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某女生家被強拆向律師求助,因其微博大量追星內容反被攻擊一事?
女孩給律師轉發的私信沒有前因只有後果,最後一句是「請相關部門進行調查,還我們一個公道」。疑似大量複製粘貼轉發。
批評女孩沒禮貌語氣強硬的求別造謠了,女孩被攻擊後還用「您」稱呼對方
女孩爆粗開地圖炮,當代律師躺槍
律師實名掛人,並泄露諮詢者家庭住址姓名等等,同樣開地圖炮攻擊不受廣大男性待見的追星族
之後朱孝頂轉發漫罵粉絲的微博,並叫鹿晗看看吧
女孩發微博
女孩微博原名Mua青青草原
友善度是個好東西。
有點莫名其妙,3改答案。
後來分析了下,在我答案下面有兩個被摺疊的評論,我都拉出來看過內容了,至少對我沒有不友善,同時,或許某些字眼刺激到了某些人,但是講道理,有用詞更甚的,拉偏架的,如果有異議可以討論,可以駁斥,對吧,動不動就摺疊,要摺疊也可以表明你的觀點嘛。結果我整個答都被摺疊了,這就過分了啊,這舉報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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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粉不黑。這是重點,不粉不黑!不粉不黑!不粉不黑!各位小鮮肉的粉絲不要懟我,我這人一被懟就慫。
第一,鹿粉們別炸毛了,這事兒肯定是跟你們家鹿晗沒關係,人律師微博掛人,啥信息都沒屏蔽沒馬賽克,道出所掛之人是鹿晗的粉絲並不是針對鹿晗啊,他也可以是吳亦凡,可以是黃子韜,可以是李易峰,可以是韓庚(此處排名不分先後,想到誰就寫下來了,你們不要搞事情),我不是在開地圖炮,只是恰逢其會,她是鹿晗的粉絲;你們別衝動,別激動,聽我把話說完;
第二,人律師微博過往你們但凡去看一下,確實幫助了很多人,不然也不會那麼多的活躍粉,這是個願意「浪費」他個人寶貴時間去給予某些法律援助的人;很多朋友都提到了,他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明事理的人應該都看的懂這話什麼意思;如果各位鹿粉看到這兒覺得還能忍的住,覺得我說的是人話,那煩請接著往下;
第三,你們的怒點到底在哪?沾染到鹿晗了,所以不聞不問就直接開懟了?人說的是什麼,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一邊語氣強硬的私信「求」援,真的只能用引號了,這語氣,換我我也懟她,看不出請求的意思。語氣生硬就算了,事出有因,事發突然,小姑娘沒什麼社會經驗,不懂得與人溝通,對吧,我可以找出一堆理由幫她解釋,但是唯獨一條,你家都沒了,對自家遭遇隻字不提,都在私信找人「求」助了,還念念不忘你的愛豆,還在微博上各種轉各種粉,都無家可歸,無處依身了,你心可真大。被人律師懟回來,你立馬就炸,覺得偶像受委屈了,這又變玻璃心了。我就問一句你媽知道嗎?請原諒我爆粗口。(知乎管理員看這裡,粗口已刪)
上面很多利益相關是鹿粉的,說的一句話特別在理,「粉絲行為,偶像買單」。前面我也說了,這事兒本來跟鹿晗沒關係,換個別的粉,那可能是吳、黃、李、韓等。換了是您,您收到一陌生人的私信說自己家沒了,找您求助,大致看完,順手點開對方微博,一看,喲,這莫非是騙子來調侃我來了,除了鹿晗還是鹿晗,你不是家都沒了嗎?怎麼微博里全是鹿晗啊?再一細看時間,喲,心真大嘿,剛私信我了,回頭又是各種轉發,對愛豆滿滿愛。你咋不上天呢?而且人律師給你回復的消息,主體是什麼?是說你都這麼大事兒了還不忘追星,並不是針對你追的是誰?你倒好,國可破,家可亡,偶像不能辱,你怒了,你懟了,你給你偶像招黑了。就算把這位律師大人往壞了想,人就是抵制追星,就看不慣你們這些妖艷的賤貨,那又如何?你這不是瞌睡送枕頭,幫人黑自己偶像么?你四不四灑!就你這樣的黑粉,偶像們真真是有多遠躲多遠,沾上一點兒要臭半年!
人是律師團體,現在半個律協聲援懟你,懟的是你么?懟的是被你這事兒挑起來的腦殘們,懟的是你們「受迫害」心理下的反對追星,前面還對事不對人,現在想不對人都難。人律師是幹嘛的?人吃的是公檢法門口的飯,背後是一群偉光正,說不得那天繼禁韓令之風滌盪國內演藝市場,真真影響到你們的偶像了,就一個字,該!本來無一事,懟出一頭包。
下面說點題外話,碰到這種事情怎麼處理?你微博里全是偶像,這很好,千萬別以為自己是小透明,直接發博,訴說強拆之苦,盡量別@ 其他人,如果忍不住一定要@ 的話,可以@ 公安啊,或者私信對象的這位律師之類的,千萬千萬別@ 你的偶像以及偶像相關人員你偶像的後援會肯定會注意到你,幫你轉發,幫你擴散,真如上面有些答主說的,說不定還能收到偶像的慰問,甚至一親芳澤呢,人要有夢想,對吧。
安心西路,你放一百個一萬個心,當強拆遇上偶像,這個話題肯定會火,事實擺在眼前,現在已經火了,只不過兩種火法有差別,你這是火中送碳啊,套用周傑老師一句話:你這要早生幾年,少年包青天就沒我什麼事兒了。
其實這件事恐怕已經慢慢消了熱度淡出了大家的視野,我也慢慢平靜下來開始想,這個也許確實無禮甚至有些自私卻遭遇了強拆這麼嚴重的生活變故的當事人,現在怎麼樣了呢?你的問題得到有關部門的回應了嗎?有人幫你了嗎?
