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作品《我的失戀》的創作動因是什麼?你怎麼看待這部作品的內涵?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廬。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我的所愛在河濱;
想去尋她河水深,
歪頭無法淚沾襟。
愛人贈我金錶索;
回她什麼:發汗藥。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經衰弱。我的所愛在豪家;
想去尋她兮沒有汽車,
搖頭無法淚如麻。
愛人贈我玫瑰花;
回她什麼:赤練蛇。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罷。一九二四年十月三日。
陳漱渝//(百度而來)
魯迅緣何寫《我的失戀》,為諷當時盛行的失戀詩
在魯迅蜚聲中外的散文詩集《野草》中,有一篇形式特異的作品:《我的失戀——擬古的新打油詩》。關於這篇作品的創作動機,魯迅說得非常明確:「因為諷刺當時盛行的失戀詩,作《我的失戀》。」(《〈野草〉英文譯文序》)又說:「不過是三段打油詩,題作《我的失戀》,是看見當時『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故意做一首用『由她去罷』收場的東西,開開玩笑的。這首詩後來又添了一段,登在《語絲》上。」(《三閑集·我和〈語絲〉的始終》) 應該說明的是,魯迅並不反對一般的愛情詩。在《熱風·反對「含淚」的批評家》一文中,他還挺身而出,為遭到守舊派攻擊的汪靜之的情詩集《蕙的風》辯護。他本人的作品中,也有以愛情為題材的小說《離婚》、《傷逝》,雜文《隨感錄四十·愛情》、《娜拉走後怎樣》等。很清楚,魯迅反對的只是那種無病呻吟、感情消沉的愛情詩。
可能內幕:
魯迅創作《我的失戀》是否具體有所指呢?1978年4月26日,林辰先生請我在江蘇餐廳吃午飯。席間,林老說,孫伏園先生告訴他,《我的失戀》雖然是針對當時盛行的失戀詩,但直接導因是徐志摩與林徽因的愛情糾葛。徐志摩寫過一篇散文《傷雙栝老人》,就是為悼念林徽因的父親林長民而作。林長民與林徽因雖屬父女關係,但在生活和事業上互稱「知己」。林長民曾說:「做一個有天才的女兒的父親,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你天倫的輩分先求做到友誼的了解。」在徐志摩面前,林長民也放低了輩分,所以徐志摩自稱是林長民身邊「一個忘年的小友」。徐志摩雖然苦戀林徽因,但畢竟是出身於商人家庭,跟祖父是翰林、父親擔任過高官的林徽因門戶不相當;更何況又有年齡的差距,離婚的經歷,所以最後以失戀告終。 林徽因後來愛上了梁啟超的公子梁思成,雙方才是門當戶對,而且雙方的父親早在1919年就相識,並結下了深厚的友誼。魯迅創作《我的失戀》時,孫伏園正在編《晨報副刊》,收到這篇作品立即發排。但見報的頭天晚上,孫伏園到報館去看大樣,發現這篇作品已被代理總編輯劉勉已抽下來了。劉勉已是徐志摩的同鄉和朋友,知道徐、林的這段戀情,所以對《我的失戀》一詩特別敏感,特別忌諱。孫伏園覺得對不起魯迅,按捺不住火氣,順手給了劉勉已一耳光,立即表示辭職。魯迅當時正在《晨報副刊》連載譯文《苦悶的象徵》,還發表其他作品,劉勉已均無異議,唯獨不準登《我的失戀》這首詩。1924年10月31日,《晨報副刊》第259號刊登了一則《孫伏園啟事》:「我已辭去晨報編輯職務,此後本刊稿件請直寄晨報編輯部。