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裡的守望者》給人帶來的是什麼?

這本書我個人很喜歡,覺得對自己影響很大,但是總是糾結於它到底改變了我什麼,卻總是找不到答案。


我很俗,我覺得這本書超級感人。霍爾頓真是個特別純真的小孩子,雖然心裡想事情的時候容易帶上這種罵罵咧咧的語氣。

霍爾頓認為自己是家族裡最笨的一個,他的哥哥,弟弟和妹妹都比他聰明。他哥哥D.B(真名叫文森特·考菲爾德)是個作家,從《麥田》里的幾段文字來看,霍爾頓是很崇拜D.B的,雖然他對D.B前往好萊塢發展頗有微詞。「過去他在家的時候,只是個普通作家,寫過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說集《秘密金魚》,不知道你聽說過沒有。這本書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魚》,講的是一個小孩怎樣不肯讓人看他的金魚,因為那魚是他自己花錢買的。這故事動人極了,簡直要了我的命。」 這個小男孩幾乎就是塞林格自己,他喜歡把自己的作品藏起來不發表。霍爾頓認為一個叫安多里尼的傢伙是自己有過的最好的老師,但想起他的時候總會把安多里尼跟D.B聯繫到一塊去,他覺得他們有點像。

他的弟弟艾里十幾歲的時候死了,書中說是患了白血病,但在新近泄漏出來的一個來自塞林格的短篇《滿是保齡球的大海》里——這是以他哥哥D.B的口吻記錄的——艾里死於心臟病,他心臟一直有問題。從《麥田》里的回憶來看,霍爾頓對弟弟艾里是充滿關愛的——你準會喜歡他。他比我小兩歲,可比我聰明五十倍……可是天吶,他真是個好孩子艾里死後,霍爾頓發過一次瘋:我還只十三歲的時候,他們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為我用拳頭把汽車間里的窗玻璃全都打碎了。我並不怪他們,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車房裡,用
拳頭把那些混帳玻璃全都打碎了,光是為了出氣。我甚至還想把那年夏天買的那輛旅行汽車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經鮮血淋漓,使不出勁兒了。
霍爾頓在書中除了跟室友有過一次肢體衝突外,只有這一次有暴力行為了。跟室友起衝突是因為他室友跟他喜歡的女孩子出去約會了,而他一想到室友也許對那女孩子做了動手動腳的事就生氣。

在全書倒數第二章里,霍爾頓過最後一次漫遊的時候忽然精神崩潰了,開始感覺自己永遠也走不到街對面。接著我想出了一個主意。每次我要穿過一條街,我就假裝跟我的弟弟艾里說話。我這樣跟他說:「艾里,別讓我失蹤。艾里,別讓我失蹤。勞駕啦,艾里」等我走到街對面的時候,發現自己並沒失蹤,我就向他道謝這幾句話看得真是要哭了。

他們家族最小的一個是個女孩,叫做菲比。霍爾頓對她同樣充滿關愛。在他從學校一路轉悠回家的旅途中,特意買了一張菲比喜歡的唱片要送給她,但途中不小心把唱片摔碎了。菲比確實聰明可人:
「把唱片給我,」她說,「我在收集碎唱片呢。」她就從我手裡接過那些碎片,放進床頭櫃的抽屜里。她真是討人喜歡。
當她發現霍爾頓想要逃到西部去,找一間木屋躲起來度過一生的時候,煞有介事地帶了個大旅行箱要跟他一起走。
霍爾頓說自己想當麥田守望者的那段話就是對菲比說的。

在倒數第二章的結尾,鬧了一場大情緒的青春期小男孩霍爾頓終於跟世界達成了和解。菲比去玩旋轉木馬了,霍爾頓也在這一刻當上了他渴望成為的麥田守望者,然後下雨了:
嘿,
雨開始下大了。是傾盆大雨,我可以對天發誓。所有做父母的、做母親的和其他人等,全都奔過去躲到轉檯的屋檐下,免得被雨淋濕,可我依舊在長椅上坐了好一會
兒。我身上都濕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上和褲子上。我那頂獵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確給我擋住了不少雨,可我依舊淋得像只落湯雞。不過我並不在乎。突然間我變得他
媽的那麼快樂,眼看著老菲比那麼一圈圈轉個不停。我險些兒他媽的大叫大嚷起來,我心裡實在快樂極了,我老實告訴你說。我不知道什麼緣故。她穿著那麼件藍大
衣,老那麼轉個不停,看去真他媽的好看極了。老天爺,我真希望你當時也在場。

最後一章就一頁,在最後一句話里霍爾頓說道:說來好笑,你千萬別跟任何人談起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談起,就會想念起每一個人來。

