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婚禮為什麼人們都怪罪弗雷呢?
無論是書還是劇集,對於紅色婚禮,幾乎所有人都批判弗雷家族。但是說起來是羅勃先違約的。而且弗雷在戰爭之初也給了蘿蔔幫助,但是蘿蔔自己違約了,那麼弗雷這麼做也可以理解啊?僅僅是因為狼家的榮譽感還有弗雷的猥瑣,讓人們才對於弗雷那麼厭惡么?
蟹妖。
悔婚違約這事當然應該批判的人是蘿蔔,但是紅色婚禮這件事該批判的人是弗雷,這叫一碼歸一碼。整件事情來看當然是蘿蔔國王有錯在先,他直接違反了約定。不過到此為止,如果沒有紅色婚禮這事,輿論絕對是偏向弗雷的,蘿蔔無論如何也是理虧的,並不可能有人會去怪弗雷。但既然是單獨問紅色婚禮,這顯然就是一場令人髮指的惡行,弗雷被眾人批判沒什麼好說的。
首先蘿蔔確實違約,這就是個單方面終止合同,不過在那個世界觀里顯然不是現代文明社會,你不能去報警或者走什麼法律程序,何況蘿蔔還是國王。按理來說,他毀約,這協議就算廢止了,你也可以不履行承諾了,甚至你不是個大度的人,你也可以因此懷恨在心,你可以因此拒絕效忠,這可以理解。
但是俗話說法不加以尊,蘿蔔畢竟是君主這個特殊的身份,而且這也本身也不是什麼殺了你全家之類的不共戴天之仇。相反,在這種封建社會,在冰與火這種殘酷真實的世界觀里,這種事情甚至時常發生。其本質無非就是權力的交易,權力的遊戲。如果換成一個更強勢的國王,一個性格懦弱點的封臣,這事也就這樣了。因為這個約定本身就不是那麼的和諧,人家國王需要你的時候,你不響應,不履行義務,還敢以婚約來要挾。本來作為封臣,在戰爭中不響應起兵,國王的軍隊要過河還卡著不放,藉機要挾,這就已經很過分了。那可以,我那時需要你,形勢所迫。現在我反悔了,你不服也憋著,還跟我bb,我把你也給滅了,其實這才更像現實中一個國王所會做的反應,這種類似的劇情不是不可能,甚至相反,真實歷史上常有發生。
然而冰與火之歌里的劇情不是這樣,蘿蔔偏偏是個稚嫩又固執的年輕國王,他沒那麼老奸巨猾,而且還非常講榮譽高貴那一套。他抵抗不了愛情的誘惑而任性地毀掉婚約,所以知道自己理虧,但並不想造成同盟的破壞,所以他願意來道歉,來重新締結新的婚約來維繫同盟,說實話這已經是一個國王能給的最大的台階了,蘿蔔已經是讓步和補償很多了。
不過就算至此,如果弗雷拒絕接受道歉,就是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侮辱,就是不跟你玩了,撤兵走人,關橋不讓你們過去。我覺得都還可以理解,每個人性格不同。這樣做的話,哪怕他最後逼得蘿蔔只能與之為敵,用武力直接滅掉他。這也是很合情理的,而且如果真的是這樣,反而被苛責更多的會是蘿蔔,畢竟他理虧在先。
關鍵就在於弗雷沒有這麼做,而是用更大的不齒行為和殘忍的陰謀來對抗,反而更加擴大事態,導演了一出血腥的悲劇。從原著來看,他的回應——
弟弟艾德慕點點頭,「不錯,以免夜長夢多。大人,您帶來回復了么?」
「是的,」羅索微笑,「我的父親大人派我為代表前來覲見陛下,正式宣布他同意接受新的婚盟,以消除既往的誤會,屆時也將向北境之王重新宣誓效忠。條件只有一個:陛下您必須為著對佛雷家族的冒犯,當面向我父親道歉。」
這是正式的回應,接受新婚約,既往不咎,重新宣誓效忠。提取出國王當面道歉這唯一一個條件。這條件說實話也是到最大的程度了。畢竟他弗雷本身在乎的絕對不是什麼婚約忠貞本身,他要的本質無非是婚約帶來的政治地位和自己的面子和榮耀。
這兩點點是他最在乎的,蘿蔔相當於全部給回來了。第一點,雖然沒能讓女兒嫁上國王,但是終歸還是攀上了皇室貴族。從原著艾德慕的反應來看——佛雷們前腳剛出門,艾德慕立刻勃然大怒,「他們竟認為我的承諾一錢不值!憑什麼要這條老狐狸為我挑老婆?瓦德大人的女兒多的是,還有成群的孫女,當初和你許婚時,他可是准你自行挑選的。我是他的封君!我隨便選哪個,他都該感到無上榮幸才對!」
......
