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留守兒童問題? ?
我從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爸媽就外出打工,直到我上高一的時候,我媽媽回來照顧我。期間一直是我奶奶照顧我的生活起居。由於我奶奶是屬於那種思想比較保守的人,然後剛好我那時候處於叛逆期,有好長一段時間我跟我奶奶成了死對頭,甚至有時候讓我有家不想回的想法。有好多那種細節,我現在都還記得。。。導致我現在對好多親人都不感冒,心裡有時候會恨他們。但隨著我的長大,逐漸也懂的了他們的不易。但是我還是說服不了自己,去完全接納他們。。。
謝謝邀請。 @醉後的你
看到題主的經歷,就從法學的角度寫一份回答,也算給自己法學老師一個交待。
本文中的任何錯誤,敬請斧正。
【圖片全部來源網路,侵刪。】
題引: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社會轉型時期所出現的特殊群體。
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出現引起了眾多學者的關注,但法學上的分析較少。本人在回答中以法學的視角,分析了農村留守兒童的概念、特點及現狀,試著去揭示這一現象背後的法律性誘因,引出了農村留守兒童心理、犯罪率、監護制度和教育問題的具體法學分析,以引起立法者和法學人士對這一現象的關注與思考。
關鍵詞: 農村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現象;法律意識;監護;教育。
隨著我國城市工業化的發展,大批農村勞動者離開家鄉,進城務工,這在推動城鄉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同時,產生了中國特色的一個群體——農村「留守兒童」。
由於缺乏父母的有效監護和關愛,一些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在生活環境、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如農村留守兒童刑事犯罪的頻發,留守兒童易成為不法分子侵害的對象等,這都成為當今社會治安的隱患,不僅給社會也給兒童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已成為我國社會轉型時期噬待解決的重大的現實問題,然而現象的背後必然隱藏著深層次的內因。這引起了眾多學者的廣泛關注,很多學者從不同視角研究、闡述了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原因和影響,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針對農村問題的法學研究卻如鳳毛麟角,更不用說去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現象。
我試著從法學的角度來審視農村留守兒童現象,論其概念及特點,分析這一現象背後的法律性因素,引出了農村留守兒童心理、犯罪率、監護制度和教育問題的具體法學分析與思考。
一、農村留守兒童的概念及其現象分析
自我國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以來,眾多的農村輕壯年外出打工「淘金」,大量湧入日益現代化的城市,形成了一股「打工潮」,特別是九十年代末至今,更是達到了高峰。但由於受社會體制因素的影響,包括經濟上、法律法規上的制約,於是出現了較為獨特的中國式的農村留守兒童現象。
那麼,何謂農村留守兒童呢?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現今主要是從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人口學等方面分析的,但在界定上存在共識,一般認為:主要是指由於農民工進城務後,廣大留守在農村得不到正常結構家庭撫養的農民工未成年子女。其特點主要有:
(一)農村未成年人。也有學者認為這裡的未成年指16歲以下。他們身心還不成熟,有著成長的煩惱,且都生活在相對閉塞落後的農村。正如李昌平一句「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道出了農村的真實情況。
(二)處於留守狀態的。父母一方或雙方的外出,使他(她)們進入留守的狀態,心靈相對孤僻。
(三)由父母單方或他人監護的兒童。未成年和留守決定了他(她)們需要被監護,但這種監護存在不完整性。
農村留守兒童是中國社會急劇轉型時期出現的畸形兒,他(她)們實際上是社會的弱勢群體。在我們從傳統法治到現代法治的轉變中,由於法律的滯後性,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完備型,這種現象得不到法律的青睞。