對不起,我之前也有些不冷靜,雖然你在這件事中確實有錯,但是你遭遇了強拆這麼大的生活變故,我們除了良藥苦口的給你講道理指出你的錯誤,更應該關心你所遇到的強拆問題是否得到了解決。畢竟,冷血旁觀或者講過道理卻不施以援手也是不對的。
鑒於我從事實務經驗並不多,可能大部分專業知識也都來自書本,不一定能夠在這種嚴重的案件中提供什麼有價值的建議,但是如果你願意在評論區聯繫我,我願意給你我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法律知識上的解答作為參考。免費。
希望你從這件事中能夠吸取教訓,改正錯誤。人生的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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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並沒涉及到【法律】吧,而且其實和無緣無故被捆綁的鹿晗本人也毫無關係好嗎?請題主去掉【法律】和【鹿晗】這兩個無關的tag,謝謝。
作為一個五院四系中的四系之一的法學畢業生,律師新人,鹿晗粉絲,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為什麼要把無關的鹿晗扯進來被你們討論?!
雖然同是鹿飯,但還是想不偏不倚的客觀表達一下我的看法。鹿家妹子其實是一家人,但是幫理不幫人,我只說說我自己的經歷和想法,不護短。
剛才點進去看了這位鹿飯的微博,已經清空了之前所有作為鹿飯發過的內容,只留下這兩條毫不客氣的怒氣沖沖的指責。我真的覺得左下角的共同關注好刺眼。而且這兩條微博的發布的客戶端也變了,不知道是我找錯了微博還是這位姑娘重新發了一遍,還改了性別。而且微博的註冊時間,是2017年1月。
所以我也不知道該如何稱呼這位鹿飯了。你做任何一件事的時候,但凡有為那位你喜歡過的這個優秀的,與你無關,平常被你追捧仰慕,現在卻因為你的不妥當言論和冷漠偏激的朱律師的捆綁炒作而無辜被卷進這件事的鹿晗先生本人想過一點點嗎?
沒錯,他是明星,他做自己喜歡的音樂,出演自己喜歡的綜藝和影視作品,他是容貌精緻才華出眾性格寬厚人品優質的正能量偶像。喜歡這樣一個明星是你的權利,你在微博這個娛樂至上的世界裡追星是你的個人愛好,你追星,這沒有錯。可是「粉絲行為,偶像買單」這話你不懂嗎?你在微博上私信向一個素不相識的律師諮詢法律問題,這種語氣,你覺得妥當嗎?
這位鹿飯,【請最高檢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還你公道】這話你為什麼要跑去私信一個律師?為什麼不去直接私信最高檢?為什麼不直接去公安局報警?為什麼不去當地的律所直接付費諮詢?你說你在向對方【求助】,那你為什麼用一種對下屬發號施令的語氣表達你的【求助】?
我想問問你在學校找老師問問題,在大學給導師發郵件交論文的時候也是這樣措辭嗎?將來你畢業了投簡歷也要用這種語氣這樣措辭嗎?
是,律師的確是擁有法律專業知識和實務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士,也許可以為你提供專業的有償的法律服務,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通過微博用這種語氣發號施令要求素不相識的律師為你【討公道】,更何況是這種涉及強拆的與政府公權力直接對峙的危險係數遠高於民事糾紛的案件。律師事務所是一種特殊合夥的企業形式,也就是說,說到底也是商業主體。除了刑事訴訟中法律援助指定辯護的情形,律師都是有權利自由決定是否為你提供代理服務的,不是你付錢就可以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人。 你向與你素不相識的律師求助,如果遇到一位善良熱心的律師,也許他會耐心地對待一個和他女兒年齡相仿的年輕當事人,盡其所能的為你提供法律服務,不計較你的冒昧和無禮。
可你恰恰遇到的是一個對於追星存在偏見,不願意耐心向求助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嘲諷且大力抨擊前來求助的當事人,自以為自己站在了【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制高點的律師,不管對方是不是毫無社會經驗,面對公權力的欺壓而病急亂投醫的平頭百姓,就抓住對方追星這個身份大加鞭撻的律師。
只能說這是一次教訓,希望你記住,下次請禮貌措辭,態度誠懇,找個好律師,而不是因為這樣一位偏激冷漠的律師否定所有【當代律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你嫌給你喜歡的鹿晗招黑不夠是嗎?
請鹿飯們和諸位吃瓜群眾冷靜客觀,不要輕易站隊。正如我以上肺腑之言,這件事弄到現在這個局面,雙方都有錯。一個不懂得尊重和基本禮貌的粉絲,和一個對追星存有偏見冷嘲熱諷陷入輿論狂歡的律師。還有無辜受牽連的【當代律師】群體和與這件事從頭到尾沒有一絲關聯卻被強行捆綁和利用成為某些內心扭曲的鍵盤俠的眾矢之的的鹿晗先生本人。
我真的很心疼。為什麼我才畢業,為什麼我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律師新人,為什麼我不能保護我喜歡的人免受輿論的傷害……他明明是那麼優秀美好的人啊,他做自己熱愛的音樂,在這個複雜的娛樂圈始終保持著初心,知世故而不世故,把微笑和輕鬆展現給我們,把疼痛和無助都留給自己去克服和消化。卻總是被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捆綁和傷害,為一些不理智的粉絲的行為買單。
你喜歡他的時候,他是你暗夜裡的光芒和貧瘠生活中的希望,那,當你的某些話,某些行為可能傷害到你喜歡的他的時候,你就不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的確做錯了什麼,而不是因為自己作為粉絲的身份理所當然的以為別人是在嘲諷自己。
這位鹿飯,喜歡鹿晗到底給你帶來了什麼?
是他一直希望傳遞給大家的正能量,還是讓你成為了一個把【我追星我有理我沒一點錯你們這些鍵盤俠就是看不慣我追星】作為武器和立場的充滿戾氣不停指責別人的不理智粉絲?
