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麥田裡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爾頓的行為?


試圖超越世俗的平庸卻又不知道如何超越,不屑於成為「他」又無力成為「我」,劉瑜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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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讓我消失

霍爾頓如果不是個少年,而是個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煩人。《麥田守望者》里的這位主人公,看什麼都不順眼。他討厭學校,討厭同學,討厭父母。他甚至討厭那些 喜歡說「祝你好運」的人,以及那些說「很高興認識你」的人,以及在鋼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當然還討厭數學物理地理歷史以及除了寫作之外的一切學科。一個 甚至無法從學習中得到樂趣的人,可真煩人。

關鍵是他的痛苦也沒有什麼「社會根源」。生活在他的時代和國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專制社會」,也不能抱怨「愚蠢的應試教育」,他只是用雞毛蒜皮的方式討厭著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 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無辜少年反抗壓抑的社會秩序」的名義而被寬容,甚至被喝彩——據說後來美國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爾頓——因為他是個少年。在 青春的掩護下,頹廢是勇氣,懶惰是反抗,空虛是性感。有一段時間甚至有人為此類文藝作品起了個類型名稱,叫做「殘酷青春」。簡直沒有比這更無賴的詞了:什 么叫殘酷青春?老年殘不殘酷?殘酷到人們都懶得理會它的殘酷。童年殘不殘酷?殘酷到都孩子們都無力表達它的殘酷。更不要說倒霉的中年,殘酷到所有人的殘酷 都歸咎於它的殘酷。所以說到殘酷,青春哪有那麼悲壯,簡直可以墊底。

但也許《麥田守望者》並不僅僅是一部青春小說。它是關於一個人在看透 人生之註定失敗後如何說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這個失敗的小說。小說里,中學生霍爾頓想:好好學習是為什麼呢?為了變得聰明。變得聰明是為什麼呢?為了找到好 工作。工作又是為什麼呢?為了買卡迪拉克。買卡迪拉克又是為什麼呢?天知道。

當然他可以追求別的:知識、文學、音樂、和心愛的人坐在床邊說話,以及思考「中央公園的鴨子冬天上哪兒去了」。但是,追求這些,他就遠離了憤怒,而憤怒——只有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 實仔細想想,霍爾頓面對的「社會」並沒有那麼可惡。無論是室友、女友或老師,似乎都不是什麼黑暗勢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壞」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稱 寫他們,也許會是一個一模一樣的故事。但這個社會最糟糕的地方,也許恰恰是它甚至不那麼糟糕——這些不好不壞的人,以他們的不好不壞,無情剝奪了霍爾頓憤 怒的資格,而憤怒——至少憤怒——是一個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實滿世界都是霍爾頓。16歲的霍爾頓,30歲的霍爾頓,60歲的霍爾 頓。他們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無力超越這平庸。他們無力成為「我」,但又不屑於成為 「他」。他們感到痛苦,但是真的,連這痛苦都很平庸——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虛無並感到憤怒,而這憤怒早就不足以成為個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實上自 從憤怒成為時尚,它簡直有些可鄙。

所以《麥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論就是逃跑。一方面,霍爾頓渴望逃到西部,裝個聾啞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 方面,他又想做個「麥田守望者」,將那些隨時可能墜入虛無的孩子們攔住。整個小說里,最打動我的不是關於「麥田」的那段經典談話,而是另一幕:霍爾頓經過 兩天的遊盪已經筋疲力竭,過馬路的時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無限下沉,然後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裡對艾里說:親愛的艾里,別讓我消失,別讓我 消失,請別讓我消失。

《從頭再來》里,崔健唱道:我想要離開,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願離開,我不願存在。

我 想霍爾頓也許不是真的憤怒,他只是恐懼。他只是對自己的虛空人生感到恐懼,而出於自尊心,我們總是把恐懼表達成傲慢。他還熱愛小說呢,他還熱愛音樂呢,他 還熱愛小妹妹菲比臉上的笑容呢。最後霍爾頓之所以沒有去西部,也許並不是因為軟弱,因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買1塊錢3斤的土豆,身邊還 是會有無數喜歡說「很高興認識你」和「祝你好運」的人。與其到遠方去投靠並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發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說音樂和小妹妹的笑 容,善待因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時光,等那個註定的失敗從鐵軌那頭駛來時,閉上眼睛,呼拉,乾淨利落地消失。


