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會愛上自己寫出來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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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作家費盡心血創造出來的角色,作家本身對這個角色的感情是什麼樣的?各位寫作大神求解。


愛自己創作的人物我覺得倒沒什麼難理解的,而且我覺得相比之下,如果無法愛上自己的人物,就很難稱得上是創作了。

我覺得創作是最接近「理解愛」的行為,保留人物的獨特性,賦予他生命力,允許他與你的慾望背道而馳,成為活生生的人,傷害你原本為他定下的大綱,這已經與真正的愛非常接近了。

相比之下,我覺得相對於「愛上創作的人物」,作者更難讓普通人理解的是愛上一個人的「陰暗面」,有時我會愛一個人物沒有來由的暴戾,愛他的無聊,愛他的懶散,愛他的一塌糊塗,愛他的嗜血成性,我會認為有更高層的生活哲學指引他,讓他成為血淋淋也活生生的一個勇敢的人,儘管也許不符合常規意義上的「好人」。


我是蔡駿,懸疑作家。寫了16年的懸疑小說,出版了20多部懸疑小說。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講個小故事。

希臘神話中有個皮格馬利翁,是塞普勒斯的國王。他喜歡雕刻,藝術造詣非常高。

皮格馬利翁日以繼夜地工作,將自己的全部熱情、精力都放在雕刻上。終於,他雕刻出一座象牙少女。

當少女美麗的臉龐、身軀,呈現在皮革馬利翁面前,他瘋狂地愛上了她,像對待妻子一樣愛撫她、裝扮她,並乞求愛神讓她成為自己的妻子。愛神被皮格馬利翁的行為所感動,把象牙少女變成真人。皮格馬利翁和象牙少女結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作家筆下的人物,就是皮格馬利翁手下的象牙少女。從靈光一現的點子,到故事架構,再到小說成型,作家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

就像一個從卵子受精的那一刻,在子宮裡由一顆螺螄般大小的胚胎,慢慢吸取母體的營養,逐漸成長為一個面目清晰的胎兒。我們在胎兒階段,經歷了從無脊椎動物到魚類、兩棲動物、爬行動物再到哺乳動物各種形態。

小說家筆下的人物也是如此,由一個混沌的創意概念,到有了簡單的輪廓,再不斷地補充進去血肉與骨骼,直到最後面目清晰。在寫一本書之前,我的習慣會把人物的底細「調查」得仔仔細細的。我會給主人公寫人物小傳,他有什麼生活習慣、在哪裡上的學、有哪些朋友、父母的職業是什麼、有哪些愛好……

你可能為此而反覆修改打磨以至夜不能寐,甚至無數個黑夜裡夢見他(她)。有了這樣一個過程,你能不愛這個人物嗎?如果,你真的是在用心創造他(她)。

比如,《謀殺似水年華》,其中寫到秋收和小麥在十八歲時,一起去錦江樂園坐摩天輪,兩個人升到最高點,俯瞰整座城市的時候,我突然忍不住哭了。因為按照愛情故事的套路,他們應該破除彼此的障礙,跨越社會的鴻溝修成正果。

但是,我知道現實總比小說殘酷,我是瓊瑤阿姨嗎?我不是。民工的兒子怎能與警察的女兒談戀愛?所以,我被迫也是必須讓他們從摩天輪下來,從此分別,十年都沒有再見過面,以至於小麥幾乎都把秋收忘記了。

所以,人物既是作家在創造,到了一定階段以後,也是人物根據其內在規律,他們自己在創造自己。小說家可能是上帝,但上帝面對人物也並非萬能,總有亞當和夏娃會根據人類自己的規律忤逆上帝的意志。但正因為如此,這些人物才有獨立的生命和價值,才值得小說家為之落淚。

又比如,我剛寫完一本新書,長篇的犯罪懸疑小說,主角又是個少女,高考前夕被查出腦子裡有惡性腫瘤,被迫放棄高考肄業。她叛逆,玩世不恭又憤世嫉俗,有著一頭紅髮,總是穿著短褲,胸口掛著骷髏鏈墜。但她不是壞姑娘,而是好女孩。整個故事從頭到尾,除了關於案件和調查過去的秘密,就是她的病情越來越嚴重,最終是否將面對死亡的問題。在小說的結尾,我如此寫道——

「嗨,你有沒有愛過紅頭髮的女孩?或者——你就是紅頭髮的女孩?我愛你。我是如此愛你啊,我希望抱著你親吻你給予你第一次,帶你私奔離開這座擁擠的集中營般的城市,就像身後有無數獄警、狼狗以及子彈的一對越獄者。你呢?」

沒錯,如果她就在我的眼前,我會愛她。

作家是孤獨的。創作中遇到的困難,除了跟同行有限交流之外,需要作者獨自面對。作者的喜怒哀樂,或多或少都會體現在小說里。故事裡的人物,不管是好人或壞人,都是獨立的生命體。

筆下的人物,彷彿是老友,陪伴著我一起經歷漫長的創作路。

我的微信公眾號蔡駿(ID:caijunxysj),歡迎關注。


謝 @寫手K君 邀。

說到這個問題,很久很久以前我有過一個故事。

這個故事的開頭是這樣的:有一天我躺在床上,決定寫一個報復社會的故事。

在一所大學裡,有一個渾渾噩噩、滿口謊話、性格彆扭、自戀又自卑的年輕人(就像我本人),遇到了一個聰明、善良、美麗、真誠、尊重他人、自尊自愛的女生。

這個年輕人,人是很聰明,也有很多想法,但他怯懦、懶惰,看起來才華橫溢,其實一事無成,他經常不可一世,但當別人問起他有什麼成就時,他就啞口無言,就如同今天知乎上許多人一樣。就如同我自己一樣。

而這個女生,強大、真誠、毫不造作與媚俗,而且能聽懂我所有的幽默。如果我讀過一千本小說,她就讀過兩千本;如果我看過一千部電影,她就看過兩千部;如果我對她裝個一般人聽不懂的逼,她會給我說一個更難懂的。

有三十多個人追過她,她和其中兩個談過戀愛,但平均持續時間不到一個星期。她最大的煩惱是自己只有B罩杯;她最大的愛好是讀詩,但不會自作聰明地去寫;她最期待的是能有個不俗的人來理解她。

在我的計劃里,這個年輕人應該去追這個女生。

但如果只是這樣,這就只是一個普通的愛情故事。不用急,我還有一個絕妙的計劃。

這個年輕人有一個超能力,那就是能改變過去。他自命不凡的來源就是這個。

他曾經想過利用這個能力擁有一個完美的人生,但失敗了,他太累了,於是變得漸漸平庸起來,不再去做任何努力。但因為他太害怕承擔責任,所以他一直在重複學生生涯,直到遇見了這個了不起的女生。

但巧的是,這個女生也有超能力,她的能力是,能不斷地刪除自己的過去,像吞掉自己尾巴的蛇一樣,不斷不斷刪除過去的存在,把時間留給未來,讓自己一直保持年輕。

不過,如果她刪除了自己的過去,那她自己也不知道過去發生了什麼了。

所以這個故事講的就是,只有過去沒有未來的男主角,愛上了沒有過去只有未來的女主角。

哈哈,太棒了,你知道在這個設定下會發生什麼嗎?如果女主角選擇一直和男主角活下去,不去刪除自己的過去,那麼她就會用完自己的時間,然後死掉。

為了不讓女主角死掉,男主角只好不斷回到過去,重溫發生過的一次次生離死別。

如果女主角選擇活下去,那麼她們兩個就會永遠錯過,女主繼續駛向未來,而男主角一直停留在過去。他們兩個就會永遠忘掉對方,而且再也不會遇見,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噓!小聲點,我不能一開始就把這一切告訴讀者。

我要讓他們以為,這只是一個普通的校園愛情劇。

當他們以為這只是一個普通的愛情劇時,我再告訴他們男主角的超能力,讓他們以為這是一個奇蹟拯救愛的故事。

當他們這樣以為的時候,我再告訴他們女主角的超能力,讓他們徹底傻眼。

最後他們就會知道,這就是現實,這就是絕大多數校園情侶的宿命。

不願意前進的男人。

只追求未來的女人。

這樣尋常的組合,到最後只會像交匯的彗星一樣,彼此不在對方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越走越遠。

我寫得很快,在揭曉全部伏筆的時候,我興奮得快要高潮了。這就是我想要的故事。

但是當冷靜下來後,我忽然有一些內疚。

這樣好的一個女生,為什麼我會對她這樣糟糕?

