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到底好在哪裡?

為什麼村上春樹對它評價那麼高?這部小說的主題思想是什麼?


首先援引周老師 @周祚 的答案:

《了不起的蓋茨比》寫的根本就不是一個小資愛情故事。
作者菲茨傑拉德,被譽為美國「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樂時代」(Jazz Age)的桂冠詩人,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蓋茨比》被譽為當代最出色的美國小說之一(同時也是村上春樹最為喜愛的小說),靠的可不是那蹩腳的三角關係愛情故事和遠超常人想像的屌絲逆襲經歷。

對,了不起的蓋茨比絕不僅是靠著三角戀與備胎的故事就能享譽如此盛名的。
誠然,當這個故事面對大眾的時候或許——
屌絲能讀出逆襲的快感與夢想的熱血。
文藝青年能讀出Gatsby詩化的愛情觀,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普通青年覺得老子看得痛快、過癮,所以它就是個好故事。村上春樹和我有什麼關係?
這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但要往上一個高度來評價這部作品的話,還需摸清這故事所發生的大環境和故事本身所代表的時代意義。
為什麼一說這部作品會老提到「美國夢」,提到「爵士時代」?
到底什麼是「美國夢」,「爵士時代」又意味著什麼?
關於美國夢,討論出的意義海了去了。
維基百科的解釋是:

(美國夢)是一種相信只要經過努力不懈的奮鬥便能在美國獲得更好生活的信仰,亦即人們必須通過自己的工作勤奮、勇氣、創意、和決心邁向富裕,而非依賴於特定的社會階級和他人的援助。

然而,這一段鬥志昂揚的話其實有一個隱含的大前提——機會的均等以及開放。

這部小說寫於美國大蕭條時期的前10年(1919-1929),因爵士樂在白人中的普及所以稱為「爵士時代」。爵士時代之前的幾十年(1860-1918)是美國經濟突飛猛進的黃金時期(二次工業革命的迅速成長壯大以及一戰的猛撈油水),尤其是工業革命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社會流動性是很大的。咳,換句話說就是屌絲逆襲指數還是很高的。

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貧富差距拉大,逐漸固化的社會結構會增加個體奮鬥的成功難度。因為馬太效應,一個人的權和錢累積到了一定程度,便會利用手中的資源優勢去維繫或者掠奪更多的資源。 然後把自己所在的階層築上高牆,牆外的人只能靠關係和特權才能進入。想進來么?請問令尊可是李剛?這樣的話就會導致窮人翻身的機會越來越小,當依靠個人奮鬥、後天努力也不能過上出人頭地的生活時,美國夢就化作了泡影,化作了一種巨大的諷刺。

而整個蓋茨比的故事就設定在這樣一個時代。

曾經的美國是一個夢想的國度,先後抵達北美的移民對這一片神奇的土地充滿了幻想,希望在這裡抓住機遇以實現理想, 歷史上也不乏這樣的個例(如富蘭克林)。然而傳統的美國夢模式從來都帶有很大的虛假性。尤其到了20世紀20年代初期,當美國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階段,兩極分化日益加劇,大佬們獲得了巨額利潤,再加上一戰過後各種社會問題的重新浮現,一個人要靠品性、勤勞和節儉出人頭地發財致富顯然只是妄想。實際上,往往是那些狡猾、貪婪、不擇手段的人攫取了財富。年輕的一代發現,這個時代「一切神祇統統死光,一切仗都已打完,對人的一切信念全部動搖」。

很多生活在二十年代的美國青年既體驗到「 爵士時代」 的繁榮,又深感失望、迷惘。「 物質上的豐富和精神上的空虛使得年輕一代反對一切傳統觀念,縱情享樂、揮金如土。」小說的作者費茲傑拉德就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他筆下的主人公蓋茨比「視自己為上帝之子...要為天父的事業而獻身, 把一生貢獻給那博大而庸俗,空虛而壯麗的事業。」這樣的理想訴求充分反映了那個年代青年們的迷茫和虛妄。

為了心中的美國夢,蓋茨比不惜與黑社會成員沃夫山姆勾結,通過非法販賣私酒在短短几年內躋身「暴發戶」行列。而不是誠實勤儉,踏踏實實地走向成功。蓋茨比死後,他父親從老家趕來參加葬禮,隨身帶來了他少年時代寫的「 作息時間表」 和「 個人總守則」 。能看出蓋茨比從小就在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刻苦學習、鍛煉,注意節儉......這些都是傳統的「 美國夢」 奮鬥模式的要求,充分顯示了一個青年健康向上的人生觀。然而,成年後的蓋茨比卻背叛了年少時的自己,為了財富和地位,為了重新贏得黛西的愛,蓋茨比成了一名追逐利益和結果的法外之徒。

但是——現實是殘酷的。無論蓋茨比多麼富有,他都無法進入以湯姆為代表的特權階層,因為他缺乏根基。如果以為有錢就是大爺,那就錯了。在美國的資產階級中,財富不僅存在著多與少的差異, 還存在著「 新」 與「 老」的區別,即「 暴發戶」 和「 世族」。以湯姆為代表的眾多特權階級人物很清楚這一點。因此,蓋茨比的世界和特權世界之間永遠隔著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傲慢專制、心狠手辣的湯姆決不允許蓋茨比這樣一個「 暴發戶」和他講平等。無論他怎樣畢恭畢敬溫文爾雅,始終會受到上流社會的蔑視和排擠。小說第三章無比精彩地描繪了蓋茨比舉行的那些紙醉金迷的宴會,雖然引來了眾多各界名流, 但大家不過是把蓋茨比的家當作免費的娛樂場所,他們一邊放肆的尋歡作樂, 一邊不放過任何機會對主人表達輕蔑,散布著種種有關他的流言蜚語。由此可見——反對蓋茨比的不僅僅是湯姆, 而是整個上流社會。一個不被社會承認其價值的人,始終是失敗的。直至被人槍殺枉死在自家庭院,蓋茨比的美國夢徹底破滅。蓋茨比最後的悲慘結局不過是眾多原因堆積出的一個結果,這是一個無數根稻草壓死駱駝的漫長過程。

總之——

這個狗血的愛情故事不僅僅是告訴人們發財有風險,富美靠不住,更是在表達一種與難以與現實對抗的無力感。隨著既得利益集團的壯大,美國夢(抑或其他夢想)的精神最終只會化作一碗雞湯。

小說的結尾很有深意。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繼續奮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斷地向後推,直至回到往昔歲月。』

這句話最終被刻在了費茲傑拉德與其妻澤爾達的墓碑上面。作者費茲傑拉德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整個爵士時代,令人感慨萬千、唏噓不已,然而所有的感受最終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

以上。


(參考資料:劉小林 《爵士時代的一曲哀歌》)
另外感謝討論 @陳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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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是日文版 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蓋茨比》的翻譯 ,在《挪威的森林》里,渡邊君一有空,就會拿這本書,出來翻閱,很多國人知道此書,也從把挪威的森林當做黃書看開始的。 我自己對這本書也是愛不釋手,如今來到耶路撒冷,我幾本帶在身邊的紙質書里就有 the great Gatsby。對於村上春樹和他的《挪威的森林》,絕不是簡單地追求女子。我認為,《森林》全書就在寫《蓋茨比》中的一句話:

「He talked a lot about the past, and I gathered that he wanted to recover something, some idea of himself perhaps, that had gone into loving Daisy. His life had been confused and disordered since then, but if he could once return to a certain starting place and go over it all slowly, he could find out what that thing was....」

給大家一個我的翻譯:

他說了許多往事,我估摸著他是想要找回什麼東西,大概是那個曾投身於愛Daisy自己,他的生命從此無頭無緒,但是若讓他回到某個起點,一切從頭,慢慢來過,他或許能找到那東西是什麼。

村上的主旨可能是許多有理想又文藝的人相當能夠有共鳴的(沒有黑的意思):想找一樣掉在歲月里的東西,但卻又不知道是什麼。

說完村上,來談蓋茨比。我很愛這本書,也時不時寫過一點Commentary評書,不是什麼系統的分析,也就是像金聖嘆在書里寫,此處屌爆了。美國許多高中在三年級的時候,都會閱讀此書,這麼一本如此之名的書,要談意義,這個任務實在是太龐大和艱巨了。我不想討論 Daisy黛西到底是不是美國夢這一類的話題,因為很容易陷入一些大而空洞的討論,但是我想說的也實在又很多,Commentary評書自由度又比較大,我時不時更新,也還有很多細節素材想寫沒有來得及寫,諸位真的有興趣我可以再跟進。有時我還會自己挑一些選段,翻譯翻譯,並不求忠實與原文, 但也並非想要譁眾取寵,只希望幫助大家,幫助我自己理解,因而融入了許多主觀因素。

縱觀中文語境下面的《蓋茨比》的書評或者影評,我發現所有的角度都是在鑽一個很奇怪也是很偏的牛角尖。比如討論蓋茨比和黛西是否是愛情,討論屌絲是否可以逆襲女神之類的。我覺得這個角度是完全偏了。你可以說,一千個觀眾一千個哈姆雷特這種話,但如果你一定要說「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只是單純在描寫那夜的月光有多美,地上很白,月亮和地板天生一對,那未免是膚淺而牽強附會的,因為一切感情的源泉,都在低頭思故鄉的故鄉這個眼上。

這樣,我不說這本書的語言是否優美,中文翻譯我沒有仔細讀過,粗看感覺一塌糊塗,英文的話也相當主觀, 暫且先放一旁。我們來討論討論這到底是什麼故事?書里的角色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到底誰是主角?

這是一個愛情故事嗎?我認為不是。菲茨傑拉德寫的絕非一個屌絲逆襲失敗的故事,而是一個時代的情懷。
其實,有趣的是,我反而覺得如今中國的語境下,更能理解這個故事。不如接一接地氣。
書中的我,Nick尼克,來自一個二三線城市,家裡在當地還算個小富二代,靠著一些曖昧的關係,賺了一點小錢,又靠著一些關係,去了北京一個不錯的大學上本科。大學時候有一點文藝細胞和抱負,畢業之後,想要留在北上廣,趨之若鶩地去做了金融投行,結果不上不下的。
Tom湯姆則和我是同校。到這裡,我來說說這個學校,原文中當然說的是耶魯,可是耶魯在當時是個什麼樣的學校呢?和現在的國內一流大學很像,國內本科生北大清華或者985,覺得自己很牛逼哄哄,但是如果碰上哈佛,還是照樣矮了一截(不要傷自尊,說事實)。這就像當年,耶魯在美國東海岸很橫,地頭蛇,但是碰到牛津的畢業生就會矮一截。而湯姆則是通過體育特長生和一點關係進的這個學校。他家裡富了已經三四代了,後台也硬,在北上廣住著豪宅,但本質上他是一個不學無術的窩囊廢。
然後是蓋茨比,一個四線城市出來,靠天上人間發家一夜暴富,(原文是賣禁酒),像唐駿一樣 在哈佛用了一下哈佛的電腦就,號稱自己是哈佛畢業的結果好像英文讀不來幾句(原文當然是牛津)竟然還黑色西裝配白襪子。然後他在Tom湯姆的豪宅的隔壁,一個專門給暴發戶的小區也買了一套豪宅 。書櫥上都是還沒拆封的《二十四史》,馬桶都是用金子打造。 每到周末請一些某某書記啊,某某部長啊,企業家啊過來一起喝酒唱歌,還時不時請點國外明星來助興。
最後是Daisy黛西,一個活在「何不食肉糜」的世界觀里的三線城市白富美,覺得自己身經百戰見的多了。就是這個女人,看似什麼都不懂,又好像在裝瘋賣傻,風情萬種, 如果 得到她,你奮鬥了一輩子就有了意義,可以和傳說中的富二代們喝上一杯咖啡談笑風生,可以證明你也是天之驕子。
我們當然還可以再編下去,再本土化,但是我想你們知道了。
(當初《蓋茨比》剛出版時,銷量不好,恐怕和書中根本沒有一個討喜的角色有關。相比之下,Gatsby蓋茨比的確是矮子里的高個了。)

我們就是要比誰後台硬,看誰家裡有錢,但是真的有錢了就是爺了么?有錢了我們就平起平坐了么?我們發現,有些人千辛萬苦,爬一輩子,不要命地爬最後終於從三流爬到了二流, 而且還要被比你早爬到二流的那些人笑土逼。
美國的爵士時代就是這麼一個人艱不拆的時代,在中國也是在地平線上看得見的未來。拼了老命地要混高端的圈子,自以為混在食物鏈的頂端,到頭來人家其實根本就不拿你當回事。不僅如此,你就算在做一件極其愚蠢的事情,走一條完全錯誤的路上,但是礙於面子,注意,就是礙於面子,為了讓在你眼前的一切一切,看起來好像沒問題,沒人會告訴你,別往哪裡走,前面有炸彈,而且你被炸彈炸死之後,我們繼續夜夜笙歌。越是鶯歌燕舞,也越是發現其中的空洞和乏味,然後繼續鶯歌燕舞。
我們每個人都在坐在通往地獄的專車上,我們就要裝瘋賣傻,自欺欺人,並告訴自己正在駛向天堂。
這些在原文中,我都可以一一找出段落支持我的觀點。

因為整個故事是由我,Nick尼克,所敘述的,這個題材的特殊性,讓我們必須正視敘述者,而這也是如今我很少在中文影評書評中看到的,或者沒有看到過的切入點:我,Nick尼克才是本書的當仁不讓的主角。如他自己所說,「Within and without」,身在其中而置身事外,這個遊離的視角,才詮釋了菲茨傑拉德想要表達的時代精神,才是我真正喜歡這本書的原因。

而我們身處在怎樣一個光怪陸離的時代。每當身邊的朋友,紛紛爭做公益事業的小標兵的時候,我並不會反對他們,但我總是很誠實的回答,We are not there yet. 我們還沒準備好。你問我什麼是憤青,是反抗體制?振臂一呼?意見領袖。我認為不是,是勇敢地承認世界確是如此的操蛋,並誠實的對待他,那才是最大的憤世嫉俗。

現在再回想 蓋茨比的著名開篇: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在我年輕而又玻璃心的時候,我父親給了我一些建議,我自此左思右想。「每當你想對別人說三道四的時候,想想你這麼好的條件,別人不一定有。

許多人覺得,喔,那是身為一個父親諄諄教導,叫人不要對人家指指點點,Don"t judge ,不要輕易評判他人。但是,我想請你設想一下一個風裡來雨里去多年的富一代老江湖,教導自己兒子,在社交場合要會說話,做人要圓滑。而這,正是全書里Nick尼克自始至終都貫穿的價值觀。從頭到尾 Nick都在和讀者傳遞著很清晰的價值判斷。大學裡,他就已經被指責成一個「政客」,在蓋茨比暴露寒酸的背景之前,一心嚮往混他這個高端圈子,對於Tom的情婦和直接促成Daisy黛西偷情完全不置可否,到了後期,之後發現原來自己出身比他好多了,就和讀者說,他從一開始就完全看不慣蓋茨比的做法,(原文是disapprove),蓋茨比死後,反而又覺得自己堅定地和他站在一起與世界為敵。自始至終, 我,Nick尼克,至少據讀者所知,從來沒有對蓋茨比說過任何一句「難聽」的話,一句忠言逆耳的勸告,相反,卻極力粉飾一切歌舞昇平(這正是我前面所說的)。就這麼一個人竟然還大言不慚地標榜自己「誠實」
(I am one of the few honest peopl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
有一個詞形容這樣的人, 叫勢利。

但他並不可恨。所有人都記得文末的蓋茨比和綠光,而深深打動我的,卻是最後我,Nick的自白。說的是他從喧囂的美國東海岸,(接地氣的話,北上廣)回到家裡的場景,寫他懷念的家鄉,或是美國中西部的小鎮,或是中國三四線的城鎮,那裡民風或許還有些淳樸,那裡憑著家裡的一些實力,還能沾沾自喜。篇幅很長,為了不宣兵奪主,這裡就略去了。


最後,至於翻譯版本的話,目前的翻譯版本我都很不滿意,很多錯誤,說句玩笑話,如果哪天國內不再把翻譯當作一個工匠活而是當作一個 藝術家和藝術品,那你倒是可以期待一下我的作品。不然的話還請好好學習英文, 這本書是我讀的第一本英文原著, 堅持一下。可以鍛煉英文,只是第一次勉強讀完,還請再重讀一邊,取其精華。

最後 再隨手翻譯一下我第一次讀時,印象最深的一句話,聊勝於無:

People disappeared, reappeared, made plans to go somewhere, and then lost each other, searched for each other, found each other a few feet away.

人們平白消失,又無故再現,各奔東西,失去對方,相互追尋,最後 又在幾米開外找到彼此。

有詩云: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謝邀。


這部小說,痛切又真誠地描述了一個夢的幻滅,與此同時,完美地預言了作者自己未來命運的悲劇。

——小說主角的最終悲劇,說明作者已經知道自己註定要悲劇了。但還是寫下來了,還是經歷了。

命運無法逃避,作者與蓋茨比都如此。

這才是圍繞這本書,以及菲茨傑拉德這個人,最悲劇的地方。

當然有其他,比如:

主旨。一個帶著夢想逆襲的男主角,似乎一度觸摸到了天堂,但終究不敵上頭。人倒下後,曲終人散。「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的美國版。

但一個好主旨,構不成一個偉大小說。故事人人會講。講得好才是本事。


文筆。整體克制而從容,富含音樂美,而且很多雙關語。

最精妙的自然是末尾海灘獨白。但有許多細節精美之極。

給個例子。蓋茨比死後:

One night I did hear a material car there and saw its lights stop at his front steps. But I didn"t investigate.
Probably it was some final guest who had been away at the ends of the earth and didn"t know that the party was over.

「一晚,我聽到車聲,看見車燈停在蓋茨比家門前,但我沒去細查。許是哪個從世界盡頭遠來的賓客,還不知道這場歡宴已經結束。」

這句話自帶雙關,絕響連綿,誰知歌罷剩空宴,彷彿詩。

字句也是。light和light,hear和there和 step和investigate,guest和ends。有意識地押韻。所以這兩句話讀來流暢無比。菲茨傑拉德在字句如詩方面的天才,最著名的就是Tender is the Night這個書名。這個熟悉的讀者自然懂。我也就舉個例子。這種和諧、溫柔、蒼涼、沉靜到寂滅的文筆,才講得通這個故事。

但這還不是全部。


使這本書真正不朽的是……菲茨傑拉德自己與蓋茨比命運的暗合。他簡直完美預言了自己的悲劇。他知道自己可能遇到的悲劇,他寫得很通透了,但還是以身殉夢了。


1896年,菲茨傑拉德生在美國中西部明尼蘇達,一個中產階級偏富裕的天主教家庭。12歲之前,他在布法羅度過;13歲,他爹的傢具生意毀了,而他第一次發表作品——在校報上。17歲,他想法子進了普林斯頓大學讀書,夢想當個小說家。19歲上,他遇到了小他兩歲多的傑內瓦-金。1915年2月,傑內瓦-金在日記里寫:

「斯科特是完美的情人。」下一個月,「我瘋狂的愛上了他。」

他們通信,一直到1916年秋天。菲茨傑拉德去拜訪了傑內瓦,然後,作為一個破產傢具商的兒子,他挨了傑內瓦老爸——一個股票經紀人、建築大亨的兒子——這麼句話:

「窮人家男孩子,從來就不該動念頭娶富家女孩子。」

他們分手了——雖然實際也沒怎麼在一起。菲茨傑拉德要求傑內瓦毀掉所有的信,傑內瓦照辦了。而傑內瓦的信,被菲茨傑拉德鎖好,藏起。那些信里的詞句很端莊,一如傑內瓦的女兒後來所說:

「她沒真正愛過菲茨傑拉德,她喜歡他,說他很聰明,很詼諧機智。」

但在日記里,傑內瓦要奔放得多。她說她愛菲茨傑拉德。她1916年寫了篇小說,描述一個女人出嫁後思念意中人的故事:意中人叫做斯科特。很多年後,菲茨傑拉德結婚時,傑內瓦給他寫信,祝他成功,還邀他來探訪一下——當然他沒能成行。但這些,菲茨傑拉德似乎並不知道。

他失戀了,去參了軍,準備去歐洲打第一次世界大戰。他怕死在戰場上,再也沒機會抖擻他的才情,於是在參軍前,寫了他第一個小說,《浪漫的自我主義者》。當然被拒絕出版了。那是1917年的事。

——有沒有讓你回憶起蓋茨比最初沒能娶到黛西的事?


1918年菲茨傑拉德遇到小他四歲的澤爾達,後來他回憶,「9月7日我愛上了她。」

澤爾達是典型的美國南方姑娘,生在1900年。16歲時就是學校的舞會皇后,萬千寵愛於一身。她高中畢業照上題了段話,極見性情,甚至預示她之後的命運:

「Why should all life be work, when we all can borrow.Let』』s think only of today, and not worry about tomorrow.」——「當我們能借到一切,為何要工作終日。讓我們只想今日,不要為明日擔憂。」

他們的感情(就像蓋茨比和黛西似的)被戰爭打斷,1918年10月菲茨傑拉德要被派去法國,先被送到紐約長島。在那裡,他聽說德國人投降了,戰爭結束了。1919年情人節,菲茨傑拉德退伍,到了紐約。他搬到曼哈頓西側一個單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見澤爾達的家。

——有沒有讓你回憶起蓋茨比在黛西家對面買房子,看那盞綠燈的事?

他一邊向澤爾達求婚,一邊為家廣告公司打工。澤爾達答應了他的求婚——當然,她還信口答應過許多人的求婚。然後,澤爾達做了件她自己常做,但對菲茨傑拉德來說影響深遠的事:她悔婚了。菲茨傑拉德在天堂門口,被打進地獄。

菲茨傑拉德從天堂般的紐約回到中西部的明尼蘇達,窮困到必須去洗汽車。那年他22歲,在如此的絕望之中,他翻出了《浪漫的自我主義者》,開始擴寫,1919年9月,他完成了《天堂的這一邊》——這個小說描述了一個中西部青年,如何熱愛一個姑娘(以傑內瓦為原型)被棄;如何參軍;如何又愛上一個紐約富家千金(澤爾達),但因為窮困,只能坐看該千金嫁了旁人。小說結尾是一段自嘲:「我了解我自己,但也就如此了。」11月,小說尚在製作時,菲茨傑拉德懇求編輯:「能不能加速出版?我的命運寄托在這本書的成功上——當然包括一個女孩子!」

1920年春天,小說出版,立刻暢銷,首印三千冊三天內賣完,一年內銷售十二版近五萬冊。澤爾達回心轉意,嫁了菲茨傑拉德,組成了金童玉女:那是1920年4月3日。又三年後,夫妻倆去了巴黎。


關於他們在巴黎的生活,海明威在《流動的聖節》里提到兩個可怕的細節:其一,菲茨傑拉德每次企圖寫作時,澤爾達就拉起他到處燈紅酒綠、連夜痛飲,不讓他得絲毫安生;其二,澤爾達欺騙了菲茨傑拉德,讓他相信自己性功能有礙,換別的女人,根本不要他。菲茨傑拉德信以為真。海明威最後總結:澤爾達有瘋狂的獨佔欲:

「兀鷹不願分食」。

當然,海明威的言論,可能出於他對澤爾達的厭惡。實際上,澤爾達背地裡也嫌他長胸毛,嫌他冒充男子漢,還認為菲茨傑拉德和海明威是同性戀伴侶——為了澄清這事,菲茨傑拉德甚至打算去找個妓女睡一晚,驗證「我是純爺們」。


1925年《了不起的蓋茨比》出版,一舉奠定菲茨傑拉德的偉大地位。海明威說他初見菲茨傑拉德時印象不好,但讀完《了不起的蓋茨比》後,他覺得「能寫出這樣小說的人就是個了不起的傢伙」——考慮到海明威的刁鑽口味和傲慢個性,這評價華麗透了。但菲茨傑拉德寫作《了不起的蓋茨比》時,澤爾達除了「兀鷹不願分食」的攪擾他,還自顧自跑去海灘游泳、舞會歡鬧。最後她認識了一個飛行員,跑回來跟菲少爺要求離婚——奇妙的是,那男人還蒙在鼓裡,全然不知道澤爾達會為了他鬧離婚。

就在澤爾達跟菲少爺鬧離婚這事平息後不久,《了不起的蓋茨比》出版了。菲少爺原本想的題目是:《長島的特立馬喬》、《特立馬喬或蓋茨比》、《金帽蓋茨比》、《高跳愛人》。最後,澤爾達一錘定音,決定了《了不起的蓋茨比》這個書名。


十二年後的1937年。

前一年,菲茨傑拉德把澤爾達送進北卡的高地醫院,在好萊塢燃燒自己,每周掙一千美金,有了雙下巴,而且想法子戒他永遠沒戒成的酒癮,離他死還有三年。

傑內瓦約他見面,問了他一句:

你小說里的女主角,哪個是按我塑造的?

