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武俠小說里古代豪傑喝酒都點熟牛肉?

最近看水滸傳,腦子裡印象最深的都是豪傑下個酒館都說切幾斤牛肉配著喝酒,不像現在,有冷盤、花生毛豆啥的?


我可以明確告訴你,你的說法,對,也不對。說你對,是因為水滸里確實有不少吃牛肉橋段,說不對,是因為你印象流了。好漢主動要求吃牛肉橋段其實並不多。恰恰相反,牛肉往往是店家看臉精準推銷的,雙方合謀的結果。如果你不能理解,把牛肉換成愛情動作小電影,其實就特別簡單了。

如看官不嫌啰嗦,且看我細細道來。

以武松為例
武松拿起碗,一飲而盡,叫道:「這酒好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買些吃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景陽岡)
只見那婦人笑容可掬道:「客官,打多少酒?」武松道:「不要問多少,只顧盪來。肉便切三五斤來,一發算錢還你。(十字坡)
施恩討兩碗酒叫武松吃了,把一個包裹拴在武松腰裡,把這兩隻熟鵝掛在武松行枷上(鴛鴦樓)
武行者過得那土岡子來,徑奔入那酒店裡坐下,便叫道:「酒店主人家,先打兩角酒來,肉便買些來吃。」(最後吃的是雞,遇宋江)

武松難得吃一次牛肉,還是小二推銷的。

其他的,魯智深第一次破葷戒吃的是狗肉,在揍周通的時候山莊里吃了頓牛肉,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開始吃牛肉了。呼延灼先生全劇就點了一次菜,要的是羊肉。
全水滸,只吃牛肉的,就這貨:酒保道:「小人這裡只賣羊肉,卻沒牛肉。要肥羊盡有。」李逵聽了,便把魚汁劈臉潑將去,淋那酒保一身。戴宗喝道:「你又做甚麼?」李逵應道:「叵耐這廝無禮,欺負我只吃牛肉………

但小二推銷牛肉的段落可不少
阮小七道:「有甚麼下口?」小二哥道:「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生辰綱)

宋江道:「我們走得肚飢,你這裡有甚麼肉賣?」那人道:「只有熟牛肉和渾白酒。」(宋江遇李俊)

哎你會不會奇怪,為毛小二要主動推銷?明明是小二推銷的,可大家印象裡頭,還是大俠都愛點牛肉?


按小說的金科玉律,一個人的食宿穿著,必須反映此人的個性,雖然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事事如此,但在小說的世界裡這是合理且必須的。而出於通感的因素,你吃的東西,精細考究,側面也就證明你這個人精細考究,你吃的東西豪放不羈,那你這個人也豪放不羈。趙子龍瀟洒利落,就得用長槍,李逵五大三粗,那板斧您拿好。

所以呢,你說的花生毛豆首先就可以排除,花生毛豆,一顆顆吃,絮絮叨叨慢慢悠悠主要在一個閑,百無聊賴吹牛打屁時用,比如射鵰開頭,郭楊請說書先生吹牛皮,就是黃酒豆子花生豆腐乾,這種哪朝哪代都屬於鍵盤俠標配,江湖擼瑟用用可以,大俠都是實幹派,吃這些太丟分。順便說一句,花生產於美洲,宋朝那會兒是絕對吃不到的。

大俠必須吃肉,才能彰顯他的血性霸氣。自古以來,對食肉動物都有崇拜情結,肉食者馭人,素食者馭於人,這種觀念是很正常的。很簡單的推論,你吃的動物越大,代表你自己的力量也越大。

古代能吃的肉類,無非牛羊豬雞鴨狗,鵝算在雞鴨這類,魚不靠水就很難吃到,這些就不細分了。

那麼好,這幾類肉代表了什麼呢?

牛——代表力量和瀟洒不羈,也代表違法。只有不屑於法律的猛漢,才敢吃。

羊——代表次一級的力量,異域風情,高端消費者的選擇,也有一定的瀟洒不羈。

雞鴨——代表普通,順從。良民,小戶人家的生活美食。

狗——代表隨意,粗俗,不拘小節。偷偷弄條狗腿,就著小酒和兄弟們侃大山,美滋滋。

豬肉因為太普通了,其實小說里寫的不多。


你看啊。

魯智深第一次醉酒,吃的就是狗肉,勞資素了這麼久,忍不住了逮著肉就吃。一吃狗肉,那種不拘小節的勁兒就出來了。

孔明孔亮他們家,吃雞肉,因為是良民。時遷偷雞,也很形象,因為是小偷就偷良民。你說時遷偷羊,偷紅燒肉,那感覺就怪怪的。

呼延先森單騎逃遁的時候,說我是軍人能吃苦,來點羊肉隨便吃點,哪兒一躺就行,馬要好好喂。也很能說明問題,睡覺最不講究,吃比較講究,坐騎千萬不能怠慢。一個優秀軍人的形象就出來了。

