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領域中,好的 idea 在實現之前能否申請專利?

互聯網產品中,如果個人有了很好的想法,但並未公開和實現,是否可以申請專利?好像我國沒有創意專利這一說法,是嗎?


1、idea公開了,就無法申請專利了,至少理論上是這樣的,這是專利的新穎性的要求;所以,未公開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前提。
2、互聯網產品的專利申請,一般都是在沒有實現的時候申請的,因為技術發展快,如果等實現了再申請,則可能已經有其他人申請了。專利申請只是提交一個描述實現該idea的合乎邏輯的技術方案的文件,並不檢查你是否已經完全實現了idea。
3、「創意專利」這個詞,頭一次聽說,恐怕不是中國沒有,哪兒都沒有。專利本身就可以保護技術上的創意,只是要求能夠以技術方案的方式表述它即可,好的專利代理人都可以把你的很簡單的idea表述為技術方案,這是他們的工作。當然,你要為他們的勞動支付適當的費用。
4、要申請互聯網方面的專利,可以將idea用流程圖描述一下,把它和現有技術的區別予以說明,然後請專利代理人處理即可。如果連流程圖都沒有,那麼,……,啊啊,那還是好好再想想吧


首先要看你這個idea是什麼性質的。

1.如果idea是商業方法,在中國目前是不能申請專利的。
前面 @雷少坤 提到了不能授權的幾種情況: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商業方法屬於其中不能授權的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2.但如果idea是一個技術方案或者一個設計方案,而且符合專利法對客體的要求,那麼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具體地說,如果是產品或方法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如果是產品的形狀和構造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如果是造型的外觀設計方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以方法發明專利為例,如果你對互聯網產品的人機交互設計構思出了一個好的idea,比如微信的搖一搖吧,那麼這個人機交互方法是可以通過發明專利獲得保護的。至於實現了沒有是無所謂的,關鍵是能夠實現(實用性),是新的(新穎性),而且不是顯而易見容易想到的(創造性)。


以外觀設計專利為例,假設你為你的互聯網產品設計出了圖形用戶界面(GUI),比如一整套APP的界面,只要是新的,不是顯而易見的,那麼這個APP是不是已經通過軟體工程師實現了,那是無所謂的,這個界面的設計,和物理載體比如手機結合在一起,是可以申請「帶GUI的手機」的外觀設計專利的。

總而言之,可以未實現,但必須能實現,並且符合專利的其他要求,同時未公開,那麼就可以申請專利了。


謝邀!

我理解你說的產品是最終可以被用戶使用的產品,比如軟體客戶端。


申請專利是不需要做出產品的,所以你的創意沒有具體做出產品時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很多人都認為申請專利要有實際產品,這其實是誤解。因為中國是先申請制,所以沒準等你把代碼寫好,別人的專利早就授權了。所以,有了好的想法只要符合專利的保護客體,就應該早點申請專利。


舉個例子,微信基礎技術發明者:專利賣給騰訊前曾找過雷軍 這個個人發明人早在2006年就申請了「一種基於或囊括手機電話本的即時通訊方法和系統」的專利,但是他由於找投資等原因沒有推出產品。

但是,不是說有創意就可以申請專利了,專利法還規定了必須要公開實現這個創意的技術方案。技術方案要詳細到什麼程度呢?就是要讓懂這個技術的人都知道下一步應該怎麼實現。簡單來講,就是從功能/創意逐步細化,直到每個步驟都有現有的技術可以參考。因為,專利中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是知道所有現有技術的人。


舉個例子,你提出了「滑動解鎖」這個創意,你的創意是在手機屏幕上滑動一下圖標就把手機解鎖了。光有這個是不行的,你應該有明確的技術方案,對手機而言,要檢測圖標在屏幕上的移動,移動到什麼程度時解鎖手機。你可能不懂怎麼去寫代碼,但是這不代表你不能申請專利,因為根據你的了解,檢測手指在屏幕上的滑動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技術。

但是,在上述例子中,如果觸控技術都還沒有,根本就沒有檢測在屏幕滑動的現有技術,那你顯然還需要設計檢測在屏幕上滑動的方案,因為沒有這個是實現不了的。

所以,結論是「技術創意」沒實現產品時,可以申請專利,但是要滿足別人看了能實現的條件,別人能不能實現要看現有技術是什麼情況。


見笑,歡迎探討!


某種idea是可以的,但我沒法準確描述「適用範圍」,以自己的實例說明一下,2011年在天貓(當時還叫淘寶商城),我自認為想了一個絕妙的idea,來利用當時正火的社會化網路(比如新浪微博)幫助天貓、商家來推廣商品,簡單的說就是「每個幫助傳播的個體,都會把自己的一個獨特id植入此商品的信息,最終當這個商品成交的時候,每一個傳播鏈上的個體都可以有收益」。

其實也不新鮮,有點像「傳銷」吧。已經忘了當時為啥這個提案沒做,也許太複雜而可驅動的利益不夠分的,反正就是沒申請到資源。

不過我覺得idea不能浪費啊,所以就申請了一個專利,拿了幾千塊申請獎勵,2014年底通過授權了,因為已經離職,授權獎勵沒拿著。但這個事兒,應該是一直沒實現,不知道有沒有公司做過類似的事情,小心,如果阿里想找你麻煩,是可以找的哦……

而如此「給自己留個後招」的做法,在很多大公司都是常規動作,鼓勵員工寫很多「想到但還沒做出來」的專利,我應該申請過20來個,好些都不太記得了……從「促進社會整體創新」的角度,這個事情到底是好是壞,那是另外一個話題,就不多說了。

==== 如下圖,為網路公開可查詢的信息 ====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申請專利怎麼都可以,關鍵是能不能授權


好的思路,想法當然可以申請,而且可以申請那種策略型的專利。比如當年諾基亞的雙卡專利,也沒有做出產品,但早早就把這個想法用專利保護了起來,後來可想而知了。
這時候你需要一個好的代理人,幫你把創意落實成為有理有據的準確有效的文字。
不過如果是自認為特別有價值一旦公開就會面臨貶值風險的,可以考慮作為商業秘密。


樓上說的很詳細了,補充一點吳溯關於商業方法國知局去年來廣州的業務促進班提到,商業方法也嘗試可以授權了。


完全可以 但注意保密


謝謝邀請!

