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夜行者徐浪」所寫的事件?

今早上看到時間線上推送北京有哪些都市傳說(Urban Legend)?
撿屍,仙人跳聽說過,割腎保持懷疑。

他所回答的問題夜行者徐浪 答過的問題
隨後關注了公眾號,記錄的一些事情,雖說有誇大,自認為還是可信的。

看完後覺得蠻壓抑的,怎麼來處理這種情緒?

謝謝。


大家好,我是徐浪,夜行實錄的作者。


對夜行者故事裡,一些不成熟的處理,我已刪除相關內容,並在此向大家鄭重道歉。


其實這問題我在寫作中已經意識到,並不斷在調整——當然,今後會更注意,避免再給人造成困擾。


感謝所有讀者和參與討論的人,尤其題主和提醒我的朋友,希望夜行者的故事,能在反饋與提醒中,不斷變好。


我先答一下題主的困惑:對於壓抑感,我能幫你的——就是把夜行者的故事持續寫下去,讓你習慣這種壓抑。

這可不是崩潰療法,我這麼做是因為,人類對恐懼、黑色的反應是最真實和強烈的,這是天生的。


而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直面。


接著說下,我自己是如何看待夜行者的故事。


首先,我為什麼要寫夜行者的故事呢?


小時候,大人總講一些可怕的故事(對小孩而言),大意是:你不聽話,故事裡的妖怪/壞人就會把你抓走。


我覺得,這是受人類講故事的本能驅使:吸引關注,感染情緒,留下印象。


同樣,被故事吸引,也是人的本能。人喜歡聽故事,喜歡轉述故事,喜歡參與到故事中。


中國古人面對未知的世界,給自己講了個故事:盤古開天地,女媧捏泥人。


猶太人則說:「神說要有光,便有了光。」


小孩子總問父母,自己是從哪裡來的,然後得到的答案往往都是,從小樹林、垃圾場、海邊等等地方被撿來的。

同理,當你想向人講一個道理,是不是總這樣開頭:「我有一個朋友……」。


瓦特 · 本雅明對故事下過一個定義:故事是來自遠方的親身經歷。


我覺得,他話里包含了故事的兩個特點:1,故事不是你親身體驗和經常遇到的。2,故事能讓人聽起來是真實的。


我喜歡聽故事和講故事,尤其是都市傳說類型的。


十幾年前,我初中時,學校里忽然開始流傳「割腎」的故事,我和朋友趁著課間和放學熱烈討論了很久。


晚上去姥姥家聚餐,聽見姨父警告剛參加工作的表哥,生活檢點些,不要跟太漂亮的女孩搭訕,當心被割腎。


再過一段,小區里一對中年夫婦的兒子失蹤了,樓下遛圈的大爺大媽,都傳言失蹤的小伙是被人割了腎。


這些談論、傳播割腎的人,沒人能證實是否真有割腎,如何割腎,技術上是否可行——但故事便這麼流傳起來,成為飯後談資的同時,也不斷警醒著人們。


我相信,一定有喜歡夜裡遊盪的青年,聽了這個故事,每晚回家看電視,遠離漂亮姑娘,以尋求心理安全。


你看,這就是都市傳說,一種有意思的民俗文化,與城市生活相互依存。

在我公眾號後台的統計里,女性用戶佔比43%,這令我印象深刻。


黑色與恐懼沒有驅趕她們,反而讓她們留了下來。她們的留言與短消息,基本都是表達對現實的積極和警惕,而非恐慌排斥,這讓我十分高興,覺得在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我覺得自己有講好故事的能力,不想浪費。


所以用故事傳達經驗和交流想法,是我拓寬人生體驗和理解人性的一種方式。


「夜行者」是我為自己設定的身份,這個身份,滿足了對離奇故事的熱衷和我的調查癖——我把我對故事和冒險的熱愛,都傾注在了這個身份里。


在我自己的腦海里,夜行者既是中國都市裡的蝙蝠俠和印第安納瓊斯,也是北京的福爾摩斯和大偵探波羅。


我的調查和寫作,都是為了創作都市傳說類的故事。


都市傳說與現實的貼近,讓本雅明定義的故事,變成了「來自不遠處的親身經歷」。


*這裡正式說下,許多人關注的問題:【夜行實錄】是虛構作品,基於真實事件,進行實地調查、資料收集,進而完成故事——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紀實文學。


援引一下詞條。

都市傳奇,亦稱民間傳奇,都市神話,都市傳說,現代傳奇。是一種虛構故事,身俱恐怖因素,深植於當地人文。這些故事或以娛樂大眾為目的,或者半真半假的記敘一些突發事件,比如失蹤或者不明物體。儘管其名字有都市二字,但並非必須發生在都市區域,這個詞語的作用,是區分現代傳奇與工業化前的傳統民間傳說。因此,社會學家和民俗學者更加偏愛「現代傳奇」一詞。人們常常聲稱,此事來自「朋友的朋友」,這個詞後來成為一種常用語,用來描述現代傳奇。(維基)

報告文學又稱紀實文學,主要是指以真人真事為主的記敘性質文學作品,結合新聞與文學,以緊貼現實為主,部分描寫能增強其感染力,具備極強的宣傳功能,當中包括訪問有關事件的人物。但因為須符合新聞學對報導的要求,是以所描述的人物、事件,必須根植於事實的文體。(維基)

我記得最早的知乎,沒那麼多講故事的人。


現在,故事漸漸多起來,這很不錯,大家從分享技能、知識拓展到了分享人生經驗和內心體驗——虛構的故事和段子當然也是經驗。


如果一個社會,只願維持日復一日的重複經驗,而不願想像和體驗更多,那不就無趣到完蛋了嗎?


為什麼我總寫的那麼「真實」?


大人的故事之所以能吸引和警告小孩,是因為講得有模有樣——「這事就發生在解放路」、「某某家的小孩因為不聽話就被抓走了。」


這正是都市傳說的講述特點,也是千百年來口頭文學的基本屬性。


真實和幻想,處於故事創作的兩個極點。不同的作家有不同見解。


《洛麗塔》的作者納博科夫看不上真實,他說,小說是虛構。在這位用想像力和結構技巧講故事的大師看來,人類的騙術永遠比不上自然,要是有人說他的小說是真人真事,他會覺得是侮辱藝術,也是侮辱真實。


我喜歡納博科夫,覺得他的小說好看,但我也喜歡「編得跟真的似的」的故事。


在我看來,非虛構和偽記錄的方法,是更貼近普通讀者內心的。

即便是納博科夫的虛構,也總會和現實有所關聯——他的自傳性文集《說吧,記憶》,便是這樣一種手法,在真實記憶與幻想之間搭建隱秘的橋樑。


真實,是一種美,而營造真實的寫作方法,是一種美學取向。同樣,對黑暗和光明的不同關注,也是一種審美取向,它更能喚起情感,感染力更強。


所以,我在寫作中,嘗試把握「真實」的要點,也就是都市傳說的基本要素——北京某地(地標)、某個時期(時間)、某件眾所周知的事件(真實發生過),以及第一人稱的口述方式。


「像真的一樣」並不是現實世界的真實,而是故事呈現的真實,或叫敘述邏輯的真實。


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我在寫作中嘗試了不同方法。但我不夠成熟,有時有取巧的嫌疑,造成誤解和困擾也是因為我的懶惰。再次道歉。


想構架一個真實的故事,真的非常困難。(直接導致我的睡眠越來越不好)


我對自己的要求是,用更成熟的素材處理方式,來營造真實。這使我寫作的過程,在邊界遊走,就像用刀尖撓癢。


大家的反饋對我幫助很大,為了也能回饋大家,我會儘可能的,讓夜行者更好看,有快感,有高潮——但不讓刀尖劃破皮膚。


取材真實,對現實環境盡量真實描述和呈現,有兩個目的:


