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留學生被英國男友打死?
畢國祥否認是其女兒,受害人姓名也有稱畢希熙的,對原問題進行修改
–––––––––以下是原問題配圖–––––––––
398個答案,卻沒有一個談到案子的具體細節,我想對那些張口就來的答案說一聲:『請先停下來先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好嗎?』
以下是我整理的這個案子中細節,足以說明兇手Jordan Matthews是一個喪心病狂的人渣。
根據 Daily Mail報道(這家報紙最喜歡這類題材的新聞,因此透露的細節最多),Bi在認識Matthews之前就讀於卡迪夫城市大學國際商業碩士專業,她是南京人,生於1992年4月26日,15歲時和哥哥一起來到英國,會說四門外語,在一家名叫Plenty Of Fish的約會網站上認識了在酒吧做酒保且擁有空手道黑帶的Mattews,後者稱可以幫她做作業,之後 Bi 頻繁給 Mattews 買禮物,幫他付房租,水電費,甚至給他買了輛車,而 Mattews卻開始強迫 Bi 翹課,並開始毆打她,稱呼她為「廢物(worthless)」。她的朋友作證說之後她的性格大變,體重下降,變得沉默寡言,而在她和他的關係中她不斷屈服,道歉,變得越來越順從。她錯過了很多作業的提交日期,甚至不得不重讀碩士。
法庭展示了Mattews發給Bi的簡訊:Stop texting me you worthless piece of s***. You never do anything right. (不要再給我發消息了你這坨沒用的屎,你什麼都做不好)。
在她臨死前一天,她去倫敦見朋友,後者注意到了她臉上的淤青。回到卡迪夫後,Matthews 從車站接她回了他們共住的公寓。他之後發現了一個人用約會網站app發給Bi的一條消息,接著根據 Matthews的供述,他尾隨 Bi 進入客廳,用手推她,她開始躲閃,他抓住她的頭髮將她拖到走廊,用空手道中的「拉投」技將她摔進卧室,她的身體摔在了門框上並反彈了回來,接著他又把她摔在了抽屜柜上,並開始用拳頭毆打Bi的太陽穴,下巴,肋骨,胃部,甚至用到了類似鋼管的武器。
在之後的屍檢中,醫生髮現BI的肋骨和下巴骨折,頭部,臉部,肩部,胸部,胳膊等等位置有拳頭,膝蓋和腳印的新舊淤青,多到醫生甚至無法給出具體數量。醫生還在肋骨上發現了幾周前剛剛癒合的骨折重新斷裂。
Matthews宣稱在毆打之後他親吻了Bi 胳膊上淤青的傷口,並且為了「和好」和她做了愛(Make-up Sex),他說這是他們之間經常發生的小爭吵和和解方式。
在2016年8月19日的夜裡,Matthews聽到 Bi 的呼吸變得短促而痛苦,眼球不斷翻白,渾身發熱。她之後停止了呼吸,Matthews嘗試 CPR 急救並嘗試呼叫救護車,但他最終是呼叫了警車:「Well me and her had a bicker last night and I have ADHD and I hit her a few times and we were ok and she was talking to me and we were fine and she fell asleep. Then I have been really horrible to her this last day and now she is struggling to breathe.」(我和她昨晚有小爭吵,我有注意缺陷多動障礙,我打了她幾次,我們之後很好,她還和我說了話,然後她睡覺了。之後我昨天做了對她非常恐怖的事,現在她正處於呼吸困難的狀態。)
在警察詢問中他表示他深愛著她,並奇怪為何她的身體那麼容易產生淤青。(Matthews told officers: "One thing I don"t get is the bruising - how she bruised so much." )
Matthews宣稱自己是「過失殺人」,但警方堅持謀殺的指控。如今,庭審仍在繼續。
這個案子里,最令我戰慄的不是 Matthews 的兇殘,而是 Bi 的屈從,面對這樣一個喪心病狂的男人,她沒有報警,沒有逃走,沒有將自己的悲慘遭遇透露給任何親朋好友,只是沉默地忍受,然後,沉默地死亡。
我無法想像Bi如何能在臨死前忍著下巴和肋骨骨折以及全身淤青的痛和 Matthews 做愛的,就是最恐怖的恐怖片都沒有這樣的情節。人性之惡,永遠超越我們的想像力。
最後讓我無法釋懷的是:Bi留學海外,外表光鮮,衣食無憂,且受過良好的教育,但面對 Matthews的暴力,她甚至喪失了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她到底缺少了什麼?她又如何才能自救?
這是兩個我們不得不認真思考和面對的,無比沉重的問題。
參考文獻:Chinese master"s student is "beaten to death by her barman boyfriend"
Chef, 24, "beat his Chinese student girlfriend to death"
Man "beat girlfriend to death in "vicious and prolonged attack"
Cardiff man accused of beating girlfriend to death - BBC News
在家暴這一方面,存在著一些廣泛的誤解和成見。借著這個留學生遭遇男友家暴遇害的悲劇,我寫一下兩個錯誤成見吧。
第一:受家暴的女性都是個性軟弱、經濟條件較差的,處於低下階層。
錯誤:因為家暴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階層的女性身上,與種族、經濟、受教育程度關係不大。
第二:男性家暴者都是愚蠢的只會掄拳頭的莽夫,這段感情關係一定是糟糕得不堪入目的。
錯誤:家暴者很有可能對外表現得英俊瀟洒彬彬有禮,這段感情很可能是一段天雷勾動地火的浪漫戀愛,施暴者有可能是被害者見過的最浪漫的男人。這也是受害者難以離開施暴者的原因之一。
下面詳細講一下。
1. 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也可以成為家暴的受害者。
去年夏天,有幸在一個處理家暴上訴的公益組織做過幾個月實習,認識了一位在Berkeley法學院講家暴法的女教授Nancy。Nancy告訴了我們一件事:她認識一位女法官,曾經頂著被丈夫打出來的熊貓眼去開庭。
在美國做法官絕不是件容易事。首先要讀法律考Bar, 然後要當至少十年的律師,在自己的律師領域內做出些成績來,再與一群資深律師一起競爭法官資格。可以說,坐上法官席位的,個個都是毋庸置疑的強人。
但,女法官也會被家暴。
我不知道那位法官最終選擇了什麼樣的方式來解決她的問題,是否離婚,Nancy沒有和我們說那麼多。她舉這個例子只是為了告訴我們,家暴比我們想像得要普遍得多。
親密關係本來就是一種複雜的關係。很多人在與陌生人或者與朋友相處的時候能夠做到彬彬有禮心平氣和,但與最親密的人相處時卻會暴露出糟糕的一面。很少有完全不爭吵的男女朋友或夫妻,而若一方有暴力傾向,爭吵就很有可能會升級。
在一段關係中摻雜了暴力之後,對於受害者而言,下一個離開的決心是很艱難的。原因可能包括經濟依賴、害怕分手後的暴力升級、對另一半心存幻想、由於愛、由於孩子、害怕別人眼光的影響,等等。對於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來說,她們可能沒有經濟上的問題,但除經濟之外的這些因素,也同樣成為她們決心離開的阻礙。
尤其是對於一些自尊心較強的女性而言,很可能在暴力升級到不可容忍的程度之前,她們根本不會把家暴情況告訴任何人。她們知道如果說出來會得到同情,但是「同情」本身,則是她們所害怕的東西。她們希望維持著一個看上去美好的家庭,希望得到別人的欽羨。
她們很可能十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她們不希望別人用同情的語氣說出她們的名字。所謂「家醜不可外揚」,很多人寧可維持一個光鮮的外表,也不肯給自己打上「家暴受害者,離婚」這樣的標籤。
當然,文化對此也有影響。在美國,亞洲人群很少找律師處理家暴案件,直到家暴上升到你死我活的嚴重程度。曾經聽一個律師說:「亞裔不喜歡申請家暴人身限制令,除非死人了否則誰也不知道。但事實上,家暴在亞裔的社區內發生率並不比其他族裔少多少。」
聯繫到這個女留學生的悲劇案件,我不知任何內情,但或多或少也可以猜測:是不是這個女生在剛剛發現家暴時,恥於求助,最終釀成悲劇?
2. 「浪漫」可能是暴力關係的一個徵兆。
上次實習的時候,還是Nancy, 和我們說過這樣一段話:當我和一個可能遭受了家暴的女性交談的時候,我總會問她們,這段戀愛剛開始的時候是不是特別的Romantic(浪漫)?當然,每一段戀愛開始的時候都應該很浪漫,但是如果它不同尋常地浪漫,讓你迅速陷入熱烈的愛河,那這值得注意。因為,超出正常值的浪漫開端很可能是暴力關係的一個徵兆。
覺得難以理解?想想最近流行的「霸道總裁愛上我」。為什麼小女生那麼喜歡霸道總裁文?為什麼很多小女生覺得總裁文浪漫得不得了?
因為——不得不說,很多女性其實很吃這一套。一定程度的控制欲,佔有慾,是有可能出現一種浪漫的愛情開端的。她們希望遇見一個熱情似火的「霸道總裁」,雄性荷爾蒙爆棚,有一定程度的大男子主義,能居高臨下地說「我養你。」
我在另一篇文章家暴的受害者們為什麼不選擇離開所在家庭? - 洛胭的回答 - 知乎 中引用了一下關於家暴的Power and Control Wheel, 在這裡再貼一遍。
家暴的核心是權力和控制,而暴力只是表象。
如果一個男人本身有權力和控制欲,那麼在戀愛的初期,在他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的時候,他真的有可能成為一些女性心中的完美情人:強大,陽剛,有力量。
由於這樣的男人本質上來講並不把女性當成是平等的存在,他們更可能居高臨下去哄去騙,去做出一些讓女人覺得很甜蜜貼心的行為。比如,用大量的禮物和情話哄她開心;為她打架(當然,開始的時候是打別人);說「你不用上班我養你,連女人都養不起還算什麼男人」,說「你是我的,你不許離開我」。他們很可能表現得非常有男子氣概,用一種「霸道總裁」的方式狠狠地寵愛他看上的這個小女人。
然而,這些行為——是男女平權、性格平和理智的男人很難做出來的。
於是,在這樣的一段感情面前,很多女人真的會被愛情沖昏頭腦。她們會覺得從來沒有被這樣愛過,從來沒有一個男人為她打架;從來沒有一個男人用那麼纏綿的情話哄她;從來沒見過一個男人這樣有 「男人味」。
控制欲,依戀,「男子氣概」,讓這些女人沉浸入前所未有的愛河中。「霸道總裁」類型的小說如此受人歡迎,不就是因為很多女生真的很吃這一套,很希望有一個雄性荷爾蒙爆棚的霸道總裁也這樣帶著滿滿獨佔欲和控制欲去寵愛她?