在短篇《滿是保齡球的大海》里對考菲爾德家族的孩子們有更直接的描寫。
D.B以回憶的口吻講述艾里(他這個短篇里被叫做肯尼斯,但D.B和霍爾頓以及菲比的名字沒有改變,所以這裡默認把肯尼斯全部改成艾里)去世的那個周六發生的事情。當時霍爾頓還在一個叫做「古德拉斯特懶漢營」的地方,正好回家過周末,但沒趕得及見艾里最後一面。
《麥田》里霍爾頓念念不忘的女孩在下國際象棋的時候從來不動國王,只是讓它們呆在最後一排,她就是喜歡它們在後排呆著時的那種樣子, 但在《滿是保齡球的大海》里,有這種習慣的女孩變成了D.B的女友海倫,以下是D.B和艾里的對話:
不,文森特,我沒有開玩笑。你一定要娶她。我有次和她下跳棋,你知道她是怎麼用她的國王的么?」
「怎麼用的?」
「她把它們全都放在後排,我吃不到。她壓根就沒打算要用他們。天啊,文森特,她可是個好女孩! ……「

D.B和艾里出去吃飯的時候發生了如下對話:
我們一直向前開著,我呢,挺開心。「文森特?」
「怎麼?」
「你看嬰兒床裡面的菲比,你是不是特別喜歡她?難道你不覺得你和她一樣么?」
「是,」我說,我聽著他,知道他說的是什麼意思,「是的。」
「你也特別喜歡霍爾頓?」
「當然了,他特別棒。」
「那就不要沉默。」艾里說。
「好啊。」
「那就告訴所有人,告訴所有人你有多愛他們。」艾里說。
「好啊。


里不僅聰明,還善良得不像話。那天早上,D.B跟他講自己剛寫的一篇小說,主題是跟保齡球有關的。故事講的是有一對夫妻,妻子對丈夫管得很嚴,不許他看聽
體育比賽廣播,不許他看西部牛仔故事,不許這樣,不許那樣。丈夫唯一的消遣是每周三晚上帶著自己的專用保齡球出門,去球館打球,連續八年,從不間斷。後來
丈夫死了,妻子每周一去他墳上獻花。但有一次她周一沒去成,到周三才去,結果發現丈夫墓前已經有人獻了一束花。她去找守墓人老頭,問是怎麼回事。老頭說,
每周三都是同一個太太來獻花的,估計是他妻子吧。她就大喊道:「什麼!但我才是他妻子呀!」但老頭耳朵不好,什麼也沒聽到。——那天晚上,她的鄰居聽到玻
璃碎裂的聲音,但沒起來看是怎麼回事,第二天早上發現那隻保齡球躺在玻璃碎了的窗戶下面的草地上,佔滿露水,反射著陽光。
D.B問艾里覺得這故事怎麼樣:
「你覺得怎麼樣?」
我在給他講故事的時候他一直緊盯著我的臉。
「噢,文森特,」他說,「噢,天啊!」
「怎麼了?這故事多棒啊!」
「我知道棒極了,可是,天啊,文森特!

雖然沒有說出來,但艾里覺得這故事實在是太冷酷了。D.B後來把手稿撕得粉碎扔掉了。D.B之前還講過艾里看完亨利·詹姆斯的《螺絲在擰緊》後有一星期沒跟家裡人說話。

他們吃飯回來的路上去了趟海邊,艾里要下去游泳。D.B覺得海裡面滿是保齡球,他不想讓艾里去滿是保齡球的海里游泳。但艾里最後還是下去了。他午飯吃了海鮮,心臟病發作了,死在了滿是保齡球的海里。

這個短篇里有艾里和D.B對霍爾頓的評價:
「他對什麼都不妥協。」他看著我,滿臉痛苦,「他不過是個大點的孩子,他對什麼都妥協不了。他不喜歡格羅佛先生,他就不能在餐廳和他唱歌,即便他知道,只要張嘴,所有人都會放過他。文森特,他到底是怎麼了?」
「我猜他得學著承受一些事情。」我說,但是我不自信,艾里心裡也清楚。


塞林格還有一個短篇《最後假日的最後一天》,D.B,即文森特·考菲爾德,這個短篇里作為配角出現,對話中也提到了霍爾頓。這時的霍爾頓已經二十歲了,在紐約教書,但日子過得仍然不如意。D.B應徵入伍,從歐洲戰場回來休假,在假期的最後一天來找戰友,準備一起回去報到。當時正值二戰。
D.B講話帶有點玩世不恭的壞小子氣息:
「這位是?」文森特問道,看著有點瑟瑟發抖的瑪蒂。
「是瑪蒂爾達呀,」他隨即說道,「瑪蒂爾達,我們還等什麼呢還不趕緊結婚,自從在蒙特卡洛的那個晚上看到你的小屁屁穿上你最後一片尿布時我就愛上你啦。這場戰爭持續不到……」
「瑪蒂,」貝比咧嘴笑道,「這是文森特·考菲爾德。」

