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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普通人突然遭遇法律問題時,他應該如何做才不至於很被動?

最近一個在火車上認識的朋友(初中文化,特別忠厚),突然打電話來,問我這個「知識分子」(臉紅啊……)一些法律問題(我是理工的真的不懂啊)。
我當時跟他說,建議他找律師事務所,他說怎麼知道哪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好。我感覺這是一個典型的中國消費者式的,對陌生事物的不信任。
我們很多人認為自己不犯法,法院就和自己無關。但是法律問題突然找到自己時,立刻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我們又不像美國人一樣,有私人律師的概念。
請法律人士寫一個類似攻略的答案(不要把目標讀者的受教育程度想的太高)。


我的職業是所謂「商業律師」,主要代表公司處理商業問題,對普通人遇到的法律問題其實是外行。但工作以後總有親友尋求幫助,問題也千奇百怪。我剛開始時都以自己也不太懂推掉,後來沒有辦法只能硬著頭皮客串起「私人律師」來。事情處理的多了,也總結出一些經驗,可以從思路上給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我以前在答案中引用過一句法律格言「當事實對你有利時,多強調事實;當法律對你有利時,多強調法律;當事實和法律都對你不利時,敲桌子把事情攪渾」,這句話在普通人遇到的法律糾紛中也是適用的。

一、「當事實對你有利時,多強調事實」——你需要一個「發現事實的人」

我自己經手處理的個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很多時候把事實梳理清楚,工作就基本完成了,法律占的比例反而不大。在事實梳理上,強調的是邏輯思維和細心,包括對當事人的了解,如果事情不是太複雜,不一定需要專業律師來完成。當然訴訟律師比較擅長發現一般人不注意的事實,所以也要看案件的金額和複雜程度。

所以遇到糾紛,先找一個條理性比較強的朋友幫你把事實問題弄清楚。

二、「當法律對你有利時,多強調法律」——你需要一個「解釋法律的人」

法律的解釋有時非常簡單,有時則只有法律人才能勝任。所以我倒並不建議遇到任何事情都去找律師,先找念過法律的朋友(最好通過司法考試)諮詢一下事情的性質,再結合網路搜索類似情況還是比較可行的,畢竟律師費也是一筆支出。在這裡推薦一下「普通人應該知道哪些有用的法律常識?」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844498

不管是誰來解釋法律,都要找到具體的法律條文,需要的話再買本官方出的法條釋義增進理解,談判時也用的到。

如果是金額比較高的訴訟,則要在第一時間找專業律師諮詢,@高萌已經談到了。

三、「當事實和法律都對你不利時,敲桌子把事情攪渾」——你需要一個「會敲桌子的人」

根據我的觀察,絕大多數普通人遇到的法律糾紛最後都不會鬧到起訴那一步,雖然雙方常會威脅「法院見」。如果你真打過幾次官司,就知道訴訟程序費時費錢費力,如果對方有專業律師幫忙,在程序上一再拖延,解決問題的成本會非常高。

所以大部分糾紛靠的都是交涉和談判。這時候你需要找一個「看起來像律師」的人幫助你來參與談判,威懾對方。我自己的經驗是,哪怕是節假日,給朋友幫忙時永遠穿西服打領帶,我方情況越是不利時越要氣勢逼人。這個談判中的幫手不一定非要聘請律師,有談判經驗的人都可以,最好學過法律方面的課程,能熟練使用基本術語。切記,不要找娃娃臉!

上面提到「三個人」,其實是不同階段需要的三種技能,可能一個人就可以勝任。

寫這些是基於普通人經濟條件有限(糾紛涉及的金額可能還沒律師費高),對法律行業也一無所知。如果能找到在相關領域有豐富經驗的律師當然還是最優選擇,畢竟「術業有專攻」。

(謝絕私信)


