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正確地對待殘疾人士,而不要無意中傷害到他們?
由於電影《推拿》(不喜歡),找出畢飛宇的原著小說看,看到描寫都紅小時候彈鋼琴的那一段,好震撼,確實不站在他們的角度,很難真正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傷害他們了。(畢飛宇這一段寫的真好)。
但是我也認識殘聯的朋友,也參加過類似活動,覺得無論是從事這項工作的人,還是舉辦的類似活動,確實都是抱著要幫助殘疾人士的初衷的,但是在過程中為了達到某些升華的目的,確實會用到畢飛宇描寫的一些形式、語言,這種矛盾怎麼辦?
這個問題也許很好回答:像對待正常人一樣對待他們。
但是大道理誰都懂,我就是想問,怎麼像對待正常人一樣對待他們,這不是一句話就能解決的。
我記得在一個關於「做過的錯事」問題中,有一位匿名用戶提到他在汶川地震以後,在學校組織燭光悼念活動,然後長大後深惡痛絕自己用心的卑鄙,就是為了博取關注。但是我想,他最開始也還是對地震這件慘事有感覺,才有後面的行為吧。我不是很贊成他自己所謂的「反省」,覺得太陰暗了。
對待殘疾人士也是,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是從善心出發的,不可否認其中有憐憫、有施捨的感覺,甚至有優越感的存在,但都是紅塵中人,又怎麼能怪他們呢?
胡言亂語,方家指正。
第一次對這個問題認真考慮還是在高中的時候,一次英語課上學習一個叫做the disabled people的單元,老師提問我們應該怎樣對待殘障人士。
聽著一個個同學在花樣秀辭彙,恨不得一個mercy秀出五個片語的說法來表達同情憐憫,我怎麼聽怎麼覺著不對味。
於是我舉起手來像個二百五似的站起來第一句就說,我覺得我們不該同情殘障人士。
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同情殘障人士?因為殘障人士需要的不是同情,他們在拼勁全力爭取和普通人過一樣的生活--裝義肢,助聽器,打手語,學發聲,他們渴望和普通人在同樣的情境下平等對話,不被特殊對待,既不是被歧視小看,更不是被同情憐憫。而同情憐憫,是對他們超越常人努力的最大否定。
工作中曾接觸過幾個特教學校的高中生,他們都有聽說障礙,我負責輔導他們在一個重要活動中演示實驗。有一個孩子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本來是一名聾啞人,靠著助聽器,和嚴重的「大舌頭」式的語音,能夠勉強和正常人交流。但是他毫不怯場,而且他根本不需要背會演示所需的文字稿,每次排演都是自如地在台上現場講解實驗內容,比起一些緊張忘稿的孩子甚至老師,不知要強多少倍。他還時不時來點小幽默,隊友忘詞還會鼓勵對方。
他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希望大家不要過分關心我們,就把我們當普通人看待就好,我希望能跟大家一樣,一起學習,玩耍。
在這之前,我沒有接觸過殘疾人,在這之後,我眼中沒有殘疾人。
同情是強者對弱者的諷刺,是以承認對弱者的絕對強大為前提的。它讓弱者處於一種十分尷尬的境地,接受,就是自我否定,不接受,就是不近人情。
如果真的想為殘障人士做些什麼,請真誠和他們交流,在其不便之處多為其著想,幫助他們,而不是頻繁掏出那不值分文的同情。先講講我的狀況吧。
由於一種罕見的基因疾病(進行性肌營養不良,有媒體稱之為「漸冰人」),不到12歲就只能與輪椅結下不解之緣,如果僅僅是喪失行走能力,我還能從容接受現實,但遺憾的是,病情發展的最終結果,是全身癱瘓,然後過早離開人世。才迎來弱冠之年的我,卻已走過人生的很大一部分了。我不是來抱怨我有多悲慘的,這一部分只寫這麼點。
正是這種病,我才擁有了和健康人不同的視角,就此而言,我還得感謝命運。
一.是不是殘疾人,這不是重點。
「殘疾人」只是所謂的正常人賦予的標籤,沒有哪個殘疾人願意承認自己是殘疾人。
為什麼我寫的是「所謂的正常人」?因為我覺得所有人都是不正常的。
什麼叫正常?正常就是符合特定的標準,擁有不違背常理的特徵和屬性。可是什麼樣的標準能作為衡量人的天平,區分所謂的「正常人」和「不正常人」?如果白紙黑字,一條一條的列出正常人應該擁有的屬性,不符合的都不正常,可能嗎?
