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張宏良的文章《〈反家暴法〉將摧毀中華民族賴以存在的倫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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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民族要靠反家庭暴力法禁止的那些東西作為賴以存在的倫理基礎,那麼我覺得這個民族滅亡掉也沒什麼值得惋惜的。

套用知乎上的一句話:很多人都覺得反帝反封建只是課本上的口號,卻不知道中國的反帝反封建仍然任重而道遠。


首先,我實在不確定這位作者到底是蠢,還是惡,還是又蠢又惡。
因為他立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稻草人,然後把這個稻草人拳打腳踢了一番,聲稱此稻草人違反了「中華人民的道德倫理」。
他豎的稻草人是什麼呢?他聲稱,在該法下,如果父母訓誡了孩子,孩子就能把爸媽送進監獄。之後,他的一切論述都是圍繞此稻草人進行的。「這違反了孝道!」 「家不成家!」 「國不成國!」
至於丈夫毆打妻子,妻子毆打丈夫,年輕人虐待老人,該作者兩眼一閉,提都沒提:「我沒看見,我不管,我不理!」

但他在寫這篇bullshit之前,似乎都沒有把反家暴法通讀一遍。
我們看一下家暴法中的定義。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請一個正常人以常理來理解一下,這指的是父母以正常的方式管教孩子嗎?
法律確實提及了「毆打」。我理解有的父母會採取體罰,在此我對輕微的體罰(例如拍一頓屁股什麼的)持中立意見,不認為這些父母做得對,也不認為他們應該得到法律處罰。但在這個法律下面,有誰認為拍一頓屁股會被理解為「毆打」和「身體侵害」? 執法的人,不可能如此認定。

也就是說,該作者立了一個與反家暴法基本無關的稻草人,然後手舞足蹈進行自high.
還要說啥嗎?不是蠢就是惡,要不然就是又蠢又惡。

但是既然瞄了一眼反家暴法,那我不得不說幾句題外話。
這個法律寫的不好。缺少很多東西。

首先,沒有定義「家庭成員」。這個詞太模糊了。
夫妻應該是算的。那麼,同居關係呢?
離異關係呢?
正在分居期間的夫妻呢?
不住在一起的父母算不算?
住在同一個屋檐下的兄弟姐妹算不算?
已經獨立出去居住的子女算不算?

明明可以加一段文字就能講清楚的東西,為什麼不講?

第二,到底什麼程度的物理侵害算物理侵害,什麼程度算精神侵害?
一個條文法的國家,連這些東西都不清楚寫出來,你要給法官多大的自由裁量權?

第三,這個法律沒有與刑法聯繫起來。法律里寫「國家禁止家庭暴力」,然後呢??? 然後家暴者會受到什麼處罰?處罰呢???
只有禁止而沒有處罰的法律都是bullshit.

第四,家暴法第十六條寫,「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好,請立法者告訴我,什麼叫情節較輕?標準在哪裡?告誡書有個屁用?

說真的,這篇法律滿滿都是槽點,簡直是渾身破綻到讓人絕望的程度。
而且很清楚,需要的是在刑法中加條款,以確保家暴法的順利實施。但中國沒有這樣做。

並且,更缺乏的,是家庭暴力的後續影響。
在美國加州,如果一方被認定有家暴行為,坐牢罰款人身保護令什麼的暫不提,在離婚考慮孩子撫養權的時候,基本原則是 「家暴者不可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因為家暴者被認為對孩子的權益有害,除非家暴者能夠提供證據反駁這一假定。」
在美國,離婚夫婦爭奪監護權並不完全是出於情感原因,也是出於經濟原因。沒有孩子的一方要給另一方付孩子的撫養費, 並且若兩人共同擁有房子,大多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會被趕出去。
曾見過悲劇般的離婚男人,孩子判給了妻子,自己凈身出戶,租著個小房子,每月的收入除了付房租,全拿去付了撫養費,只留每月幾百元糊口。
在這樣的法律下,家暴真的是種法律後果十分嚴重的事兒。

但是中國的家暴法呢?
真的,還有太長太長的路要走了。


要罵這種爛貨文章的話,直接抬出魯迅先生是比較省事的。

「……他們何嘗不知道什麼「中國固有文化」咒不死帝國主義,無論念幾千萬遍「不仁不義」或者金光明咒,也不會觸發日本地震,使它石沉大海。然而他們故意高喊恢復「民族精神」,彷彿得了什麼祖傳秘訣。」——《真假堂吉訶德》