然而……有一些姑娘,遇到了假的霸道總裁。
在戀愛的甜蜜期過後,「總裁」不再那麼寵她,但獨佔欲和控制欲卻只多不少。他們開始控制她的交友,控制她的言行,說「你們女人什麼也不懂」,開始打壓她,嘲諷她,同時威脅她:「你看看我當時怎麼雙手兩把西瓜刀砍上南天門的?你要是敢分手,哼哼。」
還記得被家暴致死的董珊珊嗎?剛結婚的時候,她對親人說:「他打架可厲害了,以後肯定沒人敢欺負我。」
是啊,他是打架可厲害了。
由於這段關係有一個浪漫的開端,於是很可能,這些姑娘是真的捨不得離開這個讓她感覺到熱戀美好的男人。愛情原本就是奢侈品,並不是每個人在每段關係中都能嘗到熱戀的滋味。於是,雖然感覺到了這段關係在變質,很多姑娘仍舊在想:「是不是我做錯了,我惹他不高興了才會這樣?他以前明明那麼愛我的啊,是不是只要我改了,我們就能回到以前了?」
然而,事實真的很讓人難過。大概率來講,家暴只會愈演愈烈。他會開始掄拳頭並不是因為她的錯,而是因為他本性中的控制欲和無法抑制的暴力傾向。這樣的關係,連分手都未必能完全了斷:因為分手後的報復性暴力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那麼,再看看這個留學生的悲劇故事。她身邊的那個男生如此英俊高大,在戀愛的初期,她是不是曾經有過無比美好的熱戀時光?是不是因為那樣的美好記憶,讓她無論如何也下不了分手的決心?
好了,現在來寫個結論。
首先,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是非常複雜的東西。對於親密關係暴力,我們應做到零容忍。雖然我寫過「為什麼她們不離開」,但說句悲觀的話,改變施暴者的暴力傾向是一件太難的事情了。當你發現你的親密伴侶有暴力傾向、並且已經開始了暴力行為,最佳的解決方法就是分手,離開。
在離開的這一方面,外界幫助是極其重要的。一方面是法律,另一方面則是人們的觀念。法律方面,美國有兩點做得很好:首先,對親密伴侶動手,刑罰的嚴重性與對陌生人動手沒什麼本質區別。其次,有人身限制令制度,當你覺得危險就可以向法庭申請限制令,限制對方接近你,如果對方違反,直接去坐牢。
在觀念這一方面,首先,希望大家對於家暴有更多的認識,在剛有苗頭的時候早早斬斷孽緣。其次,也希望大家能夠轉變譴責受害者的習慣,轉而譴責加害者,讓受害者能夠得到更多的支持與安慰。
最後,這位留學生姑娘的故事是一個悲劇,與董珊珊一樣是個讓人傷心的悲劇。希望悲劇不要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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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習慣把更新放在文後嗯。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將近半夜,老公和兩隻喵集體催我睡覺,所以結尾有點倉促了。補充一點東西。
首先,「家庭暴力」這個說法其實並不是特別準確,真正準確的說法是「親密關係暴力」,這與結婚與否關係不大。並不能說婚後才算家暴,婚前就不算了,因為這都是在一段親密關係中發生的事情,它們的成因、心理、後果之類的都與領證與否沒有什麼關係。因此當我說「家暴」,我指的是親密關係暴力。
在這篇文章中我著重講的是兩點:1,家暴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無論經濟、教育、種族。2,控制欲強、男子氣概充足的「霸道總裁」在一段浪漫的感情開端後可能化身家暴男。
在說了這兩點之後,其實我比較想說的是:我希望,當一個受害者意識到自己陷入了一段有家暴存在的感情之後,能夠意識到,你身上發生的不是特例,你並不孤單。
可能你原本以為,「我們是相愛的啊,他身上明明有那麼多優點,可是你們不知道。你們就是勸我分手,你們根本不懂我們曾經多麼相愛過。」
而這篇文章就是告訴你:我們懂的。你以為自己情況特殊,然而並不。
我們明白,你可能擁有過一段特別特別美好的熱戀時光。你可能深深地愛著和依賴著那個男人。你可能以為關係變質是自己的錯,你可能以為事情還可以有轉機,你可能以為只要自己改正了錯誤,或者只要對方忽然想通了不動手了,你們的關係就會回到熱戀了。
然而,你並不是唯一一個遇到這種事情的人啊。這種的家暴是有規律和模式可循的,你只是普通的其中之一。你的故事沒有任何特殊,那麼很有可能,你的結局也沒有什麼特殊的。——要麼離開,要麼一次又一次挨打。挨打之後他可能會抱歉,可能會下跪懇求,可能會痛哭流涕,你們的關係可能會暫時變得像熱戀一樣美好。可是熱戀總是不能持久的,你們之間還是會累積矛盾,然後累積良久,就是下一次的拳腳交加。
我並不是想說擇偶時一定要避開那些很有男子氣概的人,那並不是完全現實的解決方法,也可能會誤傷很多看起來大男子主義,事實上卻善良正直的好人。我是想說,當你發現自己陷入了被家暴的境遇,希望你能更清晰地看清自己的處境,知道自己並不是唯一一個受到這種遭遇的人。不要把自己當成一個例外,不要幻想著你們會有一個浪子回頭的好結局。為什麼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因為大多數的浪子不會回頭。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大多數的人一輩子也不會改。是的,有少部分的人可以改變。但你怎麼敢用自己的下半輩子賭一個小概率呢?
有句老話說,甘蔗沒有兩頭甜。每一個人的優點都是與他的缺點息息相關的。如果一個人理智,那麼他有時候就冷血。如果一個人平和,那麼他有時候就無聊。如果一個人熱情洋溢,那麼他有時候就會衝動。如果一個人男子氣概爆棚,那麼他有時候就更有攻擊性。
你指望一個人只有優點,而沒有與其息息相關的那種缺點?你真的想多了。
最後在這裡回答一個很多人都問我的問題:兩夫妻互毆,你扇我一巴掌我撓你一下,這到底算不算家暴?
答案是:不一定。並不是所有的暴力都屬於必須要避開的「家暴」。動手當然是不對的,但不一定要上升到家暴的層次。家暴的核心是權力和控制,如果動手的原因是取得控制、宣揚權力、讓另一方害怕、服帖,那麼是家暴。但如果是一時衝動,且動手有節制,比如說推搡、撓一把什麼的,不用特別上綱上線。還是看動手的原因是不是控制。當然,任何的動手都是不對的,都是不對的,都是不對的,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另一個問題:第一次家暴時必須分手/離婚嗎?
大概率來講,家暴有一就有二,因為家暴源自施暴者內心的控制欲和暴力傾向。我個人覺得當你陷入一段家暴的關係之後,分手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但事實上來講,第一次就分手並不一定現實。大多數的人都會反覆糾結一段時間,可能會分手,複合,再分手,再複合,最終反覆幾次才終於做決定。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我希望強調的一點是:在第一次家暴的時候,希望你做好離開的心理準備,並且開始做離開的物質準備。希望你意識到你最後很有可能必須離開這個人。那麼,在你糾結的時候,希望你不要著手辦婚禮,不要懷孕,不要辭職。。。總之,給自己開始鋪後路。
認識一個做家暴援助的律師,她說曾經幫一個受害者做了很多工作,但那個受害者還是回到了施暴者身邊,同時愧疚得好幾個月沒敢聯繫律師。過了幾個月,這個受害者又一次下了離開的決心,對律師表示了自己的不好意思和歉意。但律師告訴她:「不必感到抱歉,因為這是人之常情。我的存在意義是幫助你,不是譴責你。我希望你知道當你需要幫助的時候,一直在這裡。」
最後說明一點:家暴的受害者女性更多,但男性同樣也可以成為家暴的受害者。女性也是可以有嚴重的控制欲和暴力傾向的。如果一個男性意識到自己是受害者,那麼同樣,分手離開是比較合適的解決辦法。瀉藥。
家暴的內在邏輯不是性,不是經濟,也不是肢體衝突,這些都只是外在手段而已,它的核心只有一個——權力。
現在的普遍言論總是過分誇大了女性經濟獨立的效果,而低估了思想和性格獨立的重要性。硬體跟上了軟體沒跟上,思想經濟雙獨立,這叫主人坐擁大肥肉,你無敵;僅僅經濟獨立而思想不獨立,這叫身為大肥肉,滿臉都寫著「我缺主人」幾個大字。帶著巨額嫁妝而腦子空空如也的女人是最慘最招災的。
思想獨立的第一步,就是認知事實規律,事實永遠比立場重要。
如果你有主動施暴的經歷,家庭這部微縮權力機構的運轉規律便一目了然。每次有人聲稱「女權也包括女性追求權力」都會遭到懵懂傻丫頭的口誅筆伐,她們認為女性支配他人是一件壞事,是田園偽女權,她們天真地幻想「用權利去抵禦權力」「用鴿子去抵禦刀子」,她們認為權力二字是專屬政治家的天上遊戲,與普通女人的普通生活毫無關係。
這個事件底下的各大熱門評論,專治小丫頭的HeForShe妄想症。
No power, no right. 權利是權力的天然衍生物,權利之於權力,猶如奶之於牛,火之於炭。平權主義?錯!是批准主義!——男人同意我做A事,我就得到A權了,男人不同意我,我又失去A權了。用permission去羞辱玷污right,正是大部分平權主義者在做的事情。
權力可以輕易扭曲毀滅任何權利,想要用權利抵禦權力只會追得屁滾尿流團團轉。如果今天權力要恢復纏足,姑娘們就得馬上開始爭取「不纏足的權利」,明天權力要提倡割禮,你又得焦頭爛額加上一個爭取「不割禮的權利」……不××的權利……權利將被權力牽著鼻子走無休無止。更何況,姑娘們口中的權利根本不是right,而是permission
「權力與女性無關」,這種極為幼稚的權力觀,將女性普遍罹患的盲目症暴露無遺,不僅無益於增進權利,且終將把她們引向地獄。
以家暴為例子。家暴的一個重要形式是性暴力,即強姦。有人認為強姦可以用生理性慾高漲來解釋,這是錯的,一個典型例子是「酒後亂性」來作為強姦高發理由。
這是一個巨大的謊言。
任何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酒精是一種鎮靜劑而非興奮劑,它有抑制性慾的功效,在性交能力客觀削弱的前提下,強姦企圖仍然高發,其背後動機絕非簡單的性慾。強姦目的根本不是生理性慾,而是權力的彰顯,暴力的施加。
酒後真正躍躍欲亂的不是性,而是權力欲,這種文化的力量之大足足可以扭轉科學事實。管住屌根本沒用,用不了屌還可以用拳打腳踢刀槍棍棒代替,因為背後元兇是男性無限膨脹的權力欲。姑娘打算用什麼東西管住權力?嗯?用復讀機還是揚聲器還是唐僧還是跪求還是眼淚?
