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埋伏筆才不突兀?
要是放在電影里,很好辦,在鏡頭的不明顯角落放一些細節就可以為後續關鍵劇情做鋪墊,比方說主角的書桌上擺放的物件,或者是很遠處閃過人影,之類的,都是沒有被刻意描繪,但是對細心的觀眾仍然可以起到作用的鋪墊。但是小說里,這樣的鋪墊,如果直接寫出來就太明顯了,比方說寫著寫著突然來一句「桌上的筆筒里似乎有一支從未削過的木頭鉛筆。」 讀者一下子就知道你這是在做鋪墊了。不管怎麼提,好像都太刻意了,該怎麼辦?難道這類鋪墊必須被放棄嗎?
60分的伏筆,是白雪地上一道煤灰,突兀,但鮮明。
這不容易。一個沒削的中華鉛筆放在筆筒里,怎樣才能讓讀者在兩萬字後還記得?
100分的伏筆,是草蛇灰線,自然又鮮明,讀者一看忘不了。
100分伏筆示例:潛伏第一集,左藍在《新華日報》發表《我看中國之革命》,該文在電視劇中出現三次。
第一次:余則成在閣樓監聽,一有消息,行動組就會上樓抓人。
忽然監視器傳來人聲:「這位是中央公校的左藍,外語很好,賈緒爾的《我看中國革命》就是她翻譯的。」
余則成驚住。
分析:這不是伏筆,而是隨便充數的閑筆。
此時,余則成正要通知行動組抓人,卻得知未婚妻也在現場。「左藍「二字出現後,余則成已經極度震驚,後面的《我看中國革命》細節基本沒用。
如果」左藍在這兒「是一百瓦的白熾燈」,《我看中國革命》就是白熾燈旁黯淡的小電珠。讀者盯著白熾燈,看不見小電珠。
所以,這裡只是閑筆,沒作用,也不算伏筆。
第二次:
次日約會,左藍笑吟吟拿出《新華日報》:「掙錢啦,今天我付賬。」
餘十分無奈,接過報紙說:「翻譯這樣的東西,會進黑名單的。」
左藍不悅。
分析:這裡作用有二,第一,促成左藍和余吵架;二,埋伏筆。
余已經因為左藍親共受懷疑,左藍還大大咧咧地拿文章給他看。文章成了二人爭執的導火索。
文章出現毫不突兀,讀者印象深刻。
第三次:
上司帶余則成去刺殺李海豐,火車上,上司繼續責罵余則成親共,還問:「你是不是有親共行為,你未婚妻是不是有通共行為?」
餘一口否定。
上司:「那你未婚妻在《新華日報》上的文章也是編的?」
余則成無言。
分析:至此,文章真正發揮了威力。此前,「左藍通共」的麻煩都被余則成想辦法化解,但此刻面對白紙黑字的文章,余無法辯駁。
這一段,是第一集前半場最大的高潮。
上司一直批評左藍,彷彿很討厭左藍。但真相大白後余則成才得知,上司是地下黨,左藍是中共,他倆不但認識而且很熟。他們都在余則成面前演戲。
前兩集最大的感情高潮由此到來——余則成含淚問左藍:「你是真的愛我,還是共黨的美人計?」
小伏筆構成小高潮,小高潮又是大高潮的伏筆。
杠杠的100分。
好伏筆的訣竅就是——不要讓伏筆單純當伏筆。
沒削的中華鉛筆放在筆筒里,只能是伏筆。如果插進女朋友心臟里,就既是兇器又是伏筆;
如果被媽媽拿在手上責罵男主「鉛筆也不削這麼懶」,就既是吵架導火索又是伏筆;
如果鉛筆是美麗女同桌借給男主,而男主夜晚又拿它遐想,就既是定情物又是伏筆。
一個情節,最多可有六種作用:塑造人物、烘托氣氛、埋伏筆、設懸念、推動情節、承上啟下。
一個情節若只有埋伏筆一種作用,就會顯得突兀。謝邀。
說到伏筆,最好的參考書還是推理小說,其他種類的小說,伏筆或多或少;品質或低或高,但只有(絕大部分的)推理小說,從第一章開始就挖空心思,想著怎麼用伏筆吊打讀者。
所以題主想提升伏筆的質量,建議先多閱讀一些推理小說,而且是看兩遍。閱讀第二回的時候做下筆記,作者在哪邊埋下伏筆,如何做得很自然,怎麼讓讀者視若無睹,最後又產生什麼樣的效果。
相信題主看了幾本以後,就能摸到門道。
Jack個人認為,一個優質的伏筆,應該顯眼而又重複,甚至成為故事背景的一部分,若讀者讀到後面都想不起來前面提過這回事,那還不如省下這道筆墨功夫。
但既顯眼而又重複,又不能讓讀者一眼看穿,這就很考究作者躲進讀者思維死角的能力了。例如說阿婆的作品《羅傑疑案》,嚴格說來犯人的身份很容易鎖定,也埋下了足夠的伏筆,但是她巧妙地將兇手藏進死角里,造就結局的意外性,回頭重讀一次,會發現一切早有提示。