霍爾頓追求的是不受主流價值觀束縛的自由生活,這當然是個脫離低俗的理想。但是他追求自由的行動表現為盲目抗拒,覺得一切「文明」都只是上流社會虛偽的面具。因此,他的極端反抗也就顯得有些低俗和膚淺。
當中有一段,霍爾頓去妹妹的學校找她,看到學校的牆上寫著Fuck,怒不可遏——妹妹一直是他心中純凈的象徵,而妹妹所處的環境理應冰清玉潔,卻被這樣一個髒字所玷污,這瞬間傷及他保護妹妹(也是保護自己內心世界)的理想。由此可見,霍爾頓的內心其實是反低俗的。


霍爾頓那種,應當叫叛逆更合適。
搓麻將度日才叫低俗。


我想用我的一篇讀書筆記回復你的這個問題。當時我的題目是,我們都曾度過一段對什麼都想說他媽的的日子,然後與世界和解。


四月讀完的第一本書是《麥田的守望者》。

說實話一開始總是不習慣帶著髒話的敘事方式,還有霍爾頓對所有的事物所表現出來的極度厭惡。

總是以為結局會有反轉,會有一個精彩的故事。直到讀完結尾,還是不太明白到底敘述的是什麼,霍爾頓退學逃離的兩天三夜?

細思極恐,原來是他媽的青春。

差點都忘記了,我也經歷過一段對什麼都想說他媽的的時光。

和霍爾頓一樣,對那些近乎瘋狂的孤寂毫無辦法,厭惡一切假模假樣,討厭一切東西,甚至想不出來喜歡什麼,追求什麼,我的那段日子大概是高中。

我從一個班級佼佼者變成一個毫無存在感的人,這本身就是一件他媽的的事情。

好吧,成績差就算了。很快,我從第二排被換到第四排的窗戶邊上。老師也是本著用成績說話的原則,只看成績不看人。

這一點讓我非常反感。

半年下來,班主任只認識幾個成績拔尖的學生和調皮的特別拔尖的同學,其他一概不知。每當他要吩咐某個同學做事的時候,總是假模假式的說,小夥子,幫我搬個桌子,小夥子把這桶水搬到我辦公室去,類似種種。面對漂亮的姑娘的時候,總是擠眉弄眼,假模假樣,讓我覺得十分噁心。

本來坐在窗邊挺自得其樂的,沒想到的是,每天晚自習休息間隙,都會有男生在我的窗子邊上亂晃。囂張點的直接推窗喊叫。但是他媽的事情就是他們總是直接忽視窗邊的我,目光齊聚在班花ABC身上,不是遞情書就是送禮物。完全不會用哪怕一絲餘光瞧一瞧這個窗邊的姑娘。

更加他媽的事情就是,這些男生一個比一個帥。

高二的時候看《邊城》。我覺得自己就是翠翠。被不知所以的孤獨寂寞壓抑得喘不了氣。我總是想找人訴說,卻不知道要告訴誰。我覺得全世界都不理解我。

那時候還是有朋友的。

彭子算是一個。可是啊,她悄悄有了男朋友,還是秘密交往了很久之後我才知道的,最他媽的事情就是,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前我還喜歡那個男孩子。

萌萌算是一個。可是她很漂亮。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男孩子圍繞著。很多次我們在食堂吃飯她都丟下我一個人跑去和她認識的某個男生或者某群男生假模假樣的打招呼,假模假樣的搞關係。

