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聞「羅琳受訪坦言:我認為赫敏更適合和哈利波特在一起」?

今晚剛看到的新聞。
這麼多年過去了,可能很多哈迷都長大了。在有了更成熟的愛情觀後,重新審視三人組的關係,你如何看待羅琳的最新表態呢?

新聞鏈接:羅琳受訪認錯:赫敏應該和哈利波特在一起
------------------新聞原文-------------------
雖然原著結束已經6年,但全球最賣座系列小說《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還是承認,最後將哈利波特的好友羅恩與赫敏拉起紅線其實是個錯誤,哈利波特其實更適合聰慧的赫敏。

羅琳在接受《泰晤士報》專訪時表示,將羅恩與赫敏配成一對,是她最初的構思,純粹是個人決定,與文學沒有太大關係,她坦言兩人並非賞心悅目的一對,甚至相信當故事結束後,這一對早晚要走上「婚姻輔導」的路子。

羅琳接受訪問時坦承犯下了這個「錯誤」。有趣的是,採訪者,正是在電影扮演赫敏的女星艾瑪-沃特森(Emma Watson),她也同意,哈利其實更適合赫敏。


對於哈利波特的忠實粉絲來說,當我意識到故事已經開始走向couple向的時候,我並沒有太多的在意,因為對於我來說,rowling是好作家,她懂她自己要什麼,她也懂她的讀者要什麼,所以安排羅赫在一起我並不反對。因為赫敏從第一部開始就保護羅恩,幫助羅恩,羅恩也全權接收赫敏的幫助,並不感到羞愧或者大男人的沒面子。他倆的感情更像是一種保護/帶領與被保護/被帶領,所以當第六部這種關係被lavender打破,赫敏才會如此氣急敗壞,我不能確定這就是愛情,但如果這都不算愛情,那什麼才算?

對於rowling的翻盤,我也並不驚訝。試想,如果哈赫終成眷屬,這將是一件令人欣慰並且圓滿的事情。很多人表示哈利和赫敏都是閃閃放光的角色,勢必不能在一起,他們需要更次要的角色來與之互補,但其實仔細想想,赫敏與哈利其實是絕配:

他們一樣聰明、勇敢、富有正義感,這是二人一起成事所需要的要素。
同時,赫敏比哈利心思縝密,無論在任何誘惑面前都還能堅持自己的初衷,這才促成了當面對死亡聖器,在赫敏的努力壓制下,哈利的心智並沒有被完全迷惑,就像鄧不利多說的:我恐怕是想用格蘭傑小姐來牽制你,鄧不利多也知道,只有赫敏能壓得住他,給哈利講道理他才會聽。
另外,哈利彌補赫敏的「目光短淺」,可能像很多讀書萬卷的孩子一樣,赫敏的頭腦多多少少被禁錮的更多一些,她喜歡用事實說話,不喜歡憑空大膽的推測,所以在死亡聖器面前,她一直敬畏不想去接觸不想去細細分析。所以若二人在一起,涉及需要大膽思維(比如說投資……)的情況下,哈利可疑彌補赫敏的缺陷,並且我相信赫敏也會願意相信哈利的分析。

不多講了,以上兩點是我認為最重要的。
羅赫還是哈赫,我都支持。


原著黨表示坐等完整訪談。就現在爆出JKR的兩段原話來看,我覺得還好。

「I wrote the Hermione/Ron relationship as a form of wish fulfillment,」 she says. 「That』s how it was conceived, really. For reasons that have very little to do with literature and far more to do with me clinging to the plot as I first imagined it, Hermione ended up with Ron.」
「I know, I』m sorry,」 she continued, 「I can hear the rage and fury it might cause some fans, but if I』m absolutely honest, distance has given me perspective on that. It was a choice I made for very personal reasons, not for reasons of credibility. Am I breaking people』s hearts by saying this? I hope not.」

除了標題黨的那句「後悔」,羅琳這次的表述跟以前並沒有相去太遠,她一直說寫羅赫是出於個人情感的投射,而並非文學考量。這次她也說到,羅赫是一開始就設計好的情節,她寫作的過程中一直不願偏離。也就是說,不管她現在是否後悔這個選擇,從第二部開始每本書情真意切滿滿鋪墊的羅赫劇情是改不掉的,作為一個徹頭徹尾的原著黨並無打臉感。