第一, 引起正視和警示,對人性的惡與生存環境的劣進行展現。讀完後的黑暗體驗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第二, 分享危險的快感,都市傳說暗含的心理危險讓人覺得刺激,相信這是一種普遍心理體驗。


故事虛構,不安的情緒卻真實存在。都市傳說和口頭傳播的「逼真」嚇人故事,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們對世界潛在的不安始終存在。


這一點,幾乎沒例外。


關於黑暗與不安。


對危險和不安,或多或少的追尋,是一種本能衝動,也是一種潛在的心理防禦機制。


生物學有個觀點認為,尋求新鮮刺激和愛好挑戰新環境的動物,適應能力強,其基因傳遞下去的幾率會更大。


這是一種生物本能。雖然我們智力發達到令生物本能退化和隱藏,但在這點上,應該和動物相同。


有人愛極限運動,有人愛恐怖片,有人愛叢林探險。


但就我了解的而言,大多都市中的人無法探險——這就是為什麼,探險節目和真人秀往往很受歡迎。


關於,我寫的夜行者故事,首先我承認,我相信自己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生存環境中——截至目前,還沒人在我面前割腎。

相信大家和我一樣,都有種確定感,自己是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


但體驗過不安,會更確信當下的安全,更警惕潛在的危險。從科學上講,這是腎上腺素和杏仁體分泌激素直接的平衡,也就是刺激引發的快感。


寫夜行者的時候,我也會想:我是在營造恐怖和危險嗎?這樣對嗎?


每次思考完,我都更堅定的繼續寫。


可能我擁有某種偏好危險體驗的基因,和恐怖片愛好者一樣。


我的價值觀是這樣的:要直面生存的真相,而不是袋鼠式地生存。


生存最大的真相是死亡,如何應對這一事實,會決定一個人如何生存。


世上的危險和不安因素,不會因我的視而不見而消失。


機場爆炸廣場襲擊,不會因為我的不關心而減少。我怕死亡突然來襲,所以選擇面對真相,並調試我的焦慮,這讓我珍惜擁有的一切。


因此,我決定接著寫下去。

聳人聽聞不是目的,寫作方法的不成熟和考慮不周,會讓我有嘩眾取寵傾向。


我需要在掌握邊界的前提下,感染讀者。


很久之前,看過村上評價斯蒂芬金小說的文章,村上的意思大概是這樣的:恐怖小說最重要的不是讓人覺得恐怖,而在於能讓讀者的不安達到某種適當的程度。


恰到好處肯定難。現在的我,說實話,力所不能及,但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達到。


夜行者的故事中,作惡的人方法各不相同,無辜者會受到傷害,這是人性真實所在。


我並不是以欣賞他人的痛苦為樂,而是希望在這個過程中引發必要的警醒和思考。人性的惡究竟邊界何在?生存中無奈原因何在?一個人變成惡魔原因何在?


我想過,如果壓抑自己對不安、不公和殘酷的反應,我很可能會慢慢走向扭曲,扭曲的結果是,我可能不自覺地成為惡人——這太他媽可怕了!


以上想法,是我從寫夜行者開始,不斷思考得出的。在這過程中,我也不斷反觀自己的東西,做出調整。


比如開始的幾篇,我公眾號的文章僅在文末加了虛構聲明。大家對真實性的討論,讓我有點小興奮,但也讓我意識到了邊界問題。


我開始調整,在知乎發的故事加了明顯的虛構聲明,並在公眾號推送的文章里,對虛構聲明做了前後兩次強調。

現在保留的故事,人物完全使用化名。


哦,還有一些我朋友的名字,感謝他們允許自己的名字作為與自己完全不同的形象,出現在我的故事中。


新媒體的故事寫作,和傳統寫作在方式上差異很大。


信息和技術給我的創作帶來了便捷,讓我有偷懶的傾向,併產生了一定的後果。


幸好有大家的反饋和提醒,再次感謝。


最後,說一點可能會冒犯大家的話。


有朋友把夜行者和恐懼鳥的故事相比,我很欣慰。


我看過一些恐懼鳥的故事,對他在文章里提到的觀點非常贊同:從廣泛的道德標準來看,我們其實比自己想像中的不道德。


這說出了我對夜行者故事的一些微妙感受。我曾不只一次問自己:如果將我放在某個作惡者或無奈者的立場上,你的選擇一定比他高尚嗎?如果誘惑擺在你面前,你會如何?


沒有肯定的答案。


《馬太福音》里說:為什麼只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每個人,都傾向於用自己的三觀和眼界來定義世界,這是生理本能,也是社會本能。因為這種定義是相對確定的,讓自己感覺安全。


但當更多信息和價值觀曝光在個體面前時,不確定感令人不安。


「真正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這是我們中學課本里最值得背誦的一句話。


我就魯迅先生的話,延展一下,敢於直面多元構成的真相和價值觀,才是值得過的人生,才是活得明白的人。


不斷拓寬自己對人性理解的寬度,足以對抗荒謬的人生。


《夜行實錄》是我的方法,希望你也有自己的方法。


再次謝謝大家。喜歡夜行者和徐浪的朋友,歡迎繼續進入夜行者的黑暗世界。


http://weixin.qq.com/r/bjrg_MjE7ZWSrYyb9298 (二維碼自動識別)


大家好,我是周庸。熟悉夜行者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徐哥的助手,平時就負責給徐哥打打下手。但這次,徐哥答這個題的時候什麼都沒跟我說,我能看出來徐哥是有那麼點兒委屈的。

首先,夜行者的故事是半虛構的。半虛構的意思就是不是真的,但也不是我們閉著眼瞎編的。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我不敢說我們這個是藝術,但我們這個的確是來源於生活。大家也能看出來很多情節電視網路上都報道過,您大不了當成新聞看,但我們這個一定比新聞好看。

第二,我們為了什麼。從小了講,就是個人愛好,我們愛干這個,刺激,好玩。往大了講,告訴大家這個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壞人,還是有很多黑暗。我們不能左右您的腳步,但是我們希望讓您知道,這兒有條路後面是什麼,那兒有條路後面是什麼。
以上。

最後,我不是周庸,以上都是我瞎編的,如果徐哥看見這條答案,我就想問一句,說好的一周兩更呢?

------------------------
雖然我不是周庸但我也是一個很可愛的人啊!不要取關啊!
------------------------
再更新 我就不信我寫了以上又加了這麼多空格你們能滑到最後看見 我不是周庸 然後取關!


中學的語文課上,老師想必曾經諄諄教導:小說中的我,並不是真的我!茶館裡泯然眾人,一起嘲笑孔乙己的,一定不是魯迅呀。

徐浪的夜行者文章,我看了四五篇吧,第一篇完全信了,第二篇才看出一些破綻,稍稍鬆了一口氣。

其實我挺理解題主的心情的,昨天,和朋友去一個小放映廳看電影,名叫《中邪》,是一部偽紀錄片,完全用第一視角拍攝,荒村野店,恐懼的村民,晃動的鏡頭,拍攝者的喘息,真真可怕!一個鏡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村舍的房間里,燈光昏暗,鏡頭對著門外無邊的黑夜……這種情緒,古今無不同。

1785年的某個黑夜,紀曉嵐開始寫《閱微草堂筆記》,動筆前,想必也看了看門外沉沉的黑暗,然後寫下一篇篇鬼話,父兄親戚,同僚奴僕,篇篇指名道姓,地點、時間言之鑿鑿,當時的人看了,絕對是大驚失色,背後發涼。

我想紀昀用史筆來寫鬼怪,絕非什麼故意嚇人的惡趣味,而是一種認真的選擇。士大夫們對《聊齋志異》頗有微詞,並不完全出於廟堂對江湖的優越感,更可能是蒲松齡的浪漫筆觸,使文章失真,所以筆記小說行文多不虛飾,平靜的推進,這種記錄的真,是歷史文脈的堅持。在現代科學還未建立的時代,他們儘力了。

