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自殺的權利嗎?
12-05
我想問的不關乎法律,也不關乎宗教,因為最近看了美劇 絕命毒師 ,假如一個人得了不治之症,通過十分痛苦的治療可以多活幾年,而他本人想選擇安樂死之類,這可以接受嗎?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這樣一個問題:人有出生的權力嗎?人的出生僅僅只是父母的一個決定而已,說的直白一點:父母根本不管他是不是願意出生就把你生出來了,也就是說,從他來到這個世界的一開始就沒人在乎他的感受。也就是說,這個世界的本質是自私的,即使是他的父母,他們也從來沒有在最根本的問題上為他考慮過。所以,當他想要進行任何選擇的時候,自然也無需去管他人是否同意。
註:這裡絕對不是指人可以肆意妄為的意思,畢竟這個世界在某種意義上講是平衡的,當你得到了一些的時候必然會失去一些。
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有權力決定自己的生或死,但是我個人特別特別特別厭惡那些除病痛折磨之外除安靜死亡之外選擇以危害公共秩序的方式一走了之的那些人,我沒有悲天憫人的態度也不講任何同情心。除了讓身邊的朋友造成痛苦之外還影響了附近陌生人的生活質量。不匿,罵也不反駁,就是這樣。
某人據說是由於負債選擇在居民區樓頂一躍而下砸到了樓下某人的車上,當時住在一樓的我姥姥看到那個場面害怕的精神險些出現問題,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才得到康復,事後由於家人和善加上那家人需要還債,還死了人,所以沒有進行追責,只想說如果要自殺,請死的安靜一些。
人有選擇結束自己痛苦的權利
講真,雖然我極力極力極力不鼓勵自殺!但,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人,應該有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
讓我想了年前看的一部漫畫 《煉獄之業》
找了下百科的簡介----
描繪人類之業的壯絕新連載,償還自殺罪孽的嚴肅倫理漫畫!
一個人放棄自己的生命這是自己的事 但是自殺會潛移默化的影響身邊的人和事
回答樓主的問題 一個人如果有權利自殺 但是相對的也有責任盡量不要因為自己選擇放棄生命給周遭帶來困擾
只要我們接受個人有施行生育控制的權利,只要在我們社會還能被稱為人道或是自由之時,我們也必須接受個人死亡控制的權利。
有一本書:《自殺的權利》,推薦各位看一下。就我本人設身處地的考慮,如果經濟允許,我會考慮提高活著時的生活質量,讓親友安心。如果因為治療而給親人留下巨額債務,我會選擇放棄治療。
另一方面,一些文學作品中常常有,如果因為病痛之類想放棄生命,對愛你的人來說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嗎?如果你愛的人因為病痛放棄生命,強迫Ta活著是自私嗎?
不贊同談到人沒有出生權力的答案,因為人是社會(環境)的附屬品。
你的人格,見識,能力等各方面都不是你父母單一決定的,他們只是你生命中的兩隻大蝴蝶。
那麼你有權力選擇死亡嗎?
我認為你有,但你的死亡是註定的,因此你並不需要為生死而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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