普通人分兩種,一種會搜索,一種不會搜索,甚至沒接觸過網際網路。
對於前者,最好的方法是查相關法條,幾乎所有的法律法規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到。然後關鍵詞 ctrl+f 找自己需要了解的那條,主要是責任後果。絕大部分法律法規都會規定責任後果。查完後再根據複雜程度找律師。會上網的人,不要諮詢學過法律甚至在律所做非訴律師的朋友,因為多數情況下他們知道的並不比你多多少,甚至可能誤導。戰鬥在一線的或專精於你的問題的律師才是你真正要諮詢的人(上天保佑你有足夠的律師朋友組合)。
對於後者,建議去找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政府的政法機構都有援助部門或可提供法律援助的律所律師名單。再有就是求助法律熱線,很多城市都開通了類似熱線。
當後者向前者求助時,如果他問的問題,已經讓「知識分子」谷歌百度都解決不了時,還是建議他請律師比較好。


其實有個問題我比較好奇,大家認為一個好的律師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我覺得,現在很多人在接受服務的時候,總是會抱著買賣式關係來考慮,認為付了錢就一定要得到自己希望的結果。這種是明顯偏頗和不現實的。不能說請了律師以後,最終案子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就認為律師不稱職或者是一個「坑人」的律師。

除此之外還有個意識問題,就是你花錢是來聘請律師,而不是僱傭律師,如果是僱傭,則被僱傭的人需要聽從你的要求,而聘請的話,則是你希望對方給予你一定的幫助,而你一定要尊重對方所提供的法律服務。

聘請律師了以後,如果你真的認為律師「坑人」了,那麼在你取得證據以後,可以向律師所在的律所所在地的律師協會和司法局進行舉報,由律協和司法局對於其是否違規、違法進行調查並決定是否處罰。

在大城市裡面,遇到訴訟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尋求律師的幫助,如果你自己在意那點律師費,而自認為可以應付訴訟的話,那麼很多問題或者闡述不清或者在法庭上形成對自己不利的自認,而給自己留下一處軟肋。至少在我接觸的案子以及我其他律師朋友的案件當中,有很多的當事人在一審的時候自己感覺良好,卻發現輸了官司,輸了以後才想到要聘請律師,於是找到律師進行二審。但是法律圈的人都清楚,二審如果沒有新事實、新證據,或者一審程序沒有明顯違法的情況下,基本上大多數會維持一審的判決,最好的情況是再一次平衡一下雙方當事人的利益關係,但是不會造成根本性的翻盤。於是在這個時候,當事人認為聘請了律師,二審依然輸了,所以就固執的認為律師是吃飯不干事的。

所以我的觀點就是一句話:遇到法律問題,去尋求律師幫助!律師會為你在訴訟中撥雲見日!

PS:感謝@韓冬 和@kun yu知友的提醒,在此進行一個對於如何選擇律師的補充:

  • 最好選擇你當地的,但是不要選擇小縣城的律所,最好是所在地為地級市的律所;
  • 如果不確定某個確實有名的律師,就不要選擇個人所,盡量選擇合夥制所;
  • 盡量選擇規模大一點的律所,這一點你可以實地過去了解走訪一下;
  • 多了解律所中比較擅長的法律領域,因為律師擅長的領域不同,同樣律所在法律領域裡面也有所側重,選擇的時候需要注意;
  • 多了解該律所的以往案例和客戶,能夠幫助你了解該律所的實力和水平;
  • 律師還是年老一點的更具有社會經驗;
  • 如果你身邊有朋友接觸過某些律師,不妨參考一下他們的觀點。

