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中為什麼大眾持快播無罪態度?
好多被要求改了…不那麼逗逼了……主要是圖被刪了~各位爺湊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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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師(前),外加自干五,看了快播的庭審以及後續跟進,我覺得這次又充分說明了我國現有司法發展尚未完善,再有就是萱萱實在是。。。哎
首先說,至少按照現有法律,王欣一定有罪。至少現在看來,和其他播放軟體不同的,快播就是利用了能播毛片這一點擴大了其影響力,我敢說,很多人用快播的一大目的就在於其能播毛片,(當然我從來不用,因為畫質低,非720p以上藍光畫質堅決不下!!!!)而快播管理層在明知到這一點的情況下依然放縱其發展,並利用這一點擴大產品佔有率,最終實現盈利,這一點,現有刑法下絕對是全中的。
現在很多網上人喊快播無罪,這個無罪,不是在法律框架下討論,而是用你丁丁的意見。其實,我的丁丁也是這個意見。但是各位親,不是每個人都有丁丁啊啊,而且很多和你一樣的人,比如衛道士們一邊不停的擼一邊又高喊仁義禮智信的主兒們也會覺得有罪。所以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其實這個案子不複雜。公訴人所要做的,應該是現有法律框架下把需要定罪條件湊齊了,而不該和辯方討論其他和本案無關的事情。而這公訴方恰恰沒做到,在庭審辯論階段,公訴人完全被辯方帶溝里去了。辯方之所以能夠吊打公訴人,我看來根本原因在於辯方充分利用了色情是剛需這一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但又不被官方承認的事實,從這種角度上來說,毫無疑問,辯方是詭辯,但公訴人我看到最後都沒有發現這一點,或者發現,出於他們是弱雞這一原因,根本無法應對。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王欣說快播是受害者。其邏輯是怎麼建立起來的呢,王欣在庭上問公訴人「想問公訴人,如果你知道快播是播色情有關的,你聽完會安裝快播嗎?你肯定不會!所以快播的用戶是減少的,我也是受害者。」
卧槽。。。你過來我保證不打死你!我裝快播就是圖你能看毛片好嗎!!!
但是公訴人不敢說。他們居然當庭沉默!
卧槽…當時我就想說得虧你們命好生在大陸法系有法典做後盾,要在英美法庭上你直接可以GG了好么?這是你邏輯鏈的核心呀!這已經不是合理懷疑了(伺服器的問題可以看作合理懷疑),英美法庭上這時辯方看眼法官估計你直接case dismissed了好么…尤其是那個小姑娘,這時估計心裡在想,這位戈戈說得好有道理哦!頓時氣場就癱了。其他幾個男的,這時也蔫兒,當著全國廣大網友,當著老婆孩子,怎麼好意思說自己也是需要看毛片的呢。於是,居然就像豬一樣,默認了這一邏輯。而他們證明快播市場佔有大家願意裝的方式是什麼呢——百度搜索關鍵字。。
這舉證,給大爺跪了好么…我要冷靜一下。。。我要冷靜一下。。。
其實這個案子,從開始,公訴人就是不佔上風的,公訴人在一開始就要明白,很大程度上,他們這次需要捍衛的法是和大眾的一些見不得人,但是強烈的要求相抵觸的。即色情這一剛需不被法律所認可。我敢說,法庭上的公訴人,沒有一個充分認識到了這一點。而是拚命想往道德制高點上靠,而這個制高點,公訴方完全上不去。因為你上去了,快播就沒有辦法借黃擴大影響,也就無法盈利,你的邏輯鏈就斷了。
辯方是流氓,你必須比他更流氓,他們要做的不是和辯護人去扯什麼仁義禮智信,而是逐字逐句的扣法條,我不管你怎麼說,你就是利用了老百姓想看毛片這點,擴大市場份額,進而盈利的。至於不讓大家看毛片對不對,關我屁事,你和立法者說去,老子的任務就是在現有刑法框架下送你進去,做到就得,其他的事兒和我一點關係沒有。可惜的是,公訴人每一個都撐著,他們在庭上尷尬那一刻,就在於他們忘記了自己現在是國家力量的代表,而在極力維護自己作為個人的衛道尊嚴,即我是好人,我是不看毛片的。你說,你丫不被吊打等什麼呢。。。
所以,這個案子從開始就不該公開審理,因為公訴人無論哪種情況,都只會激起民眾強烈的圍觀心理,發泄對現有監管體制的不滿(話說迅雷什麼時候下毛片能用高速和離線啊!!!我知道以前是可以的…各位爺不用再安利了( ̄▽ ̄))偷偷判了就得了,非要整這麼一出,這下好。這樣的案子,只要公開審判,無論如公訴方府都是眾矢之的,你公訴人弱雞,就是今天這樣的結果,你公訴人牛逼,比如像我一樣不要臉(老子就看,我要是用戶就裝,你就是擴大市場份額了,你丫就是盈利,所以你丫坐牢去吧),照樣罵你法律虛偽違背人性。(其實應該找清一色的妹子們來啊!所快播有了後老公再也不能他好我也好了,害的家庭不和睦了巴拉巴拉也行啊!!!)
