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評價《在路上》這本書?


下面給你們讀一段文字,分別是標準的現代主義風格和垮掉的一代的風格。首先給你們讀一段艾略特的《荒原》的腳註。《荒原》是第一首有腳註的詩歌,所以你們需要問問自己:這首詩究竟有什麼特別,而使得它必須要有腳註呢?——不僅是這首詩的標題,還有計劃和許多附帶的象徵,都在傑西斯特的書《聖杯》,《從儀式到傳奇》(劍橋大學出版)中有所體現。」他在那裡加了一點文獻目錄是這樣的,韋斯特小姐的書確實讓我受益匪淺,書中闡明了詩的困難,比我的注釋明白得多;因此把它推薦給,任何覺得對這首詩的闡釋是值得的人)(另外這本書本身也很有趣)。對於另一部人類學的作品我也很受益,一部對我們這一代影響深遠的作品;我指《金枝》,我尤其用了阿多尼斯,阿提斯和奧利西斯這兩卷。熟悉這些作品的人會馬上在詩里認出,某些提及植物儀式的部分。然後還有對詩的不同部分的詳細注釋。這是對腳註的介紹。請你們注意一點,詩是從檔案館而來的,一檔案館的博學的著作,你讀到大量知識。還要注意的是「傑西韋斯頓」這種語言。是一種非常禮貌且高雅的語言。現在我給你們讀一段《嚎叫》的腳註,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holy!世界神聖!靈魂神聖!皮膚神聖!鼻子神聖!舌頭公雞手屁眼都神聖!萬物皆神聖!人人皆神聖!到處都神聖!每天都是不朽!人人都是天使!流浪漢和六翼天使一樣神聖!瘋子和你一樣神聖,我的靈魂神聖!打字機神聖!詩歌神聖!嗓音神聖!聽者神聖入迷神聖!神聖的彼得神聖的艾倫神聖的所羅門呂西安開魯亞克。神聖的漢克神聖的寶來神聖的凱薩迪神聖未知的同性戀,受苦的乞丐神聖醜惡的人類天使!不同的調,你們覺得呢?除了 這些顯而易見的,還有一些要注意的是。詩歌靈感的源泉並不在檔案館裡。在韋斯頓的書儀式和傳奇里也找不到。

在寫著「劍橋」的文獻目錄里也沒有。在這些地方找不到詩歌的偉大源泉。《嚎叫》的腳註里說它的源頭——腳註就是用來找出源頭的跡象的——腳註里說詩的源頭是神聖的生活經驗,和生活經驗中特別的一部分:以前被拒的,不合禮節的,狂喜的那部分。我注意到在我讀的時候你們中有人笑了,那表示你們對我的表演感到尷尬,對嗎?我不是隨機抽取這一段來讀的。難堪正是垮掉的一代所重視的東西。當金斯堡自己第一次在台上讀《嚎叫》的時候,那是——我想是在一間書店裡。就是說,當演出開始時他在衛生間里,在馬桶上開著門,然後他起來,接著他提起褲子,輕快地走出來,朗讀了《嚎叫》。這表示他想要以一種直白的方式,暴露人類生活的所有醜惡,作為一個表現的人的所有方面,所有來源於那具體化的狂喜。當然,這不是金斯堡首創的,如果你讀過沃爾特惠特曼,你會發現類似的思潮(而且也許更有詩意)。所以金斯堡肯定不是第一個在美國傳統上這麼做的,但它是使垮掉的一代復興的重要部分。 我還想講一下剛才那個關於難堪的問題,因為在第36頁明確提出了這個問題。難堪是《在路上》的主題,它被分配到我認為是一個很有趣的出處。以下是查德王對薩爾培拉提斯(凱魯亞克)說的:他說話時帶一陣顫動的鼻音。「薩爾,我總喜歡大草原印第安人的一點,就是他們在吹噓自己得了多少頭皮之後總會難堪。在《盧克斯頓的生活》里在美國中西部有一個印第安人,他因為得了太多頭皮而全身漲得通紅。拚命跑到草原里藏起他的榮譽。該死,那使我發癢! 難堪的感覺是一種過度什麼?——過度愉悅的感覺,在這段中,印第安人的勇敢和成就;所有那些在真實世界裡過度高雅有禮的表達的體驗, 過度愉悅。在這兒講有些陳詞濫調的,美洲原住民草原印第安人的高尚開端。草原印第安人有一種感覺,他既是高尚的化身,剋制的血統;但同時,在那段美洲過往的深處,是一種過度的感覺。難堪告訴我們自己是處在過度的狀態,所以垮掉一代的作者追求難堪。所以我今天呈現給你們。過度這種要求垮掉的一代又一種新的語言。他們語言的一個方面也許你們在《在路上》里注意到了。當然《在路上》里表現的並不如在其他地方明顯,比如在他們這些人相互寫的信里,表現得就很明顯。他們語言的一部分是對小詞的省略,如」這「」和「同一些詞的縮寫。他們創造了各種縮寫,好像語言必須得被扭曲得偏離原樣;語法可以被擱置一邊;語言需要以體驗和忘形的速度移動。這是語言上的一種方式。

瑪麗露和迪安在沙發上做愛,對作者的出現毫不避諱。他們的關係是建立在不斷協商和性關係的基礎上,所以書的開頭有一段說明:「我第一次見到迪安時,剛和我妻子分開。我剛熬過一場重大疾病,具體就不說了,只是這與我和妻子不幸的分離有些關係,我感覺萬物都沒有了生機。迪安在丹佛和瑪麗露與卡米爾協商,安排了一個從旅館趕到另一個旅館的精確時間,而後他還得見卡洛金斯堡和卡洛馬克思,在地下室里同他們進行」誠懇無所保留」會談。——所有這些洽談都至關重要。這就是他們通常花時間談論的。和他們花時間協商的問題。所以說,尋找直接經歷的語言是這樣一場涉及多個人,且他們之間由性關係相連結的複雜協商的必要部分。這不只是男人和女人之間,也是男人和男人之間。當SAL在門口見到迪安時,他光著身子;這也發生在他見到迪安和卡米爾在一起時。那是在丹佛,當卡米爾打開他們的房門,他終於在丹佛見到迪安了。他打開房間門,看到一張畫,是卡米爾畫迪安的一張裸體肖像,畫上還畫了他的陰莖。這好像是SAL第一次在那情景下,感到迪安已經被同化成迪安的形象:空洞的,美的迪安的形象。但迪安的那些美的形象都沉迷於那些協商了。所以,就是一張卡米爾的畫,當然卡米爾並不知道就在同一天,迪安還和瑪麗露在另一家旅館偷情之類的。所有這些都很明顯,在那些情景下SAL對迪安的渴望升華了,但在語言層面上到處都有表現。而且,如果你注意到那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就是迪安在哪?就是迪安在哪?就是迪安在哪?他總是不在。當SAL到丹佛時,這也是他想知道的。當他終於回到紐約時,在首次旅途的末期,他弄丟了迪安。總有種感覺好像迪安在躲著他,而且我想這種迴避的部分要求,一樣,在這小說里還是對性的追求。你們可能覺得,所有這些,以及在路上的最終情節,關於在路上就是追尋這種渴望,這就使離家成為必需:你必須得離開家才能追求那渴望。但我還是會建議你們家對於追求的成果,是至關重要的。