兩個人幸福地生活了十九年並養育了兩個孩子之後,真的還會在意當初的媒人發條「哎呀當時真是看走眼其實他倆不合適啊!」的微博嗎,魔法部法律執行司的赫敏韋斯萊很忙的啊,別鬧。


說明羅琳對哈利是真愛,媽對兒子的那種,同時,Emma太有魅力了。場景如下:

Emma採訪完羅琳,羅琳嘆息一聲,順口說:早知道你現在出落的這麼漂亮,我就讓你給哈利當媳婦了。
Emma也嘆息一聲說:是啊,畢竟還是哈利帥一點(雖然兩個都長殘了)。

然後新聞:羅琳受訪坦言:我認為赫敏更適合和哈利波特在一起,華生表示贊同。
說到底,就是哈利波特系列實體化之後的影響太大了,反過來影響了大家對故事本身的印象,Emma太過耀眼(我真的不敢想像要是赫敏不是這麼耀眼跟金妮似的這電影還能不能看),使得Emma大大加強了赫敏,赫敏=Emma,不光我們看Emma時有赫敏的影子,看赫敏時也滿腦子都是Emma,使得赫敏無限完美,無限奪目(我現在鎖屏還是赫敏),而金妮,秋等的演員太一般了,削弱了故事中的人物,讓人覺得金妮和秋不好看也不可愛,就沒人喜歡了。實際上,在故事中,金妮和秋絕不比赫敏差(原著故事中從第五部開始金妮絕對是最可愛女孩沒有之一啊),但是就算如我一樣原著讀過好幾遍,也只是稍微有點愛,跟對赫敏的nc粉程度完全不能比啊。
羅琳就是因為被電影影響的,自己也扭曲了故事,喜歡上了赫敏(Emma),所以要讓她給哈利當媳婦。


乃們考慮過羅恩的感受么?考慮過么啊?


首先,作為從十歲開始迄今十年堅持原著cp的我來說,看見這則新聞的第一反應是。
羅琳你在逗我吶(*&>.
然後,愛情這種東西本身就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事情,每個人的愛情觀都不一樣。(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異想天開的cp→_→)。
最後,原著中多次關於哈金和羅赫的伏筆我就不想提了。電影裡面的一個片段確是不得不說。
要知道HP系列電影才是引發所有這些cp爭論的最大源頭(沒有之一)。
第六部,鄧布利多把Harry送到陋居,Harry在夜裡抬頭看見了陋居的燈光,燈光裡面是Ginny在看書。Harry輕淺一笑。
金妮,就是能給他一個家,實現他最最渴求的夢想,讓他在這個世界終於不是一個孤兒,的那個愛人。
我相信,無論何時,Harry在厄里斯魔鏡裡面看到的不是如何消滅伏地魔成為萬眾矚目的英雄,而是有一個溫暖的家,有愛他和他愛的人。
還有電影裡面少有的亮點,Harry第一次來到陋居,Ron說「It is not much,but it is home」
所謂大難不死的男孩,所謂救世之星,想要的也不過是有人能在他風塵僕僕而歸之時說一句「歡迎回家」。
金妮,就是所有的恰到好處。
陌上花開,可緩緩歸矣。


按照公認觀點:赫敏投射了羅琳自己的一部分人格——聰明、堅強、獨立的知識女性,沒有顯赫出身但是i通過個人奮鬥贏得了應有的地位。

聯姻問題其實就是人物問題,找出人物定位,聯姻方案水落石出。

原著的人設是這樣的:

1、救世主(混血):人丁稀少的沒落貴族後裔,父母雙亡,自幼遭逢干戈寥落,身世如雨打浮萍,但靠著先輩導師的指引,進入魔法學校擺脫了孤苦伶仃的狀態,擁有了核心團隊,加之本人天性堅韌不拔、大智大勇,最後擊敗魔頭,功成名就,四海歸心;