她也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我要給她一個這樣糟糕的能力呢?

為什麼她必須在愛與死當中選一個?

我不想要她死。

她活著多好。

我多想真的有這麼一個人。

我活了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見過這樣一個人。

如果她不是只在我想像中存在,而是就住在隔壁什麼的,我想我的性格不會這樣糟糕。

我肯定會努力去養活她,給她吃很多好吃的,讓她有地方住。

那為什麼在小說里我就要她死呢?

我嘗試去把她寫活,但我發現,如果想寫出一個幸福的結局,要麼不能自圓其說,要麼不符合我的寫作理念。

我的寫作理念是:愛與生命是最珍貴的。

如果我要讓她活下去,必須設計一個很神奇的東西出來,這個很神奇的東西既拯救了愛,也拯救了生命。

狗屁!那這個神奇的東西豈不是比愛和生命更加珍貴了?怎麼可以有東西比最珍貴的東西還要珍貴?!!那我們都去搞那個神奇的東西好了!要什麼愛與生命啊!

寫到最後的結局之前,我就寫不下去了。

我驚恐地發現,這個故事不再屬於我,而是屬於那個女孩。我為她做了太多,整個故事和我最初的構思已經差得太多了。

可是即使做了這麼多,我也無法拯救她。

所以這個故事直到今天也沒寫完。我沒辦法把它寫完了。

你問我作家會不會愛上自己寫出的角色,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愛。

如果我這麼地想要讓她活下來
想要讓她真的存在
想要她好好的
就是愛的話。

那我必須回答你:

是的,作家會愛上他創造出來的角色。


作家不是愛上自己寫出來的人,而是寫出自己愛的人。


其實很多時候,他們是把自己幻想中的愛人給寫了出來!

PS:
再補充幾句,好的作家一定是博愛的,愛的是芸芸眾生吶!你要塑造一個立體飽滿的人物,就一定要充分熟知他、理解他、包容他,哪怕他是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作者會愛正面角色的聰慧與美麗,也會愛反面角色的可憐與可憎,說起來,愛的也不過只是人性。


首先,我的答案是,會的。

作為一個小說作者,在我漫長的寫作生涯里,大概有兩次,在小說完結後,我依然對故事中的姑娘,怎麼也忘不掉。

第一次。

數年前,我看了《巴黎我愛你》這部電影,又過了些年,我寫了小說《獵人筆記》,故事中的女孩名字也是巴黎,那最終是一個關於巴黎我愛你的故事。

數年前,我看了《巴黎我愛你》這部電影。

又過了些年,我在圖書館裡看到那本屠格涅夫的《獵人筆記》,即刻便喜歡上這個名字,轉而腦海里浮出一個冷冽的男子形象。


後來我寫了故事《獵人筆記》,講述了男子蘇別如何在數年間,用自己的每一時每一刻去愛那個叫巴黎的女孩。

說到底,那還是一個關於,巴黎我愛你的故事。


小說寫好結尾的那天晚上我睡不著,在窗台上坐了一整夜,我真真切切的開始想念巴黎,這個本該在故事結束之後就煙消雲散的人。


在宿舍五樓的窗口望出去,是荒涼的塵埃和夜色,我閉上眼,即刻看到了她的臉。


後來我再也找不到那份小說的手稿,就像這個故事的結尾一樣,蘇別最終離開了巴黎。


而最終我留下來的,只有這個故事的結尾,我把它給你們看,然後接著講之後的故事。

蘇別在離開前去了一次圖書館。這一次他沒有像往常一樣坐在向南的窗口,而是第一次坐在巴黎的對面。


她抬頭望著他,目光明澈,略帶詢問。卻轉而眼角帶有笑意,溫暖如同回憶。蘇別望著她,這是他不曾凝望過的眼睛。他感到坦然,又分明帶有濃烈的感傷。


女生巴黎望著對面不速而至的銳利男子,心裡忽然充滿忐忑的寧靜。


蘇別將手中的電影海報展開,折起 ,反反覆復。很快出現了一朵花的雛形,暗紅里像是一句言不由衷的過去。


巴黎望著這一幕有些出神,只覺得這畫面格外熟稔,像是經歷過無數次。

直到看見男生指指自己的發簪,說可以嗎 ?


巴黎略有遲疑,還是取下來遞給他。


蘇別望著巴黎的長髮披散下來,心下寧然,好像是舒緩的時光靜水流,女子近在咫尺的清秀面龐讓他覺得之前所發生的一切,如果說都是為了迎來此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是這樣值得。


他用發簪把花插好,放在巴黎手裡。短暫的接觸帶給蘇別一生都不會再有的溫暖幻覺。


巴黎瞬時被一朵花的芳華所侵襲。她對蘇別說,它真美。


蘇別最後一次望著她,心底如同一片荒原。


良久。他說,謝謝你的發簪,再見。


蘇別知道,巴黎一生都不會知道,這個短暫出現的銳利男子曾是她生活里最重要的一雙眼睛。


她不會知道,彼時為她展開的代號night的獵人計劃。


她不會知道,男生蘇別對她的全部深情和熱望。

就如同她永遠都不會知道,折成紙花的這幅海報上的電影是《巴黎我愛你》。


可是蘇別知道 ,這是他們之間,最好的告別。

接下來,我想告訴你,這個故事背後的所有始末緣由。

多年前,我在學校的圖書館翻看小說,無意間看到了那本屠格涅夫的《獵人筆記》,只是看到名字,我便一眼喜歡上了,轉而在我的心底變出現了一個冷冽淡漠的男子形象,也就是故事中的蘇別。

而在同一天的圖書館二樓閱讀區,我看到有一個姑娘呆立在窗口,目光渙散的指向未知,不知道為什麼,我望著她的樣子,心下略有異樣。

嗯,這個姑娘就是《獵人筆記》故事裡,巴黎最開始的樣子。

在一所超過兩萬人的大學裡,光是學生公寓就有16所,她存在的全部證據就只是,那天下午圖書館二樓窗口前的像落葉一樣的淺淺的影子。

我從未刻意去尋她,於是我也再也沒見過她。

再然後的幾個月,我完成了小說《獵人筆記》,裡面有一個充滿淡漠的深情的男生蘇別,還有一個擁有無盡哀傷故事的女生巴黎。

再然後,我有大概兩個月的時間,只要一閉上眼,就會看到她的臉。

坦白的說,在那個時候,我已經完全記不得她的樣子。

直到有一天,晚上九點,我下了一堂實驗課,一邊想著實驗報告的事情,一邊穿過奧列霍夫廣場回宿舍。

我看到了巴黎。

其實我這樣表達並非準確,她並不是巴黎。

我看見她挽著一個男生的手,迎面走來。

我看見她頭一歪,靠在他的肩膀上,眼睛裡有笑意。

那一刻,我的感受非常奇怪,至今我也形容不出來,如釋重負?幡然醒悟?

或許都有一點。

在一種冷靜的失落和空曠中,我終於明白,她並不是巴黎。

巴黎是我關於愛的,一個漫長的幻覺,是我心念的一次投射。

在那天之後,我閉上眼,再也沒看到過她的臉。

我知道,這是我和巴黎間的告別。


1.