我想每個人都有和別人不同的地方吧,你不喜歡吃的胡蘿蔔,卻是其它人心目中的美味佳肴;你覺得感人至深的電影,也許在別人眼裡,卻是十足的爛片。這些不同被人們稱作「個性」或「性格」,是獨一無二的特徵,如果人沒有點「不正常」的地方,和批量生產的機器又有什麼區別?
殘疾人只是與人最明顯的不同,是身體上的,而不是心理上的,不足為奇,殘疾是殘疾人最微不足道的特徵,這不是重點。
為何非要區分殘疾人和健全人?非要分什麼你們、我們、他們,世界上只有一種人類,就是動物界、脊索動物門、脊椎動物亞門、哺乳綱、真獸亞綱、靈長目、類人猿亞目、人科、人屬、智人種的生物,不論什麼膚色,民族,不都是同一物種的生物,為何非要人為地製造隔閡,把人分為三六九等?
殘疾人用脆弱的自我欺騙,讓自己覺得一切還沒那麼糟糕,殘疾人不覺得自己和別人有什麼不同,最有成就感的瞬間,是自己做到正常人能做到的事時,感到自己和正常人的差距縮小了。每個殘疾人都在努力縮小與正常人的差距,儘可能地把自己當成正常人,而「殘疾」的標籤無異於一把利劍,輕易地刺穿殘疾人內心,「自己與常人沒什麼不同」的自我欺騙。
當身邊的人們談起我時,或多或少,總會不可避免的提到「殘疾」,雖然多是鼓勵和讚揚的話,卻讓人心裡百感交集。
二.不要以幫助弱者的姿態幫助殘疾人
同情是強者向弱者炫耀自己強大的方式。
不要把殘疾人當成弱者,殘疾人雖然是弱勢群體,但絕不是弱者,除了疾病或身體的殘缺,殘疾人和正常人有什麼區別?在應對挫折方面,殘疾人甚至可以算強者,因為常人無法承受的痛苦,殘疾人可以坦然面對,在這方面,也許是殘疾人應該同情正常人吧。
另外,殘疾了也不是什麼天大的遺憾,不要為殘疾人感到惋惜。
我也聽到過不熟悉的健全人,聽聞我所謂的「不幸遭遇」,替我滿心憤懣地質問蒼天:「挺好的一個人,怎麼得了這種病?」這問題我不知思索過多少次,曾經總想著「憑什麼命運如此對待我?」現在真正接受了現實,經常想的,是「我還能做什麼?」
殘疾人好不容易接受了現實,卻不斷被人拉回那個抱怨命運,抱怨一切的心理狀態。
三.殘疾人不需要來自正常人的安慰
「身殘志堅」這個詞,不是殘疾人用來形容自己的,而是正常人自以為是地用來寬慰殘疾人的,我初中的班主任,陳老師,一位風趣幽默,深受學生喜愛的教師,曾經對我說過這個詞,我知道他是想鼓勵我,希望我能夠努力學習,我也很感激,但是心底卻不由自主地蕩漾起一絲漣漪,我終究還是殘疾人。
「上天關閉了一扇門,必定會為你打開一扇窗」,這句話就像在說「雖然你殘疾了,但是……」,沒有幾個殘疾人,會心甘情願的被歸類為「殘疾人」這一群體,並且有些殘疾人會因此更悲傷:說好的窗呢?我怎麼找不到?
「雖然你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是你可以改變生命的寬度」,可是誰能決定自己生命的長度呢?如果真有這神通,還用得著愁眉苦臉的?每一個平凡的生命,不都在為改變生命的寬度而奮力拚搏,爭取在通往天國的列車到站之前,儘可能地實現自己的價值嗎?
……
種種安慰的話,對殘疾人來說,太過蒼白,甚至可笑。
總有些話,本意是好的,卻適得其反。
殘疾人需要安慰的時候,病友或者殘友的一句話,往往有效得多。
現在還能回想起小學時,因為教室樓層問題轉班,六年級,也是我被剝奪直立行走權利的那年,新班級的語文老師對我說:「不管你的生命與別人有什麼不同,都不要放棄生活的希望,總有一天你會證明自己不比其他人差。」
那是在我轉班後,第一次語文只考了55.5分後,她在送我《巴金散文集》時,說的一番話,我至今記憶猶新,也許會記住一輩子。
如果你還是想安慰下身邊的殘疾人,想清楚到底要說什麼,如果說得好,也許不是傷害,而是滋潤心田的甘霖。
四.不要給殘疾人講勵志故事,因為殘疾人自身,就是鮮活的勵志故事
史蒂芬霍金、張海迪、海倫凱勒、史鐵生、桑蘭……
看到這些熟悉的名字,想起他(她)們的故事,是否深受感動呢?你身邊的殘疾朋友陷入迷茫時,你是否曾經用這些故事,試圖讓他振作起來,告訴他這些人遭遇的困難比你多,卻依然活出了精彩的人生?
