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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有多可愛?


1957年毛澤東談到魯迅時說:「魯迅是書香門第出身,人家說他是封建餘孽,說他不行。我的同鄉成仿吾他們,對他就不好。國民黨壓他,我們上海的共產黨員也整他,兩面夾攻,但魯迅還是寫。」


魯迅1934年8月13日在致曹聚仁的信中說:「語堂是我的老朋友,我應以朋友待之,當《人間世》還未出世,《論語》已很無聊時,曾經竭了我的誠意,寫一封信,勸他放棄這玩意兒,我並不主張他去革命,拚死,只勸他譯些英國文學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譯本於今有用,在將來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說,這些事等他老了再說。這時我才悟到我的意見,在語堂看來是暮氣,但我至今還自信是良言,要他於中國有益,要他在中國存留,並非要他消滅。他能更急進,那當然很好,但我看是決不會的,我決不出難題給別人做。」


這樣堅決然而溫和的魯迅總覺得很可愛。


"小紅,小象,小紅象。
小象,紅紅,小紅象。
小象,小紅,小紅象。
小紅,小象,小紅紅。"——魯迅


午後,織芳從河南來,談了幾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兩個包,說這是「方糖」,送你吃的,怕不見得好。織芳這一回有點發胖,又這麼忙,又穿著方馬褂,我恐怕他將要做官了。
  打開包來看時,何嘗是「方」的,卻是圓圓的小薄片,黃棕色。吃起來又涼又細膩,確是好東西。但我不明白織芳為什麼叫它「方糖」?但這也就可以作為他將要做官的一證。
  景宋說這是河南一處什麼地方的名產,是用柿霜做成的;性涼,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瘡之類,用這一搽,便會好。怪不得有這麼細膩,原來是憑了造化的妙手,用柿皮來濾過的。
  可惜到他說明的時候,我已經吃了一大半了。連忙將所余的收起,豫備將來嘴角上生瘡的時候,好用這來搽。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魯迅《馬上日記》


記得在百度上搜魯迅事迹時有一段是說魯迅的妻子許廣平生孩子時處於難產,醫生跑出來問道「保大人還是保小孩」,魯迅很堅決地說了保大人,當時就覺得先生真的很可愛...其實後來和朋友談起這段,朋友卻總覺得無感,大概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會選擇保大人吧。但是我一想當時那個仍是有封建的社會,又是堅決地說保大人,是讓我蠻心動的...
再說後來,雖然難產但最終許廣平和孩子還是都保住了,過了幾日,待許廣平恢復差不多了,魯迅就抱著孩子在許廣平身旁,就討論起給孩子取名字的事情來。
魯迅當即就想到一個好名字——周海嬰。
許廣平也覺得不錯,問他是怎麼想到的,魯迅便如實回答說:
「這孩子是出生在上海的嬰兒,就取海嬰做了名字。」
這的確可以說是非常可愛啦。
另附上幾張百度搜到的原文截圖,裡面有一些答主沒寫到的和寫到的其中的一些細節,在此放出。
不得不說魯迅真的是非常可愛之人啊。

答主自述自然與原文有些地方有細節上的不符,畢竟是以自己的話來講的,還請見諒。


《故事新編》,魯迅的小說集,不知為什麼不大被人提起。
裡面有一種特有的時間單位,「大約過了……的時間」,比如,大約過了烙兩張大餅的時間,大約過了煮一鍋小米粥的時間,,,,,看的時候笑噴了,

鑄劍,,,眉間尺殺老鼠,把鼠按在水裡面,老鼠體征漸消,要死了,他便心生憐憫,讓老鼠浮上來,再一次看見老鼠的嘴臉後,又覺得可惡,,於是再按下去,,…………如是幾次,,老鼠終於死了,,艾瑪,,簡直把一個少年活脫脫的擺在我的面前,引起了我無數次共鳴,,眉間尺報仇以後,三顆頭顱一起在鼎中煮的只剩下白骨和頭髮,,老大臣和妃子開始辯論哪一個才是王的,,,也搞笑的很,,,,

奔月,,曾經的英雄后羿,因為箭法太高明,,方圓多少里之內,竟然只剩下烏鴉,后羿看著美麗的妻子嫦娥,也嘆氣說「這樣的女子,我就只能每天給她吃烏鴉炸醬麵」,,,,,射了一匹麻雀,,因為箭頭太大,射碎了,,嫦娥埋怨他為什麼不換小一點的箭頭,他還說,,,我只有大的,當年我射野豬長蛇的時侯balabalabal終於射到了一隻母雞,又被老太婆敲一筆,回到家中,嫦娥已經背叛他了,,追討無果後他卻說:趕緊給我做一盤辣子雞,,,,