再來看看國外,福爾摩斯探案集。那些聳人聽聞,極端邪惡的案件中,作者用了第一視角,而偵探社的地址,無論是大英博物館旁邊的蒙塔格街,還是貝克街221號B,都是真實存在的,夏洛克和當時的英國人一樣,坐著路邊的馬車出行,閱讀《每日電訊報》,入住知名的旅館,出沒在十一月的霧中……

於是,很多人認為福爾摩斯是真實存在的,《最後一案》夏洛克與罪犯同歸於盡,墜入懸崖。人們紛紛來到貝克街221號悼念。

往前回溯,愛倫坡的恐懼小說,作者也是用第一視角,偽造現實,那些描寫兇殺案犯罪者心理和犯罪過程,叫人不寒而慄,作者雖然沒有懲惡揚善,但亦無引人作姦犯科,真實感,恐怖效果才是他的目的,但這不妨世界範圍內對他的喜愛。

古今中外胡扯一氣,無非就是想說,你不孤獨,大家都是又愛又怕的閱讀啊。

回到夜行者徐浪的例子,請題主仔細想一下,是不是無論情況多麼危急,身處何等險境,徐浪都不忘拍照記錄?這是一種多麼蛋疼的行為啊!我嚴重懷疑,這種文章本身,就是一種深度的自我反諷,看你們害怕的樣子,說不定徐浪在偷笑呢!

極力模模擬實,其實僅僅是一種美學選擇,我覺得無可厚非,現代讀者業已經受了足夠的訓練,稍有冒犯,也不是大不了的事。面對陰暗面,我希望題主有徐浪的反諷精神,和對光明的樂觀精神,反正我對人類是充滿信心的。

大不了,就像紀曉嵐寫的,我姑妄言之,你且姑妄聽之。


第一次看徐浪的故事是在微信,覺得寫得逼真,叫人脖子發涼,但沒多想。

後來,在知乎關於Urban Legend的題目下發現徐浪的故事。我覺得很有意思。這說明徐浪在有意識地創作,並有意無意在都市傳說這個非常有趣但略偏門的領域,做了創新。

我想嘗試從民俗,故事寫作和社會心理角度聊聊這個問題。

首先,題主講到的真假問題。

徐浪在文中註明是虛構,或者他所謂的半虛構,說明他寫的事一定不是真正發生過。但為什麼讓人覺得是真的?一是事件的環境來自真實,尤其對於北京的讀者,會覺得「這不就我家附近嗎」。再者,故事有極其強的「真實性」,也就是寫小說的人經常強調的一點,要符合現實邏輯。

所以,這些故事總讓人覺得「說不定明天我會遇到」,嚇人。而這一點,正是都市傳說的最顯著特徵。

美國民俗學家Brunvand對都市傳說(Urban Legend)做過比較系統的研究。他認為都市傳說是口頭傳播在城市裡、人們信以為真或可信性較強的故事,這些故事不屬於歷史(真實),而屬於民俗範疇。

國外有會把都市傳說列為娛樂內容的一個重要板塊[Urban Legends]國內也有類似的貼吧和社區小組,雖然看起來規模看起來很小。因為這種故事的出現和傳播與城市生活本身的發展和現實問題緊密相連,因此極其容易吸引大眾傳媒,尤其是當今的移動社交網路。

娛樂網站的都市傳說板塊截圖。

Brunvand研究20世紀初的美國都市傳說,發現很多都是關於汽車的恐怖或靈異事件,因為那是汽車普及的年代,新鮮事物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恐懼不安。

記得去年北京曾傳過一陣快車免費水裡有迷藥,嚇得人不坐車不敢喝水。之所以能傳起來,是因為打車軟體正在極速普及,人人都在嘗試。可能發生過極少案例,而這種事情發生的邏輯和每個人日常生活極其符合,讓人覺得「說不定明天我會遇到」。

再看徐浪寫的,奧森夜跑,五號線乞丐,女主播,高考,幾乎所有的事件都是原本存在的社會問題,或流行事物。

Brunvand認為,每個因恐懼,警示,道德感,責任心而參與口頭傳播講述都市傳說的人,都是無意識的「民俗表演者」。

徐浪就是Brunvand所說的「民俗表演者」,而且是有主動意識的。或者可以說,他在有意識地「創作」都市傳說。

從文字上看,徐浪寫東西,說不上技巧多厲害,但情節很抓人。他找了一個很適合的方法:以非虛構記錄的形式寫作當下的事件,就像偽紀錄片。偽紀錄形式在恐怖電影中被廣泛運用,是一種絕佳的營造代入感的方法。比如《鬼影實錄》(下圖),真的一樣。

這方法會有人質疑,你怎麼瞎編亂造危言聳聽?徐浪一定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我發現,寫了一段時間後,他在不斷把故事容納進自己搭建的夜行者敘事體系里,並強調聲明了故事的虛構。這種聲明對故事的閱讀體驗無妨礙。

另一方面,說明他是有道德意識的,而非嘩眾取寵,雖然他文字中有時顯得輕浮和誇大其詞(估計是因為年紀不大)。

能看出,徐浪確實非常喜歡,或關注這個領域,不像一時興起跟幾個熱點。他寫的故事可以和網上碎片傳播的帖子,以及古代筆記小說、民間傳說記載來做對照。

經常隔一段時間,尤其是某些重要社會問題被關注的時候,就會傳出一些帖子,哪哪有詭異,哪個謎案真相,讓人覺得「寧可信其有」,這些故事的傳播根本原因都一樣:未知令人不安,而恐懼刺激又令人興奮。

一個簡陋的詭異傳說在傳播中變得細節越來越豐富,你講給朋友的時候可能會以「我有個朋友…」開頭。這是因為我們潛在希望這些故事能吸引人,又希望從中找出合理的解釋。

為什麼「世界未解之謎」永遠是暢銷書,就是這樣。就算你知道是胡說八道,也總想看看某種解釋如何自圓其說。或者,想體驗那種適度的緊張。

Brunvand在《美國都市傳說及其意義》裡面說過一個觀點,都市傳說滿足了我們對可能發生的、奇異的、恐怖的、有潛在危險的事件感到好奇,這一點和人會對未經證實的謠傳好奇是一樣的。就是這個意思。

在社會心理層面,徐浪的故事和這些帖子實質上是一樣的。不同的是,徐浪是一種創作行為。
扯這些,不是這些道理有多難理解,而是我覺得,徐浪寫東西確實經過了思考。

至少,從描寫的事件來看,他對刑偵,暗網,民間風俗等都有一定知識積累,應該也理解自己做這件事的意義。

我之前推薦給朋友看。朋友說,這人真是閑的蛋疼,有空編這個。我想了一下說,沒有這種蛋疼,哪來的80年代香港三級片浪潮?

我是隨口扯淡,但事後想想,我無意識地已經把徐浪這些極具社會真實感的故事和上世紀那波香港社會案件改編的三級片聯繫起來了。

這是因為徐浪那句說明導致的聯想:基於真實社會新聞而進行的虛構的報道式寫作,從而達到娛樂和警示的目的。三級片不就是這樣嗎...當然,三級片更關心對娛樂消費的刺激。

其實,我還不好意思地想到了古代的艷情小說,也是帶著警示目的而寫,可有的寫的真是好看。

再說筆記小說。除了特別有名的《閱微草堂》《子不語》《世說新語》這些,其實還有很多流程民間不那麼出名的筆記小說,除了大家熟悉的鬼怪故事,其實更多是社會紀實,人總會被當世發生的事情震驚的。

比如,唐朝第一本傳奇小說集,就叫《紀聞》,作者叫牛肅。後來,這本集子里的故事還被收錄進大名鼎鼎的《太平廣記》。裡面記載的故事都比較短(那時候人寫字麻煩),多是當時的人當時的社會事件,但都是離奇荒誕,估計那時候要有朋友圈,老百姓也會分享:《紀聞》里的事兒簡直是魔幻現實啊。