第26頁,這是SAL和大長哈澤的故事,哈澤是他認識的一個流浪漢。當他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他見過一個流浪漢向他媽媽要一塊派,他媽媽給她了。於是當流浪漢離開的時候小男孩就問,"媽媽,那個傢伙是誰?」"是個流浪漢」。「媽媽,以後我也想當個流浪漢。」「閉嘴,這不是哈澤家的人該想的。」但隨著他漸漸長大,他沒有忘記那一天的事。他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打了一陣橄欖球,後來成了流浪漢。當流浪漢是受了小時候經歷的影響,就是看到一個流浪漢從媽媽那裡得到了一塊派。

再看107頁,SAL回到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吃。當回到家,我就把冷櫃里的食物吃了。我媽起床看著我,用義大利語說我「可憐的小賽爾瓦托。」「你瘦了,瘦了,這些日子你都到哪裡去了?」我穿著兩件襯衫和兩件毛衣。我的帆布包里還有兩條破爛的褲子和破舊的格條幫平底涼鞋。我阿姨和我決定用我在加州給她寄得錢一個新的冰箱;「這是最後一個場景中SAL身上的,一路上的旅程造成的飢餓感——他已經身無分文了;最後他只能吃咳嗽糖——由旅途造成的飢餓在與家的消耗的必要關係中存在著。而我的看法是對家的消耗,也是由一種特定的渴望驅動的,這種渴望是上升到美國階級結構:「我們家的第一台電冰箱。」他在路上賺了點錢寄回家。這讓他能夠給阿姨買到這個美國中產階級家庭生活的象徵物,而他也很高興能這麼做。這不完全是女人在男孩在外時做的事。男孩們想要派,他們想成為流浪漢因為有一種從家裡滋生的飢餓感;飢餓感在家裡得到滿足,也是由家裡滋生的。我還要提醒你們小說里厭女症部分——這在我們讀小說的時候明顯能感覺到——一部分的厭女症是和這種消耗性的氣質相關聯的。因此,當我們說渴望某些東西時——「我們必須去某個地方,找到某些東西」——這種渴望的含糊之處就是與身體對於性、食物、甚至睡眠的基本饑渴相關聯的。我們看到迪安和卡洛馬克思在丹佛的地下室談話之後。幾乎是有點在祈求睡眠。這些渴望也是與美國的消費習慣相關的。這是一個消費者的社會,在50年代就幾乎是這樣了。二戰以後的大量生產已經生了根。超級市場就像我們在《智血》里看到的,已經是可以被人喜歡的東西了,就像伊諾克。所以,當有一本小說的氣氛已經告訴我們,「要自由,反主流文化」我想說的是,這是由一種深嵌入美國文化的消費特點所構成。它使那種渴望精神化了,派就是象徵

我最後向你們展示,這語言是怎麼用的,在第49頁,先暫且把批評都放在一邊,我只是想回到那些精神化的詞里,看看我們能發現什麼。當迪安和卡洛在說話時,雙方都有種焦慮,不知道他們是否真正得到了他們所追尋的東西。在48頁,他們的談話一開始被描述為生意。然後他們開始做正事。他們盤腿坐在床上看著對法。我耷拉在附近一把椅子上看著這一切。他們從一個抽象的想法開始討論,相互提醒著在匆忙中被遺忘的另一個抽象概念。迪安道歉但保證他可以重新回到原來的樣子,設法弄好它,再搞點插畫。於是他們有了這個十分複雜的,關於他們想得起來想不起來的事的來會選擇,並且他們充分討論了這些事情:然後卡洛問迪安他是否誠實,特別是他是否從靈魂深處對他誠實。「你為什麼又說這個?」「我最後就想知道這個。」「但是親愛的SAL,你就坐在那兒聽著,我們問問SAL。看他怎麼說?」我說「你想知道的最後這件事沒法知道,卡洛沒人能知道的。我們繼續生活,希望能一勞永逸地抓住它。」所以這一切語言就產生了,因為你永遠沒法知道最後那點;你必須一直詳細討論它。但翻過兩頁你會看到,SAL在說他能從這語言中得到什麼,並轉換成他的現實經歷。所以卡洛之前——抱歉我這樣反覆跳躍地分析——已經給SAL讀過他的詩,在第47頁。他一直在讀詩歌。卡洛早上醒來就能聽到在他牢房外面的大街上有粗俗的鴿子和秏牛叫聲。他見過悲傷的夜鶯在枝頭打盹。這些讓他想起他的母親。灰色的壽衣落在這城市。山脈,壯麗的落基山脈,你能從城裡的任何位置,向西就能看見,是紙型的。整個宇宙瘋狂而荒唐,極其怪異。所以說,這就是卡洛在他的詩里所描述的。好吧,你們看SAL,在見證了這意味著什麼之後——他們的生意彼此是幹嘛的,他們想要達到彼此靈魂最深處的這種方式——他留神通過卡洛的眼睛看世界。這些時候他一直醒著在聽:「你在想什麼,SAL?」我告訴他們我在想他們真是神奇的瘋子,我花了整個晚上聽他們說話,就好像一個人在看手錶的機械原理一樣,清楚得達到了貝爾德的最頂端,但卻作出了世上最精細的手錶。他們笑了,我指著他們說,」如果你們繼續這樣,你們會瘋的,但你們繼續的時候得讓我知道。"我走出去推了一輛推車到我的公寓,卡洛馬克思的紙型山隨著東邊太陽升起變成了紅色。所以,詩歌是迪安和卡洛的對話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卡洛的詩歌——從那間地下室里滲出。這裡有一種真實的空間感,是從世界的基本中產生的,這種空間感上升並轉換成這些紙型的山。某種程度上把他們變成假的;卡洛給SAL的覆蓋有一種虛偽,後來他發現了。有種虛偽和造作,但也是一種平易的造作。這不是現代主義的精心造作,而是紙型的,相當粗糙的民間藝術,任何人都能做的。拿點報紙糊起來就行。所以它有一種不同於亨伯特的精製世界觀的特質。因此,即使他們永遠無法達到彼此靈魂的最深處——就像SAL說的,他們永遠得不到最後的這樣東西,所以永遠不可能——就算是真的,它也有創造世界的力量。這種力量會被用到什麼程度呢?這些人物覺得語言可以用來幹什麼?會有什麼效果,能為他們做什麼?除了那種渴望的解釋之外還有什麼?看107-108:「我有家要回,有地方讓我的腦袋想想得與失,我知道得失也肯定會在某個地方。」失的是什麼?得的是什麼?是僅僅代表了虛構的渴望的經濟,還是別的?還希望你們思考,這部小說里的美國的象徵。當看到他們呈現給我們的美國時你怎麼看,所有這些人物,你們所要讀到的。