看看這個前些日子火傳的微博。她就是準備用跪求來抵禦權力,一看便知,這種言論對家暴背後的權力邏輯一無所知——站著挨打我就跪下,跪著挨打我就趴下,趴著還挨打我就埋土裡。此女也和Bi一樣是活活打死跑不掉的主兒。
關於女性無可救藥的奴性意識,以下是兩個漢子的對話。
對性情軟弱的女性顯示出冷漠敵視的態度,時常被批評為「欺軟怕硬」「惡婆婆偽女權」。指責受暴女性太軟弱,是不是又犯下「譴責受害者」的錯誤了?
盜竊殺人詐騙等等普通犯罪,全都是罪犯的鍋,是軍警不力的鍋,是社會氛圍的鍋,受害人的立場態度並不重要,而性暴力犯罪並非如此簡單。
一個致命的區別在於,普通犯罪並沒有滋生出犯罪文化,頂多是小亞文化圈,而沒有深入浸染主流社會,普通犯罪中受害者的態度立場並不重要,因為默認這世上有除罪犯和被害人之外的第!三!方!主!體!即獨立的社會正義,和公權力如軍警。
而性別暴力是深入腐蝕進主流文化氛圍里的,它根本不存在一個旁觀中立的第三方主體,不存在一個「可以站出來裁決是非的獨立正義」,因為性別暴力/剝削/壓迫本身就是主體,本身就是正義,本身就是訴諸思考的倫理判斷前提。也就是康德所說的——根本惡。對抗根本惡,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在受害者自身的覺醒暴怒不配合乃至報復之上。真正的解放永遠不可能是被動的,一切被動的解放,一切被恩賜的權利,終究是假的。
性別暴力、剝削和壓迫,受害人自身的立場和覺醒極為關鍵,幾乎是唯一的突破口。如果譴責受害者是錯的,那譴責服從者也錯了嗎?
邪惡凱旋唯一需要的,只是善良人的袖手旁觀。——埃德蒙·伯克。然而事實不止如此,受害者的沉默、服從乃至熱愛,才是邪惡戰無不勝所向披靡的唯一武器。為什麼?稍後從權力的起源講起。
先來看看這個男人是如何實施權力的。M在瘋狂地毆打Bi之後,又與飽受疼痛折磨的Bi發生了性關係。如果你真正瘋狂攻擊過他人就會知道,這種攻擊是食髓知味極具快感的,你會陷入極端興奮的狀態,在一次次給女性施加痛苦的激烈動作里,一次次確認男性自身的強大和本質優越性,一次次向她傳達征服炫耀的信息。毆打和強姦具有同樣的效果。
這種雙重權力施加的恐怖之處在於,它不是純粹的單純的暴力,其中摻雜了馴化的成分。搜到一些新聞里有M的供述——
我毆打了她幾次,我很內疚,我親吻了那些傷口。然後想起她曾經對我說過的一些話,又繼續毆打她。
這個男人精通於馴化。打個比方,與雙手持槍的獵人相比,左手持槍右手持愛的馴化者顯然更為惡毒。前者指向一個鮮明簡單不可動搖的後果——結仇,而後者指向無休止的奴役,它毀滅的是整個物種的過去以及未來,並從這種毀滅中源源不斷地獲利,是一種寄生結構。
左手打你右手愛你,兩種東西同時玩弄你於股掌之間,會形成一個封閉的循環,這個方法可以對任何人植入一個權力閉環。施暴者的愛撫會激起受害者無法控制的感激和愛意,這是事實。往大了說,先攻打再懷柔是民族征服的慣用手段——政治領域常有羈縻政策;往小了說,任何一個權力機構都有類似的邏輯,包括家庭。左手的大棒之所以好使,是因為有右手的胡蘿蔔。
抵抗這種馴化的唯一手段首先是識別它,這非常困難,馴化者之所以比屠殺者厲害,是因為馴化難以自知。它會使得受害者同時腳踩兩邊,立場矛盾,一半是同謀,一半是受害者。典型的馴化例子不僅有受暴婦女,男權社會高度依賴這種馴化手段,例如——媳婦一旦熬成婆,就會自動成為忠狗。
一個簡單有效的方法不是教育,不是講理,而是報復,可以立刻切斷這種循環。姑娘們,你講理了嗎?講了。乞求了嗎?乞了。教育了嗎?教了。談判了嗎?談了。
有用嗎?沒有。
一個predator,動不動手的理由絕對不是考慮什麼哲學什麼人人平等天賦人權,他考慮的因素只有一個,就是成本高不高,代價大不大,自己承受不承受得起。報復,正是一種極為高昂的代價。恃強凌弱是只在一定範圍內行之有效,一旦恃強凌弱變成了「恃有凌無」,就是豐饒對虛無的觸犯,是高大宮殿對無底深淵的虛張聲勢,只會招致吞噬。雙輸,一定比單輸好;同歸於盡,一定比沉默而死好,弱者需要牢牢記住這一真相。
報復會產生慘劇,而不是悲劇,這已經是面對馴化最好的結果了。報復行為事實上是一種弱者策略,強者是不存在報復這回事的,因為強者單方面剝奪始終一直都存在,無論是以剝削的名義還是懲罰的名義還是報復的名義,都是一碼事。
報復是愚蠢的,寬恕是高尚的,然而,沒有能力報復的人,永遠沒有資格妄談寬恕。聖經《舊約·創世紀》中的約瑟講述了復仇和寬恕的真正邏輯。約瑟遭受哥哥們的嫉妒和陷害,此後約瑟來到埃及做到官員之後,十個哥哥來到埃及,約瑟設計用一塊銀幣逼迫哥哥們對自己懺悔,向自己的權力屈服下跪,在約瑟確認自己可以任意宰割哥哥們之後,他選擇了原諒他們。
躺在地上渾身是血哆哆嗦嗦嘴裡吐出「原諒」兩個字的人,狗屁不是,一文不值。寬恕,是專屬於強者的特權;報復,是身為一個弱者不可推辭的義務。
對人畏懼,必陷入羈絆。——《舊約·箴言書》
作為一個女人,我沒有祖國——弗吉尼亞·伍爾芙。這句話為時尚早,但民族主義種族主義的概念根本就不該存在,應該尊重其固有歷史使命,但它終將消亡。異族人是什麼東西?外貌不同、語言不通的人罷了。殘疾人也外貌不同,聾啞人語言不通,在我眼裡跟洋人沒得兩樣。也不存在什麼狗屁崇洋媚外的邏輯,我黑白黃都不喜歡,我喜歡花的,帶花紋的男人最好四蹄踏雪。非花人不嫁崇斑媚紋,怎樣?
但糟糕的是,這件事會加重刻板印象——中國女性都是卑屈順從的,是submissive
白家的畜生不能把權力施加在白女身上,就扭頭施加給亞女?在種種充滿暈頭轉向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的討伐聲中,一個群體消失隱形了——白女去哪兒了?
難道說這又是民族主義的老套路——以各色男人為主體的、以各色女人為客體的,一場men to men 的dogfight?
我們已經看清一些人對這件事的普遍態度了——這些人在高度認可民族主義的前提下,譴責的對象是同民族的女性。民族主義四個字里,沒有女性的絲毫位置。正如游牧文明裡,也沒有牛羊的位置。它只是參與生產,而不參與分配,只是客體,而不是主體,文明建立在它身上,卻不留給它一席之地。所以,牛羊既然被開除了「人籍」,為什麼還要為游牧人效力呢?伍爾芙看得非常清楚,牛羊不該有主人的概念,女人也不該有祖國的概念。
心懷征服幻想的異族男人需要好好清醒一下。反對刻板印象證明自己一點也不submissive的最好方式,就是報復。自己不是號稱弱者嗎?古希臘神話中,真正被傷害過的弱者,都是復仇三女神厄里倪厄斯的姐妹。三姐妹同美杜莎一樣披散著蛇發,象徵的並不是醜陋,而是怨恨,流淌的眼淚是汩汩鮮血,誕生於烏拉諾斯被割開的傷口中。她們最終放棄了復仇的權力而化身為莊嚴女神,唯一的原因是復仇被冠以了公正之名,被雅典人接受。只要這世人還詛咒著後起的復仇,而不詛咒當初的罪行本身,復仇就永遠永遠也不會停止。
對亞洲女性的征服幻想/Yellow Fever至少部分來源於東南亞苦難的戰爭權力史,一部作品——《西貢小姐》借愛情之名描繪了戰爭中被征服者以卑屈的女性形象出現,男性徵服者彰顯炫耀權力的圖景。戰爭的傷害之後又施加以私愛,這種馴服最終徹底殺死了她——她自願、主動地為之獻出了生命。
一個巨大的誤區就是這世上的女人存在女性思維。在男權社會中,無論男女,所使用的都是完全相同一套共識——女人應該做A,男人應該做B,一體兩面各取所需。她們使用的都是地地道道純正的男性思維,她們在用男人的眼睛審視世界,審視自身,而女性的眼睛盲了。熙熙攘攘八萬萬,寧無一個是女兒!
那麼真正的女性眼睛是什麼樣的?