這種記載有點像現在的段子,只是現在的圖片,文字,動圖,視頻各種形態太多樣,反而難以成系統彙集。這些筆記小說作者或彙編者,也是有意識的民俗表演家。我可以推薦幾本,《酉陽雜俎》、《妄妄錄》《獪園》。

作為故事愛好者,我想表達一句,願意把口頭傳說和碎片故事做成文字的人都是偉大的啊。

其中最偉大的當然是蒲松齡。不過我感覺現在徐浪的方式,更接近唐傳奇和馮夢龍,在傳說素材基礎上,虛構敷衍,注重故事的完整性。

最後,如何化解負面情緒的問題。我覺得這也是徐浪寫故事可能存在的爭議性。

首先,所謂負面情緒出現,於個人,於社會都是極其正常的。從心理學上講,完全正面的情緒和毫無焦慮緊張的情緒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那就是病態。

個人和社會,對負面情緒和焦慮首先要證實其客觀存在,其次是理性接收和轉化信息。而不是封堵和假裝不存在,或過度放大。

舉個栗子,警察在必要的時候需要開槍,傷了嫌疑人或打死嫌疑人,必然焦慮和心理陰影。如果沒開過槍就成天對開槍殺人這件事焦慮過度,關鍵時刻便會出問題;如果開了槍心理有陰影卻硬扛著假裝沒事,也會出問題,憋久了可能就瘋了。這就是為什麼警察殺人後會有心理疏導,疏導的意義在於讓當事人理性認知到自己行為的合理之處,以及各種心理反應是正常的。

所謂有問題,不是因為有了負面情緒,而是拒絕接受負面情緒或太把它當做問題。

回到徐浪的故事,道理差不多。以我自己經驗說,我喜歡看,因為覺得刺激,期待驚喜和懸念。同時,我每次看到標題都會緊張一下,閱讀過程中也會因對其中反映出的社會病態和人性惡連連我擦,但我知道,有些事實就是這樣。惡不因為我的無視而不存在,反而,太多的無視可能讓惡更囂張。

比如徐浪寫故事標題,有時會略浮誇標題黨。我平時不太喜歡這種風格,但我猜這是為了傳播。相比之下,故事的內容能體現出隱約透露的價值觀:好奇,愛玩,不刻意揚善,但絕不作惡。

對於這些故事,我的態度是,如果覺得想看,就看,不刻意迴避,理性接收。如果半點興趣也沒有,那也沒人強求的。

打個不十分恰當的比方。那些體現了社會陰暗問題的真實報道和紀錄片看了之後會難受,但確實很多人在關注,更多的意義應該是難受之後的理性。

比如,徐童的紀錄片《算命》,這部片子真實到有點「臟」,片子里呈現出的邊緣底層讓人無法不難受,人物命運和人性里的惡劣與尊嚴展現的不能再赤裸。

但是,你看這片肯定會驚嘆,會罵,會笑,也可能會掉眼淚。因為社會的荒誕是真實的,人的無奈和樂觀也是真實。另外,這片子看下來,有一種敘事結構上的美感,導演對素材處理的太好了。比如,長篇章回體的形式,起承轉合很有次序。

正好今天下了羅泓軫的《哭聲》(上面這個圖就是劇照),扯的遠一點,我覺得這種片子就是都市傳說故事演繹的極致,雖然的確陰鬱驚悚,甚至恐怖,但這不就是精彩敘事的美感嗎。羅泓軫之前的《追擊者》也是。感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徐浪已經把都市傳說的故事組織的很吸引人了,選題好,素材夠,如果能把結構和語言做出美感,或許就更好看了。這些都市傳說背後,一定也有一種深層次的荒誕感。

先扯這些,想到再補。


謝邀。
答主知識淺薄,目測做不到 @鬼董 那樣有理有據的分析,不過為了對得起費力邀請我的人,還是要努力答一發,希望多少能給題主提供一些幫助。
答主大學本科學習測控技術,目前在準備司考,業餘愛好寫一些小軟文,在各個青春雜誌之間流竄撲街中,說這麼多是為了告訴題主:
答主是一個社會經驗為零,已經意識到自己對社會的認識過於缺乏,但因為始終生活在光明下,所以一直無法下定決心去面對社會黑暗面的普通人。
從題主的問題描述:

「撿屍,仙人跳聽說過,割腎保持懷疑。
他所回答的問題夜行者徐浪 答過的問題
隨後關注了公眾號,記錄的一些事情,雖說有誇大,自認為還是可信的。
看完後覺得蠻壓抑的,怎麼來處理這種情緒?

中看,題主應該和我一樣,也是一個對社會了解不深(也許尚未踏入社會)普通人
是的,初看夜行者系列,答主和題主一樣,有相同的感覺,因為我突然意識到,我一直生活的世界不像表面上那麼安全,實際上,她充滿危機。這種危機感讓我在感謝路人不殺之恩的同時,悄悄懷疑起自己按照現在這個粗心大意的性子是否能夠好好活下去。
懷疑和擔憂,讓我感到壓抑
但是作為一個把CM11季刷了兩三遍,喜歡用骨頭和CSI下飯的人,我一直以為自己在犯罪方面已經可以算是老司機,原本夜行者系列應該不會對我產生衝擊(至少不應該如此強烈)。
後來我仔細想了一下,如果不是因為夜行者徐浪(下文統稱夜大)的敘述特別對我口味,產生了增幅效果的話,那就應該還是代入感的問題。
夜行者系列作為半真實半虛構的都市傳說,內容的靈感(甚至主幹)都來自於我們耳熟能詳的熱點新聞,文中的地名、校名、行話都增添了文章的真實感和代入感,更不用提夜大在文中製作的那些用以對文字進行佐證的圖片了。俗話說「有圖有真相」,在夜大不僅po了很多真真假假的圖片,甚至還製作了相應的錄音當做「證據」時,我相信大多數人即使明知故事有虛構成分,還是會不由自主地在每次路過文中的「案發地」時,想起這些故事吧?
每次一想起,就會感到壓抑,這和發生過命案的房子總是不好賣大概是一個原因。那個地方在我們的頭腦里永遠和同類的死亡相連,對受傷的恐懼,對受害者的憐憫,對自身的擔憂隨時會被喚起。
按照很容易理解的兩個邏輯:

弗雷德·弗德勒曾經說過,「一個普通人所最感興趣的是他自己,其次就是他的鄰居。」
自我範圍是個人對自己生活環境和認定自己熟悉的周圍環境的一種認知,新聞報道與一個人的自我範圍關係越大,對她的影響就越大。

上文提到的,美劇之所以並沒有讓我產生這麼強烈的感覺,大概是因為我的外國朋友很少,美國和中國又很遠吧。
我唯一的一個美國朋友父親是台灣人,他黑髮黑眼,除了身高和膚色之外,和中國人沒什麼區別。因此在看到美國的連環殺人犯時,我雖然也感到憤怒和害怕,但最終還是會捂著胸口說一句:「幸好中國沒有這麼多變態。」
不過夜大用一系列回答讓我刷新了認知。

一個人在怎樣的社會和生活環境下會成為一個很變態的殺人狂? - 夜行者徐浪的回答
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殺人案? - 夜行者徐浪的回答
日本最兇殘的殺人案件是哪一件呢? - 夜行者徐浪的回答

隨後,果殼和一些其它網站也貢獻不少,如:

犯罪刑偵獵奇沙龍
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這些事讓我的心情越來越沉重,一時間竟有點自虐一樣,不把這些案子都看完就睡不著。
但是再次醒來的時候,我驚訝地發現我並沒有受到更多影響,因為我的生活還是一如既往地平靜。只是我會每天檢查充電寶,隨身帶著警報器,擠地鐵的時候把包放到胸前,累死不坐正規計程車以外的車,即使坐出租也會先把車牌號發給朋友,不喝離開過視線的飲料,每天和家裡彙報動向
題主問「怎麼處理這種情緒」,上面就是我的處理方法——直接面對,承認社會的黑暗,然後正常生活。畢竟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在普通人異化成殺手前,我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當他們不存在,享受生活,並且盡量保護自己。
說實話,這種事情也就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祝題主可以早日擺脫壓抑的心情,輕輕鬆鬆看夜行者系列的故事,畢竟夜大的故事棒棒噠~
(づ ̄ 3 ̄)づ
幫你強行艾特一波~@夜行者徐浪 夜大你嚇到人了丫,快來安慰題主!。