追星是一件門檻很低的事情,只要懷著一顆嚮往美好的心,社會各界三教九流的人,都會因為喜歡同一個明星而成為同一群體,但是,雖然門檻低,對於參與到追星這場盛大的暗戀中的每一個人來說,卻能通過這個人在追星的所作所為中看出區別。那些本來就素質低下一身戾氣的人,成了飯圈裡的無腦噴子;那些一廂情願不懂得尊重自己喜歡的Idol的人,成了明星害怕粉絲唾棄的私生飯;那些宅基腐不顧Idol本人數次澄清兄弟間的真友情而固執沉溺於yy中的人,成了cp人設的腦殘粉,滿足著自己噁心著別人……
所以這位鹿飯,希望你在做任何一件事的時候,都能多反思一下自己,不要給你喜歡的人招黑行么?
希望你能真的做一個有禮貌的優秀的人,讓你身邊的人對你說,你也喜歡鹿晗啊,你這麼優秀,你喜歡的人也一定很優秀。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因為你的冒犯和無禮,給你喜歡的人帶來無端的指責。
希望你成為更好的人,而不是受到傷害就謾罵全世界否定所有律師群體的武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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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律師,我們這些年輕的小姑娘們真心的喜歡一個優秀美好的人,那麼不對嗎?可以讓您那麼武斷的把我們全都定性為腦殘的追星族嗎?我們喜歡鹿晗,在微博上這個小小的空間表達一下心裡最純真最熾熱的喜歡有那麼大逆不道嗎?我從沒把他當成一個明星,我把鹿晗當成一個優秀美好的遙遠星辰一樣的喜歡著,累的時候需要力量的時候,到微博上看看有關他的消息,看看他溫暖明亮的笑容,看看他一路走來的堅定和從容,看看他面對壓力和誤解的時候不卑不亢的樣子,看看他即使擁有千萬粉絲超強人氣仍然謙遜禮貌的樣子,看看他即使在機場高鐵站高速路上被擁擠被跟車的時候不顧自己安危卻擔心大家的安全的樣子……我會覺得暖心,充滿正能量,能夠重新打起精神投入學習和工作。
那位鹿飯確實有些沒有禮貌,可是您作為社會閱歷豐富,年齡甚至與他父親相仿的中年人,這樣嘲諷一個小姑娘,合適嗎?更別說她在情緒激動時說了一些不理智的話,您為什麼還是窮追猛打?您看看您現在的微博,全都是轉發的鍵盤俠對追星的抨擊,您在欲蓋彌彰些什麼呢? 我們可以理解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心情,但是正如這個問題下的某位答主所說,
您現在微博里大肆轉發的這些加諸當事人甚至整個追星群體的指控,是出於什麼心理呢?
接受過高等教育,從事法律工作,請您注意言行。千萬別一不小心也成了網路暴民,或者,無腦噴子。請您自重。
還有,請問朱律師,您憑什麼理所當然的認為鹿晗作為公眾人物就要為自己的粉絲公開發聲?!道德綁架有意思嗎?!鹿晗在微博上有2700多萬粉絲,您不妨看看他的微博,他大概多久發一次微博?是像您一樣把所有的生活和對於社會的不滿和抨擊都po在微博上,還是除了周五之外平常都難得發條微博?別用您有限的不合適的生活經驗揣測一個和您不同世界的人,這叫道德綁架。並不是所有人都像您一樣接受陌生人私信的,2700多萬粉絲,隨便哪個陌生人都能@到他,給他發私信,那鹿晗的微博估計估計沒法用了,打開手機就是上萬條消息提醒,粉絲示愛和無腦鍵盤俠的消息一起季報手機……他有他的生活他的事業他的自由,您這樣道德綁架不停地捆綁蹭熱度,不是蠢,就是壞。
有空可以看看這個。別對不起自己受過的高等教育和半輩子的人生。
因為不想把對於這種鬧心的問題的回答留在我的回答記錄里,所以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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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論區真是大開眼界啊,想給當事人一句忠告:
自己遇到了強拆這種可以說是對自己生活有巨大影響的事情,居然理所當然的以為做個群發的伸手黨就想有人幫自己火中取栗,把別人當成工具來利用。這樣的人,不只沒有禮貌,更是自私和蠢。
過年過節聯絡感情的祝福也許可以群發,但是對於這種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認為【碰到強拆群發求助很正常】我實在無法苟同。既然要求助,至少應給你所求助的對方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任,否則就是冒犯和打擾。
禮貌用語從來都不是雞肋的禮節,只有心裡沒有敬畏和尊重,不值得可憐和幫助的雞肋的人。
先說觀點,我支持律師。
律師明明回復了一個很有用的解決辦法,該少女偏要視而不見,被害妄想症發作硬要覺得人家不相信他。
別心虛啊,人家哪裡說不相信你了?閱讀理解0分。
律師的回復撇開語氣,言簡意賅,條理清晰。意思是你一直為你的偶像付出這麼多,當你遇到困難的時候也應該向偶像發聲求助。不要忽視偶像的力量,這件事群眾團結在一起才事有可為。用心良苦啊,認真臉。像這類事情,偶像幫助粉絲,偶像收穫了名聲,粉絲得到了幫助,不是雙贏是什麼?說不定還有零距離接觸偶像的機會,一石二鳥不要太爽。
你找一個之前都沒關注過沒聽說過的人求助,別人就應該幫你?還有這種好事,我這麼窮誰給我卡上打點贊助費。
然後就是一杆子打死所有當代律師,範圍好像還覆蓋了世界。問題來了,到底是誰「智商為零,情商為負」?(為預防知乎小管家令人蛋疼的人工智慧,特此說明,引號內容為問題描述引用。)
然後再看友軍,抱團在微博上辱罵律師,好像又獲得了一場輝煌的勝利!這件事的重點是什麼,你們粉絲團成員家裡要被強拆了啊!你罵人家素不相識的律師能解決問題?整件事件毫無邏輯可言,平均智商堪憂。
去年我國政府做了一件大好事,限韓令利國利民,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這個問題下所有嘗試道德綁架的,恕我直言,都是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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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出嘲諷,說我洗地的,閱讀理解也是零分。
都沒搞清楚別人身份,到底是負責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的律師,還是負責法律援助或者企業顧問的律師,甚至這人是不是律師都沒弄明白。
律師的話翻成大白話就是:早幹嘛去了,家裡事也不管一門心思追星,出了事找你偶像啊。沒毛病,就不想幫你。
然後就是組團罵人家,就這素質誰敢幫?評論區還扯什麼律師想炒作,未免太高看自己的影響力了,鬧劇懂嗎?給自己偶像招黑懂不?