菲茨傑拉德回答:

Which bitch do you think you are?


許多學者相信:傑內瓦就是黛西。她是菲茨傑拉德(蓋茨比)的初戀;她是菲茨傑拉德(蓋茨比)攀折不到的那朵玫瑰;她嫁了人,給了菲茨傑拉德(蓋茨比)第一個挫折……

但是:看一下菲茨傑拉德的其他小說。


在《最後一個南方女郎》里,菲茨傑拉德寫了男主角在軍營里所見的一個南方姑娘。美麗,善變,始終沒接受男主角的求婚。女主角小男主角四歲——這是菲茨傑拉德和澤爾達的年齡差距。菲茨傑拉德大傑內瓦二歲。

在《一顆里茲飯店那麼大的鑽石》里,男主角見到了一顆山那樣龐大的鑽石,以及一個神秘富豪家族,而且與那裡的美女結緣。但災難隨後到來,鑽石被毀,逃生出來的男主角忽然間失去了璀璨奪目的故事,兩手空空。

在《松包蛋》里,依然是流金溢彩的南方。在一個歡鬧的夜晚,男主角仰慕的女主角賭輸了,「松包蛋」男主角手氣好,幫她贏回了錢,擁吻了男主角,向他示愛;可是第二天,他就聽說,女主角完婚了。「3點的街頭很熱,4點就更熱了。4月的塵埃網住太陽,又將它釋放出來,簡直就是一個下午永遠在開的玩笑。」

在《伯尼斯剪頭髮》里,菲茨傑拉德描寫伯尼斯這姑娘如何試圖打入社交圈,如何被騙剪了頭髮,如何以牙還牙。

在《頭和肩》里,男主角是個書生,女主角是個活力四射的演員。這兩位走進彼此的生活,彼此交織,最後男主角變成了個運動專家,而女主角成了個出色的寫手。

在《冬天的夢》里,一個中產階級男生陪富豪們打高爾夫,遇到從前舊識的美女一位。男生後來和一位鄰家女孩兒訂了婚,此時美女再現,讓男生放棄了自己的婚約,然後再甩掉。男生去參加了一戰,七年之後,成了紐約呼風喚雨餓商人。他聽說當年那位美女成了家庭婦女,美貌褪色。於是男生意識到「我的夢想已經遠去,我再也無法回歸」。

《夜色溫柔》的內容過於有名,不贅述。


菲茨傑拉德一輩子都在寫這樣的女人:

她們美麗,如夢似幻,高不可攀,同時任性,近乎殘忍的地步。男主角們永遠帶著中西部男孩們的靦腆,只能任由璀璨明亮的女主角,展示給他們看全新的黃金世界,然後被無常的命運折磨。他們總是很接近幸福,然後不知不覺間,又被當作玩物放棄了。

《了不起的蓋茨比》寫了一個痴情,或者說,痴於夢想的蓋茨比,為了滿足那個美麗但驕縱的女主角黛西,在長島造起了唯有夢境可以想像的不朽舞台,但最後還是悲劇結尾。在那著名的海灘獨白上,菲茨傑拉德感受到命運如燈,會不斷勾引人去追逐,卻日益遠去。你可以讀出,對他筆下的蓋茨比,以及那個逐漸流失的黃金時代,充滿了嘆惋之感。

《了不起的蓋茨比》開頭,有這麼段著名的題詞: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那就戴頂金帽子,如果能打動她的心;如果你能跳得高,就為她也跳一遭,直到她喊:「郎君,戴金帽跳得高的郎君,我一定得擁有你!」)

小說最後的著名獨白:

And as I sat there brooding on the old, unknown world, I thought of Gatsby』』s wonder when he first picked out the green light at the end of Daisy』』s dock. 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 somewhere back in that vast obscurity beyond the city, where the dark fields of the republic rolled on under the night.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當我坐在那裡緬懷那個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時,我想到了蓋茨比第一次認出了黛西家碼頭盡處那盞綠燈時的驚奇。他遠道而來,來至這片藍色的草坪上,他的夢一定像是近在指端,不可能會失手。他不知道那個夢已經丟在他背後了,丟在這個城市那邊那一片無垠的混沌之中、合眾國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的某個所在了。
蓋茨比信奉這盞綠燈,這個一年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紙醉金迷的未來。它從前滑脫了我們的追求,不過沒關係——明天我們會跑得更快些,把胳臂伸得更遠些……總有一個晴朗的早晨……
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 )

回到蓋茨比與黛西重逢的那段:

甚至在那天下午,也一定有過若干時刻,黛西遠不如他的夢想——並非她的過錯,而是由於他的幻夢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夢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種創造性的狂熱,將自己投入這個幻夢之中,不斷添枝加葉,用一路飄來的每根絢麗羽毛加以綴飾。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趕不上一個人在情思縈繞的內心所累計的感受。

所以,黛西是誰?

她不是傑內瓦,也不是澤爾達,而是兩個曾經拒絕菲茨傑拉德、使他跌入地獄的女人合體而成的幻夢。

《了不起的蓋茨比》,就是菲茨傑拉德自己的追夢故事。他讓蓋茨比追尋黛西,黛西是財富,是美麗,是愛情,是那盞綠燈,那「一年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紙醉金迷的未來」,以及美國夢本身——「只要你努力,只要你像蓋茨比那樣不懈追求,最後你總會得到這一切」。比真正得到手更明確的,是一個穩定的台階,是一個「只要我們這麼做,一定會成功」的公式。

但菲茨傑拉德自己知道,這是必然悲劇的。在他不到三十歲時,就預見到了。


傑內瓦更多代表了「窮男孩別打富家千金的主意」這個殘忍事實,而澤爾達給了菲茨傑拉德更多:狂喜、哀傷、天堂到地獄的落差。傑內瓦代表著一個無瑕的夢想,澤爾達則帶給菲茨傑拉德一種更殘忍的東西:她會悔婚,她會玩弄一個人的悲喜。

《了不起的蓋茨比》里這麼說:

They were careless people, Tom and Daisy--they smashed up things and creatures and then retreated back into their money or their vast carelessness or whatever it was that kept them together, and let other people clean up the mess they had made
他們是粗率冷漠的人,湯姆和黛西——他們毀壞事物,然後縮回他們的錢,或者他們的麻木不仁,或者其他什麼使他們在一起的東西裡頭,讓其他人幫他們收拾殘局。

在寫作《了不起的蓋茨比》時,菲茨傑拉德已經不那麼天真而痴心了。他內心深處,一定明白自己終將像蓋茨比一樣被損毀,這部小說簡直完美預言了他的未來。

甚至小說里,蓋茨比自己在死之前,可能也已經明白,他所等待的,只是一場幻覺,但他還是得繼續等下去:

I have an idea that Gatsby himself didn"t believe it would come and perhaps he no longer cared. If that was true he must have felt that he had lost the old warm world, paid a high price for living too long with a single dream.
我有個想法:蓋茨比自己並不相信會有電話來的,而且他也許已經無所謂了。因為倘若如此,他一定會覺得,他已經失去了那個溫暖的舊世界,他為了生活在一個夢中太久而付出了太多代價。

菲茨傑拉德知道自己追求的東西必然損毀,必然悲劇。

他知道,他寫了蓋茨比追求的黛西,就是他自己追求的傑內瓦和澤爾達,就是夢想、成功、人生的目標、紙醉金迷的未來,是註定悲劇的。

他早就洞悉這一切,知道這種夢想必然破滅。

但還是寫了這麼個故事:一個男人,懷著人類最古老、最天真、最直接又最純粹的夢想,無限熱情的擁抱、放大、膨脹到不真實,最後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的一路幻滅過程。

然後他自己的人生,也如他的預言,重複了這個歷程。

就像世上一切明知道夢想的虛空,還是沒法回頭的人們。


凝望對岸綠光的蓋茨比告訴我們,即使自詡最為包容開放的社會,所謂的」天道酬勤」,「是金子總會發光」「英雄不問出處「的說法,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虛妄的畫餅:一個人的出身很大程度上依然是無法掙脫的枷鎖,以致有的人不惜背叛自己的過去,只為飛得更高。
關於小說的討論,已經有很多優秀的回答了,我在這裡補充幾個流行文化的例子,說明蓋茨比式的人物形象如何在今天依然膾炙人口:
《紙牌屋》里的Frank Underwood。在第二部末尾成為美國總統的他,出生於南方農村的貧窮閉塞的一個小鎮。雖沒有對其父親的直接描寫,但從一些蛛絲馬跡來看,大概是一個有酗酒、家暴傾向的紅脖子農民。Underwood則靠著自己的天分和努力,努力攀爬著不屬於其家庭宿命的階梯,一路靠著成績優異,拿到獎學金讀法學院,並傍上富家千金,靠妻子家裡的資金支持走上從政之路。當貴為總統的Underwood來到父親墓前時,他見四下無人,拉開褲子,痛痛快快對著墓碑撒了一泡尿。
《新聞編輯室》的Will McAvoy。 他可以說是美國白人精英男性的代表了,作為美國前三大新聞頻道的頭號播音員分光無限。但《新聞編輯室》中的Will始終在糾結一件事:他的觀眾支持率。儘管編劇Aaron Sorkin始終在講一個理想主義的故事,但劇中的Will始終沒法真正毫無牽掛,潛意識裡總是有一種擔心無法迎合觀眾的緊張。最後一季交代了或許是一切的原因,原來,看上去白得不能再白,精英得不能再精英的Will, 出生在Nebraska的山村,同樣也有一個庸碌的父親。Will始終認為自己是一個如履薄冰的攀登者,擔心一旦失去人們的歡心,自己所建造的一切就會化為烏有。Aaron Sorkin最終用一段幻想中他與父親的對話,使Will對自己的出身釋然,最終彈起吉他唱起歌,堅定地向唐詰訶德一樣鬥風車。
但他的Nebraska同鄉,生活大爆炸里的Penny就沒這麼幸運了,站在星光大道的入口,不時因為鄉下人的身份被嘲笑。
這些只是虛構的人物,那麼,現實中又是如何呢?
先不說兩百多年才出一個黑人總統了,美國現任九名大法官中,有六人來自紐約州,僅有一人來自中西部,僅有一人來自南方。九人中有六人信仰天主教,三名猶太人(Scalia, RBG和奧巴馬新任命的Kagen)
在我所在的法學院,全班四十個人,僅有一名黑人,過半數者有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從事法律行業。
更加極端的情形,在一部叫做」Jungle「的紀實文學中有描寫,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認為靠雙手可以構建理想中的生活,他們的雙手卻被大公司惡劣的工作環境所腐蝕,被卷進缺乏安全措施的機器里碾得粉碎。
某種程度上,蓋茨比所離開的那個世界,就是今天的世界:無論是說著"美國夢"也好」中國夢「也罷,在世界的不同地方,社會的固化都是無時不刻發生著的。
比如,清華大學2011年入學新生中,僅有11%是農村戶口,其中很多其實從小在城市接受教育,大城市中出現了」超級中學「,壟斷著常青藤留學之路,紅二代們被高盛、麥肯錫搶著招致麾下。比如我們的流行文化總是嘲諷」鳳凰男「,」創業「從中性變得略帶貶義,一座座圍城正在建立,外面的人試圖用教育與勤奮轟開城門,而城牆正在一日日變得牢固。
每個社會都有它年輕的時候,當年正在西進的美國,信奉的是」昭昭天命「,認為勤勞勇敢的人們註定會開疆辟壤。從文革動亂中重獲新生的中國,相信的是」知識改變命運",認為只要衝過獨木橋,就會有美好的生活。
但當蓋茨比向對岸的綠燈伸出絕望的手之時,也許他就明白了,這個社會已經不再年輕了,已經變得頑固、傲慢,排斥著新鮮的血液。
或許我們多多少少都會對蓋茨比這樣的人物產生共鳴,他的攀登、他面對的圍城、他的失敗與偉大,同樣被我們所熟知。
最後,想說一句,少不讀蓋茨比。如果不幸讀了,那麼,還是要相信自己會比小李子更勝一籌,要努力逆水行舟,去撞碎玻璃天花板到達彼岸。


我讀的是英文版,先不論文章主題,文字本身就非常優美,值得一讀。但我認為想要體會這本書的偉大,是一定要把它放在時代背景里來看的。當時正是Lost Generation,美國普遍物慾橫流,人心浮躁,文章當中那些對於瘋狂的派對、極盡奢華的豪宅和終日玩樂的生活方式極其詳盡的描寫正是在渲染這樣的時代背景;而Tom, Daisy這些人和他們的生活方式,也正是美國那一代人的縮影。在這種背景下,人人都迷失在了紙醉金迷中,利益至上,享樂至上,人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扭曲的。

而蓋茨比,則是菲茨傑拉德創造出的理想的形象,就像戴望舒《雨巷》中的那個丁香一樣的姑娘一樣。很多人看完小說或電影,認為這是一個愛情故事,奇怪蓋茨比偉大在哪裡。實際上我認為蓋茨比絕不是偉大在對於愛情的忠貞上,而是偉大在他在那樣一個年代裡,儘管過著奢侈的生活,卻沒有迷失在其中,而是始終不忘自己的初衷,堅持著一個目標,並能永遠保持著樂觀,這才是他的偉大之處。

結局是一個悲劇。理想被現實打敗,也許這就是為什麼這本書被稱為「爵士時代的輓歌」。菲茨傑拉德「眾人皆醉我獨醒」,寫下這樣一篇小說,實在可以被稱為經典中的經典。


我覺得回答這個問題前有必要講清楚《了不起的蓋茨比》到底講了一個什麼故事。請參看我另外一個答案。很長很多圖。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693066/answer/176595452

《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一部不遜色於世界任何一部中短篇小說的小說。它的思想性基本上被幾個高票的答案概括了。我就從我看到的一點小細節介紹一點菲茨傑拉德的生花妙筆,可謂管中窺豹。
《蓋》中,汽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隱喻,在菲茨傑拉德生活的時代,汽車是一種身份和財富的象徵,小說中很多故事情節都是圍繞車展開的。
書中(巫寧坤譯本)有這樣一段描述:

可是,當我走下台階時,我看到晚會還沒有完全結束。離大門五十英
尺,十幾輛汽車的前燈照亮了一個不尋常的、鬧哄哄的場面。在路旁的小溝
里,右邊向上,躺著一輛新的小轎車,可是一隻輪子撞掉了。這輛車離開蓋
茨比的車道還不到兩分鐘,一堵牆的突出部分是造成車輪脫落的原因。現在
有五六個好奇的司機在圍觀,可是,由於他們讓自己的車於擋住了路,後面
車子上的司機已經按了好久喇叭,一片刺耳的噪音更增添了整個場面本來就
很嚴重的混亂。
一個穿著長風衣的男人已經從撞壞的車子里出來,此刻站在大路中間,
從車子看到輪胎,又從輪胎看到旁觀的人,臉上帶著愉快而迷惑不解的表情。
「 請看! 」他解釋道, 「車子開到溝里去了。」
這個事實使他感到不勝驚奇。我先聽出了那不平常的驚奇的口吻,然
後認出了這個人——就是早先光顧蓋茨比圖書室的那一位。
「 怎麼搞的?」
他聳了聳肩膀。
「 我對機械一竅不通。 」他肯定地說。
「 到底怎麼搞的?你撞到牆上去了嗎?」
「 別問我,」 「貓頭鷹眼」說,把事情推脫得一乾二淨, 「我不大懂開車—
—幾乎一無所知。事情發生了,我就知道這一點。」
「 既然你車子開得不好,那麼你晚上就不應當試著開車嘛。」
「 可是我連試也沒試, 」他氣憤憤地解釋, 「我連試也沒試啊。」
旁觀的人聽了都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 你想自殺嗎?」
「 幸虧只是一隻輪子!開車開得不好,還連試都不試!」
「 你們不明白, 」罪人解釋說, 「我沒有開車。車子里還有一個人。」
這句聲明所引起的震驚表現為一連聲的「噢……啊……啊! 」同時那輛
小轎車的門也慢慢開了。人群——此刻已經是一大群了——不由得向後一
退,等到車門敞開以後,又有片刻陰森可怕的停頓。然後,逐漸逐漸地,一
部分一部分地,一個臉色煞白、搖來晃去的人從搞壞了的汽車裡跨了出來,
光伸出一隻大舞鞋在地面上試探了幾下。
這位幽靈被汽車前燈的亮光照得睜不開眼,又被一片汽車喇叭聲吵得
糊裡糊塗,站在那裡搖晃了一會兒才認出那個穿風衣的人。「 怎麼啦?」他鎮靜地問道, 「咱們沒汽油了嗎?」
「 你瞧!」
五六個人用手指指向那脫落下來的車輪——他朝它瞪了一眼,然後抬
頭向上看,彷彿他懷疑輪子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 輪子掉下來了。 」有一個人解釋說。
他點點頭。
「 起先我還沒發現咱們停下來了。」
過了一會兒,他深深吸了一口氣,又挺起胸膛,用堅決的聲音說:
「 不知可不可以告訴我哪兒有加油站?」
至少有五六個人,其中有的比他稍微清醒一點,解釋給他聽,輪子和
車子之間已經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聯繫了。
「 倒車, 」過了一會兒他又出點子, 「用倒車檔。」
「 叮是輪子掉啦!」
他遲疑了一會兒。
「 試試也無妨嘛。 」他說。
汽車喇叭的尖聲怪叫達到了高潮,於是我掉轉身,穿過草地回家。我
回頭望了一眼。
一輪明月正照在蓋茨比別墅的上面,使夜色跟光前一樣美好。明月依
舊,而歡聲笑語已經從仍然光輝燦爛的花園裡消失了。一股突然的空虛此刻
好像從那些窗戶和巨大的門裡流出來,使主人的形象處於完全的孤立之中,
他這時站在陽台上,舉起一隻手做出正式的告別姿勢。
重讀一遍以上所寫的,我覺得我已經給人一種印象,好像相隔好幾個
星期的三個晚上所發生的事情就是我所關注的一切。恰恰相反,它們只不過
是一個繁忙的夏天當中的一些小事,而且直到很久以後,我對它們還遠遠不
如對待我自己的私事那樣關心。

這一段在第三章,全書的約三分之一處,書不在手邊不知道具體頁碼,這是卡羅威第一次收到邀請參加蓋茨比的「小小宴會」後離開時發生的小小的插曲,當時讀的時候我就想,菲茨傑拉德真是一話嘮,丫前半部分寫這麼多廢話,這一段又來這麼一起無聊的車禍,有意思嗎?這和蓋茨比、黛西、湯姆的三角戀有毛關係嗎?和全書的主旨有關係嗎?匆匆而過,後來翻書的次數多了,恍然大悟,我靠,這一段不就是故事結局的預演嗎?!我們來看菲茨傑拉德要表達什麼:

可是,當我走下台階時,我看到晚會還沒有完全結束。離大門五十英
尺,十幾輛汽車的前燈照亮了一個不尋常的、鬧哄哄的場面。在路旁的小溝
里,右邊向上,躺著一輛新的小轎車,可是一隻輪子撞掉了。這輛車離開蓋
茨比的車道還不到兩分鐘,一堵牆的突出部分是造成車輪脫落的原因。現在
有五六個好奇的司機在圍觀,可是,由於他們讓自己的車於擋住了路,後面
車子上的司機已經按了好久喇叭,一片刺耳的噪音更增添了整個場面本來就
很嚴重的混亂。
一個穿著長風衣的男人已經從撞壞的車子里出來,此刻站在大路中間,
從車子看到輪胎,又從輪胎看到旁觀的人,臉上帶著愉快而迷惑不解的表情。
「 請看! 」他解釋道, 「車子開到溝里去了。」
這個事實使他感到不勝驚奇。我先聽出了那不平常的驚奇的口吻,然
後認出了這個人——就是早先光顧蓋茨比圖書室的那一位。
「 怎麼搞的?」
他聳了聳肩膀。
「 我對機械一竅不通。 」他肯定地說。
「 到底怎麼搞的?你撞到牆上去了嗎?」
「 別問我,」 「貓頭鷹眼」說,把事情推脫得一乾二淨, 「我不大懂開車—
—幾乎一無所知。事情發生了,我就知道這一點。」
「 既然你車子開得不好,那麼你晚上就不應當試著開車嘛。」(這話是對黛西說的,這句話卡羅威也對喬丹·貝克說過,而黛西和喬丹·貝克有某種聯繫)
「 可是我連試也沒試, 」他氣憤憤地解釋, 「我連試也沒試啊。」(雖然車禍後蓋茨比沒說這句話,但他說出這句話完全符合客觀事實,撞死威爾遜太太的車確實不是他開的,他試也沒試)
旁觀的人聽了都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 你想自殺嗎?」
「 幸虧只是一隻輪子!開車開得不好,還連試都不試!」
「 你們不明白, 」罪人(嗯,不管是車禍前還是車禍後,人們都認為蓋茨比是一個罪人,還記得第八章,車禍發生後一天卡羅威和蓋茨比告別的時候,小說中寫道「當時他的草坪和汽車道上擠滿了那些猜測他的罪愆的人們的面孔——而他站在台階上,藏起他那永不腐蝕的夢,向他們揮手告別」)解釋說, 「我沒有開車。車子里還有一個人。」(不是蓋茨比,他沒開車,車裡還有一個人,是黛西,她才是肇事者!)
這句聲明所引起的震驚表現為一連聲的「噢……啊……啊! 」同時那輛
小轎車的門也慢慢開了。人群——此刻已經是一大群了——不由得向後一
退,等到車門敞開以後,又有片刻陰森可怕(撞死人了,所以用了「陰森可怕」這個詞)的停頓。然後,逐漸逐漸地,一
部分一部分地,一個臉色煞白、搖來晃去的人從搞壞了的汽車裡跨了出來,
光伸出一隻大舞鞋在地面上試探了幾下。
這位幽靈(可不是「幽靈」么,幽靈是抓不到的,黛西最後逃脫了責任)被汽車前燈的亮光照得睜不開眼,又被一片汽車喇叭聲吵得
糊裡糊塗,站在那裡搖晃了一會兒才認出那個穿風衣的人。「 怎麼啦?」他鎮靜地問道, 「咱們沒汽油了嗎?」
「 你瞧!」
五六個人用手指指向那脫落下來的車輪——他朝它瞪了一眼,然後抬
頭向上看,彷彿他懷疑輪子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 輪子掉下來了。 」有一個人解釋說。
他點點頭。
「 起先我還沒發現咱們停下來了。」
過了一會兒,他深深吸了一口氣,又挺起胸膛,用堅決的聲音說:
「 不知可不可以告訴我哪兒有加油站?」(加油站,找威爾遜,又和威爾遜太太產生了聯繫)
至少有五六個人,其中有的比他稍微清醒一點,解釋給他聽,輪子和
車子之間已經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聯繫了。
「 倒車, 」過了一會兒他又出點子, 「用倒車檔。」
「 叮是輪子掉啦!」
他遲疑了一會兒。
「 試試也無妨嘛。 」他說。
汽車喇叭的尖聲怪叫達到了高潮,於是我掉轉身,穿過草地回家。我
回頭望了一眼。
一輪明月正照在蓋茨比別墅的上面,使夜色跟光前一樣美好。明月依
舊,而歡聲笑語已經從仍然光輝燦爛的花園裡消失了。一股突然的空虛此刻
好像從那些窗戶和巨大的門裡流出來,使主人的形象處於完全的孤立(車禍之後,整個別墅荒蕪,蓋茨比完全被孤立,與後文一致)之中,
他這時站在陽台上,舉起一隻手做出正式的告別姿勢。(正式的告別,人最正式的告別就是死亡,與蓋茨比死去產生了聯繫)
重讀一遍以上所寫的,我覺得我已經給人一種印象,(已經向讀者暗示了故事的結局)好像相隔好幾個星期的三個晚上所發生的事情就是我所關注的一切。(作者已經說了這就是小說的一切,這就是的小說的結局)恰恰相反,它們只不過
是一個繁忙的夏天當中的一些小事,而且直到很久以後,我對它們還遠遠不
如對待我自己的私事那樣關心。

以上只是我的一個小小的發現,只是這部小說魅力的冰山一角,正如村上春樹說的那樣:「信手翻開一頁,讀上一段,一次都沒讓我失望過,沒有一頁使人興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傑作!」
這部小說是一部每一句話都值得玩味的小說,它的象徵的手法,永恆悲劇的內核,哀傷而優美的筆調,以及所有其他藝術上的技巧,只有有心的讀者才能體會。《蓋茨比》在思想和藝術上都達到了很高的高度,我常常驚訝於它所表現出的無以倫比的美,也希望更多的中國讀者能體會到這部作品的魅力。
那些說這部小說是「被高估、誇大」」名不副實「的作品的讀者,如果願意多用心讀幾遍,就會發現這部小說的魅力。


《了不起的蓋茨比》確實生動重現了爵士時代。同時,她也確實反映了美國夢的破碎。

但這並非她成為經典的理由。


菲茨傑拉德以This Side of Paradise成名,有書評稱,這位青年精彩地展現了美國青年一代的生活。菲茨傑拉德的很多作品都有自傳性質,他大寫爵士時代,而他本人也是爵士時代的化身。

出身於小康之家的菲茨傑拉德,一戰期間,成為了一名軍官,並在阿拉巴馬的舞會中結實了大法官的女兒,Zelda。作為一個窮小子,他自然沒有娶這位名媛的資格。退伍後,他在文壇嶄露頭角,終於抱得美人歸。

(那天翻文學史,看到這張圖,簡直了,他倆演Gatsby和Daisy也沒什麼不合適吧。看完這張圖後,又重溫了一遍蓋茨比)

他們的生活作風也頗為奢靡,宴會飲酒可以說是家常便飯。菲茨傑拉德一年的稿酬,一度高達上萬美元,即使如此,他也經常入不敷出。但正是這一生活模式,為他提供了創作靈感,同時,也讓菲茨傑拉德夫婦成為爵士時代的代名詞。


菲茨傑拉德的作品,經常涉及爵士時代與美國夢。談爵士時代,This Side of Paradise當時的銷量甩了不起的蓋茨比》好幾條街,而談美國夢,她也並非不可替代,那是什麼讓她脫穎而出呢?