Jack在之前的回答中,提過場景任務的觀念: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827771/answer/131567063
場景任務是在章節中,必須花費篇幅完成的任務,可以概分為以下幾種:
- 提供信息
- 推進劇情
- 刻畫人物
- 強化衝突
- 調動(讀者)情感
既然是本該完成的任務,所以若將伏筆巧妙地融入其中,讀者會將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我們的任務內容,而對伏筆視而不見。
例如:
趙日天翻來覆去總是睡不著,索性坐到書桌前打開檯燈,從筆筒中抽出一枝未削過的鉛筆,緩緩轉動著。從被現在的父母領養時算起,已經七年過去了,現在不但衣食無憂,還多了一個可愛的妹妹。
對已經在天國的親生父母的印象,卻越來越是模糊,和他們唯一的羈絆,也只剩下手中這枝筆了。
看似介紹角色家庭背景,其實把鉛筆偷偷拉進來了。(提供信息)
「你們年輕人啊,整天都低頭玩手機,」老王順手抽出筆筒內一枝從未削過的鉛筆,對小王點了點,「一年不知道寫不寫得到五十個字,你那字寫的啊……」
小王不動聲色地把鉛筆插回筆筒,含糊應道:「組長說的是,我的確該練練字了。」
從描述看來,老王是個好管閑事、喜歡倚老賣老的中年主管,但其實我們已經完成伏筆的展示,把鉛筆亮在讀者面前了。(人物刻畫)
「你說什麼?你再說一次!」翠花怒到極處,抽出筆筒中的筆狠狠指向對方,發現手中是枝未削鉛筆時,不由得一愣。
葉良辰猛地將鉛筆抽回,反唇相譏:「看了你手機又怎麼樣!你敢做就別怕人知道!」
乍看之下,抽筆是憤怒下翠花準備威脅對方的動作,但卻藉兩人爭執以及新信息揭露的時機,把「筆筒里有未削鉛筆」的事實展示出來。(推進劇情)
題主在問題描述里寫道:
比方說寫著寫著突然來一句桌上的筆筒里似乎有一支從未削過的木頭鉛筆。」 讀者一下子就知道你這是在做鋪墊了。
綜合上面三個例子,我們可以做出結論:讓伏筆不突兀的方法,就是別讓伏筆孤立地展示給讀者。
希望本文對各位知友有所幫助。
附帶一提,Jack今生看過的小說中,最漫長最驚人的伏筆,當推玄幻小說祖師爺羅森的作品《風姿物語》,最後Boss的身份實在是……
各位若讀過哪些印象深刻的伏筆,歡迎在評論里提供。
好的伏筆一定是自然而然發生的事情。閱讀者們第一次看不是沒看到,而是被模糊了焦點。並且焦點的模糊一定是情景所致,而不是作者刻意降低主人公的智商。有些小說和電視劇看起來讓人很痛苦,就是主人公智商被刻意降低所致。
要知道,當讀者第二次讀你的作品,產生的不是「我知道答案了」的厭倦心態,而是對那伏筆有更深的思考和感慨。這樣,伏筆才算是成功了。自然而然發生的事情,才能給大家恍然大悟之後進行更深思考的機會。
第一種好伏筆,跟人性有關。當答案揭示出來時,讀者感嘆的絕對不僅僅是作者構思的巧妙,而是對人性的深刻理解。
舉個例子吧,王爾德《道連格雷的畫像》里,畫家朋友畫了一幅道連格雷的畫像,結果使得道連格雷被自己的美貌迷住了。他希望可以美貌永存,讓畫中人代替自己老去。這以後很多情節都尚算是意料之中,比如畫家因為仰慕道連格雷的美貌於是真的幫他實現了願望;比如美貌的道連格雷漸漸迷失了自己,變得冷酷自私又虛偽。但是當道連格雷打開畫像的時候,發現畫中人已經失去了純真美好的容顏,而跟他的心靈一樣污濁殘酷的時候。這幅畫在情節上起到了令人驚艷的推動效果。此刻畫像不再是最初的畫像,道連格雷也不再是最初的道連格雷。雙方的變化引起下一層情節的出現。不僅僅是情節,它還將人性,或者說人物命運推動到了未知的遠方。
另一個例子是古龍的《多情劍客無情劍》,龍嘯雲陷害李尋歡的事情雖然伏筆時間不長,但也算是情節的一次轉折和推動。而當讀者知道李尋歡的好大哥是這麼一個角色時,雖然難免鄙夷,卻又會有一種「我竟然無法反駁」的感覺。這也是成功的伏筆。
第二種好伏筆,跟場景氛圍有關。讀者會覺得,這個道具本來理所當然就該在這裡,不需要作者特意交代。