2、羅恩(純血):歷史悠久、血統高貴的的魔法家族中的小兒子(意味著個人不是特別出色,西方文學形象中有所謂「次子效應」,原著中他在各方面幾乎都要被兄長壓一頭),但有穩固的家庭後盾;其家族最大特點是子息興旺,每個成員的絕對實力不強但是內部團結,且各個領域都有涉及,屬於「大名不顯,根深葉茂」的老牌勢力;

3、赫敏(」體制外新力量「):平民(麻瓜)出身的魔法佼佼者,自強自立,善良勇敢,擁有平等意識,在與伏地魔集團你死我活的鬥爭中勇敢地站在了主角一邊(也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利益),從而被接納為魔法世界統治階級——巫師的光榮一員;(關於巫師在魔法世界的地位問題參見拙作哈利波特中的社會是怎樣的?)

下文用數字指代人物,意義是指此類人物關係其實遵循了根植於文化和邏輯的原則,不僅僅在這部作品對這些人物生效,可以作為一種普遍意義的」代表結構「。

很顯然,3的人物需要與1或者2聯姻才能穩定這種身份認同,為什麼是2不是1呢?涉及到婚姻的基本原則「平衡」:3的才華與2的家世相得益彰,2的能力相對平庸也不要緊,相反還能沖淡3這類角色常有的「鋒芒過盛";而1孤家寡人,雖然血統高貴但是缺乏家系的支持;

顯然,1與2家族的女性聯姻才是最優解。

因為,這樣的聯姻模式有利於1、3各自在魔法世界的前途發展,優秀的個體1、3獲得了穩定的家族的支持(文中多次明寫,1覺得2的家就是他的家,2的父母就是他的親生父母,3就不用說了,孤身外來戶沒有家族保護很容易被孤立,在巫師這種封閉小圈子)。特別地,對3來說,和2的聯姻是帶有」階級跨越「性質的。

反觀1-3聯姻的模式,無助於2的家族獲得優秀新生勢力的支持,無助於3穩定自己的」新黨員「成分,也無助於1對古老貴族血脈重新開枝散葉的使命(1自己幾代單傳),對1、3個人而言也未必幸福——性格都太強烈的兩個人不適合作為生活伴侶。

還有個小原因,1、3雙方都是單傳,考慮到主角面對的鬥爭是及其激烈的,再次出現類似伏地魔危機的情況下,作為魔法精英必須挺身而出,一旦出現傷亡,會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最後,我們需要點題,為什麼作者羅琳在採訪中改變了寫在原著中,並且也被我們所認可的觀點呢?

人的觀點,反映著思想,而思想無非是經歷的投射。

1990年代中期,開始寫作《哈利波特》系列的羅琳,剛剛離婚,沒有工作,帶著孩子住在閣樓上,在咖啡館蹭暖氣寫作(英國冬天很冷的),可謂是孤苦伶仃,不得志至極;然而這種有學位、有理想的知識女性,顯然不會滿足於此種狀態。

後來,隨著小說的大賣特別是電影版權的出手,羅林女士成為了21世紀以來第一號的通俗文學作者和流行文化引領者(這不是誇大其詞,考慮到文化差異,HP系列在中國的影響力是被大大減弱了的),本人功成名就,盆滿缽滿,個人生活也步入了新的台階。顯然,創作伊始投射在」赫敏「這個形象上的自己已經發生了變化,不再是」有才華卻需要依靠「的女性,而是」本身就是一顆大樹「了。。。地位的變化帶來心態的變化,而心態的變化引起了思考角度的變化;如今羅琳再看小說中的人物關係,對強弱高低的判斷已經不再遵循我上頭分析的人設了。

所以,赫敏沒變,是作者變了。


/*最後一次更新*/

這次Emma採訪JK的訪談全文已經出來了,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貼吧上的雜誌照和fan的翻譯。

雜誌:【分享】WONDERLAND JK和EMMA採訪原片(圖文)

fan翻:【翻譯】羅琳最新Wonderland雜誌訪談:羅赫與哈赫配部分

我只摘取其中一段,詳細分析不提。

說起來每個人對於原作都有不同的理解,CP站隊,也沒必要捧一個踩一個。

羅琳的確是堅定的羅赫黨,但是她現在只是意識到了文本具有發展的獨立性,

在行文時,根據文學性來講,哈赫的cp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是羅琳還是強硬地根據她的設定將羅赫cp。


以下翻譯來自斯內普吧。

Rowling: It was a young relationship. I think the attraction itself is plausible but the combative side of it… I』m not sure you could have got over that in an adult relationship, there was too much fundamental incompatibility. I can』t believe we are saying all of this – this is Potter heresy!
羅琳:那是年少時的戀情。我覺得(他倆之間的)吸引力看似是合理的,但(他倆)那好鬥的一面……我不確定你是否可以在成年後的戀情中克服這點,那實在是有太多最根本的不相容不和諧性了。我真不敢相信我們在說這些——這完全是HP異端論啊!