在我自己的回答下拉黑刪評論都是我的權力,就好像律師在自己的微博上嘲諷你們一樣。
這個答案,可以分成兩個角度來看。
站在律師的角度,這個問題說白了,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幫於不幫都是自己的事情,別人不應該對他進行道德綁架。不是說律師就非得幫人申冤抱不平的,這不是他的責任。有事不找警察,你找律師也沒用。
站在這位粉絲的角度,有問題有困難知道尋求法律援助,這個是沒錯的。律師,是作為一種橋樑,而且法律相關的工作屬性代表著他懂得的法律知識比我們普通人多。這位粉絲是意識到了這點,所以想向這位律師尋求幫助。
這樣看來,兩個人都沒錯,可是兩個人都有錯。
這位律師,不應該將這位粉絲的名字就這樣發上來,甚至帶上了偶像的大名,讓這條微博上了話題廣場,甚至於引來了一堆的鍵盤俠,把整個問題上升到了這整個粉絲團體甚至於偶像身上。什麼有問題找鹿晗,這句話我可不可以理解成粉絲無人權?偶像偶像,何為偶像,何為粉絲?偶像是給粉絲做榜樣的,按這位律師的說法,粉絲有問題就該找偶像,那麼這個社會上,警察也不需要了,政府也不需要了,律師也更不需要了,只需要偶像就好了。明星這也是一種職業,這種職業的存在必定有它的必然性,有明星就有粉絲,你這一句話,磨滅了一大群的粉絲的權利了吧?
這位粉絲,我也不是很懂了,從事情發生到尋求幫助的期間,竟然沒有一條微博是關於自己尋求幫助的?自己的事情自己都不敢出面,竟然妄想別人給你出面,這想的未免太好了吧?微博一片歌舞昇平卻私信告訴別人人間疾苦尋求幫助?我能理解律師為什麼不願意幫你了。自己都不敢,拿什麼要求別人?還在自己微博罵人家律師?
最後,我還是反對一些人將這件事情上升到整個粉絲團體甚至上升至偶像本人。據我所知,鹿晗極其粉絲做的公益活動並不少,而且家裡公司和鹿晗曾經有過接觸,本人也是很有禮貌,家裡長輩對他評價也不錯。所以我覺得上升到偶像這件事是鍵盤俠所為。
其實這件事情,無視就好了,整件事鬧得這麼大無非是鍵盤俠跟粉絲合力造成,如果選擇無視,這件事也不會鬧這麼大。看了好多答案我終於看懂支持律師那一派的人什麼理解了...
意思是,如果這姑娘家裡面出了事,她應該在自己的公眾社交平台公布所有事情,公開所有情況尋求幫助,而不應該進行娛樂或者追星等行為活動。
意味著你們的感覺是,家裡面如果出事,就一定要廣而告之,稱為「為自己發聲。」
這樣才是正常思維。
。
那如果我把家裡的事情看作比較私密的事情,不願意在公眾平台訴說,而我向律師尋求幫助,只是作為一個平常人的正常訴求,不帶自己的娛樂屬性,那麼我以為律師出於專業素養,應該會關注問題本身,並且告知解決或者不能解決。
告知是否需要收費才能進行幫助,或者不能幫助可以置之不理,畢竟律師是職業不是志願者。
律師同志出於好奇翻了我首頁,得知我並未在公眾場合「為自己發聲」,微博內容全部跟現實生活無關,那麼我一定不是一個關注自己生活而是一個飄渺的追星黨,所以對這個尋求幫助的姑娘說
「好痴情的鹿晗粉絲,你怎麼不去找鹿晗?」
如果這句話不帶任何諷刺意味,那麼這位律師可能並不清楚自己的專業和鹿晗的專業是什麼。
因為鹿晗不是律師,不能解決法律問題,或者說不能在這方面給出什麼建設性意見。
如果這句話不帶諷刺意味,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可能單純在比較自己和鹿晗的影響力?覺得鹿晗影響力比自己大,那麼更有可能幫到這個姑娘。但是很顯然,這是個法律諮詢,鹿晗並不專業,影響力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以上兩點都推翻,那麼律師同志確實在諷刺這個姑娘,他的論點是:「遇到問題自己都不發聲,鬼才會幫你。」
姑娘由於感覺自己受到了諷刺,在自己的微博首頁抱怨,並未指名點姓,而是用了律師這樣的職業性籠統代詞,然後這位律師又一次看了姑娘首頁,於是對號入座截圖掛人。
這個社會是可笑了。我以為基本一點的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叫做 就事論事和不揣測他人動機?