在中國當下的法制環境下,律師提供的是一個可以幫助你不走彎路但並非一定是可以幫助你解決問題的途徑。作為普通人,在缺乏法律知識和訴訟知識的情況下,我認為在突然遭遇法律問題時,比如離婚(ORZ每天遇到最多的就是這個)、交通事故、借錢、簽合同、討薪等等等等,首要第一點就是要保留證據。
我遇到太多幾乎什麼都沒有就來打官司的人了。固然現在中國的訴訟還有很多法律外因素在影響,但主體上,還是靠證據來說話。有證據,一切好說;沒有證據,憑你再有理再委屈也沒用。
那麼,什麼是證據?在突然遭遇法律問題時,該怎麼保留證據。
證據就是,你覺得看上去理所當然,但別人並不知道,而你需要通過一些東西讓別人知道的東西(頭都繞暈了……)。
比如,你起訴離婚(又來!),首先第一位就是結婚證要找到(廢話嘛),然後你想想你為什麼起訴離婚,是感情不和,是家庭暴力,是婚外情,還是反正你就是不想過了,那麼假使你想快速離成,就需要針對原因,搜集證據。比如簡訊、比如照片、比如談話錄音(以上都必須經合法途徑取得),這些東西是可以直觀地反映你的訴訟請求,遠比你在法庭一哭二鬧三上吊管用。
再比如,你遭遇交通事故(啊呸!),首先你要保留好事故認定書,這可是影響你官司輸贏至關重要的證據之一(該和交警據理力爭時要力爭),你看病吃藥的票據,你的工資單,你的收入證明,你的交通費票據,你請的看護你的人的收入證明等等等等,千萬不要把一些票據隨便扔掉,否則你說破大天去也賠不了幾個錢。
總之,在突然遭遇法律問題時,一定要冷靜,把手頭能夠搞到的證據(紙質的,電子的,照片的……)全保存好,不要嫌多,多了可以讓你的律師幫你挑,但要是少了,你就是請個金牌律師,有時候也只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嘍。


第一次回答知乎問題 根據自己在公檢法機關工作的經驗提出幾點意見吧 希望能有用:
1、慎重對待網路。法律適用並不是直接套用法律法規的過程,而當事人的案情千變萬化,特別是對於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而言,並不懂得哪些是和適用法律有關的要件事實,在需求網路達人幫助時,有時候會遺漏一些重要細節,而這些細節可能會對案件的定性,乃至案件最後處理結果產生致命的損害。當然一些對法律實務 一知半解的網路水軍的回答更是不足以信,但是文化程度低的群眾辨識度較低,故網路對案件的直接幫助作用甚微。
2、耐心選擇律師。目前我國律師隊伍良莠不齊,同樣的法律事實,一名法律知識全面並且善於向法官陳述觀點的律師給案件帶來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選擇的方法,可以參考律所的名氣、律師的業務水平、溝通的結果等多種因素。對於經濟條件不允許的當事人,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3、尊重配合法院。對於以上其他知友對於法院內部存在黑暗的描述表示嚴重懷疑,其實憑心而論絕大部分的法官是廉潔且正義的,與其種種猜測,不如在法官釋法及調解過程中,客觀地參照法院意見,尋求案結事了的最佳平衡點。


對於不想花錢請律師的人來說,上知乎求助也挺好~~
一般大城市的大學有些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基本的法律問題一般都能提供相對正確與有效的解決方案。
如果涉及到較為複雜與具體的訴訟糾紛,最好還是請律師吧。


國人的法律意識很淡漠,發生事了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找關係、找熟人,所以,我贊同LS「商業律師」的做法,事實有利於自己則要多強調事實。甚至有些時候,攪渾事情也要比按著規矩辦事效率要高出好多。
我身邊有很多不是學法律卻在生活中、實踐中遭遇法律案件不得不硬著頭皮自己上到最後對某一方面法律了如指掌的人。法律,用得好不好不在於掌握得全面,而在於術業有專攻。剛提到的那些無師自通的人,往往通的都是某幾個特殊領域(大部分是與自己工作有關)的法律。
所以,不妨涉獵些與自己的工作、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做生意的多看看《合同法》,家庭主婦看看《婚姻法》,白領們看看《勞動合同法》,未雨綢繆,在生活中、工作中多長几個心眼,總比到時候被人撿著空子了再來往回填合適。