還有一種,吃馬肉,那是極其殘忍的。古代小說里幾乎沒有,因為那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比如金庸小說里,向問天殺馬喝馬血,血刀老祖切馬腿,讀到此處都不禁毛骨悚然,因為馬通靈性,是古代人最好的工具和朋友。要突出人物形象的殘暴邪性,吃馬肉,特別是生吃,事半功倍。當然,水滸里也有吃馬肉,比如戰爭結束後,把傷馬吃了,可以描述戰爭的殘酷和好漢們無法無天的豪情。

至於牛肉,有說法是官方禁止私自買賣的,這個沒考證過禁到什麼程度,但宋朝商品經濟發達,估計禁令也只存在於面兒上,私下裡還是賣的勤快的。

而所謂的武俠是男人的青春夢,那麼大俠是男人們的青春期,青春期,自然是熱血、叛逆,甚至以違一點法為榮的。

說到這兒你想到了什麼?是不是特別像某種不能見於法律,但流行於祖國街頭巷尾,男性朋友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與青春期男性的關係?你官方越禁止,叛逆的不良少年就越想闖一闖這禁區。


大俠進店裡,吃羊吃雞吃豬,吃毛豆不是不行,但小說這麼寫就沒意思了。要突出大俠的牛逼,就要讓他干點普通人不敢幹的事兒。就好像寫青春小說,就得有打架,墮胎。事實上高中讀書那麼忙,誰真沒事兒老打架,老墮胎啊。可作者就得這麼寫,否則寫主角每天努力物理數學英語歷史,你這是寫小說,還是寫教輔啊?

再比如要表現小夥子的龍精虎猛,幾個大小夥子打完籃球一身汗,走進錄像廳,你覺得該點什麼片兒看?老闆,媽媽再愛我一次你這兒有沒有,老闆,趕緊把電視打開,我們要看新聞聯播,你不會覺得畫風很詭異?

當然咯,畢竟大小夥子單刀直入問老闆有沒有動作片畢竟也是少數,除了李逵這種貨色,在潯陽江風景區也會拍著桌子吼老闆,勞資只看愛情動作片,你特么拿警匪片來糊弄勞資幹什麼?這種屬於膽大包天而且智商不在線的。

大多數時候畢竟還是要試探一番。

你在路邊東張西望一番,看你一身腱子肉牛逼哄哄吆五喝六的,天橋下抱著孩子的......哦不對,古代店小二就主動湊過來,小夥子,想吃點什麼?(盤要不要盤)

於是你就很有默契,老闆,你們這有什麼吃得有力氣的?(有什麼得勁兒的電影,但我不會主動說)

然後小二打蛇隨棍上,我們這兒有新鮮的牛肉,還有進口的牛肉,你要不要來點?

雙方一拍即合,好,給我切兩斤來~~

少俠,這是宋朝,車咱這會兒真沒有,來盤牛肉吧~~~


大俠一到店,所有吃酒的客人便沖他笑:大俠,你又來吃茴香豆啦?

像話嘛像話嘛像話嘛?這不是中國的大俠,這是特么日本的座頭市。


寫過一篇《豬肉與俠客》的文章:


肉類里,豬肉乃是最賤的。

賤,是因為常見。不管在什麼時代,常見的東西,都不會讓人產生珍惜的感情。人就是這樣,從不待見「常見」。人就是這樣虛榮的生物,喜歡用「物」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大俠不喜歡吃豬肉,也是這樣的道理。豬肉實在太賤、太日常了,不符合俠客的江湖身份。試想,一名行俠仗義的大劍客,進了客棧,沖著小二喊一聲,小二,來兩斤豬肉。小二必定會發懵,兩斤豬肉不好辦,不好做。是做搓肉丸子,還是做成臊子好呢?一來二往,關係就會變質,成了魯智深刁難鎮關西了。

中國人喜歡吃,也喜歡琢磨吃。一頭豬,從豬到下水,豬頭到尾巴,里里外外,能吃了都吃了。有句舊話:「吃多豬毛長得得壯」。意思當然不是叫人真的去吃豬毛,而是屠戶殺豬祛毛時,難免會遺漏几絲在肉皮上。吃多豬肉,也就是餐餐有肉吃,這戶人家境不錯,孩子營養足,長得又高又壯。