這位律師以及部分贊同者沒有就事論事就不說了,還揣測了別人的生活啊。
表明屬性:鹿晗的散粉。但是有自己判斷事情的能力。
首先,幫與不幫都是律師自己的權利,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朱律師不幫這個朱律師以為不重視自己家裡被強拆問題的妹子,沒什麼問題。律師估計也是看出來這妹子想把自己當槍使,再加上翻了妹子微博,看見妹子竟然在向他求助的同時還在發跟愛豆有關的東西(估計向朱律師這個年齡階段的人最討厭小姑娘天天追星了),頓時怒氣衝天,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可是朱律師一開口就以諷刺的意味說「怎麼不去找鹿晗」我估計那妹子剛看到也是一臉懵逼。而且朱律師不應該掛出姑娘的ID,更不應該帶上鹿晗的大名發帖,上了廣場,這一定會引起粉絲的撕逼,朱律師要是不想幫全完可以拒絕她的求助,或者直接不回復。但是發出姑娘ID,帶著鹿晗大名發帖,確實不妥。(其實我很想知道這妹子如果不是鹿晗粉,而是粉的屠呦呦,霍金這樣的科學家,朱律師還會這麼做嗎?)
再說說這妹子,第一,罵人肯定是不對的,而且太以偏概全。第二,這妹子估計是自己不想出頭,但還想解決家裡的問題,想讓朱律師替她出頭,(這個想法有點陰謀論)也有可能只是想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想問問要怎麼辦。可能沒在微博上發家裡的問題,給人一種她全完不在乎自己家裡的事,只想著追星的感覺吧。但是我覺得這妹子肯定是在乎家裡的,要不然也不能去朱律師那裡諮詢,而且微博上的小透明就算髮了她家裡的事又有誰能看,誰能管。
最後我想說,這事跟鹿晗有什麼關係!微博下面的評論簡直不堪入目,鍵盤俠抨擊鹿晗,抨擊追星群體,甚至抨擊了這一代人,這我真是不懂了!
如果我是一個有一定活躍程度的微博用戶,有一天我的家被強拆了,這件事一定第一時間出現在我的微博上,並且我會去@各種大V轉發,甚至會去買轉發。
那麼一個家被強拆了又有一定活躍度的用戶,自事情發生起10天內,其微博上一條有關強拆的內容都沒有,這明顯違背常理,或者換一個說法,這可能嗎?
如果一個號稱加被強拆了的,有一定微博活躍度的用戶,在其號稱被強拆之日起十天內,微博上一條有關強拆的消息都沒有,卻拿著幾張來源不明的新聞截圖及照片來找你,卻沒有自我介紹也沒有自己對事情前因後果的文字敘述,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我的第一反應是有人要搞事情,可能是沖著我來的。這種時候當然傻逼才會相信。不予回應當然也不是聰明的辦法,不回應,你就不知道對方是誰,也失去了試探對方下一步還有什麼招的機會,如果對方說的是真的,又使他喪失了得到幫助的機會。
那我會怎麼做?我會告訴他你TM不是xx的粉絲嗎,讓xx去給你發聲啊。然後看對方什麼反應。如果是真的,對方較大可能會極力辯解,進一步爭取得到幫助的機會。如果是假的,看到這句回復應該能認識到被識破了,那麼會有兩個可能性,第一種,破口大罵,第二種,換個號再試試看這次會不會相信
很顯然,這個人選擇了第一種看法就這幾個
1.這件事給廣大粉絲提了個醒,追星是原罪,尤其粉鹿晗,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被群嘲。
2.以後千萬別拿有追星痕迹的社交賬號干正經事,要不別人第一印象就是,你不是個正常人。
3.從律師給小姑娘的回復里讀不出諷刺的,是被豬油蒙了心,不是壞就是瞎。
4.輕易不要求人,求人幫忙別人有權利拒絕,這沒問題。但不幫你還諷刺你的,這種人記心裡就可以了,以後盡量遠離。
5.一個幾十萬粉絲的大號與一個可能還未成年的小姑娘置氣掛人,這是對自己影響力的濫用,這次掛的是被冠以腦殘粉的群體,下次又會是誰?任何權利不關在籠子里,都有可能成為傷人的利劍。
6.小姑娘的問題我不說不代表她做的都對,只是這樣一個小姑娘在生活里可能就是你們隔壁的小妹,平時極其正常,在網路上卻因為轉發了偶像相關變成一個人人可以口誅筆伐的對象,這是現實版的傲慢與偏見。
女孩子罵人確實不對,但是這位律師在前面回復的時候說的話也頗欠水準。
在私信求助是姑娘因為認為他有足夠的專業知識,而不是只看到他的影響力,而這位律師如果想要拒絕大可以禮貌拒絕,畢竟是沒有付費的求助可幫可不幫,但卻直接一句莫名奇妙的話酸過去,作為法律與正義的代表,也能抱有如此偏見,且不說該不該被罵,這種態度著實讓人失望。
其次去翻看了下這件事情的後續,小女孩的賬號已經找不到了,而朱律師轉發了多條聲援他的微博及評論,點進去發現底下的評論,鍵盤俠堂而皇之的優越感,變成正義的化身,僅憑一個微博賬號就得知別人不關心社會,甚至上升到整個追星群體的,進而嘲諷和辱罵粉絲,三觀盡毀,不堪入目。
對待追星族,何必如此洪水猛獸?
追星和所有需要花錢的愛好一樣,沒有差別。
來看看被摺疊的評論,以及現有的部分和即將出現的回答,他們將完美重現微博鍵盤俠風範。
上面這個回答是大部分譴責姑娘和粉絲群體的理論依據。
反駁如下:
第一,他當然有權利拒絕,這個女孩子沒有在微博為自己發聲,朱律師不是不能拒絕,但是他拒絕的方式不妥當,這個第三會說明;
第二,你說的沒有標榜作用,做公益等很多事情都有粉絲在做,還有很多人在追星過程中點亮很多圖頻技能,就算像你說的她崇拜的是虛幻,那也與她求助沒有關係。還有到底要怎樣的愛好才不虛幻?喜歡文學有什麼用?喜歡漫畫有什麼用?喜歡電影有什麼用?這些愛好同樣也花錢,但是不懂為什麼社會對追星黨如此不寬容。追星的人也照樣學習工作,你看到的只是他們在網上追星的一面;
第三,在幫助被強拆人民發聲這件事上,很明顯朱律師要比鹿晗更有話語權更有專業,鹿晗只是一個明星,談不上有多巨大的力量,如果粉絲去私信,先別說他會不會幫,就連能不能看到求助的私信都是個問題。姑娘找了朱律師,很顯然是信任了朱律師在網上一直為民發聲這個形象。
這個事,如果朱律師用一個合理(哪怕態度冷漠)的方式拒絕,而不是以自己的偏見直接扯到明星身上,也不會發展到這個地步。這個女孩年紀不大肯定還有家人,強拆後幾天可能家裡大人也試過信訪,如果實在是投訴無門才上網求助呢?