卡多佐所言:「法律的終極原因是社會的福利。未達到其目標的法律規則不可能永久性證明其存在是合理的」。法律對留守兒童的忽略證實了現實的法律規則不合理性。又因為我們的理論法學研究高高在上,推崇「價值論」和「文化論」的進路,忽視了「語境論」,缺乏改造生活的力量,自然進入不了法學人士的視野。
二、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法律性誘因
(一)現行戶籍管理制度的違憲性
中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始於195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戶口登記條例》,按照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城市人口、非城市人口的標準,把農村和城市嚴格分離開來。在建國初期,人口流動頻繁,帶來了諸多的問題,這種情況下,《戶口登記條例》的制定是符合時代要求的。但問題是,我們已經處於21世紀改革開放如火如荼的法治時代,這種50多年前的法律制度早已成為歷史的痕迹,絲毫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阻礙了法治的進程。
從我國現行憲法條款看,第33條第2款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37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生自由不受侵害」。然而我國現行戶籍管理法律法規都以《戶口登記條例》為依據而制定,這實際上違反了憲法,也違背了法律人所追求的「憲法至上」宗旨。當然,法律從來都是一種比較保守的力量,而不是一種變革的力量,但這並不否認在一定條件下法律可以用作一種社會變革的工具。我們從法律上分析這一現象,也許正是把法律作為一種社會改革的工具,轉型中的中國需要它。
從時間上看,現行憲法制定於1982年,但相應的戶籍管理規定卻沒有實行相應的「合憲性」修改。這與我們正在實施的現代化是不相符合的,因為現代化是與法治化相一致的。就在2004年第四次憲法修正案中,在第24條也增加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重要條款。暫且不具體討論戶籍管理制度違憲性的法學性分析,不去分析公民中以土地為生的農民自由權的被忽略,其最直接的影響是帶來了農村留守兒童這一群體的出現。由於戶籍管理制度的限制,農村務工人員很難改變他們農業戶口的地位,加上我國教育法律法規上規定的義務教育與戶口一致原則,子女在城裡讀書要交不少的借讀費或名曰贊助費,這對外出務工的農民來說是一筆巨大的開支。
雖然我們這幾年九年義務教育的大力實施,教育費用的大量減少,許多地方有專門的農民工學校,各地也規定了外來人口戶口遷移的管理規定,但這些都無法改變農村留守兒童群體的出現。
現實中,無論是意識形態上還是法律法規上,我們很大程度上依然把農民與非農民嚴格區分開來。值得我們最為關注的是:現實中出現了這一被我們忽視的龐大的群體。有研究表明現今農村留守兒童有5800萬,這是一龐大的群體,足以抵得上好幾個歐洲國家人口數量。戶籍制度的違憲性影響的是千千萬萬的農村留守兒童的一生。
(二)社會保障制度對農民工的偏視
雖然我們制定了大量的各項社會保障法律規定,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立法總是落後於現實,現實中很多法律規定都對農民工形成了偏視。根據1999年1月國務院頒發的《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主體僅限於城鎮企事業單位,農民工連續工作滿一年失去工作的,只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不能享受城鎮職工的保險待遇。
這種規定讓農民工無所依靠。
且由於農村務工人員這一弱勢群體在經濟上的貧乏和在文化知識上的落後,在工作中大都沒與企業簽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勞動合同,勞動權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現實中出現了很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件,甚至有矛盾激化乃至暴力事件的時常發生。