常見的食材,整飭出各種花樣,是日常生活里的魅力,也是繼續生活下去的動力。大家庭里的婦女,白日里無事可做,折騰著飯食,也是一件成就感極高的事情。折騰好了,鄉里鄉外,名氣就來了。名氣一來,就能走上更大的舞台——喜事白事,這些會做飯的人,總是受歡迎的。

做一頓稱心如意的肉菜,極耗時間。宋惠蓮一根柴火,燒了一個好豬頭。她這豬肉,是燒得「皮脫肉化,香噴噴五味俱全」。宋惠蓮整飭這豬頭,得花一兩個小時。

俠客的時間寶貴,等上一兩個小時,才能吃上一頓飯,追兵都殺到家門口來了。所以,俠客都喜歡吃牛肉。熟牛肉比熟豬肉好保存,切起來一熱,或者直接當作冷盤來吃,也是可以的。在緊迫的時間裡,牛肉是上佳選擇。

俠客起源於刺客。刺客是什麼?是落魄貴族的家客,是一群脫離了土地的人。落魄貴族,是有復仇的使命的,但不能自給動手。自己動手,便不是貴族作風,得請亡命之徒。荊軻、高漸離就是這類人。

刺客是對強權的絕望反抗。因為絕望,所以格外動人。但正是格外動人,所以被後人寄託了不切實際的希望。

徐浩峰說,武俠是民間的口頭懲罰遊戲。身邊有壞人,把自己欺負得不行了,實在受不了了,便幻想著武功高強的人來行俠仗義。在幻想中尋求正義和勝利,也許預示著社會正在失衡。因為幻想其實並沒有消除內心的仇恨,往下一步,便是付諸於行動了。

古典農業社會裡,牛是極其重要的勞動力。吃牛肉,不常見。除非家裡的牛出了意外——被水淹死,被雷劈死——農民們才有機會吃牛肉。殺牛,意味著脫離農民的身份,再啖其肉,簡直就是像舊社會示威。小二,來兩斤牛肉。這是極具象徵性的話語,平常人說不得,只有俠客才有資格。江湖是男人的夢想,武俠是成人的童話。意思大概是,進入了江湖,便不為日常所困擾。通俗地說,一個無所事事的男人,終於跨越了日常,夢想由吃豬肉升華到吃牛肉。

俠客吃豬肉,面子上過不去。吃了,落了下乘,威風凜凜的俠客,一啖豬肉,也變成了人的打手。況且,也嚇唬人,也要「生啖其肉」,樊噲便是這樣,吃了一大塊生豬肉,項羽便對他心生嚮往。

大俠不待見豬肉,也是有緣由的。許多掛羊頭賣狗肉的假俠客,喜歡用豬頭來裝神弄鬼,嚇唬人,騙取錢財。《儒林外史》中有個張鐵臂,是遠近聞名的大俠,極其受婁府兩名公子的待見。可他有一晚,在房頂上扔下一個人頭包裹,嚇得婁家兩位公子不輕,訛了五百兩銀子。

不過,張鐵臂並非是吳敬梓原創。故事的原型出自於馮翊子的《桂苑叢談》。馮翊子是五代人,他講的這個故事,叫做《囊中豬頭》,說得是唐代詩人張祜,人豪邁,有俠氣。一日,一個穿著非常勇武之人徑自走進張祜的家門。

只見那人腰中配著劍,手裡拿著囊。這囊,流血殷殷,看上去非常嚇人。

張祜好俠客,待客甚是殷勤恭謹。那人說,我有一個仇敵,已經十年了,今夜大仇得包,高興!又指著囊說,這就是他的頭顱。

俠客得飲酒,有酒方有豪氣。兩人喝得非常開心。喝完了酒,那人說,我還有個恩人,住的地方離這不遠,只有三四里路,我想去報恩。聽說先生有俠氣,能否借我十萬緡。我報完這個恩,今生的恩仇已了,以後願意為先生赴湯蹈火。

張祜是詩人,天真浪漫,容易相信人。所以,就「深喜其說,且不吝嗇,即傾囊燭下」,傾其所有,給了那人十萬緡。一緡是一千文銅錢,十萬緡,是筆巨款。拿到錢之後,那人就留下囊首,與張祜約好時間之後,再回來相會。

那人離開之後,很快就過了約定的時間。張祜等到快要天亮,也不見那人回來,實在是沒有辦法,於是就叫家人打開囊,一看:

竟然是豬頭!