Watson: I know, it is heresy.
艾瑪:我知道,的確是異端論點。

Rowling: In some ways Hermione and Harry are a better fit, and I』ll tell you something very strange. When I wrote Hallows, I felt this quite strongly when I had Hermione and Harry together in the tent! I hadn』t told [Steven] Kloves that and when he wrote the script he felt exactly the same thing at exactly the same point.
羅琳: 從某種程度上說赫敏與哈利更相配,我要告訴你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我寫死聖(這部書)的時候,當描寫到赫敏和哈利一起在帳篷里時,我的哈赫配感覺相當強烈啊!我沒告訴斯蒂文·克羅夫斯這個,但他在寫劇本時在同樣的地方有著完全相同的感覺。

/*原文*/

先表個立場——哈赫大本命;關於德赫看過幾篇同人文,不反感,但是德赫真的比較脫離原著(看到評論里德赫黨很多的樣子233,希望沒有冒犯到);沒辦法接受羅赫,關於為何沒辦法接受羅赫,主要在於覺得兩人性格不合,羅琳自己都說了,覺得羅赫兩個人可能會需要「婚姻諮詢」。

當然cp感情線只是HP里的一部分。


看到有人回答說「要是換個演員就指不定怎麼怎麼樣了」,這個說法看到了很多次,無奈,

作為很早的一批哈赫黨,和顏控無關。

也有人調侃說這是「同人逼死官方」,要真的逼死了,大結局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了吧欸......


羅琳這麼說,要麼是自己推翻了以前的說法要麼是炒作。


雖然不知道hp完結多年炒作的必要性是什麼。

(修改:有人說HP衍生電影和舞台劇劇要出來,可能需要話題。)


更主要是這個說法推翻了她自己以前在採訪里說的很多話吧,估計是惹到了很多原著黨和羅赫黨,畢竟當年說覺得哈赫落俗套才決定羅赫(這個說法待證實),現在又跳出來說哈赫更合適之類的....之前看到一個原著黨覺得羅琳態度不誠懇,這樣隨意的更改cp。


現在想了一下,其實還有個可能性比較大,就是雜誌社炒作,斷章取義之類的,採訪者是Emma,炒作點簡直聚焦到了一起。指不定羅琳也就隨口這麼一說。

另外有羅赫黨指出,羅琳原文中並未提到赫敏應該和哈利在一起,但是個人覺得暗示意味明顯,否則Emma不可能在採訪最後做出相同的暗示。


下面的看法,我就吐槽的口氣講講,沒辦法走高洋上的分析,也就一個哈赫腦殘粉的感觸而已。


其實正經說來,幾個站隊黨里——

羅赫黨沒必要生氣,結局在那兒擺著,反正羅大媽又不修訂,擔心個毛...

德赫黨一直狀況外,反正圍觀233

原著黨估計是對羅大媽這樣的態度不太樂意,打臉行為太多了,覺得她不真誠....

哈赫黨頭頂青天哈哈哈,想想真有點小激動...


作為哈赫黨真是老淚縱橫,不說羅大媽是不是炒作,這麼些年支持的cp就沒有幾個是HE的

死的死,要麼cp莫名,要麼懸而未決...哈赫cp突然逆天翻身簡直了.....


目前羅赫、德赫、哈利波特貼吧是這麼個狀況:

隔壁【羅赫】的態度是:

各種高冷,置頂貼已經出來了,擺著一副大家別掐,禮貌點,別去主吧掐,主要論點是:

-反正羅琳當年是支持羅赫的

-羅琳現在澄清無非說明原本寫的就是羅赫

-書都結局了

-哈赫黨得囂張了

-哈赫黨強盜邏輯

-求Ron來個新女友


另外一個隔壁【德赫】的態度是:

樓主:

-這事兒是真的么?