我看了他所寫的所有故事,也關注了微信號,覺得寫得挺不錯的啊!只不過個人覺得在故事中過多的穿插了圖片,也有點刻意的用一些故事中的小細節來佐證故事的真實性。
比如最近的一個故事中的:

這也有可能是強調夜行者這個工作中的危險,但是在過往的故事中也已經訴說過這種危險。這樣的重複描寫,有湊字數之嫌!!!再一個,他所講的故事中,情節是很好的,只是講述的語言太過流水賬了,把一些本來可以更好刻畫效果的地方,給寫得有點一帶而過了。
比如還是最近的一個故事中的:

看了全篇之後,總感覺寫得有點單薄了這裡。
本來準備自己改寫一下的,可是自己寫的又太過細節,不符合全篇的意思。遂放棄。
以上個人愚見。


徐浪的故事吸引我的主要是他的情節和所要表達的內涵。徐浪的故事就和我們平時聊天一樣,總是用很普通、很平常的寫作方式去講著一個環環相扣令人折服的故事,用很平和的語氣告訴我們要透過現象看本質,看到更深層次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東西,而不是像從前一樣,時事新聞知道了也只是知道了,而不會有所深思和警覺。

徐浪另一個吸引我的就是他這個人。現實中,我們談到誰的時候會首先想到的不是他是人,而是會想到他是律師、工人或者是什麼其他身份。看完夜行者系列以後,讓我感覺徐浪首先是個人,其次才是夜行者徐浪。

他時常遊走於法律邊緣,會對壞人用刑,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從不觸碰底線。愛財,但取之有道。他言必行,有信仰,會激動,也會憤怒,他是一個跟我們一樣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另外,徐浪的故事結尾都很匪夷所思,感覺結束了,又感覺沒結束,這種感覺可能只有我這種不僅僅是看故事,看完以後還會深刻思考的人才會有吧。

非乾貨,只說感受,只代表個人想法,勿噴。


本來沒想回答,但看見有些回答和評論,忍不住出來說幾句。

@周某涵,我覺得這事兒真不能管中窺豹,你說你就看了一篇文章就做出評判,我覺得這有失公允。


1.徐浪公眾號里的虛構聲明寫在後面,一周前都沒有改進,直到你做出了提醒,才有所改進?

你首先說,徐浪在近一周內沒有對公眾號的虛構聲明進行改進,圖如下:

在別人的提醒之下,你說徐浪看了你的文後,對虛構聲明進行了改進。

那麼,徐浪究竟是什麼時候意識到,公眾號上的免責條款可能還不夠顯眼,而進行改進的呢,真的如你所講,一周前還沒改變,是經過你的提醒,才反省改正的么?

徐浪的更新頻率大概是每周一篇,讓我們看看徐浪最近三周發的三篇文章。

7月27日

7月20日

7月13日

我又接著往前看了幾篇,虛構聲明都加在前面,而且字體加粗,然而你都沒提到。

可能正如你在留言里所說,你看過那篇關於傳媒大學的故事後,就不想再看第二篇了。

但你不能否定客觀事實,那就是徐浪早在你提出這個問題很久以前,就已經意識到這點並自己改正了。

而且說句題外話,許多電影的免責聲明都在片尾,所以我覺得徐浪開始時加免責聲明時,可能就是按照常規來的,根本沒多想。後來意識到加在片尾有些人可能看不到,就提到文章開頭並加粗。

至於你說的那篇,虛構聲明沒有提前的傳媒大學的文章。大概是徐浪的第二或三篇文章,都是今年三月份發的,距今已經四個多月了。

你可能不知道,微信文章推送後,是無法修改的,鑒於徐浪不是馬化騰,公眾號也不是知乎,徐浪不可能把四個月前加在後面的虛構聲明提到前面。


2.徐浪誹謗?

我是一名司法行業的從業人員,雖然研究生學的是國際法,但其他學科在本科時還是都學過的。

徐浪的情況,是侵犯了你們學校校長的名譽權,但不構成你所說的誹謗。

你先提出了徐浪誹謗,圖如下:

又找了相關案例,圖如下:

作為一個司法從業人員,說實話看到這兒我有點尷尬,你說的是徐浪誹謗,然後卻舉了一堆侵權的案例。

但其實,侵權和誹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也不是一個級別,侵權是民事案件,誹謗是刑事案件,不可相提並論。

你所舉的幾個例子里,基本都是侵權,只有一個誹謗案件,那就是楊懷遠、余秀英案。

我點進去看了一下整體案例,這件事為什麼被判誹謗了呢?因為被告人張士敏與受害人楊懷遠、余秀英有仇,為了瀉私憤,利用小說攻擊對方,所以造成誹謗。

圖如下:

而誹謗罪是需要條件的,那就是行為人目的在於侵害他人的名譽權,這麼做了,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圖如下:

可連你自己都說了,徐浪可能對當事人沒惡意,只是編故事需要,圖如下:

所以徐浪的行為並不構成誹謗。

3.創作者應對作品傳播結果負責?

你說夜行者整個系列故事「因為故事太真實,引發民眾懷疑,造成不好影響」。

這在法律邏輯上是不成立的,在我們國家,夜行者故事可能有點踩線,但從法律上來講,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並不受其他人影響。

你可以找一個學法的朋友問問,看看他是如何看待我國刑訴法里的無罪推定原則以及憲法里的公民權益的。

最後舉兩個真實發生的例子,有人打扮成小丑的樣子在影院開槍掃射,應該怪《黑暗騎士》里希斯·萊傑演太好嗎?有人看鬼片可能會相信世上有鬼,所以要禁掉鬼片嗎?


很早就關注了這個問題,今天登陸知乎,竟然看到了徐浪本人的回答。不得不說的是,在徐浪略顯瑣碎的解釋里,我看到一個創作者的悲哀:有時你必須對那些非目標讀者,解釋一下自己到底在做什麼。


首先,說一下我所理解的創作。好的創作,是創作者只負責創作,創作之外的,就任由讀者去猜測,去揣摩,去討論,去傳播,反正無論創作者最終接受與否,讀者或建設性或批判性的反饋,都會對作者本人的創作理念產生影響。


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優秀的故事創作者,有足夠的移情能力和學習能力,get到讀者的反饋,從而不斷修正自己的創作。


至於那些說徐浪誹謗造謠某些真人真事的讀者,也許,是沒怎麼追著看夜行者故事的讀者吧。或者,您是把故事當成傳記來看了吧?


夜行者系列本身,本身是在不斷調整的,從一開始就有虛構聲明,到後來文首文末兩次虛構聲明,再到把人物、品牌等做相關匿名處理,直到現在有了更多更為保險和輕鬆的娛樂化處理(如吐槽現在錢多人傻的網路大電影)。


從這些調整中,可以略微窺見徐浪本人創作的變化,那作為讀者來講,我只關心故事好看不好看,會不會引起我的一點思考,恰好,我也算是一名創作者,所以還會額外關心一下徐浪額故事是如何創作的,比如他是如何取材的,如何盈利的等等;但我肯定不關心,故事的價值觀道德不道德。


道德,是只要你拿個大帽子扣上就會出問題的。比如,照那些「找茬型」讀者的角度看,王小波寫的《黃金時代》,就是在告訴你「哪怕處在文革時代,我們也要幹得開懷」?


余華寫的《活著》,就是作者在高高在上地「展示中國農民的蒙昧和愚蠢」,以顯示自己文化人的身份?