女性的世界裡,根本不存在家庭、丈夫、父親的概念。男性固有的身份只有一個——兒子。用男性的眼睛看世界,我們談到「男人」概念,首先就會反應出其社會屬性,例如霸道總裁,其次是作為性對象,例如丈夫。而在女性的世界裡,男性的社會屬性不再是其固有的,而是被賦予的。隨著婚姻消亡,丈夫的社會功能不復存在,性不再是一種身份,它隨之退化為一種單純的功能,類似於電池。不同種族的男人無非就是不同品牌的電池罷了。男女之間的關係可以用能量流動描述。一切勞動和利益分配,可以統稱為能量塊,男權社會中,能量塊由妻子向丈夫橫向流動,而在女權社會中,能量塊由母親向兒子縱向流動。
所以再來看白男,就不再具有「白女的主人」這一社會屬性,轉而視為——白女的兒子。
一切對白色兒子的報復,本質上都是對白色母親的懲罰。一切對男人的傷害,本質上都是對女人的傷害,正如一切對果實的傷害,本質上都是對大樹的傷害,反之則不盡然。工人從不與社會的利益相違背,是社會常常違背著工人;母親從不與兒子的利益相違背,是兒子時常違背著母親。然而管教也是必要的,這是母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母職將不再是私領域的工作,它同樣有社會屬性。姑娘,咱自家的兒子是不會幫咱的,你聽聽,他和白家的兒子一起咒罵你去死咧。天下的男人們時常彼此為敵,然而在更深刻的層面,他們更精通於彼此為友。
所以,從女權的視角來看,這也可以說是一場women to women的衝突。我不是號召大家組織亞洲姐妹會之類的東西專門報復白人渣男,只是想說,報復心在某些情況下,是一種優秀品質。弱者需要培養報復心,如果不行,那麼消滅服從心也是好的。
暴力是一種典型的零和博弈。
雖然不是家暴,但我有長期遭受合法正常暴力的經驗。12歲開始陸續玩跆拳道、自由搏擊和柔術,我初戀也是黑帶,188高80公斤重,特技540°可以掄到兩米單腳落地。先講清楚,我在女生里也算差的,外號常敗公主。強弱懸殊的零和博弈,打個比方,最典型例子就是我這種弱雞與壯漢的鬥毆。
以我豐富的挨揍經驗描述下這是什麼概念——不使用擊打技的前提下,他全力進攻,我全力抵抗,我撐不過1分鐘;使用擊打技的前提下,如果位置準確,可以兩拳KO我。
強弱懸殊的零和博弈,弱者該怎麼辦?
打架鬥毆是小夥子的特權。小夥子需要求勝心,而你需要的是求生心。小夥子是來學打架的,但你不是,你是來學殺人的。——我的第一個教練如是說。
武,把筆畫拆解開來,止戈,然後再去掉「戈」字身上所佩的那把刀。擁有武力,不是指代血肉橫飛人頭滾滾,而是擁有「有止住干戈的能力」。強者的策略很寬泛,因為扛得住消耗,可以一來一往打回合,可以在博弈回合里持續長久一直呆下去,可以用溫和漸進的姿態取勝。具有碾壓性優勢的強者,才可以做到「降敵而不傷敵」「制敵而不損敵」地和平取勝。
但是弱者無法和平取勝。在技力雙差的前提下,弱者沒有一來一往博弈多次回合的能力,在博弈里呆的回合越多越危險,所以弱者的姿態,一定是結束退出關閉博弈。贏得博弈很難,結束博弈則簡單得多——追平對方的優勢很難,拉平則簡單得多。柔術之所以適合弱者,就是因為它可以將強者拖下水,從站立拉入地面戰,破壞拉低對方的身高體重優勢。面對致命攻擊,強者可以來回擋,而我頂多有兩三次機會降(殺)服(人),如果我連續失手,後果就是被分屍。示弱/談判/逃跑等手段只在博弈啟動前和結束後才有效,一旦博弈啟動進行,任何退縮和軟弱都會招致毀滅性惡果。打紅眼的時候對方一聲哼唧都能激起新一輪攻擊慾望,退縮不是住手的徵兆,而是得勝的徵兆。所以,弱者的策略非常狹窄——要麼逃跑離開博弈,如果逃不掉,就徹底殺死對手以結束博弈。
這麼多年我遇到的每一個教練都持相同態度。教訓起我這種意志不堅定的傻丫頭來,可謂聲色俱厲——
打都打不贏,那就肯定更加殺不掉了吧?好問題。打個比方——你強你打連發,我弱我打狙擊,然而我們仍然有機會達到同等殺傷效果;霧霾來了,你家只漏一扇窗子,我家漏十扇窗子,但我們仍然可以暴露在同等危險中。起戈的門檻比止戈低得多,起戈是弱者主義,止戈才是強者主義。武字包含的智慧,想想不假。然而,強者也要起干戈怎麼辦?——並不能。維護和妥協的義務永遠是屬於強者的。正如縮小貧富差距的義務應該歸屬於富人,而不是窮人,原因很簡單——強者擔不起破壞現行秩序的成本,但弱者擔得起。現行秩序有利於誰,誰就有去維護的動力和義務。
弱者要麼逃跑,要麼完全服從,要麼徹底掀桌,這是三種合適的策略,最害怕的錯誤就是看不出自己身處博弈內外,賴在博弈里,半反半抗半順半從——一方面保留了強者抽你的結構,一方面給了強者抽你的動力,最慘。越獄的奴隸,聽話好使的奴隸,暴起殺主的奴隸,都可以為自己爭取一些餘地,唯獨一邊拉車一邊罵主人的奴隸挨鞭子最多,得不到絲毫尊重,這叫劣畜。
鬥毆只是一個零和博弈的邏輯比方,其他某些領域的邏輯是一樣的。說句不好聽的,很多平權主義者打著「折衷」「討人喜歡」「避免污名化」的旗號,所行之事主張之詞,凈是「半反半抗半順半從」的東西,打著團結他人之名,「不激怒論」「適得其反論」「先洗清污名,再清白搞女權」,邏輯令人瞠目結舌。
污名化是任何反抗的固有成本,污名根本不該成為一個掛齒議題。你抗日難不成指望皇軍誇你抗得好?完全不存在「反抗招致懲罰」這碼事,南京大屠殺也不是針對抗日戰爭的懲罰行動,它是侵略的固有步驟固有內容,或早或晚,一定發生。
每次聽到有平權主義者指責我太激進,說平權必須是好商量好折衷,我就想笑——好比有剝削者拿鞭子抽你,我說趕緊逃跑!平權者說不能逃避呀女人要自強自立呀~我說那快刺殺對手!平權者說哎呦呦你激進田園偽女權~真女權是要接回合的呀~
接回合,你特么接得了回合么你?!找死。
看似平等妥協的手段,其實是硬學模仿強者去瞎雞巴逞能,看似激進的手段,其實才是真正的保守現實。在我看來,她們所謂的折衷小主張才是極為狂妄大膽的,什麼「二胎冠姓權」「起夜幫餵奶權」……我要是你,我絕對不指望提這要求。
很簡單,這些東西不是博弈過程本身,而是博弈下來的結果。前幾天瘋傳的那個「只生不養」的母親自曝帖,如果是真實事件,原因絕對不是她生完了罷工,而是她在此之前,已經使丈夫預支了不可收回的沉沒成本。否則如果我是她丈夫,我會立刻離婚,而她已支出的沉沒成本——孩子,會迫使她套牢無法抽身。至於她迫使丈夫預支的沉沒成本是什麼,她沒有明說。
暴力在主流社會受到譴責,然而在每種文明中都有暴力這個角色存在。暴力是一種亞文化。
社會和平時期,暴力亞文化流行於罪犯和大學年齡的運動員群體中。別罵我,書上真是這麼寫的……我是有點點體會——健身狂拳擊狂混各種道館以踢館為樂事的傢伙,大部分都是爆表骨灰級24K直男癌,但我和他們相處融洽沒有矛盾。文化本來沒有什麼好壞之分,問題在於符不符合環境需求。植根於暴力/達爾文/弱肉強食的秩序,在某些圈子裡也可能運轉良好。
最近在道館天天跟白皮打架,七八個壯漢車輪戰,我還是常敗公主。暴力文化的邏輯非常有意思——我交換對手的時候,經常有白皮沖我拍墊而起嘻嘻開玩笑:「time to rape!」包括在場的中國男生,沒人覺得這樣的玩笑有問題。如果我忘了鋪墊子或者沒帶水果,也有人開玩笑:「Im gonna kill you!」「打死你」,然後伸手就摔。
與主流文化不同,在暴力邏輯中,講「紳士風度」「謙讓弱者」會非常可笑滑稽,具有道德錯誤。暴力文化的核心是競爭,競爭的結果是得出輸贏,它不允許「水分」出現,這關乎榮耀,任何謙讓都是對勝敗雙方的道德羞辱。全力以赴分毫不讓的打鬥是向對手表達尊重的唯一方式,即使失敗,這個敗也必須貨真價實。
女性比男性有更多的理由去了解和接觸暴力文化,培養博弈概念,做出決策時就不會混淆應然與實然了。我覺得女生應該養成的一個習慣就是——默認自己孤立無援。在此前提上進行思考決策,會提高你的guard,可以清醒很多。
多接觸下耿直坦誠的暴力狂們,可以治療「應實混淆症」。光明磊落的直男癌朋友,比口是心非的真小人可愛多了。如果暴力是女性註定要面對的一個問題,那麼提前主動去了解它,熟悉它,就有助於對付它。
非常搞笑的一種無效爭論就是「男人能不能打女人」。一位叫@YunK還是啥的知友對於「代孕能不能合法化」的爭論評價是——在到處殺人放火的環境下,爭論能不能偷錢是極為可笑的。
男人不打女人從來就不是一個社會共識。否則居高不下的家暴率是怎麼回事?HeForShe頂多私僅限於少數血親,HeBeatShe,HeRapeShe,HeKillShe也不少。綠綠不是有一個打老婆指南嗎?也有國產的,隨便搜搜全都是,看這個。
這不像一樁具象事件,很像一種抽象文化,具有普世性。即使假設其中有開玩笑的成分,恰恰證明了性別暴力根深蒂固的文化性。現在看到空手道仨字我就想崩潰……
暴力文化不可能被消滅,但它可以從主流文化的主體中剔除,從此成為一個客體。
可以說說權力這個小東西了。權力是什麼?起源於什麼?
有人把權力與暴力簡單畫了等號。然而,暴力只是權力的癥狀而非起因,是權力的手段而非目的。暴力之於權力,正如手槍之於獵人,軍隊之於國王。典型的例子是政治權力。領袖可以對農民強徵稅收,依靠什麼?軍隊。領袖依靠軍隊來支配農民,那麼問題來了——他又是依靠什麼來支配軍隊本身的呢?軍隊又是從哪裡征來的呢?答案與稅收一樣,還是農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說的不是公僕有多麼高尚,說的是權力閉環。
這個政治權力閉環,是如何啟動的?