我們假設題主真的要寫一篇小說,這篇小說有一個很重要的道具,那就是鉛筆。那麼就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了:為什麼是鉛筆不是圓珠筆或者鋼筆?如果換了,會讓這個故事減色么?鉛筆的出現,除了作者想讓它出現之外,還有沒有其他非出現不可的理由?鉛筆一旦削尖了就是利器,但題主打算寫一隻沒有削過的鉛筆,那打算讓這支鉛筆出現在什麼場合?書房?廚房?草坪?馬路牙子上?出現在不同的場合,就需要不同的合乎邏輯的理由。
如果這樣還是覺得不夠深入的話,那麼假設是出現在最常見的書房吧,那麼書房的主人是誰?如果有人說:「我就想寫隨便一個書房,哪有那麼多想頭?」那就沒法兒繼續了,這世界上沒有一個書房是隨便的。如果主人公邋遢,丟三落四,那麼鉛筆隨便出現在哪裡都很有說服力;如果主人公是一個小朋友,那麼他可能因為正在換牙,牙齒癢,喜歡叼著鉛筆玩兒結果忘在了某個角落;又或者我們捏造一個主人公吧。他童年時期在貧困中度過,沒有玩具,只能從小對著自己的筆自言自語,於是養成了把筆當好朋友的習慣。等到長大之後依然如此,他甚至有可能在你面前表演過:「這是我的朋友王鉛筆;這是我的大哥張鋼筆……」這樣一來,當故事發展到緊張情節的時候,讀者們注意力早就被轉移了,雖然知道這個人在場,但卻未必能有立時的聯想。結果等到他一直鉛筆捅死人的時候,人們才一拍大腿:「我怎麼忘了他還有這個小夥伴呢!」
綜上,伏筆要想不突兀,最好的辦法是讓它承擔多個任務而不僅僅是推動情節。否則,懸疑小說中出現了個只有作者才知道的胎記;或者劇情故事中出現了個鬼才曉得的私生子,不管作者的文筆多棒,都是很讓人噁心的事情。《盜夢空間》中小李子的老婆死掉了這件事情,在最終揭示之前,也有諸多伏筆。而我們回過頭去看,他的很多台詞很多神情反應,其實都是伏筆。比如老婆問:「告訴我,孩子們都好么?」小李子本來正蹲在地上綁繩子,那一瞬間他的動作頓了頓,神情也有變化。設若此時此刻導演對小李子說:「嘿,給我來個伏筆,你老婆已經死了,這樣才好講故事。」這指令可以模糊到變化出千萬個劇本了。但具體到這個故事而言,此處的伏筆,應有淡淡的憂傷。
承擔多個任務的伏筆,比如之間那隻鉛筆,讓我們更懂得那個童年貧困又孤獨的主人公,以至於第二次看也不會覺得厭煩。
道理容易說,文字卻很難寫。要怎麼樣才能做到讓伏筆承擔多個任務呢?這話題可能有點兒大了,但簡言之,你心中的那個世界必須是活的。
你不能說:「我想寫一個故事,男主人公最終把女主人公殺掉了;但是中間情節卡殼了,這樣吧,來個第三者插足推動一下。」男主人公誰呀你就讓他第三者了?如果前面十萬字寫出來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情深似海,那就一定要有說得過去的理由讓他們中的某一個去找第三者。而且這個理由最好能在前面十萬字里找到端倪,而不是寫到第十一萬字之後生造出來的。
好的伏筆也是如此。我們假設玩兒鉛筆的主人公最終把他老婆殺掉了。這是為什麼呢?我們不能現在才讓他老婆去偷人,我們要從前面兒找原因,當這個原因能說服你,才能說服讀者。因為主人公小明同學童年過於貧困孤獨,慢慢地就縮在了自己的世界裡。外面的五光十色乃至於三室一廳的房子對他來說都是土豪們才會有的東西,自己有的卻只是這個鉛筆。但他既然能和鉛筆做朋友,想必內心世界十分豐富,是頗有靈氣的孩子,所以長大以後有了過上普通人生活的機會,也有了結識普通人做朋友做老婆的機會。可是他的心跟這個普通的世界是隔離的,這個世界不了解他成長過程中的快樂和痛苦。作為一個有靈氣又敏感的人,他漸漸覺得包括妻子在內的世人都具有一種他不曾了解過的處世智慧。原因呢,因為他窮呀,富人們的腦洞一定是正方形的~跟他不一樣。而他呢,也想要成為一個擁有正方形腦洞的人,所以明明和老婆談不攏,但還是委曲求全走到了一起。
畢竟,他如果沒有朋友,就會心甘情願和鉛筆做朋友;這既是對孤獨的妥協,也是對孤獨的反抗。在成長過程中,他本就是一個不停妥協和反抗的人呀~
哎呀故事越寫越長收不住了怎麼辦~反正題主大概也能明白我的意思了,這樣的對抗到最後一定會有出口。這個出口不是作者安排的,是主人公必然會走到的。
你心中的世界是活的,這些人是活的,他生活的一草一木都是活的。所謂寫故事,就是把這個世界截取一個面給讀者。這個面只是冰山露出海面的八分之一,剩下的八分之七,在你的心裡。至於伏筆,對讀者來說是伏筆,對你來說,確實順理成章。
