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說愛一個人,到底是愛這個人的本身,還是愛自己呢?或者是自己的慾望呢?

怎樣的愛情,才是健康的愛情,是讓彼此都能成為更好的那個人的那種呢
不讓對方看不起自己,也不會在對方的腳背上走路的知覺


註:此乃轉載,但寫的就是很有意思。

我媽常常喜歡念叨:人家又不喜歡你,你幹嘛還要去喜歡人家。以前我一直想不出什麼話反駁,只好簡單粗暴地回應:一邊去,你一老娘兒們你懂什麼你。

我見過很多人,換男女朋友比換內褲還勤快的那種自不必說,還有像我們宿舍的悶騷青年,追女生,人家不睬他,他鬱悶一陣子,提槍掉馬就直奔下一目標而去了。我在旁邊看的目瞪口呆。你要問他,他保准振振有詞:人家又不屌我,我喜歡她有什麼用。是的,有什麼用。然後還會反過頭來勸我:沒用的,我跟你說……這彷彿是如此的天經地義,如此的不證自明。

昨天,我仔細地想了想,終於想通了這個問題。其中的關鍵就在於,你究竟是喜歡一個人本身,還是喜歡一種預期,一種前景,喜歡一種未來對方有可能和你上床睡覺結婚生子的可能性?

這個年齡很多人都急吼吼地尋找另一半抱團取暖。要我說,其中有多少是真的喜歡對方本身,這很難說。我這麼說可能一來打擊面太廣,二來沒有調查取證,所以顯得不那麼令人信服。其實這很好判斷,那就是捫心自問:換一個人行不行?

這樣多少有點神經質。對大多數人來說,並不存在一個絕對不可替代的the one。否則的話,這個世界會麻煩許多。小的時候,小到我才第一次思考愛情這回事的時候,我就對一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你喜歡一個人,而這個人在茫茫人海中又恰巧喜歡你,這是多麼大的一個巧合啊!而幼小的我放眼望去,這個世界上充斥著不可勝數的一對對巧合。

要解釋這樣一件事,只能說明,在大多數人眼裡,另一半絕不是不可替代的。而每一個個體的特質,很大程度上是相異的。換句話說,要追溯這種可替代性的載體,那可能就是每個個體作為伴侶所能為對方提供的「服務」了。

比如說,深夜陪你聊天,閑暇陪你娛樂,工作學習相互鼓勵,人情冷暖相互慰藉,生理需要相互解決。然後買房結婚,構築家庭,生兒育女,傳宗接代。老了之後相互扶持,終了一生。這些都只是些伴侶給你帶來的效用而已。這個過程中,肯定會產生感情,不過這個感情的基礎來自於這些過程當中一點一滴的積累,而不是來自於對方本身。換句話說,換一個人,你照樣可以和他她積累起深厚的感情。而關鍵就看誰最開始和你開啟這段旅程。

所以,少不更事的時候,我們總以為只有某個特定的對象才能給我們帶來這一切,只有他們才能給我們幸福感。而後長大了我們知道並不是這麼回事。「好女人多的是的,何必呢。」我無數次地聽見這句話。這就是所謂的成熟吧。

這一切,也很美好。但這不是我想像中的愛情。

就像我那個倔強的困惑,如果不存在將就湊合的心理考量,如果每個人都是固執的完美主義者,那麼怎麼可能你喜歡的人也正好喜歡你呢?但是,一旦喜歡,那便是雷打不動的定格。愛情所投射的對象本身基本不會產生多少重大的變化,除非她人品突變,性格突變,樣貌突變,而這一切絕對是小概率事件。愛情對象在那,那麼愛情本身便隨之恆定。她不喜歡我,那麼我也就不喜歡她了,這作何道理?我喜歡的是她這個人,而不是「她可能喜歡我」「我們可以像情侶一樣生活」這種期盼。

所以真正著眼於對象本身的愛情——我不敢說這是真正的愛情,但這是我理解的愛情——是這樣的:她不認識我,我會喜歡她;我們點頭相交,我會喜歡她;她拒絕我,我會喜歡她;她反覆拒絕我,我還是喜歡她;她不回我信,不聽我電話,不回我簡訊,我還是喜歡她;她和別的男人談戀愛,我還是喜歡她;他和別的男人上床,我還是喜歡她;她和別的男人結婚,我還是喜歡她;她死了,我還是喜歡她。

因為我喜歡的是她本人,她本人不變,感情就不會也沒有理由變。這一切都不會隨著她對我的態度,她自身的選擇而變化。

但是,這有什麼用呢?