解釋一下:個人推測作者可能看見「中華民族」,「倫理」這些字眼就會忍不住高潮,所以抬出這一段的效果是最好的。


「以中國歷史上龐大的法律體系為基礎,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下,按照符合人民利益的根本原則,根據世界一體化發展的歷史要求,重建對人類社會具有引導作用中國法律體系。這是中華民族擺脫危機,避免災難,走向復興的必由之路」

這是「中國歷史上龐大的法律體系」、「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人民利益」、「世界一體化」、「走向復興」以及中華民族賴以存在的倫理基礎被黑的最慘的一次。。。。。。。


極右派這個詞,不是好字眼。但他也完全不是。

就如同我們讓人不要吃高鹽高糖高脂三高食物,稱之為垃圾食品,這是不好的。我們正常人也不會吃糞便。

但你能因此說糞便是三高食物,是垃圾食品嗎?

政治上確實是以立場劃分左右,但這個立場也不是空中樓閣,背後也有自圓其說的價值觀。可這篇文章我看不出來,完全是瘋狗一樣吠叫。

說什麼改革開放以來政治倫理毀了,所以腐敗,自然倫理毀了,所以污染,《反家暴法》又會摧毀家庭倫理,不知道他的自然「倫理是個什麼玩意」,不過文革時候兒子斗死父親不叫摧毀家庭倫理?改革開放後不這麼鬥了家庭倫理就被摧毀了?《反家暴法》就能摧毀了?什麼邏輯,真是忍住噁心看下去的。

又說什麼中國人和西方不一樣,是不能容忍把家庭成員送進監獄的,沒錯,孔子說過「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傳統中國是這樣,不過西方法律,家庭成員這種權利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看過美劇《絕命毒師》的應該記得,老白的妻子只要不同他離婚,不檢舉自己丈夫制毒就不算違法。但這既不是中國特有,也不是逃脫家暴進行懲罰的理由。

接下來說「毛澤東時代的新中國是對中國傳統文化和傳統倫理道德的最大傳承者」,這到底是要舔誰?當心拍馬屁拍到馬腿上了,開什麼玩笑?太祖當年起兵就是要推翻這一套倫理道德的,聽到你這麼胡說八道不氣得在水晶棺里打滾。

更可笑的是,批判西方家庭,說什麼成員之間必須平等相待,所以不能忍受打罵,這在作者看來也是罪惡了?難道作者因為從小被家裡人打得多了,被打出受虐傾向了?接著批判什麼西方搞贍養老人法,夫妻財產分割法,照他的意思,是因為有了贍養法,所以子女都不贍養老人了?有了分割法,男權開始壓迫女性了?

這種完全混亂癲狂的思想,能定義為哪一派?

網上查了一下,作者原來是經常和戴旭這種貨色並稱的人,難怪水平太低。自從帶魚之父因為科研水平受到獎勵,人人都想開拓水產品領域,可是我們中國人雖然水產品吃得少,也知道海鮮不保鮮就發臭!


沒事,我這個趙老爺讓家丁@可愛哞 用鞭子抽死他,告訴他什麼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四處押寶也沒紅,張宏良就瘋了。


張宏良畢竟是毛左學者,不擅長耍右派經濟學家的那套邏輯。如果他多讀讀哈耶克,多讀讀右派經濟學家鼓吹廢《勞動法》等法規的套路,就能有理有據地廢除掉《反家暴法》,

例如:

模仿反對設最低工資的套路:
《反家暴法》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女性,可結果恰恰是損害了女性的權益。那些嫁不掉的女性可能寧願選擇被家暴也要嫁掉,你搞個《反家暴法》,直接剝奪了這些女性嫁掉的機會……

模仿反對用法律禁止僱傭中的歧視行為的套路:
任何行為的後果都不是單向的,任何選擇都有相應的代價。如果男性對配偶搞家暴,很多原本跟他條件相配的女性就不願意嫁給他,他就不得不選擇那些條件差一個檔次的女性。如果男性搞家暴,他就必須承擔家暴的代價,也就是擇偶範圍的縮小和擇偶條件的下降。如果他願意承擔這個代價也要搞家暴,那就隨他搞家暴好了……