這方面例子最好就是《紅樓夢》,花襲人和金鴛鴦在亭子里閑聊,忽然竄出個平兒來,讀者當然嚇一跳,曹公就未必。只因他心中知道大觀園是個什麼形狀。花襲人、金鴛鴦和平兒在亭子里閑聊,忽然竄出個賈寶玉來。讀者當然也嚇一跳,但曹公也未必,只因他心中的賈寶玉是個活生生個的人。什麼時候該出現在哪裡,基本也有個譜。而這裡那看不見的伏筆是啥呢,就是小說前面賈寶玉和賈政等人遊覽大觀園時候對一草一木的描述。但有幾個讀者能死記硬背住?更何況,從好的伏筆承擔的是多任務這一標準來看,這描述雖然可算是此處的伏筆,卻不是為了此處伏筆而生。多少悲歡離合多少是非爭端,都從這裡開始。
所以,除開小明同學的重要道具鉛筆,可能還會有其他道具比如說碗啊盤子啊,因為老婆和小明漸漸離心,開始在很多小事上計較,比如女人該不該做家務小明是不是鳳凰男啥的……於是洗碗這種事兒也互相推諉,就算做也是氣鼓鼓地做,結果打爛了碗。最後這碗,也成為涉案工具啦~
深更半夜寫這麼多,看來我也是個內心世界豐富的人。題主你就別嫌棄我跑題啦~文字不通順的部分等想起來了再改~
最low的辦法,如果已經突兀了,那讓伏筆先被用掉一次,然後高潮的時候換個姿勢再用一次。
第一次埋線很突兀,第二次用線略low逼,此時讀者覺得作者的水平不過爾爾,然後就把這鉛筆忘了。然後你再搞一個完全不同的用處,甚至前面那個伏筆的揭示其實是錯的,或者是讀者的誤解,此時讀者大呼原來如此,逼格就又漲回去了。
這樣就算前面太可以,也不用馬上放棄。還能搶救一下。
贊同最多的那兩個回答寫得很好。但是——我覺得他們說得略跑題了,談得更多是寫小說的架構,而不是題主的這個很有技術性的問題:「寫小說的伏筆怎麼能像電影電視劇那樣埋得不留痕迹」「如果鋪墊都顯得很刻意,是否要放棄呢」。
我的回答是,這本來就是非常難的一件事情。
因為小說和電影,本來就是截然不同的載體。比如要讓人感覺恐怖,電影里一直放寂靜漆黑的鏡頭+突然發出的怪聲就可以了,但是小說得說一大堆,而且很容易讓人感覺「裝逼」。
但是絕不表示「寫小說就可以放棄鋪墊了」,因為沒有鋪墊的小說註定會讓很多讀者讀到結尾覺得被坑了的。那好的小說是怎麼避免刻意的鋪墊呢?
請想想一下的幾個問題,「為什麼聰明的大偵探身邊總要跟著一個看上去智商略低的助手呢?」「為什麼牛逼的主角總會遇上拉他後腿的弱智JC/上司呢」,「為什麼沉穩的帥哥身邊總要有一個冒冒失失的美女呢」,對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要靠那個「智商不足以一眼看穿一切的,而且總有「多動症」的配角」,去揭示各種環境因素,去碰一些普通人不會多手多腳碰的東西,在搗亂中埋伏筆。這是最為常用的一種手段。
還有一種常用的手段,就是聲東擊西。比如樓主說的怎麼能把「從未削過的木頭鉛筆」毫不突兀的展示出來,一種方式就是,比如設置一個有強迫症的角色,走到屋子裡,看到筆筒里的筆亂了,就一定要整理好,削過的鉛筆放成一堆,沒削過的放一堆,這段描寫讀者讀起來以為是寫那個「有強迫症的」角色的,其實是為那隻鉛筆埋伏筆的。
提供以上兩種比較經典的埋伏筆的方法。
掩蓋伏筆很容易吧,樓上都說了很多了。
比較難的是怎樣才能讓伏筆不那麼不露痕迹,免得讀者看到後來根本看不明白你想要表達的意思。
換句話說,伏筆不能太明顯,但也不能太不明顯。
有一個比較好用的技巧是,讓這個伏筆成為當時的主線情節。
比如讓男主角拿起這支筆當成髮髻給女主角盤頭髮,說以後一輩子給你梳頭之類。這樣觀眾的注意力都被盤頭髮定鍾情這一情節吸引過去了,雖然同時也會記得這支鉛筆的存在,但不會對鉛筆的存在產生太多的想法。怎樣把一顆白菜藏起來、藏到讓人難以發現的地步?-----把它放進一百顆白菜里就行了。前提是你得設計一個情境讓這一百顆一千顆白菜的出現不那麼突兀。
不過千萬別認為真的直接用拿伏筆x1000就行,不是這麼簡單粗暴。
【他微笑著說了聲請進,打開了門。一個單身男人的家,不,不能說是家,它更像一個只打算讓人過夜的臨時住所,一間看不出任何個性的小旅館。
