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著名的音樂排行榜們都如何賺錢?
比較泛泛地猜測一下,無論日常節目和還是頒獎典禮,主要收入渠道不外乎是廣告、冠名、轉播權等。但應該還有其他方式,盼具體數據。
提問的一個源起是看到這則新聞:流氓推送還不計入榜單,U2新專輯營銷一敗塗地
榜單不要 U2,但榜單還重要嗎?體現到商業價值上,它的盈利能力是否在急劇萎縮?U2 的這次營銷,雖然被廣泛吐槽,但一個事實是,所有人都聽到了他們的新專輯,iTunes 已經能夠替代榜單的作用了。
謝邀。
想直接知道結果的就看這一句黑字就行了,下面廢話比較多:
賺錢的方式,是廣告和合作及冠名費用
然後是詳細的
前言
題主說的是「著名的音樂排行榜們」,但實際上大多數的排行榜都是附屬在一個雜誌或者電台或者電視節目中的(國內的不算),而且排行規則也大同小異,至於盈利方式,各有不同,據我所知的一些事情,國內的部分排行榜確實是會有「砸錢」以及「關係」的成分在其中,但這不在我要說的內容之中,國內的音樂圈呵呵後紅紅火火恍恍惚惚。
因此我僅說一下Billboard.
關於Billboard
開頭先把大家對Billboard的觀念改變一下。
Billboard,這個差不多是國內最為大眾熟知的流行音樂排行榜名稱,它其實是一本雜誌,而且是週刊。從1894年11月1日開始創立。1894年啊,同志們,120年啊……一本雜誌能做那麼久真是夠牛逼的……
當然,最早Billboard並非一上來就是關注與流行音樂和娛樂圈,那年頭的流行音樂現在聽上去都十分高雅,最初正如其名(Billboard意為「告示牌」、「廣告牌」),是一個以打廣告為盈利手段的雜誌,當年的主流和非主流的娛樂方式:嘉年華、馬戲團、遊樂場、歌舞團巡演、東方怪奇異人館……都會選擇在這本可以接受它們廣告投放的綜合廣告雜誌進行投放。
Billboard開始做現在我們熟知的它的主業——「音樂排行榜」是在1930年左右(其實從1913年便已經有了最早的排行榜,但沒有成型),涉足三個音樂類型:POP、RB、Country Western,當然,也不要把這三種音樂形式和如今的同名音樂混淆,雖然是一脈相承,但那時候的POP,差不多能上榜的都已經被收錄在各類「歐美經典試音碟」中了,而且無限被翻唱。
關於賺錢方式
從音樂排行榜到賺錢,關係是這樣的
簡而言之一個路線圖先畫出來:
∵年輕人喜歡
∴需要權威音樂榜單
∴能有大發行量
∴能有大量廣告和冠名費用
∴能賺錢
從那個時候(1930年左右)開始,Billboard逐漸發現了一個可以通過自己的影響力為雜誌本身拉廣告的方式:製作一個每週發佈的音樂排行榜,讓年輕人都來買,增大發行量,讓年輕人再也離不開Billboard.因為,哪個年輕人不希望自己走在時代的前列腺上啊!
這個想法完全對啊!發行量是一個出版物的生命,這點毋庸置疑。沒有發行量,一切高大上和內涵和獨家專題都是車技巴丹。
然而Billboard也知道,年輕人雖然涉世不深,但是人家也不是你說啥他們就信啥的,所以Billboard決定要「專業」。
在若干年的「專業」態度之下, Billboard的一個沿用至今的排行榜排名規則出現了。
經過不斷改進,目前的公式如下:
排行積分=銷量/1,000x0.6+電台/1,000,000+主動流媒體/10,000x0.5(+被動流媒體/10,000x0.25)
看到沒有,其實在Billboard的排行榜規則中,所謂拿錢砸高排行還是有可能出現的,就是你花大價錢去砸電台的播放推薦以及被動流媒體的洗腦循環。可是在「銷量」的0.6‰係數前,後面的數據弱多了。
這其中,電台被分為兩種:BDS電台、BIN小市場電台。其中BDS電台是指Nielsen
Broadcast Data Systems,一些中大型的、有影響力的廣播電台,他們被Nielsen所監控,相關的數據也成為了目前美國最權威的電台監測數據,當然,這個系統沒多少年,1992年才首度出現……
BIN則是……
扯得有點遠,這個電台的東西大家自己去找些資料看吧……和主題沒多少關係了……
至於主動流媒體和被動流媒體,流媒體特指在網際網路上的媒體,二者的區別大家可以理解為:蝦米、QQ音樂和Podcast及其它網路電台的區別。也就是:一個是你自己想聽,另一個是你聽別的東西被動讓你聽。