所以,這一案子從決定公開審理的一開始,到整個過程,檢方都是丟分的,更別說證據上有很多硬傷(比如前面說的伺服器,還有的評論提到的簽字的問題)。還是那句話,得虧你們不在英美法系啊,引用Boston legal一句台詞,reasonable doubts?? This case screams with reasonable doubts!
更加可悲的是,某報真是無語啊!!!!!!我要是宣傳,被吊打之後,至少得像新華社給辯方鼓個掌,然後大吹一段這次公開審理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充分顯示依法治國理念的進步,你看我們公訴人被輪了我們還不是一樣直接播,所以社會主義法治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但你妹的某報居然寫出什麼詭辯邏輯不值得鼓掌,這就是要用衛道士的理論來捍衛衛道士。更何況人法庭還沒判你丫先入為主定什麼罪?這就典型的場上沒被虐夠場下再來一發。如果是出於真心而非高級黑,我只能說大清國吃棗丸在萱萱。以上就是一些看法,其實,作為我們這樣以法典製為基礎的類大陸法系國家來說,是很不適合公開審理案件的。為什麼呢,因為你裁判的依據,很大程度上不取決於你們庭審時幹了啥,反正法條那麼寫了,大家列列證據證據隨便嗶嗶兩句就行了,按著法條判就是了。所以,不得不說中國司法從業水平,尤其是公訴人和法官從業水平明顯較英美法系水平低。不是人不行,而是缺乏經驗。以英國為例,想當最初級法官,可不是過了司考就行了(我沒過…)起碼先干過8年以上Barrister才有資格申請。而審理這些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案子的初審High Court的法官,很多都已經干過多年qc(Queen『s Counsel)。辯方這點詭辯的小把戲,法官第一時間就會察覺到和本案無關,你丫這些早就是老子玩剩的的。所以本次案件中,審判長也沒有很好引導案件的辯論方向。而讓辯方有整整兩天的庭審時間吊打公訴人。
所以,雖然不可能,但是如果我能建議的話,這次庭審你最好判無罪,最多也得是輕判,因為你公訴人打的太難看了,就像辛普森案一樣,哪怕全美人民都覺得他有罪,你丫證據鏈臟成那個樣子不判無罪就是縱容毒樹之果,將來一定威脅整個司法體制的尊嚴與信用。回去好好調整策略,檢方抗訴再來一波。再不行,還是打的跟狗一樣,將來找個嫖娼的閑茬弄進去也比這樣好看很多。
最後無恥求個贊
只分析為什麼大眾這麼覺得,不站隊。
1 很多人根本不認同「 『傳播淫穢信息』是犯罪」
1.1 這根本不算犯罪(很多人這樣覺得)
1.2 如果這算犯罪,那犯罪的人海了去了(大家都這麼做,這事兒還算犯罪?)
1.3 如果這算犯罪,那我不也犯了嗎?(自己可能也跟朋友分享過,故與自身利益相抵觸)
2 快播確實為很多網民提供過便利
2.1 如果別人幫過我,聲援一下是正常的
2.2 如果曾經提供過便利的人被干翻了,以後還有人提供便利嗎?
2.3 如果提供這種便利的人跪了,下一步會不會喪失更多的便利?(說不定以後盜版都沒得看?)
3 調侃公權力是某種程度上的政治正確
不展開
@智能屁股 英美律師就是這麼判斷事實?
看了答案以後,不忍上來分析一下關於快播是否存在「事實違法」的情況?(即即使不考慮公訴方舉證不力的事實)
一,技術模型
根據快播提供的技術模型,畫圖如下。分為網站方、用戶方和快播緩存伺服器方。事實上,模式一在其他網路流媒體播放器是一致的。模式二則是快播的專有播放技術。
雖然網站方,用戶方、緩存伺服器方均需安裝快播軟體。但僅有快播緩存伺服器這一組件是歸快播公司所有的,且傳輸的數據並不歸屬於快播公司所有,也不由快播公司負責。
(補充)即使去掉狀態二這一啟動緩存組件的過程,視頻仍然能夠播放。狀態二中的緩存組件只是為播放過程提供自動帶寬補足的自動化工具,根本不存在傳播屬性。
事實上,能夠實現狀態一的軟體包括Real公司,微軟公司的流媒體伺服器端和播放器段。
能實現狀態二的包括百度影音(看到快播下場後馬上關閉了)、迅雷看看(被第三方收購)
而能夠部分實現功能的包括所有的播放器和影音播放器。這些技術都是合法的、對社會有貢獻的技術。
二,事實與印象
為什麼很多人表示快播是用來看小黃片的呢?原因是如果只有網站方使用了快播軟體,那麼用戶就無法通過快播的協議下載和觀看相應的視頻。於是用戶為了觀看小黃片下載了快播軟體。
但是這裡有一個不可反推的邏輯,即不是快播告訴用戶要看小黃片請下載我,而是用戶要看小黃片要下快播。假如把快播換成任何流媒體專有播放器都是成立的。
說快播播放器因為淫穢色情物品增長用戶這就有點扣帽子了。這裡我們把用戶和視頻提供方,快播軟體三方畫圖如上。可以看出任何視頻提供方選用快播伺服器,都會促進用戶下載快播。而不僅僅是淫穢色情物品。快播不能知道是否是淫穢色情的視頻提供方推薦用戶下載的快播,即使知道,也無法阻斷這樣的推薦行為。
雖然快播的利潤點在於播放器用戶的活躍度,但這位高票答主竟然就因為快播被非法視頻提供方進行了宣傳,就認為是快播非法牟利,未免有些「菜刀有害論」了吧?