現實中,我們的政府加強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各項保障措施,在修改《信訪條例》,認真貫徹執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的同時,也用強有力的行政手段,推進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但最主要的是,我們沒有從根本意識上改變偏視的心態,把農民工理所當然地看成了「農民工」,在沒有更為高效有力的法律保障措施時,也不會採取真正的措施來維護這一群體公民的基本權益。
口號和行動了不少,但農民工的權益仍然難以保障,以至農民工不得不採取極端主義的做法來維權。而社會保障制度的偏視會帶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農村外出的父母不會讓孩子生活在一個無保障的環境里,儘管愛著孩子,仍無可奈何且必須把他(她)們留在農村,被迫接受鄉村式的教育生活。
雖然鄉村比不上城市,但這裡是一個「禮教」的世界,孩子生活在祥靜平和中,這是孩子的幸福。此外,當外出務工的父母一旦出現工資無著落或人身傷亡時(我們在報紙中經常看到這樣的事,只是眼花繚亂的讓人麻木了),傷害的只是那些幼小的孩子,這些都會影響他(她)們的成長。先天的因素已經造成了他(她)們與城裡的孩子們相比機會上的不平等了,我們不需要去追求這種平等,正如羅爾斯所言:「機會的平等僅意味著一種較不利者在個人對實力和社會地位的追求中落伍的平等機會」。
最關鍵的是我們需要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讓他(她)們在鄉村式的生活中健康拙壯成長,更富有鄉村式且現代化的氣息。
(三)農民受傳統倫理觀念的影響與個人法律意識的薄弱
中國農民是講究鄉土情結的,就算外出一輩子,但落葉歸根,總會回歸生育養育他(她)們的鄉土。在現行各種制約下,外出務工也意味著艱辛、風險、忍辱負重,他(她)們不希望子女跟著流浪,找不著家的感覺。又畢竟中國農村到目前為止還基本上是一個熟人社會。在一個熟人的社會裡,我們會得到從心所欲而不逾規矩的自由。而這種自由是令父母較為滿意的,講究「仁愛」、「謙遜」,諦信禮儀之治,情理中認為這是一種文明的秩序。
於是外出的父母會安心的將孩子交給他人代為照料。孰不知,西方人言秩序必稱法律,它卻被牢牢地鎖在道德的閣樓里。在法治時代的今天,這對孩子的發展是極其不利的。有時也許這是被迫的,對農民父母來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他(她)們愛孩子卻給不了足夠的物資需求,要給予充足的卻不得不遠離孩子。
農民工本是法律意識最為薄弱的群體,在現實面前,他們做出了「歷史的選擇」,留守兒童的出現也算是歷史的「功勞」罷了。
也許我們可以幻想以上種種法律的修改,但僅僅只是幻想,畢竟歷史不可假設,當然這也不是僅僅通過幾部法律就可以解決的制度問題。實行現代化很大程度上就是實行農村的現代化,這是有它的現實依據的。
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出現是整個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產物,但由於現行法律制度乃至法學研究上的滯後和忽略性,加速了這一現象所帶來的各種
社會影響。
三、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具體法學分析
(一)農村留守兒童中所出現的心理問題的增多,犯罪率上升的法學分析
農村留守兒童只不過是被我們隱藏的社會弱勢群體,由於生活在非正常結構的家庭中,得不到父母正常的愛護,父母也失去了實質意義上的功能。共青團湖南省委組織實施,農村留守兒童的報告顯示:「對一些留守兒童來說,父母親成了一個失去血肉和情感的文字元號」。
在監護中,監護類型又參此不齊。有學者對陝西、河北、寧夏和北京地區的十個村子(農村社區)的調查中對留守兒童的監護現狀和監護特點進行了研究,數據顯示:單親監護佔到了79.2%,隔代監護佔到了16.9%,同代監護、上代監護所佔數量不多,約為3.9% 。這對孩子的成長帶來了重大影響,引發了留守兒童心理問題的增多。四川省心理學家游德良對井研縣門坎小學近400名留守兒童進行心理調查後發現,這些孩子中近八成存在心理問題,其中106人存在焦慮心理,107人有抑鬱癥狀,88人屬易怒性格,100%的孩子都羨慕生活在爸爸媽媽身邊的小夥伴,在精神方面被拋棄感強烈。更為嚴重的是,在這些留守兒童中,有過失行為的佔57%,有撒謊行為的佔35%,有偷竊行為的佔74%,有攻擊行為的佔30.6%。這是由於缺乏正常家庭生活中的管教、關愛等因素,留守兒童在成長質量上普遍不比正常兒童健康。心理問題帶來了學習成績的普遍下降。據貴州省調查統計,該省80%留守兒童學習成績處於中下等,40%是差生。由此引發了留守兒童犯罪率的上升。在遼寧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僅鞍山籍的未成年人犯罪,留守兒童就占服刑人員的12%,這比留守兒童占鞍山市兒童的比例(約8%)高4個百分點。