這是一隻龍套的故事。


龍套,一種寫作工具,用自動取名軟體就能生成。一天作者要寫小說,就生成了兩隻龍套。


男主出發冒險了,出門前,作者把龍套塞給男主:「有困難,殺龍套,別委屈自己!」

「知道了!」男主不耐煩地回答,背著劍出發了。


一萬字時故事卡了,龍套A去挑戰反派,被殺,男主獲得新情節。

三萬字時又卡了,龍套B去挑戰反派,沒死,腿被打斷了。男主獲得新情節。

宿營時,龍套B拖著傷腿撿乾柴、生火、烤魚。他叫費君,他很怕男主不要他。沒人要的龍套只有一種下場——死。

男主似乎不討厭他,費君悄悄鬆口氣。

忽然天上放出金光,作者的聲音傳來。她叫男主「小寶貝」:

「小寶貝,這隻龍套壞掉了,殺了換隻新的吧?」

費君汗毛乍起,盯著男主的嘴。

「換什麼換?我都用順手了!」

「好吧,小寶貝說不換就不換,么么噠。」

作者的聲音消失了。

費君明白自己沒被拋棄,心裡很高興。

夜漸深,男主睡著了,費君守著篝火看著男主。男主通常很英俊,這隻也不例外,鼻樑挺拔睫毛濃密,側臉被火光映紅。

費君心跳有點快,低頭髮誓,自己一定要當最佳龍套,保護好男主。

十萬字時,男主幹了蠢事,未來十幾章的情節續不上,費君變賣家產幫他打通關節。

二十萬字時,男主身陷囹圄,費君上下打點救他。作者不高興了。

「你這死跑龍套怎麼不聽話?寫死你信不信!」

費君低下琥珀色的眼睛:「對不起……但牢里太冷了,給男主加床被子行嗎?」


作者只能重寫這章。男主重新回到監獄,遇見美貌女主,兩人一見鍾情再見痴心,纏綿幾萬字後,男主順利出獄。

出獄那天,費君來接男主。男主攬著女主的腰笑嘻嘻:「認識一下,這是女主。」

費君臉一白,抿著嘴唇,沒出聲。

「你家龍套真沒禮貌。」女主說。

男主臉掛不住,把費君訓一頓,帶著女主去玩了。


三十萬字,故事迎來尾聲,反派會把一隻寶劍刺進男主心臟——這作者其實是個後媽,專寫虐文。

場景搭好,龍套到齊,女主角滿身血污坐在牢里,哭:「不,別殺他!」反派獰笑一聲,一劍刺向男主。雪亮劍尖就要刺破男主皮肉,全文高潮即將到來——

角落傳來一聲「住手」,比女主的哭聲還絕望。費君一瘸一拐從人群中出來,猛然撲倒反派,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刺向反派心窩。他對男主喊:「跑啊!帶她跑啊!」

男主傻眼了。

反派輕輕鬆鬆把費君制住,揪住費君的衣襟:「誰家龍套?拖下去!」

幾個人跑上來拖費君,費君反抗,被打得頭破血流。

「別打了!費君回去,別搗亂。」男主說。

費君被摁在地上,抬頭看男主,琥珀色瞳仁閃著光——龍套都很醜,受傷後就更丑——啞聲說:「她要殺你……作者要寫死你,你跑啊。」

男主笑了:「我作了三十萬字主角,不就是為今日一死么?」

「我不讓你死,我會保護你。」費君說。

女主穿著血裙子在地上坐久了,受不了:「男主,你還讓這隻龍套耽擱多久?」

「龍套都管不了,有臉當男主。」反派嗤笑。

男主漲紅臉,看費君的眼神嫌惡起來:「下去,別搗亂!」

費君不走,嘍啰們開始打他。費君武功不濟,被打得倒在地上。他用指甲扣住磚縫,不肯被拖走:「作者要寫悲劇,你為什麼死心塌地聽他的話?你可以跑,你可以跑啊!」

角色們齊喊:「作者,出來,龍套造反了!」


地宮頂部大放光芒,穿睡衣的作者從天而降,眼下有熬夜碼字的黑眼圈。她夾著煙,食指戳向費君:「你麻痹,敢搶戲!老娘寫死你啊!」

費君看著作者,眼神很兇:「為什麼殺男主,他不是你的小寶貝嗎?」

「老娘愛殺誰殺誰!」

「我不同意。」

「哈,你算老幾?」

費君咬著細白牙齒森森一笑,臉色青白:「你要殺他,我就搗亂。除非你立刻寫死我,否則給我改喜劇。」

男主臉紅了。女主狐疑,反派摸著下巴笑:「哦,男主搞基。」

「胡說,我是言情文男主,怎麼會……跟一隻龍套……搞基……」

「不錯,他是直的,你們不要污衊他。」費君苦笑一下,眼神幽暗:「我們只是好兄弟。」

「誰是你好兄弟,自作多情!」男主氣急。

「是我單方面當他是兄弟。」費君垂下眼皮,轉向作者,「我說到做到,你掂量著寫。」

作者冷笑一聲,離開現場,按下刪除鍵。

這一切從文檔中蒸發了,作者決定重寫。


奇怪,文字不聽話。費君一次次出來搗亂,結局很難看。

作者抓狂了,再寫,費君再搗亂,再寫,費君在搗亂。作者很煩躁,決定殺掉費君。


作者退回二十八萬字處。那時男主想和反派撕破臉,但沒下定決心,便找費君商量。

作者在費君的必經之路上安排殺手。

2.

夜三更,小廝敲開費君的門:「費大人,殿下有事傳喚。」

費君一骨碌爬起,穿好衣服,對鏡理順每一條衣褶,又把匕首插進靴子里出了家門。

這一晚月亮很大,風也涼爽。費君想到待會兒要見男主,心裡就很高興。

突然,殺手們從巷子里竄出,明晃晃的尖刀砍向費君。費君大驚,拔出匕首抵抗。然而他寡不敵眾。殺手仍有一人完好無損,費君卻受了重傷。

費君靠著牆,氣喘吁吁看殺手:「誰派你來的?」

殺手朝天一拱手:「作者是咱們的神。你得罪神,還想活?」

費君抬頭看天,露出一絲笑:「你甘心被那個女人安排一生?可我不甘心。我想看看我的命硬,還是那女人的筆硬!」

殺手猱身而上,刀橫遞出來劃向費君肚子。費君提起殘廢的右腿擋刀。刀中腿骨,聲音令人牙酸。

斷過的骨頭更硬。刀卡著骨頭拔不出來。殺手的動作慢了一秒。

就這一秒,費君割斷了他的喉嚨。

此時,費君腳邊滿是屍體,自己也血流如注。他攏起黑袍遮住右腿,擦乾淨臉上的血,慢慢朝男主家走。

殺手的刀淬了毒,他開始神智模糊。不知道還有多遠能到男主家,也許快到了,也許這一生都到不了。

月亮真大,令他想起十年前。那一晚月亮也很大,男主睡在篝火邊,他守著篝火,發誓永遠保護男主。

模糊中,一個聲音在耳畔響起:「費大人?您……您受傷了?殿下,殿下!」

男主聞聲趕來,把受傷的費君抱在懷裡:「快請太醫!快拿金創葯!」

費君,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靠著男主的胸膛。男主的胸膛比想像中還暖,心跳蓬勃,散發熱力。費君握住男主的手,想說話,但一張嘴就嘔出血:

「帶她離開中原,去大漠……別跟反派斗……」

「別說話,太醫快來了!」

「別跟……反派斗,你鬥不過他,別……別……」費君身體越來越冷,說不出話,只有用眼睛看男主。

他已看不清男主的臉。

他耗盡一生光陰看男主,敬慕、自卑、擔憂、不舍……,一生的感情,只剩那麼倉促的一瞥。他攥緊男主的手指,很用力。

太醫來了,男主把費君推進太醫懷裡,費君沒有鬆開男主的手。

「費君,鬆手,讓太醫看看傷。」

費君不動。

「殿下,費大人沒氣了。」太醫說。

男主愣了,看著費君。

費君平凡無奇的臉上籠罩一層灰,琥珀色眼還睜著,很亮很亮,一點兒不像死人。

那不是亮,是淚光。

一種複雜感情從男主心底湧上來,他按住費君的眼,感到手心被短短的睫毛扎著,又癢又疼。

「我聽你的,我不跟反派斗,帶她去大漠。」

費君不肯鬆開的手垂落了。男主合上他的眼睛,感到強烈悲傷。

三十萬字,十年歲月,這隻龍套陪著他。

龍套死了,他才覺得到身邊空空蕩蕩,有些缺口永遠填不滿了。

3.