你看,這樣就不再是封建糟粕,而是普世價值了。

其實,我們的社會不僅不需要《反家暴法》,也不需要任何法律,法律是政府干預的一種形式。市場可以解決一切……


安啦,《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有規定家長打孩子是有法律後果的,你看見任何人被執行了嗎?自我小時候這個法就有了,家家戶戶還不是照樣該打打。

美劇看了不少了吧,法律劇的一個重點討論的問題是不是也是家暴?尤其是如何讓受害人站出來,以及受害人真的站出來以後,如何繼續為其權益提供保護?而從美劇給的案例來看,你覺得燈塔國在這方面做得充分嗎?這裡沒有要黑美國的意思,而恰恰是因為美國在法制健全程度上大大超過我國現狀,所以才拿出來說這一困境法律規則調整家庭關係的效果,很差

所以,多立一個法絕對不會毀滅什麼,就讓這個作者去自嗨一庫就好了……不必理他。


這貨明顯是洗腦把自己洗進去了,算是政治思想界的民科
話說現在中國明明已經是工業社會了,他卻還說中國是小農經濟,要是太祖知道他身後的粉絲就這德行grz18%6*$ggsEdsv

====以下內容比較嚴肅====
其實,很多「毛左」所主張的,是他們自己所認為的毛時代的樣子,而不是毛時代真正的樣子。
不可否認的是,「前30年」確實在某些方面,看起來比現在好。當然,在這同時,也有非常多的扯淡的事情。
至於那一段時期到底什麼樣,好還是不好,每個人看法都不同,無可厚非(其實我還是傾向於批評這個態度的)。
然而政治,是個講求現實的東西,其實把我們隨便某個人放到那個背景,那個位子上,以當時的現實情況作一些決策,出來的結果也不一定說就能更好。
誰能開上帝視角呢?
既然我國是以馬克思的理論作為指導思想,那麼最簡單的,我們要考慮三個事情:1. 經濟水平如何(起點) 2. 我們要達到一個什麼目標(終點)3. 當前社會是什麼樣的
然後從起點到終點,這個路應該怎麼走,在這裡大家不妨做個推演。
扯遠了
有些毛左呢,可能本來文化水平不高,然後在當時的體制里又比較有優勢,然而在新的社會形態下不適應或者遇到了某些困難,那麼他可能會懷念之前那個環境讓他比較舒服。
而張這貨呢,是有自己的政治野心在裡面吧?(之前在哪看過他有時會模仿毛的一些動作,還被叫過」張總書記「)

PS:在看了 @常凱申 寫的這個回答知乎 - 與世界分享你的知識、經驗和見解 之後,我才真正理解了未來人類社會形態為什麼會是共產主義(如果實現了也可能不叫這個名字,算是」政治正確「或者說不讓某些人感到敏感?),而且那種社會形態和我們之前經歷的」共產主義「有什麼區別


看來張先生的父母並不愛他,不然早把他打死了。


謝邀,欠家暴


原來中華民族是靠家暴生存下來的


其中一段:我們反對家庭暴力,但是中國家庭與西方家庭存在方式的不同,決定了東西方判斷家庭罪惡的家庭倫理有很大不同。在中國,雖然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打罵是錯誤的,但是這種偶爾發生的互相打罵是可以原諒的,而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把對方送進監獄則是不可原諒的。特別是中國父母對子女的打罵,往往是為孩子好,而不像西方國家那樣,家庭暴力往往源自於利益的衝突。大家試想一下,一個人因為遭到父母打罵——這種打罵還是為了自己好——而把含辛茹苦的父母送進派出所或監獄,那麼這個社會的道德倫理會崩潰到何等程度!
中國父母對子女的打罵,往往是為孩子好,那麼朝廷對百姓們不可描述的統治,也可以解釋為了百姓好?
另一段:忠孝一直就是中華民族的核心價值觀,其中孝又是忠的基石。中華民族能夠把諸多民族融為一體,依靠的就是這個忠;而東方文明能夠輝煌燦爛成為人類發展的方向,依靠的就是這個孝。沒有忠,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大一統;沒有孝,就沒有輝煌燦爛的東方文明。滿清入關幾十萬人能夠統治數億人口的中國,靠的就是「以孝定天下」。正是這個孝字,使整個中國接受了滿清的統治,因為滿清接受了中國文化。可以說,在整個中國數千年發展過程中,忠和孝一直是支撐中國宏觀社會和微觀社會的兩大基石,而今天,法律黨卻弄了一個什麼西方世界的《反家暴法》,要把支撐中國道德倫理體系的基石徹底摧毀。這完全是在刨掉中華民族都文明之根,倫理之根,存在之根!
原來「孝」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忠」才是。
原來他不是傻,只是壞。