一味的依照現行法律法規遠遠不能解決實際問題,況且我們現行法律中對留守兒童這一現象的關注度幾乎為零。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與農村實際相脫節,高不成,低不就,留守兒童難以真正納入法律保護的範圍。法律與農村保持著相當的距離,這讓我們時刻懷疑法的普遍性、穩定性的言論。我們在學術知識上太注重理論修養,習慣以西方為藍本,然而,留守兒童的現象為中國所特有,西方的思想和制度在這裡是不適用的。
也許我們在進行理論分析與制定法律時,可以借鑒清代民國制定民法典做民間習慣調查的方法,實證研究是我們所需要的。農村留守兒童現象是一個社會所共同關注的問題,社會人都要去思考,尤其是積極推動立法改革的法律人更應如此。
留守兒童的這些問題在實際中更需要基層政府組織的關注,但我們的基層政府往往過於注重經濟的發展,稅收的增長,無瑕顧及這些。即使留守兒童出了什麼問題,也難以去深思。也許他們認為這是制度的因素,還有父母的關懷不夠,而非政府所能解決的。而且基層政府組織也是存在眾多問題的。如有普法宣傳職責的基層司法行政機構司法所就存在眾多憂慮。
在中國農村眾多的鄉鎮一級政府中,司法所建設中存在著機構不夠穩定、人員嚴重不足、隊伍素質不高、工作條件差等問題。也有一些地方是形同虛設,甚至有的撤銷了司法所的設置。
這種狀態下,對農村留守兒童心理方面的困惑引發的犯罪率上升的情況,他(她)們也就顯得愛莫能助了,也就不可能關注留守兒童。就算是有強大行政權的公安機關也難以去預防留守兒童刑事犯罪率的增高。
我國的農村公安派出所現狀是,一般只配置3到5名公安民警,而要負著3-5萬的社會治安。而且他們的綜合素質偏低,對法律的理解和認識都處於一個較低成面上。這就決定了他們只能較注重治安刑事案件的頻發、少發,履行他們維護良好社會秩序的職能,無法留心留守兒童的問題了。而實際上,他們通過多形式的教育來引導孩子們是有積極作用的,因為他們是鄉鎮中法治觀念和法治教育較為優秀的人士。
這對農村、農民是極不公平的,對留守兒童更是一種摧殘。偷盜搶劫,對成年人來說都難以自制,何況對那些未成年的孩子,特別是留守下來的孩子們呢?當他們處於生長發育期,處於個人思想逐步確立的時期,我們基層司法機關對這些心靈孤僻的孩子們似乎無能為力。
由於沒有悉心的照顧與呵護,我們眼看著他(她)們一步一步滑向深淵。這裡我們不能簡單的用 「子不教,父之過」的倫理來思考,對於難以改變的事實,我們可以不必自責,但在事實面前不去思考,那才是我們的錯。
(二)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制度分析
由於受倫理觀念影響和法律意識的薄弱,更由於生活所迫,外出務工的農村父母不得不留下孩子留下,有意無意的將監護權擱置了。有學者將留守兒童的監護分為單親監護,隔代監護,上代監護和同輩監護。將單親監護不予考慮,從我國現行法律中分析其它幾種監護是存在疑慮的。
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這裡的「沒有監護能力」應指父母身體或智力方面的因素而引起的無監護能力,而非父母遠離孩子很少親自照管的情形,不存在父母沒有監護能力的事實。孩子有什麼問題仍是需要父母來解決的,過年回家父母仍是要親自監護的。
監護權因為身份關係而存在,不是距離遠近決定的,否則的話對辛勞的父母來說是極不公平的。如果說是代理,又顯得過於牽強,不足以概述照管人與留守兒童之間複雜的關係。這些是值得我們探討的。
再由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網路的如日中天,網遊今天已席捲了中國大多數農村,沒有了父母的嚴厲加愛的監護,我們的留守孩子們更加的「自由」了。內心的孤僻與寂寞,使留守兒童更樂意選擇虛擬的世界來尋求心靈上的慰藉,於是現實中就多了一些可憐的為網路所困惑的孩子,他(她)們在不知不覺中成了科技發展的實驗品。 CCTV「法治在線」節目就報到過幾起孩子(主要是城裡的孩子)因玩網路遊戲而自殺的事件。
在農村,在留守兒童身上,我們不敢想像這些。在熟人的圈子裡,照管人基於倫理道德要求,給予孩子足夠的物資需要,甚至督促一下學習,孩子有什麼問題聯繫父母(注意的是,孩子心理方面的困惑是難於啟齒的,父母只是一個象徵性的符號,就是說了父母又能理解什麼呢?遠離孩子已經把他們的心分離了),在通訊現代化的今天這是很方便的,這對外出務工的父母來說是莫大的安慰,天大的人情。
但這是一種沒有明確責任的照管與軟弱無力的監護,留守兒童犯罪率上升就證實著這些。也由於現行法律的陽光照耀不到那裡,即使有那麼幾縷陽光穿破層層壁壘,我們也不能寄予太多的希望,因為這是一個市場經濟的時代,我們的政府和人民對經濟有太多的厚望。
我在老老家有認識的一小孩,今年才九歲,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由爺爺奶奶照管,結果染上了玩網路遊戲的毛病,管不了了,父母只好今年不外出專門在家看管他,卻無任何作用,反而更加一發不可收拾。無法,父母將其送到一當地的寺廟去學習「人之初,性本善」以此改化。