作者寫到這兒忽然寫不下去。太腐了,沒法看。她點上一根煙,內心很煩躁。

四分之一根煙後,她決定寫篇同人文,釋放一下內心的腐病毒。

她要讓死跑龍套好好浪一浪。表白吧,追男主吧,熱愛大胸長腿的男主絕不會愛他。這隻龍套最後會悲慘死去,一解作者心頭恨。


作者花兩天時間碼完一萬五千字的同人,結尾處,這個死龍套果然死得凄涼。

敲下全文完三字,作者沒像往常一樣鬆口氣,也沒有往常的成就感。她看著屏幕上的「費君」二字,心很酸。


那感覺,就像一個你生活里的背景板、跑龍套、沉默無聲的弱者突然暴露了自己的內心。

那是三十萬字也無法描述的浩瀚內心。

作者一直把費君當跑龍套,甚至沒寫過他的外貌。當她把眼睛從男主身上移開,才發現費君早已自行生長出靈魂。


那時作者在考駕照,第二天要去郊區練車。她根本集中不了精神。排隊時,她繞著駕校操場一圈一圈走,眼淚嘩嘩流。

費君的樣子不停在腦海中浮現。

費君小時候路過下大雨的小橋,聽見荷葉下的蛙鳴;費君少年時在集市偷東西,有個大小姐穿著水綠裙子。他跟了一路,不敢偷。

費君的臉開始清晰:瘦,眉毛烏黑整齊,眼睛很細,瞳孔在陽光下呈琥珀色。他的傷腿在陰天會疼。

費君是爆竹,一生只燃燒一次,那一聲就傾盡所有。

4.

這是真事。

我整整哭了三天,夜裡失眠,比失戀還難受。

筆下的龍套忽然有了生命,不再聽話,要過自己的人生。他的人生怎麼走都是死路。可他不在乎。

我寫過很多人,那些人像風一樣消散了。而費君變成一棵大樹,枝葉翠綠,根深蒂固,再也不能拔除。


這是愛情么?不知道。

只是心疼他,只是想念他。

5.
有一首歌叫《書戲》,你可以搜來聽。

你是我筆下的過客,多年後依舊落魄。
索性暢飲今朝了再說。

你是我心中的達摩,早已經脫離文設。
請問如何渡我?


路遙在創作《平凡的世界》,寫到田曉霞的死時,他痛哭流涕地給弟弟打電話說「田曉霞死了,田曉霞死了。」
當一個作品中的人物被設定出來後,他的發展就不再受作家本人所控制了,所以,我想,作家對自己所創造的人物不僅有愛,有時甚至有恨。


會。
參考《三體》羅輯


會的。我記得我作槍手的時候寫過這麼一個人物,一個日本女人,枯淡的氣質。一日她在給主角泡茶,她是個比主角強大很多的女人,卻非常謙卑的給主角泡茶,泡完茶後安靜地看著主角飲茶。茶必然是陳腔濫調的好茶,配合茶具味道人間難得,只是茶具是他人借的,一壺茶後就得歸還,主角也知道,他是個粗人,也曉得女人比她更愛喝茶,視茶如命。他看這個女人不喝,便問為什麼,她說,世人都以得為盡歡顏,缺又何嘗不是一種美?越是遺憾越有所得,不喝便是美,成他人之美,成自己之美,她所行的便是一種殘缺。這個女人出現的很短,我本不想讓她走個過場,可是讓她出現在我做槍的書中對她就太不周全了,於是就讓她死了,她死得其所,她看破了一切,死可能是她未嘗試過的最大殘缺,所以死後她比任何時候都圓滿,包括在這本我走馬觀花般的書中。現在很久了,我總記得她,我也變得越來越像她了。


以前看新聞,梁朝偉拍《色戒》入戲太深,在《赤壁》劇組裡鬱鬱寡歡。 他每次演戲,都會愛上女主角。

  入戲。這個詞,用我的解釋,便是靈魂出竅,忘記自己,將思想和生命注入想像里的那個人,與他同悲,同喜,同命。

  就好像,張曼玉對記者說的,我現在不需要什麼激情,我已在拍過的戲裡體驗過別人的生生世世。

  我相信她說的是真的。

  所以我相信,做個演員是幸福的。並不因為萬人追捧的光芒,並不因為動輒一個廣告酬金千萬。而是他們的一生,卻可以經歷那麼多場,聚散悲喜,男歡女愛,地老天荒,蕩氣迴腸,生生世世……

  而寫小說,也有同樣的功能啊。每次寫愛情小說,我都會先讓自己入戲,與我的女主角同悲共共喜,很容易就愛上自己寫的男主角啊。

  我經常一邊寫作一邊哭得不能自己。有時候愛就是一場幻覺,你感覺它在,它就在。

  喜歡自己寫的人物很正常,因為他們本身就是我按照我的夢想和喜好去創造出來的人物。小說寫越久,越捨不得結束,越來越不分清現實與虛幻,離開自己寫的的人物,好像經歷一場真正的離別一樣。特別傷感和空虛。


1.

他端起桌旁的杯子,這才發覺裡面的咖啡已經涼透了。於是他從鍵盤上抽回有點僵麻的十指,揉了揉酸澀的眼眶。

方唐是個寫東西的人,最近想到了一個很有趣很有趣的故事。創作衝動是永不停歇的強勁引擎,他好像被上了十幾圈發條一般,傾盡所有精力去完成這個故事。

一個曲折離奇,又充滿幻想的愛情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小明具有一種可以讓任何人厭惡自己的超能力,天性孤僻的他用這個能力規避了所有他不想見到的人。

街頭染著紫頭髮飛揚跋扈的小混混,見了他會噁心的逃開。

公交上擁搡的人群,無一不為小明避讓,造出一條通途。

所以他,永遠一人。

小明讓自己周遭的眾人永遠真空,環繞他的幾米見方的空間是所有煩擾中最僻靜的一處。

故事寫到這裡,女主角終於該出場了。

如果按照這個不收攏的故事線,放任的讓劇情延續下去。小明就會孤苦伶仃,身無分文,飢腸轆轆的倒在某個清冷的街角,然後全身被沉重的絕望埋葬。

但方唐想要的是個多少有點陽光的故事,他要讓一束光傾斜下來撒到男主身上。所以女主必須明媚又善良,而且必然需要一個溫暖的名字。

女主叫小暖。

劇情必須合理且有價值,如果讓小暖能去靠近小明而不被噁心死,排除小暖先天不合情理的驚人意志力以外,就只能讓小暖變得不尋常。

方唐狠狠地敲了一下回車,按鍵下交錯縱橫的機械軸發出一聲明亮的震響。

他想到了,小暖是個弱感人。

小暖除了視聽以外,其餘所有感覺天生就極其衰微。刀片划過指尖,也只有微微酥麻。雙手拂過毛毯,也沒有半點細膩微妙的毛絨觸感。

外界對她的刺激很是微弱,沒法在她感官的浩然海域上激起一星半點的漣漪。

小暖喜歡穿暖色的長裙,有著一頭過肩的秀髮。她眼睛一定透徹的像一塊琥珀,粉潤的嘴唇讓男孩的臉頰微微發燙。她就像是午後安逸又奢侈的陽光一樣讓人浸淫著,即便她自己感受不到一絲一毫的溫暖或寒冷。

然後,小明和小暖巧遇了,他們相愛了。

他們的邂逅發生在俗套的公園裡,本是人群最繁密之處現在因為小明卻冷清下來。只有小暖願意坐在他的長椅旁,問他想不想吃一塊自己精心烘焙的酥糖。

小暖根本就嘗不到酥糖的味道,卻還是堅持的做著那塊糖,只為了給某個人吃。

我嘗不到,但你嘴裡的甜能在我心裡。

對於小明來說,小暖是唯一不討厭他的人。小暖願意敞開全部的心扉去接受他,願意毫無保留的愛他。

對於小暖來說,小明是特別的。只有小明能帶給他與常人不一樣的感觸,就好像飲了十幾年平淡無味的白水,恍然間喝到了醇香濃郁的烈酒,定然暗裡著迷,沉醉到無法自拔。

結局漸趨完美,故事好像戛然而止。

2.