這裡有兩條引語,第一條出自作家諾曼米勒。出自他的《自我行銷》一書。他說:「傑克凱魯亞克的作品缺乏條理,智慧,誠實和小說感。」當然很多人可能會把這些形容詞用到米勒他自己身上,但這是米勒的原話。」《在路上》這是另一條出自1947年一篇;評論家George DARDESS寫的文章中的話,這是個愛情故事, 而不是遊記,更不是對革命的呼喊。」我把這兩句寫在上面是為了今天的課作鋪墊,引出我們要討論的關於凱魯亞克或總的來講關於「垮掉派」當時努力後的成效,大家要去把書中的語言想像轉換成作者的經歷,讓這種語言本身轉化為一種經歷,或者更深層次的,一種讓人入迷的,充滿神秘的經歷。上一次,除了向你們介紹了這個語言概念,我還帶領大家讀了小說的第一部分,我提出卡魯亞克所講的故事,並沒著重在戰後時期從美國消費文化中逃離這點上同樣這也不是有關徹底沉浸於消費文化中的故事,所以薩爾培拉提斯從一個派開始展開的消費脈絡,從身體需要的食物,這個我上次通過各種參考材料向你們說明過;到女孩,那些所有在小說中,迪安試圖想發生性關係的女人;再到為與他姑媽在美國能夠生活到中產階級水平買的消費品,他買的冰箱,他們家裡的第一個冰箱,這第一個冰箱是在他從第一次遊盪旅行返回時買的——這裡和美國有聯繫還有一條,就是一段爵士樂的歷史,他和朋友們買的一整套和神秘文化有關的人為藝術品構成了這一脈絡。我想在開始的時候就給你們指出,在297頁上,一個看上去比較複雜的例子在小說後部分。——「薩爾和迪安正開車離開墨西哥,他們在路上遇見了各種當地人。在我們開車向山上爬行的過程中,空氣開始變得涼爽起來,路上的印第安姑娘都披著圍巾。她們拚命向我們打招呼。我們停下車來。她們便蜂擁而上,向我們兜售起小塊的水晶石。她們瞪著天真的棕色大眼睛盯著我們,我們也望著她們,心裡沒有一絲邪念。儘管她們都很年輕,有些只有11歲看上去卻像30歲」瞧瞧這些眼睛!」迪安感慨地說。她們的眼睛就像孩提時代的聖母。從中可以看到耶穌般親切與慈祥的目光,她們毫不畏縮地注視著我們。我們擦了擦激動的藍眼睛,繼續看著她們。她們仍然用讓人神魂顛倒的目光射向我們。她們一說話就會變得粗野,甚至愚蠢。只有在平靜中,她們才顯露出自己的真實面目「她們是在最近才學會賣這些水晶石的,大概是10年前。公路建成以後-那以前這個國家一定非常寧靜。」這就是迪安對那些本地女孩的幻想,你們從這語言中看到的是一個買賣和相互眼神交匯的行為。所以這裡描寫買賣水晶石這一幻覺的語言很像時常描述迪安的語言:瘋狂且愚蠢,大部分是愚蠢,隨著小說情節發展迪安變得越來越亢奮,像是「發狂」,他的語言變得越來越瘋狂和愚蠢,所以在這裡使用如此的語言風格描寫這段。很明顯在這部分還有別的幻想。一個是他們向這群女孩讀一些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說,對著她們的眼睛,於是看到了聖母瑪利亞,還有耶穌。在此有將這些人的神秘感對象化,客體化,這也為小說增添了一些宗教色彩,關於這一點我還會在課堂的後半部分提到。

這是個更複雜更難懂的例子,它有關那些消費者,怎樣推動消費和消費者的意識怎樣驅動小說情節發展及演變出他們在路上看到的各種事物。

在我讀給你們的段落中,當他們在科羅拉多的山上酒醉並大叫,稱自己是喝醉酒的美國瘋子時。這裡的美國在小說里指的是什麼呢?這對於小說里你是一個美國人又意味著什麼?這是今天要思考的第一個問題。在洛麗塔里,描寫的美國景象非常不同於《在路上》之中的景象。洛麗塔中的美國景象是微小細膩的,有混凝土的質感。例如納博科夫呈現的KOMFEE KABINS,是洛麗塔和亨伯特旅行過程中:痛苦的,明晰的路上所看到的。你們自己想想。在這本書中能看到這種細節嗎?確實沒有, 那看到什麼了呢?我們看到了什麼樣的美國?我想回到上一次講另一個脈絡時講到的段落,在26-27.一個簡短的例子,這個是他在搭順風車,車裡裝滿像他一樣搭車的人的時候。他在和密西西比的吉恩講話,在26頁下面:現在,密西西比的吉恩的行為舉止有些方真切地讓我想起關於細桿的哈查德的往事,我問:「你是否在那裡碰巧遇到一個叫細桿哈查德的人?」他說:「你說的是一個喜歡高聲大笑的高個吧?」「大概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州羅斯頓人。」「對,人們有時叫他路易斯安那的細桿,是的先生我肯定遇見過,他過去是不是經常在德克薩斯州東部的油田工作?」「是在德克薩斯的東部,但現在他在放牛」「這可真是太巧了」但我仍然不能相信吉恩真的認識細桿,這幾年來我一直在找他。這一幕中細桿哈查德是個典型的美國人,就和密西西比的吉恩他自己一樣。他們的名字告訴你他們就是那種卡通式典型的美國人。吉恩認識這個模糊的人細桿哈查德一事會讓人感覺美國是很小的一個圈子,在這圈子裡此類情況很突出,如果他是一類典型的美國人,他就會知道圈子中所有屬於這一類型的其他美國人,不論他是誰,來自哪裡,所以吉恩認識薩爾認識的那個美國人,在美國那類不同尋常的人物很受歡迎,這裡描寫他的模糊性是:「你是指那個喜歡大笑的高個兒?」這個描寫能夠讓你腦中想起多少人?這就像識別你的星座;如果你的特點足夠寬泛,一定能夠找到和星座的一個匹配點。所以薩爾信服了,他想要被說服;他極其渴望被說服,很願意相信吉恩,認識細桿哈查德,讓我們來看59頁上的例子。這是一些希望,我想看看十年前的丹佛薩爾的,那時他們都還是孩子-(那群孩子里有查德迪恩和其他丹佛的本地孩子)落基山脈春天的早晨,櫻花盛開,陽光明媚。他們在充滿希望的歡樂小巷裡滾著鐵環-我們是一群人,而迪安,衣衫襤褸,專註於他自己的狂熱中,獨自遊盪。

這裡有一種懷舊情結,不是懷念美國老西部。這點需要很清楚,因為丹佛正好在西部。這裡懷念的不是老西部,而是新西部。《在路上》里的西部都是指新西部地區,在美國各種傳說中,這個地域總是充滿冒險與想像的空間,但在「擴張論」後期發現是個油井。西部里本身沒有什麼分界線,所以薩爾必須發明一個,他所分的界限可以說按照時間來的。對於薩爾,這種春天般的青春某種意義上是難以接近的,這些和他在一起令他興奮的美國西部男人,他們在那塊地方綻放生命,盡情成長。他多希望曾經是他們的一員。所以,他用一種方式去懷念,渴望去這群人還是孩子時,生活過的地方,渴望經歷那種時光,也渴望成為他們之一。這只是其中一種薩爾渴望自己變得與他們一樣的方式,另一種主要方式,當然是通過迪安的話,這是另一種方式。是通過新西部的景象,或概括地說是,通過了解西部男青年的生活來懷念。當他回到美國,在125頁上,他的美國朋友見到他的旅途夥伴,被他們逗得很開心。他的一個美國朋友說:「薩爾,你在哪裡碰到了這麼有意思的人?我從未見過像他們一樣的人。『』我在西部遇到他們的。『」對新西部的感覺成了一個源點,而他正想要把這群人帶回東部。所以新西部成了一個薩爾不斷帶回東部,帶回紐約,年輕活力的源泉,薩爾其實從未離紐約很久。他從未真正想離開過,能說明這一點的一個明顯標誌,就是那個冰箱,另一個標誌就是他不斷地返回紐約帶著這群西部人。他將這群人帶到紐約,其中的樂趣在於一種「交換」,他想讓新西部帶動老西部,使其活躍,不過這些都是對美國的刻板印象,但薩爾真的相信,這種印象佔據他的大腦。現在看172頁,薩爾處於最重要的一個景象中的時候。