也許,在農村人看來,唯有我們博大精深的儒家經典文化思想才能有所諦造。因為愛的力量都失去了效力,他們會認為只有《論語》等這種簡簡單單的哲理可以讓我們心靈得到進化。這不能像我們一樣拿起法律的武器,雄赳赳氣嚷嚷的,狀告網路遊戲公司,在神聖的法律面前,來個正義的論斷。因為這些對父母來說,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且鄉土社會中是無訴的。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為有人破壞了傳統的規矩。這在今天仍然是熟人社會的中國農村是適用的。
子曰:「聽訴,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訴乎。」
(三)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分析
教育是我們永遠說不完的話題,教育改變了農村,農村也是教育體制改革最重要的地方。留守兒童的教育又有什麼值得我們關注呢?我們可以從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來分析。
(1)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步,是最基本的教育,而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是讓人憂慮的。父母雙方都外出,會選擇由爺爺奶奶撫養。這些留守老人年齡大都在50以上,有的甚至已步入知天命的年齡,吸取的是中國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教育,「以和為貴」,注重禮教。教給他(她)們的是道德的秩序,講究「忠孝」、「仁義」,這與今天城裡被溺愛的、孤單的、冷漠的獨生子女相比,有值得我們欣賞的地方。
但關鍵是,我們是在向現代化與法治化邁進,這個腳步不會停歇,熟人的社會終會向陌生社會轉型。在「以法至上」的法治時代,僅僅以儒學教育而非法學教育來引導我們的下一代,這不僅僅只會讓我個人懷疑它的適當性。父母有一方在家的留守兒童,因為父(母)知識觀念的較新,與孩子隔閡最小,管教上也較適當,所受的家庭教育相對是最好的,這能讓孩子較好的適應日益法治化的世界。其他非父母、爺爺奶奶照管的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狀況是更令人擔憂的。
進一步說,在一個熟人的圈子中,我們會「利用在家庭的親密生活中所養成的稱呼來擴展這親密的關係到同胞團體之間,已達到團結的目的。用語言上的模擬來推廣稱呼於有部分相同的親屬。」如我們會把周圍的人稱呼「叔叔」、「伯伯」、「阿姨」來加強親近。這樣村子裡其他人對留守兒童的教育也是有影響的。但村社制度自成一體,脫離國家政治生活之外,對社會變革的反應遲鈍。這種體制下,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是值得深究的。
我國現行農村基層組織體系主要是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而組建的,但如今農村青狀年的外出,留守下來的要麼是老人,要麼是兒童,怎麼可能很好的實施呢?陝西省銅川市下高埝鄉28個村子裡,曾經有近乎一半的村委會主任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或上任後因經濟問題而被判刑,更為奇怪的是,他們全是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通過的「合法選舉」而進入村委會的。
如公丕祥教授所言,「村社制度的自治行與獨立性是虛幻的,是有很強的專制性的」。這種專制狀態下,兒童教育似乎比我們80後教育還要回歸過去。這使我想起了托克維爾所提倡的「鄉鎮精神」,「在沒有鄉鎮組織的條件下,一個國家雖然可以建立一個自由的政府,但它沒有自由的精神。片刻的激情、暫的利益或偶然的機會可以創造出獨立的外表,但潛伏於社會機體內部的專制也遲早會重新冒出表面。」也許我們可以重新審視我們的鄉村自治,才可能更好的發揮作用,當然我關注的是鄉村組織對孩子的教育。
(2)學校教育 學校教育是我們向文明化、現代化、法治化邁進的基礎,我們所受的法律思想教育很多都是教師給予的。而鄉村教育的現狀我們從中就可以看出它的不合時代性。教非所學現象非常突出,有一所初中7名英語教師中沒有一名英語專業畢業的,一所小學12名教師,無一人能勝任英語課教學,小學音體美教師更缺乏,相當部分學校開不了,大多由老病教師「看堆兒」,素質教育無從談起。
