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哈利·波特》里的羅恩·韋斯萊?


羅恩最讓人心疼的是他初次前往霍格沃茲途中,和哈利同坐一節火車廂。列車員來問需要什麼東西嗎,羅恩說不用,並從臟髒的袋子里掏出一個媽媽做的午餐三明治。我很心疼,能感受到羅恩這種喜歡卻要剋制的心酸與懂事,他是個沒有得到上天厚愛的男孩,馬爾福有優渥的家庭,哈利有天生的使命,赫敏有聰明的才智,羅恩什麼都沒有,還總窮酸落人後,但羅恩沒有因此抱怨他人,而是一如既往的善良,熱情,積極,這是他心靈深處的真誠。


羅恩·韋斯萊,生於1980年3月1日,韋斯萊家的第六個男孩,長著紅頭髮,高高瘦瘦。

1991年,羅恩進入霍格沃茲魔法學院學習,分院帽將他分入格蘭芬多。同年,在保護魔法石的戰鬥中,羅恩作為指揮,帶領著哈利·波特和赫敏·格蘭傑通過了「巨型棋盤」,並且選擇犧牲自己讓哈利赫敏進入下一個房間。這一年,羅恩只有11歲。

二年級,羅恩因為好朋友赫敏被德拉科·馬爾福侮辱為「泥巴種」,憤怒的向德拉科施咒,(雖然因為魔杖太破導致自己吐鼻涕蟲..)但是這件事體現了羅恩很講義氣,看重朋友的品質。

三年級,羅恩參加了小天狼星和小矮星的事件,以至於中了小矮星的魔咒。
四年級,雖然羅恩在和哈利鬧彆扭,但是在知道第一關是火龍的時候,羅恩還是去提醒他的朋友哈利了。

五年級,羅恩成為格蘭芬多的級長。加入魁地奇球隊,成為守門員。雖然一開始羅恩總讓人進球,被斯萊特林嘲笑,但是羅恩在與拉文克勞的關鍵對戰中牢牢守住了球門,使格蘭芬多贏得勝利。羅恩像他的哥哥們一樣向大家證明了他是一名出色的魁地奇球員。這一年羅恩還參加了神秘事務司的戰鬥。

六年級,大家敬愛的校長鄧布利多去世了,這件事使羅恩哈利赫敏都更加堅定成熟。哈利表示第七個學年不會再回霍格沃茲上學,而是要去破壞魂器。羅恩此刻沒有一點猶豫,他說「我們也去」。他知道破壞魂器有多危險,他知道他有一大家子人需要他牽掛,但是羅恩還是選擇踏上這未知的征程,羅恩身上有完全的格蘭芬多的特質,羅恩是一個真正的格蘭芬多。

18歲的羅恩,成功摧毀了魂器金掛墜盒。為了摧毀另一個魂器赫奇帕奇的金杯,羅恩模仿蛇佬腔打開了密室的門,讓赫敏摧毀了金杯。這些事情,都是在對抗伏地魔的戰鬥中獲得勝利的關鍵。

羅恩會抱怨,在尋找魂器的過程中還跑了,他也會對哈利羨慕和小嫉妒,他會害怕赫敏喜歡上哈利,怕媽媽和爸爸更希望哈利做他們的兒子。可是即使這樣,羅恩依然選擇做哈利的朋友,他包容著哈利偶爾的暴躁脾氣,他用盡自己的熱量來保護和陪伴哈利。他用盡自己的努力為巫師世界的正義之戰做出了貢獻。

在救世主哈利和大學霸赫敏的光環下,羅恩的善良,溫暖,勇敢,堅強總是被一些人忽略,提起羅恩總是有人認為他是哈利的影子,但是羅恩的生命意義從來不是追隨哈利。在哈利面對自己的人生挑戰的時候,在哈利為巫師界做貢獻的時候,羅恩他也有自己的人生要去面對,也有自己要擔負起的責任,也為巫師界做出了貢獻。羅恩和哈利一樣,是一個值得大家欽佩的優秀巫師,是霍格沃茲魔法學院的驕傲,是真正的格蘭芬多。


這個世界上需要英雄,也需要坐在路邊為英雄鼓掌的人。
我哥哥大概就是後者吧。
我們出生的時代和成長的時代已經有太多不幸了,有羅恩這樣的人做哥哥真算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你每晚過來給我的晚安吻真是太好了。你在飯桌上偷偷往我碗里加的煎蛋真是太好了。你在我被雙胞胎欺負時為我對他們發火真是太好了。你在我從密室里出來後抱著我沾濕我衣服的淚真是太好了。你在我失戀時送來的安慰巧克力慕斯真是太好了。你紅著臉找我聊赫敏的夜晚真是太好了。聊哈利的夜晚也是。你在我們闖入魔法部時偷偷捏著我的手給我勇氣真是太好了。你在我失去我的一個哥哥時抱著我說我還有你真是太好了。你帶著怒氣和不舍卻還是將我交到哈利手中真是太好了。


愛你。?(′ε` )


重新給RON寫了一篇文章,來表達我對RON這個男孩由衷的喜愛和毫不掩飾的讚賞。

羅恩身上有我們大多數人的影子。平凡,真誠,善良。

他是這樣的平凡。說話刻薄,好吃懶做,家境不好,不夠英俊,沒有上進心,不懂討女孩子的歡心。他不過是霍格沃茲里最普通的一個,不過是芸芸眾生里最平凡的一個。站在大難不死的男孩面前,他什麼也不是。

可是我愛他。可是赫敏愛他。我想羅姨也愛他。

哈迷總是憤憤不平,搞不懂赫敏為什麼不愛哈利不愛馬爾福。那該都是些男生或者小女生吧?男生總是希望美麗的女主角能夠跟力拔山兮氣蓋世的男主角在一起,既然明知道自己是得不到的,讓比自己強得多的人得到,總是心理平衡一點。小女生們呢,沉迷於各種傻兮兮的電視劇,總是迷戀王子貴族之類蒼白銳利的男性,以為這樣的男人愛一個女人是一件優雅而深刻的事情。

而且艾瑪沃特森給人一種錯覺,讓人以為赫敏是這樣的美麗時髦穿梭在上流社會的雞尾酒聚會光芒四射。但那不是赫敏是嗎?真正的赫敏。濃縮了英國文學作品中女主角的一般形象,她是簡愛里的JANE,也是傲慢與偏見里的LIZZ,他們都是這樣長相平平而充滿智慧,視富貴為無物,熱愛書籍,一頭棕發。並最終獲得一位騎士般的紳士願意為之拋棄一切的熱烈的愛。這是J.K羅琳對自己的期許。赫敏總是發瘋一般的讀書,孜孜不倦的獲取知識,如果她能讀到吾生有涯而知也無涯,我想她一定會擊節慨嘆。她不會花費大量時間擺弄她亂蓬蓬的頭髮,外表這種東西,對於一個睿智並且深刻的女孩來說實在是件不值一提的東西。十年的光陰,她從一個趾高氣揚固執己見的大門牙小女孩,長成17歲時那個善良,勇敢,智慧,謙和,樂於助人的大姑娘,完成了英國人心目中的華麗轉身,把MRS.DARCY的精神準確無誤的傳導了下去。這才是真正的赫敏,而不是那個代言BURBERRY化著煙熏妝的國民美少女。