「我想學哲學,我想學藝術。」「學這些有什麼用呢,能當飯吃嗎?」

「我就是喜歡她」「她又不喜歡你,有什麼用呢?」

「這個社會為什麼這麼不公平?」「這個社會就這樣,你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是的,有什麼用呢。我們每當面臨內心的召喚的時候,這個問句都會鬼魅般如影隨形。有時甚至不用父母親友耳提面命,我們自己就習慣性地自問自責:有什麼用呢?有什麼用呢?

那要是追問到底,我們生於世間,百年來往,又有什麼用呢?

如果生命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內心的召喚就是有意義的。午夜夢回想到她時那滿心酸楚難言的悸動,鋪開信紙秉筆夜書時那字斟句酌的計較,經年再見面對佳人時那噴薄欲出的情意,這一切都是愛情原本的意義所在,這一切都是生命本身賦予的。

這有什麼用?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意義。

我們年輕時那些美麗的夢,它們往往敵不過這堅硬的世界,我們要將就,我們要放棄,我們要隱忍。比如愛情,誰年少時沒有些潔白的嚮往。但我們敵不過現實的無奈,父母的嘮叨,親朋的壓力,甚至敵不過我們自己本身內心的虛弱和不耐煩。然後我們就將其掩埋,扭頭它尋,只有等到回首前塵時才淚滿衣襟。

我知道,很多人笑我幼稚。就連身邊很好的朋友也常常對我說:「我保證,XX年之後你就不這樣想了。」當然了,他們一再看著我過了XX年,還是一如既往地這麼幼稚。這算幼稚嗎?我只是覺得大家的理解不同罷了。

當然,我並不是說我不會放棄。就像我08年在《等死你》當中寫的:「也許有一天我會放棄,但是我絕不會像那些自以為看透了的人那樣,等到將來自己的兒孫後輩面臨這種類似的境遇的時候,傻逼哄哄地嘲諷他們,說一些「別犯傻了,愛情這東西,就是……」之類的屁話。我會對他說,兒子,老爸當年也等過,但是老爸比較沒種,沒有堅持到底,就向這個急躁的世界繳械投降了。希望你比老爸有出息。去吧,堅持你自己的內心,老爸支持你。」