鄉村教師對孩子的教育仍然停留在過去較為原始的狀態,留守兒守兒童本來脆弱,需要更好的愛護,然而這註定是不切實際的,更不用說教師對孩子進行法治化的熏陶和引導了,雖說我們現在鼓勵大學生下鄉支教,如湖北省教育廳組織的「農村教師資助行動計劃」,鼓勵眾多名大學生下鄉支教,且我們在政策法規上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如支教生考研考公務員政策上的優惠,還有教師法的保障,這不能不說我們今天意識到了它的重要性。
但是,與城裡的孩子相比,農村孩子還是弱勢群體,更不用說留守下來得不到正常關心的孩子們。何況現在為人師表的可疑性,現實中就出現了很多號稱「靈魂工程師」的教師對學生身心方面傷害的事件,其中很多受害者就是留守兒童。因為父母對孩子非正常的關愛,使他(她)們更可能受到傷害,且這種傷害影響孩子一生的成長,然而我國相關法律仍為空白。
(暫不提郜燕敏相關事件)
這些都帶來了眾多的不良影響,我們的留守兒童更加不幸,更加孤僻,身心的扭曲引發了更多的社會問題,出現了更多的悲劇。而法治的現代化進程不應是以犧牲留守兒童的利益為代價的。
四、總結
也許我們正在努力改變這些。新戶籍法的加緊制定,擬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以保護公民自由遷徙權;政府在規範性文件中出台了保護農民工平等就業,加強社會保障的規定;組織法中對人大代表名額城鄉分配不均的1/4條款的修改,這些都預示著一個好的開始。我們建立的終究是中國問題的法學,研究中國現行的問題,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在我們構建農村問題法學的同時更應多一些偏愛,如果說法僅僅是高尚的,這是沒有現實意義的,它更應該是現實的。中國的法學終究要回歸中國本土,來重新審視農村問題,現階段尤其注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研究。
我們法學人士應身心力行,真正的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從法的視角來分析它,思考這一現象背後的法律性因素,才可能去論法的精神,追崇「自由」與「權利」,而這正是我們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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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武漢地區想跳槽的涉外專利代理律師和私募股權投資律師可以私信我,面談。大家退後,我要煽情了。。。
我曾經也是個留守兒童,可能是因為智力成熟得比較晚吧,直到我上了高中才意識到自己原來就是那個媒體中經常報道的留守兒童中的一員(捂臉跑過。。。)
接下來,我將以我的視角和感受,講述一段關於距離的故事。
農村人沒有距離。
小時候,家裡的月亮總是在安詳的夜裡升起,月光像溫暖的一層紗被,照映著在院子里聊天的一家人。一家人聊的故事就像那每天都升起的月亮,很熟悉、很溫馨。故事的範圍也從來沒有超出這個小縣城的範圍。那時的人們腦海里沒有距離的概念,因為在所有人的印象中,去過最遠的也就是縣城,逗留時間最長也不過一星期。一星期,蠶蛹還沒有化羽,蘿蔔乾也還沒有曬好,誰也不會在意這一星期。
漸漸地,人們突然發現,儘管月亮仍然在每天升起,但是每晚坐在院子里聊天的人卻是越來越少,少的時間也越來越長。以至於到後來,伴隨著每天都要升起的月亮的,不再是平平淡淡的故事,不再是溫馨的面孔,而是一聲聲長嘆,還有莫名的思念。
每晚,頑強升起的月亮依舊照著那囿百年未變的廳堂,將家鄉的一點一滴折射到遠在千里之外的人的眼裡。在每晚的這一刻,相隔千里的人會不約而同地抬起頭,望著從童年伴隨到成年,從家裡伴隨到外面的月亮,心中陡然生出無限惆悵。
難道這就是距離?
農村人千百年來世世代代的家的觀念竟悄然模糊,伴隨著模糊的記憶而來的是模糊的雙眼,從離家的那天起一直顒望的雙眼已經深陷,只有在一年一度的甚至數年一度的歸來時,已不大靈光的耳膜捕捉到那熟悉的聲音時,才會像從夢中驚醒了般放出光彩。伴隨著已經乾枯無法流淚的眼睛是一聲又一聲的呼喚:是娃又回來了嗎?娃你終於回來了啊!
每年都是這樣,這似乎已經成為了農村人的一個重要的儀式,年復一年,只是早就想說出的話卻又說不出口。兩顆心的距離隔的不是千里的路途,不再是尷尬的月光,卻是天堂和地上,是深深的無奈與喟嘆。
原野上,伴隨一座座塋冢嬉鬧的是歡快的孩童。對於這些孩童來說,每天放學後伴隨他一路鳴叫的蟲子才是最熟悉的家人。每天升起的月亮與太陽告訴不了他們什麼,電波傳來的短短的話語也沒能告訴他們什麼。委屈時來的一場痛哭與擁抱是草地給的安慰;成功時來的幾多歡笑與鼓勵是風吹樹葉的聲音。每晚回到靜靜的家中,在靜靜的夜裡靜靜地入夢,夢中皎潔如水的月光安詳地照映在每個人的臉上,聽著爸爸媽媽從縣城帶來的故事。
這就是距離啊!