「你不明白,」艾德慕堅持,「打我出生那天起,瓦德·佛雷就千方百計想讓我娶他的女兒,這一回,他絕不會放過大好機會。就讓羅索帶著我的回復去見他,之後他定會再來……直到答應由我自行挑選為止。」
......
顯然這波不虧,他還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第二點,弗雷是個驕傲自負的人,無非就是被毀約帶來的面子上的不爽。但是按他說的條件國王全部立刻接受,立刻完婚當面道歉,這裡相當於完全回敬了國王,蘿蔔這樣全部按他要求的答應來做已經是自扇耳光了,自己損足了面子也給足了弗雷面子。就算前面再讓弗雷丟臉,如果他把自己的君主逼到這個份上,順了自己心意也完全掙回來了。
如果到此為止,也算個完滿的結局了。並且對這件事的評價,顯然仍然會是蘿蔔的責任更多,即使別的封臣,有人覺得弗雷此舉太過傲慢囂張,但也無話可說。關鍵就是沒有這樣發展,這次是你說得好好的,別人也答應得好好的,照做得好好的。結果你卻突然翻臉,翻臉毀約也就算了,還直接殺人行兇,謀反弒君,血染華堂,還要進行囂張地羞辱,這就做得過得太多太多了,這樣作死不被黑就才怪了。
為什麼弗雷受到如此之多的唾棄和憎惡,無論是原著里還是現實的讀者之中,就在於此。而且他在違約之外,還犯下了更加嚴重的兩條重罪:一是違背賓客權這樣公認的神聖的權利,哪怕拋開婚約這碼事,別人當時也是對你沒有敵意的客人,享受了你的食物和庇護,卻被屠殺。二是蘿蔔是你的君王,以下犯上,謀殺君主這是最大逆不道的行為。
這跟大家對弗雷或者狼家的印象無關,這換成另外誰都是被萬眾唾棄的惡行,原著里從這之後弗雷家就一直受到無論是平民還是貴族的唾棄,這是很合情理的事情。
賓客權利是這個冰冷殘酷的社會裡為數不多的文明的閃光點。因為這個傳統是獨立於矛盾之外的,跟你們有什麼恩怨本身無關,一個社會有這樣為多數人默認的基於和平的傳統,是一件難得的事情。
就像我們古代的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一樣,像武俠小說里絕頂高手哪怕是反派惡人也不輕易傷害手無縛雞之力的平民一樣,這個沒有哪條法律或者哪個人去強迫你這樣做,但是這樣做本身就是文明和高貴的表現。我個人甚至覺得這個概念有些動人,無論是小說里,還是現實中類似的原型制度。這樣的傳統和制度,一定程度上緩衝了社會發展中的那些殘暴和血腥,推動著社會逐漸從野蠻走向文明。
如果連這點都不能保障。說翻臉就翻臉,你扇我一耳光我就要一刀捅死你,這樣的文明與野人何異?確實沒有人強迫你遵守,但是你既然違反了,就是傷害了這個傳統本身。就會讓其他所有人對你感到畏懼和憎惡,這就叫踩了底線,這條底線,跟你弗雷和蘿蔔之間的仇怨毫無關係。
另外弒君也是很嚴重的行為,詹姆當年殺的可是瘋君、暴君,都背了弒君者的罪名一輩子;弗雷用這樣的手段殺害還羞辱了一位深受愛戴的少狼主,怎麼會不被黑出碳。
所以說,很多事情並不是說你有原因就可以解釋的,就像哪個罪犯沒有犯罪動機啊,誰無緣無故去殺人啊。
然而你做一件事可以理解、事出有因,跟這件事就是理所因當,光明正大,還是有區別的。我們可以理解弗雷是先被毀約所以報復,但不代表這種報復就是正確的。蘿蔔違約在先,碰上這樣的悲劇,某種程度上確實可以說活該,但是弗雷這麼作更大更惡的死,那同樣活該被黑被批,這一點都不矛盾。2.20已補完,謝@代徐旭邀
簡單來說是因為佛雷對於賓客權利的褻瀆,占坑,晚些時候詳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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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如從兩方面入手:
1.維斯特洛的賓客權利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賓客權利(Guest right)早在先民時期就已經存在了,安達爾人登陸後將賓客權利納入七神教義,因此無論是在信仰舊神的北境還是信奉七神的南境,賓客權利都是至高無上神聖而不可侵犯的,背起此誓言將為新舊諸神所不容。
其內容簡單來說是這樣的:客人來到主人的屋檐下做客,食下主人提供的鹽與麵包,即成為主人所庇護的客人,賓客權利因而生效,雙方均不得互相加害。而當賓客離開時,偶爾主人會贈與賓客禮物,意味著賓客權利到此結束,賓客也會向主人回贈以感謝
賓客權利本身相當於一種契約,維斯特洛大陸上並沒有一條關於賓客權利的明確法律條文,也就是說賓客權利算是一種習慣法,從平民百姓到各大領主大都恪守這條不成文的規矩。
2.佛雷究竟做了哪些惡
將這個之前,我先講個鼠廚師的故事(出自冰雨的風暴布蘭POV,老奶媽所述)
長夜堡的鼠廚師為了向國王復仇烹煮了國王的兒子,並把他做成餡餅獻給國王,國王贊其美味並且叫廚師再給他來一塊。後來諸神將其變成一隻大老鼠只能吃自己的子孫,從此以後他就在長夜堡遊盪吞食子孫卻永遠吃不飽。
老奶媽之後說了一句話:「一個人有權復仇,但殺害自家屋檐下的賓客,踐踏賓客權利,諸神絕不原諒。」
的確,佛雷家與史塔克家族簽訂完婚約後可謂是殫精竭慮,為少狼主立下汗馬功勞,第一繼承人史提夫倫佛雷戰死沙場。雖然瓦德侯爵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利益,但是佛雷家族為羅柏的稱霸大業的確付出了太多。而最後他們得到了什麼?羅柏的背叛,羅柏為了所謂的榮譽寧可與一個沒落的貴族成親也不願與一個靠收過橋費起家的暴發戶貴族成親。這件事對於好面子的瓦德侯爵來說是一種莫大的侮辱。
要我說,佛雷有權利復仇,但是請記住:賓客權利至高無上。
只要史塔克與其他人吃了你的鹽與麵包,只要他們睡在你的屋檐下,你就沒有權利在自己的大廳里割開他們的喉嚨,你就沒有權利去奉行你們佛雷的正義。
更惡劣的是,作為一方領主公然踐踏賓客權利,卻沒得到任何懲罰,這對整個維斯特洛都是一個不小的打擊。要知道,賓客權利延續千年的根基便是七國上下大大小小的主與客自覺維護這項基本權利。今天你佛雷在婚禮殺人,明天蘭尼斯特會不會又要在葬禮上殺人,破窗效應一旦引發,亂世之下維斯特洛人與人最後的信任可就沒有了。
綜上:1.佛雷公然踐踏賓客權利,是對整個維斯特洛社會的褻瀆,是為不義
2.佛雷與外敵勾結,於婚宴之上殺死自己所效忠的領主,是為不忠
3.佛雷詆毀舊主聲譽,捏造謠言,殺死故主後還褻瀆屍骸,是為無恥。
對於此等不忠不義厚顏無恥之徒,我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完
首先贊同風格里哦神的說法,佛雷家的問題在於違反了傳統的規則,說正式一點就是違反了維斯特洛世界的習慣法。
中國人的歷史上借著請客來殺人的事情屢見不鮮(最早貌似可以上溯到大禹殺赴宴遲到的防風氏),也沒有所謂的賓客權力,君不見鴻門宴上范增建議殺劉邦時候的理直氣壯,毫無愧色的樣子。這可能和中國文化比較早熟有關,很早就拋棄了很多「陳規陋習」(禮崩樂壞),所以很多中國讀者可能沒有辦法理解西方人世界觀對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的認識(其實我們現在的文化中對各種沒下限的權謀往往是津津樂道)。