當然,把自己就看成漫不經心的讀者,確實沒必要理解作者的腦迴路到底怎樣。我只是想起魯迅在《南腔北調集·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里寫的話:「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態社會的不幸人們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


那,讓我「不懷好意」地聯想一下,會不會那時也有人,對《祝福》里祥林嫂的孩子被野狼叼走一事,站在動物保護協會的立場理直氣壯地講:你這是對狼的誹謗!


會不會那時也有人,對《葯》里的血饅頭一事,站在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的角度上,說是對中國食品監管流程的造謠?


你看,對優秀的創作者小題大做,何嘗不是一種無形的「惡」?


套用王尼瑪的一句話講: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以上,荊軻刺秦王,徐浪夜行曝真相。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應該是「三里屯撿屍」那篇開始關注夜行者徐浪的,之後的文章也一直在看。

首贊 @鬼董 的答案看完讓我恍然大悟,如果徐浪繼續這麼做下去,沒準還真能對」都市傳說「」夜行者「這個類型里做出不錯的成績,正如同魔宙公眾號聲明的:
「夜行者」系列是現代的都市傳說

大多基於真實社會新聞而進行虛構的報道式寫作

從而達到娛樂和警示的目的

我很贊同這句話:願意把口頭傳說和碎片故事做成文字的人都是偉大的啊。


但有一點我不太喜歡,他說半虛構,我們知道文學寫作只有」虛構「和」非虛構「,並不存在」半虛構「的概念,即使他所寫的是基於現實案件。我猜想這可能是他想要打出名號的一個噓頭。這個也被大家所詬病。

徐浪的文章每一篇我都看了,很多情節有理有據,合乎邏輯,而且能把常見的社會新聞融合在一片文章里,確實很有技巧,當然個別的文章不是那麼讓人滿意:比如「割腎」這個有點假了,因為現實條件是不可能實現的,除非割腎炒腰花。maybe,這是真*都市傳說,因為「割腎」是都市傳說里常用的一個素材。


至於大家都在撕的那篇「傳媒大學的保研路」,個人也不太喜歡,看法跟 @周某涵類似。

我不是傳媒大學的學生,但我明白那種對母校的情感,就跟我們故鄉是一樣,有人在醜化它,當然很不爽。而且這裡的事件又有現實事件可循,連名字什麼都沒有改,還能查到現實具體情節,有醜化學校之嫌,還醜化扭曲了讀者對校長的印象,這是很不好的。


但我覺得周某涵說的有點過了。他的護校情緒可能影響了他的判斷,他揪著「傳媒大學保研路」這篇不放,有點以偏概全,打死一片了。我看完了徐浪全部文章,「傳媒大學保研路」這篇只是個個例,我不知道周某涵有沒有看完全部的文章,還是只看保研路而已。


我追看了一段時間,發現一些很有趣的現象。

一開始徐浪的虛構聲明只放在文章最後,而到了6.10「高考移民」那篇開始,他把聲明從末尾提到了最開頭,放在了最前面。我想徐浪一定是注意到了很多人關於「太真實了」這個評論怕產生誤導,而採取的措施,所以文章一開始就提醒「這是虛構」。

另外一個現象,我想只有我這種資深讀者,並且有一些寫作經驗的人才能看得出。徐浪的文章寫作一直在變化。這種變化具體體現在,對真實事件採取的改編手法。從傳媒大學保研路這篇之後我再也沒看見徐浪對現實事件的醜化和扭曲,他提取了很多社會新聞的故事線和矛盾內核,把人名,地點,甚至是具體事件都進行了改編,已經看不到對現實人物的醜化了。

我猜想徐浪也是注意到了這些他寫夜行者系列一開始暴露出的問題,並且有意識地在強化和改進它。昨天我就想來回答這個問題,仔細再去看了一遍公眾號,發現他把保研路那篇刪除了,也可見他的態度。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家裡人有三個是當警察的,他們告訴我,警察查不出的案子太多了,新聞沒報道出來的也太多了,現實往往比故事更有戲劇性,人心也比故事更難以捉摸。

當以警醒。


就他寫的那個傳媒大學的都市傳說吧,其實貼出來的地方我們學生或者來過校園的人都知道一點都不恐怖。

其實吧,有時候現實反倒更離奇一些。

就不匿了。


雖然地攤文學自然也有其存在的價值,但「夜行者」這種快餐讀物其實並不契合知乎這樣的知識問答平台。故事性方面我就不評價了,講幾個槽點:

1、用小說答問題我沒意見,但請說清楚這是【虛構】的小說,別扯什麼【半虛構】。這麼說你吹個牛逼,非扯自己是「半誇大」,那就不是吹牛逼了?

2、低智橋段,把謠言和段子當素材(傳媒大學保研路,還有酒店開房割腎的故事)。寫作啊,還是要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

3、盜圖請註明出處或來源於網路,別整的跟紀實文學似得。


有點不上不下的感覺 在獵奇 真實 推理和啟示這幾點上 好像都有點尷尬


你們怎麼吹怎麼噴無所謂啊 麻煩題主能不能下了夜行者的標籤啊???我只是個來看電影的?!!!不愛看故事啊!!這破乎瞎加標籤能不能管管??我首頁天天都讓這玩意刷屏了?(;′Д`?)


故事差不多是虛構,「取材於生活真實事例,用怪誕言語敘述」的標籤則是為了提高讀者閱讀興趣。

他講的故事是很多電影橋段。

水平和《故事會》差不多。


真逗,用造謠和恐嚇來教育人。就好像自己挺對的呢。
把真實存在的地點說成兇案發生的地點這倒是無所謂,可是把一個真實存在的人說成是惡魔這是什麼性質的行為?
一個模模糊糊不起眼的「純屬虛構」真的可以免去一切責任么?
「有多少人會認為這是真事」可以給造謠洗地么?真的能保證所有人都看到「純屬虛構」四個字么?
哪又為什麼要用「這件事未必沒發生過」來增加文章的可信度呢?
真的能保證別有用心藉此做文章的人一個都沒有,也都不會有么?
如果有,這個責任能摘清楚么?

道德訓誡的意義有多大?
引發的恐慌又有多大?

謠言都是怎麼傳起來的?
這不都是歷史反覆教給我們的嗎?


無意中搜到這個問題,徐浪這算是紅了嗎?

我開始看的時候也覺得害怕,可是越害怕越想看,看完之後,我還會分享給身邊的女性朋友看,反響都還不錯,我們還會一起討論。

徐浪的故事中很多受害者都是女性,作為一個女生,很容易把自己代入到故事中,所以害怕的情緒一定會有,但是對我個人而言,更多的是從這種害怕情緒中學會了反思,也確實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針對女性安全問題,我經常會看一些專家給出的善意提醒,看過之後過兩天我就忘了,太教科書式的說教真心記不住。但是,徐浪的故事讓我印象很深,看完還能跟朋友們複述。每次讀這種超強代入感的故事都讓我膽戰心驚,但是回過神來馬上意識到自己就躺在自家的床上,安全極了,心情就會由極度緊繃變得鬆弛下來,心想,還好受害者不是我!這個時候我會給自己拋出幾個問題:為什麼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如果我是當事人,我在哪些時間節點上有可能扭轉局面避免悲劇?如果哪天我在現實中遇到了這種問題我該怎麼做?如果是碰見陌生人遇到這些情況我又該怎麼做?