而羅恩就是被這樣的一個女孩,不惜一切代價的,深深地愛著。
我知道羅恩愛著赫敏。從最最初始的時刻起。
兩小無猜的感情就這樣擺在面前,看了,總是忍不住微微的笑。他們怎麼花了那麼多的時間來吵架,冷戰,互相看不順眼?敏感自卑的小男孩為什麼總是不能鼓起勇氣對她說愛?
在《密室》那一部,赫敏已經被石化,馬爾福在幸災樂禍的嘲笑,羅恩不顧一切地跳起來,憤怒的叫喊:讓我揍他!我不需要魔杖!我要赤手空拳把他打死!我就知道,這是愛。刻骨銘心至死相隨的愛。
《死聖》這部,表達了太多太多羅恩對赫敏的愛。每次咒語在身邊爆炸,你幾乎總能看到羅恩飛身把赫敏撲到在地,羅恩總是坐在赫敏身邊坐在她坐的椅子的扶手上,他們搶著要去尖叫棚屋殺死納吉尼的時候羅恩幾乎是爆發了,他大喊:「你想都別想!」好愛這個男孩。想起我自己為了他安靜的付出,然後流淚傷心的那個人,好像有一點點釋然。如果沒有一個男生、一個男人像羅恩愛赫敏這樣愛我,那麼彷彿失去他,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了。

也許是因為太愛羅恩,於是總是會站在他的角度思考問題。哈利波特,the chosen one,救世之星,大難不死的男孩,隨便你叫他什麼。永遠都是萬眾矚目的對象,即使你跟他一起出生入死,你也銷毀了魂器,你也是反抗伏地魔運動中重要的一員,可是人們尖叫著大喊的永遠是哈利哈利哈利。我想說如果是我,大概絕對不會甘心永遠屈居人下,何況這個人,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許我會一去不再回頭,甚至倒戈相向。這大概無關乎信仰和理想,只是人之本能。可是羅恩就是這樣默默的甘心當一個男二號,眼睜睜看著所有人用仰視的目光注視著自己最好的朋友,聽自己的母親說很願意把自己跟他交換,甚至赫敏,甚至赫敏也可能走向他的懷抱。羅恩,他是這樣羞怯又敏感,傻傻的,單純的,竟然一路陪哈利走到了最後,在十九年後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終於釋然。

偶然間在圖書館翻雜誌,看見一期《看電影》,剛好是有哈利波特的一章。看見一頁上寫著「韋斯萊是我們的王」,說韋斯萊一家給了哈利一個母親,一個父親,一個兄弟,一個妻子。偉大的韋斯萊家,有時候我都替你們悲傷,因為哈利,比爾有了滿臉可怕的傷疤,雙胞胎一死一傷,可是你們仍舊這樣疼愛哈利,莫麗把他當成兒子,最心愛的小女兒嫁給他,羅恩呢,是兄弟吧。

我又想起我親愛的羅恩,想起他7年里所有的苦痛和掙扎,親愛的赫敏謝謝你,只要有你,也許所有那些不開心的往事都能化作雲煙,隨風而逝。一年級時那個長手長腳,全身舊貨的紅髮男孩,終於變成19年後站台上ROSIE和HUGO慈愛的父親。

I LOVE RON·WEASLEY. ALWAYS.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

「格蘭芬多真正的騎士,當之無愧。」


任何人都能對朋友的不幸感到同情,但要消受一個春風得意的朋友,則需要非常優良的天性。

——王爾德


紅頭髮的羅恩韋斯萊,

沒有人比他更幸運了。

如果上帝只給了一束光,

那一定能照耀在他的身上。

家裡很窮,總是用舊東西。

不愛念書,作業潦草,不受老師們喜歡。

其貌不揚,紅髮顯眼、有雀斑。

害怕蜘蛛,害怕考試、害怕打人柳、害怕斯內普。

他哪方面都不突出,他像極了一個小人物。

可那有什麼要緊呢?

他是一個得上帝垂憐、得羅琳偏愛的孩子,

所有他值得擁有的,他都擁有了,

他是哈利波特裡面,從頭到尾真正的人生贏家。

他擁有一群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他的畢生摯友是榮耀加身的哈利波特。

他爭吵不休、卻最終成為他妻子的朋友,是學霸赫敏格蘭傑。

他有一個朋友,是真正的格蘭芬多,勇敢的納威隆巴頓。

他有一個朋友,是空靈善良的瘋姑娘盧娜。

他擁有世界上最好的家庭。

他有一個獨一無二、風趣幽默的爸爸,靠著魔法部的工作就能夠養活一家9口人。

他有一個在全英國最受歡迎的媽媽,一心愛著孩子愛著這個家。

他有一個女神級的妹妹,光芒耀眼,最終還嫁給了他最好的朋友。

他有一個女神級的嫂子,帶著媚娃血統的善良好姑娘。

他有一個在羅馬研究龍的哥哥,在朋友們眼中簡直炫酷。

他有一個在古靈閣工作的哥哥,穩定嚴謹,是家中的堅實後盾。

他有一個有從政熱情和頭腦的哥哥,雖然傲慢但確實才華橫溢。

他有兩個調皮搗蛋、總是惹人操心的哥哥,結局也很圓滿——

喬治擁有了真正的「洞聽」,再也不用擔心被克魯克山偷偷吃掉;

弗雷德開心的發現,媽媽終於不再弄錯他和喬治的名字。

他有世界上最好的陋居,有花園有閣樓。

有亂糟糟的大廳、永遠香氣四溢的廚房、每個孩子的小房間。

花園裡有氣鼓鼓的地精,閣樓里有食屍鬼。

大廳里有看報紙的爸爸,廚房裡有忙碌的媽媽,房間里有每個他愛的人。

他是純血種。

他的父母都是鳳凰社成員。

他家裡的每個人都是級長,還有一對歡樂的「隔壁鄰居」。

他擁有世界上最美好的品質。

善良、忠誠、勇敢、犧牲。

他是一個真正的格蘭芬多

他是霍格沃茨最優秀的畢業生之一

他是獨一無二的韋斯萊。

他就是這樣的一個小人物,

他周圍的每一個人都在閃閃發光,除了他自己,

可是每一個閃光的人都成為了他的朋友和家人。

故事開始的時候,他是棋盤上的一枚棋子,

用自己的犧牲和勇敢換來了年少的第一次勝利。

故事結束的時候,他是一個熄燈器,

世界上所有的光芒,所有的溫暖和美好,所有的希望和未來

都能在他的手上匯聚。

(*?′╰╯`?)?(*?′╰╯`?)?(*?′╰╯`?)?

沒想到隨手寫了一個評論,就能吸引這麼多志同道合的哈迷的討論與支持,真的很開心,感謝你們!