有些人光是活著,就已經拼盡全力了,正常人都有迷茫的時候,更何況殘疾人?況且對殘疾人而言,這些勵志故事,無非就是另一個自己的真實寫照罷了,憑什麼因為有人能做到,就要求每一個殘疾人都像那些勵志故事的主人公一樣,任憑雨打風吹,絲毫不動搖闖出一片天的志向?
殘疾人沒有你想像得那麼堅強,沒有對抗艱難險阻的特異功能,殘疾人也只是普通人,承受了更多的苦難,不代表內心比正常人更強大,你看得到的堅強背後,更多的是你看不見的淚水,你覺得殘疾人能從容接受現狀,其實只是因為殘疾人習慣了這樣的生活,不接受現實又能怎樣?
人是適應力很強的生物,不能跑就走、不能走就坐、不能坐就躺著,這不是向命運屈服,而是一種心如止水的境界,命運給我什麼,我就要什麼,命運忘記給予的,我也不會死乞白賴的奢求。
五.以正常的標準評價殘疾人的成就
「對一個殘疾人而言,已經做的很不錯了。」這是對殘疾人努力的否定,不管付出了多少,就因為自己是殘疾人,就能獲得與付出的汗水不相符的評價?殘疾人不怕打擊,殘疾人經歷的挫折,遠不止一個真實客觀的評價。
你不會知道敷衍的一句「做得很好」,對於付出了大量超出常人的努力的殘疾人,是多大的傷害,哪怕真的覺得一塌糊塗,也要如實評價,這說明你沒有因為身體的殘疾,看輕了他的能力,以普通人的眼光,評價殘疾人取得的成就,這意味著殘疾人被看重的是他的能力,而不是因為別人不忍心傷害到他。
六.對殘疾人造成傷害更大的,不是同情,而是好奇
輪椅、拐杖、假肢,這些東西對殘疾人,是再平常不過的必需品,好奇心驅使某些健全人,忍不住總要擺弄擺弄,研究研究,但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這樣做。
生活中很多正常人習以為常的事情,對於殘疾人卻是不小的挑戰,但是生活是最好的老師,殘疾人總有自己的辦法,退而求其次,不能用正常的辦法做到的事,就用各種各樣奇怪甚至滑稽的動作,一樣的效果,只是過程更艱難。
比如我在還能行走的時候,蹲下後再站起身很困難,摔倒了爬起來也很費勁,但是摔倒了總不能一直坐地上吧,於是自己使盡渾身解數爬起來,摔倒的次數越來越多,漸漸地,我找到了最快也最省力的辦法:爬到路邊的台階上,在路人不解的眼神中,坐在路牙子上,在雙手撐住膝蓋站起來,一點一點地挺直腰,慶幸自己又躲過一次劫難。
你也可能發現你身邊的殘疾人做某些事的時候,動作會很誇張,那只是他在用自己的方式應對生活的困難,比如一個腿腳不好的殘疾人嘗試從椅子上站起來,他可能會轉身趴在椅子上,用手撐著椅子扶手慢慢站直,這種時候除了殘疾人向你求助之外,不要幫忙,不要說話,背過身靜靜等待他完成,就是最大的尊重。
當然,因人而異,不是所有殘疾人都有這樣或那樣的難言之隱。
七.怎樣恰當地給予殘疾人幫助
殘疾人可能會羞於向正常人求助,所以當你覺得身邊的殘疾人遇到麻煩時,要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幫助,通常殘疾人會給出否定的答案,因為不想麻煩別人,殘疾人會嘗試自己解決,如果殘疾人多次嘗試仍然沒有解決問題,你可以上前幫忙,但是要讓殘疾人明白,對他的幫助只是舉手之勞,並未對你造成多大影響。
之前提到過殘疾人解決自己遇到的一些困難時,用的方式可能會很特別,如果你不了解這些方法,可能會傷害到殘疾人。
舉個例子,一個下肢殘疾,需要藉助拐杖出行的殘疾人,突然在你面前摔倒了,掙扎了很久都沒能自己站起來,這時你決定扶他起來,如果方法不得當,可能會在扶起他之後,由於沒有穩定住重心,沒能幫助他保持好平衡,導致他向另一個方向再次摔倒,造成2次傷害。
因此,在殘疾人需要你幫助的時候,先詢問清楚應該怎麼幫,需要注意些什麼,除非是短時間內,遭遇事故,不幸致殘的殘疾人,殘疾人自己肯定知道這些,當然,掌握這些要領需要時間,只有長期幫助同一個殘疾人,才能熟練。