「他在新奧爾良,是在舊金山的商業大道上。我回頭凝望著商業大道。恍惚中彷彿來到了新奧爾良的運河大街。那裡通向大海,通向浩瀚無際的大海。就像紐約通向大海的第42街。我想起了艾迪鄧克爾那再時代廣場遊盪的鬼魂。這時的我已經有些神志不清,真想回去看看小飯館裡奇怪的幽靈一般的母親。似乎全部記憶都回到了1750年的英格蘭,而現在在聖弗蘭西斯科的我則是另一個人,在另一種生活里。「不」那位老闆娘恐懼地盯著我說:「別回來折磨你善良,勤勞的母親。你不像我的兒子,而像父親,我的第一個丈夫,艾瑞是希臘人,這個好人總是可憐我。」這個老闆娘是個希臘人,手臂上長滿了汗毛。「你太糟糕了,常常喝得爛醉,跌跌撞撞地回來,把我辛辛苦苦掙來的東西搶走。噢,兒子!你怎麼不跪下,為了對你的所有,罪惡和卑鄙行為的判決而祈禱,迷失的孩子,走吧。不要纏著我。我已經很努力忘記了你。不要再來碰我的傷疤,像你從前沒有回來看過我似的,來看我的辛苦和謙卑,看我被掏的一乾二淨的錢袋,餓了搶,急了打,我親生的沒有感情,冷酷自私的兒子!」這讓我想起在格雷鈉的OLD BULL那場演奏。一剎那,我達到了我一直想達到的瘋狂,完全從具體的時間,步入這無時間的境地,我不禁驚訝於人世間的悲慘,死亡像幽靈一樣追趕著我,我急忙逃到所有天使降落的地方,那裡是神聖永恆的虛無,明亮的精神之光放射出強烈的,神奇的光芒,天空中出現了數不勝數的瓊樓玉宇。這段話最後出現了一個純凈的艾倫金斯堡。所以這就是「垮掉派」魔咒般的神秘主義。是個空虛的神秘主義,最後填補這些空虛時刻的是這些超歷史的幻想出來的存在,這是他通過某種方式去把超時空的人物故事具體化的方法。這些故事是從哪裡來的呢?」噢,這是狄更斯的母親!」其中狄更斯出現,有對於倫敦及當地工人階級的刻板印象,不僅是狄更斯的影子,還有《白鯨記》。如果你看到連禱的街道湧向水底這句,任何讀過《白鯨記》的人都會想起以賽馬利在最開始說的話,在登上畢闊德之前說的關於街道怎樣通向吸引你通向水中,他還講過所有紐約的街道都通向水裡,他對城市地理進行過冥想,就像這裡薩爾也冥想過一樣,所以你在這段看到的不僅是一種神秘主義的超歷史的幻覺,還是和文學相關的。他的神話不僅來源於對美國人特有的自我概念的成見這一角。他也回看了很多文學故事,那些可以融入自己的經歷,可以讀透或經歷過的故事,這樣一來他的那些點滴經歷,如他被拋棄的時刻。當迪安和卡米爾走了;瑪麗露離開去了另一個地方,他非常飢餓;沒有地方可去,所以這種經歷變成了一個短暫的景象,變成這一景象是因為他有各種方式賦予他的經歷,神秘主義和文學的意義,並層層注入小說里。

147頁,這個例子或許表現出不同的感覺,或者它將這一點表現得更深層次了,這是在新奧爾良:氤氳的薄霧神秘地籠罩著夜色中的河水,以及在黑暗中漂浮著的船隻,在通往新奧爾良的大路上,路燈發出橘黃色柔和的燈光,幾艘帶著西班牙式船樓和裝飾性船尾的船隻,』幽靈一般出沒於霧氣之中,等你靠近後才能看清,它們是從瑞典和巴拿馬來的貨船,渡口的燈光閃爍著。幾個黑人還像先前一樣揮舞著鐵鍬往爐膛里添煤,哼著小曲。細桿哈查德曾在阿爾及爾渡口當過水手。這又使我想起密西西比的吉恩,以及河流從美國中部傾斜而下的景象,我知道是很瘋狂地,很瘋狂地同樣也有,我發現所有我知道或未知的事都是一體。還有件很奇怪的事兒,我們和布爾里渡過渡口的那天晚上,一個姑娘從船上跳水自殺了,大概不是在我們渡河之前,就是以後,第二天我們從報紙上看到了這個消息。這裡你們讀到了一個夢境,裡面有超歷史的時空,還有西班牙式船樓,那後來看清從瑞典和巴拿馬來的貨船;這裡還有另一個和作家MELVILLE有關的點,切雷諾號船-《貝尼托 且雷諾》是MELVILLE一本著名小說。「所有我知道的事都是同一的」這裡的同一是他所尋找的虛無神秘主義的一部分,我們在上一個片段見到過,但在小說的其他部分,我們能獲得種族統一性的一種感覺:「黑人揮舞著鐵鏟,嘴裡哼著小曲,又是另一類美國人。但這是薩爾渴望融合進去的一類美國人。這也是他如何想像——在第179和180頁,想像怎樣擺脫自己的方式。 在179頁上。這裡我要從」美國人看上去像什麼?薩爾使用的神話辭彙有哪些「的問題跳到」他怎樣發現作為一個美國人的自我身份?「他是首先將美國賦予神話色彩,而不去將他具體化(如果拿他和納博科夫作比較),然後他通過尋找自我認同感的行為進入了自己的神話。下面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引-在黃昏中,行走著感到自己只是這憂鬱大地上的一粒塵埃,我慢慢地走過溫德薩旅館,迪安和他父親,在大蕭條的30年代就住在這裡,我四處搜尋想像中往昔那個可憐的帶著傳奇色彩的白鐵工,或是在蒙特那尋找著像自己父親或朋友父親的人,而他們都不再了。夜晚丁香花的氣息撲鼻而來,我漫步在第27街和丹佛的黑人聚居區,全身肌肉隱隱作痛,我真希望自己是個黑人,對我來說,白人中最好的工作也不太夠味,不像在生活,沒有樂趣,不刺激,也沒有音樂和夜晚。如果跳過下面這些行讀下去會看到他還在延續了這一脈絡。