鑒於評論里很多人提到「純血種」,是疑惑我為何用這個詞來形容羅恩么? 那我解釋一下我自己的想法吧。

讀哈利波特長大的孩子,都學會了平等尊重的價值觀-----純不純血一點都不重要,無論是純血還是混血,甚至是啞炮,都有好人壞人,有獨特個性。而我個人一直關注羅恩的純血種身份,並認為,「純血種」是羅恩最重要的一個標籤之一,是因為兩個深層次原因。

一方面,在黑暗勢力強大的歲月中,伏地魔對純血身份是偏愛和相對寬容的,甚至希望由純血種來統治世界。同時,亞瑟是魔法部官員,莫莉和他同為鳳凰社成員,不難看出夫妻倆都能力超群。這樣的人一定會是伏地魔拉攏的對象,即使拉攏不成也一定會除掉。可以說,在那段黑暗時期,兼得純血種、有能力、有社會地位多重標籤的韋斯萊夫婦,會面臨極大的誘惑和威脅。

而即使這樣,韋斯萊夫婦還是堅定的選擇站在正義的一方,即使生活窮困潦倒,處處被盧修斯譏諷陷害,還依然不改初衷,並培養了7個正直善良的好孩子。作為伏地魔最看重的純血種家庭,卻傾盡全家之力來對抗他,很多人讚揚小天狼星、雷古勒斯,敢於從純血家庭的信仰中跳出來,站在正義光明的一方。而韋斯萊整個家庭,不也是從伏地魔所勾勒的純血種統治世界的願景中跳出來,站在了善良平等的一方嗎?

所以我提到的,羅恩的純血種標籤,其實也代表了整個韋斯萊家庭的純血種標籤,他們本來可以選擇成為黑暗方的主流力量,得到尊敬和財富,但他們即使窮困,還是選擇了正義善良的陣營。

而另一方面,羅恩的純血種意味著他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巫師,他從血液里就是屬於魔法世界的,這是他非常重要的一個優勢和標籤。

赫敏父母都是麻瓜,哈利父母雖然也是巫師,但他離開了魔法世界太長時間,而羅恩,便是鐵三角和整個魔法世界產生關聯碰撞、推動故事發展的關鍵人物。就像《彼豆詩翁故事集》,赫敏把它當成一本讀物,哈利甚至完全沒有聽說過它,可羅恩從小是聽那些故事長大的,生活經歷不同,所體會到的世界便不同。

很多人都認為三人組裡羅恩最弱,可是單單純血種這一點,羅恩就已經很獨特很強大了。他是和魔法世界最緊密的紐帶,會不自覺的用魔法世界的秩序和思維來處理事情,幫助無意間解開一些魔法意義的密碼,而這些,哈利和赫敏未必能做到,甚至同樣的純血種出身的納威也不一定可以,因為納威沒羅恩那麼幸運,有健康善良的父母和正直的哥哥們潛移默化、言傳身教。

羅恩其實一點都不弱,他的強大之處在於家庭和經歷,他是魔法世界中最古老、最傳統、最核心的純血家庭中的孩子的縮影,也秉承了純血家庭流傳下來的正直信仰和處事標準。他獨一無二,他不可或缺。


我總記得當赫敏被侮辱時,當哈利被挑釁時,羅恩永遠是第一個拔出魔杖指著敵人的。

他是純血統的巫師,他本可以不冒險,他本可以不戰鬥,他有一千萬個理由選擇更安全而愉快的人生,但他仍然會讓自己留在戰場上。
那不因為他是英雄,他也從沒想拯救世界。
羅恩。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男孩。他成不了救世之星,也無法像我們的萬事通小姐一般妙計頻出,他更不會「太喜歡救人」。
他所做的一切,只因他與哈利、赫敏是朋友。所以他會和他們站在一起,一起去闖闖這個世界,一起干爆那些看不順眼的人。管他是密室、魔法部還是古靈閣,管他是馬爾福、斯內普還是伏地魔。
何其有幸,得友如此。
是的,他會咒罵妒忌,會虛榮貪婪,會嘴硬逞強,會失去理智——
但他最終總會站回你身邊。
「你一直都想回來。」

在第一部書里,在那盤巫師棋中,關於羅恩的身份和定位,他已經親口告訴過我們了:

「我來做一個騎士。」

他是一位忠誠、勇敢、堅毅的格蘭芬多騎士。
他也曾為格蘭芬多執劍,他當之無愧。


羅恩在當時的霍格沃茨中是個普通的孩子,作為純種卻不像馬爾福一樣受人關注。

他只是他人口中的那個「哈利波特旁邊的高高的紅頭髮男孩」「another Weasley" ,在魁地奇球場上也有過怯懦,在火焰杯前也有普通男孩對朋友的小妒忌,他長滿雀斑,一頭紅髮,滿身舊袍。

但當他在變形巫師棋前跨上馬,說「那我就當一個騎士吧」的時候是真的帥!

為保護赫敏毫不猶豫掏出纏滿透明膠的魔杖指著德拉科時,我又看到了那個來自格蘭芬多的騎士韋斯萊:)


韋斯萊是我們的王


我很喜歡羅恩,就因為他的普通和不普通。

從家庭開始,
他有很多哥哥,他不是最有才能的,也不是最調皮的又特別小,他還有一個妹妹,全家僅有的妹妹,所以,可以說他在家裡並沒有什麼明顯不同。
他家庭並不富裕,他吃很一般的食物,甚至感覺不太好的食物,穿別人的舊禮服,生活並不那麼順意。
但是,他的家庭帶給他很重要的東西,就是一大家子格蘭芬多,他們都是純種,但是他們的勇敢,家族的精神更為重要。

他的朋友,
他有一個朋友,天命不凡,家產萬貫; 有一個朋友天資聰慧。他極普通極普通,但是,他對他的朋友十分友好,總是竭盡一切去幫助朋友。
他的朋友四處冒險,他就在陪他朋友為了拯救魔法世界的旅途上變得不普通了。他絕對是一個可以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哥們。

此外,他還考上了麻瓜的駕照,比起其他許多人應該還是不錯的吧。

他的出身,天資都很普通,但他通過自己改變了這些。

這是我們大多數人的寫照,真實的生活,比哈利、赫敏更真實,更感人。


要不是書名是哈利波特,我差點以為他就是這本書的主角了。
如果作為兒童文學來說。
沒有太繁重的使命。
有一個要好的傳奇基友兼妹夫。
有一個學霸兼魔法會長的老婆。
有個品學兼優的女兒。
有一個有責任的父親。
有一個滿滿都是愛的媽媽。
有一對有趣的哥哥。
有一位很酷的大哥和一個漂亮的大嫂
還有帕西,等等。
年輕時有一堆讓人羨慕的冒險經歷。

他是整個劇里最無憂(他的憂慮也是普通級別的)一個讓人覺得最有愛和正能量的角色


Ron是一個特別溫暖的人。

Harry跟Hermione都是個人意志影響學院帽選擇Gryffindor的,Ron是純Gryffindor。格蘭芬多精神:勇敢、膽識、氣魄、豪爽、活力與騎士精神,完全就是Ron的優點。