看來吾等屁民以後只能天天轉贊社會新聞,不然遭遇不公的時候可能會被唾棄到死無路可走了。看到有些答案說女孩有禮貌,律師諷刺掛人不該的,我就想笑。
首先,中國的禮儀什麼時候要求如此低了,一個「您"就能代表有禮貌了?這不是書面語的基本嗎。其次,關於律師反問女孩追鹿晗,這點在我的原答案里已經闡明了。
最後,女孩不甘偶像「受辱",辱罵當代律師「智商為零,情商為負",這一點那些擁護女孩有禮貌的怎麼就一帶而過甚至不提了嗎,小姑娘年紀小就應該被原諒,律師閱歷多就活該被罵嗎?你能公然發微博炮轟所有律師,我怎麼就不能把這件事掛出來呢。做人公平點好嗎!
以下為原答案
這位律師的重點是這女孩家都被強拆好幾天了,而她的微博還繼續歌舞昇平,追鹿晗,好似完全不在乎,完全沒有為自己發聲過。好幾天後才私發律師,希望人家主持公道。
這就像你自己都不在乎,又憑什麼讓別人重視。這位律師是像前面一個回答說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吧。
追星沒有問題,但你連生活都動蕩了,還能悠閑地追星,這就不只是一點問題了吧!原答案有問題,已做修改。
這要分開看待
如果這個律師是無意的,那他沒有預計到無心之舉會帶來這一場風波,他的做法是欠妥的。
如果他是故意的,那麼這個律師很聰明,利用鹿晗打了一次廣告。
有些普遍不受待見的群體,比如親日派,比如非主流,比如小鮮肉粉絲,時不時懟一下吸引關注,而且廣大網民一般還會支持。
這招貼吧微博特喜歡玩,知乎在開放註冊後也差不多了。
注意一定是懟小鮮肉粉絲,因為廣大男性自己不夠帥吸引不了異性,一般喜歡遷怒鮮肉偶像。這些粉絲隨便懟,只要喜歡鮮肉無論做什麼直接是腦殘粉,原罪。
千萬不要懟張國榮周星馳粉絲,不信你試試?
我十分傾向他是故意的,畢竟成功律師,情智商都低不了。而且這次話題一直故意往追星方面引,有人改了好幾次想把鹿晗的標籤放上去,不免懷疑。
有人說朱律那麼有名不需要營銷……12萬粉不算少但離家喻戶曉還差得遠。李庄律師有100萬粉,不上法理課同學們普遍不知道李庄是誰,更別說不學法的。
以及另外想說的。以前看法律問題下答主普遍表示「群眾法律意識不強啊,出事第一時間不找律師反而托關係找媒體」。現在好不容易來個找律師的,又嫌棄人家法律意識太強,沒有利用微博解決問題,反而求助律師。很矛盾啊。
以及人家沒說免費幫助啊,沒說不給錢,還不能問問?哦對了,律師要收諮詢費的,小姑娘不知道,法律意識不強嘛……話說你們到底希望小姑娘法律意識強不強啊?
以及什麼年紀該說什麼樣的話,我小時候看奧特曼,比這個小姑娘說話中二多了。中學生普遍中二,看不慣的話大可身插情商智商兩面大旗,衝進中學亂砍一氣,以凈化網上「當代律師情智商為零」的偏激言論。
看不慣請掛我,無所謂,但不可以侮辱我的偶像奧特曼,奧特曼是保衛地球和平的正義戰士。雖然遇到強拆事件奧特曼不會飛來幫助我,但是奧特曼教會我們的愛與勇氣,會幫助我們戰勝困難。對我來說。
打官司就是戰爭。
一旦開戰,開弓便無回頭箭,那就是全面戰爭。
然後大將(律師)在外領兵作戰,披荊斬棘。
而那朝廷里的官僚夜夜歌舞,日日追那皇城名妓,與那妖童艷女把酒言歡。
你要是付足了糧餉也罷,偏偏你一邊歌舞,一邊又不肯付糧餉。不算業內人士,但是好歹法院律所都實習過的人說一句。
當事人找到你,請你辦案子,自己嗶嗶piapia說半天,凈是受了迫害這這那那的,半點乾貨也沒有。
你只好再仔細自己研究研究,結果一看你好像比當事人自己還上心,當事人該追星追星,該刷微博給挨斗點贊的時候是一點沒落下。
「合著我這皇上不急太監急」
就這情況,
做免費律師的來一句「找你家鹿晗去,甭找我辦案子」
有問題?
天都塌了還在做個樂天派,是不是還得誇你兩句?