貝比是這個故事的主角,文森特的戰友。馬蒂是貝比的小妹妹。

「我有個和你一般大小的妹妹,」文森特告訴瑪蒂。「她沒有你漂亮,但是可能更聰明一些。」
「她考多少分?」瑪蒂很想知道。
「算數三十分,拼寫二十,歷史十五,然後,地理零分。她好像沒法把她的地理成績變得和其它的一樣好。」文森特說。
(成績不好可能是考菲爾德家族的標誌?)
聽著文森特和瑪蒂的說話,貝比覺得很高興。他知道文森特會喜歡她。
「這些分數可真糟糕啊。」瑪蒂呵呵笑道。
「好吧,你真聰明,」文森特說,「如果A有三個蘋果,B在三點鐘出門,那麼,C划船逆流而上五千米,需要用多少時間才能到達智利北部?別告訴她,中士。這孩子需要自己學著去做事呀。

考菲爾德家的小孩聰明是聰明,但學習成績都不好。D.B大一時候五門課也掛了那麼五門,他宣稱自己是「五中五」。


林格小說中的另一個家族——格拉斯家族的小孩,情況則好很多,不僅聰明,成績更是棒,大哥西摩十幾歲就當上了教授。但格拉斯家族的小孩的問題是太聰明了,
與一般人不怎麼處得來。《逮香蕉魚的最佳日子》描寫了西摩的自殺。格拉斯家族的小孩中最「入世」的那個也是作家,跟考菲爾德家族中的D.B類似,這兩個角
色都是塞林格的化身。

「聰明」在塞林格眼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在這個短篇里也有體現。

突然間,學校大門砰地開了,十二到十四個左右的小姑娘推推搡搡地擠了出來,叫喊著,歡呼著。貝比心想她們看起來不是一群聰明的孩子。可能她們根本就不喜歡《呼嘯山莊》。可能她們只是坐在後面一邊給蘋果打蠟一邊希望得到一個好成績。但是瑪蒂不是這樣的。我肯定她喜歡它,貝比想,我肯定她希望凱瑟琳嫁給希拉克里夫而不是林頓。
然後他看到了瑪蒂,她也立馬看見了他。當她看到他,她的臉變得他從來沒有看到過的,一下子閃亮起來,這起碼值五十場戰役。她從齊膝的、潔白的雪裡瘋狂地沖向他。
「貝比!」她喊道,「嘿!」
「嗨呀,瑪塔。嗨呀,小姑娘,」貝比輕鬆隨意地說道,「我猜你可能會想坐下雪橇呢。」
「嘿!」
「那本書怎麼樣呀?」貝比問道。
「很好!你讀過沒?」
「嗯。」
「我想要凱瑟琳嫁給希拉克里夫,而不是那個傻瓜林頓。我總覺得他有點無病呻吟,」瑪蒂說

(我覺得霍爾頓的妹妹菲比肯定也是這種聰明的女孩)


「瑪蒂,」他一個人在房間自言自語,「你還是個小姑娘。但是沒有人永遠是小姑娘或者小男孩——就像我一樣的。一轉眼小姑娘們就要抹唇膏了,一瞬間小男孩也開始抽煙刮鬍子了。所以做小孩還真是件轉瞬即逝的事。今天你才十歲,在雪地里跑著沖向我,準備好,一心準備好要陪我在春日路拐彎;明天你就二十 了,就有男生們坐在起居室等著約你出去了。很快你就要給服務生們小費了,你會想著昂貴的衣物,和閨蜜們吃中飯,尋思著為什麼還沒找到你的真命天子。就會是 這樣的。但我認為,瑪蒂——如果我還能有點什麼想法,瑪蒂——那就是,不要辜負了你的人生。如果你大學時和你同宿舍的是個傻氣的姑娘,那就讓她變得聰明一 點。如果當你站在劇院門口遇到某個老女人來買口香糖,那就給她一塊錢只要你有——但只有在你不是出於傲慢和施捨時才能那樣做。寶貝,這是我的忠告。我還能告訴你很多,瑪塔,但我也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你雖然是個小姑娘,但你懂得我。你長大後會變得很聰明。但如果你長大了不能成為一個聰明的、極好的姑娘,那我寧願你不要長大。一定要做個好姑娘啊,瑪塔。」
貝比停止了自言自語,他突然想親口告訴瑪蒂。他從床沿起身,穿上睡袍,把煙摁滅,然後走出房間帶上門。
瑪蒂房間外門道里的燈亮著,當貝比打開門,房間里也充滿了怡人的光。他走過去在她的床角坐下。她的一隻手臂在被窩外面,他把它輕輕放進去,掖好被角,不過還是驚醒了她。她睜開眼,有點被嚇到,不過房間里的光足夠柔和。
「貝比,」她說。
「嗨,瑪蒂,」貝比有點口拙,「你在幹嘛呢?」
「睡覺呢,」瑪蒂十分配合。
「我只是想跟你說點什麼。」貝比說。
「什麼?」
「我只是想跟你說點什麼。我想跟你說你要做個好姑娘。」
「我會的,貝比。」她聽著他,清醒過來了。
「好的。」貝比有點沉重地說,「好的,繼續睡吧。」
他站起身,慢慢走出房間。