Harry瘦弱,Hermione是女孩子,Ron像他們的大哥,保護他們。幾乎每一次Malfoy嘴賤欺負Hermione的時候,Ron都是最先抄傢伙的。Harry他們宿舍發生矛盾,也是Ron擋在Harry前面,警告讓Dean不要再懷疑Harry了。

Weasley家的孩子都受窮,但不缺愛,家教十分好。有Fred與George兩位哥哥,可想而知Ron的童年多「慘」,成天被惡作劇,也培養了Ron的樂觀天性,豪爽、活力。

Ron是吐槽小鋼炮,金句達人,英國小說里嘴賤的往往是貴族老爺,Ron大爺就有這樣的派頭。對elves的態度也能說明Ron地地道道魔法世界的公子。

兒童文學,主要是講成長。

男孩兒們都有渣男的階段,Harry是完全不懂女人心,初戀一團糟;Ron是為爭一口氣,但也渣男得不行。Ron跟Hermione為寵物吵架冷戰,為感情吵架冷戰;Ron跟Harry吵架冷戰一半是覺得Harry不信任他,另外一半也是好友明星光環太閃,小小嫉妒下。Ron當了prefect,Harry也嫉妒,各種悶悶不樂的自省,直到知道老爹跟Sirius也不是才想通。

Ron很像Lupin,兩代prefect,身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看似Hermione嚴於律己一心求學,可無視校規的歪點子常常都是她想到的,D.A.就是她提議並說服Harry組織的。Ron常常是更冷靜,除了害怕蜘蛛,其他方面他膽識過人又頗具有騎士精神,一年級就為了幫助Harry選擇犧牲自己,精湛的棋藝無人能及。

Dean跟Ginny交往的時候,Harry醋意大發,Ron也受不了妹妹的奔放熱情,跟Ginny也是大吵一架。豪爽的人就是如此,有話直說,不饒彎子。

對Quidditch的狂熱愛好,可本身又球技一般,只能待在觀眾席,一直熬到Harry當隊長了才進球隊,又被其他學院的人吐槽他是裙帶關係,心態不好第一場比賽又打擊自信。可實際上天分過人,只是缺乏自信,被Harry善意的小花招騙了下就成球場一霸了,拉風極了。

少年時代的友情,越是喜歡吵架發脾氣的那位,往往最重視一段友情。Ron鬧脾氣的次數最多,又喜歡冷戰,但每次朋友需要,刀山、火海,他也是微笑且義無反顧。

我最喜歡Ron,喜歡他那種天然的風趣樂觀,很正能量。讓讀者姑娘們選嫁誰,很少有人會選Harry,除非是像Ginny那樣用全力保護愛情的姑娘才行。但Ron的話,迷死個人。

在Ron身上,體現了一個純粹的Gryffindor特有的魅力,內心充滿愛。

公眾號:
sparetime2017


昨天說周瑜,今天又說羅恩。

上我珍藏已久的動圖。

到處都是萌點有木有!!!!

-----------------------------------------------------------先放圖,再答-----------------------------------------------------


原答已刪。
抱歉了一不小心冒犯了原著粉,真誠的道個歉。
(╥_╥)
就當我玻璃心吧,當然了答案也確實是說的不準確。


認識男主之後,第一年被打暈;第二年毀了他爸的車,還害得他爸差點被炒,妹妹差點死在密室;第三年被咬斷了一條腿;第四年被當了人質;第五年他爸差點被蛇咬死,自己都差點死在魔法部;第六年差點被毒死,大哥被狼人襲擊;第七年一整年在外面流浪還被魂器折磨,哥哥里一個丟了一隻耳朵,一個被打死,你說怎麼評價?史上最悲催男二號吧

(我是來搗亂的)


