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這句話?
Good artists copy,great artists steal. 畢加索的名言,原文好像是「Bad artists copy, good artists steal」(拙劣的藝術家模仿,偉大的藝術家偷取)。喬幫主引用過時改成了「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 steal」。請問怎樣正確理解畢加索的原話和和喬幫主引用它的意思?
拷貝是看到別人有好東西,自己做一個一樣的。「偷」是看到人家有好東西,直接像《Heroes》里的 Sylar 一樣把人家——而不只是人家的東西——內化到自己身體裡,然後看看能煉出什麼來。
能工摹形,巧匠竊意。
這句話我想了許久,的確沒見過一個標準答案,只好妄自猜測一下。
其實重點就是偷和抄的區別。
什麼是抄?就是你做了一件事,別人一眼能知道你模仿的是誰。
什麼是偷?就是你妙手空空,但除了你自己,誰也不知道這些財寶來自何方,甚至失主本人也可能不知情。
抄,我們在中國見的多了。
偷呢?試舉幾例:
- 生產第一代果凍色 iMac 時,Jonathan Ive 帶著團隊去糖果店去研究水果糖的質感、色澤,這是偷。
- 設計 iPhone 時,喬布斯和設計團隊參考了 Braun 計算器的設計[1]。
- 設計 iMac 時,喬布斯要自己的團隊去研究 Cusinart 生產的高檔廚具[2]。
這些東西,除非有人細究,是無法被當作「抄」的,但拿來之後,又渾然天成,自成一格,大概就是「偉大的一偷」了。
註:[1]http://www.hi-id.com/?p=1268
[2]http://kitchenwaretoday.com/2011/02/cuisinart-connects-with-consumers-and-a-computer-icon/
1
才華和放蕩不羈,有時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而一臉嚴肅的道德先生,是離「創新」這兩個字最遠的人。
2
抄襲是不好的? Think different :違反規則,也是戰術之一。
iPod 抄襲創通專利的代價是一億美金賠償,收穫?是顛覆了整個數字音樂市場。 (喬布斯的另一句話是:「能做海盜,何必做海軍?」,海盜,以違反法律為職業。)
如果,喬布斯面對巨額賠償的風險,決定在 iPod 這個產品上做妥協,那他就違反了自己最本質的兩個特點:
1 冒險精神
2 對完美產品的追求
那這個人,也就不是喬布斯了。
回到所有事情的開始,他還敢冒風險,空手簽下 AppleI 的 50 台訂單嗎? 他還會為了一個完美的 AppleII ,去尋找家電外殼嗎?
3中國企業抄襲的原罪,在於有些企業做婊子,還要立牌坊。而且,根本沒有面對審判和賠償的風險。(這種環境進一步導致了一些時候,別人不抄都活不下去)
好的藝術家複製別人的作品,但是他只是複製作品的表面形式,為什麼說他的好的藝術家是因為他至少能分辨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他只抄好的,所以出來的作品自然差不多哪裡去。
而偉大的藝術家偷別人的作品,他會分析作品從構思開始到完結的每一個步驟,自我取捨,形成自己的一套方式方法,這不可恥,因為大家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走過來的。而在創作過程中又創造了自己的一套體系,我們稱之為偉大。
這句話我覺得很好,在現在生活中教育意義很大,創新不是說悶頭冥思苦想,當然也不能見到好的就照搬照抄,創新是結合前人的經驗與當前的現實創造出來的符合人們需要的東西。蘋果的許多產品,都可以看到德國博朗電器的身影,無圖無真相,先上幾張圖大家感受一下。
