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為什麼喜歡把自身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其實,每一種快樂本質上都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
快樂是比較出來的。
你大口吃肉,你很爽很快樂,總有豬痛苦。
你和漂亮妹子手拉著手,你很驕傲,總有很多個欲言又止的屌絲痛苦。
你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底層勞動人民其實是很艱辛的。
你的家屬提前預約到手術,妙手回春,是因為擠佔了別人的排隊數。
你的孩子上了好學校,是因為你有學區房,而外地落戶的沒條件買學區房。
發達國家普通人民也有房有車,在各種影視作品中溫馨美好,是因為有廣大第三世界人民提供廉價勞動力。
資源有限,競爭激烈,叢林法則並沒有因為人類社會的發展而失去它的本質意義,只是表現形式得到了革命性的顛覆,但是本質是不變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我沒有用「優勝劣汰」四個字,因為何為優何為劣,每個人的定義不一樣,只是生存下來才是真理。
你可以認為我說的極端,但我覺得你只是「君子遠庖廚」,自欺欺人。
若要一輩子高興,做佛;若要一陣子高興,做官;若要一家人高興,做飯;若要一幫人高興,做東;若要一個人高興,做事;若要兩個人高興,做愛;若要所有人高興,做夢!上面兩位答主說這是國人的劣根性,難道只有中國人是這樣嗎?
今天晚上被幾個同學嘲笑自己掛科了,很是鬱悶,突然想看看知乎上有沒有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想不到知乎上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很少,然後在網上找了一下,找到一篇果殼網上的答案:
(以下內容轉自果殼網,原文地址:人為什麼會幸災樂禍: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心理學)
(文/CHRISTIE ASCHWANDEN)2009年11月27日,老虎伍茲開著自己的卡迪拉克SUV,撞上了路邊的消防栓和一棵樹。與此同時,這場交通事故也拉開了世界上最賺錢球星震驚世人的醜聞序幕。據報道,事故發生時,老虎伍茲的妻子用一根高爾夫球杆打碎車窗才將伍茲救了出來。所以當伍茲偷腥,夫妻反目的新聞四起時,伍茲的節操恰似那車窗玻璃,碎了一地。
隨著醜聞的爆發,這個在世人面前一直扮演著卓越的顧家男人的運動明星,實際上卻是一位婚外性愛的貪吃蛇,一位給情人和性工作者發送惡俗短消息的性癮患者。幾乎一夜之間,老虎伍茲淪為笑柄,甚至有一個網站和推特賬號專門用來傳播關於他的笑話。
一個德語單詞很恰當地描繪了人們對於伍茲醜聞所表現出的怪異的喜悅。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或者是傷害的快樂(harm-joy),準確形容了人們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快樂。關於幸災樂禍和其他社會情感,肯塔基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理查德·史密斯(Richard H. Smith)做了一些研究並已經出版了一本關於「幸災樂禍」的書。
本文是對肯塔基大學的心理學家理查德·史密斯的新書《幸災樂禍》(the joy of pain)的一篇書評,圖為書的封面。
為什麼會幸災樂禍?史密斯在這本書中認為,幸災樂禍這個看起來有悖常理的情感,對人來說是有適應意義的。人們多通過社會比較,來確定自己的優勢,和在社會中的地位,他認為幸災樂禍就來源於社會性比較。一些研究表明猴子和狗也會和自己的同類攀比,所以說樂於比較似乎是天性使然。
心理學家羅伊· 鮑邁斯特(Roy F. Baumeister)和布拉德·布希曼(Brad J. Bushman)將自私的衝動和自我控制之間的鬥爭稱為「人類靈魂最基本矛盾」,這一點從幸災樂禍中似乎能窺見一斑。喧囂網站(The Rumpus)寶貝糖(Dear Sugar)專欄作者謝麗爾·史翠德(Cheryl Strayed)說過:「每個人的內心都存在一頭猛獸。我們都期待被接受、被愛和尊重。」
但生活畢竟並非事事順心,當我們遇上某個人,並且他更受別人歡迎、愛戴和尊重的時候,我們本能地就想詆毀他,把他變成和我們一樣的人。當一個偶發的事件,比如醜聞恰恰能滿足我們這種願望時,幸災樂禍便隨之產生了。詩人克萊夫·詹姆斯(Clive James)在一首詩中表達了這種情感——「聽聞死對頭的書正廉價處理,我內心湧起歡愉。」
當我們難以忍受嫉妒引發的痛苦時,幸災樂禍就成了有效的止痛劑。史密斯博士認為,老虎伍茲在高爾夫球場上的巨大成功和看似完美的生活——美麗的妻子、溫馨的家庭和毫無污點的聲譽,和普通人的平庸生活形成鮮明對比,不管人們喜歡高爾夫與否都經受著這樣的對比落差。儘管有些人確實非常喜歡伍茲並用其成功激勵自己,隨著醜聞的爆出,這些人可能更覺得自尊受損。所以伍茲的性醜聞降低了其社會地位,並讓那些他的嫉妒者自我感覺良好起來。