我個人信件請致寄南半截衚衕紹興會館。」孫伏園辭職後,《晨報副刊》先後由劉勉已、湯鶴逸、丘景尼諸人接編,逐漸變成了新月派的刊物。1925年9月29日,劉勉已正式解除副刊部主任的兼職;1925年10月1日,徐志摩接編了《晨報副刊》。 林辰先生是著名的文學史料專家,跟孫伏園先生交往甚密,治學素以嚴謹著稱,他當然不會編造一則故事作為佐餐談資。孫伏園先生是這場文壇風波的當事人,他的說法當然屬於第一手資料,值得重視。林辰先生這次談話,我當晚即作了整理記錄,所以30年之後仍能準確的複述。 有意思的是,徐志摩當時把魯迅當成朋友,並不知道魯迅內心對他的反感。1924年2月21日,他在致英國友人魏雷(Arthur Waley)說:「我們的一個朋友新出一本小說史略(魯迅著)頗好,我也買一本寄給你。」同年11月17日,魯迅、孫伏園等創辦《語絲》周刊,徐志摩還主動投寄了一篇譯詩(法國波特萊爾的《死屍》),刊登在《語絲》第3期。魯迅很快就在《語絲》第5期發表了一篇雜文《「音樂」》再次對徐志摩進行諷刺。他在《集外集·序言》中以勝利者的姿態說:「我其實不喜歡做新詩的……我更不喜歡徐志摩那樣的詩,而他偏愛到處投稿,《語絲》一出版,他也就來了,有人贊成他,登了出來,我就做了一篇雜感,和他開一通玩笑,使他不能來,他也果然不來了……」 還需要考證的是:徐志摩究竟寫過「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沒有?據我所知,徐志摩在跟陸小曼戀愛時,曾說過「眉,我們死去吧,眉,你知道我怎樣的愛你,呵眉」之類的痴語,但在1924年10月之前公開發表的詩作中,似乎並沒有「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句子。但有一首詩頗值得注意,這就是未曾結集的《明星與夜蛾》。這首詩作為譯作發表於1923年12月1日出版的《晨報五周年紀念增刊號》。同一號中,刊登了魯迅的《宋民間之所謂小說及其後來》一文,所以魯迅肯定有機會讀到徐志摩的這篇作品。奇怪的是,此詩發表時徐志摩註明原作者是「RoseMary」,但英國文學史上找不到這個作家,而且Mary也不屬於英美人士的姓,所以徐志摩研究者懷疑這不是譯作而是創作,是徐志摩借用一個外國人的名字來抒發自己的心聲,表達他對林徽因的執著追求之情:「我/決意/要/取得/她,就使/我的/身軀丟失在/火焰/里,/我的/殘毀的/翼子/永遠/在/無盡的/黑夜裡/振悸,/我/決意/取得/她。」八年後,36歲的徐志摩死於空難,他的身軀果然「丟失在火焰里」,殘毀的機翼在濃霧瀰漫的空中振悸……這首詩竟成籖語。 最值得注意的是詩中還有這樣一些句子:「戀愛/不是/居住/在/荒涼的/高原地方/……我/一定得去/尋求/她,/不問/她/在/哪裡……」《我的失戀》一詩開頭就寫道:「我的所愛在山腰,想去尋她山太高……」這種文句的類似,恐怕並不是偶然的巧合。《我的失戀》在《語絲》周刊第4期發表時,魯迅又加寫了一段,開頭是:「我的所愛在豪家……」「豪家」跟林徽因出身的官宦之家恐怕也不是偶然的巧合。 據我所知,除林辰先生之外,被魯迅稱為「詩孩」的孫席珍也認為魯迅的《我的失戀》是針對「詩哲」徐志摩的。他在回憶文章中說:「詩中『愛人贈我』和『回她什麼』各四,一般認為這是先生順手寫下的,未必有深意存乎其間,而實則不然。『愛人』既然是豪門巨室的『千金小姐』,所贈當然都是華美精巧的禮品,如『百蝶巾』、『雙燕圖』、『金錶索』、『玫瑰花』之類。『詩哲』比較寒酸,獻不出奇珍異寶,只能羞答答地報之以自作的詩文:一是貓頭鷹,暗指所做的散文《濟慈的〈夜鶯歌〉》;二曰冰糖壺盧,暗指所作題為《冰糖壺盧》的二聯詩;三曰發汗藥,是從『詩哲』與人論爭理屈詞窮時的詈人之語抽繹出來的,說是『你頭腦發熱,給你兩顆阿司匹靈清醒清醒吧!』四曰赤練蛇,是從『詩哲』某篇文章提到希臘神話中人首蛇身的女妖引申出來,這一點我一時記不太清楚了。總之,四個『回她什麼』,個個都是有來歷的,決非向壁虛造。」雖然有研究者對上述說法提出異議,但孫先生的看法和林先生的說法都可以聊備一說。
