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做事情太注重技巧,你覺得是利還是弊?這是一種強迫症嗎?
有時候在自我反思,我做事情太注重技巧性,就像開罐頭,有的人開了一輩子是強力撬開的,我知道只要在罐頭尾部拍幾下,輕輕一擰就開了。人生中很多罐頭我這麼打開了,更多的罐頭我在它面前束手無策,而我又無法忍受自己去強力撬開一個東西,似乎方法論上沒有力量感。如果讓我不合理生硬地去做一件事情,比殺了我還難受。這是一種強迫症嗎?
這是一個不能以一個極端(利或弊)來作為答案的問題。但是題主主要偏向於有技巧的做事,所以我在這裡提供兩個例子來作為「有時候不強迫症,試著不過多強調技巧性的做事更好」的論據吧。
1,請看 南科大自招考試中「7 分鐘內,在一張紙上從 1 寫到 300」這道題是測什麼的?有什麼好點子做這道題目嗎?這個例子。
其中普遍人通過實踐證明,有技巧的使用矩陣方法來作答,會不如沒有技巧的去完成。
此時,有強迫症會強烈懷疑這道題一定會有一個巧妙的解法,只有使用這樣的解法才能快速達到目標。
2,請看 譯言網 | 10,000小時法則 (1/4)這個例子。
這是一個足夠可信的研究報告,得出的結論是,有沒有技巧的去專業練習一件事,都需要超過10000小時,才會發生質變。
如此,如果躊躇一件事的技巧性和做過多計劃和思考可行性。會相比其他人更加慢的進入這個領域進行練習,中途不斷的研究技巧性,而減少了每日的練習時間。這樣的結果也許表明追求技巧性會是一種低效的方式。
結論
現在的社會過多的講求技巧,因為技巧被等同於磨刀不誤砍柴工,被等同於成功的捷徑,被等同於效率。對於我個人而言,也是一個喜歡講求技巧的人。但是還是有不少經驗告訴我們,有時候尋找技巧的過程,對一件小事而言並不一定會更高效率。
不,這是一種審美取向,也許這不是你所困惑的,你享受的就是沒有力量感的這個事實,注重技巧已經成為你的生活美學觀念的外化表現形式,它是你的風格的一部分了,你樂於沉溺在這種合理的技巧性行為里,一種區別於你和他人的個性化符號,也能帶給自己心智上的優越感,提高心理舒適度,就不用走出技巧帶給你的安全地帶了。挺好的,保持住~^_^
以力勝技/大巧不工
就是沒有強大的目標感可以戰勝懶惰而已嘛~~
有時候技巧並不適用於所有的事情吧
總的來說技巧是經驗的積累與思考的成果
看淡一些結果,留意一點過程
會輕鬆很多
做事就要有方法,最笨的方法也是方法。
而過於執著於技巧,就會把注意力放在技巧本身,這對我們完成一件事並沒有什麼實質的幫助。
重點在最後一句,如果讓你不合理地生硬去做一件事,你會感到極度難受,每個人對:「不合理生硬」理解不同估計大多數人都會感覺如果不按照自己的理解思路去做,都會難受,難受程度不同而已,只不過根據你的表述是難受程度很強罷了。如果是小事,姑且放下,轉移下自己的注意力,如果事情比較重要就按自己的認為的合理方式處置即可,不能算是強迫症吧
做事所謂道 法 術 器
道是價值觀,決定你的行為模式和決策模式,決定你這件事情該不該做,要不要做的問題。
法是實現價值觀的最根本的戰略、方法、指導方針,法決定你的大方向與思路。
術是做這件事情具體的技術,手段,決定怎麼做會更好的問題,我想你所說的技巧應該在這個層面。
器是工具,工具幫助你提高效率,把問題程序化,標準化甚至簡化。
四個層面,無畏對錯,道為最大,只是在使用你的術前,想一想你的道與法便是上策。
在需要精通或者是經常做的事情上追求技巧或許可以為你將來省下不少力氣。事事都求技巧會得不償失。
拳有拳法劍有劍法,花心思琢磨各種武功招式不如提升內力來的實在。待到一套太祖長拳橫行天下草木竹石皆可為劍的時候,技巧就顯得可有可無。
暴力開罐頭固然沒啥美感,但是好歹所有罐頭都能開啊。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