很多文明的初始階段,政治領袖普遍由掌管交易的人、掌管水利工程的人或壟斷曆法的祭司兼多職擔任。隨著剩餘產品的出現,交易自發產生,產生了分工。從這些勤勞樸素別無野心的農民之中,產生了專職管理交易的人——因為你們需要交易,而交易又需要一些人,所以那些人就掌握了權力。在滿足需要之後,權力像某種寄生蟲,有繼續膨脹的傾向。
權力真正的起源不是暴力,而是——需求。
權力企圖擴大,而它所倚賴的需求卻沒有擴大,怎麼辦?——人工植入需求。除了上文所說的「羈縻政策」之外,典型的例子如宗教——你明明不需要什麼狗屁來世,我硬給你植入一個對來世的需求,告訴你那就是最高目標,隨著需求的膨脹,由此權力得以膨脹和寄生。
平權主義的危險之處就在於,它顛倒因果,混淆目的與手段的區別,抹殺本質與處境的區別,誤認應然為實然。
平等,是理念,不是實體,是博弈結果,不是交換結果,更不是博弈手段。正如和平,也是一個博弈結果,而非博弈手段。和平不等於直接繳械,刀子VS刀子=和平,刀子vs鴿子=屠殺。要達到平等的目的,句式應該是「因為ABCD所以男女平等」而絕非「因為男女平等所以ABCD」。男女平等的意思是男女的待遇處境可以平等,而男女的本質,一定不是平等的!對於物種兩性來說,女性具有本質上的優越性,這個以後單獨討論,在此暫且不表。
男權是什麼?它本質上是一種生產分配秩序,與資本的運轉規律一樣,分配恰好有利於不參與生產的一方。男人的社會角色是男權秩序的人格化,恰如資本家是資本秩序的人格化一樣。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里,男權秩序對於人類文明有它固有的歷史使命,在它的鼎盛時期任何人都不可能激起反對興盛秩序的異心。女權是一種舊秩序坍塌時開始形成的新秩序,換言之,是男權秩序首先有運轉不良的問題,才會有嘗試替代。
我支持男權。只要能順利運轉的秩序,都是好秩序。如果兄弟你真的支持男權,厭惡女權,你又為了保衛男權做了什麼呢?做一個直男癌就是挽救男權了?如果是這樣那真的快完了,男權命不久矣。一個好消息是,已成型的舊秩序,很像某種建築物,難以撼動固若金湯;一個壞消息是,建築物本身無力自衛,它需要有人來保護。現在的男權主義者行事令人目瞪口呆,已經進入一種「坐吃山空」式頑固,坐在老祖宗花費幾千年留下的福利遺產上透支式提現,破產式揮霍,這樣的遺產還能吃多久呢?把女權的實現建立在男權的permission之上,是天真的大傻逼,那指望把男權的興盛建立在女權的服從上,也是天真的大傻逼。王啊,你還真是衰老了。
《逃避自由》中對社會運動的叛亂者和革命者做了嚴格的區分。前者是一種非創造性人格,恨其主人荒廢主人之職,從而企圖代行其職權;後者是一種創造性人格,恨其主人興盛而奮起反抗企圖創造新秩序。我目所及,大部分女權主義者,包括最為激進的那批,只是叛亂者而非革命者。她們攻擊的是這個男權秩序里自身的吃虧,不是這個男權秩序本身。判斷的標準在於,如果革命者想用女權秩序代替男權秩序,就一定會得出——男女雖然應該處境平等,然而掩蓋不了女性本質優越的結論。
可以預測,現行的女權運動更有可能是對男權的一種修正,正如共產主義運動的修正功能一樣。一個規律是,用老套路對付新事物,必定失敗。女人過去服從你,你剝削她,現在不服從你,你還是剝削她,拿腳趾頭想都知道你的優勢即將完蛋,怪不得女權越激越多。維護男權續命的秘訣在於什麼呢?
先不告訴你,以後再說。就打擊家庭暴力來說,英國馬上就要正式立法批准《伊斯坦布爾條約》了。
《伊斯坦布爾條約》全稱為《歐洲委員會防止和減輕對於女性暴力和家庭暴力的條約》(Council of Europe Convention on preventing and combating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domestic violence)該條約於2011年5月11日成立,至2016年5月,已有44個簽約國,其中22個國家已經立法批准該條約,於2014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伊斯坦布爾條約是截至目前最全面的,保護女性防止家庭暴力的法律體制。它包括向對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庇護的避難所提供資金資助;推廣健康的伴侶關係的教育;和建立防止「女性生殖器切割」(FGM)的法律體制等等。
英國政府已於2012年6月8號,作為第一批簽署國簽署了這一條約。但是,這一條約至今沒有在英國國會被正式立法批准,換一個說法,就是英國僅僅口頭承認了該條約,但並沒有進入法律實效,不被法律保護。
英國國會在2016年12月16日,針對伊斯坦布爾條約法案進行了第二次宣讀,投票結果為135名國會議員支持,2名反對票,通過了第二道關卡。
英國國會將於2017年2月24日,針對這一法案進行第三次宣讀,如果屆時可以順利通過,那麼這一條約基本上就可以被正式立法事實,帶入法律效應了。屆時,英國對於打擊家庭暴力這一問題又將會立起新一屆的里程碑,更多的受害者會得到保護和法律援助,更多的人會受到關於健康的伴侶關係的教育,女性生殖器切割會受到更嚴重的司法打擊。
讓我們祝願第三次宣讀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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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一下關於「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英國官方的,較為全面、嚴謹的報告。
這是英國國會圖書館對於英國英格蘭和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因為「權力下放 Devolution」 的原因有較為獨立的司法機構和司法轄區,故不概括)家庭暴力情況的報告。說是圖書館,但House of Commons Library承擔著為英國國會提供多元化信息服務的職責,包括對於英國各方面社會、經濟、政治等焦點問題開展調查並出具學術型研究報告;採集信息,數據進行中肯的分析;記錄英國國會各個委員會會議、記錄上下議院的辯論等等。如同於官方的、絕對中立客觀的智庫和信息資料庫。
英格蘭和威爾士犯罪調查(CSEW)結果顯示:
- 8.2%的女性和4%的男性在2014-2015年度遭受過家庭暴力(包括伴侶、情侶之間的暴力等,廣義上的家庭暴力),等同於130萬女性和60萬男性受害者。
- 總人口中的(16 - 59歲),27.1%的女性和13.2%的男性在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從16歲之後算起,因為16歲是英國法定的可以給予性許可的年齡,所以16歲以前的算兒童暴力;59歲以後應該算針對老年人的暴力?這個不太清楚)等同於英國總人口其中450萬女性和220萬男性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
上圖標題:預計的遭受過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人數
X軸是年度;Y軸是受害者人數(以1,000為單位,所以3,000其實是3,000,000也就是300萬)
上圖標題:警方記錄在案的家庭暴力案件數量
上圖標題:被英國檢察院起訴的家庭暴力案件數量
上圖標題:被英國檢察院起訴的家庭暴力案件和被判決案件數量
第一欄,年份;第二欄,起訴案件數量;第三欄,被判決案件數量;第四欄,被判決案件占被起訴案件的百分比。
可以看出,雖然總體案件的數量減緩的去世緩慢,但更多的受害者有更多的尋求幫助的渠道,也更加更有意識地主動向警方、檢方報告,保護自己。檢方也能夠把加害者繩之以法,來保護法律的公正,確保受害者能夠得到一份公正,最重要的,一份保障。
但僅僅有四分之三的被判決百分比也說明了家庭暴力有一定的取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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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圖可以看出,英國每9秒就有一個女性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英國四分之一的女性曾有過家庭暴力的經歷,每周有兩名女性會被現在或者以前的伴侶所殺害;女性受害者平均收到35次家暴事件後才會採取措施,54%的女性被嚴重性侵案件是由現在或者以前的伴侶所造成的。六分之一的男性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影響,男性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更容易成為兇殺案的受害者。每年有75萬兒童目擊了家庭暴力的現場。
家庭暴力可以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請及時地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尋求幫助。
另:強烈譴責俄羅斯杜馬國會通過法案將「家庭暴力」正常化,進一步使得受害者更難維護人權;譴責俄羅斯媒體宣傳「女性應該為她們身上的淤青而自豪」。(沒人應該為受傷而自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不一定非得為女性)。強烈譴責投了支持票的俄羅斯國會議員Yelena Mizulina的言行——「那些加害者不應該因為一個耳光就被貼上罪犯的標籤並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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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英國遭受過任意類型(不一定非得是物理傷害,還可以是心理上等等的)家庭暴力(包括情侶、伴侶間的廣義上的),請做到零容忍。
請致電: 0808 2000 247 (女性)
請致電: 0808 8010 327 (男性)
及時尋求幫助!