第一個知乎破百贊的答案,謝謝各位巫師。稍微更新一下。
首先是特別臭不要臉的貼兩張圖

因為「神奇動物在哪裡」北京主創見面會的時候出過一次並不成功的「阿拉斯托·穆迪」,被人文社的各位大大記住了,從此就有了專屬簽名,也算是錯有錯著。

對的,就是你們知道的那個馬愛農老師,哈哈哈哈,開心!
稍微八一下馬老師,人特別和藹,娃娃音,很可愛的一位優秀的翻譯工作者(自己也是學語言的所以很理解也很知道文學翻譯真的特別難),每次抱著一摞書去找馬老師和王瑞琴老師的時候都很愉快的給我們簽字。之前《倒霉孩子發布會的時候馬老師借了我的老魔杖上台演講,我激動的回家就把那根園區的魔杖供起來了(笑)
哦對了,安利一波我們的「哈迷有求必應屋」,有同名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有全國20+城市的微信聊天群和線下同城聚會,本人也是忝為北京群的負責人,歡迎各位流落在外的巫師小夥伴回家~
好了,言歸正傳說羅恩。
寫完這個答案之後意猶未盡的在群里跟小夥伴們聊這個話題,有了一些新的想法跟各位分享。
羅恩在整部書里的性格變化是明顯的,從一開始單純的只是作為「哈利的朋友」到最後「真正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包括對赫敏的感情線,他7年間的成長是非常令人欣慰和滿意的。作為家裡最小的男孩子,上面有若干「優秀」的哥哥(鉑西可能不算西方傳統意義上的優秀,因為體育不好,相對的有點兒「書獃子」的氣質,同理赫敏,不過赫敏動手能力比鉑西強出一大截,知識轉化實踐溜的飛起),還有雙子這種「劍走偏鋒」技能樹點歪但也高的離譜的類型,他的成長軌跡在不知不覺中被限定的很嚴重,似乎走不出跟其他家庭成員「不一樣」的路來。而內心深處,羅恩也是渴望獲得承認和肯定的,希望能讓別人看到自己的閃光點,而不是「又一個紅頭髮一臉雀斑的韋斯萊」。在這一點上,鄧布利多是很明智的,可以說得上是慧眼識英雄,所以羅恩拿到了級長徽章。而至於為什麼不是哈利,還記得小天狼星怎麼說的嗎?「鄧布利多覺得,我和詹姆,不那麼循規蹈矩。」(關於小龍的徽章,斯萊特林人非常擅長在「條例」規定的範圍內合法擴大管理範圍並獲得利益,並不奇怪,說實話這是優點,而且不客氣地說是格蘭芬多的盲點)
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羅恩是否會苦惱自己作為哈利的夥伴,別人怎麼定位兩個人的地位關係。我覺得,在某個夜深人靜的時候,他一定也想過,而後,釋然。的確,每個人都希望成為生活的強者,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實現。有些人天生就適合打輔助,做二哥,所謂「將才而非帥才」。羅恩就是這樣一個人。他性格溫和,善良,能夠接受自己並不是關注的核心的現實;他有能力、但是「沒腦子」,除了靈光一閃之外多數時候都是以一副「吃吃吃」的笑點承包商形象出現,卻總在關鍵的時候用自己的行動一錘定音,執行力MAX。我要是有個團隊,我也希望多兩個這樣的人,省心啊!
羅恩也有格蘭芬多人的傳統問題,魯莽。但萬幸的是他不執拗。能夠向別人承認自己的錯誤和不足,比一條道走到黑需要更多的勇氣。這一點,在火焰杯和死聖里表現的尤為明顯。當然他也因此真正想通了對赫敏的感情,因禍得福吧。(混血王子里昏迷的時候那一幕看的不要太開心,但同時也覺得很對不起拉文德·布朗吧...)
以上
———————我是更新的分割線——————說說我自己眼中的羅恩·韋斯萊。
如果說哈利是「被伏地魔欽定的命運之子」,赫敏是「智慧與美貌(電影中,原著里並不算好看)並存,最符合東方人審美的非官配女主」,那羅恩就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巫師孩子,是你,是我,是每一個嚮往魔法世界的人的縮影,是真實的活在霍格沃茨的普通人的代言人。
羅恩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他出身於一個看起來很平庸的巫師家庭,不客氣地說幾乎全家都掙扎在巫師貴族(如果作為「二十八家」中最為被傳統巫師家族所不齒的一員還沒被除名的話)的溫飽線上,全家9口人靠著父親一個人並不優厚的薪水奇蹟般地一直沒有餓死幾個,但相對應的就是小孩子永遠用舊貨,穿哥哥的舊袍子,用哥哥的舊魔杖,帶哥哥的舊寵物。可憐到上了霍格沃茨列車別人都買零食他只能能自帶午餐,還悲劇的拿了最不愛吃的口味。這樣的人生看起來是不是很眼熟?很多生於80、90年代的讀書人家中多多少少都有相同或近似的經歷吧?
然而或許是命運的指引,「偉大的友誼往往始於貧寒」,羅恩遇到了他一時的偶像,一生的夥伴——哈利。不可否認的說,這其中有「命中注定的」成分,但我更相信即便不是在同一個車廂,他們也註定會成為朋友,因為羅恩身上有一個最不值錢,但最不容易的閃光點——善良。因為善良,所以容易被人所接受,容易跟人成為朋友,當然也不可否認的是,哈利需要朋友,需要一個了解巫師世界,出身於巫師家庭的人來為他開啟新天地的大門。於是,兩個人不經意的一次偶遇,成了一段傳奇的開端。
在之後的七年里,我們見證了無數哈利的高光時刻,但這之中也絕非沒有羅恩的驚艷表現:霍格沃茨歷史上最精彩的一盤棋,展現的是格蘭芬多人最突出的品質:勇敢和犧牲;密室中不離不棄,完美的替哈利斷後,展現的是屬於羅恩的擔當;面對馬爾福的挑釁和對赫敏侮辱悍然出手,是對朋友的忠誠;火焰杯里他的迷茫和覺醒,是對於「命運和未來」的不甘抗爭與「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鳳凰社和混血王子里他對赫敏產生了朦朧的感情,青春期少年的笨拙與幼稚差點兒毀了難能可貴的友誼,但終歸濤聲依舊;而死亡聖器中,他高喊的那句「不許打我的女人」,是對多年感情的最好詮釋,更不要說靈光乍現的蛇佬腔給了我們多少驚喜。
羅恩很平凡,命運的指引讓他成為了三人組中最不起眼的一位,甚至不明白「鄧布利多為什麼給我留了東西」;但他拒絕平庸,盡自己所能,拋家棄父的為了「並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和「偉大的友情」一路披荊斬棘,忠誠的履行著自己作為wingman的使命。他的一切,展現的是波瀾壯闊的史詩當中平凡人與「追隨者」的不凡。
羅恩沒有犯過混么?顯然不是。然而憑心而論,如果換成了你,你又能保證自己做的比羅恩更好嗎?他的缺點,讓他成為了一個更加有血有肉有愛有恨的活人,而非「高大全」式的追隨者和衛道者。他真的活在全部的世界裡,活在你我身邊。
如果沒有哈利,羅恩還是羅恩;如果沒有羅恩,哈利未必是哈利。
誰不希望自己身邊有一個這樣的夥伴呢,對嗎?


長文慎入~~~

剛看到新聞說今天是魯伯特29歲的生日,趁著有空,讓我來把這個坑填完~生日快樂呀格林特先生~

(超愛這個時期的小可愛羅恩)

---------------------------以下是正文---------------------------

我認為「時勢造英雄」這五個字十分適合羅恩,如果沒有這場戰爭,或許他永遠不會站上歷史的舞台,巧克力蛙卡片上也不會有他的畫像。他的生活,應該會是既平靜又美好的,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偶爾會調皮搗蛋,但他不會經歷那麼多驚心動魄的故事,不會被危險和死亡的陰影籠罩著,他會平安喜樂地成長起來,學習成績不會太好,也不會太差。從霍格沃茨畢業後,跟著爸爸和哥哥一起進入魔法部工作,周末抽空去幫雙胞胎哥哥做點小生意,偶爾去破釜酒吧和老朋友們喝上一杯酒,他也許會娶一位和他媽媽一樣的妻子,她會把他照顧得很好,生幾個紅頭髮的小巫師,每到晚上的時候,他會守在孩子們身邊,給他們講鄧布利多大戰格林德沃的故事,感嘆自己沒能成為鄧布利多那樣偉大的巫師。他會歸於平凡,但是活得很幸福。

可是戰爭改變了一切,命運選中了他,他註定是要去幫助哈利波特的。

一、一個真正的格蘭芬多

羅恩剛出場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呢?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比起來,他很普通,一點也不引人注目。

「……羅恩也是新生。」 她指著最後、也是她最小的兒子說。這孩子又瘦又高,顯得笨手笨腳,滿臉雀斑,大手、大腳、長鼻子

「羅恩,你鼻子上有髒東西。」 最小的一個正要躲閃,卻被母親一把抓住,替他揩鼻子尖。「媽媽—— 放開我。」他掙脫了。「好哇,羅恩,你這個小鬼頭,鼻子又碰灰啦?」孿生兄弟中的一個說。

既沒有雙胞胎哥哥的機靈勁,也沒有大哥比爾那樣英俊的外貌,作為最小的兒子,好像還經常受到哥哥們的欺負。誰能想到這個小孩未來會成為一位真正的勇士呢?

然而,當巨怪來了,哈利提出要去救赫敏,他的反應是:

……,哈利猛地抓住羅恩的手臂。 「我剛想起來—— 赫敏。」
「她怎麼啦?」
「她還不知道巨怪的事。」
羅恩咬著嘴唇。
「噢,好吧,」他果斷地說,「但最好別讓珀西看見我們。」

無需過多解釋,11歲的羅恩,勇氣絲毫不輸給大英雄哈利。(順便護了一回妻…)

這份勇氣,讓他在對付巨型巫師棋的時候,毫不猶豫地犧牲自己,成全哈利。

他向前跨了一步,白王后立刻撲了過來。她舉起石頭手臂,朝羅恩的腦袋上重重打了一拳,羅恩一下子摔倒在地板上—— 赫敏失聲尖叫,但並沒有離開她的格子—— 白王后把羅恩拖到一邊。看樣子,羅恩好像被打昏了。

試問有幾個人能在他這個年齡做出這麼勇敢的事?

