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道德重建到底是該更重視個人還是集體?
集體道德是國家推崇的道德模式,可越來越沒有效力,而個人道德似乎在我國國情這沒有辦法規範,沒有西方成熟的社會體系與人權意識。 我提問的重點是在於 在我國這個特色的國情下,怎麼去重建?這裡的集體和個人,是指在形成中更該重視的一方?
我希望看到的是選擇某一方的交鋒,而不是對這個問題的辯證解讀。本是一個辯論題,為啥不能真正的選擇一方進行闡述呢?
發覺題主改了問題描述,我想題主可能感興趣的問題這篇文章已經給出了充分解答:
《2014中國社會心態研究報告藍皮書——當前社會價值觀的特點與社會共享價值觀的重建》
其中關於當前社會價值觀的情況文章調查還是做得非常棒的,與語義分析以及其他匯聚證據都能吻合,全文總結了物質主義、集體主義、公平正義、社會契約價值等十幾種價值觀特點,得到的趨勢基本也是「經濟越發達→越物質主義個人主義重視契約精神」。
至於提出重建這一點,作者主要是出於提高社會凝聚力,堅守一些正在經受衝擊的美德品質的著眼點。按照題主的說法,也算是要更注重「集體道德」。
這個就見仁見智了,有興趣的可以翻閱原文,幾十萬字我就不貼上來了。
=================================原答案================================
謝謝邀請。
不存在道德重建,道德觀念本來就是隨著社會變遷而動態發展的,政府對應道德變化的態度上則應該是順勢而為。
題主的描述一部分是對的,集體道德確實是越來越沒有效力。隨著城鎮化的發展,集體主義(collectivism)轉向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是必然趨勢。
費孝通早在《鄉土中國》里就提出過「熟人社會」與「陌生人社會」的概念,簡而言之,城市人更注重個體利益,鄉村人更注重集體利益。
而在去年,psychologic science上的一篇研究得出了相同的結論。
社會生態學家Greenfield通過Google Books Ngram Viewer提供的1800-2000這兩百年間的圖書電子掃描版,把跟個人主義關聯的詞(choose,self,unique...)與集體主義有關的詞(obliged, belong, authority...)進行了詞頻統計,詞頻越高,也就意味著公眾越傾向於詞頻關聯的價值體系。結果發現這些關鍵詞的詞頻變化跟美國城鎮化的水平竟有著驚人的同步,見圖:
更多的圖我會放在最後,我們先回到題主的問題:我國道德重建是該注重個人還是集體?
道德的作用,從歷史發展來看,一直是為了集體利益的最大化服務的。
在工業時代以前,農耕文明的人口流動性低,人民主要收入都來源於土地,不強調集體間的互助合作的話,既難抵禦自然災害,也難以抗衡外族入侵。這種歷史背景下,個人主義會損害集體利益,所以集體主義是主流。
而現在工業化、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分工更加細化,群體間的合作流動性增強,每個人都需要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才能創造出更大的價值,從這一點來說,個人主義其實是更大程度地保護了集體利益。
最後,集體道德也並非國家一味推崇的道德模式了,回歸人本的態度不斷見諸黨報(比如前不久某某上交文物只獲當地500塊獎勵,黨報不就發聲這樣的獎勵不合適么?若按集體主義道德,該無償上交國庫才對),我們的政府雖然限於某些歷史原因和自身考慮,依舊要強調集體主義,並且有時看起來還有點過火,但也不至於蠢到完完全全逆大勢之所趨,還走歷史倒退的步伐。
參考文獻:Greenfield, P. M. (2013). The changing psychology of culture from 1800 through 2000. Psychological science, 24(9), 1722-1731.