回復:

-德赫王道

-德赫王道

-反正我覺得德赫最萌

-德赫王道

-德赫王道

(德赫一直是圍觀狀態233)


【哈利波特吧】是:

-大家別掐CP

-別掐啊

-千萬別掐啊

-互相尊重啊


採訪里最重要的一段推翻她自己之前設定的是這一段:

「I know, I』m sorry,」 she continued, 「I can hear the rage and fury it might cause some fans, but if I』m absolutely honest, distance has given me perspective on that. It was a choice I made for very personal reasons, not for reasons of credibility. Am I breaking people』s hearts by saying this? I hope not.」 (翻譯見下文)


我個人的理解是:

羅大媽她遵從初心寫了羅赫的結局,但是在書完結多年後,她能跳脫出來客觀看下書中情節和劇情,從文學的角度講,最合適的配對果然還是哈赫,這不是她言而無信,而是她如實地說出現在的感覺,希望不會傷到羅赫的心。(由於有羅赫黨提出,羅琳並未直面提到哈利,但是合理的腦補也只有哈赫吧?)


個人擴展理解如下,若是覺得不合適,那就看上面那段理解,自認為不過分:

所以大媽還是覺得,當年她無意中埋了比較多的哈赫線啊,只是她自己都沒發覺,堅持初心讓羅赫cp,但是多年後還是覺得哈赫更合適。


另外放個部分原採訪和翻譯,來自哈赫貼吧,Dravex翻譯,稍作修改。

相關新聞地址見:J.K. Rowling questions Ron and Hermione#x27;s relationship

或者:Hermione should have married Harry Potter

BBC中文: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uk/2014/02/140202_rowling_potter.shtml

J.K. Rowling regrets Ron and Hermione』s relationship
J.K.羅琳對於羅恩和赫敏的關係感到後悔

In a new interview conducted by Emma Watson, Harry Potter author J.K. Rowling drops a bombshell: She regrets putting Ron and Hermione together.
在一份由艾瑪.沃特森進行的最新訪談中,哈利波特的作者J.K.羅琳投下了震撼彈:她對於把羅恩和赫敏湊在一起表示後悔。

The shocking revelation came in the new issue of Wonderland, of which Watson is a guest editor this month. The comments were obtained by The Sunday Times.
這則令人驚訝的消息來自於Wonderland(雜誌)的新話題,沃特森是本月的客串編輯。這份評論則是來自星期日泰晤士報。

Rowling says that she should have put Hermione and Harry together in the Harry Potter series instead of Hermione and Ron, according to the publication』s headline, which reads, 「JK admits Hermione should have wed Harry.」
羅琳說她本應該在hp系列中把哈利和赫敏配成一對,而非赫敏和羅恩,根據出版物的標題,它寫著「羅琳承認赫敏應該嫁給哈利。」

「I wrote the Hermione/Ron relationship as a form of wish fulfillment,」 she says. 「That』s how it was conceived, really. For reasons that have very little to do with literature and far more to do with me clinging to the plot as I first imagined it, Hermione ended up with Ron.」
「我寫成羅赫是基於一種願望的滿足,」她說。「它實際上是這麼設計的。和文學沒什麼關係,更多是跟著我一開始所計劃和想像的,赫敏最後和羅恩在一起。」

「I know, I』m sorry,」 she continued, 「I can hear the rage and fury it might cause some fans, but if I』m absolutely honest, distance has given me perspective on that. It was a choice I made for very personal reasons, not for reasons of credibility. Am I breaking people』s hearts by saying this? I hope not.」
「我知道,我很抱歉,」她繼續說,「我可以聽到來自某些粉絲的懊惱和憤怒,但如果要我絕對誠實,(時間的?)距離給了我那方面的看法。那是我基於個人理由所選擇的,不是為了取信於人。我說了這些會不會打破某些人的心呢?我希望不會。」