方唐覺得這個故事太乏味了,如果就這樣簡簡單單結束的話。他必須讓故事有衝突,有波瀾,有起伏。但是故事接下來該怎麼走,他又完全不清楚。

他決定把故事裡的主人公叫出來談談。這聽起來很玄乎,實際上就是在腦海里推理和想像一個性格和體貌都如自己描寫的人,然後抽象出來跟自己對話。

意淫出一個人。

方唐決定先想像出小暖,他一直給這個女主傾瀉了巨量的筆墨。他固執到認為小暖是真實存在的,就像他的青梅竹馬。他好像看著她在爐火旁披著白絨絨的毛毯,渴望者哪怕感到一絲一毫的溫暖。他好像看著她赤腳走在雪地裡面,冰碴凍得她腳踝發紅。

那就是小暖,渴望能感受這個世界的小暖。

小暖說:「作者,你好。」

方唐很是局促,像是一個第一次準備送給傾慕女孩生日禮物的害羞男生。他說:「你好。」

小暖就是方唐最喜歡的那類女孩,溫暖到讓人慵懶,像躺在沙灘上沐浴日光。

小暖說:「作者,如果你希望小明有更好的結局,你需要讓我死掉。」

死掉?

方唐頭皮一陣發麻。在他的設定里,小暖可是歷盡千辛萬苦才換來常人的生活。一個沒有觸感,冷暖,嗅覺味覺的世界是很寂寞的,小暖用了自己的整個童年才訓練出能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能力,但是這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很多的美好和快樂永遠與她無緣。

她是個儘力能活的滾燙的女孩,即便世界對她只是一道寒江。

這樣死掉,真是太殘忍了,他不會接受的。

小暖頓了頓說:「小明本來對於自己的能力很是克制。但是在他擁有我之後,情況變得愈發惡劣。曾經只是兩三米內的人無法容忍他,現在已經擴大到六七米的距離了。為了我,他不惜放棄了讀書的機會,放棄了一直對他不離不棄的父母。這,不值得。」

方唐愣住了,他沒想到情況竟然這麼嚴重。原來小明為了能讓小暖多少感受到外界的刺激,哪怕一點點也好,開始竭盡全力地解放自己的能力。現在小明的身邊,除了小暖,連一個人也沒有了。

收穫一個人,同時收穫了剩下所有的孤獨,是值得么?

他站起身來,開始心煩意亂的來回走著。他不得不讓小暖回到故事裡去,因為小暖在他身邊,方唐根本沒辦法冷靜思考。在心神不寧的思忖了幾個鐘頭之後,他硬挺著憔悴的神經,又把小明叫了出來。

方唐是他的造物主,所以小明的能力對他無效。拋開那個令人厭惡的設定,小明還是個很討人喜歡的男孩。他算不上帥氣,但是足夠陽光。更因為小暖的存在,他褪去了之前臉上的陰霾。

但是小明的眉頭卻緊鎖著,他顯得更加緊張和窘迫,不斷變換著坐姿。

方唐有點擔心,他問:「小明,你有什麼煩心事么?」

小明猶豫了片刻說:「作者,為了小暖,我不能繼續活著了。」

方唐擔心的事情大概要發生了,小明說:「小暖她一直瞞著我,但我能感覺出來,她的弱感症其實是在加劇的。看來,這種病應該會隨著受到的刺激不斷加強而變得愈發惡劣。前幾天,她已經漸漸開始聽不清我的話了,最近更是連街上來往的車流都看不真切,險些要被車輪碾過。」

小明的頭沉了下去,他低聲說:「作者。如果小暖繼續跟我在一起,遲早會喪失掉所有五感,最後墮入一片黑暗和死寂中。」

方唐明白了,他們兩個人天生就是最完美的伴侶,卻也是最致命的毒品。他們給互相帶來溫暖和歡愉,但也會相應的引來孤獨和死亡。方唐明白,如果讓這兩個人因為強大的外力分開,倒不如讓他們雙雙赴死更好受一點。

他們離不開對方,卻命中注定遲早要離開對方。

這才是故事裡最無情最寒冷的一環。

3.

方唐害怕了。他第一次感覺到自己是這麼的懦弱。

他不捨得小暖,也不捨得小明。但如果就這樣下去,這兩個人都會有極度悲慘的結局。

方唐也是個很孤獨的人,所以才喜歡寫各種各樣的東西。小明就像他的真實寫照。小暖和小明的愛情故事陪伴了他很久很久,也像是他的朋友。

他不能忍受失去他們的痛苦。

尤其是小暖。

寫到這裡,小暖儼然成為了他隱形的戀人。雖然那只是自己塑造的一個女孩,卻足以讓方唐痴醉和嚮往。

方唐不知道,在自己放任劇情發展的時候,文檔里的故事已經進行到哪裡了。故事的軸線不會因為作者的傷感而停止,人物的進程只跟隨他們的命運行動。

等到他發現的時候,已經太晚了。

太晚了。

小明毫無節制的能力招致了太多的怨恨,在一場蓄謀已久的惡性事件中,他死於來自十五層懸掛鋼筋的重壓。被碾成肉醬的小明不會再招人厭惡了。

死的時候,小明的左手卻死死攥著沒有放開,那裡面是第一次見到小暖時,拿到的糖紙。

他解脫了,從另一個方面,小暖也解脫了。

小暖的解脫,也象徵著小暖的心死。

方唐叫不出小明了,因為小明的生命終結,現在的他只不過是一團血肉模糊的有機質。小暖經歷過小明死亡的巨大刺激之後,病情愈發嚴重,已經什麼都看不見,僅剩一點點微弱的聽力存留。

方唐哭著把小暖叫了出來,小暖雖然什麼都不剩下了,但還能勉強笑著,因為眼角的淚都乾涸了。

淚痕還冰冷的掛在臉上。

4.

方唐扯著最大的嗓門嘶吼著問:「你還能聽見我說話么?」

小暖的聲音很輕,她說:「能。」

他吼得嗓子傳來腥甜,還是聲嘶力竭的問:「你有什麼願望,我現在都寫給你。」

小暖笑了,是發自內心的笑著。她說:「讓我嘗一塊糖吧。」

方唐就不顧一切地,廢寢忘食地在鍵盤上敲著。他瘋狂地填補著設定,只為了讓小暖在最後一刻能嘗到糖的味道。

他如願以償了,在他造物的世界裡面,小暖最後終於吃到了一塊糖。她對著方唐笑的像綻放的焰火,她說:「嗯,好甜。」

然後,她喪失掉所有感官。

她像是從雲端沉墜,曾經經歷的所有音畫在她的腦海里擦過。雙目和雙耳是過往洶湧而去,除了回憶,她什麼也不剩了。

方唐捧著輕薄如紙的小暖,她已經什麼都感受不到了,在沒有任何光和聲音的世界裡安眠著,神情仍然是笑著的。她的思維還在活動,但是接下來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過是在延續煎熬的時間,沒有更多的意義了。

所以方唐做了一個仁慈的決定,他又設計了劇情,殺死了小暖。

方唐哭的撕心裂肺,傷心的肝腸寸斷。但是他還是沒明白,到底誰才是小明和小暖的兇手。是他們自己?還是方唐?

他又沒懂,為什麼自己身為兩人的造物主卻無法真正的控制情節。為什麼小明和小暖都最終難逃離他而去。

他現在腦海里都是小暖最後一刻的神情,那種漸漸喪失掉所有感官,絕望地等待墓地降臨的心情,究竟是怎樣的?

人到底可以有多絕望?

為什麼自己不給小暖一個美好的結局?為什麼他要讓小暖悲慘的離開?

方唐覺得自己要比小明更加愛小暖,他為此感到自身的殘忍。

方唐哭到窒息,他沒法從自己的故事裡抽身。

那不過是存在自己嗡嗡轉響的硬碟里的一團文字數據而已,方唐卻偏執到認為那些是真正的靈魂。

他在自己的文字里沉淪。

5.