相反在歷史上其他地區,尤其是還處於或者剛剛脫離氏族部落社會的國家(比如說中世紀的歐洲),還保留著很多氏族部落時期的習慣和傳統(所謂習慣法)。賓客權力就是其中較為著名的一條,在早期的漁獵和游牧時代,人類都是散居是小部落,沒有大的城市和邦國,更沒有橫跨多個民族的大帝國,這個時期的旅行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旅人不僅面臨著自然災害和各種猛獸的襲擊,也很可能成為流寇盜匪獵取的目標。所以當時的人類社會演化出了一種互助的原則,就是賓客權力,主人一定要善待路過和投宿的賓客,相應的賓客也要尊重主人的權力。歐洲中世紀時期賓客權力還是比較得到重視和遵循的,隨便請客殺人還是從中世紀晚期到文藝復興時期才開始流行的,其中凱撒·波吉亞更是箇中高手(所以成為馬基雅維利的偶像)。
冰與火之歌世界架構是模仿中世紀歐洲來設立的,所以維斯特洛的輿論自然會對違反賓客權力的佛雷家極度反感,連這一陰謀的參與者剝皮家和特屎家的名聲也連帶受到了嚴重損害。
同樣,就是做了大汗的成吉思汗一樣不敢輕易擺鴻門宴,成吉思汗誘殺通天巫闊闊出就非常典型。成吉思汗請闊闊父子等人出吃飯,合撒兒藉機向闊闊出挑戰摔跤,闊闊出出門應戰被成吉思汗安排好的力士伏擊,腰桿被折斷而死。闊闊出老爸蒙力克等人發現情況不妙,奪門而走,成吉思汗亦不敢攔阻。事後為了平息輿論又編造了闊闊出靈魂升天的謊言。。。。可見成吉思汗亦不敢挑戰賓客權力的習慣法。
小說里說的很清楚:一個人有權復仇,但殺害自家屋檐下的賓客,踐踏賓客權利,諸神決不原諒。
劇里小布蘭說的很清楚啊。
國王到長城視察
鼠廚師殺了國王的兒子
做成派給國王吃
然後廚師被眾神變成老鼠
以自己的子孫為食
但是你不明白嗎
廚師被懲罰
不是因為殺了王子
也不是背叛國王
而是因為違背賓客權利
殺了吃過麵包和鹽的客人
忘了是哪一集所以不截圖
賓客權利比封建義務、家庭倫理、宗教說教之類的道德古老的多,在人們心中也神聖的多。
弒父弒君、拔灰亂倫、叛教改宗,隨便你,開心就好,不同民族、不同陣營、不同宗教都有不同的道德規範。
南方人鄙視弒君者,而自由民認為應該草國王的腚眼。
維斯特洛人鄙視刺客,而無面者認為死亡是恩賜。
二鹿聲稱喬大帝是亂倫的產物因此沒有繼承權,而龍家認為內部通婚生的孩子比不亂倫的有優先繼承權。
這種層面的道德判斷都是浮雲。
但違背賓客權利就是特么不行。賓客權利在冰火世界觀里上溯到先民和森林之子的時代,安達爾人、七神、君君臣臣的封建體系還沒出現呢。在我們的世界裡,賓客權利可能是最早的道德雛形之一。
特洛伊戰爭是為了搶回海倫嗎?圖樣,主要是因為帕里斯拐走海倫的時候正在斯巴達王廷做客,客人吃了麵包和鹽之後,反而侵犯主人的財產(女人),踐踏了賓客權利,阿伽門農正是以這一點為借口召集亞該亞人聯軍的。後來的故事裡總喜歡把這一段描寫成斯巴達王善妒,現代版本又歌頌自由戀愛,實際上是不理解當時賓客權利的道德規範。
伊利亞特里,特洛伊戰爭因賓客權利而起。奧德賽里,奧德修斯回家吃飯的旅程也以賓客權利而終。大家都熟悉,奧德修斯獻木馬計破城,結果回家的時候被堵在了三環上,三年未歸,家鄉都傳言丫已經死不見屍了,回家引用原文再更。
今天我國的很多游牧民族仍然保留了大量類似習俗,遊客如果被請進帳篷仍然會受大禮招待,走的時候還要白送你一堆東西,而你也要回禮,經常有驢友先是被搞個受寵若驚,然後回禮的時候措手不及,好尷尬呀。這是因為對賓客權利的不了解所致。
聖經里也多次提到希伯來人賓客權利的問題。說,上帝爺火華,要毀滅一座城,為啥因為他們太邪惡了,怎麼邪惡呢,回家引用原文再更。同意以上所有答案。