於是,張祜的豪俠氣概便「頓衰矣」。


為啥水滸傳里好漢吃牛肉呢?
這個問題好,我看很多人的答案是古代禁止吃牛肉啊!吃牛肉表達反抗法制與政府啊!吃牛肉體現梁山好漢的英雄氣概啊!

好吧,我們先來討論下吃牛肉的事吧…
中國古代禁止吃牛肉,而且是立法禁止,最為嚴格的就是宋朝,《宋刑統》中,有「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
在法律相對寬鬆的宋代這算是重罪了…
然而…老百姓吃的很happy啊,吃的花樣翻新啊,吃的滿嘴流油啊,吃的某些地方當官的都開始收牛肉稅了…
吃到了仁宗時期

山東有位地方官實在看不下去了,把這個事捅給了老大:「官禁屠牛,而州場稅膀有收算之文」 大意是:朝廷不讓殺牛,州府里竟然收吃牛肉的稅!老大,這你得管啊!底下陽奉陰違啊,得派紀委巡視組啊,得組織單獨談話啊,得老虎蒼蠅一起打啊!!!
然後,宋仁宗當場拍板:
不讓收牛肉稅了……………
聖上英明!那麼…老百姓聚眾吃牛肉的事呢?




沒下文了
仁宗:一個州郡,難不成我得把老百姓都抓起來,誰給朕種地啊!皇上家也沒餘糧啊!

所以,吃牛肉這個問題一直被忽略,忽略到了北宋滅亡,南宋建立,南宋對於吃牛肉更嚴格了:「諸故殺官私馬牛徒三年」
然而…每到想起南宋人民吃不吃牛肉問題的時候,我就想起兩句詩:苟利…………不對,是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
小時候讀辛棄疾老先生的這首詞,讀的我是熱血澎湃啊,不過那時候不知道八百里是什麼東西,本小朋友就去問了老師,老師告訴我:八百里是一頭牛的名字
我:謝謝老師(稚嫩清純的童聲)
等等…

八百里是牛,辛棄疾要給手下士兵開烤牛肉!!!
大宋朝的列祖列宗啊,辛棄疾把不能殺牛的祖制視若罔聞啊,他這是要造反啊!!!
小劇場:
甲:辛棄疾先生,有人舉報你在文學作品中涉嫌違法亂紀內容,請跟我們走一趟
辛棄疾:我有一句………不知當講否…

so,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宋朝,吃牛肉犯法!但是,不算啥大事…算不上表現反抗精神~
那麼,我們再來看看作者所處的時代~《水滸傳》作者施耐庵先生生活的時間在元末明初,那麼明朝禁不禁牛肉呢?
一開始,當然也是禁的…朱元璋是窮苦人出身,知道耕牛對於農業的重要性,自然要保護耕牛,禁止殺牛,然而…
朱重八先生的法令制定詳細,懲罰手段豐富,執行力度強勁,唯有延續性上…令人尷尬…
朱元璋:

他老人家制定的某些法律基本到了兒子輩就被扔進垃圾桶了,連關乎國家命脈的黃白冊魚鱗圖到了明朝後期都成為廢紙,更何況耕牛呢
於是,我們在明朝文人的日記,小說,雜文中經常能看到牛肉的身影…而且明碼標價:據成書於明末的《萬曲合選》記載,買半斤上好的生牛肉,只需付上五十個「萬曆通寶」的銅錢;可如果要在揚州城裡隨便找個酒家,叫一碟分量只二三兩的鹵牛肉,則需付上兩百個銅錢了。
明朝人看來是能吃牛肉的啊,那麼施耐庵前半生生活的元朝呢
根據本人所閱讀過的資料…元朝對於耕牛…沒有任何規定,加上蒙古男兒,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至於牛肉,還不端上桌子來!

so,我們可以初步認定,作者生活的時代,是可以吃牛肉的
所以,我們可以初步得出結論,《水滸傳》里梁山好漢吃牛肉的真正原因是!!!
他們和作者都愛吃牛肉…
和反抗精神啊,英雄氣概啊沒有半毛錢關係…
可能某一天,施耐庵先生在家門口的小酒館裡吃了點熟牛肉,喝了點酒,酒足飯飽之後準備寫書,覺得剛才的牛肉味道不錯,齒頰留香,他覺得應該讓武都頭也嘗嘗,所以,景陽岡小二對武都頭說:只有熟牛肉~
僅此而已
ps.遊戲之作,逗大家一樂,考據並不詳細,歡迎交流