梅子算是一個,可是後來她一頭扎進學習的海洋里,不再傷春悲秋。跟我的步調不再一致了,讓我非常傷心。

父母也變得不可理喻。

他們經常為了瑣事爭吵。他們總是在爭論誰為這個家付出的多一些。甚至他們爭吵誰對對方開始不真心了,誰開始有外遇了。

有那麼一段時間我開始厭惡甚至不想看到他們。他們爭論的一切讓我噁心,讓我覺得他們是那麼不能原諒。

高大的形象就此遁形。

生活就是這麼他媽的。所有的一切都在顛覆我所有的道德觀念。

在那段什麼都想說他媽的的日子裡,我覺得自己遊離在世俗之外。我想守護那片麥田,我想維護一切的單純的美好,我厭惡一切髒的醜陋的東西,甚至全世界。

在某一個全校停電的日子,人們在黑暗裡歡呼,享受這樣迷一般的盛宴的時候,我一個人默默下樓梯回宿舍,一路上到處是歡歌笑語。男男女女在黑暗裡興奮的跳舞唱歌。我路過奔跑著的人,他們撞上我不說一句話,然後跑遠。路過籃球場,有擁抱在一起的黑影。路過宿舍樓,有手牽手回宿舍的姐妹,還繼續在聊著停電前的八卦。在黑暗的掩蓋下,所有人的聲音都變得大起來,所有人都像獲得了巨大的自由般快樂。唯獨我,走著走著竟然哭出聲來。

一切的一切讓我厭惡。我是多想找一個人好好傾訴我的苦悶,哪怕只是一起喝著酒,聊一些最最平常的話題。至少會分散一些我對這個世界的注意力。

我以為全世界就我過的這段時光最他媽的孤單。沒有男孩子喜歡,沒有人關注,沒有人能夠說說心事。討厭老師,討厭父母,討厭朋友。總是覺得他們都假模假樣的生活,總覺得周遭世界的世俗與我格格不入。總覺得我會孤獨至死。

而今讀到《麥田的守望者》這本書,才知道,原來那樣一段不堪的心靈時光,並不是我一個人的體驗,是所有所有經歷過青春期的孩子的體驗。就如書里的一段話「一旦你接受了文森先生的考驗,你就可以學到一些你心愛的知識,其中一門知識就是,你將發現對人類的行為感到惶恐疑惑甚至噁心,你並不是第一個,在這方面你倒是一點也不孤單,你知道後一定會興奮,一定會受到鼓勵。歷史上有許許多多的人像你現在這樣,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過彷徨的時期。」

原來歷史上有很多人像我一樣,獨自度過一段精神和道德的彷徨時期。

而後,精神道德重新架構。

霍爾頓坐在公園看著妹妹一圈一圈的轉著旋轉木馬。即使衣服都被淋濕了,但是他變得快樂極了,他看著穿著藍色大衣的妹妹,一圈一圈的旋轉,他覺得好看極了。那樣的一瞬間,他和這個世界和解了。

他甚至有點想念那個兩天三夜中他遇到的所有人。

漫長的青春期過後,我們會突然與這個世界和解。我們理解了所有的行為。

不知世事的時代過去了,我們知道了這個世界的更加複雜的精神與道德原則。不是單純的好與壞,多數時候他們相互參雜。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入世。

後來,我們會真誠的感謝成長路上教會我們知識的那些人;所有的朋友依然聯繫,關心,甚至一輩子不離不棄;父母也日漸老去,恨不得將他們的時光調停不願意他們老去,就那麼一瞬間,所有的愛與美好又回到身邊,

在真真切切的生活里,近距離的接觸道德,感受精神力量。真誠的愛一切值得愛的人,真誠的寬容他們的過錯。

然後成長。

然後學會與這個世界溫柔相處。


霍爾頓用一個詞形容就是真實,相比之下其它人就活得太做作了,你可以說他低俗,但是你敢肯定你不也是這麼想的嗎?只是你不敢表現出來罷了,他表現的是那個年紀的常態,其它人的膚淺與自私,倒是讓我比較鍾愛霍爾頓


他是個厭世的小孩。


整本書下來,他幾乎很少有快樂的時候。他討厭的東西很多,對人尤甚。他說那些會因為一部電影拚命落淚的人們其實內心是卑鄙的雜種。他好像痛恨情感的外露。

可是他的憎恨往往缺乏力量,因為在正常人看來,他身邊的一切都正常得很,事事皆可原諒。

他口中的,假模假式的人,循規蹈矩的人,虛與委蛇的人,裝腔作勢的人,不過是為了在積極入世的同時尋找某種程度的自保罷了。
畢竟生而為人,要保持品性單純,是需要很大的資本的。


但是霍爾頓不管,他就是不喜歡那些人,也不喜歡由這樣的人構成的整個世界。可是他沒有能力反抗,也沒有能力攻擊任何東西,學校輕而易舉就能讓他退學,社會上的小混混欺負起他來也是易如反掌,他憂心忡忡的父母也只是眾多普通人中的一分子。