我個人厭惡弗雷的原因還包括褻瀆屍體(把狼的頭縫到羅柏屍體上掛在馬上遊街還高呼北境之王)以及殺害還懷著孩子的簡妮·維斯特林時刀刀捅肚子(不知道原著怎麼描寫的,GOT是很明顯的刀刀捅肚子)
你們要知道,這些封建老爺的本職是管束好自己封地上的臣民,確保自己領導的集體利益不受損,其次才是搞權力鬥爭,不然他們根本沒有鬥爭的資本。
如果佛雷封地上的臣民一個個都對羅伯所為咬牙切齒,就像多恩人在紅毒蛇死後的態度一樣,那麼佛雷的陰謀就會具備合情性。但是作者沒描寫這一塊,他很晦澀地描寫了佛雷家臣民事後對狼王一家的侮辱。作者有意在引導輿論,他在件事上顯然是偏向狼家的,佛雷在作者心中定義的形象就是一個自私、專權、惡毒、毫無契約精神的毒瘤。這樣一個角色,他和他的手下究竟是怎樣的關係?他究竟如何控制城中居民?我們不得而知。而在多恩線,作者倒是樂忠於挖掘道朗親王的統治手腕。我們知道,策劃這件事動用了不少的人,而這些人一個也沒提前泄漏消息給羅伯。波頓也是幫凶,他的手下也沒有消息走漏。在這件事上,有那麼一批人在利益和情感兩個方面都堅定地站到了佛雷和波頓這一方。他們願意,甚至是盼望著,羅伯下台。血色婚禮式的報復,是整個家族利益和價值觀的直接體現。
而作者沒有站在那個角度寫作罷了。總的來說,弗雷家和蘿蔔各佔一半責任。
客觀的說,蘿蔔在成為北境之王后的一系列所作所為(尤其是在政治上的),都非常失敗,他的政治智商和政治敏感比他親爹還要差的多!
他的一系列選擇,讓跟隨史塔克家多年、忠心耿耿臣屬已經人心浮動,對待狼子野心的波頓也沒有做到足夠的抑制,導致最終結果就是眾叛親離,狼家的千年基業毀於一旦。
最致命的就是在政治聯姻這塊,可以說是嚴重的侮辱到了弗雷家,對於這麼重要的戰略盟友,他的選擇是將其退給敵人,這讓泰溫有機可乘。
要知道,當時隨著詹姆被擒、北境軍的一系列勝利,處於河間地去的領主很多都比較看好狼家,弗雷開始也是傾向於狼家,但是蘿蔔對弗雷一家的態度和做法實在是讓弗雷家失望,弗雷的背叛我的角度來說無可厚非。
至於弗雷一家,他們最大的失誤就是踐踏了賓客的權利,踐踏了婚禮的神聖。這讓他們陷於輿論的被動,在當時,弗雷一家可以說是到了人人得而誅之的地步。
在那個世風日下、人性淪喪的亂世,弗雷家只是做了很多人想做而不會去做的事,他們就是潘多拉,打開了人人都想卻不敢打開的魔盒。
他們坐擁如此關鍵的戰略要衝,完全可以閉關以待,轉而支持獅家,這麼做都無可厚非。
但是最終,他們喪失了理智,甘心做了泰溫、波頓的刀刃,用如此極端的、無法讓人接受的、遭萬世唾罵的方式去報復經侮辱了自己的狼家,弗雷一家心中的恨意可知一斑。
我覺得龍媽在魁爾斯,對黑胖子做的事,和這件事差不多
我答應三點赴約,結果爽約啦是我不對。可你也別在我給你道歉的時候要我小命啊
舉個現實中的例子,社會新聞里常常有的,
因為女生出軌跟男生提分手,男生就放火燒女生,殺女生全家。
你覺得哪個更錯?
小說和現實的三觀還有點不一樣。但僅從現實角度講,大家討厭弗雷難道不是正常的嗎?
踐踏賓客權力,違背遊戲規則
紅色婚禮之前 逃難的布蘭(?)他們講的那個故事 (廚師害了自家客人被變成老鼠什麼的記不太清了)影射了紅色婚禮 在自己家中謀害客人是不被允許的
這就好比有人把你綠了,你反過來就把他打死了,那你的殺人就可以饒恕了?在書/劇中賓客權利就是這麼高的社會地位以致於大家都認為即使報復也不能採取這種行動。
批判佛雷是必須的
原回答證據鏈存在問題,不能定性佛雷家初始就叛變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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