沿牆一組稜角分明的皮質沙發,沒有靠墊沒有毛毯,冰冷地泛著微光。玻璃茶几上擱著一盒印著百合圖案的面巾紙,還沒用過,塑封都在。
靠窗是一張書桌,光線很好,沒有電腦,桌面整潔得有些刻意,兩本書被拘謹地疊了起來、緊貼著牆;旁邊的筆筒里插著幾支筆,嶄新乾淨,像剛剛從文具店裡買回來的一樣,裡面有支鉛筆還是沒削過的;一疊如今已很少有人用的方格稿紙擱在書桌正中央。我忍不住走了過去,-----如我所料,上面一片空白。
「你過來看看,想喝點什麼?」 他邊招呼我邊打開冰箱。沒有冰箱貼,沒有便利貼備忘錄,冰箱門和稿紙一樣一片空白。
「啊,對不起,我忘了,我這兒只有啤酒。……要不,來點兒?」 他舉著罐啤酒無奈地笑著,彷彿啤酒是他最寵愛卻又闖了禍的孩子。
我朝他走了過去。我抱住了他。】
(注意:我編的每個故事裡的張三李四,都是新的張三李四,不是同一個張三李四。)
寫伏筆,重在「讓人注意到,卻不在意」。
「桌上的筆筒里似乎有一支從未削過的木頭鉛筆」這種寫法,寫得明顯了,一看就是伏筆;混雜在一大堆環境描寫中,寫得不明顯,讓人注意不到,最後揭秘,想達到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舉幾個例子,難以處理的描寫有以下幾種(如果不混雜在一堆對話中,太明顯,一看就是伏筆;如果混雜在一堆對話中,難以讓人有印象)
「嗯,他的衣服顏色嗎,就和我筆筒里這根沒削的鉛筆一樣,看,就這種顏色!」
「張三送了我一個筆筒,還附帶了兩根鉛筆,我都不捨得削了用!」
「借你支筆,給我用用。唉,真倒霉,筆筒里這麼多鉛筆,我偏偏拿了根沒削的!」
「地上有根鉛筆,還是新的呢,我給你放你筆筒里了啊!」
我來提供幾種思路,爭取達到「讓人注意到,卻不在意」的效果,歡迎補充~
1、把伏筆藏在對人物的描摹中。最好是諷刺性描寫,這是讀者所喜聞樂見的。
比如:大家都知道張三有個大書房,可那門長年緊鎖著,誰也沒進去過。
也許他們不知道,又或許他們能猜到,在張三的「大書房」里,書架比書還多。那一排排空蕩蕩的書架,足以鬧鬼;幾本黃不拉幾的《故事會》大剌剌地躺在上面,被翻卷了邊,怪模怪樣的,要站起來講故事似的。
如今情況大大地不同了,張三家書房的門開得比哪扇門都大,要把訪客吞進去似的,大張著嘴。為了要這個「大張嘴」的效果,張三可是花了大心思、費了大功夫的。他這個月購置了許多書籍,又認認真真地一一拆了包裝,整整齊齊碼在書架上。
別看張三和他妻兒左看右看也不似一家人,那一堆堆從沒被翻過的書籍,外加筆筒里從沒被削過的鉛筆,與肚子里沒有多少墨水還每每附庸風雅的張三,倒是很像一家人。
2、塑造一個潑辣的、說話誇張的人物,把伏筆藏在在她的日常的大吼大叫中。這種人物的語言,大家一般會感興趣。
比如:「跟你說了多少遍了!別咬鉛筆桿!學習不行,咬鉛筆桿倒是在行!書沒讀幾本,鉛筆咬壞兩書包了!昨天剛買的鉛筆,今天就被你咬得和狗啃的一樣!你是喜歡啃鉛芯,還是喜歡啃木頭?要是喜歡啃鉛芯,我把鉛筆削了再給你啃好不好?從頭啃!就當小狗啃骨頭!幸虧是你牙口不好,要是牙口好,還不把桌子啃爛了邊!你把鉛筆往哪扔?一會兒就骨碌碌滾下去,摔個七八截!買了筆筒幹嘛滴?給你看滴?放裡面!洗手!把嘴也洗洗!吃飯了!」
3、把伏筆完全融在劇情中,成為推動故事發展的、不可或缺的一環。
比如設置這樣的劇情:
張三要過生日,並得知好友李四在給自己準備生日驚喜禮物。張三猜,李四八成會給他買那款自己一直嚮往的金筆。
李四那天晚上去張三家參加生日Party,把一個包裝精美的禮物放在了張三書房的禮物堆里。看形狀,那禮物果然是一支金筆。張三很興奮,迫不及待地拆開一層又一層,最後發現居然是一支普通的鉛筆!張三泄氣地把鉛筆插到筆筒里,出來和同學Party。
過了一會兒,趁大家不在意,李四慌張地溜進了張三的書房。原來,李四買了金筆後,交給他媽包裝。李四上幼兒園的妹妹也獲得了一個包裝精美的鉛筆獎品,交給了媽媽。李四從媽媽屋子裡拿走的,是妹妹的鉛筆,不是金筆!媽媽剛剛給李四發了簡訊。李四希望能在張三發現之前,把送錯的禮物拿回來。
結果李四發現張三已經拆開了自己的禮物,只好悻悻地溜了出來。過了一會兒,出了命案/丟了東西,有人跳出來懷疑李四,說他今天晚上一直魂不守舍、舉止奇怪,剛才有段時間還不知道上哪兒去了。