(追加總結)綜上所述:本案如果審理清楚技術原理與快播增長的過程就不難發現。快播並不像很多觀點以為的那樣屬於「事實有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恰恰相反:快播案不僅不需要討論證據真偽問題,而且是一個公訴機關並未釐清技術原理,甚至未搞清犯罪主體就加以控罪的案件。
「快播現象」確實顯示出存在「傳播淫穢色情物品」這一犯罪事實,但是犯罪的主體絕不可能是快播,而是上圖左側的視頻提供方(網站),因為網站負責提供視頻文件,提供可以用於傳播視頻文件的快播協議鏈接以及提供可以播放這一視頻的播放器品牌(快播)。而快播僅是這個犯罪行為中的一個工具。
快播作為一個工具,由於存在數據量極大,用戶極多,不可預見等特點。是不可能主動區分網站行為和視頻內容的。而快播也實質性的對這一現象有過技術上進行屏蔽的嘗試。所以不存在放任或共同犯罪的可能。這與其他可能被用於犯罪的工具(比如可能傷人的菜刀,可能製作色情光碟的DVD刻錄機,用於詐騙的手機號碼)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所謂的「快播就是看毛片的利器」這一印象,我可以給你舉個例子:記得當年(互聯網不普及的時代)有個牌子的CD-ROM(光碟機)讀質量差的光碟特別好,我們都叫他盜版神器,請問這家光碟機廠商是否干犯了侵犯版權的相關刑事罪刑?
------------------------------補充點反駁論點------------------------------
@智能屁股的答案原文:」和其他播放軟體不同的,快播就是利用了能播毛片這一點擴大了其影響力「
講點通俗的:如果您了解快播是因為淫穢色情網站的荼毒,那麼只能證明您先上的淫穢色情網站,然後了解或者使用了快播播放不法視頻。而不是先下載了快播後,然後使用快播找到了淫穢色情網站及視頻,並且用來點播不法視頻。
作者:智能屁股
鏈接:快播案中為什麼大眾持快播無罪態度? - 智能屁股的回答
...辯方之所以能夠吊打公訴人,我看來根本原因在於辯方充分利用了色情是剛需這一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但又不被官方承認的事實...
這一點也不能認同,色情哪怕我們拋開法律,認可其剛需。那最多只有一半(只考慮男人好了)的人一天最多也只看一次吧?這還是把所有有伴侶有孩子的男人算進來了。說」喜聞樂見「你真的考慮了到底有色情需求的人是否佔大多數嗎?
但假如下了班,不管男性、女性或者放了學的孩子,在電腦上無需下載,即點即播的看個電視劇、綜藝節目、甚至槍版電影、喜羊羊和灰太狼,這樣的受眾面積才大的多吧?這才是快播用戶和網民的」剛需「吧?用戶活躍程度也才可能達到過億的級別吧?也才符合網路上對快播的支持率吧?不是所有人都像您看個色情節目都非要720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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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補充之前強調一下,我希望留言評論的朋友,在觀看庭審的對話、了解技術的前提下,再發表討論意見。
這裡想補充的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為什麼北京的百度(早期有與快播技術類似的百度影音、現在的網盤)、迅雷沒有被抓被罰。而快播被刑事公訴。要是說快播是看黃片的利器,那誰不知道迅雷離線,百度網盤是下黃片的神器呢?
(為了截圖特意找的一些種子,一共找了6個,迅雷有一個可以離線,4個顯示文件名有關鍵字,1個顯示被舉報。百度有2個成功離線,其他給出錯誤代碼)
要知道如果我想下載一個不法視頻,我仍有很大概率可以使用迅雷離線並且是秒存成功(就是迅雷伺服器上早已有相應的資源)。但是當年我用快播點播一些擦邊球式的視頻都經常打不開。------------當然了,這是一種包含主觀感受的體驗。但我覺得不排除存在這樣的可能:是地方保護主義,資本保護主義以及競爭對手(比如全國人民都知道的樂視)的惡意陷害造就了今天的案件?當然這是一種主觀臆測。不作為本題答案的主要觀點。
如果你想看到2016年9月後再次開庭後的觀點,可以瀏覽我的新答案:
如何看待 2016 年 9 月 9 日庭審,快播公司集體認罪悔罪? - 知乎用戶的回答
如何看待快播案件審判結果? - 知乎用戶的回答
如果您打算評論本答案,建議先瀏覽:我的答案下的評論會這樣處理 - 小胖KKang的文章 - 知乎專欄其實沒有幾個人會認為快播是真的無罪的。可是大家都認為他有罪就能、就應該、就可以判他有罪嗎?