把張衡古詩的打油化來諷刺當時的白話愛情詩
張衡四愁
我所思兮在太山,
欲往從之梁父艱,
側身東望涕沾翰。
美人贈我金錯刀,
何以崐報之英瓊瑤。
路遠莫致倚逍遙,
何為懷憂心煩勞。
我所思兮在桂林,
欲往從之湘水深,
側身南望涕沾襟。
美人贈我金琅玕,
何以報之雙玉盤。
路遠莫致倚惆悵,
何為懷憂心煩怏。
我所思兮在漢陽,
欲往從之隴阪長,
側身西望涕沾裳。
美人贈我貂襜褕,
何以報之明月珠。
路遠莫致倚踟躕,
何為懷憂心煩紆。
我所思兮在雁門,
欲往從之雪雰雰,
側身北望涕沾巾。
美人贈我錦繡段,
何以報之青玉案。
路遠莫致倚增嘆,
何為懷憂心煩惋。
可以參見押沙龍寫的《失戀,我的所愛在山腰》: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0e9f380100so15.html
當年徐志摩追求陸小曼,卻慘遭失敗。失戀的徐志摩悲痛地寫下了《去罷》。在詩中,徐詩人表現自己對人間毫無留戀,似有輕生之念。去罷,人間,去罷!
我獨立在高山的峰上;
去吧,人間,去罷!
我面對著無極的穹蒼……
(後面幾節里,徐志摩還表示自己要與幽谷的香草同埋,將悲哀付與暮天的群鴉云云)
詩人失戀之餘,站在山巔之上,仰望無極蒼穹,淚灑紫陌紅塵,本是雅到了骨子裡的悲劇。但不幸劍橋才子碰到了紹興師爺。一輩子從沒失戀過的魯迅,見了徐志摩的大作,當即寫了一首《我的失戀》: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後面還有「我的所愛在鬧市,在河濱,在豪家等三大段,越說越不成話)
好端端一個失戀詩人,正在攢眉擰目地告別人間,魯迅一個箭步上去給人家塗個白鼻頭。幾筆下去,一部悶騷大片《東邪西毒》就此變成《東成西就》,真讓人情何以堪。其實兩人本沒什麼過節,徐志摩甚至對魯迅頗為恭敬,但是老魯就是見不得酸話,見了就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這也可說是他偏狹處。
魯迅才大如海,在當時壁立千仞,一時無雙,文筆高出徐志摩至少3.1415926倍,但就失戀而言,魯迅確實沒有徐志摩的發言權大。當時魯迅和太太形同陌路,為了抑制性慾,大冬天穿個單褲在街上疾走,哪裡曉得詩人的失戀之苦?徐志摩本可用《水滸傳》里白玉喬的話反擊魯迅:「你若省得這子弟門庭時,狗頭上生角!」但是徐志摩是詩人不是鬥士,挨了魯迅一悶棍後只能做沙袋狀,悄無聲息。
其實失戀之人說酸話,實乃天賦人權。談戀愛的時候,多巴胺大量分泌,造成一種愉悅感。忽然失戀,多巴胺無處著落,必然讓失戀之人情不自禁地搔首弄姿,酸話涌動。當然了,在魯迅這等旁人看來,固然可說這是醜態百出,但在其本人的角度看,花影似昨,明月如舊,山河迢遞,伊人不在,別有一種刻骨銘心的人生體驗。
其實魯迅對徐志摩的不滿,也不是無理取鬧。他有他自己的原因。魯迅在《華蓋集》里發過感慨,說人真是悲愁到極點,「決不會用一篇妃紅儷白的駢體文來訴痛苦的」。他說:「正當苦痛,即說不出苦痛來,佛說極苦地獄中的鬼魂,也反而並無叫喚! 」所以,魯迅不由得要起疑:徐志摩真要失戀後苦楚無邊,悲慟欲絕,那裡還能有心思想到要押韻?要排比?