引-我只是我,薩爾培拉提斯,無精打采地徘徊在這個溫柔的難以忍受的夜晚,多希望自己能夠變成一個快樂、真誠、熱情奔放的美國黑人。這是個非常明顯的他固有的老套說辭。薩爾想要將一群人的生活經歷拿來變成自己的,現在你們問下自己:是什麼樣的悲傷推動他」挪用「別人的經歷?他為什麼想成為黑人?在另一時刻他說過:」我是墨西哥人。」他總是在設法讓自己變得有異國情調,而不做那個簡單的薩爾。BALDWIN對此曾說過幾句。

James BALDWIN說這段的特徵就是胡言亂語,而且是有冒犯性的誑語,其中隱藏著真正的痛苦和失敗,但都很淺薄,淺薄是因為這根本和現實沒有關聯,只是夢幻。"的確就是如此:"這和現實沒有關係,只是夢幻。」作者自己也在小說里寫道:「我曾試著去傳達那種我想成為黑人的強烈感覺,但沒人能聽進去。他們需要的只有浪漫。」這是看小說的一個很清晰的視角。對凱魯亞克為薩爾這個角色賦予的東西而申訴。因為薩爾在這一刻變得非常無知,對自己國家的真實歷史非常無知。但就像你們看到的,美國的神話這一要素將那些都推到了一旁,所以這不是我們看不見KOMFEE KABINS;這涉及整個奴隸制的歷史。當他去采棉花的時候,他把自己想像成一個奴隸。

於是他對采棉花進行了一些評價,他覺得自己永遠沒法採摘的夠快;沒法像那些黑人一樣迅速。所以這是由對美國種族歷史及其細節的極大無知所推動的。這樣的一種同一性,我想表明了他為什麼及怎樣產生了那一幻覺,那種同一性。讓他覺得所有都是原一在他「挪用」經歷時,升華到神秘主義的高度。所以原一看上去像是,卡魯亞克曾學過一段時間的佛教教義;看上去作者的努力比僅僅讓薩爾具有異國情調,更深層一些。也像是通過這種同一,和適應各種不同的身份,薩爾進入了一個人更大的神秘主義主體。但這個更大神秘主義主體是什麼?我們能夠從文中:找到的一個可能性是美國,可以說是美國。我想要你們把這個記住,做個筆記。在你去讀《拍賣第四十九批》時,要想到一個美國人神秘主義的原一概念,因為在那裡你會看到和這兒非常相似的部分。《在路上》里有很精彩的一幕幾乎是你們之後要看的,《拍賣第四十九批》里一部分的副本,當迪安晚上俯視鹽湖城時,他看到了身下各式的光。《拍賣第四十九批》里的奧狄巴馬斯也會坐在懸崖上,俯瞰納西索,看各式的光。

在那本小說里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時刻,一個宗教的心靈啟示出現的時候,但這顯露出來的啟示,在品欽那一直不可阻擋地持續著。這裡同樣也很模糊,所以回到之前的問題。什麼樣的東西能夠推動這樣的努力?在181頁他說:空氣中,瀰漫著騷動不安的氣氛,這是真正快樂生活的顫音。這種生活不知道什麼是失望,不知道什麼是「白人的悲哀」。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一個老黑人的口袋裡裝了一罐啤酒,他不時地打開喝一口,旁邊一個白人老頭,妒忌地瞟著啤酒罐,我真想死掉算了。急忙從那裡走開。(然後這裡出現了一個很棒的轉折)我去看望我以前認識的一位有錢的姑娘。到了早上,她從絲綢錢袋中取出一張100元的支票說:「既然你那麼嚮往到聖弗朗西斯科的旅行,拿著這個區尋找你的快樂吧」這下我的問題全部解決了。薩爾需要這個有錢女孩提供給他開拓視野的資本,但這要用白人的悲哀的一部分來償還。這個女孩讓他有這些白人的悲哀,可她為此出了錢。

你能忍受白人的悲哀,不論這些悲哀真正是什麼。你能忍受這白人的悲哀。如果一張百元大鈔將能讓你離開一個奧迪修斯。你不會被阻止去一個地方工作求活。

我不打算講爵士樂,和它在小說里出現的方式,但我希望你們能夠有機會私下討論這點。因為這會展現小說里一些非常重要的元素,今天我想主要集中討論悲傷。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關於悲傷的形容詞在這小說里出現的頻率。——「悲傷,悲傷,悲傷的晚上。」其中最悲傷的一件事是,在迪安和薩爾唯一一次的打架後,迪安就真的吃不下飯,是吃不下東西的悲傷。小說中的悲傷,我想是對抗普遍的失敗而轉向,運用神秘主義相互溝通的方式。還有,迪安的老婆卡米爾和他們的孩子。也是悲傷的。因為迪安拋棄了她們,所以卡米爾帶著孩子離開了。所有在迪安生命里出現的女人都向他斥責他的所有罪責。這也是小說中悲傷的部分,是困難的時刻,也是專屬於他的時刻。還有什麼是悲傷的?當迪安在墨西哥離開發燒的薩爾時。他離開了因為有女人要去追求,要去把老婆追回來,或和老婆離婚。不論是為了什麼他離開了。他有這麼多策劃要去施行。他和薩爾之間的友誼在最後,似乎不值一提,或至少在那一刻是不值一提的。如果就像George DARDESS所說,這是個愛情故事,那麼這是薩爾和迪安的愛情故事。我也希望你們在閱讀時注意到那一章,就是曾經薩爾去找迪安時,迪安又一次是光著身子,開的門。我希望你們注意到這一點。這是第三次,我們看到這一幕,所以他們對彼此有著性慾。而且薩爾對迪安有著令人悲痛的愛情,如果你追蹤這一點,你就會發現小說里,三分之二的時間薩爾都在向迪安說明他有多在乎迪安。

在188頁,迪安被女人斥責了之後:那隻拇指變成了迪安的象徵,他不在關心任何事情(像從前一樣),然而可以說大體上還是關心的。這是一個多麼好的不關心任何具體事的偽裝,但小說後來也被這一點所籠罩。不過也反映了薩爾對迪安非常具體的付出,在這頁189底部:我加重語氣重複了一遍我說過的話。「跟我一起到紐約吧,我有錢。」我望著他,眼裡充滿了淚水。他任然盯著我。他的眼光有些茫然,似乎不在看我。這或許是我們之間友誼的關鍵時刻,他知道我的確用了許多時間考慮他和他的困境,在他陷入極其複雜的痛苦的精神危機時,他更是急於想了解這一點。所以最後他了解到薩爾對自己有真正愛的付出,原則上是不能在乎的,但迪安當然很在乎。所以這也是這本小說的悲傷。是這個無回報的愛情;迪安從沒能真正像薩爾愛他一樣愛過薩爾。

在最後的部分,當薩爾在街上必須離開迪安時,我實際上很喜歡這個安排,他坐進凱迪拉克里。他的朋友雷米正要用這輛豪華轎車載他去音樂會,艾靈頓公爵的音樂會(這是很重要的一點)。雷米的車裡沒有迪安,這輛車開向前方,而薩爾正和一個新的女友勞拉在一起,曾經薩爾向她講過所有關於迪安的事。迪安穿著一件被蟲蛀過的破大衣,這是他特意帶來防備東部寒冷氣候,孤獨地走了。我最後看到他徘徊在7號大街的轉角,眼望前方,然後轉身消失了。可憐的小勞拉,我的寶貝,我曾經把迪安的一切告訴過她,這時她幾乎要哭了:「噢,我們不能讓他就這麼走。我們該怎麼辦?「老迪安走了,我想:」他會一切順利的,」接著我們去聽了那場討厭的卻無可奈何的音樂會。我什麼胃口也沒有,一直在想迪安,想他是怎麼上了火車,想他走過3000英里路橫跨那可怕的大陸。想他也搞不清為什麼來。只為了想看看我。在那刻薩爾說出了為什麼迪安會來的理由,「他也搞不清楚為什麼來,」然後給了答案。「只為了想看看我」但他的眼淚在勞拉面前被擊潰。倒是勞拉先為迪安的拋棄,薩爾相反保持了鎮靜,這種男人的鎮靜:「他會一切順利的」但這裡最大的悲傷必然是薩爾的。