塞林格的小說就是這麼動人。
我是先看了一些塞林格的短篇,然後才看《麥田裡的守望者》的,所以對這些情緒爆發的地方比較敏感。也許我跑偏了,但我就是覺得霍爾頓的反抗其實是沒什麼社會根源的,也算不到」迷惘「」或者垮掉「的一代頭上去。


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書。
過去,現在,雖然不一定是未來。

《麥田裡的守望者》講的不過是一個叛逆的小孩子如何在他平凡的人生里做出了一次反叛傳統的舉動。
故事到這裡就說完了。
霍爾頓最後會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我們也無從而知。

經典之所以成為經典,是因為他掌握了戛然而止的藝術和刻畫真實的勇氣。

在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只看暢銷書過活時,我們在看經典文學。這本身就是一種勇氣,一種敢於面對真實,審視自我的勇氣。

而《麥田裡的守望者》帶給我的同樣也是一種勇氣。一種堅持理想主義的勇氣。


「我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玩。幾千幾萬的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干這樣的事,我只想做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這就是霍爾頓的理想。

真實又偉大的理想。

誰敢說我們的童年時代不曾有這樣天真單純的理想?

儘管長大後的我們用幼稚愚蠢來形容它。

這就是塞林格所說的:長大是人必經的潰爛。


我們看似在長大,卻在經歷著童心的失去。

我們開始由生活選擇理想,屈從於茶米油鹽,把藝術供奉在靈台上。

成為一個無趣的成年人。


或許生活中十面埋伏著不可抗力,但至少我們還能擁有一種勇氣,一種審視自我,堅持理想主義的勇氣。


沒有渾渾噩噩地白活一場。


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和霍爾頓一個年紀,儘管他是男的我是女的,他記過處分我成績優異,他滿口髒話我努力改掉滿口髒話,他曠課了三天我不敢曠掉任意一節,儘管這麼不同,但是我覺得他就是一部分我。和一部分任何人。

我最喜歡的是「艾里」這個角色,霍爾頓死去的弟弟,沒有出面,只有記憶。我覺得那就像我們每個人年輕時心裡最好的人,只要那個人存在,即使只是存在於自己的內心,我們就會對世界無所畏懼。
我很喜歡霍爾頓的夢想,因為那和他滿口髒話的形象差得太他媽的遠了,我覺得那是個什麼鬼夢想,但是卻又莫名覺得非常非常珍貴與美好。甚至覺得,如果能實現就太好了。
我們年輕時的每個想法,都是這樣的。莫名其妙,荒謬,對社會沒什麼意義,但是如果能實現,就太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事結尾,霍爾頓要回去了,愛麗絲至少游的是仙境,他只是遊了亂七八糟的紐約。他逃離,其實從未逃離。然後他在雨里大笑。我至今不知道他為什麼大笑,但是我知道,如果是我,我也一樣會大笑。

現在回想這部作品,都忘得差不多了,連「霍爾頓」都是剛剛百度的。但是,看到書名,我就會想起自己看這本書的時候,那個時候的青春,焦慮,憤怒,無奈,總是迫切想掙脫什麼,我想起那個時候的自己,然後也只是笑笑。