方唐的屋子裡一片狼藉,桌上是乾涸的咖啡漬,地上是散落的風衣和襯衫。餓了就吃幾桶泡麵,累了平躺就睡。他的生活因為這個故事一片凌亂。

我拍了拍方唐的肩膀說:「你好。」

方唐呆住了,他抹去眼角的淚,回過頭來驚詫的看著我,問我說:「你…你是?」

我說:「你是我筆下的一個小說家。而我,是你的作者。」

他困惑了,他問:「那小明和小暖的故事,是你寫的…?」

我搖搖頭說:「當然不。你是我寫的,而那個故事,是你寫的。你喜歡喝咖啡,喜歡碼字,喜歡給自己的故事裡的人物賦予靈魂。這些,都是我造成的。」

方唐呆住了,他皺著眉問:「作者,我會愛上自己故事裡的人,也是你造成的么?」

我搖頭。

我說:「你的性格是我規劃的,但是你有今天這樣痴情和單純,像個傻小孩的表現,的確是我始料未及的。」

方唐看見我走到他的筆記本前,連忙跑上前去扣上了屏幕,像是生怕被看了私人日記的初中男孩。

我說:「我可是你的作者,你寫了什麼沒有我不知道的。」

方唐眉頭微皺,沒有理我。

我幫他整理著房間,還要勸誡他說:「你呀,要快點振作起來。你的故事,才剛開始。」

他沒回答,卻問我:「你為什麼要來跟我說這些?是怕我太傷心么?」

我幫他一件一件拾起地上的衣物整理放好,平順地歸到衣櫥裡面,一邊反問說:「你又為什麼要幫小暖達成心愿?是怕她太傷心么?」

他突然漲紅了臉,一邊結巴著辯解說:「我我我喜歡自己寫出來的角色,不行么?」

我說:「行啊,當然行啊。」

輕輕合上他的衣櫃門,我回頭看向他,笑著說:「所以我也行啊。」

完。



曾收到過一封退稿信,信上有一段話:


【寫作是一個掏空自己的過程。不管你寫的是哪個人,說到底,都是你的一部分。你從你的的人格里分裂出一個獨立人格。你的人格越寬廣,就越能分裂出一個個活生生的人。你有趣,由你人分裂出的人格和文字便有趣。】


我的故事裡,經常出現一個叫葉小白的人,根據不完全統計,他殘疾三次,死過不下二十次,另外,從始至終都是個失戀的人兒。假設他真的是有意識的吧,他勢必不會認為這是真愛,而是天天躲在陰暗的角落裡,磨一把鋒利的殺豬刀。


所以很難說,我有沒有愛上過某個角色。倒不如說我愛著的是我的文字,那畢竟是我身體里的一部分。


2014年,我籍籍無名,窮困潦倒的時候,寫過這麼一個雜文:


有時我把文字看成我的女兒。


我寫得越多,她成長也就越快。終於在這些年筆耕不輟里,她長成一個出落的姑娘。


我像每一個有幸成為父親的男人那樣,望女成鳳,卻又希望她能就這樣平淡的活著。她當然很努力,總是在深夜的檯燈下爬著格子。


偶爾她也會鬧一鬧她的小脾氣,她說:我再也不要當你的文字了,你跟別的文字寫一輩子小說去吧。


過了幾天,她又偷偷跑回來,問我,我們和好好不好?


她偶爾也會有成績,得意洋洋,跳出來說:你看,他們都好喜歡我的。


那是因為我寫得好吧。


才不是,是我自己長得好。


當然也有她偶爾的失意。


會不會永遠沒人看到我,我會不會永遠的孤獨下去?


怎麼會,你不是還有我么?


那有什麼用?


……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沒關係。


那你抱抱我。


我伸出手,只摸得到空氣。


於是我終於知道,她註定是不屬於我的。她或許會成名,或許不會,然而不論如何,她最終都會離開我,帶走我們的共同回憶,消失在喧囂年代的電波里。


此生曾有你,是我三生有幸。


—end


我是葉小白,寫小說的壞青年,在流浪的大尾巴狼。


已出版《你的怪獸男友》。


是一本有趣的書。


講故事的公眾號:葉小白


每次寫文都感覺和男主談了一場戀愛……
寫的還是耽美
裡面倆男主


說下我的淺見
作家對虛構人物的感情,有三重境界:

一:以之為虛構角色;(無愛)
二:以之為真實角色;(有愛)
三:以之為人。 (愛得深沉)

第一重略過。

第二重,可能是許多作家使使勁,踮起腳尖就能達到的。
寒來暑往,執筆勤耕,日日與紙稿相覷。
某日角色蘇醒,執筆者與其同喜同悲。而後,文思泉湧,揮毫落紙,不在話下。
這是共情的效果,是吃了催情散,是愛的主打歌。

題主所說的作家之愛,可能是一種廣義而複雜的愛。
是每一位合格寫作者的必備素質。
也是作家與角色真實性的紐帶。
市面上寫作或是劇本類的指南性書籍,幾乎沒有不提真實性的。

此類虛構角色就像實體充氣娃娃,看著婀娜水潤,實則一包氣體。
作家沒有對角色的愛,無法共情,無法神交,寫出來的人,與泄了氣的娃娃無異。

第三重,以沈從文為例。

沈從文的文學,也植根於過往的生命經驗。他在書信里多次提到他小說里的人物,他說到柏子和翠翠的時候,給人一種特別的感覺,覺得就是在說一個現實中的人,一個他生活和生命力的人。你聽聽他說話的口氣:「三三, 我已到了『柏子』的小河,而且快要走到『翠翠』的家鄉了!」「我的船昨天停泊的地方就是我十五年前在辰州看柏子停船的地方」,」柏子上岸胡鬧的那一天,正是飛毛毛雨的日子。「
這似乎有點把文學和現實」混淆「,但是從這親切的」混淆「當中,你不是能夠覺察到沈從文的文學和現實經驗之間的那種不一般的緊密性嗎?

——張新穎《沈從文精讀》

《柏子》、《邊城》都是沈從文的名篇,沈從文對湘西系主角都存有種悲憫
一種人類與人類之間,對等的愛與關照。
從常人角度理解,將角色寫到信以為真,寫到以之為和自己對等的人,是一種極高的、變態的境界。

這種作家對角色的情感,和他對人的情感毫無二致。
對虛構的用情程度,和對真實生命的用情程度一樣多。


簡稱:生命共同體


————綜述————
借用詩論做個不恰當的比喻:
第二重境界是有我之境,作家與角色的關係,就像上帝造人,一種簡單的共情;
第三重境界是無我之境,作家與角色生命同體,一種複雜、深刻、融合了生命經驗的共情。

一個作家費盡心血創造出來的角色,作家本身對這個角色的感情是什麼樣的?