12歲,儘管他很害怕蜘蛛,還是跟著哈利去禁林找阿拉戈克。

哈利拍了拍羅恩的肩膀,指著草地上。兩隻孤獨的蜘蛛正匆匆逃離魔杖的光亮,鑽進陰暗的樹影。
「好吧,」羅恩嘆了口氣,似乎只好迎接最壞的命運了,「我準備好了。我們走吧。」

哈利從小屋出來時,發現羅恩正在南瓜地里拚命嘔吐。「跟著蜘蛛,」羅恩虛弱地說,用袖子擦了擦嘴,「我永遠不會原諒海格。我們活下來算是幸運。」

13歲,他面對世人眼中的殺人狂,喊出了那句感動了無數哈迷的話。

羅恩卻對布萊克說話了, 「如果你要殺哈利,那你要把我們也殺死!」他狂怒地說,儘管用力站起來的動作已經弄得他臉色更加蒼白,而且他說話時人都有點搖晃。

如果你能體會這句話對哈利的意義,你就能明白為什麼他在召喚守護神時想起羅恩和赫敏了。他們的陪伴,是哈利這個孤獨的孩子快樂的來源。

15歲,神秘事務司一戰,他已經有勇氣面對食死徒的攻擊。

17歲,他從掃帚上擊昏了一個食死徒。

「羅恩真了不起,」唐克斯鬆開盧平,興奮地說,「太棒了。擊昏了一個食死徒,正好擊中腦袋;要從飛行的掃帚上瞄準一個移動目標——」

後來的他,勇闖魔法部、潛入古靈閣、從馬爾福莊園死裡逃生、消滅魂器,他的勇敢隨著年齡的增長與日俱增,到後期已經可以獨當一面。

總之,他們為我是不是斯坦而爭吵了起來,說實在的真是有點可憐。但他們畢竟是五個對我一個,還搶走了我的魔杖。後來有兩個人打了起來,趁其他人分神的時候,我一拳打在抓我的那人肚子上,奪過他的魔杖,對拿我魔杖的傢伙使了個繳械咒,就幻影移形了。

這是發生在他出走後的一段小插曲,沒有哈利和赫敏的幫助,他一個人面對5個搜捕者,還能安然無恙地離開,證明他足夠機敏,法力也不弱。甚至,他還解除過貝拉特里剋死的武器。

羅恩衝進了客廳。貝拉特里克斯吃驚地回過頭來,轉而把魔杖指向了羅恩的臉——
「除你武器!」羅恩咆哮道,用蟲尾巴的魔杖指向了貝拉特里克斯,她的魔杖飛向空中,被飛奔在羅恩身後的哈利接到了。

貝拉是一位多厲害的女巫,我無需多說。可以說,如果沒有羅恩這一舉,他們不一定能順利逃出馬爾福莊園。所以你們還要說他差勁嗎?羅恩是一個成長型的角色,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他的法力在一步步提升,心志也越來越堅定,也真正理解父母和好友的政治理想,並且為這份信念拼盡全力。

我相信,當他戴上分院帽的時候,也是可以和哈利、納威一樣,從帽子里抽出格蘭芬多的寶劍來的。

韋斯萊是我們的王。

二、哈利·波特永遠的好朋友

……我要是有三個巫師兄弟就好了。」
「五個。」羅恩說,不知為什麼他顯得有些不高興。「我是我們家去霍格沃茨上學的第六個了。你可以說,我應當以他們為榜樣。比爾和查理已經畢業了。比爾是男生學生會主席,查理是魁地奇球隊隊長。現在珀西當上了級長,弗雷德和喬治儘管調皮搗蛋,但他們的成績是頂呱呱的。大家都覺得他們很有意思,都盼望我能跟他們一樣。話說回來,如果我能做到,也沒什麼了不起的了,因為他們在我之前就做到了。你要是有五個哥哥,你就永遠用不上新東西。我穿比爾的舊長袍,用查理的舊魔杖,還有珀西扔了不要的老鼠。」

羅恩拿出一個鼓鼓囊囊的紙盒打開,裡面裝有四塊三明治。他拿出一塊,說:「她總不記得我不愛吃罐頭咸牛肉。」

家裡的小孩太多,父母沒辦法放多少注意力在他身上,他們很窮,所以他所有東西都是二手的,他的魔杖破得連杖芯都露出來了。儘管對此很不愉快,他卻在第一次見面就毫無保留地告訴了對面的哈利,這種信任一直延續下來,從沒有停止。往後好幾年,他將是哈利·波特苦難人生中一道明亮的光,陪伴著他度過一個個艱難的時刻。

兩個小朋友就這樣在一個小小的車廂里開始了他們的友誼,他們彼此都不知道這次會面對於巫師界有著怎樣重大的意義,只是快樂地分享著零食。對於哈利而言,羅恩意味著很多他不知道的東西,相處中總是會教給他一些魔法界的常識、規矩等。分院,就是羅恩對哈利的第一次影響。

……我並不認為去拉文克勞就特別不好,可想想看,千萬別把我分到斯萊特林學院。」
「那是伏—— 對不起,我是說, 就是神秘人待過的嗎?」
「不錯。」羅恩說著,倒在座位上,顯得很沮喪。

受羅恩的影響,哈利選擇不去斯萊特林,當然也不是說斯院不好,但是一起在格蘭芬多他們才能在後來和赫敏組成鐵三角嘛。(出於顯而易見的原因,赫敏不太可能進斯院)

進了格蘭芬多,成了室友,他們自然而然成了形影不離的朋友。有一次,馬爾福來挑釁,他們決定午夜進行格鬥,羅恩維護哈利,主動當他的助手。

「巫師決鬥是怎麼回事?」哈利問,「你說做我的助手,這又是什麼意思?」「噢,如果你死了,助手就接著上。」羅恩輕描淡寫地說,終於又開始吃他那已經冷卻的餡餅。

雖然是孩子氣的對話,但從此時開始,他已經模糊地意識到,哈利是值得他守護的好朋友。

「我想我知道這份是誰送的。」羅恩說,微微地紅了臉,指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大紙包。「是我媽媽。我對她說,你以為自己不會收到禮物—— 哦,糟糕,」他呻吟了一聲,「她給你織了一件韋斯萊家特有的那種毛衣。」

不想哈利因為沒收到聖誕禮物而難過,善良的羅恩悄悄讓媽媽給他的好朋友準備了一份禮物,此後,每一年,每一個節日,韋斯萊夫人都會給哈利準備禮物。不僅這樣,他不想哈利在姨夫家裡受虐待,每年暑假,他都會邀請哈利去他家裡住。

你今年暑假一定要來我們家裡玩,」羅恩說,「你們倆都來—— 我會派貓頭鷹去邀請你們的。」「謝謝,」哈利說,「我確實需要有個盼頭。」

當哈利一直不回他的信件,他擔心壞了,直接去弗農姨父家裡搶人。

「怎麼回事?」羅恩說,「你為什麼一直不給我回信?我邀請了你十二次,然後爸爸回來說你在麻瓜面前使用魔法,受到了警告..」

身為哈利·波特的好朋友,羅恩身上的光芒常常會被哈利掩蓋,他是抱怨過、嫉妒過的,所以,當哈利再一次出風頭,參加三強爭霸賽的時候,他的心態真的崩了,直接生起了哈利的氣。不得不說真的少年心性啊,為什麼得到關注的總是你?為什麼我總是顯得黯然失色?可還是忍不住擔心啊,三強爭霸,前面有多少危險等著我的好朋友呢?