霍爾頓很渺小,他的憤怒也是,而且,他的憤怒很難讓一個內心成熟的讀者共情,因為成熟意味著平靜。

但是霍爾頓的孤獨,字裡行間中無能為力的孤獨,是能讓人共情的。
這種小孩子式的孤獨,不美麗,不崇高,不獨特。只是單純因為不被理解罷了,沒有什麼了不起,我們每個人活在世上,又有誰被深刻的理解過呢。


但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喜歡他,當然,還喜歡他的那份厭世。我一直覺得,厭世是像某種殘疾一樣必須被隱藏的東西。大多數時候,你得絕口不提。

可是厭世的霍爾頓,大張旗鼓地厭世著。那是因為他活在一個藝術家的文藝作品裡,是麥田裡的守望者,是理想主義的象徵,他註定被一些人喜愛和推崇。

但在現實世界裡,厭世這件事,不做任何隱藏或妥協,除非自我斷絕,不然終歸舉步維艱了。


所以我是羨慕他的,小孩子羨慕小孩子。

最後,摘一段霍爾頓哭泣的樣子吧。


原文如下:

一霎時,我哭了起來。我實在情不自禁。我盡量不哭出聲,可我的確哭了。
我一哭,可把老菲苾嚇壞了,她走過來想勸住我,可你只要一開哭,就沒法看在區區一毛錢的分上止住。
我哭的時候仍坐在床沿上,她伸過一隻胳膊摟住我的脖子,我也伸出一隻胳膊摟住她,可我依舊哭了好久,沒法止住。我覺得自己哽咽得都快憋死了。
嘿,我把可憐的老菲苾嚇壞了。


霍爾頓陷入了西西弗斯的困境,他發現生活原來就是日復一日地推石頭,累且無聊,輕視美好,沒有目的,註定失敗。而所有人都一樣,一些人傻逼到壓根沒意識到這一點,一些人自以為是地活著,在霍爾頓眼裡那是活得低俗而且還傻逼。於是他恐懼,無所適從,精神和身體都彷徨在路上。虛無籠罩了他,將他和世界隔絕,他和世界發生的唯一聯繫是他對哥哥、妹妹和死去的弟弟的愛,還有生活中一些細節的美好。


霍爾頓想知道中央公園裡的鴨子如何過冬,渾身淋濕的寶玉記掛著齡官沒出避雨。除了這一細節,麥田裡的守望者與大觀園裡的護花使,東西方這兩位同樣叛逆的少年,雖然在不同文化中成長,但他們的行事習慣與心理活動,如同鏡像般似曾相識。若是生在同年代同國度,並有幸相識的話,必會相見恨晚吧


綱哥雲,牙佳為雅,人谷為俗。雅是說用嘴說出來,說的好聽,那個叫雅,俗是吃喝拉撒柴米油鹽。
你吃飯,這就是俗,你跟人談判,這個就叫雅。每個人的生活都是由雅和俗構成的,沒有俗,就不存在雅。從這個基礎上說,沒有人能夠脫離俗而存在。
看話劇高雅么?看A片低俗么?其實目的一樣,讓人愉悅的消磨時間。

所以,讓我們一起低俗吧。這一點兒都不可恥。


前幾天剛重讀了一遍Catcher in the Rye,現在來談一談我對Holden所作所為的看法:

這個是我在麥田分類下回答過的另一個答案,其中一部分提到了我對Holden的看法。


如何理解《麥田裡的守望者》中這句話? - 蔣稚23 的回答

許多人只看到Holden如何如何爆粗口,發牢騷,卻忽視了造成他這種憤世嫉俗的行為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他摯愛的弟弟Allie的死亡。

Allie死的時候只有11歲(?),身體心靈都還只是個孩子。而他在Holden心中是最完美的。書中Holden每次提到他,都是毫不吝嗇的誇讚。可以想像,童年生命中這麼重要的一個親人,同伴,兄弟的離去,對當時也只有13歲的Holden是多大的心理打擊。原文中他自己說過,Allie死的那天晚上,他睡在車庫裡。當時他氣憤地用拳頭砸碎了所有的玻璃。