回到假如真遇上問題了卻沒有準備這個問題上來。
有朋友學法律的問問朋友,靠譜最重要,至少他會幫著翻法條背法理,樂觀的還能給你點心理寬慰。
實在沒有學法律的朋友,問律師還是很靠譜的。儘管有些律師不靠譜,但總比自己在那抓瞎好。我曾經在法院實習的時候遇見過一起工傷案件。被告是一家家庭作坊,就夫妻二人,沒有律師,資料全是自己準備的,坐被告席上髒話連篇、拍桌子瞪眼睛說原告詐騙,原告是一個打工仔,請了個律師,基本上庭上都是律師說話。我的意思是有個律師至少能起到個指導作用,如果沒有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雖然律師給人的印象是油嘴滑舌,但那也是拜訟棍所賜。
有律師還是比沒律師要靠譜的。
當然,如果自己碰上事兒了,凡事還是得靠自己,好好翻閱翻閱法條,熟悉熟悉,不懂得多問問,成竹在胸,至少能在氣勢上贏個痛快,那不就成功了一半了么、


未雨綢繆(平日里多學習法律來預防風險)?才能迴避風雨?(難以避免有很專業的問題交給法律人)


作為一家國企的法務,對於遇到「法律問題」該怎麼辦時,深有感觸。
國人法律意識淡薄,遇到法律問題時,一般想法都想通過關係搞掂。
當然,我不否認這是一個極其高效的方式,有時甚至比直接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更為實際。
不過,國內律師素質良莠不濟,部分律師往往張口就是「給你搞掂」,這種神棍,把事情說嚴重,說複雜,說自己有關係,當事人又往往最相信這種神棍,包括我現在所在這家企業。
這家國企曾經的法律顧問,絕對的神棍級別,十多年時間裡,基本就沒贏過官司,給出的法律指導意見,也是毫無法律依據胡說八道,我來了之後,他就滾蛋了。
為什麼十多年,他還能混得這麼好?不就是關係么,不就是自稱有關係么?
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堅定地認為要用正規的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至於某些神棍律師,我曾經也在律所工作三年,現在又是法務,這個律師怎麼樣,我接觸幾次差不多都略知一二,可是對於很多普通人,怎麼辨識?感覺真的很難。
希望有高人指點。


如果你是一個有些搜索經驗的人,知道搜索是什麼,
如果你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知道合同和侵權的區別,
如果你有一定的社會生活經驗,知道法律規定和自己的願望的區別,我有一個工具推薦給你。

網址我就不貼了,搜索「法律谷」可以找到。
這個網站的核心的思路就是通過語義分析技術,幫助用戶使用非嚴格的「法言法語」找到類似的案例,還會根據類似的案例推薦做過類似案例的律師(近期將推出這一功能),同時會對律師以前辦理過的案件做一些基本的分析,比如屬於哪些類別,有哪些焦點問題,大致的勝率等等。

簡單的舉例說明一下特點,比如輸入「開車撞人後逃跑了」,就律師而言,在做案例檢索的時候會將這句話分解成兩個知識點,一個是"交通肇事"或者「交通事故」,另一個是「逃逸」。但是在法律谷搜索的時候用戶不需要做這樣的知識點拆分,也不需要進行法言法語的轉化,直接輸入「開車撞人後逃跑了」就可以找到肇事後逃逸的案例。

很快法律谷會推出根據找到的類似案例推薦律師的功能,待功能上線後再詳細介紹。


花上一頓肯德基的錢,購買一本《常用法律法規彙編》(或類似書籍)放在案頭,以便隨時查閱。

或者購買一個常用法律法規類的APP,以便查閱。

到了關鍵時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強法律意識(通過法律維權的意識)。


別慫,不然要律師幹嘛。目前國內律師諮詢大部分免費,不問白不問。


找律師和購物的道理一樣。我想買一塊好的戶外表,但不懂行,那就多上戶外網站,多跑幾家店。比較一下。

找律師,首先看看律師行業的網站,律師的博客,看看相似案件的律師觀點。

出門,多去幾個律師事務所,諮詢是不收費的。

檢索相似案件的判決書,判決書上都是律師的名字,發現某個你很認同的判例,就直接找判決書上記載的律師。


其實,案件在沒有發生訴訟時候其實就勝敗已定(當然,在排除法律以外的因素的情況下,具體什麼是法律外因素,你懂得,我就不多說)。因為,法治理想的社會,決定一個案件走向的因素關鍵性因素只有兩個:證據、法律規定。而法律規定含糊不清的地方畢竟還是少,所以更多的是案件事實,即證據,決定了案件的走向。

