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一年半,今年九月領了證,之後搬去和男友同住,漸漸發覺彼此並非想像中的最佳伴侶,請問該怎麼辦。?

同住後帶來更多的感覺是搭夥過日子,沒有愛的感覺,甚至有時會厭煩對方。婚期定在明年四月份,這種情況是選擇繼續還是就此打住?


不知道為什麼會被邀請(???︿???),基佬一隻,怕引起大家的不適,雖有過同居經歷,對於題主經歷也感同身受,希望不理解男同的人避開和見諒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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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對象在一起幾個月,同居前兩個人約會逛街吃飯,感覺都很美好。後來和他同居,就開始不斷的吵架,天天吵。以下是吵架內容:
1.我:今天你做的飯不好吃,這個咸了,怎麼又放豆瓣醬,你們山東人吃啥菜都放豆瓣醬,一個味,還有啊,土豆切那麼大,胡蘿蔔和生的一樣,放了韭菜我就不吃了,你自己吃!還有豆腐皮我們那都是直接吃的,你們還要煮,搞笑!(本人挑食)吵了幾次他不敢給我做飯了。
2.(本人較懶)他:你能不能收拾一下床,打掃一下屋子,懶死了,打掃和沒打掃一個樣,這些垃圾怎麼還沒掃,要你有何用?
3.他:你說你吃個飯也能丟手機,笨死了,我去給你找。
4.他:你真是慢死了出個門比女的還慢,誰受的了你。
5.我:你上廁所能不能關門,等著別人進去啊,每次都還不沖。

後來因為不合適分了…………

我問我媽,你說兩個人在一起為什麼總是吵架,你和爸結婚的時候不吵架嗎?

我媽說,吵啊,結婚以後剛開始吵個三四年很正常的事。過日子不是戀愛,一起生活就是把彼此最不好的一面都分享出來,沒有了以前的新鮮感,就開始糾結一些不好的事情。很多人三四年以後就發現,吵也沒用,因為你發現能讓他改的都改了,改不了的這麼多年也習慣了,就不想再介懷,就不吵了。從我記事起我就記得父母吵過一次。我問,那為什麼有很多人還是離了,難道兩個人選擇了不就都應該堅持下去么?她說,忍得了就一起過下去了,要是還是發現這些毛病自己忍不了,就離婚了。

記得金星說的一句話,談過半年的人都分手是因為沒有好好用心堅持到最後。沒有那種同居以後還那麼理想伴侶,題主好好想想你當初是看上他什麼,有什麼看不上的,現在又是什麼樣。只要不是真的忍受不了,觸碰到彼此底線,就好好用心去解決,去適應。畢竟一年半很不容易。平淡期才是最考驗兩個人感情的時候,多找找當時的感覺,學會在平淡中創造驚喜,慢慢習慣彼此,習慣平淡。祝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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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不舉報,不噁心人(?? . ??)。


首先領了證就不叫男友了,同時也進入了婚姻狀態。從你的文字中感覺你還在帶著戀愛狀態在看這件事,對激情的期待度還比較高,所以對生活中的平淡就有點無法忍受。其實生活本來就是平淡的,找一個能溫暖自己的就好,熱戀本來就是一瞬間,最終還是要面對平淡,做好了面對平淡的準備才會結婚你說不是嗎!正確的去面對吧,寧靜致遠嘛,不過實在無法面對平淡就離了再去戀愛幾年,做好準備再結婚吧!


題主,同居就是磨合的過程,這當中當然有N多小摩擦啊
提醒你一下,領證了,你應該稱之為老公,而不是男友。
俗話說,名不正,則言不順。 你先把他當老公,估計你就有答案了。
祝你們幸福!


不不不!題主!我想問!你究竟是怎麼了!!!
你跟他相處的一年半,難道你只是用來逛逛街!牽牽手!吃吃飯!打打啵兒了嘛!!!
難道你沒有深入了解過嗎???
難道你沒有跟他交涉過你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嗎???
題主,原諒我此刻的喪心病狂……
只是你們都領證了啊!!!是我只是還是個孩子,還是成年人的世界我真的不懂?
為什麼領了證才發現問題!領證之前都沒發現問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題主啊!你沒有聽說過婚前同居嗎?婚前啊!不是腦子一熱一拍桌子:「老子要跟你結婚!」就扯了結婚證的那種啊!
題主……我覺得吧,你再考慮考慮,我想你們肯定是一直甜甜蜜蜜沒有經歷過什麼,然後覺得彼此合適就扯了結婚證的。
其實兩個人相遇不容易,相愛更不容易。在一起就好好珍惜,有問題就互相吐出來,改得了的儘力改,改不掉的你能容忍的就忍了吧。誰叫你們互相喜歡呢?
你說我說得對不對?


我想說。領證這個一定是到最後一步才履行的流程,否則會很彆扭,,而且,因為領證你再去和對方談什麼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而你的角色也很難轉變過來,但是提議題主,暴露彼此問題的時候,也是最考驗彼此的時候,雙方好好談談,多溝通。祝好!


建議你想清楚再決定,因為以後要面臨的日子還有好久,試問自己如果是這樣再生活個四五十年能否忍受?答案自然就出來了


做個逃跑新娘豈不更好


沒有感覺就是沒有感覺咯,忍著結婚了以後的問題肯定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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