高票答案認為小說里一個人的飲食,必須反映此人的個性,有一定的道理,但完全可以反過來看,一個人的飲食生活習慣,也決定了他的個性:紀曉嵐八十歲的時候,猶好色不衰,說是日御數女,且日食肉數十斤,那麼這個好色與食肉,到底是飽暖思淫慾,還是紀曉嵐為了慾望補食「她好我也好」的羊肉呢。

這些都是互為因果的事,正因為如此,我們還需要考查一下小說所處年代,諸類肉食的市場狀況與飲食文化風向,以確定小說中人是否有食物選擇權去彰顯自己的個性。

宋江起義於公元1119年,1127靖康之變後大宋朝退居南方,肉的價格尤其是羊肉價格又有了較大的變動,因此我們主要參考1119年前的資料看看主要的幾種肉類。

羊肉

北宋年間,羊肉的價格不高,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公元1070年左右,活羊的價格每斤130文。神宗時,開封御膳房每年消耗「羊肉四十三萬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兩,豬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羊肉用量百倍於豬肉,可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當時的上層人士更喜歡吃羊肉。大概正是因為上層人士對羊肉的偏好及羊肉本身的產量不足,造成了偏遠地區羊肉供應的不足。公元1095年左右蘇軾貶居惠州,他給蘇轍的信中寫道:惠州市井寥落,然猶日殺一羊,不敢與仕者爭買,時囑屠者買其脊骨耳。骨間亦有徽肉,熟煮熱漉出,不乘熱出,則抱水不幹。蘇軾說,羊肉太不好買,惠州一天供應一隻,央求屠夫說,有羊脊骨解饞就好。

牛肉

宋代法律嚴禁私宰耕牛,但嚴禁從來都是黑市交易的催化劑。《宋會要.刑法志》中記載公元1110年「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年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活牛的價值只有5到7貫,而死牛的肉卻可以賣20到30貫,不計算牛肉外的副產品,利潤即有三倍左右,馬克思說過,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因而在景陽岡這樣的山野里,真實情況是到處牛肉飄香,彌補了羊肉的供應不足。南宋年間《夷堅志》中記載著屠戶將一把殺牛刀以5000文賣出,足見宋朝的屠牛業的暴利以及半開放。

豬肉

豬肉的情況同樣需要蘇東坡的幫助,一是他與同僚顧子敦的一個故事,顧子敦其人極胖,有一次伏案小睡被蘇東坡抓到,蘇軾在案上寫了「顧屠肉案」,然後擲錢30文吆喝道「買肉四兩」,嘲諷顧子敦形如肥豬。如果蘇軾數學不錯的話,那麼豬肉的價格是120文一斤。然而同樣是蘇,卻寫過這樣一首詩「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者不肯食,貧者不解煮」,這才有了慢著火少著水的東坡肉。拋開地區間價格不說,即便豬肉的價格是120文,與牛羊肉的價差沒有那麼大,然而豬肉的市場供給一定是遠遠大於牛羊肉的。不過蘇軾說了豬肉烹飪的難度,豬肉的腥味一直難以為人接受,一直到南宋,耐得翁的《都城紀勝》中都有如下記載:臨安酒店分茶飯酒店、花園酒店、包子酒店,包子酒店專賣鵝鴨肉餡的包子。連大肉包都沒有,別說鐵獅子頭了。另外,與牛羊肉相比,中國歷代醫家對豬肉的評價都不高,比如孫思邈認為豬肉久食令人少子,發宿病、筋骨碎痛之氣。本草綱目中也認為豬咸寒,肉有小毒。不管有沒有現代醫學的支持吧,北宋人定是深信不疑,條件優渥者習慣依據中醫理論指導生活,當時最流行的飲料是二陳湯之類的代茶飲。

綜上所述,在北宋末年,羊肉,牛肉,豬肉的價格差距可能並不大。對於底層人來說,這三種肉類都較為昂貴。然而羊肉的供應量有限,豬肉的烹飪方法落後,都造成了有一定經濟條件的江湖人士選擇肉食時喜歡選擇牛肉,牛肉雖然為法律所嚴禁,卻因為供應、口感獲得了江湖人士的心。另外,從中醫理論與營養價值上來說,江湖人士都是重體力勞動,需要高熱量高蛋白。本草拾遺中有:牛肉,消水腫,除濕氣,補虛,令人強筋骨、壯健。而中醫典籍對豬肉極其低的評價也會影響江湖人士,尤其是注重運動營養學的人士食用時有所忌憚。