4、把伏筆藏在兩主角插科打諢的小片段中。
比如可以設置這樣的劇情:
張三、李四約定熬夜研究案情資料。張三(用圓珠筆)寫了一點筆記,就趴在桌子上睡著了。半夜,李四興奮地敲張三房間的門,想告訴張三自己的新發現。張三從夢中驚醒,急忙從筆筒里抓了一支筆,想作奮筆疾書狀。李四一眼就發現了,奪過鉛筆,打趣張三說:「我的朋友,你用一支還沒削過的鉛筆,便能寫出圓珠筆的字跡來,這真是省錢的特異功能啊。」
5、把伏筆藏在動態場景中,而非靜態場景中。
比如這樣的劇情:
張三在家練飛鏢,搞得室友李四十分生氣,沒收了張三的飛鏢。李四給張三買了鉛筆和筆筒,讓張三玩「投壺」。百無聊賴的張三隻好把嶄新的鉛筆往筆筒里扔著玩,代替飛鏢,打發時間(張三玩扔鉛筆這段可以多寫點,一邊寫張三玩扔鉛筆的過程;一邊描摹介紹張三;一邊描寫張三的心理活動,展開故事。)
6、明寫張三家的筆筒,暗寫李四家的筆筒。
比方說,描寫一個人家庭貧困,不一定要實實在在地描寫他的家庭狀況;完全可以寫他到一個情況一般的同事家,看到平平無奇的東西,心裡也是波瀾起伏、十分羨慕的。這樣的描寫效果比直接描寫本人家庭狀況更能抓住讀者。
比如可以寫這樣的劇情:
李四帶著兩三歲的孩子到有著同齡孩子的張三家玩,批評張三家環境「太危險」,桌子沒有包上角、水果刀隨處放、筆筒里全是削得尖尖的鉛筆。李四列舉說,他家的種種對孩子來說有安全隱患的東西都是合理放置的。在李四的這一大堆的東拉西扯中,一定要讓他不經意地提到,他為了讓孩子「從小對學習感興趣」,買了很多文具,包括鉛筆;但是為安全考慮,他家筆筒里的鉛筆,都是沒削的。
7、把伏筆藏在兩主角探討的小故事中,最好作為道具。這樣人們只會在意小故事,不會太關注於伏筆。
比如,學渣張三繪聲繪色地給李四講述那個「宇航員在太空用鉛筆」的反智故事。學霸李四聽得不耐煩,要找支鉛筆給張三現身說法。中間一定要裝作不經意地提到:李四從筆筒摸出一支鉛筆,發現是沒削的,又放回去,換了另一支削好的鉛筆。(描寫的重點要放在對那個故事的爭論上。)
把後文需要埋的伏筆和人物性格結合起來,起到轉移讀者注意力的作用,具體可參照《哈利波特》系列:
比如有求必應屋第一次出現是鄧布利多瘋瘋癲癲說著自己的著急找廁所的時候進了一間滿是夜壺的房間,但這個時候大家都覺得不過是他的另一句瘋話;
比如在強調禁林和走廊盡頭的房間不能進入的時候,讀者更感興趣的是雙胞胎的叛逆反應:挑戰權威;
比如蛇佬腔第一次出現的時候是在動物園,在前文強調了那麼多姨夫姨媽因為經常出現怪事兒而虐待哈利之後,讀者只覺得這不過是另一件怪事兒;
比如克切利是個病態痴迷舊日純血統家族榮光的家養小精靈,他鄙視唾棄自己的反叛主人小天狼星和主人的雜種朋友,他為了維護舊主的尊嚴偷偷收集垃圾,甚至抱著舊主的褲子痛哭,那麼掛墜盒被他拿走就不再引人注意;
比如蒙頓格斯是個慣偷,形象一直猥瑣,所以掛墜盒被他偷了自然不足為奇;
等等
就怎麼埋伏筆才不會忘這件事兒,我一直認為得有個小本子自己記下來,不然准忘……比如哈利波特第一部當大家看到哈利頭上的傷疤的時候,鄧布利多曾說過自己膝蓋上有一塊傷疤其實是完整的倫敦地鐵地圖,我一直以為這也是伏筆呢……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作者忘了……
至於這個「從未削過的木頭鉛筆」,首先不需要有這麼多的細節描述,「從未削過」可以刪掉,鉛筆當然是木頭的……比如 李明一直覺得自己的天賦才華沒有機會展露,就像新買的鉛筆,沒削的時候不過是根破木頭,所以他拚命的表現自己,不放棄任何一個出頭的機會,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成功了,其實不過是同事眼中的笑料。進屋的時候,妹妹正在寫作業。
她的桌面 很整潔,但是桌角裝滿了筆的筆筒中,很突兀地插了一隻木頭鉛筆。
鉛筆沒有削過,頂端是圓頭的,亮晶晶的。
「你剛才有在做什麼嗎?」我問道。
「沒有啊!」妹妹立即大聲回答。