在最後,304頁上,是迪安最後的話,表示他已經完全筋疲力盡了。這就是最後迪安講的話:他一邊走。一邊笑。兩隻手交握著說:「嗯——嗯——你們一定要聽我說,」我們聽著,可是他忘了他想說什麼。「真的聽我說——嗯,你瞧。親愛的薩爾,溫柔的勞拉,我已經來了,我馬上要走,」可等等,嗯是的「他盯著自己的手。臉上露出不安的神情。「不用說了,你一定能理解,或者也許,可是聽著!」我們都聽著,他也在傾聽著黑暗中的種種聲響:「好吧!」他膽怯地低聲說。「可是你瞧,不需要再說什麼了,再不需要了。」迪安的語言從小說一開始的准學術的胡扯風格到後來碎片式,破碎的隻言片語,提起美好的往日都是一堆「是」,「哦」「哇」而爾薩的語言到最後也多少有受迪安的影響,像是為迪安語言風格的連貫性做一種紀念,或許迪安再也不會用他那特有的風格說話。所以我想把小說的最後一句讀給你們聽。

我覺得我還有時間,因為這種語言風格是薩爾或者說是作者模仿迪安的表達方式,這也是小說開頭的語言風格或迪安的那種直接性的表達方式所產生的效應,看307,最後一段。每當太陽西沉,我坐在河邊破舊的碼頭上,遙望新澤西上方遼闊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所有未經開墾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議地走向西部海岸,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在衣阿華小夥子們總是不停地騷動喧鬧,因為是那片土地使他們如此無法平靜,今晚星星將被隱去,你不知道上帝就是維尼熊嗎?在黑夜完全降臨大地,隱沒河流,籠罩山峰,遮掩最後一處堤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會向大地揮灑下她那璀璨的點點熒光,除了無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沒有人知道前面將會發生什麼,沒有人,我想念迪安莫里亞蒂。我甚至想念我們從未找到的,迪安的父親,我想念迪安莫里亞蒂。這段作者爆炸性轉變了句子的語法,一個個從句的堆積,短語的堆積,組成了這一很長的句子,如果凱魯亞克最理想的語言是將所有經歷變成文字然後讓這些文字直接表達出畫面,那麼這一句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在這段中間有一句瘋癲的句子「上帝是小熊維尼。」這是什麼意思?上帝是個玩具?上帝是個兒童故事?但後來在後面附加了一個抒情的,哀傷的,悲傷盼望的樣子。「迪安莫里亞蒂......迪安的父親......迪安莫里亞蒂。」你能不能只講一次,你必須說第二遍,並且第三次提到迪安的父親,來填補中間的空隙。這裡的過多的重複和那盼望,都是在試著牽動和滿足彼此。
(網易雲課堂筆記,嚴禁轉載)


大多數人都是被
「卓有成效地,麻木地運送往目的地」
(村上春樹 《海邊的卡夫卡》)

顯然 凱魯亞克不是

當凱魯亞克成為「垮掉的一代」的代名詞
我以為頹靡 荒唐 反叛 血腥 自殘 暴力 濫交
就是所謂的「垮掉」
於是預想在書里看到的 是反權威 和 唯自我
然而 我看到的是
青年的亢奮而平和地自我找尋

所以不是所謂的「垮掉的一代」

迷茫且熱愛
貧窮且瘋癲
異常且自由
反叛且篤定
這是完全的傑克·凱魯亞克

沒錯,他們隨意放縱
跟不同的女孩睡覺
暴躁地弄壞別人的車
窮得都解決不了溫飽
享受在妓院里的亂性
對了 他們還為追求快感而吸毒

但是 瘋癲的人 就是閃著光的人
一個閃著光的人 必然有無比自由的靈魂
從不害怕無處可去 也不慌張
因為這意味著 任何地方都去得

而大多數人的生命
缺少這個 自我找尋 的過程
特別是大多20出頭的青年
在旺盛卻充滿可能性的幻想中
笨拙地送走了人生

我見過好多好多無趣的靈魂
倒不是麻木不仁
就是無趣罷了
也沒什麼熱愛的 也沒什麼反抗的
東張西望
庸常地混著年月

我也見過好多有趣的靈魂
亢奮地對待身體的每一點精力
熱愛生活 散發強光
好像什麼也打不倒
好像什麼也催不毀

苟同 把《在路上》理解成
「身體和靈魂 總有一個要在路上」
俗氣得很 !
頗有一股微信煽情公眾號的劣質氣味
這不是 凱魯亞克的路子

知乎有人問
「那些大學玩搖滾樂隊的人 最後都怎麼樣了」
我看了回答 也想了很久
其實
就像迪安
最後選擇了「最了解他的妻子 安定了下來」
也許你看到的是
我們都最後流於生活

學建築的節奏吉他手熬夜畫圖還想考個研究生
牛逼的主音吉他選擇了個乖巧懂事的女朋友
狂躁的鼓手微博有個小號每天扇貝打卡背單詞
設計院上班的搖滾主唱平時也常常唱李健的歌

於是你以為
他們最終都屈服於生活
其實 可能
他們早就尋到了生活的本質
但是
卻還無比地熱愛
這操蛋的生活


畢竟
陽光之下 人各有分


就文字而言,儘管就是一本流水賬,卻有一股十分匪夷所思的「smooth"或者」catchy"的流暢感,讓你想一口氣讀完。
至於精神內核,主要取決於讀者是否有契合凱魯亞克的那種精神追求吧,除了裝逼犯之外,應該是有不少人因為這本書踏上在路上的生活。

用心讀一讀下面這些文字:
旅行不像它看上去的那麼美好,只是在你從所有炎熱和狼狽中歸來之後,你忘記了所受的折磨,回憶著看見過的不可思議的景色,它才是美好的。

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
帶著最初的激情,追尋著最初的夢想,感受著最初的體驗,我們上路吧。

我只喜歡一類人,他們生活狂放不羈,說起話來熱情洋溢,對生活十分苛刻,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對平凡的事不屑一顧,但他們渴望燃燒,像神話中巨型的黃色羅馬蠟燭那樣燃燒,渴望爆炸,像行星抨擊那樣在爆炸聲中發出藍色的光,令人儘管不以。

每當太陽西沉,我坐在河邊破舊的碼頭上,遙望新澤西上方遼闊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有未經開墾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議地走向西部海岸。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在衣阿華,小夥子們總是不停地騷動喧鬧,因為是那片土地使他們如此無法平靜。
————————————————————————————
華麗的分割線,所以,
在路上,我們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走吧,騷年。