「唉,我也不知道,哈利,」海格突然嘆了口氣,目光又回到哈利身上,臉上帶著一種憂慮的神情,「作為學校的勇士……你什麼事都可能碰上,是嗎?」
哈利沒有回答。是的,他確實什麼事都可能碰上……他和赫敏在湖邊散步時,赫敏說的話也差不多是這個意思,據她說,羅恩也正是因為這個才不跟他說話的

然而哈利正望著羅恩。羅恩的臉白得嚇人,他獃獃地瞪著哈利,就好像哈利是一個鬼魂。
「哈利,」他說,神情非常嚴肅,「不管是什麼人把你的名字扔進了那隻火焰杯——我——我認為他們是想要你的命!」

這就是朋友。

有些人總喜歡拿他在尋找魂器的中途離開這件事黑他,我認為這是不太公平的,一方面,他當時的情緒是受了魂器的影響的,另一方面,他幻影移形後就回來的,但是遇到了搜捕隊。當然,這件事他確確實實做錯了,但是他事後也是真的後悔了。

我一幻影移形就想回來,可是我落在了一群搜捕隊員中間,赫敏,根本走不掉!」
「比爾對我一直不錯,他——他聽說我乾的事之後也不以為然,但沒有說個沒完。他知道我是真心後悔。」

這件事情以後,他也一直在找補,在哈利沉迷於聖器的時候,是他擔起了隊伍的責任。

一星期又一星期過去了,哈利儘管沉浸在自己新的心事中,卻也不能不注意到羅恩似乎正在負起責來。可能因為決心要彌補自己出走的過錯,也可能因為哈利情緒日漸低落而激起了羅恩潛在的領導才能,現在是他在鼓勵和敦促另外兩個人行動
「就剩三個魂器了,」他總是說,「我們需要一個行動計劃,加油啊!還有哪兒沒找過?我們再查一遍,孤兒院……」

從相識開始,他對哈利的友誼和忠誠,從來都沒有變過。

三、對赫敏矢志不移的愛

很多人不喜歡羅赫這條感情線,而我卻覺得他們之間的感情很細膩,從年少的懵懂無知,到相互暗戀吃醋,最後惺惺相惜。赫敏早熟,但羅恩也從來沒有停止追尋她的腳步,他一直在努力靠近她

「等等!」羅恩突然說道,「我們把誰給忘記了!」
「誰?」赫敏問。
「家養小精靈,他們都在下面的廚房裡,不是嗎?」
「你是說應該讓他們參加戰鬥?」哈利問。
「不,」羅恩嚴肅地說,「我是說應該叫他們趕緊逃走。我們不想再出現更多的多比,對嗎?不能要求他們為我們去死——」

從不認可赫敏的「嘔吐」,到和他們一起保護家養小精靈。羅恩就是成長起來了,雖然晚了一些,但他最終還是理解了赫敏。

對赫敏的喜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帕德瑪在門廳里與你碰頭。」她又對羅恩說。
「好吧。」羅恩說,一邊東張西望,「赫敏呢?」

等他們走遠了,羅恩才又挺直身子,越過人群朝遠處眺望。
「怎麼不見赫敏?」他又說道。

看不見她的時候,一直在找她,眼裡一點也沒有帕德瑪。要知道,迪安可是說帕德瑪姐妹兩是「全年級最漂亮的姑娘」。可是沒有用,羅恩眼裡只有赫敏。

然而,當他看到她和別的男孩子在一起,他又傲嬌了。

羅恩酸溜溜地看了她一眼。「威克多爾?」他說,「他有沒有讓你叫他『威基』?」

羅恩沒有說話。自從舞會以後,他就隻字不提威克多爾·克魯姆了。聖誕節的第二天,哈利在他床底下看見了一隻小胳膊,很像是從那個穿著保加利亞魁地奇隊袍的小模型上掰下來的。

多傻氣呀。傻到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更不會去表達。甚至在幾年後,還要介意這件事。

「你說,赫敏真的跟克魯姆親熱過嗎?」羅恩突然問道,這時他們已經快要走到胖夫人肖像跟前了。哈利心虛地吃了一驚,趕緊把他的思緒從那條走廊上扯了回來:走廊里沒有突然闖入的羅恩,只有他和金妮單獨在一起——
「什麼?」他慌亂地說,「哦……嗯……」
如果照實回答,應該是「真的」,但哈利不願意這麼說。不過,羅恩似乎從哈利的臉上得出了最壞的結論。
「茴香麥片。」他陰沉著臉對胖夫人說,兩人爬過肖像洞口,進入了公共休息室。

羅恩打頭走過空蕩蕩的舞池,邊走邊左右張望。哈利知道他肯定是在提防克魯姆

這個時候他已經充分意識到他喜歡赫敏了,並且開始改變自己的態度,學著去討得她的歡心。

「別說了!」赫敏尖叫起來。哈利驚訝地抬起眼,正好看見她對著她那本《魔法字音表》哭了起來。
「哦,不,」哈利說,一邊掙扎著從舊行軍床上爬起來,「赫敏,我不想讓你難過——」
但是隨著生鏽的彈簧床吱嘎吱嘎地一陣亂響,羅恩從床上一躍而起,搶先趕了過去

赫敏的眼睛裡又盈滿了淚水。羅恩趕緊從床上下來,再次用胳膊摟住赫敏,並朝哈利皺著眉頭。

當然啦,這要感謝那本《迷倒女巫的十二法則》,羅恩真真正正上道啦!

後來,斯克林傑被謀殺,大戰一觸即發,赫敏這樣麻瓜出身的巫師陷入了極大的危險當中,他們開始了尋找魂器之旅。我認為,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的感情從青澀的愛戀上升到經歷生死的戰友情,愛情、友情、親情融為一體,他們已經無法失去對方了。

「赫敏!」羅恩吼道,拚命扭動想掙開把他們捆在一起的繩索,拽得哈利趔趔趄趄,「赫敏!」
「安靜!」哈利說,「別出聲,羅恩,我們需要想個辦法——」
「赫敏!赫敏!」

樓上赫敏的尖叫聲更加慘烈,羅恩在旁邊咆哮著:「赫敏!赫敏!」

「我想,」貝拉特里克斯的聲音說,「我們可以除掉這個泥巴種了。格雷伯克,你想要就拿去吧。」
不——!」
羅恩衝進了客廳。

當赫敏遇險的時候,他驚慌失措到無以復加,連基本的理智都沒有了。他比哈利更緊張她。

如果說從火焰杯開始,羅赫的感情線才比較明顯的話,那羅恩從14歲開始,就一直喜歡著赫敏,並且這份愛從未改變過,他再也沒有對其他人動過心了(雖然對拉文德來說很渣),他對赫敏,會輸給詹姆對莉莉,斯內普對莉莉嗎?