17世紀的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認為幽默來源於人們突然覺察到的自身優越感。史密斯博士也寫到,將名人拉下神壇的確能給普通民眾帶來意外的狂歡,而我們的文化正是在這種狂歡中繁榮。
他問:「我們看電視是為了更加了解人類生活么?」「得了吧!我們喜歡看那些尷尬的場景不過是讓我們對自己搬不上熒屏的平庸生活感覺好一點兒而已。」
這樣的情感需求也養活了八卦雜誌。史密斯博士和印度心理學家卡迪·鮑徹(Katie Boucher)對著名八卦雜誌《國家詢問者》(The National Enquirer)十周內容的分析結果表明,一個明星的社會地位越高,該雜誌越有可能將報道的重點放在他們的負面新聞上。
並且當某個人在道德上優於我們的人犯錯時,我們似乎更加享受幸災樂禍的心情。斯坦福大學一位社會心理學家,勃諾瓦·莫林(Beno?t Monin)的一個研究表明,僅僅向肉食者呈現素食者的圖片就能引起肉食者道德上的自卑感。史密斯博士說:「素食者根本不用說什麼,他們的存在對於肉食者來說就是一種道德上的刺激。」如果能證實這些素食者的虛偽就會緩解他們所帶來的道德焦慮,所以如果能逮到素食者正津津有味地吃著大塊牛排,就會激發一種強烈的幸災樂禍感。人們就會想:「差點就相信自己道德上有問題,現在終於能重新審視那些光鮮靚麗的道德楷模了。」
幸災樂禍而不是復仇從傳統的定義來看,幸災樂禍是一種消極的情緒,多產生於那些不能左右別人苦難的旁觀者。但史密斯博士認為這樣的劃分太過狹隘了,他認為如果一個人在某人的苦難中扮演了角色,可能讓情況變得更複雜,但是這樣也不能避免幸災樂禍的情緒。
然而,如果將幸災樂禍擴展到復仇,或者其他行為上,反而會剝奪這種情緒所帶來的特殊滿足感。因為正是由於人們沒有參與別人的不幸,僅僅是圍觀才會給幸災樂禍一種真正的愉悅,並且認為這種愉悅是合理存在的——「你栽了個大跟頭,哈哈哈,這可和我沒什麼關係。」
史密斯認為說,我們不應該將「幸災樂禍」妖魔化。不要一味否認自己人性中的黑暗面,當有機會體驗時最好學會享受它。儘管這種情緒看起來有些負面,但是幸災樂禍能提升我們的自身價值並且時常提醒著我們即使那些最值得嫉妒的人也會有摔跟頭的一天——就像我們一樣。
文章編譯自紐約時報(NY Times)Our Pleasure in Others』 Misfortune
這就是魯迅先生筆下的國人的劣根性,我們國家經過這些年的發展,錢包鼓了卻沒見人民變"強"。
把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主要是一種自卑心理。如《孔乙己》里的那些看客們明知故問,竭力挖苦,從孔乙己的尷尬中攫取一種滿足的快樂。孔乙己是弱者,看客們也是弱者,二者的不同就在於看客們內心脆弱,但他們要偽裝成強者以便和弱者撇清干係,所以嘲笑、挖苦孔乙己以顯示自己的強大。其實這種人強大嗎?簡直弱爆了,這種人冷漠、殘酷、混沌、麻木、無聊……但我們該同情被嘲笑的孔乙己么,同情了你就錯了,某天孔乙己遇到祥林嫂,打招呼道「嫂子,阿毛的事給哥說說,讓哥高興一下"。
莫怪別人麻木軟弱、冷血自私,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這些外強中乾之人里的一員先。
因為我們都在受傷害的時候被冷漠無情地對待過。
國人的劣根性,其一是攀比,其二是湊熱鬧,嚼舌根,則最後是嫉妒。
這樣也就明白了,任何他人的不幸都可以成為人們的茶餘飯後的談資。
如果說為什麼的話,推薦看看周樹人(魯迅)的文章,因為這個話題太廣泛,主要是看自己的理解。
從斗獸場就可以看出這是人類的人性特點之一。在並不會涉及自己的情況下,人們更願意見到野獸殺死人而不是人戰勝野獸。因為這樣可以發泄出情緒壓力。只要有人過的比我慘,只要我是安全的其他人死活跟我沒有任何關係。抑或是欣賞別人像自己以前一樣在恐懼中掙扎卻並沒有人救助的絕望表情。簡直就是一種享受。再或者在別人絕望的時候給予施捨。被人當做神一樣崇拜,這種虛榮心的滿足也是一種頂級的享受。
這就是人性。親身經歷。。。。
因為別人的痛苦本身就是你的快樂。生命本就是優勝劣汰,他體的失敗從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你的勝出。
但基於人類的龐大數量,這樣的觀念已經是沒有意義的了。因為勝過周圍的人並不能對你有多少利益,在這個時代,團結與共同進步的好處遠大於互相傷害。
人性的弱點無法避免,每個人如果都能包容,相信能減少很多互相傷害,把心放寬點,社會會更多溫暖。
至於如果有人通過傷害我們來取悅自己,我們既不能任由他們,也不能反過來傷害他們,冤冤相報何時了。或許別人只是因為受到委屈以至於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或許本身人格缺陷,我們只需要保持沉默,內心諒解和寬容對方,自然而然,他們看不到我們因為他們的妄作非為而痛苦哭泣,同時待之已諒解和寬容,他們自然會罷手來反省自己。
《東邪西毒》中有這樣一句話:任何人都可以變得狠毒,只要你嘗試過什麼叫嫉妒。我不會介意其他人怎麼看我,我只不過不想別人比我更開心。
這是內心扭曲到了何等的程度才會有的想法?!同時在普遍上來看,中國人並不缺乏這種人,而大多數人都或多或少的有這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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