我覺得J.K羅琳是埋伏筆的絕頂高手,舉一個栗子,在哈利波特與密室中,先是引出靈異事件,霍格沃茨裡面不斷有人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變成石頭人,弄得學院上下人人自危;然後若無其事的寫出哈利波特會經常聽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碎碎念,而且只有他一個人能聽到;接著又劍鋒一偏,說哈利居然是個邪惡的蛇佬腔,而上著名的一個蛇佬腔就是伏地魔!然後又引出了後面的一系列劇情,密室還有伏地魔的回憶日記什麼的。
當謎底揭曉時,我們不禁(其實看到一半我就猜出來了)恍然大悟,原來這一切都是那條蛇怪搞出來的,是它把目擊者湊巧變成變成石頭人的(很奇怪為什麼它不補刀呢),是它在碎碎念的,因為別人聽不懂蛇語,所以忽略了,然後哈利用它的牙齒毀掉伏地魔的青春日記,整部書打完收工,一氣呵成。
類似栗子在哈利波特系列裡面比比皆是,伏筆處處皆留意,包袱一抖,合情合理,讀者豁然開朗大呼過癮,這就是好的伏筆。
不管怎麼提,好像都太刻意了,該怎麼辦?難道這類鋪墊必須被放棄嗎?
刻意不刻意是可以控制的,如果後文需要用到,那就不該被放棄。
先借用白露 的情節的六種功能來展開:塑造人物、烘托氣氛、埋伏筆、設懸念、推動情節、承上啟下
【什麼是伏筆
【作用:埋伏筆,前面對後文的內容預先所作的提示或暗示,前後照應。其實質我覺得應該是為了給前後情節提供聯繫,讓情節不顯得突兀,也使得結構更嚴謹。
【特點:前後照應;有一定間隔;隱蔽性,貌似閑筆。
【方法。我個人的總結。重點是「自然」。
一、閑伏相間,閑筆伏筆放一起,轉移注意力。這樣做的好處是,看上去好像都是在水,水多到一定程度,摻了點什麼進去也是神不知鬼不覺。
房間里放著一床(閑)、一桌,桌上稍顯凌亂。桌上放著一盞檯燈(閑),幾本繪畫冊(閑),一個筆筒。筆筒里似乎有一支從未削過的木頭鉛筆,幾支還沒開封的圓珠筆(閑)。
看著像是毫無重點的景物描寫,卻暗暗把伏筆隱藏於其中。
這裡鉛筆的主人可能就是一個喜愛畫畫,甚至準備學素描的人。
在對白閑話中隱隱提到,再扯東扯西也是一樣道理。
「我隱隱覺得,這件事和老王有關……」「嗯,或許吧。對了,今早你……」
二、情景交融,瞞天過海。埋伏筆時候要自然,不刻意,「一」當中就是乾脆全部都刻意,這裡完全相反。要很尋常自然,讓它融入環境,不能鶴立雞群。
比方說,「小明穿著一身綠色的衣服,活蹦亂跳像只青蛙。」這咋一看,就是一個平常的外貌描寫。後文小明撞破了正在幹壞事的壞蛋,穿著綠衣服在叢林中跟蹤壞蛋,借著綠皮沒被發現。
三、一語雙關,偷梁換柱。這種手法就是利用讀者的慣性思維,忽略了詞語的另一層意思。
「天要變了。」老王看著烏雲密布的天空,愁眉緊鎖。老劉沉默不語。
後文或許接著什麼動亂啊,家變啊之類的。
外婆和父親獃獃地盯著桌上的一盤蓮子沉默不語:平時健健康康的人,怎麼突然就暈倒了呢……
後文寫到原來媽媽有喜——蓮子,「連生貴子」。
四、隱喻。隱喻是個很好的修辭,就是不明說本體是什麼。它伏了,你卻不知道,到後文出來回頭一看,才恍然大悟。
「今天的風兒有點喧囂……」可以是隱喻後文兩人的爭吵。
五、誤導,李代桃僵。明珠蒙塵大概說的就是這個了。塵越厚,珠越不容易被看出。等珠發掘出來,才知道原來那都是塵,都是過眼雲煙。
就是偵探小說的伎倆,設下了伏筆,這人是個好人,後面卻寫出一大推誤導讀者的情節把伏筆埋了,情節繞來繞去,讓人以為他是個壞人,最後重提伏筆,一個反轉。這才是真正的「埋」伏筆。
六、打亂順序。
這裡需要多處有聯繫的伏筆。例如邏輯上,能從A推導出B,從B推導出C,從而引出結論。那把它們打亂,隱蔽地插入到情節當中。就算A顯而易見,讀者沒想起B,也是白搭。
——————暫時想到這麼多。感覺好像有點離題了,講了些寫伏筆的手法,而不是怎麼寫才不突兀。。其實只有兩個,一種是伏筆比閑筆「低調」,一種是要高調一起高調,要低調一起低調,大家就都看不出誰才是關鍵。「小隱於野,大隱於市」。
多寫一點別的,把要鋪墊的東西壓過去。
比如失手把筆筒打翻了,把所有筆筒里的東西撿起來,這樣就可以一樣一樣都寫上,其中有一支未削過的木頭鉛筆就不顯得做作了。
再說一次,電影和小說是不一樣的!