在創作《了不起的蓋茨比》期間,菲茨傑拉德在信件中提到,他這次想寫:

something new, something extraordinary and
beautiful and simple + intricately patterned.

這些,他都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實現了,這就是這本書的偉大之處。


正如荒原的作者艾略特所說,此書問世,代表美國小說自亨利詹姆斯以後,邁出了新的一步。


下面,我嘗試就菲茨傑拉德的話做一些分析。


Something New


敘述層面,《了不起的蓋茨比》做了偉大的探索。


其一,傳統小說,多為線性敘事,而這本書則打亂了這一敘事風格。比如,尼克在談及記者對蓋茨比的好奇時,突然將蓋茨比的過去呈現在了讀者面前。


其二,敘述者不單單是敘述者。尼克既是小說的敘述者,同時,他也是小說的重要角色。

他是蓋茨比的鄰居,黛西的表哥,湯姆的校友,貝克的男友(尼克的獨白:我可不是配角!)。


尼克被湯姆強拉硬拽到紐約的公寓後,一行人喝得爛醉。這一部分,尼克有一個十分有趣的冥想:路燈之下,行人漫步於街道之上,看到了公寓頂層的狂歡。


尼克作為角色,爛醉於故事的公寓之中,但同時,他又是窗外的過客(敘述者),靜靜地凝望著故事的公寓。


待續

參考書目:

The Cambridge Introduction to F. Scott Fitzgerald
New Essays on The Great Gatsby (The American Novel)


回答問題之前,有幾點要說的:
1)a:我曾經搜索過類似這樣的問題:what is the best version of the great Gatsby to read ?yahoo問答給出這個一個答案,附上鏈接What"s the best version of the Great Gatsby to read? 根據這個回答,我在中文亞馬遜上找到這本書The Great Gatsby/F. Scott Fitzgerald-圖書。無獨有偶,wiki中the great Gatsby 也是這個版本。一個可靠的版本是閱讀的前提。
b:一個電子版也是需要的,http://greatgatsby.org/great_gatsby.pdf。方便可以隨時谷歌一下不明白的地方。

2) 即使是不滿意中文譯本,也應該指出是哪家出版社,哪位譯者,哪一年的版本,否則對所有的譯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3) 我沒看怎麼看過村上村樹的小說,因此我回答不了第二個小問(小小建議,可以另開一個問題討論菲茨傑拉德的小說對村上村樹的影響之類的)


嚴重劇透,慎入。
在讀小說的過程之中,我有很多發散的想法,它們就像春天的柳絮一樣。我在一個跑步的晚上,想到用幾個關鍵詞的方法,把這些想法統攝起來,(關鍵詞也許顯得太「學術」了),但是這些分類和歸納是不精確的,甚至是意味模糊的。

第一關鍵詞:嚴謹
如果總結大致情節,這部小說的情節算不上新鮮離奇,甚至有些老套,一個男人追求得不到的女人,最後失敗並死去。但是菲茨傑拉德是怎樣在調足讀者好奇心的前提下,滴水不漏,順理成章地說好一個不算新鮮的故事,這是我思考的一個問題。讀完整部書之後,恍然大悟,原來那麼多看似閑筆的地方,其實是一個個伏筆。這部小說不能完全被歸類為懸疑類,但和好的偵探小說一樣,情節嚴謹,細節精緻,這是我覺得這部小說最起碼的了不起的地方。

順便插上一句,我的這個答案的最後寫成費了一點周折,在原先的答案基礎上,我刪減了一些現在我覺得沒必要寫出來的內容,閱讀是很私人的事情,有些東西我說得太細,反而很敗興。所以一些原本是自問自答的內容,我只保留了設問,而答案應該是節日的彩蛋,留給別人去玩。

試舉一例:Gatsby最後被Wilson槍殺,因為Wilson誤認為,Gatsby 是自己妻子Myrtle 的情夫,並且開車撞死了他。復仇的情緒裹挾著這個在小說中顯得孱弱麻木的男人並使得他殺死了Gatsby。可以通過以下幾點來說明這一事件的進展。


(1) Myrtle的情人實際上是Daisy的丈夫Tom,Wilson 為什麼不知道?所以會錯殺人

(2) Wilson ,是如何發現妻子偷情的事實的?(Wilson 是我在讀小說時候很留心的一個人物,後面我對他的心理狀態做了一個簡單的梳理)

說得狗血一點,這是一樁由一條狗項圈引發的慘案。沒錯,這是個有趣的細節,並且有很重要的推動情節的作用,它讓一個男人可以幡然領悟到,自己的妻子外面有情人。所以會殺死自己揣測得出的「情夫」

(3)Wilson 為什麼會認定妻子被撞死,是她情夫(假想的Gatsby)的故意謀殺,而非交通意外?所以殺人是為了報仇
Wilson 生性懦弱,而且病怏怏的,但是最後卻能開槍殺死一個人,這是強烈的復仇的心理狀態激發出來的,因為在他的假想和推理中,妻子是死於她情人的車輪下。第八章,有一段對話,「I know」,he said definitely ,"I"m one of these trusting fellas and I don"t think any harm to nobody,but when I get to know a thing I know it .It was the man in that car.She ran out to speak to him and he wouldn"t stop it ."

a: 在事故發生的前一天,他發現了妻子有外遇這件事實,這對他的打擊很大,一方面使得他的身體跨了,另一方面,也對他的心理產生很大影響。他把妻子鎖在屋裡,這種舉動不像是他平常所能做出來;他變得敏感多疑,甚至鄰居Michaelis 多問了幾句,便疑心他是否是那個情夫,第七章,So naturally ,Michaelis tried to find out what had happened ,but Wilson wouldn"t say a word ,instead he began to throw curious suspicious glances at his vistors and ask him what he"d been doing at certain times on certain days .這是事故之前(沒多久之前)Wilson的心理狀態,病態的,猜疑的。

b:妻子死後,Wilson 是一種半清醒半迷狂的狀態,接近於崩潰。見於第八章,The effort of answering broke the rhythm of his rocking for a moment he was silent .Then the same half-knowing ,half-bewildering came back to his faded eyes .

c:在我看來,即使是那一半的知覺中,因為Wilson 的麻木,軟弱的個性和簡單的頭腦,也不足以使得他做出正確的判斷。作者在描寫Myrtle 在車鋪的二樓的窗帘後,看到Tom 和Beker 在一起,誤以為Beker 是Tom的妻子Daisy 時,那種嫉妒的表情和眼神,說了一句,There id no confusion like the confusion of a simple mind .
simple mind 在我看來,不僅可以說Myrtle,Tom 和Wilson ,也是如此。

d:簡單的頭腦,也意味著容易被人誘導和操控,尤其還處在背叛和喪妻的雙重打擊下的病態的精神狀態之中。

(4)Wilson 是怎樣一步步認定是黃色汽車車主,也就是Gatsby ,是妻子的情夫並且開車撞死了她?(看看Tom 在Wilson 家的車庫中的表現,尤其是Gatsby被殺的早上的那一節,Tom 和Daisy 在車禍回家之後的一節,Tom 和Nick 在紐約街頭碰面的一節,這麼多描寫串起來,你就會明白Tom起到怎樣的作用),沒錯,Gatsby 就這樣枉死了。

我刪了我的回答中很多的自答,我想從Wilson的角度出發,敘述一個錯殺事件是怎樣被充分和完滿地敘述出來。這本小說,從懸疑的角度來看,至少是沒死角的,菲茨傑拉德最起碼是個敘述起來頭腦比較冷靜的作家,能把一個不算新鮮的故事講出彩。


第二關鍵詞:優雅
在菲茨傑拉德這裡,他能把文字變成這樣的一個法國美人,她妝容精緻,卻好像不費吹灰之力,姿態慵懶隨意,卻自然天成。甚至嵌進去的法語詞,不但不做作,還特別好看,視覺上,音調上的,意味上的。
第四章,Gatsby 向Nick 吹噓是有錢人的兒子,這時Nick內心有這樣一句,The very phrase were worn so threadbare that they evoked no image except that of a turbaned "character "leaking sawdust at every pore as he pursued a tiger through the Bois de Boulogne .全文中當然不止一處法語詞,都很漂亮。而優雅的地方在我看來,有這樣主要的兩點。

(1)輕描淡寫但一針見血的諷刺,沒錯,優雅的美人兒不能像潑婦一樣破口大罵,但是諷刺起來,具有醫學解剖刀般的鋒利,冷靜和準確。

我們來看看他怎麼描寫Tom ,見於第一章,他首次出場是這般模樣,He had changed since his New Haven years .Now he was a sturdy straw-haired man of thirty with a rather hard mouth and a supercilious manner ......Not the effeminate swank of his riding clothes could hide the enormous power of that body ,he seemed to fill those glistening boots until he strained the top lacing ........It was a body capable of enormous leverage ,a cruel body .
effeminate ,lacing 這般女性意味的詞語用於修飾一位肌肉男,他尚且為自己的「男子氣概」而沒來由地驕傲,具有一種強烈的但是同時似乎不帶感情色彩的意味。在我看來,諷刺一個人,要是真動了氣,傷了神地罵上一通,格調和力量大打折扣,要平心靜氣地如同法醫讀屍檢報告一樣的筆調,才厲害。cruel 此時修飾一個男人,不是品格意思上的,而是關於形體,客觀的描寫下暗涌著嫌惡。

再看看Myrtle ,以下文字關於她,Tom,Nick 三人去紐約約會玩樂的場景。
We went on, cutting back again over the Park toward the West Hundreds. At 158th Street the cab stopped at one slice in a long white cake of apartment houses. showing a regal homecoming glance around the neighborhood, Mrs. Wilson gathered up her dog and her other purchases and went haughtily in.

並且,她是如何對待服務員的,『I told that boy about the ice.』 Myrtle raised her eyebrows in despair at the shiftlessness of the lower orders. 『These people! You have to keep after them all the time.』
Myrtle 不是有錢人,作為一名情婦,她把自己想成了闊太太,並且表現出頤指氣使的姿態,於是她便顯得很可笑了。但是她的身上,相比於Wilson ,有一種vitality,這種活力,來自一種可以擺脫貧窮成為有錢人太太的幻想,她的死亡,不如說是早就由肥皂泡般的的幻想宿命似得被決定。


(2)除了這麼漂亮的客觀的諷刺,還有詩一樣的孤獨,我很喜歡這一段:

I began to like New York, the racy, adventurous feel of it at night and the satisfaction that the constant flicker of men and women and machines gives to the restless eye. I liked to walk up Fifth Avenue and pick out romantic women from the crowd and imagine that in a few minutes I was going to enter into their lives, and no one would ever know or disapprove. Sometimes, in my mind, I followed them to their apartments on the corners of hidden streets, and they turned and smiled back at me before they faded through a door into warm darkness. At the enchanted metropoli- tan twilight I felt a haunting loneliness sometimes, and felt it in others—poor young clerks who loitered in front of windows waiting until it was time for a solitary restaurant dinner—young clerks in the dusk, wasting the most poi- gnant moments of night and life.

我想對於任何人而言,孤獨感都是揮之不去的,就像我昨天晚上在學校散步,走到一處木椅,坐了下來,對面的一盞路燈發出貓咪鬍鬚一樣的細絲光線,這一刻,我覺得,沒人能懂,我的煩惱和快樂,沒有一個人,這一刻不能被任何人分享,在我的想像中,這一刻,浪漫極了。而我喜歡這一段,大概聯想起《蒂凡尼的早餐》中赫本看著櫥窗內的珠寶吃早餐的樣子吧。


第三關鍵詞:秘密
秘密是要被發掘才有樂趣,所以我拋出我的一些疑問和想法:
(1) 沒錯,在第二章的時候,我懷疑過Nick 是不是男同性戀,因為最有有一段很曖昧的描寫,他和一個穿短褲的男人在一起。
這樣的疑問,在我看來,是很危險的,Nick 作為一名敘述者的可靠性和客觀性就會降低了,TA是怎樣看待Gatsby 的,他的敘述包含有情愛的味道,關於這一點,我曾搜索過。
(2) Nick 反覆提到過的關於誠實的說法,他在自己有沒有在家鄉訂婚這件事情撒謊?TA最後和Baker 的一段關於careful driver 的對話可以挖很深。
(3)如果Gatsby 沒有被Wilson 槍殺,我想像著,他可能像《教父》中的那樣,橫死於街頭?他的一生估計都不會太平的。


末了,我還糾結一點,新版電影中女主角是金髮,我記憶中小說中貌似是黑髮,我無聊得太細節了。


我提供一個腦洞大開的解讀角度,供大家一樂。

人們都以為《了不起的蓋茨比》最後的結局太殘酷。

事實上,菲茲傑拉德很可能是用這個戲劇化的殘酷結局,掩蓋了一個他自己不想揭穿的,更殘酷的真相。

我們來看一下這是個什麼樣的故事。

青年時候的蓋茨比深愛黛西。可是黛西跟著上流社會高富帥湯姆走了。

然後蓋茨比做了什麼?

他艱苦創業,不惜犯法,由一個貧窮的軍官奮鬥成為百萬富翁。他在長島西端買下了一幢豪華別墅,與住在東端的黛西夫婦隔海灣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燈火通明,成群的賓客飲酒縱樂。他唯一的願望是能重新贏得分別了五年的情人黛西的心。

可惜啊,最後黛西不是他想的那個樣子。一切以悲劇結尾,令人唏噓。

很多文學分析家都說,這隱喻了美國夢的破滅。

我不是搞文學的,我是搞情感的。

我只注意到了一件事情:

蓋茨比挽回黛西的方式是 —— 變成湯姆(也就是變成蓋茨比想像中的上流社會高富帥的樣子)。

一個男人,在跟情敵的戰鬥中失敗了。

他為了挽回當年的愛人,採取的方式是不再做自己,而是變成當年的情敵的樣子,並且做派極其誇張。

請問,換做是你,以這樣的方式最終追到了黛西,你得到的究竟是愛情的喜悅,還是報復的快感?

舉個現代版的例子。和你曖昧許久,還說過喜歡你的女神,被高富帥開著一台法拉利給泡走了。然後你痴心不改,真愛永恆,看清了女神愛錢的事實,以情敵為榜樣,努力賺錢好多年,買了十台法拉利,一起開到女神家門口,要把女神追回來。

這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怎麼看著有點不對勁呢?

一種可能的解釋是:這不是單純的愛,這是因愛而恨的報復(對黛西的)。

同時,這也是男人之間戰爭的繼續。蓋茨比不止要得到黛西,他更要打敗湯姆。

廣場飯店裡的爭吵證明了這一點。

「她從來沒有愛過你,你聽見了嗎?」他喊道,「她跟你結了婚,只不過是因為我窮,她等我等得不耐煩了。那是一個大錯,但是她心裡除了我從來沒有愛過任何人!」

……

蓋茨比走過來站在她身邊。

「黛西,那一切都過去了,」他認真地說,「現在沒什麼關係了。就跟他說真話——你從來沒愛過他——一切山就永遠勾銷了。」

她茫然地看著他。「是啊——我怎麼會愛他——怎麼可能呢?」

「你從來沒有愛過他。」

她猶疑不定一她的眼光哀訴似地落在喬丹和我的身上,彷彿她終於認識到她正在於什麼——彷彿她一直並沒打算干任何事,但是現在事情已經幹了,為時太晚了。

「我從來沒愛過他。」她說,但看得出很勉強。

蓋茨比想證明的不僅是愛,更是自己沒有輸。

讓黛西當著湯姆的面,親口說出她不愛湯姆,這對蓋茨比很重要,這意味著戰勝湯姆。

若是單純的愛,直接把黛西追到手就完事了。完全沒必要和湯姆發生衝突。

如果上面的猜測是對的,那麼,倘若蓋茨比沒有死,並且追到了黛西,報復成功了。後面的故事可能相當殘酷,會顛覆掉蓋茨比的正面形象。

因為蓋茨比的動機里有恨,而不是表面上的那種純粹的愛。

這本書是半自傳性質的小說。作者菲茲傑拉德本人,在生活中經歷了和蓋茨比相似的經歷。

人們看菲茲傑拉德本人的感情經歷,全是痛苦。深愛而不得,好像一個看不透的傻瓜,被女人折磨。

可人們只看到了菲茲傑拉德的「苦」,卻看不到菲茲傑拉德的「恨」。

菲茲傑拉德是一位如此洞察人性的作家,他怎麼可能看不透?他把黛西寫成了這個樣子,他怎麼可能看不透?

他是看透了卻走不出來!這種滋味太痛苦,很難不恨。

菲茲傑拉德不傻,蓋茨比也不傻。菲茲傑拉德有恨,蓋茨比也有恨。

最後寫蓋茨比頂罪殉情,是菲茲傑拉德對自己的救贖和美化。

憤恨的菲茲傑拉德,沒有辦法寫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這不是他要的結局。而報復成功的結局又太殘酷太空虛,除了泄恨,毫無意義。

所以,故事的開始或許是一場因愛生恨的,痛苦而冰冷的報復。最後功虧一簣,主人公被定格成了一個溫暖的悲情英雄,一個為虛妄的愛情而犧牲的傻瓜。全世界都對不起他。

這,才是真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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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解讀,不是故意要另闢蹊徑。而是跟我的職業有關。

我做情感諮詢,經歷了上千例的求挽回案例。保守地說,有80%以上的客戶,其挽回動機都是「不甘心」和「恨」,而不是「愛」。

如此龐大的樣本,不能不說明一些問題。

真正愛的人,是懂得放手的。懂得放手,也就不來諮詢求挽回了。

那些執念甚至不計代價要挽回的,其動機大多都不是單純的愛,而是恨與不甘。

我看到蓋茨比如此執念,行為又如此誇張,所以才有這樣的猜測。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也只是一種開腦洞的解讀而已。無關是非對錯。請真愛粉不要生氣,我也是菲茲傑拉德的真愛粉。

最後,姑娘們一定注意了。如果你遇到曾經喜歡過你,或者跟你有過關係的,但又被你傷了心的男人。多年後以類似蓋茨比的真愛姿態來追求你,你一定要小心提防對方報復你的可能性。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能支持類似蓋茨比這樣的行為的強大動機,基本都是恨與不甘,而不是愛。

所以,哪怕蓋茨比本人確實是真愛,哪怕你很喜歡《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小說,哪怕你覺得我這個答案是胡扯,甚至對我的解讀感到憤怒。你都千萬不要被小說迷惑了眼睛,而忽略了現實生活的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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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閱讀《了不起的蓋茨比》的人必須將書放在眼前,一次又一次的審問自己:蓋茨比為什麼了不起(Great)?
只有解讀了Great,才能解讀蓋茨比,也才是真正讀懂了這本小說。


柏拉圖講了裘格斯戒指[Ring Of Gyges]的故事(不要看「裘格斯戒指」百度百科的資料,不是是哪位可愛的小清新編輯的。),意在指出這樣一個倫理問題:如果一個人的作惡不會有任何的懲罰,這個人能不去作惡嗎?這個問題可以有很多變種,其中之一就是今天的話題:當一個人處在允許他肆無忌憚的環境中,他能制約自己嗎?

孔老頭千年前也教導人們富貴不能淫。但事實是人處在溫飽之後的富裕和奢華之中的時候,常常會忘記一些無關感官的美好東西,有時是理想,有時是愛。千年之前就是這樣,直至今日也是這樣。我的人人好友@馮土土教導我們:

智商超群的高富帥們,車、表、馬、顯卡、相機、樂器、嫩模、游輪、航母、衛星玩久了膩不膩?我瞧瞧告訴你,比和一個朝陽外圍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和兩個。比和兩個朝陽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三個。比和三個婊啪啪啪更爽的事情,是發奮讀書思想寫字立說,以你超凡的天才、財富和儀錶,嘲弄整個學術界。多年以後,人們會記得這裡有個羅素式的人類之子,腦電波摧枯拉朽、莊園車表馬、屌大又忙的天才。

這樣的富帥是令人羨慕的,稱得上一聲「Great」。

蓋茨比呢?發家之後的蓋茨比,在西卵購置一套闊別墅,每周舉行奢華聚會,邀請各位賓客整晚狂歡,花園、跳台、游泳池、兩艘小汽艇,免費開放,轎車和旅行車當成公共汽車接送客人,八個僕人每周一苦幹一天;檸檬橙子多種吃食各種酒水,樂隊彩燈,揮用無度,這麼做不是為了生意、不是為了人脈、甚至不是為了自己的開心。只是想吸引黛西來到聚會上與自己相見。

而在夜晚,「——他朝著幽暗的海水把兩隻隔壁伸了出去……除了一盞綠燈……

聚會不起作用之後,蓋茨比通過尼克聯繫到黛西

……

情節略

……

蓋茨比知道黛西

就連聲音都充滿著金錢的味道」,

但是 

他知道他一跟這個姑娘親吻,並把他那些無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暫的呼吸永遠結合在一起,他的心靈就再也不會像上帝的心靈一樣自由馳騁了。」他相信「她跟你結了婚,只不過是因為我窮,她等我等的不耐煩了。那是一個大錯,但是她心裡除了我從來沒有愛過任何人。

這顯得傻裡傻氣。但這是一種始終頭朝美好的趨向,能讓人明白,富貴之下,有人不淫。尼克知道蓋茨比的愛情目的之後,文中有一個精妙的比喻:

蓋茨比在我眼中有了生命,忽然之間從他那子宮般的毫無目的的豪華里分娩了出來。

剛好在同一年,《蓋茨比》電影的主演萊昂納多也飾演了《華爾街之狼》的主角喬丹,看過電影的可以比較一下兩個主人公,對比顯得尤為強烈。

對比強烈的不只有這。曾今在蓋茨比別墅日日笙歌的貴賓們,只有一個戴貓頭鷹眼鏡的人出現在蓋茨比的墳頭,沃爾夫山姆急於和蓋茨比撇清關係。而被蓋茨比深愛,引發這一系列事件、撞死人而靠蓋茨比頂缸的的美麗女人黛西,早早的的自己的丈夫出了門,似乎從來就不認識蓋茨比。

我不能寬恕他,也不能喜歡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來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亂不堪的。湯姆和黛西,他們是粗心大意的人,——他們毀滅了東西,毀滅了人,然後就退縮到自己的金錢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麼使他們留在一起的東西之中,讓別人去收拾他們的爛攤子……

《了不起的蓋茨比》就是展現了這麼一個人,即使在奢華富貴中,也遠離無情和糜爛,依然格格不入的堅信早年的愛情,情願揮金如土孜孜追尋心中嚮往的綠光。在金錢中醒來,在酒會中入睡,依然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需要的東西。故事講完,

於是我們繼續奮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斷的向後推,被推入過去。

而了不起的蓋茨比,我會和尼克一樣稱讚:

「Jay,They are rotten crowd.U are worth the dame bunch put together.」

除了自我的感官刺激和利益,總還有些其他的美好東西值得人追尋,對吧?

追尋美好的蓋茨比,稱得上一聲Great.