那證據鏈條的意義何在?
程序正義的意義何在?
司法公正的意義何在?
法制社會的意義何在?
其實大家為快播為王欣喊冤,並不是因為覺得他便是正義,而是因為他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我們是怕有一天站在同樣位置上的人會是我們自己。
當一個國家的法律、司法機關、公務人員無法用正義的手段將有罪之人繩之以法的時候,那就是他們有罪,該讓他們受刑改造的時候了。
原諒我以下答案的各種不確定,我就是很費解。
我壓根不想知道什麼傳播小黃片有罪,技術無罪這些問題。我只想知道,法律就是過家家隨便判的嗎?
我看了初審?全程,先是看文字直播,後來發現金句頻出,又跑去看了視頻直播,眼看公訴人員功課不足,法官也不具備互聯網領域的專業素養,各種蠢問題滿天飛,最關鍵的是,做為原始證據的被扣押幾台伺服器不符合扣押程序,也無法保證伺服器封存期間有沒有被污染,不適宜作為指控證據。
快播方的律師那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有用論文格式辯護的女律師,也有真情流露但沒說幾句話的男律師,簡直吊打公訴方的幾個孩子。最原始的證據也就是伺服器都被質疑污染而且扣押程序存在明顯不當,你怎麼量刑?而且公訴方還有臉要求重判!
快播老大也喊出技術無罪這種讓輿論探討很久的話。
感覺大獲全勝啊!
然而,等人家再出庭的時候,就變成認罪態度良好了。
認罪了,之前算是笑話嗎?
你怎麼不直接用手壓他頭上?大眾支持的並不是快播,而是程序正義,如果能在證據鏈如此不完整的情況下判有罪,絕對是對程序正義的踐踏。就像辛普森案。
說句實在話,我相信快播有罪。。。
可是看完庭審。。。這要是能判有罪,只能說是權壓死人了
建議題目改成「為什麼快播案公開庭審後,大眾支持快播無罪」。
在公開庭審之前,還是有不少人認為快播有罪的。但是公訴人現在來這麼一個助攻,群眾還能覺得快播有罪嗎。原因如下,
1、公訴人的極度不專業。這可是帝都的法院,理論上是對公務員素質要求極高的地方,沒想到就這業務水平,群眾難免聯想周邊的實際情況。
2、證據不充分,這點是最主要原因。居然拿和快播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百度(百度影音、百度雲)搜索結果來當證據。從頭到尾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快播故意傳播不良信息並且牟利。
3、大眾本身對於快播還是有一點點同情心的。
快播何罪?拷問司法獨立
一直想為快播寫點什麼,但又恐再被重點關注,最終還是沒有管住自己,也許這篇文章之後真的要剁手了。
2016開年快播案終於開審,有意思的是官方進行了微博直播,也許是為了彰顯其對司法程序正義的自信心。不過數百上千萬網友的參與還是讓官方始料未及,一邊倒的民意輿論似乎預示著司法權與民意的嚴重衝突。
這一令人沮喪的現實著實讓人頭疼,於是有弄權者出來說:司法自有其剛性與獨立性,豈能向民意妥協?是然,司法鑒於其專業性與剛性,在必要的時候,當然需要獨立於民意,尤其是不成熟的網路民意。對此我在當年李天一事件發生後,就旗幟鮮明的提出了司法獨立於民意的重要性。
不過兩者顯然不具有可對比性,李天一案突顯的是政治向網路暴力妥協,最終嚴重侵害了李天一應有的人權,而快播案彰顯的則是公權力的任性,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對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的破壞力之巨大,前所未有。
1.王欣必然入罪
首先,我需要斬斷部分網友不切合實際的幻想:王欣最終被判無罪!
先不論媒體如何論及此案,僅就快播庭審直播後網信辦的公開表態:堅決支持對快播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行為的查處,這就已經顯示出了官方的態度。
而有意思的是幾乎在第二天,某高校校長強制全校所有男生公開宣讀:貞操宣言,即絕不在大學期間與女生發生性行為,而如果你的記憶力尚好,你一定記得去年有多所高校強制女生宣讀貞操宣言,拒絕性行為,看來學校領導是意識到了這事情光女生不行,還得要男生一起宣誓才行。
為什麼提這件事情?我是在告訴大家,極端的性保守主義思想在中國政治意識形態領域依然具有強大的控制力。很不幸的是,要維持這種性保守主義形態的正確性,王欣與快播就必須是有罪的,否則豈不意味著長期以來「只許州官搞主播,不許百姓看快播」政策的錯誤性了嗎?