誠然,西諺有云:你吃什麼樣的食物,代表你是什麼樣的人。同樣,你吃什麼樣的食物,也造就了你成為什麼樣的人,在漫長的群體生活里,「物」也通過經濟市場與政治體系完成對人的改造。正所謂「擁有貴族待遇的人也會擁有貴族的脾氣」。

不知道小說家們是不是真的有金科玉律,如果能認識到這種規律也包含著「物對人的馴化」,對於塑造一個變化中的人,寫出更偉大的作品也是有益的。

另外,問題中提到的花生,元人賈銘《飲食須知》記有「落花生,性甘,微苦」,顯然宋時的中國本土花生並非現在下酒第一的花生,現在種植較為普遍的是從南美洲引種花生品種。


想像一下:
武松進得門來,當下解了行囊戒刀,揀張桌子坐下,那酒保便過來招呼。
武松看也不看,張口問道:你這裡有些甚好酒,只管上來便是,酒錢少不了你的。有那上好的花毛一體先來兩盤,再來倆大腰子,肉串先來20串,雞脆骨羊脆骨各來五串,骨肉相連來三串,多放孜然,加辣,再整點烤蒜。青椒茄子韭菜都來倆。。。


在古代,老百姓是以「以牛肉為上味」的,但朝廷明文規定嚴禁屠殺牛,在這種背景下,宋朝初年百姓殺牛吃牛的現象卻屢禁不絕,地方政府面對這種「反動」行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何?皆因「牛肉稅」。
牛是農耕時代寶貴的社會財富。宋代法律規定嚴禁屠殺耕牛。要殺,也得向政府報告緣由,由官家統一來殺。
編訂於北宋初年的《宋刑統》中,有「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的法條。到了南宋,刑罰更重,「諸故殺官私馬牛徒三年」。即便是致傷致殘,只要影響了正常使用,一律按殺死罪對待。如果殺死自家養的牛,則要勞動改造一年半,一下子比北宋多出了半年。
可是法律條文再細密,再嚴厲,也有不怕撲火的飛蛾。在一些地區,老百姓不僅不把禁令放在心上,而且大吃特吃牛肉,甚至有「一鄉皆食牛」的壯觀景象。
那時候,宮廷以吃羊肉為美,老百姓卻「以牛肉為上味」。受利益驅動,不少投機分子積極揮起屠刀,史稱「不逞之輩競於屠殺」。據記載,從洛陽到開封,「鬻牛肉者甚眾」,公然買賣牛肉的店鋪隨處可見。
在吃牛肉這個事情上,絕大多數地方官都選擇了做睜眼瞎。地方官自然有他們的小算盤,不外是讓錢包儘快鼓起來。
早在宋代初年,一些地方面對百姓殺牛吃牛的違法行徑,就沒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搞嚴打,而是就坡下驢,開徵牛肉稅。其實,這麼做並非沒有道理。保護耕牛的理念沒有錯,但各地區情況不同,在那些活牛多如牛毛的地方,牛並不是稀缺性生產資料,甚至與家養雞鴨沒什麼差別,殺來吃肉,談不上有多影響農耕。放開屠牛禁令,打開牛肉市場,一方面豐富了百姓的菜籃子,一方面豐滿了地方政府的腰包,堪稱雙贏。
可惜人無百日好,花無百日紅。公元1031年,山東萊州知州張周物對這個事兒看不過去,跟仁宗打了個小報告,說「官禁屠牛,而州場稅膀有收算之文」。意思是官家明明禁止殺牛,卻還要收牛肉稅,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嚴禁殺牛的口號響徹雲霄,滿大街卻牛肉飄香,很不像話。說小了,是管理不到位,說大了就是公然對抗朝廷啊。
牢騷歸牢騷,不管怎樣,這事兒最後讓皇帝大人知道了。於是,從宋初到仁宗,糊了七十多年的窗戶紙終於捅破,牛肉稅自此廢止。
(此段為引用)

官府說不吃就不吃,我們老百姓這麼聽官府的話,那日子還過得下去嗎?
很多人口口聲聲講法律,講規則拿著法條當令箭,他們不知道法律面對的永遠是冷冰冰的現實。他們既不懂法,也不懂現實,這樣的人佔了9成以上。

關於古人吃牛肉的問題,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聊的,大家覺得有意思的話可以自己去找資料看,我就不浪費自己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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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對古代漢人吃不吃牛肉有爭議,我換電池哥就放個大招,告訴你們古代漢人不光吃牛肉(前面已經提到),而且古代漢人吃牛肉比吃豬肉還要多。