(都是專門幫助受害者或者受到家庭暴力影響的人群的慈善組織、公益團體)
這是個可憐缺愛的女孩子,如果你注意她的fb,你會發現她並不是炫富那掛的,反而頗多自怨自艾,打扮上也算樸素。
因為缺愛缺關注所以才能忍受男友的「控制」,並且甘之如飴把那種變態的控制當成對自己的關注和愛。
真的希望人們看問題能從實際出發,透過那些加在他們身上的標籤,看看事情的本質,就是一個缺愛的女生,在異國因為想要關心想要愛,卻進入一段錯誤的關係,並且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願逝者安息。
更新:已宣判,謀殺罪成立。根據英國法謀殺只有終身監禁一種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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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從法律上要看這個男的當時的Mens Rea(主觀意圖)是什麼,如果妹子真的有錢,男的因為害怕分手所以打死妥妥的屬於Murder。Murder的刑罰只有終身監禁一種,沒法輕判(這點跟殺77人只判21年的歐陸國家不一樣)。另外即使他辯稱主觀上只有把人打傷(GBH)的故意,結果打死了也算Murder。
唯一的可能的defense(抗辯)是他主張互相打鬥過程中致死,那樣算voluntary manslaughter(非預謀故意殺人),不過即使如此,這個罪名最高也是終身監禁,沒有太大區別。
我建議去國外以後第一件事是了解一下當地的法律,記得我去警局辦登記的時候宣傳板上貼著醒目的家暴求助熱線的告示,一旦遭受家暴報警肯定是有效的。妹子選擇不分手以我從事法律工作的經驗,更多是出於恐懼而不是感情,這個男的看描述屬於典型的控制型人格,通過貶低和暴力來達到徹底控制對方的目的。事實上被人欺負了最好的途徑還是找警察或者認識的人求助。
另外已舉報這個問題下的大部分答案。以自身的經驗簡短回答一下:之前我也一直迷惑,為什麼那麼多長期受虐的女性,不離開渣男。我自己曾經遇到過有暴力傾向的男友,只是一次爭吵,他發怒砸凳子砸玻璃,瘋子一樣。我就立刻意識到他有暴力傾向,決定分手,儘管他名校畢業,相貌出眾,不到30歲就做到集團副總,並且給我寫信保證哭訴之類的,都還是果斷分手,事後證明是明智的,他後來另外娶妻生子,打老婆。我說的這麼啰嗦,就是想說,女生要有底線,對暴力零容忍,別期望改變誰。
另外:我昨天打了我女兒(5歲),雖然不是真的用力打,但她明顯恐懼,失聲痛哭,不讓我接近她。然後說再也不跟我好了,以後要爸爸和奶奶照顧她。(這不就是最正確的做法嗎,立即要求離開施暴者)。然後我就說了幾句(現在想起來很殘忍變態的話):我說你做錯了事情,就算是換成爸爸,換成奶奶,也一樣會打你,所以你被打不是媽媽的錯,是你自己的問題。你換成誰照顧你都沒用。然後女兒就哭得更厲害,很絕望。現在回頭想想,才意識到我是給女兒洗腦了,讓她認為打她是她自己的問題,我(施暴者)沒錯。真是十萬分的後悔。還有 就是平時大部分時間都是我陪伴女兒,她也跟我說很多心裡話。她很依賴我。
總結一下:1、如果施暴者是受虐者唯一的不可替代的親密關係人,受虐者很難離開他,因為沒有親人沒有愛沒有親密關係的感受,還不如被打。2、施暴者有意或者無意,比如我對女兒,給自己的暴力行為套上合理的外衣,慢慢讓受虐者覺得挨打是自己的錯,跟施暴者無關,就算換個人,自己也一樣會挨打,這個很致命,受虐者就會認為挨打是天經地義的,自己就是該挨打的人。
我沒有系統的理論,都是生活中的真實感悟,其實很多施暴者和受虐者都不明白自己是為什麼這樣。
補充回答:
因為當初在英國加入了Victim Hub,所以比較清楚在英國關於家暴罪的處理方法。
首先在你報警後,警方會調取CCTV,如果確認的確存在暴力行為,即便你不想再追究警方也會繼續調查,跟進,並且對施暴者進行拘留。
英國家暴罪不僅適用於已婚夫妻,同樣適用於年滿16歲的情侶。
根據你的受傷程度和你的個人意願決定是否送施暴者上法庭。
如果害怕對方事後威脅,可以申請保護令。
在英國,所有有過家暴史的施暴者信息記錄會全國聯網,登記結婚前,施暴者的配偶將會被告知並可查閱當時的資料。
受害者會被強烈建議加入Victim Hub以及尋求專業心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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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會有那麼多人點贊,謝謝大家在下面的安慰和抱抱,我真的非常感動,感恩。能在這裡遇到這麼些好人。也決定取匿,來證明並不是段子,而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其實很久以來我也一直在逃避,我也知道說出來必定會有人說我的問題,我過去的確有,我未成年時軟弱可欺,我在戀愛時把全身心都放在對方身上,我不夠有原則底線,等等。這些都是問題。
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要說出來,如果能夠幫助到哪怕一兩個姑娘,我就覺得很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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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說我看不上呆板的,喜歡帥的或者有錢的,所以活該承受這些的。很抱歉,前任男友是我交過唯一的男朋友,我在感情方面的確經驗不足,但至少我並不會用帥或不帥;有錢與否來決定是否跟人交往。而且我的家庭是一直堅定女孩要富養,所以並不存在因為經濟原因離不開前任或是怎樣。反倒是因為信任,一度習慣了把零花錢生活費等交給他保管。最後,即便女生喜歡帥的或者有錢的又怎麼樣呢?即便女生愛慕虛榮追求功利就活該遭受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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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現身說事,曾被長期家暴,時長兩年。
前任男友是在英國的中國留學生,他比我大不少。我從小獨自在異國長大,碰見他以為有家了,加之他交往時我並未成年,非常信任且依賴他。
直到他第一次動手打我,但我腦子裡想的卻是:
「是他啊,他不會傷害我的。」
加上每次他都會道歉,心軟,每次我都會原諒他。
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所有人都覺的他是真的愛我,他是出了名的好脾氣,從小到大從未和人吵過架紅過臉,在朋友圈裡印象是溫柔體貼的。
所以當我控訴他是個家暴男的時候,沒有人願意相信我,反而都覺得我作。
他們說,一定是你不乖他才會打你;一定是你惹他生氣他才會打你;一定是你太作了他才會打你。
可是耳光沒有扇在你臉上,你的身體沒有青一塊紫一塊,沒有人掐著你的脖子到窒息,你沒有被揪著頭髮被人往牆上撞,你更沒有第一個孩子被活活打至流產。
你又知道些什麼呢?
可那時候的我,全部生活都是他,我覺得我除了他什麼都沒有了,所以我一次一次地降低自己的底線一次又一次原諒直到最後,他開始說:「愛忍忍,不忍滾。」
可我還是沒有滾,因為離開他就意味著一切都要重新開始。
最後分手也不是因為無法忍受家暴,而是因為他劈腿了,我甚至還說我不介意只要別分手。
事後想想真覺得自己是個傻子,但是當初在感情里,的確是被他套的死死的。
沒有女生會主動選擇家暴男,沒有女生會主動選擇危險的感情,可是多的是陷在感情里的女生,也多的是沒有退路可走的女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被家暴的女生會更難與施暴者分開。
只覺得愧對父母愧對朋友,你們一直捧在手心裡的我,被一個男人這樣的作踐了。
填大學志願表時選擇讀了法律專業,專業方向人權法。就當是為了保護當初那個懦弱的縮在角落裡的小女孩吧。
語無倫次不知道說了些什麼,即便再冷靜說起自己的事情還是會顫抖。
希望天下善良的女孩子都會被溫柔相待,被辜負真心的女孩子還會有人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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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不少人點贊和評論,還是先說一下。我並非從法律角度出發,對心理學更是不太懂。只是因為經歷過所以寫些自己的感受,想讓姑娘們避免走我的老路。(畢竟是真的太煎熬了,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應當承受這些)
僅僅代表我自己的意見,如果有不同意見完全正常,但請不要隨意攻擊他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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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國人學會對白人說no.
不要帶著有色眼鏡看待白人,當他們做壞事時,還為他們解脫,在心裡為他們說情,不願意相信他們也有人渣,因為自己的confirmation bias不願意相信他們的真實情況跟白人媒體所給自己塑造的刻板印象完全不同。
在我看來,中國人已經被白人媒體(Hollywood)改變自己對白人面孔的潛意識,特別是對於白男。默認他們每個都是有意思有地位但又是大好人。
懂得不被自己confirmation bias所控制,像普通人一樣評價他們,懂得識別人渣,保護自己不被佔便宜。不光是女人,剛移民的中國男人好像也是容易被他們表面的charmisma所忽悠。
為死者哀悼,RIP一群人說「這女的傻了吧怎麼不反抗怎麼不離開男朋友」「門當戶對才是真」也是醉了,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因為專業需要接觸過一些研究家暴的也認識一些遭遇家暴的,睡前簡單和大家分享下為什麼不少妹子被男朋友暴力卻不離開他(僅討論我接觸的部分)。
首先,很多男人第一次打人的時候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沒說打人正確!),不少男的甚至女孩對於男女性別差異(尤其是身體)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第一次挨打就分手實話實說,不現實。有時候是因為喝酒,有時候是因為吵架急了,總之各種各樣的理由,畢竟人總有氣急之下動手的情況。這時候第一反應大多是悔恨,跪天拜地再也不犯,不管咱們說什麼性別平權憑什麼女人就應該柔弱,但相當一部分姑娘都會忍下來,甚至完全不當回事——畢竟意外。
其次,所謂的「女權」言論把很多姑娘害慘了!(注意這裡不是真女權劃重點!眼瞎的自己配眼鏡去!)我們總是喜歡說你第一次的時候一定要反擊一定要如何如何,否則以後有一就有再。但誰知道以後呢?因為一次意外就給人下定性公平嗎?女孩子有時候氣急了也是一個耳光上去,如果男的直接說分手會被罵死吧,憑什麼男的不可以?很多妹子就是被這樣的言論綁著,然後不敢說分手了,否則就是田園婊。運氣好的男朋友可能就那麼一兩次,運氣不好的幾個月之後又挨打了,哎呀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人都有衝動的時候嘛,你也可以打我呀。真打的時候——什麼,你敢打我?性別差異真的很殘酷,男人一巴掌女人腦袋都嗡了,哪有能力去反抗。
再次,家暴根本不是分手就能解決的!分手?老子纏死你!許多妹子下定決心和男的一刀兩斷,沒用。分手是吧,好,我天天給你打電話,發微信,先是罵你婊子賤人不要臉,然後情話一戳戳來哭著求原諒,甚至他們會自殘!沒錯自殘!說實話,他要只是和你吵架或者去你單位罵人什麼的,那還好,最可怕的就是遇到痛哭流涕求自殘求原諒的。如果你分手,我就去自殺,我就跑到路上被車撞死,到時候你就是殺人兇手,你敢不敢,敢不敢?(我說這個對了合法了?求求你們了別再讓我高估你們的閱讀能力了行不)見過一個姑娘,她離開男朋友之後她男朋友又是割腕又是上吊,鬧到最後姑娘的父母都要崩潰了。鬧到最後反而一切都成了你的錯,甚至你的親人朋友也都煩了,他們覺得你是不是也有問題把這個男孩子逼到這個地步,然後求著你和男的和好。
別跟我說這些家人有病吧我那麼聰明機智肯定不這樣,我就說一句,牛逼別瞎吹,誰見誰知道,那場景真心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最重要的是,家暴最可怕的根本不是肉體的摧殘,而是精神的折磨。帥哥們研究過pua吧,你們知道pua的核心是什麼嗎?就是往死里否認女孩子!這種否認摧殘哪怕是再優秀的女生都不見得吃得住!很恐怖!你要不停地嘲笑她挖苦她 ,讓她覺得她除了和你在一起別無他路,讓她覺得她離開你了就沒路可走。家暴男也是一樣的,你以為家暴的時候不罵人?罵人難聽了去了!那可真的是怎麼糟蹋女孩子怎麼說,怎麼難聽怎麼來。然後最後打完人了,對不起老婆,我愛你啊,我捨不得你啊,你一個人怎麼過啊,配合前面的言語攻擊,部分妹子真的會信。
更可怕的是,家暴到一定程度,男的甚至會限制女方的生活,比如不讓她出門,不讓她打電話,關閉她的微信,甚至有人會故意讓她在朋友圈發一些秀恩愛的照片,然後女孩傾訴的時候——誰信你?嗤!你倒是想報警求助呢,想得美!