這個問題其實比較籠統,也是很多移動互聯網創業者很關心的,我嘗試一下回答:


1、互聯網產品,有了一個很好的想法,依我的經驗來看基本都是一種交互性的功能創意或顯示效果,缺乏技術方案的,因此,很難處理成高質量的專利申請,建議直接公開找夥伴們去探討,有沒有市場前景?如果有,再細化技術方案,考慮專利的可能。


2、所有專利,在市場上的交易價值完全圍繞指向哪個或哪類產品,以及其法律效力(穩定性、易取證、金額計算明確),因此,如果你的創意指向的產品沒有構思和推想清楚,專利撰寫就沒有落腳點,當然也就沒有後面的。。。。。啊啊啊


3、有知識產權基礎的,可以直接學習一下蘋果的劃屏解鎖專利,比照自己的構思,是否能寫成那樣?再考慮一下,有把你構思的專利無效掉的、顯而易見的手段嗎?


以上供參考


互聯網方面的IDEA如果偏向於一種具體應用或一種具體功能,這種IDEA通常可以進行專利申請,具體是作為發明專利進行申請。

但是申請時需要注意幾個問題,一是是否滿足專利法2條2款的規定,是否滿足專利法25條智力活動規則的規定,二是這個IDEA在邏輯流程上是否成立。

關於第一點,主要是由專利代理人來處理把控,發明人技術人員儘力配合即可。而第二點則需要發明人著重注意,要儘可能保證IDEA邏輯清楚,勿要出現自相矛盾。


可以的。

專利說明書中需要詳細描述專利實現的細節,但是這種描述是理論性的。以一個專利為例:「大型客機裝降落傘」,這個專利沒有實施,但是它是一個成功的專利。
不過,如果在專利授權N年內,仍然沒有實施,別人可能獲得強制許可。


「好的idea」能不能解決當前存在的技術問題,獲得有益的技術效果,同事保證不是專利法不保護的課題,是可以申請專利的,而不管這種idea是否已經實現。


理論上可以實現,即經得起理論驗證,即可。


可以,但是要注意你申請的專利要具有實用性,不能是憑空想像,申請時要具有完全可以實施的實施例


想法是什麼? 採用技術方案,解決技術問題,實現技術效果的想法,可以申請專利。此外,專利和你 做不做出真實的產品不太相關,實際還沒做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做出。


這個idea只是一種想法?如果是那就不用申請了,發明專利可以保護方達和產品,但是都必須是新的技術方案,技術方案是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特徵的集合,得能夠實現,不能實現的申請了也不能授權。


首先回答你的問題答案是可以,樓主所說的創意專利實際上是不了解專利的屬性。專利本身的屬性中就包含了前瞻性,從字面意思來看就知道 專利本身就是一個想法在驗證其可行性之後,投產之前就要做的工作,拿手機行業來說,蘋果 三星 就申請了很多前瞻性的專利,提前搶佔市場規避競爭對手的技術競爭,所以樓主所說的在中國是完全可以的。
其次專利的審查形式上來說,專利主要是從法律層面保護其技術核心並不是從技術原理出發,所以只要不是雷同,或者毫無可能實現的技術都是可以被授權的。
另:一些虛幻的,不可實現的想法在現階段是不具有可行性的(如永動機……)是不會被專利局授權的,每個專利都要有一定的可行性。
菜鳥級新手粗淺的個人間接歡迎來踩 — —!


完全可以先申請專利。

然後在12個月內去盡量測試idea實現的可能性,若結果正向,使用優先權重新提交專利申請就可以了。

另外,不要拘泥於現有的專利制度,因為法律和審查規則都是發展的,現在不能授權的未來未必不能。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藥物產品,商業方法,UI設計等等。


如果想設計一個專註服務於一個方向的實用型的網站,在技術上應該可以實現的,可以先申請專利保護嗎?如何申請呢?


這種情況需要想個好名字,註冊一個商標,培養成品牌。因為品牌有先入為主的優勢,別的公司即使有技術,有錢,做個一模一樣的,也很難超越。比如http://hao123.com


如果可以的話,世界就亂套了。因為有創意是很簡單的,實現創意是很難的。
我是草根站長,沒錢沒人脈。為了把創意做出來,自己一行一行敲代碼。

如果我花6個月敲出的網站,被你一下子就申請專利了,這公平嗎?


推薦閱讀:

對於產品攝影來說,什麼是最重要的?
最有影響力的設計博客有哪些?
看完豆瓣電影top250,讀完豆瓣讀書top250,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你見過哪些比較有趣的郵件退訂頁?
Windows 7 中的『庫』 (Libraries) 是個失敗還是成功的產品設計?

TAG:互聯網 | 產品設計 | 創意想法 | 專利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