因此,你大致能知道它從哪兒賺錢了。
包括:
l Billboard相關的其他線上線下媒體的廣告
l 明星訪談
l 專輯及單曲推薦
l 其他Billboard合作活動的品牌冠名和贊助費用
l 偶爾還有一些唱片公司合作出品Billboard的唱片系列,這些也是要給Billboard錢的
參考圖:Billboard網站首頁的推薦內容(你當這些是免費的嗎……這可是頭版頭條九輪播)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問題不是問題,因為音樂排行榜本身不是用來賺錢的。音樂排行榜是衡量音樂流行趨勢的重要工具。在成為大眾關注之前,先是行業信息,這一特點是他根本的性質,哪怕到現在仍然如此。目前排行榜無非採用兩種衡量工具,一是銷量(CD,數碼等),二是播放率(廣播,電視,流播放)。歷史上還有不少排行榜採用投票形式,但這不夠客觀。
在理解排行榜的時候一定不要把他想成娛樂,而是一種產業,比如汽車行業,他就猶如每月你會看到的汽車銷量排行榜,他是由相關行業協會統計並且向其協會成員發布的。作為對外公開的數據,你所能看到的是有限的,這就有了很多諮詢公司兜售相關信息,可以說這就是他們盈利的模式,但作為行業協會,他們的目的不是盈利的最大化。
如何定義著名?但往往著名是結果,而不是原因。而之所以會著名是因為他具有代表性和晴雨表性。就唱片業來說,音樂產業越大的國家勢必音樂排行榜越重要要,從而導致了他的著名。除此之外,由於英語是流行音樂的主流語言,英語國家的排行榜勢必會更流行。這就是為什麼排名第二的音樂市場日本的排行榜少有人關注。從古到今也只有英國(第三大或者第四大音樂市場)和美國(第一大)的排行榜在全世界範圍內有著很大的影響力。美國的Billboard排行榜和英國的Official Chart。其中Billboard知名度遠遠超過英國排行榜,但這依然無法改變Billboard依然是一本行業雜誌的現實。你在美國幾乎是不可能買到Billboard雜誌的零售版。
先來說說Billboard排行榜,不談他的計算方法,他的數據來源是尼爾森,這勢必也是要花錢買的,而他製作出來的排行榜也是用來賣的,但一般還是賣給唱片業人士。也是在互聯網時代,他會在網上公布部分重要榜單,單曲100和專輯200。其餘的排行榜都是需要收費才能看的。Billboard最終的盈利模式除了廣告,就是他的服務訂閱,他有一個http://billboard.biz,用戶可以檢索歷年的所有排行榜。目前Billboard還在進行轉型,希望成為大眾消費雜誌,但這個過程不是那麼容易,因為雜誌側重的不是音樂,而且行業新聞,比如某某成為了某公司的CEO,這類諮詢和甚至千奇百怪的排行榜對於普羅大眾的吸引力是有限的。
英國排行榜是有The Official Charts Company發布的,這個公司是由BPI(唱片產業)和ERA(娛樂零售業)組成的,和美國相比,英國排行榜完全是根據銷量來決定排名的(不過,現在單曲榜也會把流媒體計算進去)。他們主要通過向媒體出售排行榜來維持運營,最重要的自然就是BBC,每周日的倒數排行榜是英國一大音樂傳統。除了BBC,他們還把排行榜賣給比如MusicWeek一類的雜誌。
和許多人想的不同的是,排行榜可以被操縱,但不可以被買。操縱的方法就是付錢給電台播放音樂,但這在美國是非法的,或者自己買入大量音樂,但這種做法一旦被發現會被不被算入。正由於這種公正性,英美排行榜是音樂產業晴雨表,也是歌迷的收聽指南。
日本的ORICON也好美國的Billboard也好,本身都是媒體,也發新聞(也提供下載服務)
既然是媒體,收入大頭肯定是廣告。
而且因為他知名度大,權威性大,自然會有人花錢買頭版。
也因為權威,電視台電台等會推送它的排行,最後形成產業鏈。我個人認為音樂本身沒有任何的可比性,題主提供的新聞連接我沒看,恕不能評價,排行榜這東西我看來完全是一種商業推廣行為,反正我沒把它當回事,至於如何盈利?廣告費+推廣獲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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