是的,雖然自知終須一敗,但請再多堅持一會,別向這個操蛋的世界投降 。

update:經知友@單良 提示此文為陳軒的《別向這個操蛋的世界投降》,百度可找到。


轉。作者,柳智宇。

在寺院里,每日上殿、讀書、勞動。慢慢的,對性別的關注會少一些。看待一個人的時候,有時會忘記他是男性、女性或是他的外貌,彷彿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簡化到了一種更質樸的層次。想到社團里許多同學都在思考愛情的問題,又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經歷,這幾天有一些想法,就記錄下來。
愛情中,我們會覺得對方很美好很單純,卻不知如何讓這種美好延續。不幸的是,我們看到美好的東西就會想到去佔有。我們的內心缺少一份敬意。敬畏什麼呢?敬畏變化,敬畏成長,敬畏每個人不變的本真。楚王看到神鳥,將她帶回宮殿,給她最好的飲食音樂的享受,他很愛神鳥,卻不敬畏神鳥的天性。一個牧羊的孩子,在無意見看到神鳥飛過天空,那艷麗的色彩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心。他跪下來祈求上蒼,他不知自己要祈求什麼,他只是敬畏這高遠而超拔的生命。
這個孩子入山修行,許多年以後,他已能乘著飛龍在雲端翱翔了,卻常把自己變作乞丐的樣子,在市鎮里遊走,唱一些奇怪的歌,偶爾驚醒沉睡中的人們。夜裡,他出現在最繁華卻又最平凡的街道上,萬家燈火如雲如霧,從他的心間流過,瞭然無痕。他偶然來到楚王為神鳥修建的墓前,墳墓很輝煌,神鳥生前的樣子熠熠如生地凝固在一尊塑像上。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唱道:「她已走了,我卻還在。我也將走了,有什麼永不離開?」
她已走了,在我心中留下的,便是我的成長。當我也走了,那永不離開的,便是永恆的大愛。生命曾經冰冷孤寂,因為愛而綻放光輝。如果這花朵已經綻放,它可以不再擔心什麼,不再尋覓什麼,由一個人的愛,看到千百年來在人類心中涌動的愛的暖流,可以坦然面對一切。
愛是讓生命成長的。不是放棄真實的自己去順從別人的喜好——那是外在的形式,失去了生命之真,何以能深入心靈呢?「君子和而不同」,需遺忘形骸,尋求那相與中的靈動,成長中的默契。那不同正是互相學習的地方呢:對方的優點正是讓我補足自己缺失,對方的缺點正是磨練自己的忍耐與愛心。成長需要時間,寬容自己和對方吧。若有兩顆活潑的心,兩顆像春天的芽一樣願意成長的心,一切境遇都是最好的肥料和土壤。若不願意成長,只是耽著於彼此的情態和容顏,愛情便沒有了方向,心也不那麼靈活了。
我們把對方看作自己生命的支撐,卻不知生命只有靠自己站立。 「年之少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因為我們太孤獨,因為我們內心不夠充盈,我們會想像一個人的形象來填滿自己的內心,誰知失去時我們會更加孤獨和空虛呢?且又增加了失落與焦躁,彷彿已回不到原來孤單卻安寧的自己。我們自己不願意為自己負責,誰又能承載我們生命的重量呢?愛情一開始總是柔嫩而脆弱的,在它變得堅如磐石之前,不要讓它承載太多的重量。孤獨的原因是我們與世界之間,與其他生命之間失去了聯結,感受不到你與我之間的相互依存、休戚與共。在愛情中,我們找到了與另一個生命的聯結,也進而找到了與世間萬物的聯結。
這種聯結是需要努力去建立的。可能一個人站在我的身邊,我卻並不真的了解她。我以為我了解。相愛的人之間可以坦誠地展現自己,卻不一定願意清空自己去體諒別人內心深處的想法。說了半天還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願望,自己覺得兩個人應該怎麼相處。歸根結底,所愛的,只是自己理想中的形象,並且想把對方變成這個形象。我們有沒有放下自己的慾望,在寧靜中看到那個真實得她? 她內心深處的關懷,她當下的狀態,她曾得到的愛與感動、失望與創傷,她希望過什麼樣的生活,她是否適合自己,如何一起成長?互相理解得越多,互相學習得越多,感動和成長就越多。我們不是在想像和文字中構建愛情的意義、生命的意義。意義是在互相理解、代人著想、真心付出中構建起來的。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遠方,不是外在距離的遙遠,而是心路歷程的遙遠。


愛人不過是通過另外一個人愛自己。


切題的回答:
我相信愛一個人愛的是我心中幻化出來的幻影,比較接近「自己的慾望」+「這個人」的綜合體。
我相信健康的愛情應該能讓彼此更好。


如果有一天,他說他不愛你了,希望你可以離開他,還他自由,你不哭不鬧不怨不恨的還他自由,並希望他離開你後會快樂,那這表示你愛的是他。。。。 相反,你愛的是自己


大致分為幾種情形,幾個階段,愛上容顏,愛上愛情,愛上回憶。

請參考王家衛解釋"我愛你"


有個段子是這樣的,男人對女人最大的讚美是什麼?就是在看到對方後說,我硬了;同理要是一個女的跟男的說,見到你我就濕了。天底下有比這樣還露骨的愛慕嗎?

愛首先是建立在生理的感覺,當順從這樣的控制,生理的愉悅感就會愈增,慾望也就達到了。
所以,我愛你,有異於同性間的友誼,我會撫摸你,指尖穿過你的秀髮,柔弱的肩膀,纖細的腰肢,直想把你揉進我的身體...我也會望著你,望著你就想笑,更別說接吻滾床單,當觸碰到你的時候就是一天最開心的時刻。

所以我希望你能開心,其實我希望身邊所有人都能開心,人總是不希望悲劇發生在自己身邊。更在意的是能分享到你的開心和失落,你蹦蹦跳跳拉著我的手,笑著講今天的事,又或者你哭哭啼啼趴在我肩膀上面,我摟著你讓你哭完,擦拭掉你的眼淚,其實痛苦的是你悲傷的時候我不在身邊,你電話里的低泣讓我很無助,你希望我下一句是:開門吧,我在你樓下。我也希望能出現在你樓下。


所以,我是關心你還是關心自己的感受?
你不知道的是,你已是我的世界,慢慢的我也就變成了你。


以上只是想說明愛一個人是從愛自己開始的,讓自己卓越,情商豐富。這不就是順從自己一開始的意願?