我們可以看到,Allie的死給Holden帶去的不止是悲傷,而是憤怒。是怎樣一個不公平的世界,會讓像Allie一樣優秀,善良,聰明的孩子死去!可以說,Allie的死帶走了Holden的光明和快樂,讓他只能看見世界的陰暗,成人社會的人心險惡。從那之後,Holden把世界分成了兩半:像Allie一樣純潔善良可愛的,比如書里的孩子們和那兩個修女;以及另一半壞人,包括大多數大人,也是Holden口中的"phony"。 而每當他看著世界的時候,都會把它和自己理想中的Allie比較。所以多數時候他只能看見社會消極負面的一面。

然而,Holden畢竟還這是個未經世事的少年。他對這個世界好壞的劃分還是過於武斷和偏激,甚至有點吹毛求疵。他堅持所有人都應該像孩子一樣天真無邪,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用被責任和外界壓力所束縛。但他卻沒能認識到『妥協』其實是人性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人們為了各種各樣的事情而妥協:比如為了社會認同感,比如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劃分了好壞的Holden自己有時也不能堅守這一準線。比如為了擺脫孤獨,他去酒吧和女生調情,招妓。甚至在他多次表明自己很討厭那些常青藤的高材生,因為他們總是很自以為是的情況下,他在夜晚孤獨的時候也不得不打電話約他們出來喝酒。而且在酒吧里Holden還一個勁問人家sex life怎麼樣。

由此可見,Holden所謂的爆粗口,玩世不恭,並不只是一個隨隨便便的頹廢高中生整天在發牢騷。而是他摯愛的弟弟Allie的死抽走了他世界裡的光明和快樂,而給他留下了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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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7 若有語病或是內容錯誤,歡迎捉蟲,歡迎探討!(??????) ?


當我們都學會裝逼後,我們本色的那一面就會被視為低俗。


曾經想過一定要揚眉,來證明有些人錯看。可是證明這一切幾乎要用掉一生的氣力,才能讓不相干的人瞥一眼,實在是不值當。

這就是霍爾頓的活法。

《麥田裡的守望者》用最簡單的語法勾勒了一個最不是故事的故事,卻有著令人愉悅的節奏和韻腳。讓人聽著聽著,突然就好像聞到了什麼氣味,就像是故事裡的人喝了一半的啤酒與抽了一半的煙味。你心想,嘿,這人和隔壁家的小王,似乎也沒什麼分別。

男主角霍爾頓只有16歲,但他對一切都厭煩透了,同學,老師,球賽,不過都是些假模假式的東西。他想逃卻終究沒能逃掉,孤獨的在雨夜裡的紐約城畫著圈。我們每個人都該去那裡,可那裡究竟是哪裡?懂得人自然會懂,不懂得人永遠也懂不了。

霍爾頓看著妹妹菲比在木馬上轉著圈;他常記起他弟弟艾里的壘球手套;他和那個西雅圖來的金髮女郎跳著舞她不停踩到他的腳;他坐在琴的對面笨拙的只知道將皇后移來移去;這幅畫的色彩是如此絢麗又是如此讓人無奈。 Life isn"t like in the movies. Life… is much harder

青春期的躁動總是無處安放,你說世界這麼大,你想去看看。可是錢包那麼小,你們走不了。

文章在霍爾頓17歲時戛然而止,這是一個人最好的年齡。我總是想,倘若我能一直活在17歲的書頁里,那該有多好。你看膩了只消關上書,我也不痛不癢,好不自由快活。

結尾,紐約的雨不停地琳在霍爾頓的頭上,但他快樂極了,他看著轉著圈的菲比,覺得她那麼美。

他突然就不想走了。

他或許在想,一切沒有想像的糟糕。


你問怎樣理解霍爾頓的行為?

我有一大堆的話想說,

因為這本書影響我太深

甚至到現在,我的網名還是霍爾頓是霍爾頓

是不是有點傻,還有點中二

霍爾頓的行為太單純,一點也不難理解,難以理解的,是這個複雜的世界

在複雜的世界面前,也許不得不屈服,會過得窩囊,會一個人流淚


可是那熱血


永遠也不能涼啊


低俗與否很多時候是主流世界的粗魯定義,尤其當這樣的定義被施加到未成年人身上的時候。如果我們知道未成年人情緒能力的發展很可能是一系列外部因素疊加作用的結果,就知道那些有「低俗」表現的孩子身上可能有多麼深的連他們自己也不為所知的苦痛和悲哀了。我同意樓下的說法,霍爾頓活得真實,那些不「低俗」的人們活得太做作了。