影視和小說都是講故事,但用的是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敘事方法,具體一點就是不同的「取材和處理方式」:電影里用一個鏡頭展示寓意,小說里可能是一個故事單元;而小說里的一句話,導演可能要用一組鏡頭來表現。
所謂伏筆,無外乎「給人一種先入為主的印象」。如果是電影,一個單獨的鉛筆鏡頭足以鋪墊作案工具,但在小說里,任何單獨的一句話都很難給人留下印象,因此合格的作者在設計情節時一定會讓鉛筆的故事早於該場景展開,為伏筆巧妙之故,可能刻意引導讀者將其印象偏離案件方向。此即所謂「草蛇灰線」,說穿了其實並沒那麼深奧。
再說一次,電影和小說有共通之處,區別也極大,不要把二者看得那麼近,也別把各自的某些手法胡亂「借鑒」。它們雖然都是吸引注意的藝術,卻有著本質的不同:電影時刻用視聽刺激著觀眾的感官,有時一個畫面能讓人牢記數年,而小說用文字調動著讀者的想像,洋洋洒洒千言萬言過目就忘,留下的只有讀者自行提煉出來的故事,當然還有他自己的情感體會。
打個比方,看小說,一千人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看電影,七十億人也只有一個。
如果到這裡還不能理解小說里如何埋伏筆,那就說直白一點好了:好看的小說,就是故事的連環套,大故事=小故事+小故事+小故事+小故事……
電影電視看多了的人,有時拗不過這個彎來——小說講起故事來是連續而流動的,小說的單元不是文字、段落、章節,更不是畫面!而是故事——人物的故事,道具的故事,無論複雜、簡單、離奇、平淡,必須給你的人物、道具一個故事,至少一個,這樣讀者才有可能記住它!
編輯答案時突然想起《三國演義》趙子龍長坂坡單騎救主的一節,記得書中形容趙子龍有言:「那槍渾身上下,若舞梨花,遍體紛紛,如飄瑞雪。」這畫面固然經典,文字固然精鍊傳神,然而若沒有幼主臨危的故事背景,多少人會記得這一段話?
所以啊,如非情緒情感到了恰好處,小說不應刻意關照單獨畫面,否則就是無病呻吟。
我來說一點很久前的感悟:用一條懸念十足的讓人精神高度集中的故事線將伏筆掩蓋過去,要能強烈地調動讀者的情緒,讓他分不開心去注意其他
其實你可以試試不用伏筆,完全直述,有些地方想到了倒敘一番,自然而然,埋伏筆如何都會有痕迹,但平白道言的人生如流水般,縱千般執意,百般錯落,都機緣和心意,又有何痕迹可言?
除了筆筒里的木頭鉛筆,你總要加點別的環境描寫啊!如果對推動情節發展沒有作用的描寫就統統不寫,那世界上就沒有長篇小說了。
巧妙的伏筆一般遵循兩個基本規律:
1.萬事萬物是普遍聯繫的。
2.好文章是改出來的。
在故事中構建一個近乎真實的社會場景,不厭其煩地細緻描繪每一個細節,在作品完成後,將漫溢沒有依靠的情節刪去,就會發現故事中充滿了巧妙而不贅余的伏筆。曹雪芹著《紅樓》,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這才有佛手柚子的妙局(劇透神馬的最討厭了,脂硯齋差評!)
簡單地說,前後情節描寫越繁複,伏筆隱藏地就越深。前面看劉姥姥吃茄鯗看得昏昏然,後面看三玉一釵喝茶看得飄飄然,誰還會記得神馬佛手柚子。同學,你知道西尾維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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