《在路上》是我很喜歡的一本書,從高一到現在看了很多次,高三狗,書不在身邊,也只能寫點感受了。
一整本書,沒有什麼太具體的情節。一次次地在路上旅行,做一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甚至違法的事,一開始只是覺得很有激情,忙亂地做了很多事,卻又什麼都沒做。後來,慢慢發現,他們用所有的熱情,用最躁動的行為,是希望可以換得一顆最單純平靜的心。小說中迪安做了各種瘋狂的事,但依舊是最讓人喜愛的人物,只有最單純的愛恨,最真實的慾望,像個天使一樣純真。
對於垮掉的一代來說,他們不斷嘗試不同方式,用幾乎瘋狂的行為來擺脫世俗。用最激進的方法來試圖保持他們的赤子之心。這樣來看的話,他們本身也還是孩子吧,忽然發現快樂和過去的時光一起走遠了,於是用盡一切方法試圖挽留。這樣的事情,我們誰又沒做過呢?只是,他們花了比我們誰都長的時間,誰都多的力氣,於是就比我們誰都接近這種快樂。當我們已被世俗化了之後,他們卻還是在公路上飛馳,聽著爵士樂,大聲討論著姑娘。一如天真的孩子,滿載著赤子之心。
誠然我們做不到這麼瘋狂,但我們可以一如既往的尊敬。
只是個人看法,在課上碼的回答,可能還太年輕,想法不成熟,希望大神們包涵~~


個人覺得《在路上》要應該要多了解一下垮掉的一代背景以及出現的原因。才能可以很能理解這本書,我個人其實覺得挺難看的(是看的很辛苦的意思哦O(∩_∩)O)。只是談談個人感受。

原文: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NjUxMzU1MQ==mid=2247483671idx=1sn=d1c9480fd0d2fcf08270aaadcb3eec85scene=0#wechat_redirect

二戰後的青年男女,大多像凱魯亞克筆下的人物粗獷不羈、組織各種聚會、聽博普爵士樂、動不動脫衣服、吸毒、濫交,說走就走,搭順風車或是自駕游,落魄地走在街頭,瘋狂地做愛。反對資本壟斷,無視傳統道德。
小說中的迪安就是這樣一個人,坐過牢,騙女人,對未知的旅行無比嚮往,不願承擔任何社會責任也無視世俗道德。而這一切在薩爾眼裡卻是那麼的不一樣。」我只喜歡一類人,他們生活狂放不羈,說起話來熱情洋溢,對生活十分苛刻,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對平凡的事不屑一顧,但他們渴望燃燒,像神話中巨型的黃色羅馬蠟燭那樣燃燒,渴望爆炸,像行星抨擊那樣在爆炸聲中發出藍色的光,令人驚嘆不以。「迪安便是薩爾眼中的那類人。
我們知道有些行為並不能以好壞為評判標準,我不能說自己喜歡迪安這樣的人,但他不一定全然錯了。正如賈拉蒂說的:「你除了你自己和你的樂趣外,根本不關心任何人,你考慮的只是你褲襠里的玩意,你能從別人那裡得到多少錢或樂趣,事後你就把他們甩在一邊!」正常人都會覺得說得對。而薩爾卻認為他是「Holy goof」(因追求自我和獨特的生活方式而被當時的人認為愚蠢可笑)
「苦澀、反思、勸告、道德、悲哀— 一切都拋在腦後,他的前面是單純的生存的狂喜。」對,迪安是個「爛人」,但卻無比的熱愛生活,有一顆狂熱的心。他對薩爾說:「你的道路是什麼呢?乖孩子的道路、瘋子的路、五彩的路、任何路。那是一條在任何地方、給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麼地方,給什麼人,怎麼走呢?」當然,迪安的答案毋庸置疑,做自己,「自顧自,獨行其事」。
談「垮掉的一代」我自認為最好的說法就是木心的:「西方垮掉的一代,可悲。我們不能垮掉。」
對我而言,我無法全然同意書中那樣的生活方式。《在路上》最打動我的即:人物對於生活的熱愛,對於一段路程不遲疑的動身。人總會衰老,並無法知道在這過程中的遭遇,所以,年輕時,應有那樣的想法:「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帶著最初的激情,追逐著最初的夢想,感受著最初的體驗,我們上路吧!」
重溫垮掉一代,絮絮叨叨,只想說,我們不需要去做一個垮掉的個體,我們只要記住那句,「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要麼旅行,要麼讀書,身體和靈魂,總有一個在路上。

一句很有名的話。
這本書的封面上有一行字:

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

也為這本書揭開了一個主題,當然了,如果這是一本文藝青年寫的旅行筆記,或者寫寫旅行故事,應該不會這麼受到歡迎,同樣的,如果寫的追逐夢想的雞湯,那麼其實也會是反響平平。

我想,寫這句話的時候, 他應該還沒有老,沒有褪去青年時代的進取心。

那麼凱魯亞克的小說到底在寫什麼呢?是不是充滿了這種小資情調的句子呢?當然不是,書中充滿了各種狂喝濫飲,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縱,說實話,這種是不適合青少年看的。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這也是美國這一個時期的文學代表,有個名詞叫「垮掉的一代」,這個名詞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出現於的一群鬆散結合在一起的年輕詩人和作家的集合體。 事實上,這個名詞就是由凱魯亞克提出來的。

中國的80後曾經也被稱為垮掉的一代,更老的人覺得這一代擔不起社會責任,不能更好的接手他們建設社會的接力棒。

其實現在來看,哪是這個樣子呢?80後們已經逐步成為這個社會的中堅。

回到美國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們,他們是什麼特點呢?

「垮掉的一代」的成員們大多是玩世不恭的浪蕩公子,他們篤信自由主義理念。他們的文學創作理念往往是自發的,有時甚至非常混亂。「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們創作的作品通常廣受爭議,原因是這些作品通常不遵守傳統創作的常規,結構和形式上也往往雜亂無章,語言粗糙甚至粗鄙。

凱魯亞克其實也把這個特點發揮到了極致,文學性來說不是很嚴謹,就跟寫日記一樣碎碎念,沒有嚴謹的小說的承轉啟合。如果你對傳統文學有一個根深蒂固的鑒賞觀念,那麼這部小說會對你的傳統觀念產生極大的衝擊。

這本書講了個什麼故事呢?

青年學生薩爾為追求個性自由,與迪安、瑪麗露等一夥男女開車橫穿全美,在經過精疲力竭的漫長放蕩後,開始篤信東方禪宗,感悟到生命的意義。小說主人公及其夥伴沿途搭車或開車,幾次橫越美國大陸,最終到了墨西哥。

其實最終還是美好的,剛開始你可能對這種生活不忍直視,但是這也是他們追求的真正的自由啊!