剛剛看完
JD塞林格寫的這本《麥田裡的守望者》
其實從開頭讀到結尾 大家都會發現 這本書描寫的是霍爾頓被潘西開除以後 所經歷的事情和
他心裡的變化
一個在童年的時候 失去了自己的最喜愛的人(弟弟艾里)所以內心帶著渴望和孩子一樣生活卻已經長大的青少年 如何與一群在學校里學習的裝模作樣的偽君子相處 然後爆發 然後被開除 偷偷溜回家 卻怕家裡人知道 在沒有任何依靠下接觸了一系列「社會成年人的生活」
他是討厭一切裝腔作勢的人的 甚至還非常厭惡 可是即使是這樣的情況下 他還是表面裝作很和善的樣子 與那些所謂裝腔作勢的人 聊中央水池裡冬天的鴨子 聊文學 電影 女人 性 儘管他只敢委屈自己在酒吧舞廳里不喜歡的三個女郎跳舞 卻沒有敢和 琴 打上一通電話
有人說 他只是想成為一個麥田變的守望者 站在懸崖邊 好讓那些孩子不掉下懸崖去 能夠在麥田裡盡情的玩
其實我覺得書中提到的所謂的不讓孩子掉下懸崖
是暗喻著孩子是他內心渴望的那一份童真 他之所以想要成為麥田裡的守望者是他的內心極其的喜歡 像他弟弟艾里 還有他妹妹菲苾

那樣不像成年時間裡裝腔作勢的童真 因為自己內心也有這一份童真 所以他才會不像被打擾 想要去守護
最後當他想要離開時 也是因為看見了自己妹妹那麼可愛的樣子 所以才決定了不離開
那場大雨 把霍爾頓淋病了之後 他肯定是改變了 而他肯定也是成為了一名真正的麥田裡的守望者 因為他選擇的是守護她妹妹的童真

以上 個人意見

還有最喜歡的一段話是安多里尼先生對他說的那一段:
「我想像著你這樣騎馬瞎跑 將來要是摔下來 可不是玩的 ---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 摔下來的人都感覺不到也聽不到自己著地 只是使勁的往下摔 這整個安排是為了哪一種人作出的呢?只是為了某一類人 他們在一生中或者那一時期 想要追尋某種他們自己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 或者尋找只是他們認為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 於是他們停止尋找 他們甚至在還未真正尋找就停止尋找」


「一個不成熟的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 一個成熟的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種事業卑賤的活著」


「一旦你接受了文森先生的考驗 你就可以學到一些你最心愛的知識 其中一門知識就是 你將發現對人類的行為感到惶恐 疑惑 甚至噁心 你並不是第一個 在這方面你倒是一個一點也不孤單 你知道以後一定會興奮 一定會受到鼓勵 歷史上有許許多多人像你現在這樣 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過彷徨的時期 幸好 他們中間有幾個人將自己彷徨的經過記錄了下來 你可以像他們學習 這真是個極妙的輪迴安排 而且這不是教育 是歷史 是詩」

「學校教育還能給你帶來別的好處 就是你受教育到了一定的程度 你會發現自己腦子的尺寸 以及什麼對它合適 什麼對它不合適 過了一個時期 你就會心裡有數 知道你像你一樣的尺寸的頭腦應該具有什麼類型的思考 這可以讓你節省不少時間 免得你去瞎試一些對你不合適的 不貼切的思想 你慢慢會知道自己的正確尺寸 恰如其分的把頭腦武裝起來」

總之
這是一本讓孩子能夠冷靜下來思考的書
也是一本能讓成年人感同深受的書
因為其中給你的道理 還得經過你自己的方式解讀 消化

推薦


↓這是我以前寫的隨筆其中一段^_^

群眾與內傾的創作者之間,永遠有那樣一種矛盾――我們想過到對岸去,於是我們拚命撐了船,爭先恐後地欲想感知對岸的意境;但創作者卻感到被侵犯了,他們內心的平靜被不安的躁波擾亂,以至於他們沒法正常思考,他們甚至會用極端的方式驅趕這些干擾。於是塞林格常年隱蔽在山林間,而科本在名聲大噪後不久便飲彈自盡。
在一些人中,成名不是他們最終的意志,他們說白了只是在用某種方式表達自己,快樂是在被更多人認可之前,那小撮絲毫不用懷疑的信任里。可他們並不一定懂得恰當地排除不斷地懷疑與自我懷疑,因此才衍生了各種充滿諷刺意味的怪誕行徑。在塞林格的作品裡,霍爾頓也被賦予了這樣的意義,這或多或少是塞林格自己的一種投射。