這一段羅大媽應該是這個意思:她遵從初心寫了羅赫的結局,但是在書完結多年後,她能跳脫出來客觀看下書中情節和劇情,從文學的角度講,最合適的配對果然還是哈赫,這不是她言而無信,而是她如實地說出現在的感覺,希望不會傷到羅赫的心。
所以大媽還是覺得,當年她無意中埋了比較多的哈赫線啊,只是她自己都沒發覺,堅持初心讓羅赫cp,才會導致略顯彆扭的哈金羅赫結局【無意冒犯哈金羅赫黨】

Watson didn』t seem shocked by these comments and agreed with her. 「I think there are fans out there who know that too and who wonder whether Ron would have really been able to make her happy.」
沃特森似乎對於這些評論並不訝異,甚至還同意她。「我相信有些粉絲知道而且非常懷疑羅恩是否能讓她快樂。」

Rowling also says that Ron and Hermione would have needed 「relationship counseling.」
羅琳也說羅恩和赫敏可能會需要「婚姻諮詢」。


過了這麼久了,這個問題也想了一兩年了。
現在終於想明白了。
首先,原著里,哈利從頭到尾就是喜歡漂亮妹子(一定是遺傳詹姆的hhh,詹姆追莉莉就是典型的一見鍾情加上顏控),並且對赫敏一直是:學霸大大我要抱你大腿!這個態度。
其次,這個訪談是jkr針對艾瑪所說的,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艾瑪的讚賞。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人不是因為相配而在一起,而是因為相愛。


想先說兩個誤區【本人堅定的原著黨】
一是,電影中Emma比原著中的赫敏漂亮多了。赫敏本應該是"門牙賽大棒"+整天亂七八糟的頭髮+每天背一筐書去圖書館的女學霸樣。
二是,金妮在書中是被各種人追捧的萬人迷。

然後談談自己的看法。(僅個人觀點,不喜勿噴。歡迎討論。)

其實當時在看小說時就覺得,哈利和金妮在一起了真是很讓人詫異。
但真不覺得整套原著里有誰比金妮更適合哈利了。【個人覺得盧娜其實挺適合哈利 但盧娜一直都不太算是主要人物
而且金妮可能是羅琳筆下唯一一個喜歡得從一而終的人,而且最後還修成正果了。(JKR大概是心軟了

再說說赫敏。
赫敏的性格是爭當女強人的類型。好勝心強(第六部中哈利用混血王子的筆記贏過她 就是一個很明顯的栗子)而且,按盧娜的話說就是,比較死板,按部就班地走(一直想證明死亡聖器的不存在就可以說明了)
這和哈利的性格是完全相反的。即使哈利是個很謙遜的人,但對於他來說,只要是他堅持對的東西,他就一定想證明自己是對的(第五部中跟著「假象」去找小天狼星,和第七部去找死亡聖器等栗子);同樣,他是富有天馬行空想像力和冒險精神的人。這些性格特點是完全和赫敏相反的。就是說,在沒有共同敵人的時候,他們或許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但幾乎沒可能成為情人或是夫妻。


然後正經地回答問題:如何看待這則消息

她讓原本堅定地堅持官配十幾年的人情何以堪!!將他們置之於何處!!
她肯定是頂不住輿論壓力最後才不得已屈服了吧!!!

╮(╯︵╰)╭
大概這樣。

最後
【金妮和哈利都生了仨孩子了再討論誰和誰配不配有意思么!!】


都去吐槽演員嗎,這不好。
其實,我覺得羅琳阿姨說的是對的~哈利波特的原始設定確實有問題,團隊結構居然是主角+一對情侶,哪有這麼設定的,這戲份根本沒法分配啊。
第七部尤其明顯,三人組在外面漂泊出生入死,已經和主角明確關係的金妮卻只能在主角歸來的時候越眾而出刷一下存在感,你們難道都不覺得彆扭?三人組的特殊結構也導致他們要齣戲很困難,搞到最後硬拗「羅恩在幻境里看到哈利波特和赫敏xx」這種狗血劇情,這明顯是編不下去了的節奏啊。
其實這事的原因也很簡單,羅琳阿姨剛出道時候畢竟不是專業的類型小說作家,所以哈利波特的原始設定最開始就做錯了——這真是一個對類型小說作家來說非常初級的錯誤。而隨著寫作量的提升,羅琳阿姨的經驗逐漸豐富了;隨著故事的進展,羅琳阿姨也逐漸體會到了劇情的彆扭——於是她最終也就悟了,這不是很正常嗎?