上世紀20年代,

第二次工業革命後汽車電氣產業進入突飛式發展階段,1913年福特將流水線引入工廠,首次引申出量產概念,到1927年福特一共生產了1500萬T型車該記錄一直保持了45年;1869年修建成功的第一條橫貫大陸鐵路聯結了美國東西兩岸,紐約到舊金山的時間從原來的6個月減少到了6天。人們可以在一天之內輾轉於多個城市,去和不同的情婦打情罵俏,幽會。酒精也成為沉溺而空虛者的極度需求,所以一旦遭到政府的強硬壓制,諸多社會問題將湧現,基於第18修正案的沃爾斯特德法禁止一切酒精類飲料的製造、販賣和進出口,此後,地下酒品交易和組織性的犯罪活動則愈演愈烈。同時,內戰後西進運動中,許多人白手起家成為了石油之王,鐵路大亨,傳統悠久的個人主義價值觀被人們延伸至經濟上的放任自由政策主張,廣闊的土地和不斷發展的資本主義經濟,帶給幾代人無限的機遇和可能,美國夢象徵著人們對於財富和地位的嚮往,刺激社會的精神味蕾,社會達爾文主義也開始甚囂塵上,這塊土地似乎就要沸騰了,漏出的水蒸氣如此的燙手,一不小心被燙,疼就絞到迷茫的青年一代,而所有的因子也都在孕育著19到20世紀的一個政治洗牌——「American century」將「日不落」取而代之。
汽車成了一戰後的男青年追逐的時尚, 對汽車的偏愛繼而又變成對財富和物質的崇拜, 使美國社會變得
博大、庸俗、華而不實 。如果將 了不起的蓋茨比 放在美國汽車工業發展初期這一歷史時期去審視, 就能發現, 汽車在小說中是被作者賦予多重象徵意義。首先, 汽車是個人財富和社會地位的象徵。20年代, 汽車工業在美國雖有了一定發展, 採用裝配線生產後, 汽車生產成本有所下降, 但汽車在當時仍然屬於稀有物品, 汽車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依然是一個夢想, 汽車自然就成了當時少數富有的美國人炫耀的工具。蓋茨比就是其中一位。他一心想通過擺闊奪回 黃金女郎 黛西。昂貴的汽車當然是他炫耀的工具之一。他華貴的羅爾斯汽車金光閃閃, 車身極大, 車上鍍著亮閃閃的鎳。他的汽車同他氣派的豪宅, 華麗的遊船, 鋪張的宴會一樣, 是他賴以與黛西重溫舊夢的物質基礎, 是向黛西傳達他富足的信息的載體。花花公子湯姆炫耀自己是 第一個把汽車變成馬房的人 。他這種對汽車不在意的態度已在彰顯自己的富有。對汽車這麼昂貴的東西都不在乎的人會有多麼闊綽、富有。他還戲稱蓋茨比的車是 馬戲團的花車 ,
花花綠綠, 沒有品位。他的目的是炫耀自己舊貴的身份, 優雅的生活, 高雅的品位。在他眼裡, 雖然蓋茨比擁有了萬貫家產,
但社會地位是用金錢買不來的。蓋茨比這樣的暴發戶永遠也無法與他們這些舊貴平起平坐。同時預示蓋茨比與湯姆對黛西的爭奪, 蓋茨比不可能是贏家。威爾遜沒有自己的汽車, 但他執著地做著汽車夢, 他的汽車夢已超出汽車本身。他其實是夢想自己有一天能過上富有悠閑上等人的生活。威爾遜太太則把汽車看作個人身份的象徵。同湯姆去紐約幽會時, 她放過了四輛計程車, 然後才選中一輛新車,車身是淡紫色的 。新車當然比舊車氣派, 紫色又是富貴之色。好像坐在氣派的計程車里, 就能變成貴婦人似的。從威爾遜太太對計程車的選擇可以看出她是愛慕虛榮、崇尚財富的人。②

誠如馬修·J·布魯克利所說:

《了不起的蓋茨比》之所以能經久不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美國夢」的探討研究,在這點上,菲茨傑拉德擴展了Horatio Alger的作品,將故事導向對「現代神話」的沉思。他看到美國歷史的清白與慷慨,為止深深觸動——他稱為「心悅誠服」。蓋茨比成為了一個原型人物,他辜負了美國的承諾,同時也被這一承諾所背棄。蓋茨比寓言依舊在迴響。

參考:


時代的犧牲品 (評論: 了不起的蓋茨比)


《了不起的蓋茨比》與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揚州教育學院學報》2005年01期

菲茨傑拉德自己說道:「《了不起的蓋茨比》有諸多不足,但總的來說,像書里那樣的散文在美國文學史上還是頭一次出現。」

又有人說了《了不起的蓋茨比》「行文的魅力與優美」,以及稱讚菲茨傑拉德描寫社交場景的精準。菲茨傑拉德作為一個風俗作家,從一個局外人的角度觀察美國的階級分野,在書中,細節的安排提供了文獻資料又形成了特定內涵,手法的經濟實現了藝術對現實的關照。……作為一個社會記者,他有一種能力堪當立身之本,他能夠通過細節重現與特定的時間、地點相關的情緒、感覺與節律。菲茨傑拉德提到了《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糾纏不清」。不斷糾纏他的正是逝去的世界與暫借的時間。

《了不起的蓋茨比》細節的處理帶來詩化的效果,而故事的價值在意象的運用中得到提升。對布坎南家的描述解釋了菲茨傑拉德筆下的意象如何刺激感官:「草坪從海灘起步,直奔大門,足足有四分之一英甲,一路跨過日文、磚徑和火紅的花園——最後跑到房子跟前,彷彿藉助於奔跑的勢頭,爽性變成綠油油的常春藤,沿著牆往上爬。」其行文最豐沛處,往往能給人運動之感;這裡的草坪在奔跑,在跳躍在漂移。一次又一次,他用一個詞讓好幾句句子變的過目難忘——通常是某個表示色彩的詞,比如「此刻樂隊正在演奏黃色雞尾酒會音樂。」


文中多用舞台效果與象徵手法。其中不少場景與描繪堪作美國散文的試金石:比如黛西與喬丹的初次登場、蓋茨比的舞會、默特爾的公寓,蓋茨比的襯衫大展示、賓客名單和尼克對中西部的追憶等。在描繪這些場景時,菲茨傑拉德賦予了細節以十足的聯想意義,使之獲得了一種象徵力量,從而擴展了故事的內涵。蓋茨比的座駕「是玫瑰的奶油色的。鍍鎳的地方閃光耀眼,車身長的出奇,四處鼓出帽子盒、大飯盒和工具盒,琳琅滿目,還有層層疊疊的擋風玻璃反映出十來個太陽的光輝」。車子浮誇的外形象徵了蓋茨比的愛慕繁華與俗氣。蓋茨比所擁有的一切都帶著誇大的色彩,是他意欲效仿富人生活方式的幼稚的騙局。他那輛被湯姆叫做「馬戲團車」的汽車,最終也成了他的「靈車」。

在其結構上,菲茨傑拉德把握著一種神秘的敘述,用「既身在其中有身在其外」的尼克視角,又冷又熱的咀嚼、過濾關於蓋茨比的一系列事件,一樁樁事實和秘密隨著小說的進度緩緩展現。讀者也許同尼克一樣「對人生的千變萬化既感到陶醉,同時又感到厭惡。」視角的排布不僅在《蓋茨比》中有所體現,也是菲茨傑拉德一些佳作的顯著特質。


蓋茨比式的人物,在美國文化里薪火相傳。往上有Benjamin Franklin、Huckleberry Finn,往下有Holden Caufield,百老匯正演著的Alexander Hamilton,同期有Horatio Alger一系列的rags-to-riches的主人公。更詳細的譜系可以參見Richard Anderson的「Gatsby"s Long Shadow: Influence and Endurance」和Roger Lewis的「Money, Love, and Aspiration in the Great Gatsby」。

Roger Lewis認為美國的通俗小說和嚴肅小說在一戰前都傾向於使金錢和愛情對立,一方面有錢不見得就能得到真愛的芳心,另一方面窮小子卻可能憑奮鬥發跡。這時期的美國有著「laissez-faire」的民主理想,相信努力就有回報,如果沒回報,那一定是壞人作梗,而無關這個理想體系本身是不是站得住腳。這種理想,其實和今天「擼起袖子干」的中國夢、創業者階級躍遷的傳奇很相似。

理想被一戰粉碎,戰後的文學主題轉向理想的幻滅、個人的徒勞。在我們的中華盛世里,也一樣漸生出「寒門再難出貴子」、「北上廣不相信眼淚」之類的話。美國的二十年代就是這樣一個轉變期,淳樸的舊理想還沒有消亡殆盡,但新現實已在眼前。這個現實里,人人恣睢無忌,和文化傳統割斷後在精神上無根無蒂的亂漂。

「The Great Gatsby」就是以這種新陳代謝中的矛盾情感開場的,Nick Carraway記起了小時候父親的諄諄教導,記起了自己對人性的寬容諒解,但最後他承認,他的寬容已經被現實耗盡,「Conduct may be founded on the hard rock or the wet marshes but after a certain point I don"t care what it"s founded on.」他只想回到一個簡單的、人人遵守戒律的小世界。

Nick隨後介紹的人物Gatsby,同樣體現了這種矛盾。Nick厭惡的所有事,烏糟糟的人世氣味,都集成在Gatsby身上。在今天的中國,很容易想像出這樣一個令人生厭的輪廓,年輕,闊氣,粗鄙,無視道德和秩序,一邊在娛樂圈呼朋喚友,一邊和政府官員有不可說的交情。時勢造英雄,Gatsby就是應著這樣一個世道里踏上了潮頭的角兒。但憤憤於人世的Nick對Gatsby有例外的諒解。人們的裝腔作勢,大多是失去價值觀支撐後的隨波逐流,「that flabby impressionability which is dignified under the name of the 』creative temperament』」,而Gatsby的裝腔作勢里,有一種永不投降的希望和進取心,「some heightened sensitivity to the promises of life, as if he were related to one of those intricate machines that register earthquakes ten thousand miles away.」

Nick的寬容和cynism,Gatsby的骯髒和純潔,這兩個角色身上的雙重性,讓小說比傳統的一條直線上升的「逆襲」更複雜。Gatsby的希望和生命同時終結,人世對Nick來說,只剩下一大堆淺薄的悲傷和快樂。「…it is what preyed on Gatsby, what foul dust floated in the wake of his dreams that temporarily closed out my interest in the abortive sorrows and short-winded elations of men.」

這種「彩雲易散琉璃脆」的敏感是Fitzgerald作品裡所貫穿的。「This Side of Paradise」里有這樣的句子:「The sentimental person thinks things will last - the romantic person has a desperate confidence that they won』t.」

順便一提,《紅樓夢》里有段給晴雯的判詞,形容Gatsby很貼切,雖然兩個角色相差很大,但本質都是優異的個體在腐爛的體系里被扼殺:「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誹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

這段煙消雲散的序曲之後,故事以更清晰的筆觸展開。一戰打破了傳統家庭孩子的按部就班,外面翻天覆地,安穩的中西部「像在宇宙的毛邊(the ragged edge of the universe)」。我很喜歡這個比喻,讓人想到那種沒裁齊頁邊的書,在時代的故事裡,自己的家鄉小城幾乎沾不上邊角。用現在中國人形容歐美中產生活的話,就是「歷史的終結」,而這邊風景獨好,你聽說哪個老同學炒股富了,哪個朋友的朋友成立了私募。Nick正當青年,情形相當,也想投身紐約干一票。那種烈火烹油的繁榮,時不我待的心情,很巧妙,恰恰是通過寫家裡人的遲鈍,不寫而寫的──「All my aunts and uncles talked it over as if they were choosing a prep-school for me and finally said, 『Why—ye-es』 with very grave, hesitant faces.」老腦筋,趕不上趟。

Nick到紐約找房子住下,但很快感到了「紐漂」的孤單。他和這個地方沒有實質的聯繫,無親無故,連請的保姆都是自己跟電爐嘀嘀咕咕點芬蘭話。也像很多受過良好教育、在大城市打拚的年輕人,他的精神重心移到了工作上,還有點閑工夫就欣賞點寬泛的文藝,「become again that most limited of all specialists, the "well-rounded man.」」緊接著的一句,「This isn"t just an epigram--life is much more successfully looked at from a single window, after all.」指出的是這個時代里所有人的生存狀態。人們希望自己看起來成功、過得好,結果就活成了一個單面、一層殼。就像Nick想成為金融行業的驕子,但職業和業績其實不足以指引一個完整的人應該怎樣生活,他一定會在日後感到自己的心靈無處安放。小說里的其他角色也各有各的困擾,只在一個固定的側面,是他們自己得意示人的。

小說在接下來嶄露它在結構和風格上的精美。但我想先退開一步,說一類「文筆優美」的贗品——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情深深,雨濛濛,多少樓台煙雨中」,《一代宗師》。按王國維、蘇東坡更高的標準,「桂華流瓦」、「綉轂雕鞍」,也都可以算贗品,抓一把富麗的字詞當味精撒。拜語文課所賜,我們大多會走一段不老實的彎路,誤解「優美」的意義。「一半明媚,一半憂傷」寫在作文里,慷慨些的老師會在「明媚」和「憂傷」底下打四個連環的紅圈圈。暑假出去旅遊,擠在公交車一樣熱烘烘的西湖觀光船上,大聲背誦「欲把西湖比西子」,大人會嘖嘖說有文采。Fitzgerald詩歌化的手筆,很容易被錯會到這層淺薄的「優美」上去。但Fitzgerald明確地反感鋪陳辭藻,戲劇性的姿態,煽情。他在這部小說的介紹詞里說:「I think it is an honest book, that is to say, that one used none of one』s virtuosity to get an effect, and, to boast again, one soft-pedalled the emotional side to avoid the tears leaking from the socket of the left eye, or the large false face peering around the corner of a character』s head.」

Nick注意到了本地一點地貌人情的異趣,東西對稱的兩個卵島,「They are not perfect ovals--like the egg in the Columbus story they are both crushed flat at the contact end--but their physical resemblance must be a source of perpetual confusion to the gulls that fly overhead.」寫地形,借用天空中海鷗的視角,一個航拍式的畫面,又往歷史上宕開一筆,把國土的傳說,特立獨行的開創精神,濃縮這塊小土地上,和結局發現新大陸的意象頭尾呼應,美國的好青年Gatsby就要在這裡登場。

另一個美國歷史相聯繫的段落是,一個新來者向Nick問路,Nick覺得「I was no lonely no longer. I was a guide, a pathfinder, an original settler. He had casually conferred on me the freedom of neighborhood.」這個neighborhood就像美國這個移民國家,一個人有自由把自己重新定義為這裡的主人,而不是異鄉異客,後來者確認了先來者的享有感。想到一代代拓荒者創造出的美國,而自己也正在嶄新的城市闖拼、紮根,夏天像此前無數個夏天蓬勃而至,樹葉像快放的電影一樣生長出來,Nick對於未來的希望,是美國歷史promise的希望。但是小說倒敘的順序已經預兆著,這個promise終究會落空,新生的樹葉到了秋天就落了,一代一代的年輕人也是這樣老了、不見了——落葉墜進了池子里,在管家預備放干水清掃前,Gatsby就死在了池子里。

對樹葉的傷春悲秋,古今中外都有回聲, @Yuhan Jin找到了兩個。吳語小說《繁花》里說,「我以前一直認為,人等於是一棵樹,以後曉得,其實,人只是一張樹葉子,到了秋天,就落下來了,一般就尋不到了。」古希臘語史詩「Iliad」里,按R. Lattimore的英語翻譯說:

「As is the generation of leaves, so is that of humanity.

The wind scatters the leaves on the ground, but the live timber

Burgeons with leaves again in the season of spring returning

So one generation of men will grow while another

Dies.」

Nick去東卵島拜訪老同學Tom Buchanan,也用了這樣的手法,「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run.」我們在這句話里走到了低低的沙灘上,像個訪客抬頭打量,草坪斜斜往上奔,層巒疊嶂,一路奔到頂豎著座大房子,青藤又繼續往牆上爬。房子前分腿而立的Tom在這個仰視的視角里,成了接受朝拜的主人。

接下來Gatsby也在自己的花園登場,但是黑白分明。Gatsby的花園屬於夜晚,有野性和秘密,有夢幻泡影的氣氛。Tom的花園屬於光天化日,是理直氣壯的家底子厚。之後秋風蕭瑟,Gatsby的花園不斷衰敗下去,Tom的花園沒有交待,也就在我們的印象里永遠春光明媚。草坪爬到日晷,略過去,再往上爬,爬到地磚走道,又略過去,再往上爬,好像草坪是活的,而象徵光陰流轉的日晷是靜止的,往前走的走道是靜止的。它呼應著後文所說的,財富使青春防腐。

Baz Luhrmann的電影里用了另一種動態來表達這句話,鏡頭在高處掠過草坪,Tom騎著駿馬往前奔。我覺得不如原文,只是畫面上亮麗。也還有一種更austere的表達,草坪多少平方呎,有日晷,有磚道。這樣說看起來更準確、更簡潔,但失去了富貴逼人的氣勢,不能更多地貢獻於主題。藝術家應該「不擇手段」地向著感受上的準確射出子彈。不為炫技而炫技,這點顯而易見,但不把準確和樸素窄化為形式上的樸素——比如句式一律只用簡單的主謂賓、辭彙限制在口頭常用範圍——這點似乎更難被理解。我想這是為什麼這部小說儘管洋溢著優美、詩歌化的句子,也仍被公認為緊湊,並且delicately balanced。

Buchanan夫婦的出場,一剛一柔。Tom的形象,我看到的最貼切的兩個概括,一個是小說里Daisy說的「a great big hulking physical specimen」——沒說完就被Tom截斷,他不順耳——另一個是William Rose Benét評的,「an American university product of unbearable reality」。人高馬大,嗓門粗,錢多,性格也毫不謙讓,讓人想見在學校讀書,會大手大腳把別的同學招呼成自己的狗腿子。和Gatsby相比,Tom是個草包,但得在履歷上撒謊、磊落不起來的是Gatsby,草包卻有個真金白銀的耶魯學歷。「It was a body capable of enormous leverage--a cruel body.」這句話說的即是強碩、霸道的身體,也是有錢腰桿就硬的身份。流行語里說「被現實打臉」,「現實」如果是一個人的樣子,那就是Tom的樣子。──他也確實在Myrtle拎不清自己身份的時候,給了她一巴掌。

Tom和他所代表的old money給人的另一個壓迫感在於,他和Nick一樣是新來乍到的「紐漂」,但他一來就接手了石油大王的房子,「I』ve got a nice place here.」 眼光在自己屬地巡視一番,應有盡有。他沒有Nick的美國夢,Nick想要的未來,他現在、立刻就有。

Daisy登場了。客廳甚至比花園更明媚、流溢著春光。它不是一間房間,而是一個明亮的、玫瑰色的境地,只是用四面環繞的落地窗給小心地裝在了房子里,窗戶雪亮,草地鮮綠,裝在窗戶里好像長進房子里來,白紗簾向窗里飄,向窗外飄,往糖霜婚禮蛋糕似的粉白的天花板上飄,往酒紅的地毯上飄,虛晃晃泛動的影子好像海上盪起的波紋。整個房間里,只有沙發不在動。

在Nick的描述里,這間客廳既不屬於室外,也不屬於室內,而是集合了自然和人造的美感的一個境地(space),和玫瑰、青草聯繫在一起,也和蛋糕、醇酒聯繫在一起。整個房間像在發光、在流動,給人如入仙境、落英繽紛的感受。跟著就只見半空中浮著兩個白仙子,「飄搖兮若流風之回雪」,好像也剛坐著熱氣球從天外回來。Daisy眉目哀憐,而又散發著美妙和快樂,像一個招著人們來親近她、許諾著幸福的女神。張口的第一句話:「I』m p-paralyzed with happiness.」

Nick初入富貴溫柔鄉,眼裡看到了他想像中最美好的生活的樣子,Daisy就是這種理想的incarnate。Gatsby初入Daisy家的時候,眼裡看到的是什麼呢?小說在插敘那一段的時候,同樣地把Daisy寫得鮮花著錦,她的背景里總是有玫瑰、紫羅蘭、百合花,她的名字也是雛菊,她的主色調總白色、金色、銀色,white maiden,golden girl,silver spoon。Gatsby的amazement只會比Nick更強烈。也可以說,這是一個「畫皮」的故事,書生走到狐仙洞里,最後被吃掉了。只不過在菲茨傑拉德的小說里,狐仙洞是一個現實的存在,一個普通人無法躍遷加入的頂層社會。

Tom粗暴地關上窗,風沒了,仙境成了客廳,仙子成了女人。Nick第一次描述Daisy的聲音,」there was an excitement in her voice that men had cared for her found difficult to forget: a singing compulsion, a whispered 『listen』, a promise that she had done gay, exciting things just a while since and that there were gay, exciting things hovering in the next hour.」 後來也是在這間客廳,她生活的常態顯現出來,和開頭是個對比。」What』ll we do with ourselves this afternoon?」cried Daisy, 「and the day after that, and the next thirty years?"

這部小說對於當時最大的創新是,沒有用上帝視角或者Gatsby的視角來敘述Gatsby的故事,它用了Nick的第一人稱視角來敘述。讀者所能看到的故事,既不客觀,也不完整。它帶上了Nick的主觀感受,也受Nick所知所見的局限,但卻恰恰可以讓人對這個故事的感知更豐富。我們以兩層心理來看待Daisy。一方面從小地方來的Nick土氣未脫,他的第一眼是怎麼迷上Daisy,我們也就能由此及彼,知道她在Gatsby的眼裡是什麼形象。另一方面Nick又畢竟有些深藏不露的世故,他很快意識到Daisy的cynicism和hypocrisy。作為讀者,我們能始終意識得到,「此之蜜糖,彼之砒霜」,Daisy是一個人眼裡的花仙子,也是另一個人眼裡裝模作樣的嗲太太,人的世界是這樣子的。

Fitzgerald極力讓Nick參與進這個故事,Tom、Gatsby、Daisy三個人都讓他知道了檯面底下的故事,Jordan則和Nick戀愛。這些人為什麼都需要Nick,菲茨傑拉德在開頭略顯得冗長的自白里做了解釋。Nick不喜歡那些烏糟糟的個人史。那些不正常的心智、那些假借上檯面的說辭而沒有交代出(或者意識到)的壓抑的個性,就我所知,是一種精神壓迫,更不要說,在強迫自己聽這些事的時候,還會被人指為有心機。Nick試圖避免別人的傾吐,也試圖克制對他人的審判,他想對人性保有最後的希望——人也許不至於徹頭徹尾的烏糟糟。他在心理上把自己墊高到一個更優越、更富有的位置,希望居高臨下,能施與人們同情。「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 had.」 」I』m still a little afraid of missing something if I forget that, as my father snobbishly suggested, and I snobbishly repeat, a sense of fundamental decencies is parcelled out unequally at birth.」

這種patronizing的心理到了Gatsby的故事裡終於失效,Nick很難再對Tom這些人施與同情,最顯而易見的原因是,Tom出身的條件比Nick更優越,advantages還要多得多。但作為小說的讀者,我們仍舊可以有兩層心理來看待Tom。一方面Nick的心力已經給前前後後的事消耗殆盡,我們跟著他經歷了對人性的徹底失望,感覺到了再也不想看到這個人、也懶得撕破臉的犬儒情緒。另一方面,我們卻有機會讓自己的同情心超出Nick這個個體,因為Fitzgerald對人物的同情心仍然像上帝的愛一樣籠罩著這個故事的宇宙。

Nick在來Tom家的時候,直覺Tom對他的期待。「...while we were never intimate I always had the impression that he approved of me and wanted me to like him with some harsh, defiant wistfulness of his own.」 Tom為什麼需要Nick的認可,對於Nick來說是不可解的,Daisy又為什麼要在Nick面前表演忍辱負重的妻子形象,Jordan為什麼看上他這個窮傻小子。這些Fitzgerald知道答案。對於他們來說,Nick是鄉親,在用淳樸的道德看他們,但又是寬容的、好說話的,Nick是道義層面上品質合格的橡皮圖章,是不需要他們認罪就可以赦免他們的糊塗神父,看他們單方面表現就可以作證他們仍是好人的有信譽的證人。Wilson覺得眼鏡廣告牌上的雙眼在看著他,而Tom他們覺得老家來的Nick在看著他們,貧富懸殊,人性的本質還是一樣。貪婪、憤恨,而且渴望有人告訴他們這樣沒有錯。我們對於這一點人性的軟弱太熟悉,因此不會把Tom和Daisy異化成邪惡勢力。也許身處在故事裡,我們會和Wilson一樣,開槍消滅惡魔。但身處故事之外,我們很清楚Tom他們具有的並不是惡魔的屬性,而是我們都有的軟弱人性,這是Fitzgerald借給我們的理解。把這個故事標籤化地理解為「屌絲逆襲失敗」是暴殄天物。一個好的故事可以拓寬心智,因為它凝結著一個靈魂最深沉寬容的時刻。

