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子遊戲中獲得的快樂是不是一種低級的享樂?

前幾天和爸爸談到遊戲的問題,爸爸認為電子遊戲是次要的,從遊戲中獲得的快樂是低級的,他認為高級的快樂應該從運動,讀書,音樂,藝術中獲取。不過我提出質疑,電子遊戲畢竟是一種頭腦遊戲,又例如dota這類的遊戲極其講究團隊協作,從這裡面獲得的快樂是與所謂「高級的快樂」完全不同的。那麼,這兩種快樂究竟有沒有高下之分,是不是從遊戲中獲得的快樂真的就比從運動,讀書,音樂,藝術中獲得的快樂低一等。


音樂是藝術嗎?
貝多芬的《月光》是藝術嗎?
漢斯季莫的《Interstellar》專輯是藝術嗎?
《愛情買賣》是藝術嗎?
幼兒在鋼琴上亂按一通是藝術嗎?
別人喜歡的音樂你也一定會喜歡嗎?

電影是藝術嗎?
《卡薩布蘭卡》是藝術嗎?
《第九區》是藝術嗎?
色情電影是藝術嗎?
用手機拍攝隨意拍攝一段視頻是藝術嗎?
別人喜歡的電影你也一定會喜歡嗎?

遊戲是藝術嗎?
《旺達與巨像》是藝術嗎?
《Besiege》是藝術嗎?
《大天使之劍》是藝術嗎?
《一個 Cube 從天而降》是藝術嗎?(別問那是啥)
別人喜歡的遊戲你也一定會喜歡嗎?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君子性非異也,善假於物也。
保持謙卑與理性,遠離傲慢與偏見。


不是。


但是讀書確實顯得比電子遊戲高大上,但是會讀書的人(飽讀詩書的人)不一定玩遊戲好啊,但是玩遊戲好的人,閑暇時間靜下心來,也是可以讀進去書的好咩?


另外, 貌似現在電競都屬於奧運會項目了吧?(我聽說的,懶得去查了,反正現在電競屬於正當的競技項目,不是不務正業)

最後吐槽一下: 記得之前有個女性朋友總是嘲諷我 說你們男生總是宅在家玩遊戲多屌絲啊等等等等,一看她,朋友圈的狀態基本上都是去咖啡廳、餐館、電影票票根的狀態。難道這就高大上了?

我以前在蛋糕店打工的時候,進來四個女孩,點了四份小蛋糕,然後上桌的時候,四個人齊刷刷站起來,同時舉起手機,給桌子上的蛋糕選拍照(動作整齊一致,嚇壞了我們所有店員。)


所以,不是玩遊戲就低端了,我們通過機智動腦、嫻熟操作、團隊配合獲得的勝利,取得了樂趣,獲得了經驗不比你看了一本書學到的少。

而我看來,現在很多人所謂的高端的事,不是你讀了一本書,而是你讀了一本書並且還發了朋友圈配一張圖或者書評或者雞湯。


什麼是高級的快樂呢?Sandel先生的公開課『公正』中進行過相關的討論。
文字很長,但是如果你沒有看過這節公開課的話,我個人覺得值得一讀。

提要:Sandel介紹另一位功利主義哲學家 J.S. Mill(穆勒,也譯作「密爾」)。他認為,所有人類的體驗都可以量化,但某些快樂是更值得擁有,更有價值的。穆勒認為,如果社會重視更大程度的歡樂和公正,那麼長遠來說,社會整體終會有所進步。Sandel的檢驗這個理論的方法是,在課堂上播放了3個視頻剪輯《辛普森》,真人秀《勇敢者的遊戲》,以及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然後要求學生辯論:這三個體驗里的哪一個應該被定為「最大程度」的快樂。

教授: 上一次,我們開始考慮一些針對Bentham版本的功利主義的反對意見。在討論中,我們提出了兩個反對意見。
首先是反對功利主義,只考慮了為最多的人謀求最大的利益,卻沒有充分尊重個人的權利。

今天,我們來談談酷刑和恐怖主義。

假設一個恐怖分子疑犯在9月10日被捕,你有理由相信疑犯有著重要信息,有著對於即將發生的恐怖襲擊,並且超過3000人死亡的重要信息。你卻無法得到這份信息。
通過酷刑來得到這份信息是正義的么?
或者你認為不,應該有一個絕對主義的道德責任來尊重個人的權利呢?
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就回到了開始的問題,關於Charlie Carson,器官移植。
所以這是第一個問題。