博朗電器在上世紀 50-70 年代曾經湧現出許多經典的設計,涉足各個領域,除了消費家電和工業設備,甚至還包括貨架等,這跟博朗的首席設計師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分不開,而迪特,是Jobs最敬仰的人之一。
Jobs和Jonathan Ive 都公開承認受到Dieter的影響,反過來,Dieter對於蘋果絲毫沒有「被抄襲」的感覺,在工業設計紀錄片《Objectified》當中,Dieter表示:蘋果是為數不多遵循他的「好的設計」原則去設計產品的公司。
客觀地說,蘋果從來沒有直接照搬博朗的設計,蘋果的產品本身是革新性的,比如蘋果將博朗在收音機上的鋁殼設計貫徹到了自己的電腦上,將博朗收音機的操控方式變成 iPod 專屬的觸控轉盤等等,這些設計延續了博朗的元素與理念,並用蘋果的方式完成了面向現代與未來的傳承。
當抄襲跳出純粹的照搬去迎合市場流行,而建立在品牌更多地對「用戶對產品的需求和感覺」進行考慮、在設計中表現出對「人本」的重視和關懷的話,這樣的設計將同樣有說服力,甚至讓人心生敬佩並得到市場與用戶的肯定。
(出處:蘋果「借鑒史」:向當年經典的博朗設計「致敬」)
回到如何理解「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這句話最早見於Jobs曾經一度遺失的採訪。
而CNET曾經就這個問題專門採訪過蘋果的幾位高管(What Steve Jobs really meant when he said amp;amp;amp;amp;#x27;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amp;amp;amp;amp;#x27;),他們的回答是這樣的:
蘋果全球營銷高級副總裁席勒說:
「我曾經跟Jobs專門討論過這個問題。複製意味著做同樣的事,人云亦云。「steal」意味著你認真學習大師的做法,並融入自己的想法。我們應該從深層次上去思考什麼才是偉大的設計,基於此去進一步發展,創造出更加奇妙的產品。而複製只是重複。」
蘋果軟體技術副總裁Bud Tribble說:
大家應該把Steal替換成「使它成為我自己的」,這才是copy和steal的分界線,這是蘋果DNA的一部分...
事實上,Jobs從來不忌諱向其他優秀的設計學習,Design That Inspired Steve Jobs的介紹,
Jobs在設計最早的Mac時,特別提到,他非常希望Mac能夠擁有保時捷的設計感,而不是像法拉利。
Jobs還非常喜歡Henckel刀的刀身設計,這一點,從蘋果許多全金屬產品上可以感受到。
Jobs甚至特別要求在設計團隊的辦公室放了一台Bosendorfer的鋼琴,因為他非常喜歡這架鋼琴的設計。
另一個曾經以設計領先的設計公司——索尼,也是Jobs推崇的對象,他自己就有很多索尼的產品,比如下面這台電視機。
再看看Jobs非常喜歡的Ray Eames的椅子,感受一下這把椅子光潔曲線的表面設計,是不是可以在蘋果的許多產品上找到類似的感覺?
Jobs很少談他對設計的看法,下面這個視頻中,他介紹了他對設計的一些看法,我在做產品經理時,曾經看過幾十遍這個視頻,受益匪淺。
這個視頻最核心的一句話是:Design is not how it looks, it"s how it works.
沒錯,你以為簡單地複製一下博朗收音機的外形就能做出使用體驗極佳的iPod?你試試看,你當全世界其他MP3 Player公司的設計師都沒聽過博朗? @命硬的eno 曾經說過:
別拿抄一遍的工作量在衡量工作的難易程度。模仿一遍,不等於創造一遍。
設計的初衷不是讓it looks better,而是讓it works better,如果不能理解這點,就多看幾次這個視頻吧
最後,如 @朱海峰 所說:copy抄其形,steal取其髓。蘋果學習了博朗和其他品牌設計上追求極致的簡約美和舒適的用戶體驗感,用在了自己的產品上。這更加說明了一個道理:真正好的設計,永遠都不會過時!