我認為不會。

年少的愛,永遠是最純粹的。羅恩對赫敏,就是這樣。

四、有趣的靈魂

如果說我對哈利·波特系列電影有什麼怨念的話,那就是飾演羅恩的魯伯特長大後,一直沒能演出羅恩的幽默和可愛,小時候多好啊……

要我說,雖然拉文德沒能收穫羅恩的真心,但她對羅恩的評價還是相當準確的,羅恩確實是一個很有趣的人。

首先,他很有幽默感,言語中常常能把人逗笑,畢竟,他出生在一個很溫暖的家庭啊,所以他的性格是相當不錯的。私心放送幾個他把我逗笑的片段~

哈利壓低聲音,不想讓別人聽見,把斯內普突然想當魁地奇裁判的事告訴了他倆。
「別參加比賽。」赫敏立刻就說。
「就說你病了。」羅恩說。
「假裝把腿摔斷。」赫敏建議道。
「真的把腿摔斷。」羅恩說。

「赫敏,這件事最好由你來辦。」
「為什麼是我?」
「那還用說,」羅恩說,「你可以假裝在等弗立維教授。」他裝出一種尖細的女聲,「哦,弗立維教授,我太擔心了,我覺得我第十四題選b可能選錯了..」

赫敏又匆匆地趕去查看復方湯劑,羅恩帶著一臉大禍臨頭的表情,轉向哈利。
「你聽說過哪個計劃有這麼多環節都可能出毛病嗎?」

「嗬,好啊,幸虧我們有這麼多蛇怪的毒牙,」羅恩說,「我還發愁拿它們怎麼辦呢。」

「他們幹嗎都盯著看啊?」阿不思問,他和羅絲扭頭看著其他學生。
「別為這個煩神,」羅恩說,「是我,我特別有名。」

說實話我覺得克魯姆輸給他不虧,畢竟他和哈利一樣,沒有什麼幽默細胞……

有時候還喜歡搞點惡作劇。

羅恩和赫敏站在這塊招牌下面,正仔細端詳著一盤有血腥氣的棒棒糖。哈利偷偷走到他們身後。
「唔,不,哈利不會要它的,這是給吸血鬼的,我想。」赫敏正在說。
「那這個怎麼樣?」羅恩問,把一罐擠成一團的蟑螂塞到赫敏的鼻子底下

巫師棋玩得很溜。

不過,棋子老一些絲毫沒有妨礙。羅恩對它們非常熟悉,毫不費力就能讓它們聽從他的調遣。

羅恩說:「是這樣,你們可別生氣,怪我說話不客氣,不過說實話,你們兩個下棋都不怎麼樣—— 」

魁地奇也還不錯。

「是這樣,我知道他是你最好的朋友,但他不是最理想的,」她直率地說,「不過我認為經過一些訓練,他應該沒有問題。

他重重她嘆了口氣,「不知道安吉利娜為什麼不讓我離隊??」
因為你狀態好的時候挺不錯的。」哈利煩躁地說。

但是他偶爾也會犯渾,表現得有些市井氣。

「再見,阿利。」芙蓉用沙啞的喉音說,並親了一下哈利。羅恩趕緊上前,一臉期待的神情,可是金妮伸出一隻腳,把羅恩絆了一跤,使他摔在芙蓉腳邊的泥土上。他氣得滿臉通紅,身上沾滿了灰塵,連聲「再見」也沒說,就匆匆鑽進了車裡。

羅恩說,「要肉鹵嗎,芙蓉?」
他急於獻殷勤,把肉鹵盤碰飛了。

不過基於芙蓉是他的女神…也算了。

他真實得就像我們身邊的一個朋友,不是嗎?但就是這樣一個看似平凡普通的他,和他的好朋友一樣,在迫於無奈的時候穿上戰袍,並且穿得很好,拯救了英國巫師屆。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相當喜歡羅恩的,他風趣、幽默、機敏、忠誠,處事比赫敏圓滑,脾氣比哈利好,做人也沒有雙子那麼高調,愛生活,愛家人,愛妹子,正義感十足。「中庸」一詞十分適合他,行事不走極端,不鑽牛角尖,自有章法,常常充當鐵三角的潤滑劑,缺了他,哈利和赫敏的生活將少了許多樂趣。

最後,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可以消除對他的偏見,他值得赫敏的青睞,值得哈利的信賴,值得巫師屆的尊敬。羅恩·比利爾斯·韋斯萊,你是我們的王。


印象最深的還是是第一部
初次踏入霍格沃茲火車時在哈利面前小心翼翼掏出難吃的三明治
握著自己的小老鼠看著Hedwig時羨慕的神情
在厄里斯鏡里看到的自己是再也不用背負兄長們陰影的、能夠自己撐起一片天的魁地奇隊長head boy

不是所有人都有足夠的心胸去接納身邊那麼多風光得意比自己優秀的人,羅恩能夠做到。格蘭芬多的分院結果證明了他的勇氣與能力,他的成熟與蛻變我們都看得到。
他很普通,但是這個世界上就是需要這樣心懷真誠與熱情的普通人去為英雄鼓掌,去擊中人們內心最柔軟的地方。

「韋斯萊是我們的王!」

分割線
補個截圖 雖然非常不清晰...
我最喜歡的!羅恩第一次打魁地奇!韋斯萊最棒啦!


謝邀。
他就是我們。他沒有哈利的主角光環,沒有赫敏的天資聰穎,沒有馬爾福的家世,就連他的雙胞胎哥哥,都比他更吸引人們的注意力。
他是救世主身邊「那個紅頭髮的男生」,是不那麼優秀的守門員,是成績不算好,經常看赫敏的作業的普通學生。
所以人們對他有共鳴。


是再平凡普通不過的男孩子,也是勇者,是騎士。
我再也沒見過比他更真心勇敢的騎士了。

我以前回答過一個HP細思極甜的問題。
在電影第一部,三角去密室,魔法師棋那裡,羅恩毫不猶豫的跨上馬,成為騎士,幫助哈利贏得棋局。
那時候他還那麼小,頭髮軟軟的,眼神無辜又真摯。
他肯定很害怕吧,但他那麼害怕也沒有猶豫。

我再也沒見過比他更真心勇敢的騎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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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乎放到《哈利·波特》世界中會被提出什麼問題?
如果是魯迅來寫《哈利·波特》會是怎麼樣的?
你在霍格沃茨學習的時候都發生了什麼意想不到的事情?
為什麼我在快看完哈利波特的時候非常不舍與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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