其實有時候喜歡不一定就說明你在裡面學到了什麼,有時候就是感覺,就是莫名的吸引力存在。
就像我自己,我也好喜歡這本書,我喜歡裡面塑造的幾個人物,霍爾,菲比,艾里(雖然艾里是一個死去的孩子,他甚至沒有一次是以活著的人出現的,都是霍爾的回憶。)可是我喜歡的是,霍爾對艾里的感情,從他口中我知道艾里好聰明,是他很喜歡的弟弟。我永遠都記得他在艾里墓前說的那句話,大概意思是:我不明白他媽的(霍爾的口頭禪)為什麼人死了我們就非得忘記他,我覺得有時候死了的人比活著的人還真實,還要好。
雖然菲比那麼小,但是我深深的體會到那個小女孩的世界,他對哥哥的依戀,他的機靈可愛都那麼明顯。他甚至想要與哥哥一起出走,就默默的帶著自己的行李箱出現在哥哥的面前。
霍爾,該怎麼說他呢?他是如此的矛盾,他做著我們好多人都討厭的事情,說髒話,打架等等。他好像什麼人都覺得討厭,其實有時候我們也是這樣子煩惱自己周圍的世界。但是他和我們都一樣,他也會想念那些曾經討厭的人們,不管有多壞,人都會有善良脆弱的一面。他還會捐錢給那幾個宗教的女孩子,他甚至想把自己所有的錢都給他們。他的愛情,看似混亂。但是其實他從來都只喜歡那麼一個女孩子,就是小時候的那個她。
他的家庭富有,可是他卻做著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他想要反抗,他是那麼的討厭那些人性中虛偽的東西。他要做個麥田的守望者,他要用自己微小的力量來保護那些小孩子。他沒有說什麼大話要拯救世界,但是他就只想這麼做,哪怕那麼微不足道。
我喜歡霍爾,他只是個需要愛和關心的小孩子。但是他就算這麼微弱,他也想著做點什麼使那些小孩可以安安全全的長大,他就想就做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好了。


人從有意識起,就開始經歷三觀的破碎與重塑,這個過程往往可以在自我治癒或麻痹中過去,然後逐漸的習以為常。

在這個過程里,必然伴隨著不知所措的憤怒,如果我們要給這股憤怒取個名字,也許可以叫霍爾頓。

霍爾頓發覺同學的虛偽與自大,老師的道貌岸然,女友的俗不可耐,以及乏味如一潭死水的現在與未來,他厭煩,蔑視,拚命想要掙脫而出——不惜以滿嘴髒話、逃課,酗酒,招妓的方式,甚至期待的未來都是「我在麥田裡守望,有很多小孩子在奔跑,我看著他們,如果有誰跑到懸崖邊,我就把他捉回來」。

而他的反抗是徒勞無用的——他知道自己為何而厭倦,卻不知道目標在何處。燒掉一間搖搖欲墜的破屋子輕而易舉,然而重建卻是無比艱難。他打碎了他所厭倦的生活,然後呢?他連自己在期待什麼都一無所知,只意識到厭倦。

因此霍爾頓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的掙扎是毫無意義,所以在書的結尾,他拒絕了妹妹同行的要求,也放棄了自我,因為他清楚,破屋燒毀,新房未成,他只會暴露在風雨里而已。

之後他會怎樣呢?

塞林格沒有交代他的結局,因為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霍爾頓,後來他依然在茫然無措地厭倦,還是找尋到自己的目標,或者是默默地妥協,那取決於讀者。

因而,我覺得這本書的價值在於人不同時期的閱讀。小學時,無法理解霍爾頓的苦悶;中學時感同身受;而今,我發覺自己心中的霍爾頓,終於活成他父親的模樣。

於我而言,這就是它的價值。


我覺得麥田是一部很積極的書,前面的部分是當時背景的描述,並且向讀者展示了一個「跨掉」的形象,對於他「你沒有真正喜歡的東西」。作者花了99%的篇幅來塑造這個形象,然後用1%的篇幅摧毀這個形象。當作者在雨中頓悟,明白這個世界的美好其實在於用心去感悟,後來的1%作者給我們展示了一個內心非常寧靜,「想念我所談到的每個人」充滿陽光熱愛生活的人。「你千萬別和任何人談任何事。你只要一談起,就會想念起沒一個人來」。這是文章的最後一句話,也是我最喜歡的一句話。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我想可能是共鳴和認同吧。


唯一一本從頭到尾仔細看過三次的書,雖然大多內容都不記得了。o(╯□╰)o

不得不說這是第一本影響到我價值觀的書。

初讀在初中畢業那個暑假,那時的我成績在我們那個小縣城裡稱得上優異,不過卻沒有一點傳統好學生的樣子,經常不做作業、泡網吧、玩老虎機、跟「混混」一起玩、跟人打架……不過這些從來都沒有被我父母知道過。我或許天生就不是那種乖乖孩,我不喜歡跟那些好孩子們一起玩,因為我清楚的感受到「壞孩子」們之間的感情可能更真摯,就像霍爾頓一樣,他並不是真的多麼壞,只是這個世界上很多東西他實在忍受不了,我們稱之為「世故」,所以他暴起反抗,不遠成為「好孩子」,與世界的主流價值觀做對。或許大部分孩子在開始接觸這個世界、接觸人生的時候都會有這種想法,不過大部分人最後選擇了屈服於這個世界。