可能這不是畢加索和喬布斯想表達的意思,但我還是很喜歡自己的這個解釋。
原來不管走到哪兒,我總是喜歡隨手帶著《喬布斯傳》,時間長了就總會遇到一些人勸我說,不要看這些沒用的東西了,每個人的成功都不一樣,他們的成功是複製不了的。我在網上也看到很多人說,不要去學喬布斯,他們說喬布斯太獨特了,是學不來的。
有些人確實是學的很差,比如有人學他的壞脾氣,我聽說還有學他穿著的。有些學的好一些的人,學他的管理方式和產品理念,這是很好的事,但是喬布斯遠不止這麼簡單。
喬布斯在 1985 年接受《Playboy》採訪時,說了這樣一段話: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最初的那款視頻遊戲《乒乓》(Pong),遵循的是重力和角動量之類的原則,其他的很多遊戲也遵循這些原則,但是每一款遊戲都各不相同——這就有點像我們的生活。」
喬布斯把這些原則叫做 underlying principle。
這也是我一直以來對這件事的看法,喬布斯的成功當然是有他的時代和環境因素,我們每個人有自己所處的環境,有我們的機遇,我們所做的事情,所面對的問題也各不相同,但有很多東西是一樣的。
有人說,喬布斯的很多素質是無法複製的,試圖複製喬布斯危險的。我以為如果單純 copy 一些表象,當然是不好的,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弄清楚他做事的 underlying principle,那麼他的很多素質我們都是可以學到的。
不是 copy 表象,而是 steal underlying principle。
我知道很多人都不甘平庸,想讓自己變得更好,卻苦於找不到合適的方法,喬布斯有很多偉大的思想,這些思想不應該被埋沒在無人問津的文章和視頻里。這幾年來我從喬布斯身上學到了很多,讓我的生活發生了很多變化,改變了很多事情。
前面是第一部分,接下來就是第二部分了。
希望大家也能有所收穫。
偷這個詞太棒了,因為東西都擺在那,大多數人視而不見的,你看明白了,才能偷。偷對於自身要求要求很高,要求有很高的洞察力、聯想能力、通感能力。
抄或者偷我的理解指的都不是個別的人,而是抄大自然,偷竊上帝的創意,能做到這點的藝術家,除了偉大,你還能怎麼形容?
「學我者生,似我者死」--------齊白石
巧匠摹之,大師奪之。
巧匠描摹之物可與原物不相上下,讓別人分不清誰抄誰的;大師描摹之物可超越原物,讓別人以為是大師是被抄的。
COPY就是,原封不動地粘過來,是不需動腦子的工程,但是為什麼還叫GOOD,因為他懂得挑選什麼東西去copy。
STEAL就是拿來,這個就是說把別人整個的思想都融匯貫通,我學會了這個思路,我用這樣的思路去做不一樣的事情,這就是偉大的藝術創作,全程都在動腦子。巧匠能摹,大師則奪。
這裡的steal有」偷「的意思,更有」to seize, gain, or win by trickery, skill, or daring"。
請查webster。上面諸位似乎都是將steal翻譯成偷,順著「偷」這個字展開聯想,不免有中式思維理解英文之嫌。
根據柯林斯詞典,steal有兩大含義:1,偷實體物 2,剽竊抽象物
而這裡應該是後者的含義,引申為【有選擇性】地參考別人的思想來創作;
而copy強調完全地、一字不改地複製,沒有混入自己的想法。故然不為上策。
個人之見,這句話的意義也就是這樣了,沒那麼那麼多的潛台詞——因為句子的主語是 artists,不是businessman,即僅從創作的角度出發談了自己的想法,應該沒有什麼類似於「走自己的路使別人無路可走」的商業味兒濃的想法
用姜文在讓子彈飛里的套路表達就是:
「用老子的點子,和咱哥兒幾個的傢伙,站著把他們的錢給掙了!」這句話也可以反過來看,當作「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另一種表達:
大師的剽竊就是有技術含量的「偷」,默默無聞的凡人要是剽竊,那一定是無恥粗暴的全盤「複製」了。剽竊的性質是否嚴重,和剽竊者身份品牌的相關度很高。
Copy 沒有 Taste。山寨大國,不多解釋。
那麼要偷什麼? Steal the whole idea.
高手為之,則水乳交融,踵事增華。低手為之,則消化不良,人贓俱獲。
我就發幾張圖,你們感受一下
這是前者copy
這是後者steal
更有勝者,他們玩的更高級些
抄就是站在巨人們的旁邊,無論做得怎麼樣,最多與他們平行,
偷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做好了就比巨人高,做不好就摔得粉碎。
所以,偷比抄的成本和代價都要高。
國人欠缺的不是創新,而是冒險並持之以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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