是的,為了讓這一政策得以延續,王欣就必須入罪。當權者即使為此挑戰天下,也再所不惜。
當然,官方肯定會考慮到洶湧的網路民意,懼於其威勢,也許會效仿浦案,判個緩刑,或者少量的刑期。因此不用太擔心,大家的努力還是有用的。
2.惡法非法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按照法與道德(正義)的關係劃分,法律思想上分為自然法學派與分析實證法學派。
眾所周知,在分析實證主義者看來,更強調統治的秩序與社會的穩定性,因此法律的善與惡便不太重要了。而在自然法學派看來,法律必須具有天然的正義性與授權性,因此「惡法非法」。
中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開始大規模的移植羅馬法學派學說,來代替日益落後與市場經濟相違背的蘇聯法律體系。其中尤其在德日法係為重,在法律思想上繼承了自然法學派「惡法非法」的思想,而中國的法律更是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權力機構,由中國人民選舉授權,行使立法權。
那麼基於此,中國無疑是自然法系的堅定擁護者。不過令人遺憾的是中國在刑事立法上卻由於某種意識形態原因保留了一些惡法,而更為可怖的是,這些惡法居然現在還在實施,並日益侵害著公民與身俱有的人權。而在這些惡法中最為人民所詬病的,便是這個:
傳播淫穢物品謀利罪!
即使退一萬步來講,這個罪名在當初49年建國之時,鑒於當時複雜的社會環境,這個罪名有其時代的正確性,但時至今日,當代社會公眾早已對於「性」的日益寬容和開放,甚至在大學女生中如果保持處女之身還會被人譏笑,做小三當二奶,早已成為社會常態。那麼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傳播淫穢物品謀利罪」毫無疑問,是最大的惡法!
無須質疑,有關部門對於「性」的管控還停留在上世紀的保守思路上 ,將性視為洪水猛獸,但這個時代,人民對於「性」早已不像過去視為完全不道德、羞恥的事情,且日益坦然和包容。
將「性」與「罪」不分青紅皂白聯繫在一起,不考慮新時代的行為邊界,這是讓以「掃黃」為名的一場審判變成公眾笑話的深層次原因。
而既然是「惡法」,自然法學認為人民無須遵守,那麼王欣無疑是無罪的,回到中國執政者而言,就必須對該「惡法」進行校正刪除,此次民意如此明顯的情況下,那麼2016年兩會期間,會廢除這個「惡法」嗎?
人民代表若視民意如糞土,這又是何道理?
3.惡法亦法
當然,有反對者認為,中國當前仍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國內反對者與國外敵對反華勢力相勾結,企圖顛覆我們偉大的共和國,將中國人民置於奴役之中。例如美國就一直想佔領中國,將中國變成美國領土,讓中國人國籍都改成美國國籍,還要在中國實施美國的法律,美國的政策,美國的福利,草泥馬,美帝何其壞呀!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我央央大中國的生存,秩序與穩定必然依先於自由與公平,即我們需要實施的並不是表面上的自然法學派觀點,而在於實效,即有效的統治,那麼實證分析主義的「惡法亦法」觀點便是務實的與秩序的。
反對者還會說,我有例為證,你看我央央大朝就曾公開澄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你看,這些話難道不是說「惡法亦法」嗎?
好吧,就算「惡法亦法」吧!那麼王欣又何罪之有?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我們看見的都是公訴人的臉上寫著:你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很明顯公訴人準備並不充分,其觀點更是幼稚可笑,例如公訴人質問王欣既然知道難以避免色情,為何不轉型?有網友對笑曰:
一捕快見男女於街上,乃執其男曰:「汝強姦矣」,男子恚曰:「證據何在?」,捕快曰:「汝胯下有淫具也!」男子曰:「此物既可做愛,也可小解也,且做愛亦非能定姦情也,若發乎於情合乎於禮,又何以強姦論乎?」捕快語塞乃狡曰:「何不變性哉?」男子笑曰:「變性又何易?豈非逼吾成人妖哉?」
人聞之,皆忍俊不禁矣!
回到本案的法律問題,公訴人證據不足,證據鏈缺乏嚴謹的邏輯,而最為重要的是無法證明王欣系「故意、明知」有淫穢物品並以此為謀利。相關的法律解析在知乎與其他各類論壇都有高人的全面解讀,在此就不一一贅述。
因此即使是「惡法亦法」,王欣又有何罪?
4.行政、媒體、民意一起裹攜司法?
縱觀整個媒體與法律界大神還有知乎的精英們的觀點,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這是網路民意在裹攜司法,司法必須有其獨立性,豈能為一小撮別有用心的網路民意所動?對王欣,該判判,該殺殺,司法就是要這樣的獨立,要這樣的剛性!
欣賞閣下對「網路民意」的警惕性,以及對司法獨立意義重大的領悟。
不過我們講的司法獨立,可不光是要獨立於「網路民意」喲!在任何一個司法教科書里,司法獨立的當然意義,首先是獨立於行政權,其次是獨立於媒體,至於「網路民意」其論述往往被排在很後面了。所以我們在質疑網路民意裹攜司法的同時,必須同時審視是否有行政權與媒體同樣在干預審判!
快播案庭審的第二天,網信辦發言人針對快播案發表聲明:堅決支持對利用現代網路技術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進行依法打擊,並稱淫穢物品是社會毒瘤,損害社會文明,侵害一代又一代青年人,要給予堅決整治。還稱對快播案的審判能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網信辦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官方資料顯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於2011年5月,是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就設立該室發出的通知,也就是說他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但,國務院卻是行政權的代表!