  1. 菜鳥作家:...
  2. 入門作家:無感
  3. 普通作家:有感
  4. 成熟作家:有感且操心
  5. 職業作家:有感且操心且流淚
  6. 優秀作家:愛
  7. 大神作家:愛你就像愛生命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
本質問題是愛得有多深


我以前喜歡過一個男生,那時,他還沒有輟學。當時,他就說他想成為一個作家。可是他並不喜歡我,他喜歡的,是他筆下的一個角色。

後來,他小學2年紀就輟學了。最開始,他寫的東西有很多錯別字,後來,他自學成才吧,現在是個專欄作家,後來,我去北京參加一次聚會看到了他,他旁邊有個女人,那個人的名字,竟然和他上小學二年級時寫的角色名字是一樣的,好奇怪~


我討厭一切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文字。

除了「藥品說明書」、「公路指示牌」、「菜單」這一類文字,其他那些紮成堆催人眼淚的,歌功頌德的,煽風點火的,嘩眾取寵的,我一概不多瞥,更別提自己寫,這玩意兒透著股妖氣。

我記憶中最後一次寫這類文字,是在小時候班裡寫作文,題目是我的理想。

大家都寫長大想當科學家醫生警察。唯獨我寫的是——我想當一名修理工。語文老師憋著笑把我的作文念了一遍,每念一句,班裡同學就伏在桌子上笑一陣。

也許是當時年紀太小,還不懂什麼叫自尊,所以並沒有覺得很受傷,只是很懵逼,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笑——我舅舅開了家修理廠,修汽車,摩托車,我當時真的想當一名修理工,因為我覺得,找到機器的故障,完成修理,重新啟動,這是件多麼偉大的事情。

下課後,吳剩過來找我。

「你寫得挺真實的。」

「滾,剛才就他媽你捶桌子捶得最響,鼻涕泡都笑出來了,當我沒看見?」

「他們笑是因為覺得你好笑,我笑是覺得他們好笑,不一樣的。」

「呵呵。」我朝他比了下中指。

從那以後,我和吳剩的關係變得好了起來。

吳剩本來叫吳狗剩,後來覺得不符合自己的氣質,於是私自改成了吳剩。

很奇怪,我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我沉迷機械構造,而他醉心於寫字,但是我們總是混在一起。

我們每天都會吐槽對方。

「你整天寫這些東西有什麼用?」

「你不覺得很神奇嗎?」吳剩抬起頭望著滿天的繁星說道。

「什麼?」

「我們周圍有那麼多字,隨手就可以拾起來,它們是那樣的普通,但是如果我用心把它們組合起來,就會變成一件件漂亮的東西,會發光的。」

「腦子有泡。」

「你怎麼知道?」

吳剩每次寫了什麼東西都會首先拿給我看,我不看,他就軟磨硬泡,幾次之後,我發現他寫得越來越好,但是我心裡對寫東西這事仍然是鄙夷的。

直到有一次,他寫了一個故事,那個故事從開頭就一直吸引著我一口氣看到了結尾,故事中的描繪是那樣的精妙清晰,情節是那樣引人入勝,平日里乖巧溫順的文字,現在都彷彿活了一般攀纏敲打著我的腦神經,要將我扯進紙面後面那個瑰奇的空間。

當我回過神時,發現吳剩正靜靜地看著我。

他捕捉到了我的情緒變化。

我慌忙將稿紙扣著推給他,感覺耳朵有些發燙,雙手局促地不知道往哪放。

吳剩沒有說話,默默收起稿紙走了。

像是心照不宣,從那以後吳剩再沒有拿他的故事給我看。

但是我知道他寫得越來越好了,因為他寫的東西經常被刊登在各種地方,也開始拿這個獎,那個獎。

而我一如既往地沉溺在機械世界中,沒事就往舅舅的修理廠鑽。

我用一堆破銅爛鐵,改裝了一輛摩托車,利用假期時間給舅舅打工,換了個新引擎。

這輛摩托車除了反光鏡,通體都被我用漆噴成黝黑,我還給它起了個中二的名字,叫墨兔。

我是一個膽子很小的人,雖然花大力氣組裝了墨兔,也把它的性能調到了最佳,但是一直不敢真正騎著它上路馳騁。

在一個沒有月亮的晚上,我把墨兔推了出來。

面前是一條坦途,夜很靜謐,耳邊傳來了蛐蛐叫。

我翻身上「兔」,發動,掛檔一氣呵成。

夏天的晚風吹拂著我,這條路我熟得很,這個點路上也沒有什麼車。我有些興奮,逐漸加快了速度。

駛了一陣,我突然開始害怕,因為路邊的景物開始變得陌生起來,我一面想慢下來,一面又覺得什麼東西誘惑著我,右手下意識越旋越緊。

我像一支離弦的箭,刺向了黑暗。

由於太過激動,我變得口乾舌燥,緊緊伏在「墨兔」身上的身體開始劇烈顫抖起來,我忍著心中的恐懼,死死握著把手。

終於,就在我馬上要堅持不住時,「墨兔」慢了下來,引擎發出吱吱的聲音,最後停了下來,油箱的油耗光了。

下車後,我雙腿發軟,大口喘著氣,摸著濕漉漉的褲襠,感到一陣後怕。

抬眼望了望來時的方向,看到遠處的鎮子燈火通明,心裡不禁升起一絲溫暖。

休息了十來分鐘,我推著「墨兔」回到了鎮子。

過了些天,吳剩又來找我,這次沒帶稿紙,帶了一個姑娘來。

「我女朋友。」吳剩介紹。

「鐺啷」一聲,我手中的扳子掉到了地上。

不是因為姑娘太漂亮,而是她的樣子看起來實在太熟悉了。

之前吳剩一直向我描述他喜歡的姑娘是什麼樣,由於他超強的表達能力,再加上每天念叨,這個形象在我腦海中十分清晰,而現在面前的這個姑娘,就和他的描述的一模一樣。

「你……你在哪找到的?」我問。

「我寫出來的啊。」吳剩答。

「寫……寫出來的?你他媽這……」我想伸手去摸,又覺得有些不妥,手尷尬地停在半空中。

那姑娘倒也不避諱,直接拉過我的手,放在自己胳膊上,指尖傳來人體的觸感,還有淡淡的體溫。

「嘻嘻,你好,我叫小櫻。」

「你,真的是他寫出來的?」我還是難以置信。

「真的啊,騙你幹嘛。」說著小櫻從吳剩手中奪過厚得像字典一樣的本子,翻開來給我看,上面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

「就是這本!」

「行了行了行了……」我連忙用手擋住。

「哎呀,時間到了,我要回去了。」小櫻撅著嘴有點不高興,竟真的翻開「字典」鑽了進去。

這下我真的信了。

「這怎麼還有時間限制?」我問吳剩。

「她是我寫出來的,我寫了很長時間,才把她刻畫得這麼真實,寫了那麼多,其實全都是為了鋪墊塑造她,現在只寫到我帶著她來見你,後面的情節還沒寫,所以她就沒有辦法再具象化了。」

「哦……」

「先別吃驚了,來看看這個。」說著吳剩拿出了一份報紙,指著一個地方給我看。

「新窗?」我順著他指的地方看過去。

「怎麼了,不就是一個小說競賽嗎?想參加就去投稿啊,以你的實力,冠軍還不是手到擒來?」

「不,這次不同,你仔細看,這個『新窗』的主辦方要求作者帶著作品去現場參賽,這不是一場普通的小說競賽,我有預感,在現場會遇到很多我的同類。」

「你是說和你一樣能將文字具象化的妖怪?」

「嗯,我決定帶著小櫻去參賽。」

「哦,去吧,我支持你。」

吳剩還是直勾勾地盯著我。

「什麼?」

「你跟我一起去。」

「切,我才不去呢!我對那個沒興趣。」

「可是它想去。」吳剩笑了笑,指了指我旁邊的墨兔。

我愣了下。

「參賽地點在S市,你考慮一下哦」說完吳剩向我眨了下眼睛,轉身離開。

走了幾步,他忽然停了下來。

「那天晚上我看到你騎著它出鎮子了。」

夕陽打在吳剩的背上,他踩著自己長長的影子一步步走出大門,留我一個人在原地。

三天後,我騎著墨兔在鎮口等吳剩,遠遠地看到他走過來,牽著小櫻。

「油夠嗎?」吳剩問道。

「放心吧。」我晃了晃油箱。

「那就出發!」說著吳剩一躍坐到我後面抱住了我的腰,小櫻也一躍坐到了吳剩後面,抱住了他的腰。

兩分鐘後。

「怎麼還不走?」

「嗯……小櫻可不可以回書里去,好重啊……」

「我才不要呢!好不容易出來透透氣,哼。」

「少廢話,快走,快走!」吳剩說著用頭用力地拱了拱我的背。

「好,坐穩了!」

伴隨著一陣「突突」聲,我們就這樣上路了。

天空又高又藍,金色的陽光灑在黝黑的墨兔身上,夏風拂面,我載著吳剩和小櫻一路從小鎮向S市駛去。

心情大暢。

躲在我後背的吳剩用蹩腳的英文大聲唱起歌來:

sunday"s coming i wanna drive my car

to your apartment with present like a star

forecaster said the weather may be rainy hard

but i know the sun will shine for us

oh lazy seagull fly me from the dark

i dress my jeans and feed my monkey banana

then i think my age how old,skyline how far

or we need each other in california

you show me your body before night comes down

i touch your face and promise to stay ever young

on this ivory beach we kissed so long

it seems that the passion"s never gone

you sing me your melody and i feel so please

i want you to want me to keep your dream

together we"ll run wild by a summer symphony

this is what we enjoyed not a fantasy……

「唱得真爛!」我和小櫻異口同聲地說。

「哈哈哈……」

夜幕降臨,我們找了一家小旅館,擦洗完墨兔,我去吳剩的房間找他。

推開門,看到吳剩一個人地坐在椅子上。

「小櫻呢?」

「生氣了,在裡面。」

吳剩指了指桌子上的「字典」,「我在書中寫了一個比她漂亮的女配角,可是我只喜歡她啊。」吳剩無奈地說道。

「啊,寫出來的女朋友也會生氣么?」我把頭湊過去試圖把「字典」打開,一堆「破折號」和「感嘆號」劈頭蓋臉朝我砸過來。

「這……」我捂著臉看向吳剩。

吳剩朝我攤攤手。

「明天早點起來,還要趕路。」我邊捂著臉出門,邊叮囑吳剩。

「知道啦!」吳剩不耐煩。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又上路出發了。

看到小櫻仍然在書里,我心裡暗想,今天終於可以輕鬆點了。

發動車的一瞬間。

「咦?」

我朝後望去,發現吳剩胳膊旁露出半個腦袋。

「嘿嘿,看什麼看?快走!」小櫻朝我做了個鬼臉。

我心裡苦,但我沒說。

到了中午時分,終於趕到賽場。

「這個不能進去。」場外的警衛人員讓我把墨兔停到旁邊的車棚里。

簡單登記之後,我們進入賽場,裡面已經很多人了,有參賽者,也有觀眾。

比賽即將開始,我們找好了位置坐了下來。

隨著主持人的宣布,參賽者們開始展示作品。

第一個上台的是一位長發男子,他的書一打開,整個賽場突然變得溫暖起來,我覺得自己的身體像漂浮在雲朵上面,被輕輕按摩著。

隨著書頁的翻動,溫度突然驟降,空氣里一片肅殺。

「氣氛渲染得不錯。」我旁邊的吳剩淡淡開口道。

第二位上場的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子,他上台的過程中一直死死抱著他的書,像在壓制著什麼。

上場以後終於壓制不住,書頁自己嘩嘩翻開,從中衝出一頭猛獸,一聲咆哮,把在場的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但是隨後大家就發現那隻不過是一個幻影,咆哮之後就四散了。

台上的年輕人擦了擦汗。

「筆鋒凌厲,可惜筆力不足,他駕馭不了自己寫的東西。」

「你是說你能駕馭得了咯。」小櫻微笑道。

「沒有,沒有……」吳剩一臉諂笑,「快看,下一位選手上場了。」接著馬上指向台上。

台上是一位中年男人,他緩緩上台,剛把自己的書一打開,突然整個賽場一片黑暗,伸手不見五指。

「停電了嗎?」我問。

「不知道,看看再說。」旁邊吳剩應道。

過了一會兒,台上出現了光亮,但是那個中年男子已經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主持人站在台上。

「不好意思各位,剛才那位選手所寫內容不符合本次賽事要求,已經被取消參賽資格,接下來,有請下一位選手上場。」

「怎麼回事啊?」

「他寫了什麼……」

台下議論紛紛。

「哈哈哈哈……」吳剩突然大笑起來。

我問他笑什麼,他微笑著搖搖頭沒有告訴我。

又過了幾人,終於要輪到吳剩了。

吳剩朝小櫻眨眨眼,「去吧。」

小櫻信步上了台。

然後吳剩拿出一本五線譜,開始在上面畫了起來,場內頓時響起了悠揚的音樂。

台上的小櫻伴隨著音樂開始翩翩起舞,曼妙的舞姿讓在場所有人都沉醉,主持人的話筒都險些掉到地上。

一曲終了,所有人如夢初醒。

話筒里傳來了主持人的聲音。

「呃……這位女士,雖然你的舞跳得非常好,但是……我們這是一個小說比賽,請你出示你的作品。」

「我就是作品呀。」

「啊?」主持人雖然見多識廣,但是仍然被驚到了。

這時候,吳剩走上台去,向台下鞠了一躬。

「大家好,我叫吳剩,這是我的作品,也是我女朋友。」

說完打開那本「字典」,小櫻調皮地鑽了進去。

短暫的驚愕過後,台下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下台之後,吳剩和小櫻坐回了我旁邊。

「沒事了,可以回去了吧。」我對他倆說。

台上還有其他參賽者在陸續展示作品。

「急什麼,待會還有現場宣布名次呢。」吳剩沒有要走的意思。

「那有什麼好看的,冠軍肯定是你啊,沒看到剛才台下的反應嗎?」

「再等會兒,待會兒還有頒獎呢,我想知道獎品是什麼。」

「好吧。」我百無聊賴地坐了下來,對於我這種人來說,讓我在這地方待著簡直就是一種折磨。

終於挨到了頒獎環節。

主持人熟悉的聲音再次響起。

「……以上就是獲得優秀獎的十位選手,接下來宣布冠亞季軍。」

主持人頓了頓。

「獲得本次比賽季軍的是,周樹先生!」

一陣掌聲。

台下一人站起來向大揮手家示意。

是第一個上台的長髮男子。

「獲得本次比賽亞軍的是——」

主持人又低頭確認了一下。

「吳剩先生!」

「什麼?亞軍?」我拽拽吳剩,發現他正在盯著我看,小櫻也在盯著我看。

「獲得本次比賽冠軍的是……」

主持人的聲音彷彿從天邊傳來,賽場所有人都朝我這邊看過來,氣氛有些詭異,我有點眩暈。

突然,大家都抬頭向上望,我也抬頭,看到天空有個金屬球在不停轉動,金屬球表面附著一些粘稠的黑色液體。

周圍一切物體的高度都在下降,所有人的表情僵在臉上,我的腦海開始浮現這些年的點點滴滴,想起課堂,吳剩,小櫻,舅舅的修理廠,還有停在門外的車棚的墨兔……我的意識漸漸開始模糊。

身邊的所有事物都變得扁平化,並且開始分崩離析,我自己的身體也攤在地上,手腳開始慢慢和身體開始分離,化成了一個個黑色的方塊字。

剛才的金屬圓球原來是一支筆的筆頭,最後的時刻,我看到握著那支筆的手,是一個女孩子的手。

她似乎覺察到我發現她在寫我了,驚呼一聲,匆忙畫上了句號。


我筆下那個主角,原型就是我深愛的人


會的。

但是這種愛,由於是單方面付出和單方面佔有,顯得很扭曲。

我想你不會喜歡這個故事的。

只要你是一個正常人。

曾經我喜歡過一個女孩子,她的名字裡面有一個霏字。

然後我拿她當原型寫了小說。

想照搬她的名字。

但是想了想,筆一揮,加了一個「無」字。

無霏。

我喜歡她,也喜歡她。

我沒有拿她當女主角,而是把她變成了女二號。

因為女主角是要和男主角談戀愛的,是最後要和男主角在一起的。

我不允許。

但是女二和男主的感情戲無可避免。

當我寫到女二對男主的情愫時。

我承認,我嫉妒得發狂。

再後來,我又寫了一個男性角色,以我為原型。

是的,我讓他們兩個在一起了。

我不能讓她寂寞。

那就讓我來陪她。

沒錯。

這個設定,毀了這部小說。

那又怎麼樣?

我不在乎。

我只知道,在某一個地方。

一個男孩,以我為原型。

一個女孩,以她為原型。

兩個人,互相喜歡。

過的很幸福。

後來,為了紀念這場荒唐的戀愛。

我在自己的網名前面加了一個「非」。

非無霏。

是的,我再也碰不到無霏了。

至少在這個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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