Nick在Buchanan客廳家的第一場對話寫得緊湊,而且耐讀——初看有不明所以的陌生感,恰好像第一回做客時候的管中窺豹,回看的時候,又發現有的頭緒早在這裡埋伏好的。Daisy塑造得最好,乍一讀,嬌俏可人,顧盼生輝。她的丈夫在芝加哥各有婚外情,鬧到名聲不行待不下去了,搬到紐約來,可她見到客人的態度是,「我好想芝加哥,他們想不想我?真的啊?那我們明天就搬回去,好不好嘛,老公。」當然Tom、Jordanz都是是心知肚明,她話頭又一轉,「你要看下寶寶」,當然也懶得自己帶人去看,小孩都是丟給保姆,提起來只是當做談話里的道具,好像閃著大眼睛說,「寶寶超可愛的!」只在襯托她自己的可愛。

Tom幾年下來,太知道太太這一套把戲,不耐煩,「Nick你這一陣在做什麼?」這裡我們開始了解這對夫妻的關係。Daisy美麗,舉止優雅,不失活潑,但為什麼Tom一次次的出軌對象,都是品相上遠遠不及她的底層女性?一個理由是,他受不了這種裝出來的可愛和優雅,話里還總是埋著針去刺他。諷刺的是,他喜歡上了粗鄙、有生氣的Myrtle以後,Myrtle卻總把Daisy當假想敵,要模仿Daisy。她按上層女性的口氣去挑選小狗,「這是個小男生,還是個小女生呀?」Tom又不耐煩,」It』s a bitch.」,能不能不要那麼煩,你買個十條狗好啦。Tom是一個粗魯的人,但是我們理解他的煩躁和苦惱,因為Fitzgerald理解他。

Tom直來直去,冒犯了Nick,說沒聽過他的公司,又他回應了太太的綿里藏針,你放心好了,我會待在紐約的。我們可以想像到Daisy迫使Tom終了了芝加哥的情事,而現在他又挑戰性地在紐約建立了新的婚外情。Jordan知道他們倆在互相挑釁,一下子剪進來,「Absolutely!」把Nick嚇了一跳,Buchanan夫妻倆各向客人讓了一步,一個說她懶著不肯出去玩,一個說她懶著沒訓練,微妙的婦唱夫隨。

但Daisy很快又把Tom討厭的那一套故技重施:呀,蠟燭不好,不要蠟燭,馬上就是一年當中最長的一天了呀,一年當中最長的一天要做什麼呀,別人一年當中最長的一天要做什麼呀,喏,你看我的小指頭受傷了,你們看,就是老公弄傷的,老公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就是你弄傷的,誰讓我嫁給了粗手粗腳的傻大個——

你能不能不要說傻大個?Tom又不耐煩,我聽到這個詞就煩。傻大個!Daisy裝著孩子氣。我們知道Tom底子里煩的不是一個詞。

女性的一種典型悲哀在於,她們為了迎合社會對於「好女人」的審美,無時無刻不再表演的狀態,但最後也是這種表演使他們的愛人厭煩。「Moon and Sixpence」里Mrs. Strickland表演了溫良,讓敘述者覺得她的滿足感不是來自溫暖了別人,還是在於讓人觀看了自己的溫柔。毒舌的朋友背地裡說她,牛奶是對人好,但是奶牛主要是為了解決自己的乳漲。她示人的一面是愛文藝,向身為作家的敘述者略抱歉地說,「我丈夫是做證券的,就是一般的交易員,你看見他要無聊的」。敘述者問,「那你和他在一起會無聊嗎?」她說,「你看,我既然是他的妻子了,我是很愛他的,」眉目更加柔情起來,「他也從來不假裝自己是個天才。在交易所賺得也不是很多。但他是個實誠人。」於是我們理解Charles Strickland為什麼會為了當畫家,離家出走。「Age of Innocence」里,May Archer表演了規矩,她的容貌使同桌者都想跟她搭話,但她冷冰冰的尊嚴的態度又使人們退卻。於是我們理解為什麼她越是在人前嚴守三從四德,越是無法喚醒丈夫的「良知」,以同等的忠誠對待她。

偉大的作家給每個角色都創造了餘地,讓我們理解為什麼這些人會這樣。在精簡的對話里,我們看出了Daisy和Tom婚姻的矛盾。Daisy嚴絲合縫地保持著嬌柔好女人的人設,Tom也就不斷需要找真性情的下等女人緩口氣,而他出軌得越多,Daisy就越把自己放在鮮花插在牛糞上的受害者位置找心理平衡,表演又循環下去。我們知道他們無論怎麼折騰、怎麼消耗,永遠無法解開自己的痛苦。

在這對夫妻身邊的Jordan Baker,就像是在浴室大面方鏡旁邊伸出的小摺疊鏡,照出的是同一個事實,只是角度側一些,又或者說,像是一道大考題里的第一小題,更淺顯,破解之後給第二小題墊了個台階。Nick還不察覺Tom和Daisy,先注意到了Jordan。

第一眼裡,她高抬的下巴,像在托著個什麼,一動就要掉的,她也許能從眼角里看到他,但顯得壓根沒他這個人似的。她孤高、尊嚴,靜如止水,倒讓Nick覺得自己唐突了什麼,囁囁嚅嚅想要道個歉。

張愛玲在《紅玫瑰與白玫瑰》里寫一個年輕的富家太太,平時嬌縱多端,人前要端出高貴的姿態又是輕車熟路。「她特意要給她們一個好的印象……現在是太太身份,應當顯得端凝富態。振保從來不大看見她這樣的矜持地微笑著,如同有一種電影明星,一動也不動像一顆藍寶石,只讓夢幻的燈光在寶石深處引起波動的光與影。她穿著暗紫藍喬其紗旗袍,隱隱露出胸口掛的一顆冷艷的金雞心——彷彿除此之外她也沒有別的心。」

Jordan稚氣未脫——身材和名字都有點男孩子氣,相得益彰——她一面冷氣逼人,一面又給Nick看出來是虛張聲勢,跟他點個頭,點得幾乎看不見,僵過頭了。跟著和Daisy領頭走去餐桌,「slenderly, languidly」,男士們跟在後面。再用張愛玲的句子來為這種步態注釋,「知道他在看,更軟洋洋地凹著腰。腰細,婉若游龍游進玻璃門。 」她和Daisy在飯桌上說笑,男士們只見其態,不聞其聲,彷彿她們能允許男士在場觀睹,已經是種恩賜。她們纖塵不染,眼裡沒有凡夫俗子污穢的慾望,「as cool as their white dresses」,時間在她們身上也是悠悠然,哪裡像西部喘著粗氣掙生活的人。趙坦庵有詞:「西真仙子宴瑤池,素裳瓊艷冰肌,瑞籠香霧撲銖衣。」Nick又自慚形穢起來,借著酒勁笑說,「Daisy,你這樣,搞得我像個野人。你要不講講種地什麼的呢。」Jordan和Daisy,就像青蛇和白蛇,年紀小、道行淺的那個露出了一點尾巴,道行深的那個還是能把Nick迷住。但我們可以瞭然,兩個人一樣都是裝模作樣。

Tom又煩起來,開始談種族政治。Fitzgerald寫對話,一個人是一個人的語氣。Daisy嗲,喜歡毫無意義地誇張,一句話翻來覆去兩三遍,以裝出小孩子般的天真頭腦、興奮勁。而Tom活活的是一個Donald Trump,White supremacist的觀點,辭彙和句式都很有限,但是煞有介事地用三十個字表達一個字的意思。比如「scientific」——「It』s all scientific stuff; it』s been proved…Well, these books are all scientific…This fellow has worked out the whole thing.」又比如「dominant」——「The idea is if we don』t look out the white race will be - will be utterly submerged… It』s up to us, who are the dominant race, to watch out or these other races will have control of things.」

「Tom』s getting very profound.」Daisy挖苦起她的草包丈夫,她知道Tom愛耍大詞。但Tom不容Daisy說下去,Daisy四兩撥千斤,眼睛去直看著斜陽,讓客人看到她眼睛眨個不停,悄悄地附議憂心國事的丈夫:「我們可得打到他們。」Jordan也跟上一句,沒Daisy刁鑽,更像個小孩要表現出見過世面。但Tom急於要馳騁談吐,「這個思想是講,我們都是北歐裔,我是北歐裔,你是北歐裔,你是北歐裔,」白痴一樣,指點江山,挨個到了Daisy,改點了個頭把她算在內。——他討厭Daisy,她一在那裡,他就是個「傻大個」。他談論政治,之後又跟Nick提議去看馬廄,要拿爺們的事,把Daisy摒除在外。Nick這時候覺察出來了,「There was something pathetic in his concentration, as if his complacency, more acute than of old, was not enough to him any more.」夫妻倆在客人面前博弈,Tom捉襟見肘,而Daisy眼疾手快,無孔不入,總是戳破他的顏面,逼得Tom更急,像在racing,而且顯然,從前已經輸過很多回合了。眼看又要輸,差一點,電話鈴響了。

Daisy搶過話頭,衝上Nick跟前說話——乍一看是Tom霸著不讓人說話,她趁電話鈴一打斷,見縫插針,佔個先機。再往下讀幾句,我們又發覺想錯了。電話鈴一響她就知道是什麼人,不想讓傭人回話的聲音給Nick聽到。可以推想的是,他們來到紐約以後,幾乎沒有別人給他們家打電話,Daisy試圖封鎖住Tom,而Tom又挑釁意味地把新家的電話號碼告訴了Myrtle,許她打來,以示他照樣繞過了Daisy的封鎖線,結了本地的新歡。

「I』ll tell you a family secret.」Daisy抓著Nick說,同桌的Tom大概心要一沉,Daisy臨到懸崖邊又一個急轉彎,「It』s about the butler』s nose.」Nick傻傻以為Daisy真要給他講個笑話,還當Daisy孩子氣,自己在大方陪著她傻。反襯出Daisy一心兩用,長袖善舞。後文我們知道,Daisy也有不止一段婚外情,但都滴水不漏,沒給人發現,對於這樣一個心細、手段活的人物,當然是合理的。

Jordan作為更易解的「第一小題」這時候又插了句,「Things went from bad to worse.」當然是說那個情婦已經從敢打電話,變成了敢在晚飯時間打電話,蹬鼻子上臉,在為閨蜜不值。「Yes, things went from bad to worse.」Daisy也跟著暗刺了下丈夫,「until finally he had to give up his position.」一口氣不換地把給Nick的笑話圓上了,段數仍比Jordan高一截。過段日子,Nick又提起這個笑話,Daisy根本記不起來,因為butler』s nose一點特別之處都沒有,只是她隨口編的。nose大概是從nosy臨時想到的,狗鼻頭,刺探人家私事的意思,她的家醜全給接電話的butler知道了。

Daisy胡說的笑話Fitzgerald也沒浪費,沒頭沒尾,又給了夠重的筆墨,我們心裡留了個印象。等到Gatsby登場,他看起來就像笑話里瞎編出來的silver polisher一樣怪誕,為紐約兩百號人提供silver service。再過後,我們又發現Daisy在Gatsby的記憶里就是個銀子般的女孩。在他們發生性關係以後,Gatsby打算逃跑,他本以為這樣Daisy就被棄之如敝履了,不忍心又去看了看她,沒想到她閃耀如新。這朵雛菊不會因為愛情枯萎,她是銀子做的雛菊。「Gatsby was overwhelmingly aware of the youth and mystery that wealth imprisons and preserves, of the freshness of many clothes, and of Daisy, gleaming like silver, safe and proud above the hot struggles of the poor.」

從此以後Gatsby就像silver polisher一樣,日夜把記憶里的silver girl擦拭得更光更亮,直到現實里的Daisy無可企及。「It had gone beyond her, beyond everything. He had thrown himself into it with a creative passion, adding to it all the time, decking it out with every bright feather that drifted his way. No amount of fire or freshness can challenge what a man will store up in his ghostly heart.」Gatsby沒法再認清楚Daisy是個什麼樣的人,也沒法再認清自己的處境,就像失去了辨別的嗅覺,最後「Things went from bad to worse.」

Gatsby全力以赴,但結局已經在故事開場就已經寫定,Daisy瞎兜亂轉的一句笑話就是他命運的預言。《紅樓夢》里有異曲同工的例子,劉姥姥信口開河個雪下抽柴,小丫頭胡謅晴雯做了芙蓉花神,都是見風使舵,編到哪算哪,結果成了主人公的命數,假作真時真亦假。神是這樣whimsically決定著人的嗎?命運的荒唐、俄狄浦斯式的徒勞,都是戲言的結果嗎?

太陽落了,借在Daisy臉上的可愛的光輝消失了。天一黑,妖精就要現原形了。Tom哪有Daisy的鶴勢螂形、八面玲瓏,他對Daisy這個笑話的回擊是丟下女主人,回電話給情婦,no points for style。Daisy越動怒,聲音越溢滿柔情,「I love to see you at my table, Nick.」當然恨不得是把Tom按在桌邊,隨後又誇Nick是朵玫瑰,又是她語言習慣里那一類趁手、不用動腦子的敷衍。連Nick都看出來了,「she was only extemporizing」,但仍然誤把她的怒火中燒當做「a stirring warmth flowed from her」。Daisy用玫瑰的廢話拖延了片刻,知道Tom不是幾句話的功夫,一定是要大煲特煲個電話粥,給她難堪,於是離席去逼他斷電話。

Jordan以為早就出洋相了,也就不再跟Nick裝清冷孤高了。沒想到Nick不知情,還想湊合著聊幾句。Jordan圓不回場,半推半就說了出來。

Daisy很快把丈夫抓回來了,又繼續extemporizing,Nick也許已經知道了,她演個忍辱負重的好太太,a hopeless romantic,只讓人疼惜。語言的風格仍是Daisy式的唯美,一層淺薄的蜜漿,但是Fitzgerald又放進了一個暗喻,從Cunard或者White Star Line上來的夜鶯,即代表著那些懷著希望橫跨大西洋來到美國的移民們,也代表著搭上Cody帆船來的Gatsby。夜鶯的意象,可能是受濟慈《夜鶯頌》的影響。Fitzgerald自己錄過這首詩的朗誦。

詩中形容夜鶯的歌喉:

「The same that ofttimes hath
Charmed magic casements, opening on the foam
Of perilous seas, in faery lands forlorn.」

我不合規範地譯個意思:

「在那消失的仙境里,四海兇險,

那些浪花上的魔窗,

常常被這聲音引得開啟。」

銳利的電話鈴又響了,像個金屬的尖物,刺破了所有人檯面上的偽裝,Daisy的romanticism,Jordan的skepticism,Tom的complacency,Nick的innocence。被Daisy做作地掐掉的蠟燭,又被做作地點上,人造的可愛的光輝,而Nick只想逃離現場。

暮色里,Tom和Jordan兩個人僵僵地離場,這和前文是個反差,Nick本以為Daisy和Jordan雍容閑雅,生活是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they knew that presently dinner would be over and a little later the evening too would be over and casually put away.」現實是如坐針氈,如履薄冰,大家都已經撕得臉皮開花。Nick跟著Daisy穿庭度院,找到最幽深的地方坐下來——這樣富麗精美的房子,裝著已經潰爛的婚姻生活。她仍然高明,不言而言,控訴了Tom的負心。月地雲階暗斷腸,知心誰解賞孤芳。

這是第一章的小高潮。寫得如何,我想用另外兩個小說段落來比照,都是男性旁觀女性的表態。一段是同時代的美國小說「My ántonia」,小康之家的子弟Jim Burden和移民、打工女孩Lena Lingard萌生戀情,這讓Jim暗心裡為難,是去大城市發展,還是為了Lena留在這裡。Lena清楚自己的優勢,沒有小家碧玉的嬌氣,經濟獨立,Jim欣賞這點。她讓Jim目睹自己被各種人追求,又拒絕他們的求婚。我在這裡選譯他們間的一段對話:

「上校恨不得馬上娶你。你別到時候嫁給個老頭子,有錢的老頭子也不行。」
Lena挪開枕頭,驚訝地看我。
「怎麼,我誰也不嫁,你不知道嗎?」
「瞎說什麼。女孩子說都這麼說,心裡都清楚得很。像你這樣漂亮的女孩子,肯定都是會嫁的。」
她搖頭,「反正我不嫁。」
「為什麼不嫁?怎麼就不嫁?」我執拗起來。
Lena笑了笑。
「因為呀,我不想要個丈夫。男人,做朋友還行,一結婚就成了個混賬爹,單身時候最瀟洒的也是這樣,開始要教你怎麼樣是聰明,怎麼樣是蠢,要你成天待家裡別處去。我寧願該想蠢的時候犯蠢,誰也管不著我。」
「但是你以後要孤單的。你總會過膩那種生活的,你總會想要有個家的。」
「我才不會。我就喜歡孤單。我十九歲到湯太太打工以前,沒一晚上不是三個人擠在一張床里睡覺的。除了放牛,沒一分鐘是我自己一個人過的……也不是媽的錯。她但凡有點辦法,總讓我們能舒坦點過。但那哪是女孩子過的生活……家庭,我什麼不知道,過夠了。」
「家庭也不全是那樣的。」我反對道。
「八九不離十,總是要有一個人在家裡面說了算的。你在想什麼?怎麼,你怕我要你娶我嗎?」
我告訴她我要走了。
「為什麼要走?我對你有什麼不好?」
「你對我很好。」我脫口而出,「我也沒多想,我跟你在一起就什麼也不會多想。我待在這裡,永遠也不會成家立業。你知道的。」
……Lena湊上來,再開口時,她聲音里那一點傷人的瞻前顧後沒有了。「我就不該讓我們之間開始的,是不是?」

這個段落里,Lena不僅要Jim,要體面的生活,還要確保Jim沒法管住她,Jim聽出她的患得患失,被這點盤算傷了心就放棄了。兩人之間的博弈全在對話的白描。

再看另一段是《半生緣》,曼璐放棄了跟老家初戀豫瑾的婚約,她不在的時候,豫瑾又來到她家,愛上了她的妹妹:

他終於微笑著向她微微一點頭。但是他實在不知道說什麼好,再也找不出一句話來,腦子裡空得像洗過了一樣,兩人默默相對,只覺得那似水流年在那裡滔滔地流著。
還是曼璐先開口。她說:「你馬上就要走了?」豫瑾道:「就是兩點鐘的車。」曼璐道:「一定要走了。」曼璐抱著胳膊,兩肘撐在床欄杆上,她低著眼皮,撫摸著自己的手臂,幽幽地道:「其實你不該上這兒來的。難得到上海來一趟,應當高高興興地玩玩……我真希望你把我這人忘了。」
她這一席話,豫瑾倒覺得很難置答。她以為他還在那裡迷戀著她呢。他也無法辯白。他頓了一頓,便道:「從前那些話還提它幹嘛?曼璐,我聽見說你得到了很好的歸宿,我非常安慰。」曼璐淡淡地笑了一笑道:「哦,你聽見他們說的。他們只看見表面,他們哪兒知道我心裡的滋味。」
豫瑾不敢介面,他怕曼璐再說下去,就要細訴衷情,成為更進一步的深談了。於是又有一段較長的沉默。豫瑾極力制止自己,沒有看手錶。他注意到她的衣服,她今天穿這件紫色的衣服,不知道是不是偶然的。從前她有件深紫色的綢旗袍,他很喜歡她那件衣裳。冰心有一部小說里說到一個「紫衣的姊姊」,豫瑾有一個時期寫信給她,就稱她為「紫衣的姊姊」。她和他同年,比他大兩個月。
曼璐微笑地打量著他道:「你倒還是那樣子。你看我變了吧?」豫瑾微笑道:「人總是要變的,我也變了。我現在脾氣也跟從前兩樣了,也不知是否年紀的關係,想想從前的事,非常幼稚可笑。」
他把從前的一切都否定了。她所珍惜的一些回憶,他已經羞於承認了。曼璐身上穿著那件紫色的衣服,頓時覺得芒刺在背。渾身就像火燒似的。她恨不得把那件衣服撕成破布條子。

比照前一個例子,就會覺得張愛玲在這裡過多的關係解說和心理描摹,好笑、肉麻、厭惡、羞惱,這些情緒如果需要現在腦海里形成判斷,再來應答對話——「她這一席話,豫瑾倒覺得很難置答。她以為他還在那裡迷戀著她呢。他也無法辯白。」——就會有一種異於真實生活的做戲感,因為人的反應沒有那麼慢,還來不及用一個詞定義自己正處在什麼感覺,話早已答出去了。但是曼璐的動作很活現,她在表演美麗與哀愁,「抱著胳膊,兩肘撐在床欄杆上,她低著眼皮,撫摸著自己的手臂,幽幽地」,說了些反話,「我真希望你把我這人忘了」,「他們只看見表面,他們哪兒知道我心裡的滋味」。

現在再來看「The Great Gatsby」,Nick想聊孩子,岔開話題。可是——「我們一直也不熟悉,Nick。」Daisy忽然說,「雖然是表兄妹。我結婚那時候你也沒來。」跟著又說,「我那時候過得很不好。我現在人也尖酸了。」跟著長長的沉默。

Nick又提孩子,但Daisy把事情又兜回來了。

「你看,我就想沒有什麼事是好的。」她十分確鑿,「所有人都是這麼想的——那些看得最透的人。我清楚。我什麼地方都去過了,什麼都見過了,什麼都做過了。」她眼裡閃出像Tom那樣傲慢的神光,尖聲笑起來,「聰明——老天,我聰明著呢!」聲音尖得破了。

-待續-


菲茨傑拉德最厲害的地方是行文的音樂性,這一點讀中文的譯本其實不大讀得出來。因為翻譯最容易流失掉的就是語感了。

日文譯本也許好一些,因為日文版是村上春樹譯的,村上本來就是個語感很棒的大作家,又是菲茨傑拉德的鐵杆粉,所以一定會殫精竭慮保持那份行文的音樂性的(當然語感流失是難免的,不過會好很多吧。)

村上春樹說:

菲茨傑拉德的文章具有獨特的美感和韻律,會讓人聯想起優秀的音樂作品。他用這種節奏駕馭著文字,就像童話故事裡魔法豆的枝蔓向天空伸展一般展開他的敘述。流利的語言接連誕生,不斷成長,為尋求空間流暢地在空中移動,真是一幅美麗的景色。……


我十分重視行文的節奏。我認為這是菲茨傑拉德作品的本質所在,所以我首先要把這種節奏移植到日語這片土壤中,在它周圍小心翼翼地添加旋律、音響和抒情詩。……有時他的作品需要用耳朵來聆聽,需要出聲地朗讀。……首先有流動的節奏,然後緊密相連的詞語自然地噴涌而出。這就是我所理解的菲茨傑拉德作品的美妙之處。

除了無與倫比的語感之外,菲茨傑拉德的文筆還妙在創造力豐沛,花樣繁多,正是所謂「一筆一個花」,不帶重樣。

比如他寫景是這麼寫的:

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 - 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run. The front was broken by a line of French windows, glowing now with reflected gold …


草坪從海灘發足奔向大門,一路奔了有四百來米,跨過日晷、磚徑和絢爛的花園——終於奔到房前,像是藉助於奔跑的勢頭,一躍而成綠油油的常青藤繼續向上。迎面,一排法式落地窗破綠壁而出,金光閃閃……(譯文據多個譯本整改而成,下同)

人家好端端一個靜如處子的草坪,生生被他寫得動如脫兔了。

Its vanished trees, the trees that had made way for Gatsby』s house, had once pandered in whispers to the last and greatest of all human dreams; for a transitory enchanted moment man must have held his breath in the presence of this continent, compelled into an aesthetic contemplation he neither understood nor desired, face to face for the last time in history with something commensurate to his capacity for wonder.