網信辦做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在這一關鍵時刻,發表如此旗幟鮮明的「有罪判決」,這難道不是最明顯的「行政權干預司法獨立」的體現嗎?
這種無節操無節制的干預司法獨立,更同樣體現在媒體的「未審先判」上。
快播案宣判之後,新華網發表社論,稱要「為快播的狡辯鼓掌」,你以為新華網是站在了人民一邊嗎?你想太多了,請注意人家使用的是「狡辯」一詞,此詞早已旗幟鮮明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場的。
同時新華網的大哥,老牌政治風向的領頭軍《人民日報》也發表政論稱:快播的辯護詞再精彩也不配贏得掌聲!不僅如此,他還聲稱:技術本身並不是誰的「免罪牌」
人民日報與新華網這兩個當下中國最權威,是具影響力的媒體的「未審先判」,尤其是在判決未出之前,如此「義正詞嚴」,難道不是典型的媒體干預司法獨立嗎?
肉食者們放著如此明顯的干預司法獨立的行為避而不談,卻大談特談網路民意裹攜司法,難道就是為了那可憐的五毛錢?
5.願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確立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其中最重要的一條便是強化司法獨立,為此已經並正在實施一連串的機構改革,包括改變編製與省屬直轄司法等舉動,這些努力我們必須予以稱讚。
但鑒於當下司法公信力的喪失,快播案成了拷問司法改革成果的關鍵風向標,有個別野心家政客們,對快播案大做文章,企圖引導法院做出違背民意與法律常識的判決,從而達到進一步引導人民與政府的對立情緒的目的,為此我們必須高度警惕。
同時如上,我們更應該反思「惡法」改變「惡法」,別讓個別領導人的「道德潔癖」損掉一代又一代年輕人的「性福」,其實在我看來「州官搞主播」,如果發於情合乎禮,也並非什麼不恥之事,官員當然應該有自己的性自由與性選擇權;但與此同時,「百姓看快播」的權力更天賦的人權!
看看那些回校被強姦的女學生吧,她們中間又有多少人是被姦殺了的?保護女權,從保護快播、保護賣淫權做起。
聲明一下,本人在快播案發之前甚至都不知道這個軟體,但我不否認我存過大量AV。至於今天,我是快播人!王欣,我與你同在!我覺得這件事裡面,有很多問題都被揉在一起看待了,導致大家撕得不亦樂乎,但是全都雞同鴨講。
第一,立法問題和司法問題。傳播淫穢視頻(在無版權問題的前提下)是否應該認為是違法行為,這是立法問題;在法律已經規定這種行為為違法(犯罪)行為的前提下,快播是否(因為做出這樣的行為而)違法(犯罪)了,是司法問題。從立法角度講,我是支持傳播淫穢視頻(在無版權問題的前提下)不應該被定為違法(犯罪)行為的;從司法角度講,既然現行法律規定這種行為是違法行為,那麼假如快播在法律事實上被認定作出了這種行為,則理所當然是違法的。
第二,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以及腦補事實。客觀事實無法重現和恢復,所以不是你說怎麼樣就怎麼樣的,法庭應該根據法律事實作出判決。腦補事實···就是你們各位看官自己對快播的行為的主觀認識,更不可能,更不應該作為法庭裁決的依據。
所謂「大眾支持快播無罪」,這個標籤,把許多不同的人和觀點混為一談了,根本不具有可討論性。首先,是認為從立法層面上講,應該把上述行為定為無罪,還是從司法角度講,應該判決快播無罪?其次,是認為即使庭審不是像目前這樣的結果,而是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基本相符的結果,則快播也是無罪的,還是認為目前庭審的結果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你們的腦補事實)不符,但按照法律事實來看,應該無罪?