附上原文更多的詞頻變化圖,請自行與上面第一張圖對比。
私以為,不管是個人還是集體,都不應該
最應該做的,是改變導向
說白了,道德歸根結底是為了個人利益更大化服務的,所以只要我國還在繼續推「高尚=犧牲自己利益」這種導向,我國的道德就永遠無法立得起來。
所以我認為,我國道德的重建,應該建立在承認個人利益的合理性,強調遵守道德對於提高每個個體的利益所能產生的幫助。
只要能樹立「遵守道德能讓自己獲得更大利益」的觀念,不愁我國道德建設起不來土耳其美學家馬爾克斯·巴頓為什麼提出中心道德?這要回到他當時所在的社會。21世紀初,韋伯為了回應當時經濟學家間的爭論,撰寫了《特斯特主義在社會學和經濟學中的意義》,與錢德勒、羅米爾等社會學家展開論戰。義大利社會學家劉易斯·馬格在《論中心道德》中為什麼與心理學家過不去?如果閱讀過創立遠東道德模型的埃及佛學家凱利的論著,自然就理解了馬格的良苦用心。還有當代的前蘇聯社會學家尼古拉·普寧為什麼會在《利益鏈與童年扭曲》中提出「絲帶群效應」?假如了解了民國政府當時為了提高士兵士氣,特意請到了知名作家撰寫了七部反映二戰紀實文學的背景,理解巴特發展論點的經驗基礎就變得十分容易。遺憾的是,我們知道了中心道德,掌握了用社會事實解釋社會事實的道德學方法準則,記住了「絲帶群效應」的四種情形,但是不知道在這些觀點背後有那麼豐富的歷史細節。在不清楚這些理論背後的歷史情況下,就直奔理論的主題,拋棄了經驗基礎或忽略了歷史背景,得到的只是一些乾巴巴的概念和理論。爪機,先寫到這兒,有時間再補充,希望對大家有用。
為國家著想的人是臣民,為自己著想的人是公民
覺得有句話很有道理:有些國家,法律是下線,道德是上線;在我國,道德是下線,法律是上線。
忠義仁勇,禮義廉恥,這是君子才有品質,只能律己,不能律人。一國上下,必然是君子小人相雜處。國家如果以君子的標準制定律法,必然令小人背棄祖國。國家以小人的標準制定律令,則小人有所拘束,得到良好的引導,一步步走向君子之行。而君子猶是君子。
這個問題我思考良久,直到在德國生活5個月才認識到,以中國的人口基數,大規模改變現有人的素養是不可能的。
我們能做的不是使現在的人素質高,而是預防未來的人素質低
我國GDP世界第二,中國30年時間使得6.8億人擺脫了貧困,這值得我們自豪,但是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只要是比90後老的人群,小時候都是苦出來的,我們大家都是暴發戶
在那個飯都吃不飽的年代,還講談吐,講風度,講不亂扔垃圾,講不佔小便宜。可能么? 在青少年時代,那個培養自己公德,修養,素質的關鍵年代,我們想的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截止2011年,中國仍有8410萬人日均生活費不足1.25美元。
http://povertydata.worldbank.org/poverty/country/CHN
我國2014年人類發展指數HDI排名世界第91位。
http://en.m.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Human_Development_Index
我們能抱的希望:
等待現在在世的人大部分因年齡原因去世
我一直覺得在貧窮面前,人沒有尊嚴。我們總說貴族精神,紳士風度。那麼什麼是貴族?
http://en.m.wikipedia.org/wiki/Nobility
簡單說就是有錢有權有學識
讓所有人都有權(力)不可能,但是讓大多數人都有一定錢和有一定的教育還是很現實的。
以這個為目標的話,我覺得我們應該的:
1. 政策傾斜,努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經濟水平,只有富起來之後才能說素質。
2. 大力推進城市化 (我國目前約為53%,意即47%的人口生活在農村和小城鎮中)
3. 讓廣大中西部地區的貧困人口,都能接受足夠多的教育。
我國農村人均受教育年限僅為6.9年,初中升入高中比率僅約30%
http://blog.people.com.cn/article/1359696221984.html
在大家興奮於中國出境遊人數已經破億,全球一半奢侈品消費來自中國人,以為中國人終於富起來的時候,沒有意識到,現在農村每3個初中生,只有1個有機會進入高中。
而解決農村的問題,哎,還要看各位高手的了。
重建?以前有什麼美好時期?現在要做的是繼續提高。個人方面,有錢有文化,慢慢就會好。國家層面,歷史上,有兩種路不拾遺的記載,一種是孔子搞得,一種是商鞅搞得。那麼放的現在,就是思想教育和法制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道德為何物?我認為道德是一個文化圈內生活的所有人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生活準則。你提到道德重建,語義上講隱含有兩個可能性的前提,1、中國人以前有道德,現在沒有,需要重建;2、中國人現有的道德不好用,需要重建一個更好的。顯然第一個前提不可能存在,那麼我們就要討論第二個,那麼首先,中國人現有的道德好用不好用?