拋開故事的趣味性,想過這些問題後,我確實從徐浪故事中收穫了一些東西:從他人的受害經歷中提高了戒備心和防範意識。

徐浪的故事看多了之後生活也有了一些小小的變化。現在去內衣店,公共廁所,先快速掃一遍有沒有攝像頭,晚上用Uber,滴滴打車時把車牌照片發到朋友小群里,自己一個人在家時約了修空調師傅也是先把姓名電話等信息發到朋友小群里。我現在變得特別謹慎,甚至神經兮兮==

《V字仇殺隊》裡面有句經典台詞「藝術家用謊言揭示真相」,當然啦,徐浪離藝術家可是遠著呢,但是他確實用他獨特的方式給我們揭露了各種罪惡和人性醜惡的一面,引起我們思考。

最後想表達一點對徐浪的小期待,希望徐浪能寫出更多精彩的故事,同時,就像福爾摩斯說他凈化了倫敦的空氣一樣,希望徐浪也可以凈化北京的空氣。


徐浪弱爆了好嗎。


當年開創偽紀錄片先河的《女巫布萊爾》,在宣傳的時候直接把虛構的劇情宣傳成紀錄片,說有三個學生深入叢林探索布萊爾女巫傳說,卻遇到靈異現象,最後全體失蹤,也找不到屍體;事發一年後,他們所拍下的片子被意外發現,而本片正是他們所拍下被尋回的片子。


這樣的宣傳,使得當時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討論布萊爾女巫的歷史,並且關心起三個學生的安危。後來 2000 年的時候,《女巫布萊爾》拍續集,原拍攝地的居民因為被第一部以假亂真的故事害得不淺,於是禁止再度拍攝,劇組不得不換了外景地。


最重要的是,這部「忽悠人民群眾」的電影並沒有被禁掉,還在美國大規模上映,開創了一種新的電影類型——偽紀錄片。


更過分的還有《冰血暴》,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劇,都只是受真實事件啟發的虛構故事,而不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但科恩兄弟在片子開頭,都用字幕告訴觀眾「This is a true
story」,簡直是赤裸裸的欺騙。然而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劇,都沒有被禁掉。


換到中國來,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嗎?我不是說這些做法就值得提倡,但創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的確會不斷挑戰舊有的創作理念。


徐浪的故事的確寫得很真,這種真讓人著迷,也讓人恐懼。而他的故事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影響,源於他挑戰了一個舊有的創作理念。


在《盜夢空間》里,小李子教導艾倫 · 佩吉建造夢空間的法則,那時候他說過一段話:「我見過這座橋,真有此橋。千萬別利用真實記憶創造夢空間,要憑空想像。細節可用真實記憶填補,但別全盤照搬。用真實記憶創造夢空間,極易令你真幻難分。」


寫作如同創造一個夢空間,而徐浪正是觸碰了小李子所說的法則。


至於題主說的看完後覺得壓抑,還有其他答主提到的看完會讓讀者產生負面情緒,這個很久以來就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

1955 年 3 月,《日本讀書報》刊登《兒童雜誌真實情況》系列報道,總結漫畫市場現狀,並對漫畫內容提出批判。隨後,日本國內幾乎所有的主流媒體加入到對漫畫的批判中來。家長教師聯合會在學校內收繳漫畫雜誌,集中在操場進行焚毀。這種焚書行為在全國得到了響應。焚書運動蔓延到全國大部分學校。即便沒有採用如此激進手段的地區,家長和教師也聯合組織起來,去漫畫出租屋抓逃課的中學生。在那個時代,壞孩子的定義里其中一條就是沉溺漫畫。一開始,批評主要延續了自「赤本漫畫」批判運動以來的論調,認為一味迎合市場的漫畫里充滿了暴力和色情元素,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但隨著民主團體的介入,批判逐漸升級,就連手塚治虫等一大批知名漫畫家也被批判,各大名家的作品包括手塚治虫的《鐵臂阿童木》都相繼成為壞書驅離運動的對象。

這種情況在電子遊戲上也有體現,就在前幾天,德國內政部長德梅齊埃公開把慕尼黑槍擊事件歸咎於暴力遊戲。有知乎用戶還專門寫了篇文章抨擊這件事 →《別讓遊戲成為恐怖主義的背鍋俠》。

  部長沒反思移民政策,沒反思校園暴力,也沒反思青少年心理健康,反而找來遊戲做替罪羊,這一招實在是高。

  遊戲還存在不到半個世紀,恐怖主義可是歷史悠久,沒遊戲的時候,他們上哪去了?把遊戲全部禁掉,恐怖主義就沒有了嗎?

  政治正確可以,但是別再讓遊戲背鍋了。

有關暴力、黑暗、社會負面這些內容的作品,無論是文字、漫畫、電影還是遊戲,總是會被人噴,在中國甚至會被有關部門特殊關照,但這個鍋真的該由這些作品來背嗎?禁掉了這些作品,其中反映的社會問題就解決了嗎?

這將繼續是一個充滿爭議的話題。


終於體會了一把跟有很多粉絲的作者撕逼的艱難。
你說的再多,再認真,也抵不過人家粉絲多。
明明人家作者都意識到問題了,都刪了文章了,結果還是一群粉絲過來力挺作者。你寫的故事好看我支持你,反正你已經道歉了我支持你。人家那是黑你我就支持你。……
總之,在粉絲心裡,作者是毫無缺點的完人,你敢說他壞話,我就有一百一千種姿勢懟你。
比如,某些讀者,大量的分析夜行者系列是多麼真實好看。好像這系列已經完美無瑕不能批評。
比如,某些讀者,譴責我玻璃心,說金庸能瞎掰憑什麼徐浪不能瞎掰?
比如,某些讀者,說我是「護校心理」導致「判斷失誤」,「打死一片。」
比如,某些讀者,跑到我的回答下面,說一句似是而非的話,然後裝作不敢說真話的樣子,好像我是一個毫不講理就知道刪評論的人。
比如,某些讀者,說自己是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匿了名禁了評,先是告訴我「人家徐浪已經很努力的在改正這些問題了」(然而微信公眾號里的故事是我發這篇答案以後才刪的,早意識到了為什麼不早刪?),又告訴我徐浪這頂多是民事侵權而不是刑法的誹謗(侵權就有理了?)

我就是想問一下,易地而處,如果徐浪指名道姓的編排你的父親,你的老師,你的長輩,你認識的某個人是一名強姦犯,並且打著「半虛構」的幌子放在知乎/公眾號,引來眾多人評論點贊,甚至有人直接說「這就是真的吧?新聞什麼的都確有其事,只是不敢明著發出來而已」的時候,你們是怎麼想的?你們看到那篇故事的時候會不會也像我看傳媒大學保研路這一篇的時候,十分憤怒,十分想反駁,十分想要傾訴?
於是我這麼做了。徐浪也刪了文章道了歉。
可惜我不學法律,因此法律相關知識比較欠缺。不像徐浪粉絲里輕輕鬆鬆來幾個法律專業的就可以匿著名教育教育我。
可惜我人微言輕,徐浪頂多是不疼不癢的道個歉順便吹一吹自己寫作的心路歷程這件事就這樣風輕雲淡的過去了。
可惜的事情太多,不過都無所謂了。
我本以為知乎是個能就事論事正常討論事情的平台,結果可能是我想多了。


===========================

前排提醒,很多讀者心愛的夜行者系列的原作者,已經把傳媒大學保研路這一篇從他的微信公眾號和知乎回答里刪掉了。所以那些總覺得「這東西明知道是假的,誰會信?」和「答主你真是玻璃心」的同學們可以收回你們的觀點了。
指名道姓的虛構某個活生生的具體的人的負面消息/故事,給這個人的名譽和生活帶來負面影響的,就是誹謗。
作者自己心裡很清楚他寫的《傳媒大學保研路》跟我後面羅列的案例有多麼相似,他自己明白他寫東西的「邊界問題」。所以他把這個故事刪光光了,只敢留下那些不指名道姓的故事。換句話說就是他現在心裡知道自己寫的這個東西是多麼不妥當,覺得這玩意很不負責任了。
壯士斷腕,很好。但既然你已經明白自己寫的東西有多麼不負責任,那你現在還欠那些被你誹謗的人一個道歉。
目前我文中說道的一些情況的改進結果:

《傳媒大學「保研路」》
知乎和微信公眾號都刪了

公眾號文章虛構聲明不明顯

「我開始調整,在知乎發的故事加了明顯的虛構聲明,並在公眾號推送的文章里,對虛構聲明做了前後兩次強調。
現在保留的故事,人物完全使用化名。

反思:

但我不夠成熟,有時有取巧的嫌疑,造成誤解和困擾也是因為我的懶惰。再次道歉。

信息和技術給我的創作帶來了便捷,讓我有偷懶的傾向,併產生了一定的後果。 幸好有大家的反饋和提醒,再次感謝。

另外,我這種小透明跟一個有成千上萬讀者的作者相比,真的是處於極度弱勢地位。作者有很多粉絲都覺得人家故事寫的不錯嘛你不要當真。我當真了就是我玻璃心了。哪怕徐浪自己都覺得不妥刪去了文章,一群人還在這裡說。甚至還有人說我是傳媒大學的學生,因此帶有「護校情緒」。呵呵,你們都不是傳媒大學學生,都沒有所謂的「護校情緒」,請問你們在他刪文之前意識到他這樣寫不妥了嗎?