這些完全是不同甚至互斥的立場,都被題主(和與題主一樣想法的人)混為一談,我對此只有兩個字的評價:
悲哀!講兩個故事:
第一版本:
07年後,計算機和網路寬頻逐漸普及,物質基礎具備後,慢慢就有人動了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信息的腦子。
而當時,沒有什麼雲什麼雲,只有快播以先進、方便使用的技術,被這一批人看上。
快播的技術,優秀的地方很多,比如支持格式多、資源消耗低,開發者設想過無數種用戶使用的方式,
然而,快播被那批人纏上了,屢禁不止,每次屏蔽改下IP又回來。
漸漸的,「快播=黃」的印象在國民心中根深蒂固,即便實際上「快播」這個詞,只是「站長和用戶的暗號」。
老師上課用投影儀投影電腦屏幕,班裡的同學看到桌面上的快播圖標就集體偷笑發噓聲,然後老師一臉茫然,「快播怎麼了?」
然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他們也能說:「說跟快播沒關係,你用過快播嗎?」「快播就是靠色情換流量,流量換廣告,我告訴你,那個人本來就沒多正義」
「你有快播監管放水證據嗎?」
「你自己動動腦子想想裡面怎麼回事啊,懂點『內情』的人都不會被騙到」
第二個版本:
07年後,計算機和網路寬頻逐漸普及,物質基礎具備後,慢慢就有人動了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信息的腦子。
而當時,沒有什麼雲什麼雲,只有快播以先進、方便使用的技術,被這一批人看上。
快播的技術,優秀的地方很多,比如支持格式多、資源消耗低,開發者設想過無數種用戶使用的方式,
然而,快播被那批人纏上了,屢禁不止,每次屏蔽改下IP又回來。
漸漸的,「快播=黃」的印象在國民心中根深蒂固。
後來,快播意識到這中有利可圖,在「履行審查義務」時不斷放水,然後一方面假扮出努力屏蔽的樣子,在庭審中也打各種技術牌,博取民意支持。
「快播是技術!」
「呵呵,行內人都知道怎麼回事,只是抓不到證據,畢竟很難留下把柄。」
兩個版本,受害者和人渣,決定性區別就在於審查時有沒有「放水」,判決的核心焦點也在於能不能證明這點。
至少現在出示的證據沒有能證明,嚴格依法就是無罪。
憑著「快播=黃」的「大眾印象」決定自己的立場,或者舉著「這種模式泛濫對集體體系不利」的大旗。
可以,記住你腳下踐踏的是法律就行
事實上,快播已經被關一年多了,沒有快播,該發車的還不照樣發車?形勢就跟耶穌死了門徒四散傳教一樣,各種雲早出來了,各種花式發車,各種雲不也收費?賣會員、賣頁面廣告、各種推廣。
刪不完,刪了又有,是不是就證明這些平台都「審查不力」?都有利益聯繫建議永封?
快播作為一個犧牲品也沒什麼不好,如果這犧牲能有點價值,而事實上沒什麼卵用——終究只有靠真正可行的機器審查技術上來
解決方法除了發展技術沒其他方法,技術發展前,唯一方法是,徹底否定這種形式
也就是說——關閉所有這些「雲」
弄一個快播沒意義,行為和目的不自洽。
羅賓漢也違法,你看大眾是覺得他有罪的多還是無罪的多?
檢方準備不足,有什麼辦法呢。
總不能是「雖然從檢方提供的證據里判斷不出快播有罪,但有些事大家『心知肚明』,所以拿不出證據也無妨,就是判它有罪 」這樣吧。因為人是自私的。屁股決定腦袋。
所以你看到這地方一邊反盜版,一邊罵政府封種子網站因為都想看免費A片唄
因為大眾根本不認為看小黃片有罪啊!
你把性交定義為淫穢,那你就是淫穢的產物嘍,還不速速以死謝國?
公審某小偷!
小偷辯護:天下那麼多大盜,殺人犯,為什麼不去抓而要為難我??
吃瓜群眾:是啊是啊,大事不辦,小事不放!!
小偷辯護:我們只研究幹壞事的技術,但從不幹壞事!
吃瓜群眾:是啊是啊,壞事都是我們乾的!!
小偷辯護:我研究了了一千個幹壞事的辦法,卻只有四個被人用上了!
吃瓜群眾:是啊是啊,誰都有犯錯的時候,犯得少了就沒錯嘛!
公訴人應該忘記自我,一切以背誦法律為核心!
你有沒有罪,犯了哪一條罪,罪證是什麼,該怎麼判,!!!說其他的都是自己給自己挖坑!
果然是毛片不負有心人,居然點贊總人口超過了我高爾夫專題的回答。~~~~~~當然,評論區已經被知乎管理員刪的一片狼藉了。~~~~~~~~~~~~快播案上頭條最大的諷刺就是,庭審現場里的所有人,都特么在家偷偷看小黃片[呲牙]對於這個數據的準確性,我敢拿命擔保真實。當一個社會人人都觸犯某一條法律的時候,那隻能說明這個法律已經沒有尊嚴了,更沒有捍衛的必要,誰捍衛它誰是偽君子,或是利益集團。
評論區腦殘黨說了,在家看小黃片不犯法。我了個去!我在說明的是犯不犯法的問題嗎?我在說法律的尊嚴。
試想一下,法官,公訴人,警察,他們在家看的小黃片是誰傳播的?都是快播嗎?如果這些執法者真正維護法律的尊嚴,快播應該在一開業就被查封。今天王欣早就應該刑滿釋放了(他和一眾互聯網大咖都早就被判刑了)。當執法者都不維護法律的尊嚴要麼法律有問題,要麼執法者有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探討違法者的行為重要還是探討法律存在的必要重要應該是大家深思的問題。
就在一年以前,超生還是懸在中國所有育齡婦女頭上的一把利刃,可現在,鼓勵你再生一個有著法律的保障。那麼此前因為超生流血甚至喪命的女人們,她們在地下對著蒼天呵呵兩聲,也只能含恨九泉。
我們國家建國以來,有多少這樣的法律是在司法實踐中更迭的,大家不難找出案例,80年代穿牛仔褲跳搖擺舞都要蹲拘留所的,可能是你的父母,大姨,二舅。而今天,拘留他們的執法者也穿牛仔褲跳搖擺舞而且招搖過市。這就是時代給我們上的生動的立法常識課。
那些認為法律生來就天經地義存在的人,你們只配做奴隸。如果我們的革命前輩們如你們一樣腦殘,他們就不會拋頭顱灑熱血,他們就不可能創造奇蹟建黨立國。
我們的立法和司法實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許王欣和快播會是這個時代的犧牲品,但是,如果我們的民眾都不能有他們應該無罪的呼聲,這樣沒有尊嚴的法律和無法進步的立法司法程序就永遠不會改變。
當我們認為在家看小黃片不犯法,傳播小黃片就犯法的思維管制了僵化的頭腦時,請你用僅存的邏輯思維想想,難道所有的小黃片都是你老婆和你鄰居演出的,由你來執鏡拍攝嗎?難道這是你們社區範圍的小眾娛樂?