《宛署雜記》
雜費

鄉飲酒禮,每年二次,除十月大興縣外,宛平縣該管正月分。相沿,上席六卓,正賓一,僎賓一,介賓一,主賓二,司正一,每卓用豬肉八斤,銀一錢六分;羊肉八斤,銀一錢二分;牛肉八斤,銀一錢二分;大鵝一隻,銀二錢;鮮魚一尾,重五斤,銀一錢;糖〈飠齊〉餅三盤,共一千二百個,共銀三錢六分;糖果山二座,重三斤,銀一錢二分;荔枝一盤,重三斤八兩,銀一錢七分五厘;圓眼一盤,重三斤八兩,銀一錢七分五厘;膠棗一盤,重十斤,銀一錢;核桃一盤,一百六十五個,銀六分六厘;栗子一盤,重八斤,銀一錢四厘;豆酒一壇,銀二錢;以上每卓該銀二兩,共銀一十二兩。上中席五卓,治中一,通判三,推官一,每卓用豬肉五斤,銀一錢;羊肉五斤,銀七分五厘;牛肉五斤,銀七分五厘;大雞一隻,銀五分;鮮魚一尾,重三斤,銀七分五厘;糖

《宛署雜記》是明代沈榜寫的縣誌,能很好的反映當時的人文風貌。
鄉飲酒禮很忠實的反映了當時宴請的情況

有豬肉有牛肉

問題在於

豬肉八斤,銀一錢六分 牛肉八斤,銀一錢二分

豬肉五斤,銀一錢 牛肉五斤,銀七分五厘

咦?怎麼老耕牛比豬還便宜?是不是和你們所有人的直覺相反?

物以稀為貴

因為當時民間普遍食牛肉,所以牛肉才便宜。你以為官府說不能殺耕牛=老百姓就不吃牛肉了?

你們管天管地,還能管老百姓愛吃什麼?

所以說武松打虎前吃的並不是假的牛肉。


作為常見肉類(牛肉、豬肉、雞鴨肉)之一,牛肉有一個特點,吃的時候看上去分量不多吃完之後一段時間卻會有很飽的感覺,即北方人所謂「倒飽」。原因是牛肉的纖維比較粗糙,較難消化,少量的牛肉就可以助人忍受較長久的飢餓,這對於需要走遠路或者有大體力活動的人而言是比較理想的。
水滸里寫的綠林豪客就是這種人,牛肉顯然比豬肉或者雞鴨肉更能充饑。


不是考據學愛好者,謹提供個思路:

因為即使是夏天,用清水煮熟大塊的牛肉,撈起風乾,可以放三五天不壞,
熟豬肉水分大,晾不幹下,放不了那麼久,第二天就壞了,除非多放鹽,那樣就不好吃了(古代鹽也貴呀),這是本人親自試過的。

做成火腿?那成本更高了,還需要一定的烹飪技術大量時間才能吃的了火腿,

而小路邊店,本小利薄,人手不足,煮好一大塊牛肉風乾,來了哪位客人需要就切一盤子還是可以的,宰雞殺鴨,或者九大簋就辦不來了。所以小二說,「只有熟牛肉」。

另一店小二說「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似好肥肉。」為啥要強調新?因為他們平時賣的吃的可能都不夠新鮮,

「次日,山寨里一面殺羊宰豬,且做送路筵席,安排整頓,卻將金銀酒器,設放在桌上。」不是大夥不喜歡吃豬肉,而是豬肉一殺就必須當天或次日吃完,只能是辦宴席或者大酒家才有,又或者東京這樣的大城市,有專門的肉集市屠夫,魯提轄才能奉小種相公之名去買豬肉包餃子。


偶然看過本書里說過這事,不記得什麼書了,說法也不知真假。
書里說不止水滸,其他明代小說里的牛肉都是豬肉。耕牛是重要的生產工具,十分寶貴,殺牛吃肉就是犯罪,相比之下豬肉就普遍多了,只是因為明代的皇帝姓氏是不清真的,所以豬肉都寫作牛肉

看了幾個評論,感覺確實不太靠譜,百度了一下,找到了這個http://mini.eastday.com/mobile/160911101141281.html


不吃吧,又饞得橫。

點生的吃,拉肚子。容易被仇家趁機砍死在廁所里。

點七成熟吧,就得喝紅酒。還得配刀叉。刀叉要分左右手。這倒不打緊。關鍵喝紅酒還得要高腳杯。拿高腳杯就得翹蘭花指。豪傑哪受得了這個。即使受得了,你怎麼點餐。不得喊waiter么?喊小二或者服務員人家根本不搭你這茬兒。再說,你還得準備小費,進門前先去銀行把銀錠子換成小額鈔票。人家可不帶找回的。沒小費,就你這長袍短褂的進門都遭人白眼。說到進門這事,你還得注意,什麼時候進,什麼時候出,要瞅准了,快進,快出。不然容易被旋轉門帶跑了……