哈利這種曠世大英雄,更適合的不是赫敏這種聰慧的女子,而是金妮這樣溫婉賢惠,還有些崇拜他的妻子。
赫敏這樣有智慧有膽識有理想(還要成立保護家養小精靈協會這種比較作的事的)的「女強人」,她在情感上更需要的也不是曠世英雄能給出的。一個普通幽默全力支持她的男人,才能幫助她平衡家庭與事業、才華與感情之間的關係。況且羅恩只是跟神一樣存在的哈利比顯得普通,本身也不是軟蛋。
至於羅恩,作為家裡最小的兒子,長久來生活在哥哥們的光輝下,多少有點兒缺乏關注(他出生時孩子太多了,後來有小女兒肯定更疼金妮),他本身已經習慣別人的光輝和關注大於他,所以能跟哈利成為摯交那麼多年,具有「女強男弱」式丈夫的好潛質。同時,他內心總有蠢蠢欲動的希望做出個大事,擺脫哥哥和朋友的陰影,讓眾人關注他,或許娶個優秀拔尖通世情的妻子,一則可以為他帶來些虛榮,「他娶的可是霍格沃茨最好的學生!」這樣的,二則在今後的家庭生活中,赫敏也可以幫到他應對不少事情。
我原著和電影都看過。兩者各有優勢,但肯定原著中的細節更多,電影也較於原著有些改編。在這裡我們假設這個問題是基於原著討論的,那麼千萬不要有看電影先入為主的概念:
赫敏根本沒有艾瑪那麼漂亮。
她是一個長相普通或中等偏上,平時背十幾本書氣喘吁吁風風火火沒太多閒情逸緻精心打扮的女生。第四部舞會時的驚艷美也是對比她平時而言,當然也不排除羅琳女士因為電影角色而稍微影響了她後續的創作。可能很多覺得赫敏跟哈利配的人,是有一種英雄應有美女或者女神配的潛意識。
有點兒說多了,再狗尾續貂一句。讀原著時我覺得,哈利突然愛上金妮的感情戲有點兒突兀,但羅恩和赫敏之間讀起來就較為流暢。他們之前因為寵物的爭吵,互相好幾次絕交賭氣不說話,為了氣對方找別的男女朋友還觀察對方的反應,羅恩對赫敏才華的真心讚美與欣賞,羅恩床下扭斷的克魯姆模型的小胳膊以及赫敏偏著腦袋諮詢羅恩意見時像極了韋斯萊太太之於韋斯萊先生…溫暖的小細節,走到最後也是水到渠成吧!
有紕漏之處歡迎指正~


你去看訪談原文就會發現羅琳根本沒這麼說,她還是認可之前的寫法。是媒體斷章取義。


我覺得更多的是因為被如此多哈赫黨煩的


其實從原著起我就覺得赫敏與羅恩的感情很突兀,倆人突然就在一起了,還是赫敏主動的,感覺好古怪。倒不是說赫敏必須和哈利在一起,只是赫敏羅恩突然在一起後,哈利就成了電燈泡,很多事情都不能像過去一樣和他們商量,獨自面對了很多東西,挺可憐的。

到最後又突兀地把金妮給了哈利,還是很突兀。


我要就原著支持一下哈赫。
先上結論,哈利和赫敏都是兩個「學術理想」人格的原型,加以塑造。而羅恩和金妮更「俗氣」一些。

當然啦,這幾個人同樣作為格蘭芬多,依舊比大部分人勇敢堅強,品行有保障的多,但羅恩和金妮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是可以遇見的人格。

作者對他們的描述,羅恩忠實、關鍵時刻有自我犧牲精神、懂得保護女性(和從小有妹妹有關係吧)、幽默、浪漫(拉文德初見,他對待非真愛都可以這樣),但同樣有人格上的陰暗面,嫉妒心、自卑心、愛出風頭、不能坦然面對貧窮、關鍵時刻范慫(魁地奇選拔賽,還是在老大當隊長的情況下)。