首先,是粉絲。其次這件事跟鹿晗沒關係。
在答案里看到很多有意思的回答,所以來說一下。
1.你去求助律師,人家沒有義務幫你,而你自己卻還在追星。腦殘粉是社會公害。
首先,確實沒有義務,大可以拒絕。但是事情的矛盾在於律師的回復過於諷刺。其次,微博是一個特別公開的平台,姑娘求助也是私信,所以不見得就會在微博上發私人事件,我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沒必要因為這個就下什麼結論性的判定。最後,偶像對於非追星族的意義一般,但對於追星族來說可能是遇到困難時,重新站起來的一個好的因素。而且貌似有說女孩發的追星博在12月30號之前,在事情發生之前,同時姑娘說並不是無償要求幫助,如果他接了,是會支付律師費的。
2.鹿晗粉絲比他多,是微博大v啊,求助微博大v不是很正常么,不是諷刺是實話吧。
一個當紅的偶像小生,一個微博小透明,通過什麼樣的途徑能聯繫上呢?每天幾萬條的私信裡面看見這個姑娘的私信么?這肯定不現實吧,至於這位律師肯定也是知道可行性的吧。所以很明顯是諷刺了。
況且,法律問題不問法律相關工作者,去問偶像,這個邏輯也很厲害,那如果一切靠輿論,鹿晗應該可以全包了。
3.針對該律師的話。第一鹿晗粉絲這個標籤帶的不恰當吧,第二,知道自己微博的影響力,然後把人掛出來,應該多少了解後果吧。
4.小姑娘態度確實可能有問題,且後來罵人是不對的。
所以綜上我覺得律師有錯,不管你是社會上的哪個職位,以諷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並不會顯得有多高明,只會讓人反感,當然這不影響專業知識問題,當然,小姑娘後續處理也有問題……最後,雖然她是鹿飯,可是這是人家的私事,在飯圈也沒引起多大風波,想像中鹿飯大規模幫懟的,可以洗洗睡了。
看了下律師的微博,不僅掛了求助者,還大量轉發了各種自媒體,律師,記者聲援自己批評求助者的言論。
一個十四萬粉的律師就因為一個74粉的女孩一句抱怨,就大開殺戒,喋喋不休,人品可見一斑。
可憐的是求助者不僅家被強拆,還遭到了網路霸凌。
最想不通的是
你不想幫忙就算了,回那麼一句酸溜溜的話什麼意思?鹿晗的粉絲生孩子是不是也要找鹿晗接生?
你生孩子這麼大的事,你自己微博全是吃喝玩樂,明星動態,你為什麼不上微博呼籲大家幫忙?你直接來醫院找我,當心我找幾個醫生組團罵你哦!
這事咱作為從業人員聊一聊。
1、說律師想靠這個出名的人都可以省省了。在微博上朱孝頂律師算是大V中的名人了,公共事件多有發聲,其人也常為人打抱不平。代理過不少吃力不討好的維權案子。他都需要靠跟追星族互相撕逼來出名,這種想法也就太看得起自己的追星族能想得出來。
2、事件發酵到今天,這事的苦主微博網友iamPaper貌似是改名了,現在用這個名字的,一眼看就是事後把她話謄錄下來開的偽號。她到底在她家被強拆之後有沒有發微博追星,我個人無從考證。
3、不過即便她有追星吧,這也是她個人自由。追不追星和維不維權不衝突。只是在觀感上讓人覺得她皇帝不急太監急,但這話外音是她是有權利邊深愛著她家愛豆邊苦大仇深的到處尋人維權的。
4、但朱孝頂律師吧,他的回復讓人感覺是挺嗆人的。但有些人能理解成「追星族活該維權被拒絕」,那我也是酔了。只能說你們這麼想仇視這仇視那的,你開心就好。不過那些支持認為所有律師都是渣的,希望你家出點什麼事的時候別找律師。
4、說朱孝頂律師情商低的,我同意。他要是不情商低,怎麼會接這麼多跟開發商作對、跟地方政府懟的案子呢,搞得自己還被人打(自行百度朱孝頂律師,他代理一起案件中被人伏擊毆打)。但我管他這樣的,叫性情中人。
5、有些人別沒事就道德綁架律師了,動不動就當事人當事人的。就算從廣義角度來講,存在法律糾紛,那當事人也就是苦主他們家,跟律師半毛錢關係?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沒有強制締約的要求,我見你這人對自己維權一點都不上心完全可以不代理你的案子。「當事人」跟「我的當事人」,兩個概念能不能分清?
6、這事一句話講明白了就是律師刻薄拒絕當事人的代理請求之後當事人自己發篇微博炮轟當代律師智商為零、情商為負的事。一個地圖炮擼到了三十幾萬人(這還僅僅是中國的),不被噴才怪。利益相關,鹿晗粉絲
如果我遇到困難,出於信任在微博上向一位專業人士求助,預設的最大可能是他收到的私信太多,不會回復。如果他能回復,我會很感激,如果不回復,我也不會覺得特別失望,或者說覺得他特別冷漠,所以討厭他。
但這位律師是回應是什麼呢。
看了一下你的微博,好痴情的鹿晗粉絲!為什麼不去找鹿晗發聲?
實不相瞞,如果是我收到這個回復,我第一反應一定是 這人是有病吧。
本來被強拆就是法律相關的問題,找精通法律的人不是正途嗎?
偶像存在的意義是太陽 是燈塔,讓我們看到更美好的存在。可他們在生活中不能對粉絲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我這個小白都認同的事,難道一個律師會不知道嗎?
不幫就不幫,有必要擠兌人嗎?
後來粉絲口出惡言也不對,可也沒有指名道姓啊。
可是一個成年人就這樣不打碼的把兩人的對話掛了出來,還強調是追星的女生,滿滿的對追星這件事的歧視與惡意。
追星就是一愛好,不傷人也不犯法,我們追星的人礙著你啦!
另,真是心疼再次無辜被掛的鹿晗。。
真正的躺著也中槍。
因為有人在這篇回答下出口成臟,所以我刪評關評了。竟然還有人私信我。。
匿名了~
自己家都被拆了,自己家人都沒地方住了
依舊天天在微博上追星,從不見轉發提及家的事
在此同時,以這種神奇的口氣私信要求一個,沒有任何義務幫你的律師,幫你的忙???