這一套規矩下來,豪傑早他媽不幹了。

反正不吃熟牛肉的,都回家了。


大俠的特點:有錢(劫富濟貧自己也多少留點),匆忙(條子追來了咋辦?),需要高能量(打架是很費體力的),沒有品位(有出息人都念書去了),要面子(江湖上混的就是一個面子),經常去小飯館(行俠仗義不能光去鬧市,鄉下也得去)

熟牛肉的特點:貴(現在也貴),沒骨頭,白煮了直接吃就不難吃(店家可以煮好備著,隨要隨有,吃的快),高能量,粗糙(白煮切片不是個體面做法),不寒磣(畢竟材料不便宜),技術含量低(小飯館也能做)

再看天朝這幾種常見的肉食:

1.豬肉,白煮了難吃,肥肉多(肥肉放久了容易有哈喇味,並且肥肉白煮不蘸料直接吃需要較強勇氣),便宜,吃著沒面子

2.羊肉,膻味重,有人吃不慣,並且肥肉多

3.雞鴨鵝,啃著太尼瑪麻煩

4.狗肉,不體面

5.鹿肉,野味,不一定啥地方有賣的

6.魚,吃著麻煩,大俠正吐刺呢,條子就圍店了


古代武俠小說主要的傳播媒體不是書…是說書人…
古代武俠小說主要的讀者or聽眾不是讀書人,而是大字不識的勞動人民…
這就像現在的爽文和意淫小說動不動就是龍肉靈果一樣,牛肉是當時絕大多數人一輩子都吃不上幾口的好東西…
大俠好漢們快意恩仇,手刃仇敵,大碗酒大塊牛肉,論秤分金銀,才足夠吸引人,才能讓說書人養家糊口啊…


避諱說應該很靠得住
但是~豬肉那個時候不好吃~因為人們不會做
後來紅燒肉的做法還是東坡先生研究出來後給大家傳出來的
宋代之前沒鐵鍋~所以即使到了北宋末
或許大家喜歡的溜肝尖啊~
小炒肉啊~等等~都還不會做呢~炒了土豆絲?抱歉~沒那東西!!
花生在當時也沒有~
其實武二郎林教頭也想來盤花生喝酒
可是~花生還沒傳過來!
辣椒~玉米也是明代才傳來的~
所以~好漢們也不容易!!
PS:酒的度數更不用說~
沒有蒸餾技術~所以應該跟醪糟差不多吧~
武二郎的酒量~
或許一般!


因為他們都是 綠 林好漢~


總不能五斤花生豆,十斤橡皮魚,三升青島啤酒吧?!


因為要符合人設並凸顯正派人物的帥。
為什麼反派死的時候都要麼是被一劍穿喉,要麼是被磨盤碾死,反正死相各種難看。
而大俠死的時候一般單膝跪地,劍插在地上的同時怒目圓睜,總之就算死也是各種帥炸。
反派的武功一般都各種奇怪猥瑣,譬如蛤蟆功,正派的武功都是自帶出場bgm不說,一招一式都堪稱體操運動員水準,名字也好聽,譬如喬峰的降龍十八掌。
為什麼打鬥時反派人物都是齜牙咧嘴,表情各種難看;而正派人物都是濃眉大眼,正義之凝視。

「吃牛肉」就是比較帥的行為,彰顯豪義之氣。相比之下,吃豬肉顯得肥膩而慵懶;吃雞鴨羊肉顯得小氣。

正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要顯示出與其人物設定相稱的氣場來。


要是武松一進門喊:「店小二,來一盤豬肝,再一碟薺菜。多放點蔥。」然後一邊吃一邊摳腳。
這就會顯得武松很小氣,很齣戲。

這樣不好。


牛肉生吃容易感染寄生蟲,比如牛肉絛蟲,影響身體健康。


牛肉屬於奢侈品或違禁品吧,耕牛啥的基本都屬於戰備物資。
我感覺有時候是在YY或誇張而非寫實。干一般人不敢幹的事兒。


誰告訴你沒冷盤?花樣多了去了。但是肉必不可少。為什麼牛肉?牛肉貴。窮的話,也就是啃啃狗肉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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