我在小學五年級之前,在學校經常摔倒,而且很難自己爬起來。周圍的同學會嘗試扶我起來,漸漸地,其中一名同學,由於經常扶我起來,學會了如何扶起我的「獨門秘籍」,而其他同學在我摔倒時,幾個人手忙腳亂的折騰好久,累得滿頭大汗,才勉強讓我坐回椅子上,於是那位同學成了扶我起來的「專人」,每當我不小心摔倒,同學們會在整個學校「搜索」到他,讓他扶我起來。
我至今都對幫助過我的人,哪怕是擦肩而過的陌生人,心懷感激,在這裡對所有幫助過我的人,說聲謝謝。
如果對方只是陌生人,你不能僅憑他的描述,確定動作要領,而且殘疾人確實急需幫助,最好還是多找幾個人合作,這樣能減少造成傷害的幾率。
八.太小心謹慎,也許也是一種傷害
首先,健全人不必太拘謹,生怕傷害到殘疾人,殘疾人沒那麼容易受傷(心理上的傷害),殘疾人受到的來自生活的傷害,已經夠多了,不在乎旁人添加的一星半點,有時候周圍的健全人,為了盡量避免傷害到殘疾人,做出的一些舉動,算不上傷害,但也會讓殘疾人覺得不自在。
如果與殘疾人相處時不自然,謹小慎微的,會讓殘疾人覺得「原來我在別人心目中,是這麼脆弱的一個人。」或者「你也太小看我的承受能力了吧!」這也算是一種誤解吧,沒人喜歡被誤解。同時也會讓殘疾人覺得自已是被保護的對象,第二點提到過,殘疾人不是弱者,也不喜歡被當做弱者,而過度的保護,對殘疾人而言,就像自己是動物園裡,被小心翼翼照顧著的珍稀動物。
如果因為自己的殘疾,讓周圍的人與自己相處時,多了幾分顧慮,也是殘疾人不希望看到的。
九.相對於別人傷害到自己,殘疾人更怕自己影響到別人
這會產生一種負罪感,也會令殘疾人更看輕自己。如果因為自身原因,影響了別人,殘疾人往往會想「如果我是正常人,就不會這麼麻煩別人了。」
毫無實現可能的幻想,只會讓人更深刻地感受到現實的殘忍。
殘疾人通常不願接受別人的幫助,也是因為怕給人添麻煩,因為自己做不到某些事,迫不得已影響了別人,會讓殘疾人覺得自己很沒用。
我在晚上睡覺時,由於無力翻身,長時間保持統一姿勢,會讓受力的身體部位產生劇痛,雖然很不願吵醒家人,但這種疼痛實在無法忍受,每次父母半夜爬起來為我翻身,都覺得自己很無能,這麼大個人了,都不能讓父母睡個好覺,哪怕是僅僅一天。我唯一能做的,對父母的報答,就是好好活著,並且活得精彩。
今生虧欠父母的,來世一定加倍補償。
十.其他
1.與乘坐輪椅的殘疾人交談時,盡量保持視線在同一高度,最好也坐下。如果你站著,就是在俯視殘疾人,同時讓殘疾人仰視你,因為自己無法站立而被人俯視,是很讓人沮喪的一件事,如果你也坐下,會縮短與殘疾人的距離,讓殘疾人更自在。
2.與腿腳不便的殘疾人同行時,刻意放慢腳步,但最好還是走在殘疾人前面。如果你走得太快,總免不了停下來等待殘疾人的時候,這時會讓殘疾人覺得,因為自己走得慢,影響了別人,耽擱了別人的時間,殘疾人是很怕自己干擾或者影響別人的,而走在殘疾人身旁,也會讓殘疾人覺得自己耽擱了別人的時間。
3.雖然很多殘疾人都不會在意別人怎麼看自己(比如我,「別人怎麼看你,不管你的事,你怎麼看別人,才是你的事。」我總是這樣安慰自己。),但還是要注意你的眼神,用你最平常的眼神看待殘疾人。
4.因為我不是很敏感的人,有些無意中可能傷害到其他殘疾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我能說的只有這些。
5.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我不能保證這些文字適用於所有殘疾人。我列舉的,只是我感到受傷害的情景。
最後聲明,以上文字僅代表個人觀點。
關於「殘疾」一詞,很多人的確未曾細想,它到底科學么?它不是描述病症,不是描述人的狀態,它在描述什麼?