它那些消失了的樹木,那些為蓋茨比的別墅讓路而遭砍伐的樹木,曾經一度迎風飄搖,低聲響應人類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夢想。在那曇花一現的神妙瞬間,人面對這個新大陸一定屏息驚奇,不由自主地墮入一種他既不理解也不企求的美學凝視中,史上最後一次和配得上他的驚奇能力的事物面面相覷。

本來是尼克在那裡傷感追念蓋茨比,但鏡頭一下子拉遠,把個人微弱卻清晰的憂傷,消融到人類整體面對世界的巨大懵圈中。


我的專欄《犀讀:好文筆是讀出來的》最近更新了一篇叫做【通靈篇】上師菲茨傑拉德,因為讀了他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後,強烈地感覺到他就是個通靈的巫師嘛,用了魔法師、催眠師、占星師、算命師的種種手段,把讀者給蠱惑了。所以就寫文分析了一下。有興趣的可以點下面的鏈接來看:【通靈篇】上師菲茨傑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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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要從更尖銳的角度來解析這本書,同時也歡迎大家提出異議。在這之前我想先講麥克維爾鉑金斯。之前降到傑拉德,讀完巴黎版《在我們的時代里》時,我提及過這個人名,菲茨傑拉德寫信給了麥克斯韋爾鉑金斯,告訴他海明威很出色,想要認識海明威。由此可見麥克斯韋爾鉑金斯非常重要。他可謂19世紀20年代作家們的繆斯。這裡的繆斯並非指女性,也不是一種羅曼蒂克的關係。隨著課堂講解,我們會發現,麥克斯韋爾只是位非常優秀,嚴謹且有豐富思想的作者。這本書講述的是他和三個「兒子",左邊是菲茨傑拉德,海明威在中間,右邊是托馬斯沃爾夫。三位作家常與麥克斯韋爾通信。麥克斯韋爾可謂這三位作家的導師和繆斯。這也是海明威和菲茨傑拉德的另一交集。跟同一位編輯通信是件好事。總之,最先讀到《了不起的蓋茨比》初稿的,就是麥克斯韋爾。他於1924年11月24日在信中寫道,蓋茨比的形象有些模糊,讀者始終無法將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其人物輪廓模糊,蓋茨比的一切或多或少都是個迷,也就是說或多或少都是模糊的,也許這算是出於藝術表現的目的,但我覺得這並不妥。他難道不能像其他人物那樣擁有清晰輪廓嗎,你難道不能試著給他添上一兩道性格特徵嗎?也許能加上」老紳士「之類的詞,不要空洞的描寫,而是需要具體的?——從中能看出他對喜歡的內容不避諱,這封信里則是直接袒露己見的。他在信中還給我們提供了術語,那就是」鬆散,模糊「這類鬆散術語,來形容這本書。 菲茨傑拉德1924年12月20日回信寫道,」說來也怪,模糊蓋茨比形象的概念對我來說是可以的。雖然這想法繁複,但我確信你定能理解。我對蓋茨比的了解勝於自己的親生骨肉。收到你的來信,我當下的直覺便是讓蓋茨比自我放逐,讓湯姆布坎南佔據書中的主導地位。但蓋茨比卻在我心中揮之不去。我曾一度了解蓋茨比,之後卻生疏了,不過現在我確定又再度了解他。「沒有比這段描述更能體現作者同所創作的角色間的關係了。我相信這種感覺是很常見的,感覺自己對某一角色的了解,勝過對家人的了解。不過對菲茨傑拉德而言,這種感受更多的體現在他對自己想法的考量與堅持,拒絕接受麥克斯韋爾先前的建議。再看另一段他寫給麥克斯韋爾的話。寫於1940年,已時隔多年,」真希望自己能到印刷廠去。雖然斯科蒂告訴她朋友我是位作家「——卻要在一年後才能買到我的書,這實在太奇怪了。25美分的價格能讓大眾關注蓋茨比嗎,還是會遭到冷遇?作品有機會成功嗎?

從這封信我們知道: 這是部實驗性作品,是一個嘗試,菲茨傑拉德不知道現在小說會得到這麼高的評價。菲茨傑拉德認為這部小說格局不大,卻是獨一無二的。他想讀者更多地去關注小說中的細節描寫。所以今天我們也主要從微觀層面進行講解。

今天這堂課的大綱: 圍繞麥克斯韋爾提出的術語「模糊」,隨後將這一術語稍加規範,接著再進行點拓展。我們今天要討論的辭彙,便是「模糊"的近義詞,即」反現實主義「。儘管《蓋》內容多為現實主義,但同時也存在反現實主義,也許這部作品也正是因此才給人以模糊的印象。我們先來梳理,反現實主義所具備的某些特質及其表現寫法。——所有寫法都會涉及——但首先有必要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動態捕捉。這項技術創於19世紀,通過攝影,銀版照相等手段,嘗試捕捉動態畫面。最初需要藉由機械及早期攝像設備才能捕捉動態畫面。而我認為菲茨傑拉德在創作的時候就使用了這一手法。書中還運用了另一反現實主義手法,那就是模糊靜動態之間的界限,與此類似,人類的特性,即性格屬性或生理屬性,也是藉由這一手法傳送或者表達的。之後我們會再回到悲喜劇的討論,書中有不少悲劇和喜劇,手法可謂絕妙高超,兩者間也都有呼應。

我們先來看,菲茨傑拉德是如何實現捕捉動態的。在那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張靜態的別墅照片。這是古根海姆別墅。湯姆和黛西就住在那裡。來看小說中是如何描述布坎南的別墅的。」草坪從海灘起步,直奔大門,足足有四分之一英里,一路跨過日暑,磚徑和火紅的花園——最後跑到房子跟前,彷彿藉助於奔跑的勢頭,爽性變成綠油油的常青藤,沿著牆往上爬。「這樣的描寫手法完全是動態的。儘管有一小部分,對房屋外觀的描寫是靜態的,但我認為映入作者眼帘的,是由精而動的動態轉化。文章甚至沒描寫原本已處於動態的事物,而是直接賦予靜態事物生動跳躍的屬性。因為是早期作品,已很難明確,菲茨傑拉德為何這樣處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是有意為之,接下來這類動靜態的轉換還有很多。分析的時候務必注意觀察。 傑拉德無處不在製造轉換,將聽覺轉化為視覺。這裡則把靜態物體轉為動態。所以文中的筆觸自然動態十足。即使在這段話中,我們仍能發現,作者賦予了這片草坪活力。而非靜態地存在於此。也非修剪整齊的規整草地。而是從某處開始生長,隨後延伸生長,跨越障礙,有其自身的生命力。這些靜物被賦予了生命。其中蘊含了許多有關這些靜物的隱喻,這其中可能也包含了活物,譬如生命,當靜態事物,被賦予人所具備的屬性特徵時,本就擁有人之特性的人又該如何處理呢?究竟哪方理應擁有這些特質?雖算不上重點,但卻很好體現菲茨傑拉德的敘述策略。我們繼續深入探討動靜態之間的界定,因為我認為《蓋》最主要的敘述手法就在於此。

這場照片攝於科羅拉州,是小說作品中所描繪的」灰燼山谷「的原型。光看照片,荒無人煙的景象躍然眼前。但仍從這張照片看出了荒蕪的景象。 我們看看菲茨傑拉德是如何描述的。——」在西卵和紐約之間大約一半路程的地方,汽車路匆匆忙忙與鐵路會和,它在鐵路旁邊跑上四分之一英里,為的是躲開一片荒涼的地方。這是一個灰燼的山谷在一個離奇古怪的農場,這裡的灰燼像麥子一樣生長,長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狀的園子,在這裡灰燼堆成房屋,煙囪和煙的形式,是的,經過超絕的努力,堆成一個灰濛濛的人,隱隱約約在走動。而且已經在塵土飛揚的空氣中化為灰燼了。有時一列灰色的貨車慢慢沿著一條看不到的軌道爬行,嘰噶一聲鬼叫,停了下來,馬上那些灰濛濛的人就拖著鐵鏟一窩蜂擁上來,揚起一片塵土,讓你看不到他們隱藏的活動。"說實話我不知道這裡試圖表述什麼,不知他是否真在描述一個灰頭土臉的人。那些人是誰呢?看上去不像加油站的工作人員。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誰。但等我們讀完這段,這段文章的存在狀態依然不明朗。我們不清楚這僅僅是幻覺,還是錯覺,抑或比這更糟糕的可能,即,尼克自己產生的幻覺。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靜物有動力,也有能力移動,靜物往往構成搖曳不定的視場,經常模糊焦點。類似搖晃不定的鏡頭,使影像變得模糊。因此我們無法確定影響為何,但即便眼前的影像說不清道不明,卻知道所見之物具體名稱為何。所呈現的景象風格也頗為怪異,這種特質並非由景象本身呈現。文中景象所呈現的無非只是凄涼,但卻談不上怪異。這詭異之感完全來源於菲茨傑拉德的辭藻,他花了大量筆墨描述這一景象。這裡灰燼像麥子一樣生長,長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狀的園子,」在這裡灰燼堆成房屋等等,也許是灰燼化身成了灰頭土臉的人,也可能只是錯覺,並非真實存在的人類。一切無從得知。因此文中的靜物似乎被賦予了神奇的繁衍能力。

文中的景色暗示了孤寂一直籠罩著這個家庭,黛西和布坎南的婚姻岌岌可危。我知道大家都在猜想蓋茨比的外貌,因為麥克斯韋爾鉑金斯對蓋茨比的形象大為反感,因為人物形象過於模糊。這張是1974年羅伯特雷德福版的蓋茨比。但作者未曾力圖創造羅伯特版的蓋茨比。——「假使人的品格是一系列連續不斷的成功姿態,那麼這個人身上就有一種瑰麗的異彩,他對於人生的希望具有一種高度的敏感,類似一台能夠記錄萬里以外的地震的錯綜複雜的儀器。」對蓋茨比幾乎沒有外表的描述。通篇都是作者從側面運用抽象的手法來描述蓋茨比的人格,甚至鮮用形容詞來描寫人物。因此我們僅能從句法角度了解人物。句式多迂迴曲折。往往使用「如果」引導的條件句式,即常常以「如果」開頭,——「假使人的品格是一系列連續不斷的......"使用"如果......則"這類條件句式結構。因此尼克並未盡心描述蓋茨比的形象,而是在某種程度上有所保留。不僅句法上大膽使用限制性結構,而且還把蓋茨比,比作能偵測萬里以外地震的儀器,這點可謂天馬行空,無中生有。這種比喻可算不上生動形象。這種比喻方式不是形象上的。蓋茨比不管怎麼比都不會長得跟儀器一樣。這類比喻無法幫助我們具象蓋茨比的外貌。而是與此截然相反。這便是為何我認為電影完全是自成一派的,與原著並無過多關聯。

我們不知道蓋茨比長相如何,只知道他似乎很了不起,即使遠隔千里,也能清晰感受到,萬里之外的地震。但《蓋》里,並不一定需要這種技能與天賦。畢竟《蓋》里沒有出現地震。但這比喻象徵著一如既往的堅韌與毅力,縱使跨越漫長的時光,卻始終對某一信念矢志不渝。因此這種漫長並非距離概念,而是時間概念。對某位女子仍念念不忘,幾近執念。因此此處也可謂是替換手法,把時間概念置換為空間概念。但無論如何,通過對蓋茨比的大致刻畫,我認為菲茨傑拉德想藉此邀請讀者將自己心中的意義或自己對蓋茨比的解讀,融進這四散於文章各處的意向中,這意向雖鮮明,但頗為乖張且鬆散。

現在我們再來談論喜劇和悲劇間相融相輔的關係,在我們閱讀的三個作者的作品中,悲喜劇並非兩個截然分離的體裁。悲劇和喜劇始終交織於《蓋》中。由於機械在這部作品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因此常藉由高科技工具表達喜劇效果。文中就有一則喜劇事例,非常本土,可謂隨手捏來。「每星期五,五箱子橙子和檸檬,從紐約一家水果行送到。每星期一,這些橙子和檸檬變成一座半拉半拉的果皮堆成的小金字塔從後門運出。他廚房裡有一架榨果汁機,半小時內可榨兩百隻橙子,只要男管家用大拇指把一個按鈕按兩百次就行了。」或許當時菲茨傑拉德也自得其樂。這不僅對讀者來說很有趣,在作者的創作過程中亦是如此。顯然,菲茨傑拉德寫作時也自得其樂。將男管家的形象濃縮到一根拇指上,再將這根按按鈕的拇指簡化為完全的實用功能。半個小時內按兩百次按鈕,然後把橙子榨成汁。」這確實令人喜不自禁。如果我們從男管家的角度思考可能會很糟,因為他不得不這麼做。現在想來,如果這份工作非做不可,這份重複勞動確實枯燥乏味。但菲茨傑拉德的筆下,就顯得不那麼悲劇了。儘管我認為,苦不堪言的重複勞動其實同悲劇並無二異,但在作者筆下確為喜劇。這便是這部作品的戲劇特性。

繼續往下讀,儘管榨汁機令人印象深刻,但算不上《蓋》中的亮點。真正的亮點是那台電話。這裡有一張電話圖片。造型精緻迷人,也非常好看。這也不難明白為何人們意願在作品中為精美的電話大費筆墨。接下來我想談談,布坎南一家享用晚餐時,電話響起的情景,從這一場景開始分析。但在此之前,我想先來談談某位大詩人,人們對這位作家的田園詩歌瞭然於心,他就是羅伯特弗羅斯特。他曾寫過這首詩題為《電話》。而我認為這首詩可以同菲茨傑拉德的作品形成很好的參照。欣賞完之後就會明白羅伯特是否真的在寫電話。詩的題目為《電話》:「找到了花趕走了蜂,歪著頭,扶住那根莖,我聽見了,我想我聽清楚了——什麼來著,你叫我的名字嗎?或者你說,有人來——我躬身而聽。也許我這樣響過,但並不大聲。「」這不,我來了。」這首詩讀來令人愉悅,描繪一對相愛之人。雖然我們不清楚兩名對話者的性別,但我認為是一男一女。其中一方非常渴望見到另一方。又恰好找到一個借口去看望那個人。並聲稱說他是聽到有人呼喚才來的。呼喚他的正是電話,作者寫這首詩並非是為了描述電話本身,而是在探討一種無形卻有聲的紐帶,或者正是聽覺成為紐帶。促使一方出現在另一方的面前。這一紐帶便是電話線路,真正連接彼此的是無形的情感紐帶。而傳遞情感的電話線便有無可比擬的力量。這首小詩賦予了電話人性的色彩,將它融於飽含浪漫柔情的文本中,事實上電話扮演著人類情感的載體,從而成為人們不可或缺的工具。電話早已和人們的日常生活,以及人際間的親密互動融為一體。讓我們看看菲茨傑拉德是如何描寫電話的。 「裡面的電話又響了,大家都吃了一驚,黛西斷然地對湯姆搖搖頭,於是馬房的話題,事實上所有的話題,都化為烏有了。在餐桌上,最後五分鐘殘存的印象中,我記得蠟燭又無緣無故地點著了,同時我意識到自己很想正眼看看大家,然而卻又想避開大家的目光。我猜不出黛西和湯姆想什麼,但我也懷疑,就連貝克小姐那樣,似乎玩世不恭的人,是否能把第五位客人尖銳刺耳的迫切呼聲完全置之度外。」 這與羅伯特弗羅斯特的角度相去甚遠,著實令人驚奇。其實電話在這裡也承載著強烈的情感。此時電話不僅是一台機器。所以我們幾乎可以斷定,機器總是以各種方式承載著人類情感。 電話在《蓋》里至關重要,這個由上世紀二十年代的高科技機器所建構的情節之所以有趣,是因為其中高科技機器,與叨擾傳統家庭的那股力量緊密相關,電話響起前,大家正其樂融融地享用。

現在讓我們看看真正的大腕級角色,這位高科技明星角色,而且貫穿全書始終,那就是車。應該稱之為汽車,因為這名字聽起來更高貴。這張圖上是19世紀20年代的勞斯萊斯。書中的汽車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徵意義,至少這便是《蓋》中所指的車型。可以看到尼克和蓋茨比坐在車裡。從中肯的角度來評判,儘管對勞斯萊斯毫無不敬之意,但這款車型算不上驚艷之作。也許見到會心生一點興奮,但絕不認為這輛車有多麼讓人驚艷。 但書中是這樣描述勞斯萊斯的。——「我看到過,大家都看到過。車子是瑰麗的奶油色,鍍鎳的地方閃光耀眼,車身長的出奇,四處鼓出帽子盒,大飯盒和工具盒,琳琅滿目,還有層層疊疊的擋風玻璃,反射出來十個太陽的光芒。我們在溫室似的綠皮車廂里,許多玻璃後面坐下,向城裡進發。」 這完全是作者憑空想像出來的。這裡追溯了古典神話中的迷宮。我不知道那輛車的玻璃還能層層疊疊。這是現代神話的主體所在。這輛車是現代神話的精髓。從某種方面上來說,尼克是在稱頌這位神秘而又似不食人間煙火的人物——這裡並非表明他高人一等,而是亞人和超人的結合體,蓋茨比是個有故事的人,因此與我們並不相同。正因為他的與眾不同,所以他開的車與現實中的車輛大相徑庭。基本要與菲茨傑拉德筆下的款式相同,還有一點很有趣。實際上這種描寫也是在嘗試與前文相呼應,想要同最初的「灰燼山谷」以及怪異的灰燼彼此照應,而文中的灰燼被賦予了繁衍的能力。而車中把車輛比作「溫室的綠皮車廂」。我們無從得知溫室里種植哪些植物。顯然這裡並非指植物,而是指蓋茨比心中的成長。蓋茨比不得不讓內心成長,只有這樣才能熬過這幾年。奇怪的是,無論內心如何成長,這類成長只能通過高科技機器的得以保存和滋養。蓋茨比是位非常獨立的人,他還自創了一種獨特的浪漫關係。但這種自創所需的養分,實際上都是由高科技提供的。 整體來看,我們可以發現,靜物佔據了統治地位。切實地構建和塑造了人類的世界。我還想再分析兩幅有關汽車的場景。 這裡描述的是尼克和湯姆一同去紐約的場景。——」一輛裝著死人的靈車從我們旁邊開過,車上堆滿了鮮花,後面跟著兩輛馬車,遮簾拉上的了,還有幾輛比較輕鬆的馬車載著親友,我們的車子從橋上過布萊克威爾島的時候,一輛大型轎車超越了我們的車子,司機是個白人,車裡坐著三個時髦的黑人,兩男一女。他們沖著我翻白眼,一副傲慢爭先的神氣,我看了忍不住放聲大笑。"這就是我所說的,種族是《蓋》中意料之外的暗線,這樣的細節描寫完全可以刪除。我們永遠都不可能看到哪輛汽車由白人司機開著,載著三個黑人。我想說明的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提到種族問題,是為了藉此比喻同一人種間突破階層界線,這一行為可謂侵犯和顛覆了社會等級的劃分。馬特爾闖進了上層的晚餐——馬特爾本應安守她的社會地位,看清自己的身份,而她卻闖進了社會上層的私人空間。蓋茨比通過這一點同馬特爾產生了聯繫。想想結尾處是誰遇害的。在這點上,馬特爾也與蓋茨比產生了聯繫。但他們之間還存在著許多關聯,而種族這一晦澀的置換手法,其實也是馬特爾和蓋茨比的共同之處。這也是《蓋》中這一場景的引人入勝之處。

最後整理一下本堂課的內容,最後作者切實地使用「悲劇」這個詞時,「那輛凶車,這是報紙上的提法,停都沒停,消失在蒼茫中。出事後悲慘地猶疑了片刻,然後在前面一轉彎就不見了。」某種意義上來說,上下文已經有呼應了。之前描寫汽車的段落里,專門描寫「一輛裝著死人的靈車」。而作者只是不動聲色地設計了這一段前後呼應。前文描述一輛靈車,而第二次提及汽車,所指確為一輛靈車。這裡並非是指載有屍體的車,而是表明車是死亡的載體,車招致並承載了馬特爾的死亡。從這裡可以看到作者的細心,和對細節的斟酌。創造了小說里各種錯雜關聯。


我們將在「種族場景」切入,做些深入講解。因為事實上,更為重要的是與黑人音樂的聯繫,可以說非常重要。我覺得,爵士樂是黑人音樂的始祖,現在也仍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寫完《蓋》之後——菲茨傑拉德為此寫了一篇短文——寫於1931年的《爵士時代的回聲》。他寫道「那是奇蹟頻生的時代,那是藝術的時代,那是揮霍無度的時代,那是嘲諷的時代。」可以看到大量諸如此類的用語「奇蹟」——你們可能知道《蓋》中使用了大量的宗教用語——尤其基督教用語,如「上帝之子」。「奇蹟」也在這一宗教暗示的範疇之內,但明顯被重新定位在了世俗語境中。確然,蓋茨比是個相信奇蹟的人,相信時光能夠倒流,能徹底抹去黛西生命中的某幾年。他希望達成這一奇蹟。菲茨傑拉德將「奇蹟」與爵士時代「相聯繫,這個詞在《蓋》中十分重要。已知的」揮霍無度「和藝術時代」也是如此。小說中也確實隱射過爵士。尼克去參加蓋茨比的聚會的時候,演奏的音樂史《爵士音樂世界史》。大量的交叉聯繫好比形成了一張音樂網,交織進《了不起的蓋茨比》中,而爵士則是這張網的基礎。實際上,20世紀20年代的爵士非常關鍵,不僅對菲茨傑拉德,對整個時代都是如此,所以我還想提一下其他重要的意象。如一首名為《(何事讓我)遍體鱗傷》的歌,這首歌非常容易引起共鳴。最早由范次沃勒在《不再失禮》中演唱,之後被多次使用,不僅改編成小號演奏曲,還由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演唱過。拉爾夫艾里森作品《看不見的人》中,也有對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暗示,這是開頭:「後來我總算走了出來,從聲音的底層急速地回升到現實之後,又聽到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天真的問話,』我造了什麼孽,為何我如此憂傷?『很大程度上,從音樂出發,再同感到文學層面,基本上這是拉爾夫艾里森《看不見的人》中蘊含的幻想。音樂的作用彷彿是將彩色光譜作語言介質。語言本身當然不一定具備色感,但在《蓋》中,語言大都色彩斑斕。這一手法令人印象深刻——蔚藍的庭院,明黃的音樂,蔚藍的地中海,用色彩修飾紀委抽象的事物,這類例子數不勝數,這是一種手法,一種語言表達的基本手法。由此可見音樂與語言間的轉化,以及顏色的創造都非常奇特。視覺和聽覺通過這一手法聯繫起來。

現在讓我們回到上節課,麥克斯韋爾鉑金斯的批判,確實《蓋》內容有點模糊了,缺乏具體細節,缺乏足夠信息來塑造蓋茨比。上節課,我們從「反現實主義」角度進行討論。本節課我想從模糊的角度進行討論。從視覺與聽覺的通感這一角度進行比較,因為這一分析方法並不常用。這一寫作手法也不常用,即便我們對這一手法習以為常。卻依舊能創造出模糊的印象。這是菲茨傑拉德採用的妙招。 我想用三個標題來描述通感,第一個是,斑斕的聽覺世界。我們已經初步領教過,有時菲茨傑拉德看似描述實際另有所指。色彩這這類描述中極富表現力。第二是與此相對的標題,有聲的視覺世界,或者喧鬧的視覺世界。呼應前者,但產生於視覺方面。第三,才是我們今天想要討論的核心結構——那就是視聽間作為主題的雙重匹配。首先,我們在同一視覺聽覺範圍中,看到了兩個人物,這兩個人似乎因機緣巧合而配對在一起。我們就是看到他們在一塊。這是這一意象給出的視覺印象。而這一視覺邏輯,視覺的練習模式事實上對主題有所暗指。故而視聽間的匹配變成了主題匹配,這是個非常複雜的結構。但我確實覺得,這是菲茨傑拉德費盡心思想要創造出來的東西。我認為,這是整部小說,一大不可思議的結構特色。

「大地蹣跚著離開太陽,電燈顯得更亮,此刻樂隊正在奏黃色雞尾酒會音樂,於是大合唱般的人聲又提高了一個聲調。」這是《爵士音樂的時代》正在演奏的情形。但似乎,不回憶起視覺景象,就無法討論聲音的質量。這視覺景象甚至不是在場的人,儘管對那些人的描述肯定非常多。但現在,提及的是個非常非常浩淼的世界。「大地蹣跚著離開太陽。」作者將黃色雞尾酒會音樂投入,如此宏大、浩淼的層次上。廣闊的參照可謂神來之筆,十分讓人驚訝。場景的組合更多地是邀請我們對此作通感。這是譜系的一端。即,斑斕的聽覺世界。現在轉向譜系的另一端,即喧鬧的視覺世界。

尼克第一次去布坎南的別墅時,這一點便顯露出來。黛西事他的表妹,他有段時間沒見過她了。他對黛西的第一印象並不僅僅關乎黛西,她和另一位少婦一同坐在沙發上。「房間里唯一完全靜止的東西,是一張龐大的長沙發椅。上面有兩個年輕的女人,活像附在一個停泊在地面的大氣球上。她們倆都身穿白衣,衣裙在風中飄蕩,好像她們乘氣球繞著房子飛了一圈,剛被風吹回來似的。我準是站了好一會兒,傾聽窗帘刮動的噼啪聲和牆上一幅掛像嘎吱嘎吱的響聲。忽然砰然一聲,湯姆布坎南關上了後面的落地窗,室內的餘風才漸漸平息,窗帘,地毯和兩位少婦也都慢慢降落地面。」絕佳的畫面。花大筆墨描述布坎南別墅。也花大筆墨描述黛西。基本上,這確實是對整部小說的視覺比擬。《蓋》的整部小說可以看做是黛西乘著氣球飛起來,和蓋茨比一同回到那段早年的羅曼史。但實際上,這段旅途極為短暫,她會被湯姆帶回現實。通過用強烈的手筆,把看似中性或無意的畫面意象,轉變為承載宏大主題的伏筆,這一點令人回味。基本上這就是《蓋》的整體概要,被壓縮在了這一視覺意象中。之所以讓這一視覺意象承載如此宏大的主題重量,原因在於聲音融入了這一畫面。如果不是因為聲音,這一場景不會如此意蘊豐富。聲音和窗帘刮動的噼啪聲有關;這些詞用得恰到好處。窗帘本身並不發出刮動和噼啪的聲音。顯然,在這裡影射更為殘忍、暴力的意象,被影射在——通過窗帘發出的,溫和而無害的聲響,疊射除 聽覺的意象。所以說,刮動和噼啪已經在聽覺上,為布坎南的出場埋下伏筆,所以當他最終在段尾出現的時候,一點都不讓人驚訝。儘管他直到這段的最後一句話才出現,窗帘刮動的噼啪聲已經帶上了他的特色。布坎南這一人物非常具象化,通過體征描寫了解他 本人,他的身體把衣服、馬靴,撐得滿滿的,如此等等,非常視覺化的形象。然而,傑拉德對他在聽覺的維度上的描述卻慎之又慎。他發出最後一個有聲音的動作是,關上後面的落地窗。不是後面的門,而是後面的落地窗,好像試圖從後門或者後窗闖進他的房子一樣。而布坎南正好在彼時彼地,在任何動作發生之前關上了窗。這是對小說餘下部分的預告。基本上,這就是我們對《蓋》,所需要知道的所以事情的簡要概括。可見這一文學作品的精雕細琢——因為呈現在我們面前時,已然出版,我們注意不到這一段中其實傾注了多少心血。