我想是當處於青春期的他,從孩童的美好世界中走出來時,發現這與他所想像的完全不同,周圍的人——老師,女友,舍友都是那麼的做作與虛偽。他在與孤獨與不被人理解做著鬥爭,又在被同化和保持自我中掙扎。一方面,他瞧不起那些虛偽的面具,另一方面,他又苦於在這個社會中找不到真我,所以,他形成了過度的敏感去抵禦一切虛偽。他小心的觀察這周圍,發現一絲不對勁的地方,便進行多倍的放大,然後在心裡唾罵。總而言之我想這是,一個孩子在用著我們看來叛逆,庸俗的方式維護著屬於自己的真實與純凈。


我不覺得和想表達的東西可以低俗高雅可以扯上關係,我就打個比方說吧


霍爾頓的行為就是在經歷這麼種情景後發生的行為:在我們上初中的時候,校外的人上了性教育課後,拿出一大盒免費避孕套,大家可以來講台拿。全班寂靜,隨後霍爾頓上去拿了一把,在老師和同學的嘲笑中走回座位。下課後老師偷偷問那個校外的人要了幾打,被霍爾頓看見了。


長大是人必經的潰爛——塞林格
而霍爾頓只是不想長大。


霍爾頓一直是個孩子,他無法認同大人或者是同齡人們的所作所為,他並沒有表現出這個年紀該有的成熟與上進。他最初對成人一切的所作所為極為不解,接著是鄙夷,最後只能習慣並嘲諷揶揄,不然他又能怎麼樣呢。這就是人性。一個無解題。他不能理解大人們的思想,也就無從尋找人生的意義。他根本不在乎人們眼中的名和利,恨透了混賬的電影,那種人們眼中看似美好卻又俗不可耐的東西。他與世俗為敵。
他愛的是孩子,是孩子身上的純真,是未被外界雜物侵擾的本質。老艾里,老菲比,也許是這世界上他唯一的精神寄託。他隨身帶著老艾里的棒球手套,更是時刻找機會和老菲比打電話。他們互相理解。因為他們是同類人。
霍爾頓極端善良,
他希望歷史老師不因為他不愛學歷史而傷心。
招妓時認認真真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卻因為對方年紀小,愛看電影覺得自己不能做那種事。
在校時把自己的行李箱藏到床底好讓室友不產生她媽的自卑感。
路上碰見修女給他們捐錢,並為她們的早餐比自己寒酸而難過。
在老菲比的學校看見x你兩個字立刻擦掉。
除此還有許多。
儘管如此他做了許多看似離經叛道的事,但那不過是為了擺脫他媽的空虛感。
霍爾頓在比起那潰爛不堪的世界,
他的所作所為,他的混賬和他媽的
不知乾淨到了哪裡去。


我就喜歡他戴著鴨舌帽
一個箱子
讓我想到「獨自旅行」
霍爾頓向著遠方前行,尋找他所謂「生命的真諦」
這樣的勇敢,即便是固執,都是可圈可點的品質


很多人把青年人美化成反叛者,認為青春是頹廢多彩的。這對於表達來講當然很「漂亮」。但真正的青春期是什麼樣子的呢?長久的無聊和漫遊,許多的不如意和困惑。《麥田裡的守望者》當然不是一部青春小說,因為不是所有人的青春都是那樣的,或者能體會到那樣。多年以後,即使霍爾頓成長為了平庸的中年人,他可能始終關心的都是常人之外的事情。比如一個牛逼但有點惡俗的比喻「天氣冷得像巫婆的奶頭」,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兒不是什麼績效和房子,而是「湖裡的綠鴨子」身在何處。這是一部表達了非常窄眾需求的小說——和塞林格其他的短篇一樣,表達了對於他來講,什麼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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