它指人生理上的殘缺,所以很多人用殘疾人和健全人來區別。
我們殘疾人當中,經常習慣的叫「他們」為「正常人」,我也經常無意這麼稱呼,因為大家都這麼稱呼慣了,可是被一個姐姐(著名的公益人士,重度殘疾人)教育後,我發現自己錯了。這個錯誤很嚴重,我們潛移默化的被貼上了標籤,連我們自己都不知道。
對於大家嘴裡叫的「殘疾人」,我認為有三種:先天殘疾,幼年致殘(18歲前),成年致殘或輕度殘疾。
我是幼年致殘,幾乎沒有任何作為健全人的記憶。這種心態和生活習慣,與先天致殘較接近,但是對於成年後致殘,幾乎是兩個心態。比如參加一些活動,能遇到各種殘疾人,但是對於成年後致殘的,或者輕度殘疾的,大家內心裡的聲音是:「他/她根本不是殘疾人」。
當然,一些成年後致殘的人,也是有心態改變的。有些人,少個手指,都要被叫「殘疾人」,這是不公平的。
輕度殘疾的,「你們」就放過他們吧,「殘疾人」這個標籤,就像春晚取笑的「胖子」,「矮子」,「單身大齡女」一樣。春晚不在取笑特殊人群的時候,我會看的。
至於歧視,這是無法消除的,就像黑人和女性在當今時代依舊有被歧視的情況一樣。
一點閑言碎語。最近剛讀完畢飛宇先生的《推拿》,感觸很深,這是他書里寫的都紅的故事。
「第三創意曲醜陋不堪。太丟人了,太失敗了。這個時候的都紅終於有些憋不住了,想哭。掌聲卻響了起來,特別的熱烈,是那種熱烈的、經久不息的掌聲……都紅知道了,她到底是一個盲人,永遠是一個盲人。她這樣的人來到這個世界只為了一件事,供健全人寬容,供健全人同情。她這樣的人能把鋼琴彈出聲音來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可憐的都紅』是為了報答全社會對她的關愛……『報答』,這是都紅沒有想到的,她只是彈了一段巴赫。她想彈好,卻沒有能夠。為什麼是報答?報答誰呢?她欠誰了?她什麼時候虧欠的?還是『全社會』。都紅的血在往上涌……都紅一直不喜歡別人攙扶她。這是她內心極度的虛榮。她能走……『慈善演出』是什麼,『愛心行動』是什麼,她算是明白了。說到底,就是把殘疾人拉出來讓身體健全的人感動。」
以上來自畢飛宇先生的《推拿》
或許,在當下,我們更需要去關注的並不是如何合理、正確地對待殘疾人士,而是去認識什麼是尊嚴以及怎樣去保護別人的尊嚴,這才是最本質的,同時也是我們最迫切需要去學、去做的事。有一天,當我們認識了什麼是尊嚴,我們也就不會再有自以為是的同情和泛濫的施捨,不管是對殘疾人士還是對健全人。
我高中的時候在省里最好的學校最好的文科班念書,而我的數學老師是一名小兒麻痹後遺症患者。他的左腿肌肉萎縮,走起路來一瘸一拐。可是學校里沒有人拿他當殘疾人士來同情或者憐憫,因為除了走路的姿勢有些不同,他過的完完全全是正常人的生活。
他的工作能力出色,家庭美滿,妻女都是健康優秀的人,聽說最近又換了新車。下課後跟男生打乒乓球打的飛起,有時候鍛煉身體騎著自行車滿校園亂轉。他跟別人走在一起時從來不允許人放慢腳步等他,滿頭大汗的說:」你走,我跟的上。「他根本就不避諱自己腿上有缺陷的事實,反而經常看著成績單恨鐵不成鋼的說:」我一個殘疾人都能把數學學好,你們這些健康的人為什麼就不行!「像天下無數個可愛又有責任心的數學老師一樣。
我以前也是對殘疾人有著類似題主所說憐憫或者施捨的感情,但是現在覺得殘疾不過是與大多數人不一樣的一種生活方式。也許他們殘疾的原因確實可憐,可是日子總是要過下去的。
在我看來,對殘疾人的幫助和愛心是很有必要,但不是站在一個道德的制高點上,給他們錢,給他們吃穿,給他們生活必需品來求得心靈上的滿足。更重要的是幫助他們來適應這個殘疾後也許不太一樣的世界。也許是找一份適合他們的工作,或者是學習一項新的技能,讓他們知道殘疾了也可以做很多事,殘疾並不意味著這一生就廢了。
畢竟,生活有希望,心裡才會亮堂。
ps.我也許生活經驗並不豐富,有些事情想得比較簡單,說的也不夠全面,見諒啦
pps.真想念我萌萌噠數學老師
首先擺正一個概念,disable不是一種疾病,它不會傳染,很難預防或治療。如果翻譯成中文可能殘障會更加合適,這導致了他們生活中諸多不便,妨礙了能力的發揮,而與其自身素質、道德、觀念無任何關係。所謂障也並非是帶有主觀色彩的次等觀念,而是對不同障礙的理性認識。
最近關注這個話題是了解業內無障礙博物館相關,翻閱台灣桂雅文譯作《零障礙博物館》(The Accessible Museum),美國政府於1973年通過更生法第504條,1990年美國殘障法規,加速了美國改進公共設施及平等態度的認同。而博物館也做各種努力「以提升人性尊嚴的方式接納這些弱勢群體,並對他們開放現有的活動與服務」。
博物館作為一個社會化機構,私認為可以理解成一個國家文化政策的縮影。是否包容、是否民主、是否富強、是否和諧(核心values還有啥來著?我忘啦嘎嘎)。
總結來說博物館體現的,也就是社會應該體現的應有表現是:提供便利的設施與相互尊重的態度。前者看似是硬體裝備,其實體現的是背後的人道關懷,洗手間雖有殘障人士使用的,但是寬度是否合適?可否轉身?雖然設置了斜坡,但坡度可否讓其自如上下?公共場合有正常人士出入的應急避難通道,是否方便他們同行?停車場、劇院都是否有他們的專用位置?