《反家暴法》摧毀的僅僅是以下這本神書的市場及其讀者們的某種不人道的權利

《送給穆斯林夫婦的禮物》這本書會告訴丈夫們要用「手或者棍子揍老婆,也可以拽她的耳朵讓她聽話。」不過許多溫和派穆斯林認為這本書是在鼓勵家庭暴力。

(A Gift for the Muslim Couple)

全書長達160頁,作者是傑出的伊斯蘭學者 Hazrat Maulavi Ashraf Ali Thanvi。書的宣傳中寫道:


「本書介紹的是如何處理婚姻和婚後感情,以及婚姻中的各種陷阱,感情破裂的原因以及夫妻雙方的原因。」


但是,在書的開頭部分赫然寫著:


「也許用力量限制她,甚至是威脅她也是很必要的。」

書中以一種很古怪的方式建議丈夫們「對妻子好一些」,內容為「丈夫們應該善待妻子,給予她足夠的愛,就算她在很多時候都愚笨而遲緩」。

隨後作者賦予了丈夫們一些權力:丈夫的權力包括妻子在未徵得丈夫同意前不得離開家,妻子必須完全滿足丈夫的慾望,不能不潔,要為丈夫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這本書還建議丈夫應該斥責妻子丈夫應該用手或者棍子打妻子,不給她足夠的錢,還要拽她的耳朵。

當然,書上還說丈夫們要注意剋制,不要打過頭了。

一家加拿大書店中該書已經售罄,伊斯蘭國家的在線書店也到處能買到這本書。加拿大政治活動家Tarek Fatah認為這麼邪惡的書應該被禁掉:


「你們覺得很新奇,但是穆斯林人民都知道男人可以打女人是廣為人知的道理。雖然穆斯林國家的領導人會否認這點,但是……」


根據《古蘭經》的解讀,伊斯蘭教法是允許家庭暴力的:

01. 據報道,2011年巴基斯坦有1000名婦女和女孩因「通姦」被家族除以「榮譽處決」。

02. 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表示巴基斯坦每年有數以百計的女性被她們的父親、丈夫或者兄弟殺死。(這之中許多謀殺案件都被親戚和同樣認為這樣做有必要的警官所隱瞞,所以真實的死亡數字應該更高。)


反封建思想依舊任重道遠


張天師徹底瘋了。


我推薦大家看看姜淑梅老人的兩本書《窮時候,亂時候》、《苦菜花,甘蔗芽》,老人筆觸冷靜平實像是寫別人的經歷。

看完之後你會看見,啊,民國時期,漢族女孩從小裹小腳,十幾歲嫁人這些都不奇怪啊。

看完之後你就會覺得TG解放後一通胡砸猛砸,砸爛了地主階級,封建,舊習俗,宗族等等一直以來的社會基礎。

國粉們也覺得共產黨砸孔老二的廟,中華文明道德淪喪全歸共產黨。我不知道國粉裡面有沒女性,問問她們願不願意裹腳就行。另外別把民國粉寫成果粉,這會讓真正的Apple Fans感覺受到侮辱。


說下張宏良其人以正視聽。

看到答案里說他是什麼極右,簡直是一派胡言!

張宏良,中央民族大學老師,烏有之鄉元老,毛左領袖,當年為重慶叫好,至今仍未其叫魂。典型的極左。

說他是極右,就好比說斯大林是納粹,希特勒是共產黨員一樣荒謬。


這就是扯淡,早期儒家就有忠孝的說法,但這同時也提出了作為父親,上司,皇帝之類的人相應標準,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人,不去效忠,不去孝敬或者孝順並沒有任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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