要我我也這樣回復。很正常啊。
這個律師非常無良。
自以為是,高高在上,天然覺得自己有資格評判下位者,他眼中的下位者。
看截圖可以知道,這個姑娘最初求助的時候並無任何不妥的言論,出於對律師群體的天然信任而發出求助,誠然這個行業以金錢為驅動力,你不願意免費提供諮詢無可厚非,禮貌拒絕,甚至乾脆無視都不失為一種選擇。
這個律師選擇了鄙視。
鄙視的原因是這個姑娘是鹿晗的粉絲。
而表面上原因是這個律師對於那群既無藝技也無藝德的小鮮肉群體的厭惡推而廣之到對這個群體無腦粉絲的鄙視,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這個律師對這一群體有一個主觀的價值評判,他以自己的眼光定義了一類人,並認為這類人不配得到他的幫助,這才是其最應為人詬病之處。
除非一個群體有明顯的反人類傾向,有傷害他人的潛在隱患,要不然對任何人的選擇都應保持最低限度的尊重。
你問我覺得鹿晗怎麼樣?我覺得就一【此處對於鹿晗的形容因為不友善要求修改,但我不願意修改只好刪除留給諸位自己想像】,但是這又怎麼樣?做他的粉絲有罪嗎?有錯嗎?既然沒有,那麼當她向你求助的時候只是一個無助的女孩罷了,面對一個無助的女孩,你固然有袖手旁觀的權利,但你這麼陰陽怪氣不男不女的譏刺是想證明自己的什麼優越感呢?
無恥。
我不是一個好脾氣的人,有時微博上也會遇到找我諮詢的出言不遜,但至少在其惡語相向之前,我從未攻擊過任何一個人,甚至我也從未拒絕過任何一個人的免費諮詢,我之所以這麼做並非我品德有多高尚,而是我出身寒微,深知小人物面對憂患的無助與彷徨,我能深切地體會到他們如同我當年一樣渴望有人扶助的心情,因此我真誠尊重每一個求助者。因為我知道我沒資格對別人的人生評頭論足。
畢竟我們誰都不是上帝,與諸君共勉。
先表明身份,我是鹿飯,這個事件我是了解的,但沒有參與,因為我覺得與律師爭論怎麼說呢,本身就是很吃虧的事,這是第一次文字發表觀點,而且很負責任說說我的觀點沒有任何粉絲濾鏡。
總結了下律師對改粉絲不滿的原因表現在:接到對方家中被拆的求助,想去對方微博了解相關內容,發現求助者微博全是愛豆信息,甚至房子被拆後仍在繼續刷愛豆信息,卻沒有任何和房子被拆有關的內容。是這樣的吧。
首先,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追星屬於個人的精神需求,並沒有妨礙他人,是對是錯,沒有人有資格評論,這點上,律師已經主觀思想佔主導,有色眼鏡影響自己判斷;
其次,律師要了解信息,完全可以私信對方提供,說通過對方微博了解相關信息,這本就是不專業的做法,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在公眾平台發自己的隱私內容,尤其是不好的消息,中國人不都喜歡報喜不報憂嗎?誰家不開心的事會在朋友圈發啊,反正我只發好的。
第三,看到有評論說,通過追星排憂解難的還是第一次見,那這位朋友你真是眼界太狹隘了,偶像給予粉絲的精神力量是強大的,有多少粉絲因為偶像克服了困難,治癒了抑鬱症?這你不知道嗎,鹿晗本身就是個不愛賣慘積極樂觀的人,同時他的微博數據一直很好,那麼這位粉絲的微博很有可能本就是為給自己愛豆宣傳才開的,所以導致微博上的內容只和偶像有關,但這並不表示他生活中也只做和偶像有關的事,不然他也不會找到這個律師了對不,房子被拆是件悲哀的事,每個人對待方式不一樣,有些人消極的整天愁眉苦臉,有些人積極面對解決途徑,偶像不賣慘,所以粉絲也不賣慘,在逆境中,偶像其實是可以緩解焦慮和悲傷的,人家在忙碌的同時,微博轉轉消息,緩解情緒不行嗎,這才多少精力,又不是花錢花時間去接機或看演出,那按照你的想法是不是不吃不喝不睡才是最正確的做法,畢竟房子都拆了,還有閑情吃飯睡覺?那種焦慮消極才是對的?
我覺得這個律師就像我們學校時候的那種老頑固的教導主任,正直、無私、願意把畢生精力都奉獻給學校,但是又非常固執、刻板甚至剛愎自用,當自我的傳統價值觀遇到新觀念的碰撞,採取的不是包容,而是批判,所以最後兢兢業業勞累一輩子卻還是得不到學生的認可。
但是律師和教導主任還是有不同的,教導主任做的最多只是方式問題,還屬於本職範圍內,但是這位律師把求助者的私人信息掛在公共平台公開,先撇開其他對錯不說,這點本身已經破壞了他的職業操守,粉絲網上回嗆已經很寬容了,這點完全可以作為證據起訴,律師可以被吊銷執照的。現實的說,委託律師打官司又有幾人是完全清白的,比這位粉絲的問題大多了,保護當事人私密本就是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不管你受不受理,你看不慣的不受理就是了,誰給你的權利隨便掛人啊,照這位律師的做法,看到不爽的,就把人家信息掛出來,運氣好的被吊銷執照,運氣不好的被追殺都有可能的我告訴你。
最後,想給這位律師和一些對追星有偏見的人分享下鹿晗的阿拉伯粉絲的微博,鹿晗願望季就是來自於她,當你覺得追星這件事只是娛樂消費,而沒有其他卵用的時候,你本身已經是自帶偏見了。
#鹿晗願望季#最初策劃源於一位伊拉克粉絲的故事,在戰火紛飛的艱難生活中,這位鹿飯依舊堅持擔任鹿晗相關事件的阿拉伯語翻譯工作,因為她覺得鹿晗以及鹿晗所帶來的正能量為她艱難的生活帶來了陽光和希望。後來鹿晗知道這個粉絲的故事深受觸動,就發起了#鹿晗願望季#這個活動。
這位阿拉伯女孩近期孩子微博上分享的和她朋友之間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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