文人最喜歡難過,一難過就喜歡填詞寫詩。比如悼亡詩就是詩詞中的一大類。哀悼愛人之餘,還要忙著張羅文字。要不出韻、不失粘、不犯孤平、合轍押韻地悲痛欲絕,也是挺難為人的。魯迅會質問:這裡沒有表演的成分么?!在這點上,我想法跟魯迅一樣:這確實有表演的成分。痛苦到極點的人,也許會像張國榮一樣,默默無聲地從樓上跳下,而不是拿起筆來,填首「浣溪沙」。
可話說回來,魯迅不厚道之處也在這裡。失戀不忘押韻,固然說明其苦楚並沒到地獄苦鬼的地步,固然說明有表演成分,但其苦楚本身,也未必不真實。填詞作詩,正能讓他把心思從苦楚轉移到押韻上,也是一種心理治療手段,可以幫助他從苦楚里走出來。如果張國榮當年天天都寫痛苦的歌詞,也許就未必會輕生。難道失戀了,不讓徐志摩寫詩,還真讓他從高山峰上一頭跳下,「與幽谷的香草同埋」?
有些失戀者的痛苦確實有表演成分。有的是表演給觀眾看,有的是表演給自己看。比如《圍城》里的趙辛楣就多少有點表演給觀眾看。他開始以為方鴻漸也是被蘇小姐拋棄,不敢讓方鴻漸獨得傷心之名,「竭力和他競賽著陰鬱沉肅的表情」。估摸著方鴻漸快到的時候,還特意播放面目猙獰的歌曲《春之戀歌》,表示自己是何等消沉。後來聽說方鴻漸愛的不是蘇小姐,這才放鬆起來,談笑風生。
失戀之人要時刻注意保持皺眉、垂臀、耷拉肩。精神也要高度警惕,不能破相。當然,周圍的人也要配合。失戀者在座,你就不能惡毒地播放郭德綱相聲,或者講什麼葷笑話,否則人家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你的所作所為,試問和魯迅又有何區別?
也有一種表演是給自己看的。我讀過一本小說,裡面就描寫過這種情感。女主角失戀後,難過之極,天天晚上一邊抱著男友的照片,一邊狂吃巧克力。吃來吃去,把自己吃成了一個小胖子。後來有一天,她在電梯里碰見了一個男人。人家沖她點頭微笑。她想不起來那是誰,只好也禮貌地笑笑。等她晚上回家,抱著男友相片吃巧克力的時候,才忽然發現,這就是電梯里那個男人的照片嘛!於是,悲痛和巧克力都無法繼續。她只好恢復正常人的生活。
當然,也有比較大度的失戀者。我的一個朋友和對象分手了。她說自己十年之後,要吃成一個白胖貴婦,坐著40個輪子的加長勞斯萊斯,戴著60斤的赤金項鏈,到一個超市門口下車。前男友正一身油亮,舉個要飯的牌子,光著腳在雪地里揀煙頭吸。她一揮手叫來城管,說「以後超市門口這塊兒就歸他了」。前男友流著淚說:還是你疼我!
失戀之餘不忘以德報怨,這是什麼樣的胸襟!
強答
只有我覺得,不看內涵的話,這首詩文風很可愛嘛(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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