金妮6部後路人轉正,作者用了很多溢美之詞,是個頗有主見有擔當的女票,更別提漂亮誘惑力運動健將,那麼金妮的陰暗面呢?脾氣火爆,魔法好的時候過於張揚,魔法差的時候又自卑,感性處理問題,沒有遠見和全局觀,有時飄出不上檯面的鄉村愚婦氣質。

——————
以上不是重點,
重點是
哈利范慫嗎?全書大量心理描寫,哈利也慫。
赫敏有遠見和全局觀嗎?第七部鑽牛角尖了很長時間的哦。

可是,哈利和赫敏的短處,他們的性格缺陷,僅僅是他們自己的不足,甚至,他們能深刻清醒的意識到這一點。他們從來沒有用他們的缺陷,真正針對和傷害過別人。

這是有修養的孩子做的事情。私以為,這才是真正的「貴族禮教」,是真正的高貴。

反觀羅恩和金妮呢?
這兩個人是韋斯萊幾個孩子中,哈利接觸範圍最廣的,描寫遠遠多於比比爾查理甚至雙胞胎。

下面我們分析下,書中提及的,羅恩和金妮兩個人的人際關係。
……

待更,明天繼續。


「原作者對其作品的解釋範圍有限,但擁有改編權」——————釋迦牟尼

比如說金庸老先生:
一會兒寫楊過的母親是秦南琴、一會兒變成了穆念慈;
一會兒寫黃藥師對其妻馮蘅深情不渝、一會兒又改成了黃藥師對梅超風有不倫之情(看完之後簡直想自戳雙目有木有!!!);
一開始張無忌在全書結尾僅僅對於周芷若似乎余情未了,後來改成了在結尾時肖想同時娶了趙、周、小昭、蛛兒四人,這是要朝其前輩項少龍、後輩韋小寶的方向發展嗎?
…………………………
總之我的童年就在老爺子一次一次的改動中被毀得渣都不剩了……

所以雖然我也覺得羅琳一開始是想把赫敏和哈利寫在一起的,但既然已經有了不同的結局,就千萬別再改了吧,還是把yy的樂趣留給同人們吧~~


要是演金妮的是她(頭髮可以染):

或者演秋張的是她(我知道人種和年紀都不對):

鹿死誰手還真的不知道呢……其實我真心覺得羅琳這麼說是因為艾瑪比較漂亮……


韋斯萊夫人表示她得是所有人的媽,哈利不當她兒子絕對不行。


作為羅赫黨和哈金黨的舉個小手
~(●°u°●) 」
首先是性格吧 感覺赫敏這種女強人學霸更適合羅恩這樣的傻氣熱血男 而給人感覺貼心溫暖的金妮更容易被哈利這樣從小缺乏家庭溫暖的男孩接受 還有赫敏不相信奇蹟非常理性 而金妮相信奇蹟 更懂怎麼去愛 她能給哈利更多一點情感上的支持
其次是一些情節吧 我記得那個膽怯的和伏地魔訴說自己懵懂心情的金妮 看到哈利害羞捂臉逃走的金妮~以及(我不記得哪部了)所有事情解決後毫無顧忌給哈利一個朋友的擁抱卻沒好意思擁抱羅恩的赫敏 (′?_?`)

雖然不知道羅琳怎麼想的。。。只是我仍然支持原始設定ε-(′?`; )
Ps 這讓我想起了小學時和如今的摯友討論關於哈利該和誰在一起的問題
我們那時一致認為造成分歧主要是演員的問題,大家都沒想到第一部平凡的赫敏會越長越美膩啊 主角情節什麼的嘛~說實話,感覺如果赫敏的演員和原著相符 那麼哈赫黨至少會減少一半吧


我現在一直都在想,如果回到過去。
我一定要和我小學三年級喜歡的那個女生表白,讓她做我的女朋友。
可是,時光不可能回頭,我也不可能時空旅行。

有一次相聚,我對那個女生說:
我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和你在一起。

這是個多麼美好的遺憾。
可是人生沒有再來一次的可能。
存在就是最好的發生。

不是應該怎樣怎樣,而是是怎樣就怎樣。


再說了,羅琳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她認為的合適是真的合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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