遙遠的距離驀然化作了一條長長的冰河,將思念阻隔、將盼望阻隔。他們的成長、他們的孤獨就像冰河一樣被封凍,像樹的年輪一樣被深埋。一年又一年,每年重複的儀式,沒能讓老人消弭思念,也沒能讓孩子擁有思念。這距離,已經超越了千里、千年,變化成一座死城。
社會實踐已經結束很久了,但是苦於沒有時間一直沒有來寫些什麼。首先,我是一個留守兒童,但是爺爺奶奶給了我全世界最無私、最完全的愛,算是對缺失的父愛母愛的補位,所以這段留守經歷對我的影響還好。除了和父母不親密,有些疏遠之外,其他的一些小問題我都還可以自己掌控。
這篇回答里的內容主要來自今年暑假在四川省一所農村小學進行的調研,以及我在知網找到的各種文獻,文末列出參考文獻。我們去的那所小學有接近90%的學生都是留守兒童,佔比非常之高。我們調研的對象有121名學生,有樣本偏少的問題。
1、留守兒童的生活現狀
2、留守兒童的教育現狀
3、留守兒童的心理現狀
4、社會上關心這一群里的人可以採取的行動(希望可以有愛心人士和我一起來行動)
5、在採取這些行動過程中可以會有的問題
1、留守兒童的生活現狀
先列幾組數據(數據直接截圖自我們的調研報告)
這一代留守兒童的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外出打工了,有的是兩三歲,有的甚至是只餵了幾個月奶就出去了,之後就是至少要一年才會回來一次。在跟家長的訪談中我們了解到,父母這樣做的原因,主要是處於以下幾方面: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年輕的時候可以幫幫忙,等更老些了,更幫的忙會越來越有限。
現在孩子還小,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帶著也還行,等孩子大些了,要面臨升學了,再回來輔導輔導。
自己年輕的時候該多出去賺些錢,為以後孩子讀書積累些財富。
在生活方面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孩子的照顧是還可以的,就像有種說法說的,隔輩兒親。
2、留守兒童的教育現狀
在這個方面存在很大的問題。
首先,爺奶公婆的這一代人文化水平不高,小學文化居多,稍微好些的是初中文化,但是很少。他們能夠給孩子提供的輔導很少很有限。
在這裡就不得不要跟城市裡學生做個對比了。老師會把家庭作業的簡訊發到家長手機上,要求家長要輔導哪些內容、哪些東西是要背誦默寫的;建立家長的qq群,把孩子們在學校的各種表現及時地告知家長等等。但是據校長說,學校曾經也打算為家長開通校訊通,但是家長們嫌費用貴就取消了。
老師們也有講到,有些時候跟爺奶公婆這些人沒辦法溝通,說的一些東西,他們好像聽不懂一樣,內心很無奈。
當我們問到爺奶公婆們,是否認為留守會給孩子學習生活帶來什麼影響時,有些爺奶公婆的答案是:哪有什麼影響,我們一直都跟孩子說要好好努力讀書,要是成績下降了,我們都是會打的。這位外公流露出一種很驕傲的神情,好像再說看我多會收拾孩子似的。這些爺奶公婆根本沒有認識到留守經歷對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也不用說去減少了。並且,他們還把孩子不聽話就該打的簡單粗暴教育方式奉為圭臬。
當然也有一些之後父母一人外出的家長跟我們談到(他是村裡的村長,有一個六年級的女兒),他也知道女兒跟媽更親,有些事有些話是該跟媽說的,但是他當著這個官,又肯定不能走,村裡沒有其他年輕人來做這個官了。家裡需要提高收入,他媽就肯定需要出去打工。他也很無奈。
外出打工的父母,大多會一周給孩子打一個電話,問問學習的情況,有沒有給爺奶公婆分擔一些家務,很少會問一些跟孩子內心狀況、成長有關的問題。由於我們的時間有限,所以沒有專門就外出父母的情況做調研。
在學校方面,農村學校由於生源減少,很多小學校都合併了。以前幾個村子的學校合成了一個學校。但是隨著老一輩的老師退休、新一代的老師不願來偏遠的農村,所以師資並沒有增強。這所學校十年來,新增加了兩名老師。據校長說,這兩名老師都是剛站上講台的老師,沒有什麼經驗,上面就派到這裡來,增長一些經驗,等過了一兩年就會調到鎮上去,以前也有這樣的情況。校長說完後,笑了一笑。
我們的政府和教育局在留守兒童方面也確實做了一些工作,但是這些工作更像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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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寫到這兒吧,以後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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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小隊要採取第二次行動了,大家有什麼想交流的,可以去我們的公眾號,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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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留守兒童,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有一次我爸爸說國慶接我去武漢玩,然後七天的時間。