精神折磨這塊不應該責備被害人,精神折磨比我們想像的要可怕得多。很多妹子到最後都是打怕了,打到麻木了,根本不敢去求救了,習得性無助知道不?不知道的自己去查。
不相信的朋友可以看我這個回答,我親眼見的,這男的可是甚至都沒對女孩動手,結果女孩子生生被逼瘋了:
有文化有多可怕? - 知乎用戶的回答 - 知乎
很殘酷對不對?然而真相是,女孩的凄慘程度只是我文字的百分之一,很多東西因為她的隱私我沒敢寫——這就是我為什麼不允許任何一個人在這個姑娘身上做文章,看著姑娘那樣氣得要死!
而且,比這個姑娘凄慘的多了去了。
第一,性別差異真的是一個無法逾越的鴻溝,身為女孩子千萬不要小看男人發瘋起來可怕的程度,更不要高估自己的控制力!身為男孩在這點上千萬不要覺得是女方矯情,女孩比你們想像的柔弱得多!
咱們不討論情感,就說一個,身體上男女千差萬別。你以為男的打你你打回去就沒事了?事實是,沒用。即使是練過的妹子在一個男人用盡全力的情況下也不見得可以全身而退,體能素質差得太遠。很多姑娘即使學過跆拳道,也不見得挨得住男人一巴掌。沒練過的,說真的,性侵犯也好家暴也好,我聽得很多的一句自我陳述就是:
他一巴掌下去,我腦子一片嗡嗡叫,然後就暈倒了。
姑娘們,平權不等於平均,首先要做的是承認差異,不然吃虧的始終是自己。
第二,倖存者偏差害人,不要高估自己,覺得我肯定不會如何如何,很多時候,我們接受的都是美化了的真相。
說真的一開始我也覺得那些人有病吧這樣都不報警都不離開他們,然而親眼見過他們的傷疤,見過被折騰的夜夜睡不著的憔悴的臉,聽過他們的描述之後,你們知道我什麼感受嗎?
我那陣兒天天做噩夢。
——你要知道那會家暴男我還沒親眼見過呢。
後來無意撞見,男的揣著菜刀就上去,當時真的是嚇得渾身都不敢動了!還有一個,和女方吵架無果,拿著磚頭砸自己的腦袋,不回家是吧,不回家我就把自己打死!滿頭都是血,他打自己腦袋完全不怕疼——家暴的不少男人對自己比對老婆狠多了!
我是實在是沒辦法用語言形容了……真的是見過才知道,見過……就再也不敢說什麼了。
雖然很不甘心,但不得不承認,身為女人,我頭一次意識到在一個男人面前我是這般的弱小。
至於你問我方法?怎麼應對?
說真的看到這個題目我特別絕望。
小城市的警察根本不管這些事兒,基本上都是調解一下然後走人,前腳走人後腳男的繼續打。大點的城市或許會鬧,但很多時候這事兒都私了了,極少數能真的可以保護自己。而這些案子,除非鬧到一定程度,女方真的是無能為力,等警察出面的時候姑娘一般半條命都沒了。
如今你告訴我,這事擱到牛津這樣的top院校,腐國這樣制度完善的國家依舊沒用,我真心不知道說什麼了……
當然最好的方法如 @生存與尊嚴所言,一定要了解當地的法律,尤其是婦女權益保護方面。另一個,也是我個人私貨了:肉體的不可怕,姑娘們務必要小心精神摧殘,當發現言論不對勁的時候,能別放在心上就別放在心上,感到自己情況有問題了,一定要及時尋找心理諮詢師求助。
別再用什麼民族主義、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你們真的知道這病到底是怎麼回事嗎),讓你和鳳凰男談戀愛(這和家室三觀有個屁關係)羞辱那個女孩子了,一群讀過聖賢書的人,好意思?
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了,家暴很嚴重!比我們想像的嚴重!很多事女孩自己根本控制不了!
逝者安息。
某些人,某些回答,我詛咒你們不得好死。
評論區的某些朋友讓我想起我這個回答。
http://www.zhihu.com/pin/798109120258543616
……神言論,受害者還分三六九等了??
誰特么稀罕你們的同情了?一個鮮活的生命這麼沒了,你們還要稱斤論兩?你們是覺得你們的話語多有重量?
細節明兒再更新。
如何看待?把所有定語全都拿掉就非常容易看待了。
女生被男朋友家暴致死 。
為受害者默哀
同情受害者家屬
希望合法嚴懲兇手
完。
別扯別的,扯別的的人都是想藉機消費事件,販賣點私貨,摔幾句咧子。省省吧,人都死了,留點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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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有一個錯誤認知,認為沒結婚就不是家庭暴力,這是不對的。家庭暴力翻譯自domestic violence。domestic的含義要大於family,中文似乎沒有一個詞可以正確全面的翻譯這個詞。可以這樣理解,domestic and abroad如果針對國家,那麼國境就是界限,以內為domestic,以外為abroad。如果針對社會,那麼家門就是界限,以內為domestic,以外為abroad。
domestic violence當然包括夫妻,男女朋友,家庭成員之間的各種暴力行為,且不限於身體暴力,也包括心理暴力,言語暴力,冷暴力等等。這女孩父母這時候還不花錢做了這白皮??
電影《教父》里的開場是啥來著? 那個搞殯葬業的也是女兒被男友暴打了…
一命償一命吧,就這麼質樸的道理… 這時候講個狗屁的英國法律…評論區吵的我都已經暈了。再次聲明,我一向認為言論自由是保護所有言論的自由(威脅和誹謗除外),包括錯誤言論的自由(當然,我也有看的不爽懟上去的自由),所以除開少數罵的莫名其妙又沒有任何實際論點的評論,其他的我基本都沒刪,也沒點贊。不過本人對評論里的別人的觀點概不負責。
而且我估計有人是壓根沒心情看完所以有一些我反覆說了好多遍的事情,反覆有人沒看清就上來評論。重申一下我的觀點。我沒說這個姑娘找了這個男的是對的!我是認為這個錯不是錯在找了個外國男人,也不是錯在找男朋友的時候注重外表,也不是錯在找了個不門當戶對的男人。因為以上這些第一都是人的自由,第二不會直接導致家暴。所以她這個錯誤的選擇,是選錯了一個人渣。這個人渣,他可能有千萬個渣的地方,但是他是個人渣和他是不是外國人,長的帥不帥,工作是不是酒保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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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些評論實在看不下去了。
現在就讓我用最惡毒的想法來推論這個姑娘吧。就假設這個姑娘就是看中了酒保金髮碧眼器大活好,請問有問題嗎?
談戀愛找伴侶本來就是一個私人化的事情,人家怎麼選擇都是自由,只要他/她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而且有眼力能找到自己想要的那個人。
就算這個姑娘覺得金髮碧眼好看想找一個又怎麼了?有的男生就喜歡身高160以上的姑娘,我能說你歧視個子矮的么?有的男生就喜歡眼睛大的姑娘,我能說你歧視眼睛小的么?有的男生就喜歡曬的健康黑的姑娘,我能說你歧視皮膚白的么?
就算她覺得人家器大活好又怎麼了,性本來就是愛情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你願意找一個一輩子床上不和諧的啊?雖然性不是唯一重要的,但是作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人家姑娘重視一下怎麼了?
還有為什麼姑娘就不能找個不如她的男人,為啥這就一定不是真愛啊?我們有個女教授就是找的一個酒保,結婚過了一輩子生了三個孩子。前兩年男人因病過世, 女教授哭的死去活來。我還有一個關係很好的.白人女性朋友,她找了個墨西哥移民在飯店打工的。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因為我自己長得漂亮學歷高工作好啊。我就願意找個長得帥體育運動搞得好而且對我好的。他踢球我就在旁邊發花痴加油啊。有時間我們也一起出去泡吧或者在家裡跳舞啊。我寫論文的時候他就幫我去買菜啊。我出去會議宣講他會幫我熨衣服順便把下水管道修了啊。人家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過的好著呢,你咸吃蘿蔔淡操什麼心啊
有證據證明這個姑娘歧視中國男人了嗎?她是對中國男人翻白眼了,還是從來不和中國男人做朋友了,還是發表過什麼中國男人都不如英國男人的言論啊?僅僅是她選擇伴侶上的個人愛好,就值得你們把她當漢奸了?
這個姑娘最大的錯誤就是,眼神不好,沒能看清楚那個男的是個人渣,而且也沒能很好的保護自己。不過這種錯誤,在戀愛中誰都可能犯,而且很多人就是在這種犯錯,學習教訓之中,成熟了,最終能找到自己合適的伴侶了。可惜這個姑娘已經沒有這個機會了,這種最多也就是個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問題。怎麼就有這麼多人恨不得打她下18層地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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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評論之後我真心覺得語言學是個博大精深的東西。
我把話說清楚吧,我從來沒說過這個女孩是自作自受。我的觀點是。
第一,找什麼樣的男朋友是自己的選擇,沒有必要上綱上線到什麼逆向種族主義。當然每個人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個女孩選擇了一個家庭暴力的男人,而且沒有很好的及時逃離,這是她沒選擇對,可以引以為鑒的地方。但是當然也不值得付出生命的代價,所以她依然是個受害者,值得同情,值得我們為她的死感到悲哀,值得我們大加撻伐渣男。
第二,男女關係是很私人化的事情,沒有什麼固定的模式。你不能說女強男弱,女富男貧,女學歷高男低,女主外男主內就是女的不要臉,女的去倒貼。這種模式是很正常的,也可以產生很幸福的感情和婚姻的。這個女孩的選擇錯誤在於她選擇錯誤了一個家庭暴力的男人,而不是錯在她選擇了一個不如自己,不門當戶對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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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啥一堆人看了我這個回答得出一個結論,這姑娘死的活該,到底是我邏輯有問題呢,還是我表達有問題呢。。。真是悲傷啊。
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是活著,並且可以在不傷害他人正當利益的情況下,選擇自己的活法,選擇要做什麼職業,要和什麼人做朋友,要愛上什麼人,要和什麼人結婚,要不要生孩子。同時,當然也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但是這個代價,絕對不應該是生命的代價。其實不管男女,有多少人在戀愛中做出了錯誤的選擇,付出了代價,金錢上的也好,心理上的也好。但是大多數人也是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了成長啊。
所以,這個姑娘選擇什麼樣的人戀愛是她的自由,應該得到的是尊重個人選擇,而不是無端的猜疑。她為了這個選擇,生命的權利被剝奪了,所以值得同情。但是反觀她這個選擇的過程,其他人也可以並且應該學到一些教訓(要學會認清渣男,要有逃離家庭暴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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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要說,就算這個姑娘自己沒有逆向種族歧視,那逆向種族歧視總是存在的,為什麼不可以借題發揮,至少可以警醒某些有這種想法的人。那我想問,那些一看到中國姑娘找外國人,就說人家姑娘放蕩,種族歧視,嘲笑姑娘只不過是看中對方的錢/長相/綠卡/性能力的人,是不是也是存在的。在這個問題下借題發揮,是不是也助長了那些人的氣焰?逆向種族歧視的例子有很多個,完全可以去討論那些例子,非要跑到這個話題下沒有證據的消費死者,才能反對逆向種族歧視嗎?
