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你會留著前任送的東西嗎?
若留,說說用時的感受
我又不能把孩子殺死。
戀愛留給我們最深的,難道就是對方送的東西?……或者回憶?
一場戀愛留給人最深的,一定是那些像水流過黃土塑造的地形一樣的對方留在我們身上的痕迹。
有一天我看世界盃,碰到他主隊的比賽竟然才會去格外關注;
有一天我突然冒了句話,出了口才意識到這似乎是他的口頭禪;
有一天我去餐廳點了個菜,上了後才想起其實愛吃的不是自己;
有一天我試了條新裙子,在鏡前打了個轉卻不知道到底要給誰看;
有一天我打算獨自旅遊,卻不願意承認這是他曾經去過的地方啊。
如果對方不曾在你心中留下痕迹,那麼看到外物還能起伏多少波瀾;
如果你使勁也抹不去他留下的痕迹,那麼又何必自欺欺人丟掉東西。
也許那些痕迹會慢慢淡去,
也許終有一天會被另幾道痕迹所掩蓋,
也許無意識按壓到它們還是會傳來一陣陣痛,
但生活還是會繼續。
一生之中,相逢的人相逢的事都為我們留下痕迹,
只不過有時必須得承認,愛情留下的痕迹或許最深。
-我能把那四年的歲月扔掉重新來過嗎?
見過朋友的ex把全部東西寄回給他,個人覺得此行為不僅傷人,而且幼稚。放不下就自己扔掉,放的下就留著,東西是無辜的,你心裡放下了,它就是具有實用意義的好東西。 不要把沒有結果的戀愛就想的那麼痛苦,真正放下了,老的時候看到那些東西回想起來也是美好的回憶
愛情本就是自我完善的一個階段,我們受過傷害,也傷害過別人,被人愛過,也深愛過別人,無論最後怎樣,重要的是我們曾經經歷過,我們成長了,我們的人生變的不一樣了。
我和她結束很久了,她送的東西我還一直留著,不為別的,只讓自己記得,我也刻骨銘心的愛過。
有用的幹嘛扔掉啊
沒用的就扔
反正我是這樣
都不知道捐了多少衣服給災區了
首先謝謝前任的邀請←_←
我會留著
我想選擇扔掉的人大概是覺得既然已經分手了就從此不要再有任何牽連吧,把所有與之有關的東西都處理乾淨,眼不見為凈,也不會偶爾看到東西會再想起他,當然還有不想引起現任的誤會什麼的。。
我跟他雖然不再是情侶關係,但也算是和平分手吧,我不再愛他但也不記恨他什麼,相反,我真誠的感謝他,陪我走過最青澀的年紀。意義是我們自己賦予的,要是真的沒什麼,那些東西還是那些東西,不會因為是某某送的就變得多不一樣,真正沒放下的是我們自己吧,當你在看到那些東西再心無波瀾的時候,不也沒有扔掉的意義了嗎?
前任不在你心裡,東西留著也不在你心裡。前任在你心裡,東西扔了也還是在你心裡。
會。比如回憶。
給的時候的歡呼雀躍和開心不想丟了;
他這個不合時宜但是美好的人也沒必要老死不相往來了;
到處都是他帶給我的教會我的事兒或者副作用,丟也丟不掉。
要是這樣 那我男友就只能光著去上班了
會噠!
準確的說我就從來沒有丟過前任們送的禮物,這些可愛的小東西我依舊在我的生活中為它們留下位置。我喜歡它們不因為是誰送的,而是它們本質上的觀賞性,實用性。
畢竟,萬物有靈,這些禮物從來沒有做錯什麼,不需要接受被遺棄的懲罰。
有問題的有差錯的是談戀愛的兩個人,誰做錯,誰受罰。
留著吧,在我房間的柜子里,並不是很有勇氣打開柜子。我看看我還記得多少它們的來歷,我從左往右說吧。最左邊那個藍色盒子的心是她2013年我生日送給我的,每顆心都是她一個一個疊的,應該是她送我的最後一個禮物,裡面帶著一封信,那封信的最後一句話是謝謝我對她的照顧,願我能照顧她一生一世。右面那個大蝴蝶結的盒子是她用手diy的巧克力,每個都是她自己做的,是2012年冬天一個情人節送給我的,她每天下午放學都說她有事,其實我知道她想給我一個驚喜,可她蹩腳的掩飾讓我哭笑不得,最後我還是裝作很驚訝,不過真的很感動。下面那個金利來的錢包是2012年我過生日她送給我的,一開始我用,把那個錢包左下角褶皺了一點,我很心疼,就捨不得拿了,她就以為我不喜歡,我就告訴她緣故,她說那以後再送你不就完了,但是我還是捨不得用。錢包左邊的煙,是她高一的時候不乖,學別的女孩子抽煙,我特別生氣,就給她沒收了。上面那個金利來的盒子是她送給我錢包的盒子,盒子我也沒捨得扔,裡面裝著兩樣,一樣是她去海南旅遊的時候給我帶的脖子上的吊墜,一樣是她說她爸爸去緬甸的時候帶的玉,是塊貔貅,帶手上的,拍照的時候我取出來了。中間有個寶哥石妞,是她高一時候上課無聊的手工作品,她名字里有寶,我名字里有石,她做完以後隨手就丟給我了,我就忍不住珍藏起來了。這些零食一起說吧,一包松塔,兩根棒棒糖,一包草莓干,一根威化,都是她給我的,可當時就是捨不得吃,就攢了下來,可能早都壞了。那個粉紅色的小盒子是她的上一個隱形眼鏡盒,當然她後來換了多少我並不知道,只是那是我第一次陪她配隱形眼鏡時她不要的東西,我覺得也是個紀念吧,畢竟是她用過的東西,就留了下來。最右面的那個是她送我的一盒襪子,我也沒捨得穿,裡面有七雙,分別寫著星期一到七。還有那個心的掛飾,那是她跟她媽媽在街頭逛街時買到的鑰匙鏈,她送給我,我一開始把它掛在我當時的摩托車鑰匙上,後來它有些變形,也掉了漆,我很心痛,是真的很心痛,並不是我小氣摳門之類,愛過一個人的話應該會懂,然後我就把它收藏了起來再沒帶過。那個藍色的小象是她考試時撿的,她玩了一場考試後給了我,我也沒捨得扔,就和這些東西放在了一起。其實她還送過我一張她拍了好多組照片擺了好多動作組成的一顆心,不過當時拍這些東西的時候沒有一起拍。其實可能這些都是情侶在一起很平凡很簡單的東西,但在我這卻是我們一起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有時候我突然都以為我是不是已經不在意她了,然而此刻我才發現不過是我不得已把她埋在了心底,可能有人會說,這分明就是你摳門如何云云,東西都捨不得吃,可能就是這樣吧。但是我覺得總會有人如我這般吧。正像如果問我有什麼想對她說的,那就是,願你日後所遇,都如我般愛你。
以前不懂事的時候,分手了就把自己送給對方的要回來,他的東西也都還回去。現在,想明白了,弄這些形式主義沒啥意思,情義不在,東西自然就只有使用的意義,能用就用,看著礙眼就扔。
片甲不留。
轉箱壓箱底。
扔了30年後你會後悔。答案已刪。
不扔,污染環境
大學閨蜜分手那天,我陪她去黃浦江邊扔掉了她前男友送她的所有情書和許願瓶,後來才知道她留下了前男友送她的項鏈和ipod…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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