採薇,,,叔奇埋怨大哥伯夷說漏了嘴時,心裡想「當年父王不肯傳位給他,也不能說沒有道理」,,,,他們準備「不食周栗」,,卻從周王的養老院帶了幾張大餅,不食周栗要到首陽山上之後,才開始,,,

非攻,,,墨子見楚王之前,,公輸班見他衣衫襤褸,,給他找了一件新的,,墨子說,「我也並不是只愛穿破衣服的,只是實在沒有功夫換,,」
簡直太可愛有沒有,,墨子穿上了公輸的衣服,卻因為墨子個子太高,公輸太矮,一件衣服像高腳鷺鷥一般,,,艾瑪,笑死了,,,,墨子救了宋國後,,卻被宋國的兵丁募去了破包袱,,

好些乍看好玩的,,卻準確的反映了,,英雄,成為英雄以後的日子,,,別的作家只能寫如何成為英雄,歌頌英雄。,,,,,跑題了,,應該只說可愛的一面,,,深夜無眠,手機碼字,,來不及翻書,配圖,,,有誤還請包涵,歡迎指正,,,,,


有一次看到《兩地書》中魯迅談到如何在世上混過去的方法,雲淡風輕,詼諧洒脫。如下:

一,走「人生」的長途,最易遇到的兩大難關。其一是「歧路」,倘是墨翟先生,相傳是慟哭而返的。但我不哭也不返,先在歧路頭坐下,歇一會,或者睡一覺,於是選一條似乎可走的路再走,倘遇到老實人,也許奪他食物來充饑,但是不問路,因為我料定他並不知道的,如果遇到老虎我就爬上樹去,等它餓得走去了再下來,倘它竟不走,我就自己餓死在樹上,而且先用帶子縛住,連死屍也決不給它吃。但倘若沒有樹呢?那麼,沒有法了,只好請它吃了。但也不妨也咬它一口。

其二便是「窮途」了,聽說阮籍先生也大哭而回,我支了也像在歧路上的辦法一樣,還是跨進去,在刺叢里姑且走走,但我也並未遇到全是荊棘毫無可走的地方過,不知道是否世上本無所謂窮途,還是我幸而沒有遇著。

二,對於社會的戰鬥,我是並不挺身而出的,我不勸別人犧牲什麼之類者就為此。歐戰的時候,最重「壕塹戰」,戰士伏在壕中,有時吸煙也唱歌,打紙牌,喝酒,也在壕內開美術展覽會,但有時忽向敵人開他幾槍。中國多暗箭,挺身而出的勇士容易喪命,這種戰法是必要的罷。但恐怕也有時會逼到非短兵相接不可的,這時候,沒有法子,就短兵相接。

總結起來,我自己對於苦悶的辦法,是專與的苦悶搗亂,將無賴手段當作勝利,硬唱凱歌,算是樂趣,這或者就是糖罷。但臨末也還是歸結到「沒有法子」,這真是沒有法子。 ——魯迅《兩地書》

個人認為這就是可愛了。


1925年,魯迅應當時主持《京報副刊》的孫伏園邀請,寫了一張《青年必讀書》的表格。關於「青年必讀書」,魯迅寫了一句話:「從來沒有留心過,所以現在說不出」 #任性(微笑臉)#


我夢見自己正在小學校的講堂上預備作文,向老師請教立論的方法。
「難!」老師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眼光來,看著我,說:「我告訴你一件事.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
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你……」
「我願意既不謊人,也不遭打。那麼,老師,我得怎麼說呢?」
「那麼,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阿唷!哈哈!哈哈!Hehe!he,hehehehe!』』

——《立論》魯迅

一開始就是覺得可愛,但是其實是……諷刺了說話。「深刻的揭示了中國文化中的欺瞞膽怯、明哲保身、圓滑世故等劣根性,並挖掘出背後的根本原因是來自中國的思想教育;表達了作者對怯弱而又巧滑的中庸主義哲學的深惡痛絕。」



「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

最後一句「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讀到的時候笑翻了,覺得好萌。


我的失戀
(文/魯迅)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葫蘆。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塗。

我的所愛在河濱;
想去尋她河水深,
歪頭無法淚沾襟。
愛人贈我金錶索;
回她什麼:發汗藥。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經衰弱。

我的所愛在豪家;
想去尋她兮沒有汽車,
搖頭無法淚如麻。
愛人贈我玫瑰花;
回她什麼:赤練蛇。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大概就是醬紫,從文中看到滿滿的傲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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