相互尊重的態度更是不易做到,但是社會的緩慢前進和螺旋發展讓我們有機會一點點認識清楚。首先我們要認識他們與身體正常人具有同樣的尊嚴,與其對話內容、交往態度等不該有偏差。這時要注意,他們畢竟是身體功能有障礙的人士,我們在表達或行事時要注意到,如何讓其更方便理解。比如與一位盲人相處,不該迴避與他的對話,因為他雖然眼睛看不見,但溝通是完全無礙的。但是在表達時要注意到關照和體諒,「在你面前兩臂長度有一堵牆」,用其可以感知的概念進行表述。這就好像考古學家給講青銅器功用是很難記的,你直接和我說這個鼎差不多就是個鍋後來貴族用來祭祀給祖先裝吃的用不就好辦了嘛。
我認為與殘障人士相處,只要在涉及對方障礙功能的部分多關注就好,給予適當的幫助,但是點到為止,他們最願意的是憑藉自己的力量繼續完成,然後就請隨他們去,就像每一個身體功能正常的人。我們無權打擾每一個人與義務相伴隨的權利。你開車的時候女朋友老在那裡指揮也覺得心好煩不是嘛!人人生而平等,不要讓身體功能的障礙成為不履行的理由。
目前中國的博物館裡增多了無障礙的設施,如電梯、洗手間,但是這還遠遠不夠,為他們設置的項目、教育活動、導覽還像是特殊場合特殊節日才有的專場。我們還應該做更多,讓殘障人士從隱遁的封閉生活走向開放的不需處處小心的環境和生活方式。如果殘障人士來博物館,未必就是必須要對展品感興趣,未必要把它當做一次歷史藝術熏陶,它就是個城市中具有多元功能的地方,就是個可以讓你進行社交、沉思、休閑或者學術、增加自我修養的地方。所有人都可以來,都被鼓勵被歡迎,不要把這裡當做一個象牙塔,尤其對殘障人士來說,來到這樣的公共場合,才是走出了象牙塔。
【以上結合專業談的比較多,我認為只有把這樣的討論放到一個具體的語境下才更真實,畢竟對待殘障人士的觀念是要踐行才真有效。】
路上看到殘疾人士,有時候少看一眼就是對他們的尊重。
正常對待就好。
記得有句話,有修養不是喝湯時不會把湯勺丟在地上,而是別人丟在地上的時候不去盯著看。
施予幫助前問一句「May I help you?」
日常生活中:
搞清楚哪些幫助對他們是必要的,哪些是可有可無的。在他們不求助時,只主動提供明顯必要的幫助,在他們求助時,盡量滿足他們的需求。
有組織的公益活動:
告訴他們你在這類活動中得到了什麼,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也使別人受益,而不是單向的「索取者」。
等你老了,住到養老院的時候,你就明白當年那些殘疾人是怎麼想的了。
一模一樣的想法,雖然我還沒老,但我能感覺到。(沒有被別人利用的價值,是多麼慘的一件事。)1、走路別擋他的道
2、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如果你坐了愛心專座,看到他讓一下。
剩下時候你應該怎麼待別人就怎麼待他。
多說一句,其實保障殘疾人權益絕大部分應該讓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來做,比如電梯、盲道、教室里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給殘疾人車預留的位置等等。答主在英國經常看到腿腳不便的人開一種小型電動車代步,希望國內也能讓這樣的車上街和進商場。媽媽腿殘疾……說實話,從小到大真的沒覺得跟別人媽媽有什麼不一樣。
唯一在意的是,小時候每次跟媽媽一塊逛街,都會招來陌生人的目光,簡直就是街上所有目光的焦點…擦身而過的話,一定要再扭過頭,看媽媽是怎麼走路的…說實話你們真的不怕撞天線桿么。
小時候真的受不了這個…被別人觀望的話一定會尋著目光瞪回去。如今長大,不在那麼憤青,被人看的話,就笑一笑吧。
大概也是因為媽媽的緣故,從小到大,要是從很遠處看到了身體有缺陷的人時,都會故意避開他們往正前方看。他們真的跟普通人一樣,或者說他們已經習慣了、忘記了自己有缺陷的身體。一個眼光,不管是好奇還是同情,都會把別人的傷疤再次揭開…