但,還是先從法律規定方面說下吧。作為一個普通人,對法律可能不了解,不明白該怎麼處理才合法,不明白怎麼做才能處於不敗之地。其實,這裡有個訣竅:只要依照一個正常、略正直人(不要求你是個善良的人,更不要求你是個聖人),合理的思維處理之。基本上,還是比較不容易違反法律規定。從這個角度上看,法律也不外乎人情,這句話還真是有一定的道理,畢竟法不強人所難。
附帶在這裡強調下:簽了合同就要嚴格按照合同履行,千萬不要把合同丟故紙堆中,也不要隨意變更履行方式、期限,即使對方口頭同意,除非與對方達成書面變更
另:不要輕易做出承諾。一旦做出,你就要做好實現的準備。
第二個就是證據!證據就是你手中的牌,打牌你手中沒有牌,那你也只能等著輸個精光吧。強調下:很多人能夠做到我所提到得第一點,就是依照一個正直的人直覺行事,但是卻沒有任何固定證據意識。所謂固定證據就是你要用各種手段,將行為合法的固化下來,以便需要的時候提供給法庭。很多情況都是當事人履行了某種對自己有利的行為,但是,沒有固化,無法提交給法庭,那麼就相當於什麼都沒做。所以,再次強調:做事之前,請想好你如何固定證據,否則,做了等於白做。
簡要說下固定方式:
1)錄音、錄像。這種方式注意:要保存原始存儲媒介;不得編輯。錄音、錄像極其適合突發情況或對方不予配合的情況下。現在幾乎人人都有手機,錄音、錄像可是方便之極,關鍵就看你是否有固定證據的意識。
2)書面。這種方式適合非突發情況,尤其遇到經濟糾紛情況下,該發函的就必須發函。如果對方不給你當面簽收(你要存有對方親筆簽名的簽收記錄),那麼發函請用EMS。ems郵件詳情單應註明郵件主要內容,比如,收函之日起3日內付清全款xxx元;或,收函之日起貴我雙方於xxx年x月x日簽定的《xxxx合同》解除;然後郵寄時記得向郵局要簽收回執。即使對方拒收也無所謂,原件退回後,不要拆封,原樣保存,還是照樣有大用處的。

以上內容,我想,就是沒有任何法律知識的人也可操作之,至於想更好的保護自己,首選多學習些法律知識;如果實在懶得學,那就多些固定證據的意識吧,事發時及時請教律師吧。


沒有具體案例無法回答細節,如遇到具體情況,請百度查詢


其實這個問題比較糾結,我是行內人,但是和那些大家比肯定算不上專家。按照我的理解,這樣的問題就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實際不需要或不能用法律解決的問題,還有一種就是實際必須要用法律解決的問題。根據這個前提,你首先需要先找個比較專業的朋友來界定到底是哪種問題,如果是前一種那就採取人情關係等民間做法,如果是後一種,那我勸樓主,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到了必須要走程序的地步就要認真對待,即便是在中國,法律也有嚴肅性,不會存在你所謂的攻略,老老實實去找律師吧。如果你非要說攻略的話,那就是注意證據的保存和收集,除了人情關係,只有這個才是讓你立於不敗之地的最有力的保證。


有錢的直接諮詢大律所的諮詢律師。
不想花錢的,單位里總有過司法考試的問問。


必須匿名一下,以保護自己。
找個熟悉靠譜的律師,最好是熟悉公檢法系統的。
舉個例子:
我系統一人甲在小區里倒車,不慎碰倒一位老人,結果老人死掉(非道路交通事故)。因各種原因,未與受害人家屬達成協議,受害人家屬中有一律師,要求司法鑒定,結論為輕微擦碰,但因死人,公安部門必須立案,且公安部門以過失殺人立案。
但是甲如果被判過失殺人成立負刑責的話,此人將全部丟掉工作及半世奮鬥的成果,且他是家裡的頂樑柱。後一律師朋友幫助下,出了一個主意,找某位律師介入,目前雖未有結論,但是可以取得較好的效果。原因是該律師系檢察院領導的朋友,且熟悉公檢法的流程,按照該案的實際情況,在公安移交檢察院後,檢察院可以不予立案。
所以,律師在很多情況下可以有各種方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前提是律師要熟知法律,且熟悉公檢法辦案流程。