第二次讀是在高二寒假,被繁忙的課業和老師家長的期望壓得喘不過氣,可我依然很嚮往霍爾頓那種不被約束的性格,或許我和他本質就是一類人。

第三次是大一上期,被父母逼著去了一個自己不願意去的學校,那個學校某種意義上已經不只是一個單純的學校,各種條條框框和人情世故比我以前接觸到的明顯得太多。我打心底厭惡這種生活以及恐懼自己以後將數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在這種環境中,一心想要離開。當看到我們的小霍爾頓想逃離這個污濁的世界,去西部過另一種生活,當時心裡一動。可最終他還是沒能離開,可是他已經試著學會去接受了,他只希望後來的孩子們能夠不要收到污染。最終我還是離開了那個地方,並且把在那個地方學到的一些有用的東西用在平時生活中,事實證明效果顯著,可是我知道我心中還是有一些東西一直屹立不倒。

作為一個人,社會的一份子,你無法脫離這個群體而獨立存在,那必然要適應這個社會的一些規則。以我微薄的力量無法去改變什麼,但我能做的便是獨善其身。

「知世故,不世故」這是我從中這本書中得到的最大收穫。


我也是剛剛看完,雖然說不上哪裡被影響了,但感覺安東里尼先生說的話是這全文的總結。不管這個社會是怎樣的,我們也要學會妥協,學會適應這個社會,但是不要虛偽,不要墮落。突然想到一句話,我們可以卑微如塵,但不可扭曲如蛆蟲。


讀了兩遍,先中後英,有些想法。
不能不說最吸引的原因是找到了共鳴:
其中眾多的心理活動是共有的比如對一些事物的討厭,擔憂,極端的同情與憎惡。
其中的情節安排會擊潰一些人的淚腺,比如霍爾頓在那晚離開學校時,之前不斷的抱怨和諷刺,突然來了一句說主人公一瞬間想哭,對比之前對這一切諷刺不在乎的形象,讓人感到心酸;大喊了一句話(書沒在跟前不能精確,大概是睡吧你們這些假模假式的人),突然感覺到主人公心裡的極端失望和無奈,16歲的人。


但拋開這些發揮感情作用的情節,覺得作者真正的目的,是把這個故事講完,再以自己的角度尋找一個解決辦法(如何對待這個人和這個故事),這個解決辦法就是主人公和安多里尼的對話過程中借安多里尼之口說出來的。安多里尼主要說了兩個意思,一個是那句被用爛了的名言「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個事業英勇地死去,而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個事業卑賤地活著」,另一個意思是他告訴霍爾頓要尋找一個目標,不要被羈絆在身邊的各種不順心中不能前進,讓他忽略那些,學習知識,長大後再回過頭來看(個人對其對話的理解)。

但是,作者不能直白地說,否則,這個小說就不是現在的地位。他把自己的解脫方式借安多里尼說出來,同時又借用大量的細節和情節來淡化這個意思,如在對話過程中霍爾頓的心理活動:睡意,頭疼;後邊半夜被安多里尼的詭異驚起並離開,整個過程就是不斷地破壞(轉移)讀者對安多里尼話的注意。同樣,作者不能直接以安多里尼的談話作為自己留下並頓悟的原因,因而加入了菲比的情節,小人,大行李箱,親情感人,最後加入雨中情節,鏡頭模糊,讓關注霍爾頓命運的讀者鬆了一口氣,也讓作者鬆了一口氣。究其本質,霍爾頓的頓悟,菲比只是一個淺表的台階,真正的原因,是安多里尼的話。
作者借霍爾頓對麥田裡的守望者的解釋(與菲比對話),則是總結了作者塑造霍爾頓的目的,一個擔心美好事物失去、被玷污,對身邊一切充滿擔憂的少年,而他對身邊的不爽,正是他對美好事物的擔心的極端體現。尤其他因前女友與舍友打架一情節(較隱晦),就是出自自己覺得舍友是個bastard,不應該和前女友約會。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剛剛看完
JD塞林格寫的這本《麥田裡的守望者》
其實從開頭讀到結尾 大家都會發現 這本書描寫的是霍爾頓被潘西開除以後 所經歷的事情和
他心裡的變化
一個在童年的時候 失去了自己的最喜愛的人(弟弟艾里)所以內心帶著渴望和孩子一樣生活卻已經長大的青少年 如何與一群在學校里學習的裝模作樣的偽君子相處 然後爆發 然後被開除 偷偷溜回家 卻怕家裡人知道 在沒有任何依靠下接觸了一系列「社會成年人的生活」
他是討厭一切裝腔作勢的人的 甚至還非常厭惡 可是即使是這樣的情況下 他還是表面裝作很和善的樣子 與那些所謂裝腔作勢的人 聊中央水池裡冬天的鴨子 聊文學 電影 女人 性 儘管他只敢委屈自己在酒吧舞廳里不喜歡的三個女郎跳舞 卻沒有敢和 琴 打上一通電話
有人說 他只是想成為一個麥田變的守望者 站在懸崖邊 好讓那些孩子不掉下懸崖去 能夠在麥田裡盡情的玩
其實我覺得書中提到的所謂的不讓孩子掉下懸崖
是暗喻著孩子是他內心渴望的那一份童真 他之所以想要成為麥田裡的守望者是他的內心極其的喜歡 像他弟弟艾里 還有他妹妹菲苾