以下是原文
====================================================
這麼多人都在吹,然而我想唱唱反調。
夜行者系列,都是不錯的故事,但是他的問題就是和現實太接近。你可以說這是所謂的「文學藝術」,也可以說是「都市文學」。但是他們到最後傳播開來都會引發民眾的懷疑,覺得這事兒其實是真的,然後產生了很不必要的擔心和害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就連小說如果利用了某個人/物/事作為背景,可以讓讀者輕鬆的聯想到具體的某些人,還進行了歪曲醜化,那作者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案例附在全文最後)

雖然徐浪可能對校長沒什麼惡意,就是單純的出於編故事的需要。但是肯定是造成了惡劣影響了,也沾了誹謗罪的邊兒。那些一味誇他故事寫得好的人不知道有沒有想到這些。

就拿我印象最深的《傳媒大學保研路》的故事舉例子吧。
我就讀於傳媒大學,本科+碩士一共七年。對這個學校再熟悉不過了。
有一天我在網路上就看到了這個保研路的故事。
從頭看到尾,我都懷疑自己是不是白在這個學校讀了七年?因為故事裡的保研路就在我研究生實驗室的樓後面一點,本科時候下自習也常走這條路。
故事裡說的事情有板有眼,要不是我讀了七年我就真信了。
事實是的確有人信了:

這個故事能讓人信以為真的點很簡單:發生地點是真的,那條路的確比較幽靜,符合一條保研路該有的樣子。

之前編造了一個對「一個傳媒大學自產的強姦犯」的採訪。這個所謂「一個傳媒大學自產的強姦犯」也是真的。
還有去蹲守的小樹林,也是真的。

然後描述自己如何蹲點,如何看到了嫌疑人,如何把一切的線索都集中到我校校長身上。

最後這個校長的確也被一些小原因給免職了,這特么還是真的。

整個故事中間還穿插了各種真真假假的貼吧帖子/新聞圖片。反正一切都看起來像是確有其事。比如這個傳媒大學貼吧的圖:

而我的搜索結果是:

中國傳媒大學吧里根本就沒有這個帖子。

比如「保研路」上的那個工地,他直到15年暑假還是一棟學生宿舍,樓下是一個很火的列印店。樓邊有很漂亮的爬山虎爬滿一面牆。整條路一共就一百米長,這頭是一條主要的道路,晚上無論是主樓的研究生還是48教/一教/圖書館的自習同學都會從這條路經過。路盡頭拐角的樹附近就有一個覆蓋整條路的攝像頭監控。學校路上還常有保安巡邏。而路的盡頭是一所食堂,在往後走就是一條因為體育館維修而半封鎖的路。也就是說,半夜基本沒有女生獨自走這樣一條路。即使有,那隻要一聲大喊,就足以招來路過的同學或者保安。更別提一年前這就是宿舍樓門口。

而徐浪用這些真實的故事,編織了一個看似合情合理的故事。即使是我這樣在這個校園生活了如此之久的人,在故事一開始都差點信以為真,直到他說出了那條路和強姦學生的是蘇校長。更別提那些對傳媒大學知之寥寥的普通人。他們看完這個故事最直接的反應就是:這麼有板有眼的事情一定是真的吧!可能是風聲太緊校長背後靠山太硬,所以只能這樣寫吧!傳媒大學真可怕,從校長爛到了下面。

雖然你這個故事是假的,但是該黑的和不該黑的都已經被你黑了。

當然有人會說了,人家有虛構聲明啊。都說了是虛構你還信你484傻?
你們在知乎上看到的虛構聲明是這樣的,在文章最前面(應該也是後加的):

然而在他的魔宙公眾號里呢?前面是沒有這個虛構聲明的:

那在哪兒呢?在最後,用小一號的傾斜字體表示。還是淡色的。

而我在互聯網上找到的其餘轉帖,轉的都是公眾號這一版。也就是說,除了知乎的讀者,大部分網友看到的都是這個虛構聲明低調後置的版本。可是這時候人家都看完了,你就算說是虛構的,很多讀者腦海中的固有印象已經形成了。我向別人問過讀後感,大多的反應就是:你們學校怎麼這麼亂啊?這事兒八成就是真的只是人家不敢直接寫吧?怪不得你們校長被以那麼點罪名就給免職了…………等等。

這就是誹謗。別拿什麼「都市傳說」做搪塞。你瞎編東西貼近現實,還不做明顯的虛構聲明,給讀者造成了錯誤的印象。使讀者對故事的一些內容或主體(比如這裡面的傳媒大學和我們蘇校長)產生了負面影響,你就該負責任。你可以瞎編,編的有板有眼貼近現實也是你的本事,但是你編了這半真半假的故事卻不做明顯的聲明,這個鍋得背吧?這個夜行者徐浪要是把他編的故事在所有的傳播渠道上都打上明顯的「虛構」標誌我也不說這些。但是編的跟真事兒一樣,在微信公眾號里虛構聲明卻那麼不顯眼。說個誹謗不算很過分吧?


另外我找了一下類似的案例:

用現實中的人的名字來寫小說算不算侵權?被告的話會不會很慘?

校長怒告昔日下級:我怎成網路小說腐敗校長原型:南方網社會新聞頻道
網路小說 讓她成情色「女主角」
楊懷遠、余秀英訴張士敏利用小說進行誹謗案[1]-國家司法考試
小說將洛陽鏟發明人寫成盜墓賊 遭其後人狀告判賠2萬就連「純屬虛構」的小說也不能亂寫,更何況這種所謂「半虛構」的「都市傳說」。像傳媒大學這一篇里,我們學校、我們校長所有的事件和背景都與事實一致,他利用這個編造出了後面的故事,對學校和蘇校長都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前面幾個案例擺明了,這樣寫不僅是不道德的,也是違反法律的。


其實他最高明的一點在於「賣破綻」。裡面存在了不少明顯的漏洞,為什麼?真的是作者不知道嗎?
這種故事相信了的,說實話,閱歷和智力都有限。所以為了告訴這些對號入座的人,這是假的,才故意寫一些明顯漏洞,提醒這些人。
實在是不覺得這些故事能構成誹謗,大家都知道看這些玩意兒圖一樂兒,真未必能造成什麼傷害。如果這算誹謗…早些年地鐵上賣小報的新聞,劉德華我聽見死了十幾次,其他女星各種濫交。這玩意兒也有人看,但沒人跳出來說弄小報的誹謗吧。關鍵還是在於,大家都知道這是虛構的。


推薦閱讀:

女生談戀愛現實點好不好?
一個人素質的高低能很大程度上決定這個人的社會地位么?
為什麼北冰洋汽水沒有做大,只在北京地區做得還行。?
5月4號在北京沙塵加霧霾天氣下出行,是種怎樣的體驗?
「北京霧霾中發現耐葯菌」這則新聞可信嗎?

TAG:北京 | 都市傳說 | 負面情緒 | 如何看待評價X | 夜行者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