我想展示一幅和這一場景極其相似的圖像。來自畫家馬奈《躺著的波德萊爾的情婦》,在這裡我們也看到了窗帘。但知道窗帘不會發出刮動的聲音,也不會發出刮動或劈啪作響的聲音。這方面傑拉德相反。 我們知道黛西並不是單獨出現的,所以非常重要的是,她和喬丹貝克——我們第一眼看到的是這兩個人,坐在巨大的沙發上,而且佔據著頗為喧囂的視覺領域。這是喬丹貝克和黛西之間的第一個共同點。繼續看看是否這一視聽間的配對——對於主題有何意義?配對怎麼轉換成劇情上的特色,並以此讓兩位角色同時出現?我會告訴你將要討論什麼,這只是概要。然後用同樣的手法分析蓋茨比和尼克。 我們繼續分析喬丹貝克。上次我們提到了車的重要性,蓋茨比那輛勞斯萊斯的重要性。在任何意義上,那輛車都確實是《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關鍵角色。而事實證明喬丹貝克,她和尼克間的關係,很重要的一面是圍繞這輛車展開的。「也是在參加那次別墅聚會的時候,我倆有過一次關於開車的奇怪的談話。因為他從幾個工人身旁開過去,挨得太近。結果擋泥板擦著一個工人上衣的紐扣。』你是個粗心的駕駛員『我提出了抗議。』你該再小心點,要不就乾脆別開車。『』我很小心。『』不對,你不很不小心。『』不要緊,反正別人小心,』她輕巧地說。『這和別人開車有什麼關係?』『他們會躲開我的』她固執地說。『要雙方不小心才能造成一次車禍』。「這裡尼克和喬丹貝克的關係,以及為什麼可能無疾而終,做了很多解釋。 在全書中,其實有很多對整體劇情的細節隱喻。她駕車粗心,還把避免車禍發生的責任推給他人這一事實,並不是走入婚姻的良好基礎。尼克似乎知道這一點,所以這確實是眾多預兆之一。這段關係不會有結果。但關於通過她和汽車所展現的,喬丹貝克這一特定形象,我覺得還有一點很有意思,那就是對責任的見解,也許不僅僅限於喬丹自身。這也確實是個理由,解釋為何事與願違,也解釋責任與投入,對己出錯這一事實的影響。對喬丹來說,責任往往總是肩負在另一份身上的。若發生事故,都是因為另一方開不好車。那就是為什麼當車禍發生時,她不考慮問題是否出在自己。確實,要雙方不小心才能造成車禍,但她找的借口,則認為是對方的錯。後面會發現,小說中的其它角色,也對責任有相似的見解,將過錯多多少少怪罪在另一方身上。

那是為她傾倒過的男人都覺得難以忘懷的,一種抑揚動聽的魅力,一聲喃喃的』聽著『。當我們審視作者通過畫面描寫黛西時,並無震撼之處。菲茨傑拉德使用了非常庸常的詞語來討論黛西。「她的臉龐憂鬱而美麗,臉上有種明媚的神采。」幾乎沒有對臉部特徵做具體描述。其實黛西的形象非常模糊。我們公認她是美麗的,但具體賦予黛西的美麗為何尚未可知。而正是黛西的音質勾勒出了她的準確形象。那種聲音讓人難以忘懷,任何為她傾倒過的人都難以忘懷。現在我們能捕捉聲音——眾所周知,聲音的錄製,讓這一暗示不那麼強烈了。但如果僅指你那一刻聽到的聲音,且再也無法再次聽到,就會真切地覺得此生僅此一次,再無得聞的機會了。如果你去聽一場沒有經過錄音的演唱會,你就會明白這種感覺。聲已逝,不復返。這一點也多少解釋了黛西音色導致的迫切感,這不僅暗示黛西的聲音無法永存,同時也暗示聆聽這聲音的人也一樣無法永存。接著來看看尼克對黛西聲音的另一段描述。這一段我們之前讀過的,我想再讀一遍。——「有一會功夫,夕陽的餘暉溫情脈脈地照在她那紅艷發光的臉上。她的聲音使我生不由主地湊上前去屏息傾聽。然後光彩逐漸消逝,每一道光都依依不捨地離開了她,就像孩子們在黃昏時刻離開一條愉快的街道。」這段話出自尼克,發生於拜訪布坎南別墅時,當尼克馬上就要發現湯姆和茉特爾的私情了。在某種意義上,消逝的光彩也是種鋪墊,甚至可謂寓言,甚至在那天晚上,鈴響時,每個人臉上也散發出這種光彩。在那部分中,正是聲音的特質促進了情節戲劇般的發展。正如我之前說過,尼克和黛西並沒有過深的交情,但他與黛西的聲音聯繫緊密。而蓋茨比和黛西有許多牽絆,也和黛西的聲音聯繫頗深。這是他拜訪尼克家裡這麼多年後即將見到黛西的場景。 我稍後會讀這一段。但尼克料想蓋茨比一直以來把黛西挂念於心,這一刻對蓋茨比而言算不上重大時刻,反而卻有些落差。他竭盡全力,傾盡一生只為促成與她相見的這一刻,結果卻有落差。尼克注意到了蓋茨比的這一點,之後發生了點其他的事情。「我注視著他的時候,看得出來他也在悄悄使自己適應於眼前的事實。他伸出手去抓住她的手,她低低地在他耳邊說了點什麼,他聽到了感情就衝動地轉向她。我看最使他入迷的就是那激動昂揚的聲音,因為那是無論怎樣的夢想都不可能企及的。那聲音是一曲永恆的歌。」黛西除聲音之外的一切,可能也確實被過度美化了,蓋茨比差不多也知道,他對黛西傾注了太多臆想,黛西絕不可能完全符合

但某些時候,聲音對他們來說又彷彿不存在。我們看看什麼情形下,聲音對他們每個人而言都不存在。不出意料,這些情形出現在小說結尾,因為當聲音不再存在,便預示著小說也走到了盡頭。當湯姆和黛西在事故之後回到別墅,尼克真真切切地看著他們。尼克在外面,所以只是看著他們兩個。他看到的全是湯姆和黛西這一充滿張力的畫面,但聽不到他們的談話。這一刻,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戲劇的時刻便愈發突顯。——「黛西和湯姆面對面坐在餐桌邊,中間放著一盤冷的炸雞,還有兩瓶啤酒。他正隔著桌子聚精會神地跟她說話,說得那麼熱切,他用手蓋住了她的手。她不時地抬起頭看他,並點頭表示同意。他們並不是快樂的,兩人都沒動雞和啤酒。然而他們也不是不快樂的。這幅畫清清楚楚有一種很自然的親密氣息,任何人也都會說他們倆在一同陰謀策劃。」這其實是個所謂的「美好結局",對黛西和湯姆來說,這段婚姻背後,承載了雙方太多的壓力,不論是茉特爾還是蓋茨比。這也是將茉特爾和蓋茨比聯繫起來的另一方式。他們都身處不同的社交圈,試圖摧毀那段婚姻。但卻失敗了,婚姻沒有破裂。這就是湯姆和黛西的」美好結局「。而這部喜劇的本質在於,當然,我這是在諷刺——這部喜劇的本質在於,只關乎他們兩個人。其實這段婚姻是他們兩個人的事。就算她的侄子也只能遠遠觀望,聽不到他們之間在說些什麼。因此對湯姆和黛西來說,這是個快樂的時刻,而尼克和湯姆與黛西不同,必須在無聲中經歷這一段。他之前 一直習慣於聽到她的聲音。而在這一瞬,他卻完全聽不到,因為她在和湯姆說話。而不是在和尼克說話。 接著來分析另一個於此呼應的時間參照點,此時聲音對蓋茨比而言不復存在,這一時刻真的讓人十分難忘。再次說明,我們分析過所有意象,在《蓋》第一章介紹過的意象,在這時都回歸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小說結尾,對蓋茨比而言聲音的消失,是通過電話展現的,電話里沒有聲音傳來。顯然,他在等待一個黛西的電話。」始終沒有人打電話來,可是男管家午覺也沒睡,一直等到四點,等到那時,即使有電話來也早已沒有人接了。我本人相信,蓋茨比根本不相信會有電話來,而且他也許早已經無所謂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一定覺得他已經失去了那個,舊日的溫暖的世界,為了抱著一個美夢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價。他一定透過可怕的樹葉仰視過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時發覺,一朵玫瑰花是那麼醜惡的東西,陽關照在剛剛露頭的小草上又是多麼殘酷。」


(課堂筆記,請勿轉載!)


不跳出那個時代,站在一個超然的位置看待《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不能發現這本書真正的好的。

《了不起的蓋茨比》成書於1925年,正是美國近代史上「狂飆突進」的年代。從時間角度上看,歷史把1919年5月1日平息工人騷亂到1929年10月華爾街股市暴跌這十年,稱為美國社會的「爵士時代」。爵士時代時期,國家專註於經濟建設,資本積累加劇,當人們逐漸富裕起來後,直接表現便是消費意識的增長,大力購買消費品甚至奢侈品,急於表現自我,追求標新立異。由於爵士時代長達十年的安穩發展,所以人們對這種生活也保持了慣性姿態,特別是在沒有任何歷史經驗的前提下,更容易認為這是生活的常態。

在那個新舊交替的年代,傳統的倫理標準和社會習俗受到強烈的搖撼和衝擊,發生著巨大的變革,這種變革集中體現在青年一代的身上。青年一代所處的環境讓他們在信念上開始動搖——過去的苦難對他們已經沒有任何意義,而對今後的方向卻開始迷茫。特別在物質生活已經較為完備的情況下,他們更加無所適從,即使過膩了這樣奢靡的生活,但除了享受也別無他選。

伴隨著物質世界的極度瘋狂,年輕人們既排斥這種生活,又無法去改變。因此,在「爵士時代」,整個社會呈現出一種精神世界的浮華,思想、精神和觀念開始扭曲,但這種浮華經不起推敲,危機也早已埋伏下來。接著便是二十年代末的經濟崩潰,燦爛的「美國夢」土崩瓦解。正如許多人所說,這是一個不斷出現奇蹟的時代,也是一個具有諷刺意味的時代。

談完時代背景,再談菲茨傑拉德本人。

這一類窮小子+富家女的戀愛故事,他不是第一次寫了,之前的《冬天的夢》、《刻花玻璃酒缸》等中短篇作品就不止一次寫了這一類的故事。因此作者拿捏起這類故事來,可以說是駕輕就熟,文筆和架構都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唯一不同的是,前幾次的作品裡,都是那些輕浮的、挑逗男人情感的女主角不得善終,基本算是滿足了大眾讀者「鏟奸除惡」的普遍心理;而這一次,不得善終的是白手起家、痴情致死的男主角蓋茨比。

這個就讓他的讀者不太能接受了。

1925年的美國還正是蒸蒸日上的年代,股市沒有崩潰,社會沒有動亂,斯大林剛剛握緊權力,希特勒才出版了曠世奇書《我的奮鬥》,因此這一個凄美得有點兒凄慘的故事在當時並沒有大受歡迎,甚至可以說是反響平平,直接導致了菲茨傑拉德本人的光速過氣,之後他再也沒拿出什麼流芳後世的文學作品,靠給好萊塢寫一些二流愛情電影劇本維生,最後鬱鬱而終。

我不敢說是因為菲茨傑拉德眼光超然,看穿了時下這片繁華僅僅在5年後就會歸於破滅;還是單純因為婚姻失敗,自暴自棄地寫出了一本發泄之作,但他就是這麼命好,一不小心就搭上了時代的滾滾巨輪,不僅沒有被碾成粉末,反而憑藉著一本小說流芳百世,成為一個討論美國現當代文學時繞不過去的人物。

《了不起的蓋茨比》之所以貼近時代,我認為有三個詞可以很好地概括,就是「迷茫」、「階級」和「幻滅」。

書里所有的角色都很迷茫,沒有人知道自己真正在追求什麼。湯姆不用說了,一個典型的美國中上層男子的形象,他包養情人,甚至不是因為喜歡她,那個女人平庸無奇,不知道比戴茜低到哪裡去了,但他還是要包養,甚至可以說是為包養而包養,迎合一種庸俗的「時尚」,為了證明自己是個手頭有些閑錢的新時代男人;戴茜,你說她愛錢吧,當比湯姆有錢到不知道哪裡去了的蓋茨比出現時,她也沒能狠下心來大撈一筆,你說她為了愛情吧,當年她也沒能狠下心來嫁給蓋茨比,她誰也不愛,她只愛自己,她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是權衡當下利弊所做出的選擇,她的眼光甚至不能放到三天之後去,更別說決定自己的人生了;蓋茨比算起來是稍微有些理想的,但他也弄不清,自己到底追求的是「愛情」或是「戴茜本人」,最後還為了這點微末「理想」,稀里糊塗地送了命。

書里描寫的階級的固化現象也無孔不入。像戴茜這樣些許有些家底的女孩子,必須是要嫁給湯姆這樣的人的。蓋茨比就算後來賺了大錢,也被這些所謂的中上階級看不起,心裡隱隱約約地鄙視著他,嫌他是暴發戶,懷疑他的財富來路不正。戴茜跟蓋茨比陰奉陽違的一段短暫交往,更多可以看作是她對丈夫湯姆的報復,對他明目張當的出軌和包養的報復,她從來沒有真正把蓋茨比當作能和自己平起平坐的人,招之即來,呼之即去。同樣的,湯姆沒有,連書里無足輕重的「我」——尼克也從來沒有過。

再說「幻滅」,這也是本書最宏大的主題,甚至可以說是一種虛無主義。這種情感的流露可能跟菲茨傑拉德本人的經歷有關。他出生平平,靠才華和寫作賺得錢財,躋身上流社會,贏取白富美,很是風光了一陣。但這些財富和名聲來得快,去得更快,因為時代的洪流太過瞬息萬變,就那麼一下,泡沫起來了,泡沫又崩潰了,上一秒他還是萬人擁戴的暢銷書作家,下一秒就變成了苦哈哈碼字的不起眼編劇。菲茨傑拉德還是那個菲茨傑拉德,他寫的東西越來越好,但沒人看了,沒人捧場了,更沒人搭理他了,這一切的變化不過是在十年之間而已。蓋茨比本人也是,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不過就是一瞬間的事情。就像前文所說的,這種精神世界的浮華在小說里被描寫得淋漓盡致,所有人都處在一種半醉半醒,似夢非夢的狀態,不知道明天會去到哪裡,只能在眼下盡情享樂,最後戴茜開車撞死了人,不也是因為酒駕嗎?

一口氣說了這些,大家是不是覺得有些眼熟呢。我們正像爵士時代的美國青年們,懷著過分的自信,充分揮霍著金錢,對生活窮奢極欲,不知道明天的方向在哪裡,更不知道如何去尋找明天的方向。生活越是富麗堂皇,就越容易讓人覺得壓抑和空虛,進而迷茫,唯一有意義的就是當下的生活,而如何進行當下的生活便成為了問題的根本。爵士時代下青年文化中的價值態度,集中體現為「金錢拜物教」和對愛情的追求。在青年腦中,對金錢的重視早已根深蒂固,追求金錢是我們多數青年的共性,而愛情,則是出於人類最原始的衝動之一——揚名立萬,金車裘馬,再同自己男神女神談情說愛,這不是當代青年們所共同追求的嗎?是的,那個狂飆突進的爵士時代,和眼下的中國,竟然有那麼多不謀而合的地方。所以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絕對是一部傑作,因為他不僅寫出了一個美國的歷史時代,更隱隱約約地暗示了當下,正在你我身邊發生的一些事情。


我不知道村上春樹喜歡它的原因,我知道我的:在一個輾轉反側追、寤寐思服的年紀里,讀到這本書,對自己來講,多少能夠讓自己豁然一點。

也許有些人,只存在你的想像之中。而你所謂的堅持,其實也就單單只是為了堅持而已,並無其它更多的意義。你當然很難知道這些,除非你能跳出先前為自己設下的陷阱。堅持或等待,並不總能使事情向好,關鍵是方向偏正問題。否則,你的故事就只能被別人寫進小說,而精彩的小說其結局無一例外的都是悲劇。痴情,有時只是自己為自己設下的陷阱,然後,一個人一直在裡面無謂的轉來轉去,矜誇自己的付出,找不到結局。

之後,便慢慢的不去鑽牛角尖,也許心中的她就是「黛西」呢!我可不要做「蓋茨比」。那個年紀里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把那些紙面上的愛情,幻化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我想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時刻,特別是在感情方面,總是自顧自的耽於自己的幻想,可也許她遠不如自己的幻想。

這並不是由於她本人的過錯,而是由於他的幻夢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夢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種創造性的熱情投入了這個幻夢,不斷地添枝加葉,用飄來的每一根絢麗的羽毛加以綴飾。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趕不上一個人陰凄凄的心理所能集聚的情思。
——《了不起的蓋茨比》

「黛西」是蓋茨比的夢,他為這個夢付出了太多,他成功的贏得了金錢,他在黛茜府邸的對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廈。徹夜笙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愛情。可是後來他明白了,「她的聲音里都充滿了金錢」,他依舊無法回頭,他努力地維護著他用一生來構築的夢。直到最後一切都無可挽回的走向破滅。故事結束,我能夠感受到那種夢想破滅的無奈與震撼。

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它的主題思想是什麼,更甭提「印象派手法」、「爵士時代的輓歌」。喜歡它,只是因為這個誘人的故事,精緻的文筆。也許,也正好讓在那個年紀的我明白了一些我該明白的事情,這就夠了,所以它到現在仍是我喜愛的小說。當然,這篇小說的背後仍有許多值得去挖掘的的東西,菲茨傑拉德的生平和他那個時代都可以在這部小說里窺探一二。我也相信,它的全部意義自然不僅僅只在於感情的糾葛。但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憑自己去讀去感受,也許花一天的時間就完全可以領略這其中的各般滋味,世上也很少有比這更有性價比的投入。捧起它吧,也許就能明白!


同學,你被小學語文歸納中心思想坑了。好的藝術和文學是沒有主題思想的,藝術家(作家)的創作,乃是創造性地傳達他的情緒、經驗和觀念。如果從某部作品裡讀出「哲理」、「思想」,那往往是盲人摸象。好的作品的魅力恰恰在於它的含而不發,它的言外之意,它的精神氛圍,《了不起的蓋茨比》就是一例。


放在前面的更新:
有許多人把自己看小說的方式當成作家寫小說的方式,「技巧」在漢語一詞里甚至含有貶義的意味。我無意對這些人再從寫作角度上告訴他們這一事實,因為只要做過類似行為的人都會有發現人類不可能溝通的體驗。
馬爾克斯說過這麼一句話,他看小說是把小說拆開來看的。拆開來看意味著什麼呢?就是說讀書時,作家這一句寫得為什麼那麼好,我得弄明白好在哪裡。這就是作家看小說的方式。
被很多人稱為最完美自然的小說《包法利夫人》,作者福樓拜關於句號逗號就要琢磨很長時間。
中國的讀者有一種很可悲的現象,就是不依靠正確的評價,而從類似明星崇拜的角度來追隨這種文化的符號。所以,我們能天天看見——XXX是否過譽——的問題。
從這一點能看出,中國的藝術批評實在太落後了。不過我沒想說建立起什麼正確的體系之類的話,我沒資格說這種話,再者,以我的觀察看來,建立起良好的藝術批評體系在中國好像也不太需要。
剛才和人交流,他說國內關於《了不起蓋茨比》的論文很少,有也只是說美國夢的。我再次意識到,而且相當肯定,中國的大部分讀者至今對這本書沒有正確地認識。我聽過很多學識比我高得多的人說,不知道這本書好在哪裡。我在此真的沒有什麼很自負的感覺,完全沒有,就是失望而已。
至於其它話,我在評論里已經說完了,但還是再總結一下吧,並且再說點別的。

菲茨傑拉德相當喜歡喬伊斯。如果這一點還不能說明問題的話,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菲茨傑拉德是一個有極大文學野心的人,他寫《了不起的蓋茨比》的時候,就是抱著寫一部經典小說去的。可悲的是,這一本他保持著最佳平衡的藝術良心的作品,雖說在當時巴黎作家圈子裡廣泛受到讚譽,但因為思想太超前,當時沒人看。(每次我看到那些小說簡介上寫著:1925年奠定了非傑拉德的文學地位——這句話時,我就覺得會給人帶來誤解。)
而我想在這裡說什麼呢?
為什麼大多數人覺得《尤利西斯》寫得好?因為他寫得難讀,而不是因為喬伊斯在這本書上拓寬的文學表達的極限而創作出來的種種文學技巧。所以我們看不見普通讀者去懷疑《尤利西斯》。
說實話,文學上,故弄玄虛被捧為大師的不在少數。馬爾克斯曾經就差點故弄玄虛了,但他發現這麼做沒有意義,說必須對此警惕。
而大多數人都是中了晦澀的毒,感覺越晦澀就越厲害似的。毛姆有一篇文章談及過此事。
因為原答案是以結構和敘事者角度來說明這本小說的,所以關於中間部分的創作手法,敘事技巧,人物的對照都沒有提及。本是想接著寫的,但逐句地寫的話,都能出一本書了。所以,我很可能不會再寫,又或是把關鍵的地方抓出來寫。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我就先在這裡簡單地說明一下中間部分:
《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各種設置都是有意義的,他的人物是互相對照的;例如小說開篇就扯與情節無關的尼克的背景,說他祖父的哥哥派了個替身去參加戰爭。這其實是隱喻尼克和蓋茨比之間的關係。
例如黛西家的草坪,灰燼之谷的公路與鐵道並行都是四分之一英里。
菲茨傑拉德都是有預示的。這和《紅樓夢》的草灰蛇線一模一樣,只不過《了不起的蓋茨比》是隱藏的。
中間部分,電話,汽車之類的東西同樣暗示了小說人物的命運。它們貫徹全文。而且結合時代背景,當時電話和汽車屬於高科技,是很少見的東西。小說中,甚至有一個白人司機開車,黑人在車上跳舞的場景。這是非常突兀不合理的事情。
至於其它的,我就不說了,言不達意,就此止住。
拉拉雜雜啰啰嗦嗦寫了那麼多,意義可能都跑到伊拉克去了。

————————————————分割線,原答案———————————————————
我很早以前就想寫《了不起的蓋茨比》好在哪裡,我左看右看,實在沒有看見幾個說出這本書好在哪裡的答案,說出了好在哪裡的,也只是某個側面。我聽過許多人說實在不知道這本書哪裡好,怎麼會有那麼多人推廣。直說吧,其實,絕大數人都沒有認識到《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偉大。
這麼說話,顯得傲慢,但換成別的書,我是不敢這麼說的。我敢這麼說,一是因為這是《了不起的蓋茨比》、二是因為菲茨傑拉德。
但我隔了很久,都沒有動筆(其實動了,但寫了一千多字就放棄了),因為工作量太大了,還有,就像有文化差異的笑話越解釋越不好玩。
我不知道逐字逐句去闡釋這本書的偉大之處到底對不對,或許說到最後,它離我的初衷越來越遠也說不定。不過,還是希望讀了這篇文章的人能或多或少明白這本書的意義吧。


先說開頭和結尾。

在中國,《了不起的蓋茨比》結尾的高妙,一流,大家都清楚(當然,其實未必清楚,但知道它是一流的),但《了不起的蓋茨比》的開頭在國外同樣是公認的高超。其實沒有意識到這本書的偉大之處的第一步,就是沒有明白開頭的高超。這裡我想說幾句題外話,有一些人認為菲茨傑拉德沒有自己的創作理念,這完全是錯誤的。沒有創作理念,《了不起的蓋茨比》就不可能問世。

