因果和解是使因果業力消除,譬如:貴堂昊天紫綬靈修院之保調,是
與冤親債主和解,使其不再干擾當事人。但是在與冤親債主和解之前
受討報者,已形成傷害,換言之,因果和解只是達到不再繼續干擾於
受討報者,而身體病況之改善,需視受討報者受傷、受損到何種程度
。
勇筆:如果因果不和解呢?因為討報既造成傷害,不會因因果和解而得到立
即改善。
菩薩:差矣!因冤親債主討報,雖然造成傷害,但其傷害大小,需視定業輕
重而論,況且不和解因果,冤親債主繼續討報干擾,則受討報者,身
心所受傷害,會更加深,並且激烈。
勇筆:弟子明白了,不過弟子另有問題恭請教示:何謂定業?是否定業無法
改變?
菩薩:所謂定業即是地府已經審斷,定讞之公案,或是已積深罪業而形成業
障,註成命象,在人生過程中會顯現,即是定業。至於定業是否能改
變,卻需視其如何轉化。譬如定業是,冤親債主初領旨討報,尚未侵
擾之前即予和解,則此定業可以消弭。若是此一定業顯現於身體惡症
,或是人生運程中出現之災劫厄難,則其轉化之機,有一半機會。總
之,因果之和解,是使之討報此一傷害不再加重,至於所造成之傷害
如果沒有繼續加重外力之侵擾,則復癒容易。正如受傷結痂,只要不
去揭擾,可以更正常進行復癒,一旦時常去抓揭,使其又受傷害,復
癒當然困難。是以眾生當要明白,不是和解因果無效,而是和解之前
已造成傷害,所以要斷絕繼續傷害之動力,則受傷之醫護可以很快見
效。
勇筆:正是,感謝菩薩如此詳細開示。那麼,本堂昊天紫綬靈修院,為善信
排解因果,是已達成和解之效果與目的。接下來身體之復癒,只要按
正常醫療之方法,即可見到效果。
菩薩:是不錯,但是最重要的關鍵是定業之輕重會影響結果。
勇筆:弟子明白,就有善信罹患癌症;這已是定業之果報,要扭轉的機會只
剩一半,但是,只要提前於尚未形成此一定業病症之前,即可化解,
是不是呢?
菩薩:正是。
勇筆:感恩菩薩慈悲,賜助弟子著作此一因果闡論之寶冊,弟子叩謝。
菩薩:賢生何需客氣,數十年間,賢生恭領天命,開創鸞門新機,積極著作
數十寶典傳世,至希勉而行之。本書至此,將全部結束,書後語、及
跋文,另日再作。
聖示:吾領命著書與諸賢生結甚深善緣,書至此結束,勉賢生道心精進。
本堂主席 關登臺
聖示:吾為『直解因果之門』作跋
際值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之際;更因目下物質文明、科技提升,因果現
象,亦因文明怪病之日愈繁複,以致相對異象頻頻!
上天有鑒及此,以 南海觀音菩薩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十餘年前降旨
本堂開著『因果病象印証』一書頒行普化,大收宏效。為眾生解脫因果枷鎖
,悟明因果現象,濟度眾生受因果牽纏之苦;可謂慈航救渡眾生倒懸之苦。
今日又再接續開著『直解因果之門』,針對現世因果病症,領旨討報等眾生
受苦而予對治。一者 上天菩薩慈悲,二者聖門普化道務所需,更為眾生之
福音矣!
書已著成,將要頒行,吾深願世人能有閱書之法喜,深沐 上天好生之
意旨 菩薩救苦之願心。吾特以數語與眾生共勉,並為篇後之跋也。
歲次乙酉年正月十日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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