我每天都要跑到村裡的高坡那裡看有沒有一輛白色的小轎車風風火火地看過來。期間我看錯過幾次。每一天都是帶著滿滿的希望去的,最後是失望而歸。就算到了最後一天我還在傻傻守著。結果當然是沒來。現在,我再也沒有那份勇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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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海一浪8
又到春節離別季,無數年輕爸爸媽媽在這幾天踏上征程,重新奔向北上廣深。鄉村在上演一幕幕小孩拉扯爸爸媽媽,哭的撕心裂肺的畫面。一個猶如婆媳矛盾一樣的難題開始擺在年輕爸爸媽媽的面前,小孩應該自己帶還是留在老家做一個留守兒童。可能你會說,這不是顯而易見嗎?當然是爸爸媽媽自己帶好,但是年輕人可能在城市沒有自己的房產,可能非常忙碌,可能小孩沒有良好的讀書條件。即使是那些擁有自己房產的爸爸媽媽,他們的父母又可能不願意背井離鄉跟隨他們來到北上廣生活。筆者就以上幾點展開,小孩到底是應該留在鄉村帶好呢還是帶到外面來好。
(圖片來自網路)
首先,如果你沒有自己的房產,工作及其忙碌,經濟條件也一般,我覺的小孩還是留在老家讓爺爺奶奶帶比較好。為什麼呢?你可能不願意你的小孩成為留守兒童,但是,小孩跟隨你來到城市以後,你發現你根本沒有時間照看他們,讀書的學校也很差,什麼都需要小孩自己去獨立去完成。而因為小孩跟隨你在一起,你的消費水平會大幅度提高,比如說要租更大的房子,添置很多以前不需要的設備。為小孩找更好的學校,有時候想換一個工作,但是考慮到小孩的讀書,你又因此放棄了,錯過了一些好的機會。
第二種情況是你經濟條件比較好,擁有自己的房產,也能給小孩找到不錯的學校,那麼你應該堅決把小孩帶出來。我們一輩子奮鬥的目的很多人都是為了自己的小孩。童年的時光是短暫的,和小孩能夠朝夕相處的時間其實也不是很長,雖然把小孩帶出來會有一點點麻煩,但是隔代教育確實有非常不好的一面,大城市小孩更容易見到世面。這裡面可能會有一個困難就是自己的父母未必適應外面的生活,這個可以嘗試,如果實在不行,我們應該尊重父母的感受,讓他們回到家鄉,小孩小的話自己請一個保姆,大的話就好辦了。但是,這時候最重要的一點出現了,年輕的爸爸媽媽一定要提高自己的教育能力,我覺得這是非常關鍵的,可能有的年輕人在賺錢方面擁有自己比較好的方法,但是在教育子女這方面能力很是欠缺,那麼這時候你就要注意了,怎麼樣去教育自己的小孩,什麼年齡小孩在思考什麼東西,什麼年齡我們應該給孩子做怎麼樣的引導。這方面的書籍實在是太多了,年輕的爸爸媽媽只要自己有心,把一些書上的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中來,我想還是很快可以提高的。年輕的爸爸媽媽應該仔細去思考自己父母的教育方式,其實鄉村生活中很多教育方式也是城市所不擁有的,比如一個村莊上的人要注意去打招呼,經常去人家家串串門,村上的人有什麼事情要熱心幫忙,宗族觀念等等,這些城市就差很遠了。城市的小孩見世面的機會比較多,比如說認識很多名車,經常有機會去大型的餐館,酒店吃飯,這時候我們需要的就是學習農村好的教育方式,結合城市優秀的方面。
我想我們每個人都不想自己的小孩成為留守兒童,但鄉土難離,我想也沒有必要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強行把我們的小孩帶在身邊,我們的父母曾經也有良好的教育方式方法,如果我們單純的帶在身邊,卻沒有時間,也沒有能力去給小孩一個良好的環境,那留在老家也未必是很失敗的選擇。
創建於2017.2.7
不喜歡
大深夜和朋友聊起來 興緻勃勃的搜起了知乎
說是如何看待留守兒童 我沒什麼文化 就跟你們講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吧
我舅有個兒子 今年應該15了 一直在老家給外婆在帶 然後我舅就在廣州自己做生意
今年春節 我舅把孩子接上來一起到我家過年 也在我家住
他(我舅兒子) 在我家洗澡的時候 不小心把自己身上的壓歲錢放在檯子上 洗完澡忘拿了 可能是留守兒童對財物的觀念並不是太深
後來我媽就偷偷收了起來 我們都知道 結果他後來發現錢不見了 也沒說什麼 沒哭沒鬧 很安靜 一直杵在沙發邊上
到了飯點 我媽喊我下樓下超市去買瓶果汁 我舅說著讓他去 他也沒說啥 低著頭就下樓了
可是身上一分錢也沒有 又不敢說 就這麼站在小超市門口站了20分鐘
直到我下樓 透過樓道的玻璃看見他 還是低著個頭 冬天的廣州 雖不冷 風刮起來 刺骨
那一刻 我實在說不出太多 我想 希望那些把自己孩子留守的人 都帶回身邊吧 真的 生活不易 育人 更不易
他們是被放棄的一代,被拋棄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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