在我年輕且脆弱的那些年裡,我的父親曾給了我一些人生經驗,我從此胡思亂想。「每當你想評判他人時,」他對我說,「你要搞清楚這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有你這麼好的優勢。」
(並非摘抄譯本,只是按照好理解作者意圖自行寫的,可能有錯誤。)


這段話是作為雞湯而廣為人知的,想想就知道有多少人沒有正確認識到這篇小說了。首先,要知道這一段在根本上是作者菲茨傑拉德諷刺主角尼克的。
可能有人會認為這句話沒錯啊,我一句好好的人生經驗,怎麼就成諷刺了呢?
我們根據故事的進展,就能明白了。但其實不用聯繫下文也能明白。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原文會比較明顯,因為有比較級。而中文翻譯過來就沒那麼好明白了,但也一樣能明白。
在我年輕且脆弱的那些年裡——尼克的這句話屬於回憶過去,也就是說,現在的他已經不是年輕且脆弱的了,屬於一個更成熟,圓滑,世故的境界了。換一句話說,他身經百戰了。
而在這之前,一位長者,他的父親給了他一點人生經驗:你別批判別人,並非所有人都有你的有利條件。 advantages。

第一段的意義相當深,過去,現在。advantages。這三個很重要。先說第三個詞,前兩個等一下同結尾一起講。


要明白這部文字不晦澀的小說的複雜之處(中國的許多讀者完全就是受了晦澀的毒),我們需要知道,這部小說是非常簡潔的,簡潔到可怕的程度。海明威剛認識菲茨傑拉德的時候,認為他是老作家,他之前寫的小說文筆都相當華麗奢靡,長得不得了。有些學者認為《了不起的蓋茨比》受了海明威的影響,要知道這本書在1924年就寫完了,從時間上看就知道不可能。
所以,《了不起的蓋茨比》真的可以說是異數。如果沒有這本書,菲茨傑拉德即使到現在,恐怕也沒人給他翻案。
這部小說的簡潔,給它帶來了幾乎不褪色的現代性,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人讀的原因了。但也因為文字不晦澀,從而有些人對其沒什麼想法。然而就是這一點,《了不起的蓋茨比》厲害在別人都不知道厲害在哪裡這一點相當厲害,這不是饒舌,而是說明這本小說寫得太自然了,就像一氣呵成的天才之作,也確實可以這麼說。但這本書是菲茨傑拉德嘔心瀝血寫出來的。
其創作理念我沒見過幾個人承接過。我覺得《麥田裡的守望者》受過菲茨傑拉德的影響,因為同樣是不可靠敘述者,而且這本書裡面提到過《了不起的蓋茨比》,所以我認為這種可能性很大。
村上春樹則是徹徹底底的承接者。有些人說菲茨傑拉德是村上春樹前中期的影響者,但其實他直到現在仍是菲茨傑拉德的這種創作理念。村上春樹在一次訪談中說過:好的文體是看不見的文體。
這就是菲茨傑拉德的創作理念。看不見的文體意味著什麼呢?村上春樹這麼想,我認為他是想打造一個更自然,更有說服力的世界。更有說服力這一點他則從雷蒙德·錢德勒那裡學習。(之後我要從雷蒙德·錢德勒的小說來闡釋《了不起的蓋茨比》。)
菲茨傑拉德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做到的,就是徹徹底底的一種完美的自然,讓人沒有去意識到那些深埋在文本里的隱喻,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人沒有明白這本書好在哪裡的原因。
說完了這個起始點,我們回到之前的那個詞,advantages。
有利條件,優勢,支配地位。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呢?菲茨傑拉德在接下去寫道:他沒有再說什麼,不過我們總是話雖不多而彼此理解,所以我知道,他想說的遠不止這些。

菲茨傑拉德直接打住了。這種空白里隱藏著什麼樣的感覺呢?尼克站在一種優越地位上。敘述者的口吻就含有了這種處於優越地位的自我感覺。下文中,尼克說自己養成了悶聲發大財的習慣。於是很多人來找到推心置腹。甚至有人指責他是一個政客。再後來,他又說那些個私事並非他想打聽的,而且他會故意做出不友好的樣子,來拒絕聽這些個抱怨。
然後,他把年輕人批判了一番:因為年輕人的心聲,或者至少他們表達的方式往往是雷同的,還帶有明顯的遮遮掩掩。
這裡已經非常明顯了,前面他說他悶聲發大財,後面他就把年輕人批判一番。
在故事後來的發展中,他始終都在批判,自我矛盾。所以,這個尼克是一個不可靠敘述者。理解了開頭的這一點,我們才能知道《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一本多麼複雜的小說。

再看接下來的這一句:每個人的基本道德觀生而不同,不可等量齊觀。
這也就是世界上其他人也沒有的優勢之一:道德上的優勢。尼克從道德層面上,就作為一個批判者來敘述故事。所謂的悶聲發大財,不過是一個自我矛盾的笑話,不,同時也是一個利益上的自我保護,把自己置身於道德高地上。
下面,尼克又說,他雖然對自己的寬容誇耀了一番,但他承認這種寬容是有限度的。

去年秋天,我從東部回來,只想讓世界上所有人都身著軍裝,在道德上永遠保持立正的姿態。我不願再享受窺探的特權,讓別人對我推心置腹了。只有蓋茨比讓我破例,這個賦予了這本書名字的人——蓋茨比,他代表了我由衷鄙視的一切。

道德上的立正姿態。特權。不想其它人再對他推心置腹。


若想明白這本書想表達什麼,就不能完全相信主人公說的話,得切換成一種不依靠他人結論,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才能明白這本書想表達什麼。所以,我對絕大部分人沒看懂這本書很失望。當然,這不意味著沒看懂是因為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而是我們總是把主角作為一個「好人」,一種持有正確觀念的人來看待的,因為我們總是認為自己是個「好人」,持有的是正確觀念,從而貼近主角。這也正是《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偉大之處。菲茨傑拉德諷刺了多少讀者?他在敘事技巧上,把讀者這個群體嘲諷了一遍。不少人把《了不起的蓋茨比》的開頭作為雞湯吧?
甚至直到最後,尼克都由衷鄙視蓋茨比所代表的一切。此時蓋茨比已經死了。而蓋茨比所代表的一切,就是蓋茨比的豪華晚會,就是蓋茨比身上卻牽扯的一切。而他——尼克置身事外,對人世失意的憂傷和短暫的快樂暫時失去了興趣。一如讀者。

說結尾。


我們奮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斷地被浪潮推回到過去。(鄧若虛譯本)


在第一段里,由於敘述者尼克的回憶,我們能獲得過去和現在這兩個時間概念。而時間概念,在這本書里是極其重要的。過去,現在,未來。
開頭第一段,是從過去到現在的一種引渡。過去的回憶,現在的敘述。而結尾則是從現在走向未來,又被推回到現在,最後回到過去。
中文譯本實在翻譯不出那種玄妙。從上面謄抄的中文翻譯看來,這是一句非常悲傷的結尾,這段話確實有悲傷的意味,但它更是一種積極的結尾。我們先看原文。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這句話哪裡翻譯不了呢?
current。就是這個詞。所有中文譯本作「水流」解。但這個詞還能表示現在。這就絕了。
我們奮力前行,往前劃。
前面是哪裡?
看上文:蓋茨比一生的信念就寄托在這盞綠燈上,這個一年又一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極樂未來。它曾經從我們身邊溜走,不過沒有關係——明天我們會跑得更快,手臂會伸得更遠……總有一個美好的清晨。

前面就是那個美好的清晨,那個蓋茨比認為黛西會打來電話的那個清晨,那個蓋茨比整個夏天都沒有游過,今天要去游一游這個被客人天天游的泳池的那個清晨。就是蓋茨比第一次認出黛西家碼頭盡頭的那盞綠燈。也就是高贊答案所說的美國夢。不,美國夢是一種過程,努力的過程,而綠燈是努力的結果,但它溜走了,於是美國夢破滅了。


然後,最後的積極結尾,我們奮力向前劃,逆著水流(現在)向上(未來)劃,在這個過程(美國夢)中,又不斷地被浪潮(現在)推回來,回到過去。
這確實又著悲傷的成分,但是卻又是積極的。在之前,小說中寫到,蓋茨比和黛西坐在一起的那個下午,蓋茨比發現綠燈的重大意義從此永遠消失了。他甚至對眼下的幸福有一絲隱隱的懷疑。

那個下午,一定有某些時刻,黛西並不如他夢想中的那般,但這不是黛西的錯,而是因為他的幻想生命力過於旺盛。這種幻想已經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創造的激情投入到這場夢幻中,不斷地給它增添色彩,用飄來的每一根絢麗的羽毛點綴著它。在熾熱的火焰,再飽滿的活力,都比不上一個男人孤獨的內心積聚起的情思。


蓋茨比本來可以和黛西私奔,但他要光明正大地娶黛西。這一行為既有階級上的不可逾越的矛盾,又有蓋茨比想回到過去的意思。
因為過去,蓋茨比與黛西的愛被戰爭,被階級所阻礙了。他希望他的努力可以把階級,戰爭給他帶來的時間的阻礙給清除掉(美國夢),從而回到美好的往昔。所以,蓋茨比是想回到過去的。

他停下來,開始在遍地是果皮,丟棄的小禮物和踩爛的鮮花的小道上走來走去。
「要是我,就不會對她要求太高,」我冒昧地說,「往昔不能重現了。」
「往昔不能重現?」他難以置信地喊道,「當然能!」
他躁動地向四周張望,彷彿往昔就隱藏在這所房子的陰影里,觸手可及。
「我會把一切還原到以前的模樣,」他堅定地點點頭,「她會看到的。」
他說了許多過去的事,我覺察到他是想追尋回什麼東西,也許是與深愛的黛西水乳交融的那個自我,他的一生自那時起困惑而無序,但如果讓他回到開始的某個起點,一切慢慢地從頭再來,他就能追尋到那東西是為何物。

所以,我們奮力前行,小舟逆水(現在)而上,不斷地被浪潮(現在)推回到過去。意思是,雖然蓋茨比完蛋了,那個清晨曾經從蓋茨比身邊溜走,但明天,我們(這一群享有窺視特權者)會跑得更快,手臂會伸得更長,從而回到蓋茨比一心想回到的,重現的過去。

尼克在寒風把晾在繩子上的濕衣服吹得僵硬的時候,決定離開東部。允許我接著「跑得更快,手臂會伸得更長」再戲謔地說一句吧——從而抓住把繩子上的濕衣服吹得僵硬的寒風。
村上春樹的處女座《且聽風吟》完全就是在向菲茨傑拉德致敬,對照著《了不起的蓋茨比》來寫的。書臨近結尾時有一句:
一切杳然如風,無人能將之捕獲。

好吧,一口氣寫完了。至於小說中間部分的創作手法,寫作技巧,隱喻,對照,有時間再寫吧。


更新:補充上文沒有明確總結的話:


菲茨傑拉德在文學表達的極限上,不會比喬伊斯、福克納等人差,他無疑詩意地拓寬了文學表達的疆域。
而《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當時無人問津,有一年菲茨傑拉德的稿費就幾美元。雖然有非常多的文學創作者(T·S·艾略特,特魯德·斯泰因等人)對菲茨傑拉德表示《了不起的蓋茨比》相當優秀,但他至死都認為自己不過是一個文學娼妓,而海明威才是文壇英雄。
海明威當時被捧上神壇後,一度有些看不起菲茨傑拉德。即使他在一些書信里說菲茨傑拉德的天賦比自己這些人高兩倍,但口吻里有一種說教和諷刺的意味。後來兩人關係非常不好。
二戰以後,菲茨傑拉德漸漸被人從遺忘的歷史角落提及,海明威被拉下神壇。海明威重讀菲茨傑拉德的小說(夜色溫柔)後,才重又開始說他寫得真好。
菲茨傑拉德曾說,他(海明威)和我一樣崩潰了,只不過表現形式有所不同,我是步入悲傷憂鬱,他是趨於狂妄自大。
有一些人認為菲茨傑拉德作為作家不正直,海明威是一個正直的作家。這相當可笑。菲茨傑拉德寫一堆垃圾(菲茨傑拉德對自己諸多短篇的稱呼)完全是波不得已(《了不起的蓋茨比》有一年稿費才幾美元)。在著名的散文《崩潰》中,菲茨傑拉德在結尾說,我就像一條狗。(比大話西遊早多少年。)
儘管如此,他直到生命的最後(四十四歲),仍抓住寫作這根稻草不放,他認為只有寫作才是他的救贖之道(他臨死前正在寫《最後的大亨》,如果寫完了,或許又是一部傑作,但說這句話沒有意義)。一個拿生命來寫作的人,有人竟說他不正直,這不就是等於說蓋茨比是一個王八蛋嗎?
不知是不是什麼上帝的玩笑,菲茨傑拉德的小說(不止《了不起的蓋茨比》,其他書也一樣)對自己有神奇的預言性。菲茨傑拉德去世時相當貧困,葬禮和蓋茨比的葬禮一樣沒幾個人參加,菲茨傑拉德的人生結局和蓋茨比太像了,就連被人罵作不正直都是那麼地像。
其實《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尼克並非一直是不可靠敘述者,越臨近小說的結尾時,他就越真誠,到結尾,尼克就好像不是尼克了。
尼克最後對蓋茨比說的話中有一句是:
「老兄,他們都是混蛋,他們那幫人加起來都比不上你。」
這是尼克給蓋茨比的唯一的讚美,也可以算作是菲茨傑拉德身前誇了誇自己。

(坐落於美國馬里蘭州一座小城裡,國道沿線一處小小的天主教堂後面的菲茨傑拉德的墓)


在我三年編輯生涯的第三年,做了幾本印象深刻的書,其中最有感情的就是《了不起的蓋茨比》。
因為要做這本書,要寫文案,所以讀完這本書,當然是要去了解菲茲傑拉德的生平。

蓋茨比在某些層面上,是菲茲傑拉德對過去和當下生活的自比,更玄妙的是,蓋茨比的結局又成為了菲茲傑拉德命運的某種預言。
作家寫作,講故事,塑造人物,總是會代入自己的影子。
讀《了不起的蓋茨比》的時候,腦海中有時候甚至會把作者和人物當成同一個人,這是一種奇妙的體驗。

我覺得《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一個「幻滅」的故事。
男人大抵對初戀無法忘情。
但在人生漫漫長途中,大多數人都會在現實面前敗下陣來。
畢竟「求而不得」很苦,求索的路上看不到希望就更苦。

黛熙在蓋茨比生命中的意義,其實已經超越了愛情本身。黛熙是蓋茨比生命中指引方向燈塔,是無數個對人生失望夜晚的綠燈,甚至是一根救命稻草。

蓋茨比在黛熙這個圖騰般存在的支撐下,終究是在爵士時代發家致富。
他帶著財富回到魂牽夢縈的地方,建了別墅,連續五年大宴賓客,自己卻從來都是形單影隻,目的竟然只是為了那個已經對自己陌生的舊愛,來家裡坐坐。

在黛熙面前,蓋茨比又變回了當年那個一文不名的窮小子,他緊張,擔心,生怕自己哪裡做的不好。
這個窮小子實際上住在每一個男人的心裡,面對你無比珍視的姑娘,不管你現在已經取得了什麼成就,一瞬間你就會回到過去,變成那個窮小子,你會變得膽小,不安,希望討她歡心,而她又總是變化無常的。

蓋茨比從窮小子變成了出手闊綽的富豪,對他來說,只是對黛熙表達愛意的方式變了,但這顆真心並沒有變。
他費盡心力地想要挽回舊愛,他甚至執念一般地認為,我回來了,而你的心仍舊跟我離開的時候一樣。

但隨即而來的,就是幻滅。
蓋茨比沒有變,但是對不起,黛熙已經變了。
沒有誰會一直等在原地。
我初讀這個故事,在蓋茨比被槍殺之後,我一度無法原諒黛熙,我覺得黛熙曾經愛過蓋茨比,但後來就不愛了,就如同大多數走向幻滅的愛情一樣,愛情的消失是我們自己妥協的結果。
害死蓋茨比的不是黛熙的丈夫湯姆,不是那個頭腦簡單的槍手,而是黛熙的懦弱,黛熙對蓋茨比愛情的背叛。
多年以後,再讀,我原諒黛熙了。
黛熙實際上無非是個可憐人,她此後的人生里,都要承擔這個魔障:我害死了這世間最愛我的男人。這世間最愛我的男人,已經因我而死了。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無論她能不能覺醒,失去了這樣一份蓋茨比式的愛,都是一種悲哀。

悲觀一點想,蓋茨比其實是死於自己對於愛的執迷不悟。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大概就是,你願意為了她背天逆命,而她卻希望選擇觸手可及的生活。
黛熙已經無法接受蓋茨比了,黛熙對蓋茨比的愛終究於多年前蓋茨比離開的那天。
這是個死局。蓋茨比以身殉了自己的愛情。至少對於蓋茨比來說,這是最好的結局。

至於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究竟好在哪裡,已經有很多討論。
有人從歷史背景考據,寫出了爵士時代的市井人情。
有人說,這個故事實際上講述了美國夢的幻滅。是對物質極大豐盈,而人類的精神卻不斷匱乏的反思之作。

但我更願意把它當成一個單純美好又殘酷的愛情故事來看。
它講述一個痴情的男人,為了尋回舊愛,而做出的種種註定沒有結果的努力,最後幾乎是毫無意義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著不斷向前,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倒回到過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終究換不回一個結果,但這仍舊不妨礙蓋茨比奮力向前。
這就是蓋茨比偉大的地方。
這也是人生的意義——
能到彼岸,皆大歡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過,愛過。

而現實生活中的菲茲傑拉德,這位才華橫溢,長相帥氣的紳士,心愛的妻子發瘋,死於精神病院。
自己落魄地離開人世,沒有人來參加他的葬禮,這個婊子養的真他媽可憐。
好在,他活著的時候,似乎就預見到了這一點,用《了不起的蓋茨比》給自己寫下了一曲輓歌,甚至自己誇了自己。

「老兄,他們都是爛人,他們全部加起來也不如你高貴。」


看這本書。最好能看原版就去看原版。因為,菲茨傑拉德的小說,語言是相當優美而又不失簡潔性的。他的文風大概是介於威廉福克納和海明威之間的,既有福克納的遣詞造句的精緻又有海明威的簡潔流暢。這部小說的好壞,評價的人都很難客觀。有些人喜歡,可能出於個人愛好的原因。我也非常喜歡這部小說,讀了三四遍。因為這部小說的氣質很符合我的審美。
《了不起的蓋茨比》講了一個悲劇故事。或許有人覺得這個不是並不是那麼讓人觸動,很難體會到別人的盛讚。但是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夢的破滅。我不想把這個小說和「爵士時代」扯上關係。我只是覺得這是一個人的愛情故事引發的悲劇。蓋茨比是一個對舊夢念念不舍的人。他付出千萬般努力,只是為了自己以為的始終不渝的愛情。他是一個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這是每一個時代都會有的人。他把自己的偏執進行到底,像賭徒一樣,為了愛情蹈死不顧。在他的心中,自己的黛西是無可替代的、神聖的、始終不渝的,這樣罔顧事實一廂情願地希望與她再續前緣,換來的只是凄涼悲慘地離開世界。
這樣的蓋茨比式的人物,不是一個。我們身邊就有很多。在愛情中扮演這種角色的人大有人在。因此,他是一個符號。而這些人和蓋茨比的區別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不敢說那些對這部小說情有獨鐘的人一定有同樣類似的經歷,最起碼有些偏執和理想主義是不為過的。
此外,你這個「主題思想」的問法,有些考試題的感覺。文學作品,從來也不是某些主題思想能夠概括的。理解,都是因人而異的事。翻譯不可避免地會減損一種語言的特質,唐詩宋詞翻譯成外語,還能有原來的意境嗎?英文翻譯過來,道理也是一樣。最優秀的翻譯家,也很難確切把握這之間微妙的轉換,要是碰上了一個二把刀,那你讀到的東西就可想而知了。選擇好的出版社的名家譯本,或許能讓的閱讀感覺好一些。


高中時因為村上春樹在《挪》中的強烈推薦翻開了《了不起的蓋茨比》,當時我覺得按這個坑爹的結局哪裡Great了?書名應該改為《錯愛一生》才對。看完的時候被蓋茨比對夢想與愛情的執著所感動,又為他感到不值。當時我心想,懦弱搖擺,向世故妥協,任性逃避的黛西有什麼可望不可及的,她根本配不上堅定執著,努力爭取,相信愛情的蓋茨比。如果他愛上了與黛西同樣美麗,但純潔善良或獨立勇敢的女人,一定會幸福的。遇人不淑啊…
(突然腦中閃出了谷律師的形象...)

這次在法國再看舊瓶新酒的電影版,突然我明白了,再來一次也一樣,這是孽緣天註定

Tom: 小樣兒,你難道不明白?不是一類人,不進一家門.

黛西不僅是一個女性的形象,她是美國的Old Money,傳統上流社會的化身,是聯繫著上流社會與蓋茨比的橋樑。她家境優越,品味優雅,從不為錢發愁,也不敢面對離開熟悉的Old Money的生活方式,在紈絝子弟Tom與深愛的上進青年之間她搖擺過,但最終沒有勇氣邁出她的現有階級。而蓋茨比恰恰相反,從一文不值依靠自身奮鬥白手起家家財萬貫(當他得瑟從聖米歇爾買來的城堡時,法國佬都笑了), 可是人總是追求不曾得到的,不愁錢的蓋茨比渴望得到社會地位及認可。他開著跑車對男主說,我只是要你明白我不是Nobody! 他夜夜仰望的綠光,是黛西,也彷彿是Old Money伸向他的橄欖枝,那燈光照亮了湖面,直射內心,看上去那麼地近卻又那麼地遠。蓋茨比心裡也明白黛西的話語里透著金錢的味道卻仍處處遷就,與TOM攤牌時卻被「草根再牛逼還是棵草」的論調戳中軟肋當著愛人的面幾乎暴走。換一個美麗能幹的女子又如何,這份羈絆已經超越了愛情,蓋茨比的腦中,擁有黛西(與她象徵的社會認可)的人生才是完整。

看看黛西,這個美麗,溫柔到沒有立場的坑神是如何把蓋茨比拖進坑的。你想嫁/娶一個人,與欣賞他/她的生活方式與背景是分不開的,就像我們看到另一半與他/她家人和睦相處就會聯想將來我們和自己的子女也會如此甜蜜。黛西與Tom,世家出生,就算不再輝煌但是派頭腔調擺在那兒,試想一個凡人參觀豪宅見到黛西一般的美人怎麼可能不心嚮往之,YY一下未來一起(在東蛋)的生活?但他們也是虛偽的,婚外情,特殊X癖好,逃避責任,借刀殺人,翻臉不認,都是耳濡目染,Tom出手犀利斬草除根,黛西則多了些內心的搖擺。她的良心尚在,卻一直"被動挖坑",最終not even a flower from Daisy, 個人以為,她的兩面性讓人物形象更加豐滿,試問我們自己是否也有「被動黛西」過?

美麗的坑神黛西

看看蓋茨比,這個年輕有為的有志青年,是如何奮不顧身跳進坑裡再自己幫忙挖幾鏟的。就像《源氏物語》中,源氏經歷沉浮後達到權利的頂峰,太上皇,但其人生有兩個遺憾:一是先天被剝奪皇室身份貶為臣子,二是未能得到代表愛情與母愛的藤壺夫人。所以「handicape」 的皇子無法抗拒與三公主的聯姻。三公主貴為一般從不下嫁臣子的內親王,且與藤壺夫人有血緣,如此源氏再也不抱怨正妻身份不夠顯赫,同時又有了藤壺夫人的替代。這樁一舉兩得的聯姻從此拉開了他狗尾續貂的晚年。而蓋茨比嫌坑不深再添幾刀,或是說他明白黛西的自私軟弱,但停止追求就是承認了自己的多年的盼頭和人生完整的計劃都是虛無的,所以他選擇了在腦中漂白黛西。「What green light?」 黛西芭噔著無辜的雙眼萬箭齊發… 於是蓋茨比與源氏,富一代與皇二代雙雙自投火坑,一個粉身碎骨,一個活在不可與外人道的無邊苦痛中。

日本的蓋茨比: 光源氏

這是個不朽的悲劇,道盡了每個人那不可及的渴望,蓋茨比就是人類,而黛西就是那份「渴望」。最後一問是:蓋茨比的一生就這麼不明不白跪在了坑裡,菲茨吉拉德為何稱他了不起呢

我淺顯地想,也許就像茨威格在《人類群星閃耀時》里記錄著實現不朽壯舉前消逝了,之後也不再被提起的生命。哪怕追求人生完整的我們都如同西緒弗斯一般,日復一日推動巨石上山而夜晚巨石又掉回山底,但這付諸行動去實現的過程不正體現了人類主觀能動性的不朽光輝嗎?

今天,你蓋茨比了嗎?

20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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