當然,首先你要有一個女朋友。


叔本華意義上來說,所謂的愛情只是我們潛意識找最好的伴侶的一個幌子,我們始終是在繁殖最好的下一代這一目標驅使下選擇配偶的。
而蓋曼認為愛情是一個笨蛋闖進了我們愚蠢的生命,你給他們一小塊你自己,而後你的生命就不是自己的生命了。他憎恨愛。


當你完全脫離心智身體僅以存在的狀態(既臨在狀態)去觀察那個所謂的"自己"時,你就會清楚的看到"你"這個現實體所需要的到底是用愛這個承諾或行為來滿足自己的身心需求,還是僅僅就是毫無目的性的去表達自己的情感。如果無法辨別,那麼可以試想當對方拒絕或沒有給你期許的回應時,你是否會覺得悲傷不快憤怒。如果有,那麼就是說你愛的是對方給予你的認同感和滿足感。所以,當你達到示愛後不論對方給你什麼答覆你的內心都沒有起伏時,她,就是你的真愛。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古今中外都把真愛列為人性至高點的原因。


愛是一種幻覺。愛一個人,其實是和自己在談戀愛。你的心裡有一個虛構出來的影子,若出現一個異性,與這個影子符合70%以上,便是蛤蟆對綠豆對上眼了。另外,當你暗戀時,由於距離產生美,當你看到這個異性時,大腦會內置美圖秀秀,層層美化他/她的影像,產生月暈效應,但那並不是影子本身。


我覺得人會愛上一群類似的人,取決於你遇到對方是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狀態。


很難說,當你愛一個人時,自然渴求對方愛你,只愛你,所以愛情是自私的。那麼這到底是愛對方還是愛自己呢?
常看到有人讚揚那種類似「只要你幸福就好,我會退出,祝福你們」的話,這樣的感情無疑是美麗而令人感動的,但我很懷疑,這種感情除了在文學影視作品裡常見外,在現實中能有多少?很顯然,愛情並非不要求回報的。單方面的愛必然是悲劇。而且當你深愛著對方時,真的能眼睜睜看著ta與別人牽手相擁幸福無比,而自己心中滴血面帶微笑真心說一句:祝你幸福!???難以想像!你素質好頂多不掙扎使壞挖牆腳,但衷心祝福是算怎麼回事?你確定你真的愛ta么???
還有說「愛情之美在於過程,不必得到」,這話似乎也不錯,但假如最終沒有得到,這種美只可能在若干時間後你回憶時才能體會到吧?可那時候,也只因為你不再恨了吧。
所以像@袁大光 轉的那篇文章所說的,個人感覺偏理想和理論化了。愛情並不是追星,喜歡的明星永遠不會了解我的感情,但我還是喜歡ta,這是僅限於兩個人的世界。
我愛情觀越發偏激俗氣了……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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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點跑題了……這裡想說,愛情可以輕易讓人變得盲目、衝動,簡直無法抗拒。但是還是想提醒題主,保持一點所謂的驕傲。該付出時可以付出,但不要丟了自我丟了尊嚴,這能讓對方不至於輕看了你,也會讓你在某些時候不那麼痛苦。記住一點,不平等的愛沒有幸福和未來。



透過你愛的人,你會了解一個不一樣的世界,你會知道如何愛自己,如何愛別人,如何和這個世界友好相處。我想說,愛,永遠是一種能力,讓自己變的更好,讓周圍的人更快樂。


愛,本身就是一種慾望。
但並不是每一個慾望都能夠得到滿足。


性慾,自私,佔有慾,都是叫人神魂顛倒的,只有那無色無味的清泉,才是滋養生命情感必不可少的。
真正的愛情就像是 清泉,能滋養你的全部。


每當看到這種問題,我就因為自己能夠對一個人如此深情而陷入深深的、深深的自戀之中。


愛自己可以說成愛他給你帶來的一切,比如財富,地位,權利...
愛他可以說成愛他這個人本身,再深層次一點怎麼才算愛這個人本身呢?就是跟他再一起很多很微妙的東西,兩個人可以感覺到那種connection,互相有種啟發促進作用,他把你變成一個更好的人,更高興更自信。(每個人方式都不一定一樣,但這種感覺是一樣的)比如和某人特別能談得來等。。。


我喜歡某個人亦或是我喜歡某類人,還是喜歡喜歡某人的感覺,我傾向於感覺,有的人喜歡自己喜歡某個人時的感覺,有的人喜歡被人喜歡的感覺,有的人喜歡喜歡別人,別人也喜歡自己的感覺,有的人喜歡喜歡別人,別人不喜歡自己的感覺,好吧,我想說的是喜歡一個人,和那個人無關。


柏拉圖式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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