那樣不像成年時間裡裝腔作勢的童真 因為自己內心也有這一份童真 所以他才會不像被打擾 想要去守護
最後當他想要離開時 也是因為看見了自己妹妹那麼可愛的樣子 所以才決定了不離開
那場大雨 把霍爾頓淋病了之後 他肯定是改變了 而他肯定也是成為了一名真正的麥田裡的守望者 因為他選擇的是守護她妹妹的童真

以上 個人意見

還有最喜歡的一段話是安多里尼先生對他說的那一段:
「我想像著你這樣騎馬瞎跑 將來要是摔下來 可不是玩的 ---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 摔下來的人都感覺不到也聽不到自己著地 只是使勁的往下摔 這整個安排是為了哪一種人作出的呢?只是為了某一類人 他們在一生中或者那一時期 想要追尋某種他們自己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 或者尋找只是他們認為自己的環境無法提供的東西 於是他們停止尋找 他們甚至在還未真正尋找就停止尋找」


「一個不成熟的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 一個成熟的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種事業卑賤的活著」

「一旦你接受了文森先生的考驗 你就可以學到一些你最心愛的知識 其中一門知識就是 你將發現對人類的行為感到惶恐 疑惑 甚至噁心 你並不是第一個 在這方面你倒是一個一點也不孤單 你知道以後一定會興奮 一定會受到鼓勵 歷史上有許許多多人像你現在這樣 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過彷徨的時期 幸好 他們中間有幾個人將自己彷徨的經過記錄了下來 你可以像他們學習 這真是個極妙的輪迴安排 而且這不是教育 是歷史 是詩」

「學校教育還能給你帶來別的好處 就是你受教育到了一定的程度 你會發現自己腦子的尺寸 以及什麼對它合適 什麼對它不合適 過了一個時期 你就會心裡有數 知道你像你一樣的尺寸的頭腦應該具有什麼類型的思考 這可以讓你節省不少時間 免得你去瞎試一些對你不合適的 不貼切的思想 你慢慢會知道自己的正確尺寸 恰如其分的把頭腦武裝起來」

總之
這是一本讓孩子能夠冷靜下來思考的書
也是一本能讓成年人感同深受的書
因為其中給你的道理 還得經過你自己的方式解讀 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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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小王子,當然是有差別的,說不清楚。


我一直在腦子裡想像很多小孩在麥田地什麼的玩遊戲。有幾千個小孩,沒別的—沒別的大人,我是說,除我之外。我就站在這破懸崖邊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個跑向懸崖的孩子——我是說他們不看方向的話,我就得從哪出來把他們抓住。我就整天幹這種事。我就當個麥田守望者得了吧。我知道這很瘋,但這是唯一一件我想做的事了。我知道這很瘋。

這是全書的點睛段落,這是怎樣一種純真,這就是塞林格,遲到半個世紀的相遇,我卻自認為是他的知己。

這種純真在《9故事》里也俯拾即是,看似絮絮叨叨的生活日常,其實有一條金線,這條金線是霍爾頓珍視的那張送給妹妹的唱片,是九故事裡面小姑娘捨不得丟的三明治。。他總是在結尾處把金線亮給你,讓你覺得這便是生命的意義。偉大的作家在擅於抓住日常,而不是任由幻想,他的小說和短篇非常適合拍電影,有些鏡頭很容易視覺化,相信會被很多人所著迷。
加上麥田,目前國內只出版了塞林格四本著作,塞林格老年開始讀《老子》《莊子》,相信有不少著作沒有發表出來,實為遺憾。
霍爾頓想在林間建造一個小屋,人們可以去拜訪,但是任誰也不準在裡面做虛偽的事。很多時候我們明白這種感受,但是表達不出。