不要隱瞞,不要避諱,他們很清楚自己有哪裡不足,不要自以為同情,他們不需要我們的同情,因為同情使人覺得自己低人一等。
我高二那年去理髮店剪頭髮,就是鄉下那種剃頭師傅開的普通理髮店。就在我等待的時候,有一個「小女孩」跑進了店裡。之所以加引號,是因為她雖然個子不高,笑得天真無邪,但是有張大人的臉,衣著也有點亂,手如鷹爪一樣合著。旁邊的婆婆阿姨對著她指指點點,雖然是背著她的,但更讓我覺得虛偽。
我在那坐著,覺得有些難過。
然後她看到我,我也剛好看到她,於是她笑著跑了過來跟我一起玩,我便和她玩了起來。
臨走的時候,她把自己包里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月餅硬要塞給我,我忽然感到從內心湧上來的感動,收下了月餅。
旁邊好多人同時對我進行指指點點,說她已經是個二十幾的人了,家裡人不要她,把她嫁【或者說是賣】給了一個老頭。我媽看見我拿了月餅,黑著臉,要我還回去,指責我拿別人的東西。
當時我心裡冒出好多心緒,我好想說出來,又無法表達清楚。我不知道拿她的月餅對不對,我只知道我一定不能把這份「禮物」拒絕掉,如果我還回去了,就好像背叛了她一樣。
可惜的是,我媽一把搶過我的月餅,塞回她的小書包,將我從理髮店拽走了,我臨走時望了她一眼,她望著我,不明所以,一直洋溢著傻笑的臉上露出悲傷的表情,那個眼神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首先我確定,毫無疑問的那些大人都同情她,覺得她可憐。但是這種同情是什麼呢?是因為你覺得她骯髒、殘疾、智障、可憐、卑賤,所以你「同情」。
其實我想說的是,無論是一個智力有障礙的人,哪怕是一個小動物,她也能感受到你的心情,即使他們並不理解,但是他們能感受的到。更不用提不是智力障礙而是身體障礙的人士。他們敏感,哪怕是些許不同的態度,他們也明白,,雖然這在他們的生活中這種不同的態度已是日常。
像對待一個正常人的態度的對待他們,不要一直盯著他們,不要投去異樣的眼光,不要在背地裡指指點點,倘若他們湊巧坐在你的旁邊請給予平常的微笑,繼續做你原本的事,在他們缺乏幫助的時候給予普通的幫助,就好像扶起在路邊扭到腳的行人。你幫助他們,不要因為同情,就像你幫老婆買醬油一樣,你不是覺得同情才幫忙買的吧。
他們雖然有所殘缺,但是精神上與我們相同,同樣在這個社會上努力的生存,我們雖然更加健全,但是我們並不一定就比他們偉大,甚至,我在努力生活的人面前更感到自慚形穢。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每個人都好好活著。他是你生命中的路人,你也是他生命中的路人。
除非你能替他生活,就不要同情,同情不能當飯吃。我爸爸的左胳膊就是殘疾的,是年輕時在車間傷到的,左胳膊要永遠掛在胸前,但是這不妨礙他成為一個好爸爸。
小時候,爸爸周末會騎自行車帶著我和姐姐去郊外爬山,家裡玻璃碎了,爸爸會買來玻璃,再自己切割按在窗框上(小時候我和姐姐老打架,打架就會打碎玻璃…)。
媽媽不在家的時候,爸爸從來都是能保證我一放學就能吃到熱乎的飯菜,印象深的有一次是絲瓜的皮沒有刮乾淨。
爸爸自己的衣服都是自己洗,尤其夏天,臟衣服換下來立馬洗,絕不會讓臟衣服在一邊放著。
我現在孩子一歲半,爸媽幫我看孩子,媽媽一直是個馬大哈,爸爸很細心,給我女兒穿衣服,喂飯很熟練。一隻手抱著閨女妥妥的。從孩子4、5個月起,我上班,媽媽出去買菜,家裡就是爸爸一個人看孩子。
我小時候也是爸爸照顧大的,媽媽臘月生了我,坐月子的時候,爸爸早起來做飯,洗尿布,烘乾,等等做完這些還能7點趕到辦公室上班,當然,家屬樓在廠門口,很近。
爸爸在親戚圈裡,在廠里一直都是受人尊敬的,表姐夫年輕時專業考試,找我爸爸輔導,考到了交通局後給領導寫材料也多是找我爸爸代筆。