如果不是,你從哪裡得到觀看的機會,沒有違法者,你如何獲得?
那麼,餘下的問題就是,整個社會都要道貌岸然的提上褲子就不認帳,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我們這樣無知而又無畏的踐踏的,正是我們社會日漸缺乏的法律的正義和尊嚴。
讓我們的法律可以成為人人遵守的行為準則,必須依賴於立法的科學性以及執法者對法律尊嚴的維護。這應該是基本常識。提什麼在家看小黃片不違法,傳播就違法的傻逼別在我評論區里瞎bb了,我懶得給你上普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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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不上普法課評論區是無法安靜了。
首先,權威定義來了。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行為和社會關係為調整對象的,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反映、維護一定社會歷史時期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的意志和利益的社會規範體系。
有了這個定義大家思維可以理順一些。
首先是國家,法律由國家制定,那我們國家誰最大?大到可以立法?如果你嚷嚷是某局某常。那你是了解現實但不了解憲法。法律里,我們國家人民最大,人民是統治階級,人民代表大會是立法機構。
我操,從這開始一切都茫然了吧?
第二點,法律是以行為和社會關係為調整對象的。也就是說,法律是需要調整的,不是一成不變的。全社會都看小黃片的行為以及非婚性交的各種社會關係已經越來越多而且複雜。而我們的法律依然沒有相應調整。這是事實。
第三點,關於權利和義務。遵守法律是義務,質疑法律也是權力呀!關於後者,彷彿中國人都不怎麼有信心。
真不能在這個話題里扯太遠了。在目前的框架下,王欣只能算活該倒霉。快播是否存在,一點都不耽誤全國人民看小黃片。這個事實如此明晃晃,就是法律沒有尊嚴的真實寫照。
~~~~~~~今天想更新~~~~~~~~~~~~
這個答案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無論多少人支持它,同時,反對它的也大有人在。
反對它的人是在說法律的神聖,程序的正義嗎?不是,他們只是隱隱約約覺得遵紀守法是天經地義的正確,站在這個方向上是絕對的政治正確,而且彷彿也可以扒到道德的至高點。
從來世界上就不缺少這樣的人。這是一個硬生生的存在。
我們的教育(我想強調一下,是低級教育,或普及教育)的確要求受教育者遵紀守法,而且,我們的社會彷彿也依照這樣的規律運轉。但是,我想問,是這樣的人們在推動人類的進步和發展嗎?
回望歷史,全人類的進步史赫然是部血淚史,那些厚重的書脊上,寫著斑駁的兩個字「反抗」!是的,我們在一次次反抗中進步,在科學,政治,法律,經濟,宗教等所有的領域,我們都在反抗中發現價值和真知。
在人類社會的頂層,智者們負責思考的永遠都不是安於現狀,而是變得更好。沒有質疑法律的思想,遵紀守法大眾社會都會成為空中樓閣。
在這個案件中,大眾去判定當事人的罪行毫無意義,因為我們不是審判者。我們只能去質疑這樣難堪的司法局面,因為這才對我們的將來有意義。
不知道我如何說才能讓那些自以為是的人真正看清楚自己周遭的法律環境。無論你支持公訴人還是快播,一個不公或者令人尷尬的司法環境不會因為這個案件改變。
你,支持誰,你都是這個環境中的受害者,你得不到你期望的保護,在你的房子需要動遷,在你的子女需要公平的就業機會,在你窘迫的人生需要社會的關照,在你某時需要司法的正義和執法者的良知時。 我們見過那麼多流血流淚的結局。有一天,你也會遭遇。如果你依然無法認知憲法賦予你質疑法律的權力,這些事情就永遠無法改變。
關於這一點,是對你們所有人的預言。
《會·周刊》會嚴肅扯蛋的周刊 上周大復盤——奸、懶、饞、滑、壞!
因為公訴人覺得反正必判,公審時不做功課,後續又完全失去信心,既不再直播,又來認罪交換一招。
這種情況下,只有搞法律的,出於利益或者情懷,才會覺得判得也算合理吧。
其實心照不宣,快播本身也不幹凈;但是要是放在審判台上,所有東西都要講究法律與證據,不是想當然我覺得你是散播小黃片你就是散播小黃片,因為這是法治社會,公訴人的證據不充分是很明顯的事情,無證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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