純真純真,還是純真。這本書將是我一生最珍愛的書。


不管如何離經叛道的霍爾,在他內心裡始終貫穿著陽光。比如他對妹妹的愛,大雨傾盆而下,他並沒有躲開而是一直在注視著旋轉木馬上的妹妹,看見妹妹有多麼美多麼開心,被淋成落湯雞的他也並沒有絲毫的沮喪。 結尾處他坦言會懷念每一個人,儘管他或多或少討厭過他們,這時,每個人青年時期的魯莽,憤世嫉俗,幼稚,都被一顆充滿陽光的赤子之心所包容。


說實話。這本書我沒看懂。真的。最開始。我試著讀了三遍。都沒讀下去。後來。我努力的讀完了。但是。沒懂


高中就讀了這本書,怎奈潛心準備中國應試教育,看的和玩似的;現在大學畢業了,終於有些體會到了這本書的意思,現在也十分想做那個catcher in the rye,在現實的世界中守護住一片neverland,而且/所以,我並不太喜歡現代科技。


這是到目前為止我最喜歡的一本小說(除了斯蒂芬金的納粹高徒以外)
高一寒假裡買的這本書,看了兩章之後,覺得這主角怎麼髒話連篇,對於那時候覺得半點髒話都說不得的我來說,真的看不下去。

後來隔了半年重新拿起來看,看著看著雖然能接受這種風格,但始終覺得有點無聊,整本書只描述了霍爾頓三天的生活,作為一本小說,時間效率有點低,也沒描述什麼刺激的情節。

再隔半年再次拿起讀,讀了幾章之後,不知怎麼的就感到了強烈的共鳴,真的是一種突然開竅了的感覺。

從一個中學生的視角出發,塞林格指出了這個社會的偽善,這裡有很多人自以為是、自私自利,或者渾渾噩噩,活著只是喘口氣。
這裡有些人金玉其外 敗絮其中

這裡有些人看起來默默無聞 甚至叛逆 但卻有最真誠的靈魂

讓我有點想到黑鏡第三季的第一集
社會分數很低的人是最真誠友好的,而分高的人即使長得再美都覺得那副偽裝的嘴臉好噁心……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tm真的太喜歡霍爾頓了,一個孩子,看起來無所事事、叛逆,但卻是整本書最純真,最有自知之明的角色,說髒話都好可愛。


很久前,還充斥著青少年狂躁時,一口氣讀完的
讀完特別舒心,像對著世界長噓了口氣
之後還學著他的口氣,洋洋洒洒地寫過很多

我很久沒想,我知道它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

直到昨天,和我朋友聊天,喜歡的書,不小心說到了這本

心裡忽然很暖
這本書,應該會讓你心裡住一個和你特別像,特別焦躁又美好的少年

今晚又想起這本書
忽然一點也不孤獨,也不悲傷

就像他寫的一樣,年少輕狂,都可以,反正,你快掉下去時,他會在懸崖邊接住你


要說這本書給人帶來的是什麼,我想說,是責任。

對於主人公霍爾頓來說,他厭倦生活的種種,他認為所有人的假模假式都是一種病態的生活方式,當然他也清楚正是因為如此,他才會與自己的周圍格格不入,自己也會因此下地獄,但是無論怎樣,他就是那麼善良簡單,甚至享樂其中。

雪崩之前,沒有一片雪花認為自己有責任。所有人都是,在不知不覺中影響著他人,也許也正危害著社會和良知。霍爾頓周圍的人便是如此,他們不壞,但卻或多或少影響著他的成長。相比之下,作者將所有最好的形象都給了孩子們,他過早死去的弟弟,他可愛又懂事的妹妹,而霍爾頓是又是個無比聰明的人,他明白生活給他的一切不過是沒有意義的呼吸,如果要他選擇,他情願選擇做一名守望者,站在懸崖邊上,防止有孩子掉下去。我覺得可以說,他選擇的是責任,是別人沒能給他的那份責任。

強烈推薦孫仲旭老師的譯本!!炒雞棒!!只有靈魂相近的人才能譯其精髓。自己還曾因看到他的作品是在他過世之後而懊悔不已,總覺錯過了些什麼。


我覺得…麥田裡的守望者這本書,最重要的那一點,是安托里尼先生開導霍爾頓的那番話。這番話,是教他認識人生的。並且,很明顯,霍爾頓聽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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