廠里有誰需要寫啥材料也都是爸爸出手;廠里全體職工普及文化知識,學習數理化,爸爸給講課,英語啊,函數之類的很多我忘了的,爸爸還記得;廠里籃球賽,爸爸作裁判;爸爸在我們縣是連續多年的政協常委;沒退休前經常在我縣新聞頻道看到他;廠里猜燈謎,我和姐姐猜對了,爸爸也不讓我們去兌獎品,因為燈謎是爸爸出的,要避嫌。
爸媽退休後,開始干自己喜歡的事,爸爸愛寫詩,古體詩,在這裡那裡發表還不夠,參加天籟杯等比賽,得了金獎,帶著媽媽去北京領獎,兩人順帶去看看北京。
說這些,沒有別的,我就是想炫耀,我有一個好爸爸,我愛他,我從來沒有把他當作一個殘疾人,雖然現在我也是媽媽了,爸爸在我心中依然是高大,萬能的。
1我就是一個你們口裡的殘疾人,沒錯,我姿勢很難看,寫字寫不快,具有不同的障礙,
然而這並沒有阻止的得了我過更好的生活,我和別人一樣的,交朋友,學習工作,和 朋友一起打鬧。我的特殊之處也沒有阻止我追求我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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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我們做出了一件在常人看起來很普通,放在我們身上很艱難的事情就高看我們,對我們說你好厲害呀,你好勇敢好堅強啊,這是看似是在尊重我們,其實這其中包含先把我們的能力看得很低的預設、
在我們不需要幫助的時候,不要因為你們看著不爽,看著特別困難,就不管殘疾人需不需要上前就幫忙,這不是我們需要的幫助,而是你們這些正常人無法忍受別人做不好,看著不爽所以才幫忙的。如果我們需要幫助我們有嘴巴有能力去尋求幫助的
不要因為你看見一個殘疾人有正常的朋友就對那個正常朋友報以一種仰視的目光看著我們的正常人朋友,對他們說你真是有愛心的人啊,真是好辛苦。誠然我們的正常人的朋友很有愛心,比一般人要更加辛苦一些,但是我們也有我們自身的人格魅力,我們也有別人值得交往的地方,人家之所以會和我們交往絕對不是僅僅因為他們是有愛心的人。
不僅僅一個人和我說過,象你這樣的人就應該。。。。像你這樣的不應該。。。我們只是自身有部分缺陷,不代表我們整個人是一個爛人,殘疾只是我們自身的特點,就像每個人的缺陷是一樣的。只是大家的缺陷表現的方式不一樣而已。在這個世界上誰也不是完美的,所以我們也可以帶著我們的不完美去做一些事,而且可以把它們做的恨出色。
最後
你們可以看不起我們,但是我想告訴你們的是:誰也無法阻止我們發出我們自己的聲音.
平常心對待,不刻意為之讓其感覺到憐憫和幫助,不觸及到相關殘疾方面信息引發情緒。
由於工作性質經常接觸到殘疾人。在我眼中,殘疾人分成兩類:一,把殘疾身份當尚方寶劍的。同現在很多強迫年輕人讓座的老人一樣,道德綁架,認為所有人都該幫他都該讓他,都該照顧他。稍微不順意,輕則大吵大鬧直到達到目的,重則找家人出馬,教訓人,攻擊人。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一般會避免讓他們和其他客戶起正面衝突,儘快解決他提的合理要求,送瘟神一樣送走了事。這樣的人是真殘疾,我們也按照殘疾人標準來對待。 二,自食其力的殘疾人。一個客戶,雙腿截肢後下崗,自己做生意,賺了不少錢。每天騎電動車進來存營業額,無論對待我們還是對待幫助他其他客戶,非常溫和有禮。有時候沒辦法馬上幫他,他很安靜在旁等。這樣的人不在少數,很多都是自己排隊到了窗口我們才發現有殘疾,大多數還是盲人。這樣的殘疾人不把自己看做殘疾,我們也不會把他看做殘疾。
1、把他們當正常人對待,不要帶有色眼鏡。他們更願意身邊的人把他們當做正常人。
2、適當的發掘他們的優點,並表揚他們。甚至可以是關於他們本身缺陷的表揚,例如他們一隻手能比正常人兩隻手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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