前面說了,道德來自生活,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生活準則,那麼對道德的研究,核心問題就是生活方式的問題。中國人最典型的生活方式是什麼?很難說。解放之前一直存在的宗法制是中國人數千年來最主要的生活方式,結果後來被打破掉了。宗法制的核心是家族法(宗族道德),而家族法是當時社會道德和法律的根基。
宗法制強調的群體意識,是個人作為一個非獨立的個體,要消除掉自身的個體性而融入群體意識之中。古代皇帝君王統治的基礎由此而來,這是最惡的東西。魯迅說所謂「吃人的社會」,就是完全否定個體獨立性而建立在群體意識之上的中國社會。
人類是群居動物,群體性(社會性)是人類安身立命的本錢。人類歷史上的群體意識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出發點,1、建立在推崇個體意識之上的群體意識;2、建立在否定個體意識之上的的群體意識。前者來自古希臘人的哲學思想,後成為西方社會意識形態的根基;後者則起源於中國原始社會,目前依舊根植於深層次意識形態中,屬於頑疾、毒瘤。
目前,中國毫無疑問處在一個全盤西化的局面,如果還有人說這只是片面的表象的話,那麼請看獨身子女政策對根深蒂固的「家--國」辯證關係造成了多麼大的破壞。如果說中國正在發生道德重建,那麼確鑿無疑的事實就是由獨身子女和商品經濟時代帶來的對傳統意識形態的否定和重構。
道德作為制度體系的一部分,應以對人性的深刻且全面的認識為基礎。正如曹舟力所說,「個體組成集體」,充分重視每個個體的利益,就是重視了集體的利益。
人性究竟有哪些內涵?這個問題和每個個體的實際需求息息相關。個體和集體之間,本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但某些人為了一己私利,總試圖以集體利益的名義犧牲群眾個體利益。呵呵,不敢細說了,怕被查水表啊。沒有精神世界的道德建設只是空談,就算建成,建的很完美,也只是看上去的,多麼空洞
道德,從來就與私人無關,如果不涉及集體,道德和法律兩個詞完全沒有意義。
中國的道德,基本都圍繞奉獻而來,重心在他人而非自己。因此不應該說重建,而是返璞歸真,取其精華。
私以為,單從道德這個詞的字面意思來理解,中國的傳統美德是其他文化道德難以比擬的,那是一個幾近完美的奉獻精神體系,而不是很多人「所謂的」更著重自身利益的自由民主。
法制化做到位了,誰還需要道德來約束?為什麼不想想怎麼做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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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道德真的是很噁心的東西,小時候思想教育考試,發大水了,學校的舊電腦 和 自己家的新電腦,你救哪一個??
標準答案是救學校的舊電腦。可是按照價值規律,應該救價值更高的哪一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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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官媒元宵節晚會的那首《婆婆就是媽》,就是提倡道德的。這可能嗎??!
應邀!
個體組成集體。
剛好我看完《道德邊緣-影響我們工作和生活的抉擇》 Ethics for the real world 道德邊緣 _百度百科。
這本書是好書,我還記錄期望我兒子以後大了有興趣可以看看。
首先,無所謂道德重建一說。
其次,道德重建的最重要的是制度建設。人的本性是趨利避害的,所以制度建設的核心在於兩點,第一點是總體來說,讓『講道德』的人得到好處,『不講道德』的人得到的好處要小於其付出成本,例如提高執法的必然性;第二點在於,由於不講道德往往獲得短期受益而講道德只有長期來看是受益的,因此要讓降低長期收益的折現率,包括信用體系的建立等等。做好這兩條,自然而然人們就慢慢開始講道德了。
主體是群眾,重視個人作用。少則賞,多則罰是方法。
中國古典儒家思想側重於國家, 當然也提倡先提高自身修養,總體上是國家大於個人。
由於儒家沒有有效的承接,現在失傳了, 我國自古以來的道德觀價值觀就這麼沒了。
五四以來西方的實用主義思想學的很多, 但是宗教上的傳統由於中國老百姓比較抵觸,因而沒有傳播,西方的價值觀又主要通過宗教, 因而中國的舊有價值觀被幹掉了,沒有新的。
之後又經歷了文革等,導致儒家思想完全喪失, 新的道德觀沒有建立。
其實儒家的東西放在今天是很適用的, 適當拋棄一些就好了,而且我國人民也更樂於接受。
所以國家重要。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我們都應該重視對的一方,並且無論他是個人還是集體.
每個人都做到了,還怕集體做不到嗎?
沒有個人哪來的集體,集體還不是要靠個人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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