Raymond Wang和其他律師說的很好了,我從行外非律師角度回答吧,供參考。
前提是普通人在遭遇法律問題時不知所措:沒有自己的私人律師;不知道該找怎樣的律師;不知道該到哪裡找律師;身邊沒有對法律懂行的朋友和律師朋友,或者有,但是律師的專攻類別很多,該律師專攻的與他遇到的問題不是同一類。
怎麼做才不至於被動,更多的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我覺得大致可以這麼做:
1、帶著問題直接到法院進行諮詢,弄清楚遇到的問題性質、請哪方面的律師、立案程序、在哪兒立案
一線城市的法院一般會提供法律諮詢(二三線的我不知道有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補充)。這種諮詢的好處是:(1)他們可以清晰的幫你分析遇到的問題屬於什麼性質,比如民事、經濟糾紛、勞動糾紛或者刑事;(2)哪些是立案必須的證據,你有沒有掌握;簡單的告訴你問題中關鍵因素的利害關係;(3)如果需要立案,走哪些程序(比如勞動糾紛,需要先走仲裁程序,然後才是立案);(4)如果立案,需要請的律師應該是哪個領域的律師;(5)以及需要在哪兒立案(哪個市的哪個區),因為立案會涉及到事發地的屬地原則(大概是這個意思,說錯了的話,請幫我糾正)。
2、法院諮詢結束後,開始律師諮詢(諮詢是不收費的),多諮詢幾家,然後決定請什麼樣的律師
一般情況下,法院附近有很多律師事務所。事務所的宣傳介紹上面會有主要從事的業務領域。選擇與你遇到的問題同一類型的律所,進去進行諮詢。如果不知道諮詢時問什麼,就把自己的問題簡單如實的介紹一下,然後聽律師怎麼說,並如實回答律師的提問。
我的原則是:對律師說的內容一定要真實,不一定要深入,但是要真實,哪怕是對你不利的訴訟材料。這樣有助於律師幫你分析,官司值不值得打,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不用擔心對律師說出真相——這是律師的價值體現。
諮詢完一家律所的律師還不夠,再諮詢第二家、第三家。諮詢的方法是:帶著第一家律師的問題,再問第二家的律師、帶著第一、二家律師的問題再問第三家,要不恥下問。然後分析總結這三家律師說的,這時候差不多自己能夠梳理出條理來。
諮詢完以後,進行比較,決定聘請哪家律師。如果覺得都不滿意,在網上搜索相關領域的優秀律師。到這一步,這位普通人至少知道需要的是什麼領域的律師了吧。
如果涉案性質不是非常嚴重、金額不是非常大的,不一定需要非常優秀的律師,專門從事該領域,打過這類官司的律師也能勝任。適合的就好。
如果覺得事情不大、自己也有兩下子因此不想請律師,或者經濟能力有限無法承擔律師費的,就多諮詢幾家律師,綜合各位律師提供的思路和法律解釋,自己分析、自己解決。
3、請好了律師,就開始在律師的指導下立案、開庭
證據很重要,需要配合收集一切關鍵證據。
把事實詳細和律師說。
答辯時,和自己的律師配合好。充分運用Raymond Wang提的這句經典格言"當事實對你有利時,多強調事實;當法律對你有利時,多強調法律;當事實和法律都對你不利時,敲桌子把事情攪渾"。
律師的作用更多的是根據現有的證據,提供適用的法條來解釋。事實經過,律師不會比當事人更清楚,所以這句格言裡面,律師側重」強調法律「,當事人擅長」強調事實「。敲桌子攪渾需要律師和當事人共同配合。
事情經過一定要自己梳理清楚,知道開庭時哪些該說,哪些不該說,該說的應該怎麼說。一定要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並準備充足的理由,開庭前最好打好草稿,讓自己的律師看看。


你說,這件事我需要和我的律師商量,或者,這件事由我的律師來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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