放縱過後,總是孤寂。

這本書講到的禪宗其實並不多,禪宗什麼呢?我們印象中大概就是佛教了。

四大皆空,大概就是禪宗的真諦了。

相對來講,他的另一本書《達摩流浪者》寫到的禪宗更多,很難想像一個浪蕩公子哥把東方的禪宗智慧和西方的公路文學結合到一塊是怎樣的狀態,在這本書里你如果讀的話一定要慢慢的品,相對於《在路上》,這本書有智慧的句子顯得多了不少。

很喜歡書上的這樣一句:

O ever youthful, O ever weeping,(O ever讀法是forever )

翻譯成中文是:

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其實第一次看到這句話並不是從這本書,第一次看還是從羅永浩《我的奮鬥》中,他說:

「當你試圖放棄一個你知道是正確的事情的時候,希望你能再看看這句話。」

有時候我也在質問自己,你還年輕嗎?你還有夢嗎?崔健在草莓音樂節上曾大聲質問著台下的聽眾。有些死忠趴在台下熱淚盈眶的喊著:我們有夢!

崔健在檯子上擲地有聲:「你不蹲這麼一次,你就不知道站起來有多痛快!就像這樣,被揍得鼻青臉腫後,蹲一會,等你再站起來,你會發現黑夜已過去了,天離你很近,你還是想大聲喊叫和唱歌。」

你還年輕嗎?你還有夢嗎?

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

切·格瓦拉有一句話我很喜歡,送給你:

讓我們面對現實,讓我們忠於理想。


迪安駕著一輛老福特橫衝直撞,揚塵而去,只剩下呻吟的大陸。

酒吧里有一群瘋瘋癲癲的樂手,在吹奏著波普爵士樂。樂音強有節奏,號聲響遏行雲。

公路駕駛與爵士樂是作者著墨最多的地方,到底是薩爾和迪安所處的世界充斥著刺激、瘋狂與音樂,還是他們的內心自發地拂去了家庭的負荷、生活的潦倒、一切責任感?透過車輪嗖嗖碾過的路面的刮擦聲,薩克斯管傳來的美妙而複雜的音符,我看到了迪安對生命百分之百的熱愛。

迪安的到來改變不了我的生活,我被人性之中合乎常理的很多東西捆綁著,但是我慢慢開始鄙視遙不可及的理想、成就感這些虛無的辭彙,人生苦短,及時行樂。

如果迪安是你的朋友,你必會懊惱:他怎麼會是個這樣的人啊?但是你還是會瘋狂無比地愛他。


作為一個讀者,比較難去評價一部小說,文學作品,更多地只能談下個人感受。
所以,這裡主要採用了一些主流媒體的評價,以及《在路上》對於一些廣受認可的人物的影響來呈現這部作品所予以時代的意義。(以下內容主要翻譯自On the Road - Wikipedia)

主流媒體評價

  • 1957年,《在路上》出版,The New York Times(紐約時報)的評價如下:

the most beautifully executed, the clearest and the most important utterance yet made by the generation Kerouac himself named years ago as "beat," and whose principal avatar he is.

  • 1998年, Modern Library(出版社)在100 best English-language novels of the 20th century排名中,將《在路上》列為第55位;
  • 2005年,《在路上》被Times(時代雜誌)選為自1923年到2005年之間「the 100 best English-language novels」之一。

影響

《在路上》對許多詩人、作家、演員及音樂人產生過影響,其中包括: Bob Dylan, Van Morrison, Jim Morrison和Hunter S. Thompson等。

以下是2007年,記者Sean O"Hagan在The Guardian(衛報)發表的一篇文章內容:

" "It changed my life like it changed everyone else"s," Dylan would say many years later. Tom Waits, too, acknowledged its influence, hymning Jack and Neal in a song and calling the Beats "father figures." At least two great American photographers were influenced by Kerouac: Robert Frank, who became his close friend—Kerouac wrote the introduction to Frank"s book, The Americans(照片集)—and Stephen Shore, who set out on an American road trip in the 1970s with Kerouac"s book as a guide. It would be hard to imagine Hunter S. Thompson"s road novel 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had On the Road not laid down the template; likewise, films such as Easy Rider,Paris, Texas, and even Thelma and Louise. "

在The Doors(搖滾樂隊)鍵盤手Ray Manzarek的著作《Light My Fire: My Life with The Doors》中寫到過:

"I suppose if Jack Kerouac had never written On the Road, The Doors would never have existed."

《在路上》大概影響了整整一代美國音樂人、詩人和作家,甚至與之緊密相聯比如Jack Kerouac的朋友,詩人兼作家Allen Ginsberg,作為Carlo Marx這個角色的原型,直接出現在了小說之中。


其他/個人感受

《在路上》的絕大部分內容源自作者於20世紀中期橫穿美國大陸的親身經歷,可以說是自傳性的。從作品構架而言,它可能談不上複雜,表達的內涵也相對比較清晰,並沒有什麼相當隱晦的成分。


由於評價者的不同,對於該作品除了讚揚,也充斥著爭議,特別是在其所傳達的理念方面。從某種意義而言,該作品本身,包括其寫作手法/表現形式就是作者所傳達理念的具體呈現。

Jack Kerouac重塑了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這個名詞的概念,並用這部作品實踐了他所賦予Beat在這個概念下關於upbeat(達觀的)或beatific(幸福的)等的含義。通過擺脫社會人屬性(搭便車或開車橫穿美國)的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回歸自然人,來追尋人生於世的本質。


對我而言,《在路上》迸發著一種基於人性、原我的動力,充滿力量,此處僅獻上我非常喜愛的一段文字:


「對我而言,真正有意義的人是那些瘋狂的傢伙,他們瘋狂地為生而生,瘋狂地暢言無忌,瘋狂地祈望救贖,並渴求著世間的所有,他們從不呵欠或說些稀鬆平常的東西,只是嘭、嘭、嘭地燃燒著,就像炫麗的黃色煙花在空中爆裂,幻化成一片四散的蜘蛛穿越過星空。」


(以上部分自譯,原文如下:)
"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who are 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s who never yawn or say a commonplace thing, but 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s exploding like spiders across the stars."


顛沛流離的生活莫名其妙就讓人有種安全感
還有什麼能比做自己 更讓人有安全感的事呢
和朋友一起旅行放肆揮霍時間 然後 最後把這些變成文字 這才是放蕩不羈愛自由吧
文章中推崇的觀念我特別的有共鳴 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我只喜歡這一類人,他們的生活狂放不羈,說起話來熱情洋溢,對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對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顧,但他們渴望燃燒,像神話中巨型的黃色羅馬蠟燭那樣燃燒,渴望爆炸,像行星撞擊那樣在爆炸聲中發出藍色的光,令人驚嘆不已。
看到那句 迪安 我最大的願望就是我們和我們的家人能住在一個街區 成為老居民 真是 心裡開出一朵花
我疑惑的地方是 這究竟是一種那個文化背景下才可以做到的理想主義的生活 還是真的可以實現的生活
我不是一個熱愛在路上的人 但是我覺得不一定肉體在路上才能算是在路上吧
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道路就是生活呀


故事沒有什麼情節 但依然很具有魅力 迪安他們年輕而充滿活力還帶點浪漫情懷 他們說走就走的旅行的魄力令我們敬佩 他們能拋開所有繁瑣的事物 不用考慮錢不用考慮路線 也沒有父母望子成龍的期許 沒有職場追求升遷的爾虞我詐 沒有被社會同化了的夢想 一切只是隨著自己一顆赤熱的心四處旅行 他們年輕 天真 活力 激情 自由 是一種我們一直嚮往卻沒有勇氣抵達的狀態


就覺得很酷阿 感覺失望著也心懷希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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