順便幫一個姑娘,應該是姑娘吧,澄清一下,就這個姑娘之前發表了一個類似於姑娘是村裡的花然後跑到別人村裡,結果村裡人就都不高興的言論,弄得很多人罵她,說她物化女性。。。她沒有啦,她之前的那個答案是個反諷,只是反諷的太真實了一點。。。
看到國內媒體的標題和網民的評論,真的覺得恐懼。
這件事在卡迪夫華人圈裡引起不小的震動。作為英國比較安全的城市,卡迪夫這樣性質惡劣的事件真的不多。身在國外,對這種事的感觸會更多一些。第一次真的感覺到一個同胞在同一個城市被殺害的那種震動和難過,昨天在圖書館時候看了一些trail的記錄,看到有她以前的教授說她開朗活躍,成績優秀,與人渣交往後成績一瀉千里,看到她的鄰居作證她被打還在不停的說sorry,真心挺難過的,但是她為什麼要容忍呢!為什麼不報警呢!哀其不幸,怒其不幸。
不過真的更反感的是國內的媒體,對他們而言逝者是用來消費的,加上那麼多吸引眼球的定語是要幹嘛,為了點擊率什麼也不管了。它們深知這樣帶節奏能引發暴民的狂歡,他們知道這樣寫它們的評論區會多麼骯髒不堪,但是它們不在乎,對它們而言,每次點擊那都是錢,那都是利益。說實在的我現在把國內的所有新聞客戶端都卸載了,因為實在太噁心了。
這是BBC的標題,其他各家的標題也差不多。
再對比下國內吃人的媒體,簡直呵呵。
至於網路暴民,早就不想說了。
順便說一句,剛出國時候以為同胞是可信賴可依靠的,但是後來被打了臉-不是說所有的同胞都不好,但是一共被坑了兩次都是犯在中國人手裡。
最後,我不關心她是誰的女兒,她有怎樣的家世,我只在乎一個鮮活的生命無辜逝去,一個年輕人殞命異國他鄉。
RIP
先來看兩張照片:
看出什麼沒有?
男的身材和顏值完爆女方,女的財富和學歷完爆男方。證據顯示,此女是富二代,很有錢,給此男買過很多東西,幫助付房租,給生活費,還買車。男的只是個低學歷的服務員。可以說是社會比較底層的,除了長相其它條件堪稱屌絲典範。
這是一起謀殺,很多答主已經詳細分析了,但是,我們心中一直有一個疑問,證據表明這種毆打早就不是第一次,而是一直以來都是,為何女方在男方屢屢毆打她的情況下,依然不離開,最終導致被毆打致死?
此女家庭背景雄厚,學歷高,絕非是無路可走,或者迫不得已。看到圖片我明白了,她貪戀男色,對男色的貪戀,讓她權衡了被毆打與留下之後,選擇了留下,很遺憾。
實際上,每一場男女關係,不論是情侶還是夫妻,都是一場博弈。如果一方在某些條件上對另外一方碾壓,那麼另外一方就被迫用其它條件來彌補,或者一定程度上的忍辱負重。
老實人娶個漂亮老婆,百依百順。普通女人嫁入豪門,忍辱負重,等等,都是這類情況。
此事件中,男方有色,女方有錢,兩者才能走到一起,由於男方在顏值方面對女方的碾壓,造成女方對於離開男方依依不捨,她甚至不相信自己離開他後還能找一個一樣顏值的替代品,這造成了她的悲劇。
實際上,極端的男女關係,往往都有一方過於貪戀另外一方的某些條件,而另外一方又不喜歡他。弱勢一方退讓,強勢一方得寸進尺。唯一能阻止這種進程的,一是達到某種雙方能承受的平衡。比如小土豪娶美女,美女作,土豪哄,作到一定的平衡,基本上也能維持下去。
如果強勢方不斷踩底線,得寸進尺,唯有弱勢方放棄這段關係,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實際上,也正是弱勢方的退讓,讓強勢方不斷得寸進尺。然而,迫使弱勢方退讓的,恰恰是他過於依賴強勢方。人性是靠不住的,尤其是你任由他內心的魔鬼放出來的時候。
我說這些,不是想為這個男的洗地,事實上,就像你不能因為別人打了你一拳就用刀捅死他一樣,踩法律底線就沒有道理可講,法律自有公論,我只希望,如果謀殺罪成立,可以死刑,不要跟挪威一樣得聖母病。
但想說,這個女的本可以避免這種悲劇,她遇到了一個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男人,頻繁毆打她,她早就可以離開,然而並沒有。這個男的就得寸進尺,最後殺死了她,這真是一場殘酷的虐戀。
為什麼說婚姻講門當戶對,就是這個道理,只有條件是平衡的,依賴才是平衡的,關係才能平衡。顏值差不多匹配,階級匹配,學歷匹配的夫妻是最和諧的。即便離婚,那也是好聚好散。
所以我經常勸一些人,如果你使儘力氣追不到一個人,請放棄。如果你的對象已經不愛你,請放棄。沒有其它辦法!任何的不舍和妥協都將把你往火坑裡推。
法律再公正,也擋不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她為他付房租,他揍她;
她為他付各種賬單,他揍她;
她為他荒廢學業,他把她揍到骨折。
打罵不退的最大因素主要有二。
1:女孩子沒有談戀愛的經驗,也是心甘情願把自己付出的一次,所以比較長情,打死不退。
2:孩子太小一個人在英國讀書,家庭教育不到位,遇到情感挫折的時候,沒個傾訴對象給她心理和精神力量上的支持(特別是她最信任的父母親)
長情又對處理情感問題毫無經驗,加上家庭教育缺失,自身又任性好勝心強烈(看她的鸛骨和嘴唇型)跟暴力男生活在一起,又無有效應對的方法,悲劇是很容易發生的。
希望她的父母和親人,在英國本地請個好的法律顧問團,打官司吧。資本主義社會,在這個時候,金錢會發揮很好的作用。輿論和政治效也可以起到輔助作用。
大家熱心的男女同胞們,咱罵過怒其不爭,哀其不幸之後,爭辯該不該找老外已經意義不大,只想提醒已經找到老外或在找的女同胞們注意,老外人前人後性格反差巨大的要當心!見過太多老外人前彬彬有禮的紳士模樣,人後完全是一副痞子流氓的面目。多注意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珍惜生命,遠離暴力男。打一次,就會有百次千次。他們的基本特點是:打完後必賠禮道歉,認錯,懺悔,但下次接著打,如此反覆循環,絕不會停止打罵。這是性格缺陷所決定的,不可能改變。除非分手或有外力介入,否則打死為止。
無論如何,希望女性,尤其是中國女性可以在戀愛關係中注意到一個事實:你的對象只有性別差異,沒有國別、民族、種族、信仰差異。對於膚色和國籍的區別對待,是自我陶醉式的盲目無知。
不要搞得老外的優點就是比國人多,老外的缺點其實是文化差異。
在現代社會,親密關係當中,身份的平等,不能使用暴力是一種底限。
不管是在中國找對象,還是在外國找對象,不管是找高帥富,還是找窮屌絲,都要遵循這個底限。
不要去找一個分開之後,會把你當渣,當婊,恨不得殺死你的人。她在花一樣的年齡卻撒手人世,而且死前還不知道遭受了多少痛苦;殺人者是英國人,而英國並沒有死刑,連殺人償命這一條都未必能如願;但她是否真是企業家的女兒這一點,並不重要,她是中國人,是個留學生,是有大好前途的年輕女孩;為她默哀。
我現在能確定的:爆料人美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劉芮東,並不是美林銀行的高層,這家公司也不是美林銀行的香港分公司,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李鬼。
證據如下:
官網上找到的美林銀行香港分公司註冊名是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 (「美林香港」)地址是Cheung Kong Centre 37-40F,,這個鏈接是美林銀行官方網站的一個投資產品,裡面直接寫了「美林香港」的名字。兩張截圖分別是美林香港的介紹以及美林香港的辦公地點。
鏈接如下:https://www.invest.baml.com/hk/zh-HK/Disclaimer?returnUrl=%2Fhk%2Fzh-HK
那麼這家美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是個什麼鬼呢?這是一家在2009年3月用「晟銘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註冊的公司,然後在當年5月就把中文名稱改名為美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英文跟Merrill Lynch還不搭界;等到2012年就成功的把英文名稱也改成了Merrill Lynch,然後這個劉先生就自己搖身一變,一下就合法變成了美林的執行董事,真的好牛逼啊!這家公司在Google上至今查不到營業地址,呵!呵!
能做出這種沽名釣譽假冒事情來的人,我對他爆的料是有深深的懷疑的。這是人血饅頭,蹭的是受盡折磨而死的往生者的熱點,真的問心無愧么?
澎湃新聞網發布:雨潤前員工:在英國被害女留學生確為前總裁之女,但是畢國祥是在2007年離開雨潤的,那時候Bixixi才14歲,前員工真的能分得清14歲和24歲的領導家小孩么?不過這已經不重要了,死者已矣,卻只能被評論,沒法討回公道,何苦。
另:畢國祥在宣傳上說是天津寶迪的董事,但是在該企業信息公示的董事名單上並沒有他,他只是江蘇潤恆(註冊資本8.8億)的董事長(持股20%),以及雨潤的主要投資人,身家不應該有上百億之多。
美林國際前世今生如下:美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30-07-2012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美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22-05-2009
MCIT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美林國際(香港)有限公司30-03-2009
MAX GLORIOUS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晟銘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去
更可怕的是,本來輿論對她同情居多,都以為她遇人不淑,應該早點離開施暴者,但是當傳聞死者是企業家之女時,輿論瞬間反轉;讓我想起了當年在寶馬車裡遇害的兩名留學生遭受的非議……
有錢人未必在各方面都比普通人強,他們也會犯一些我們難以置信的簡單錯誤:
另外,前幾年兩死一重傷的豪車事故就不用再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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