而你還記得, 我們同樣考慮了一些成本效益分析的例子,但很多人對於成本效益分析感到不滿, 當其中涉及到了用金錢來衡量人類生命。
因此這引出了我們第二個反對意見。它質疑是否能將所有的值轉化成一個統一的價值尺度來度量。它要求,換句話說, 是否所有的價值都是相稱的。

讓我給另一個例子。
這實際上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它來自於我個人的經歷,並引出了一個問題:是否所有價值值都可以不受損害的被轉換成以功利主義來描述。
幾年前,當我還是一名研究生,我在英格蘭的牛津大學, 那裡有男子和女子學院。當時尚未男女混合,並且女子學院嚴令禁止隔夜留宿男性客人。到了70年代後,這些法則很少得到執行,很容易被違犯,至少我是這樣被告知的。

到七十年代末,當我在那時,壓力導致這些規則被放鬆並且令它們在St.Anne學院成為辯論的主題。
那是全女子學院之一。學院的年長女性是傳統主義者。她們以道德的理由來反對改變傳統。然而時代變了,她們不好意思給出真正的反對理由,所以她們將她們的觀點轉換成了功利主義術語的解釋。「如果讓男人留宿」,她們說道,「會增加學院的開支。」
「為什麼?」你可能想知道。
「嗯,他們會想要洗澡而且會把熱水用光,「她們說。
此外,她們說, 「我們將不得不更頻繁的更換床墊。」
因此改革者通過下面的妥協滿足了這些論點。
每個女人每周最多留宿3個男性訪客。她們沒有說是否必須是同一個人或三個不同的男人,這是所做的妥協。
訪客必須為此支付50便士以彌補學院的損害成本。
第二天,全國報紙上的頭條就是,「聖安妮的女孩,50便士一晚。」

這就是另一個用來說明轉換的困難性的例證。功利主義是否能將所有東西的價值統一化的假設。將所有價值、道德因素都同等地轉化成美元或金錢。

當然這也有另外一個顧慮,怎麼將價值疊加起來。為什麼我們要把所有人的利益疊加起來,而沒有考慮到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壞的?我們是否應該區分較高層次的快樂,和低級快樂?現在其中一個考慮點是,是否不應區分開,人們價值好壞的問題。另外一點是,它是公正和平等的。邊沁的功利主義認為,每個人的喜好都要考慮,不管它們是什麼,不管是什麼讓不同的人快樂起來。對於邊沁來說,所有的事情都只是快樂或痛苦的強度大小、持續時間長短問題。所謂「更高級的快樂,或更崇高的美德。」對於邊沁來說,都只是更強更持久的快樂而已。

用一個有名的短語來形容就是,快樂不分多少,圖釘和詩一樣好。(圖釘是一種兒童玩的遊戲。)邊沁說「圖釘和詩一樣好。」我認為這種想法的背後,它是一個假定,判斷誰的快樂在本質上是更高級、更有價值,或更好。有趣的是,如果你拒絕去做這一區分,有些人喜歡莫扎特,有些人喜歡麥當娜,有些人喜歡芭蕾,有些人喜歡保齡球,邊沁也許爭辯說,誰敢說,這些快樂中,有些人的快樂更高級,更有價值,更高尚呢?但拒絕做定性的區分,是否就是正確的呢?我們能否完全不考慮,我們在某些事情上的快樂,比其他更好或更有價值呢?回想起之前在羅馬斗獸場的例子。這一做法困擾人們的地方在於它似乎侵犯了這些基督教徒的權利。另一個反對這一做法的,就是這些羅馬人在這場血腥中獲得的快樂。這種快樂,是可恥的、墮落的、有辱人格的快樂。在決定什麼是大眾的利益時,是否應該對某些快樂加以評價和權衡。這是反對邊沁的功利主義的一些意見。

現在,我們來看看,試圖回應這些反對意見的人,近代的功利主義者,約翰﹒密爾。現在我們要看看約翰﹒密爾給出什麼令人信服的辯解。

約翰﹒密爾出生於1806年,他的父親,詹姆斯﹒密爾是邊沁的徒弟。約翰﹒密爾是個小門徒,他三歲時會希臘語,8歲時會拉丁文,10歲時,他寫了《羅馬法史》。20歲時,他精神崩潰,這讓他抑鬱了5年,但在25歲時,讓他走出抑鬱的是他遇上了Harriet Taylor,他們後來結了婚,一直過得挺幸福。正是在她的影響下,約翰﹒密爾試圖把功利主義變得人性化。密爾試圖完善功利主義,使其融進人文關懷。例如考慮到尊重個人權利和區分高級和低級的樂趣。1859年,密爾寫了一本關於自由的有名的書,書中的主要觀點是,維護個人和少數人的權力的重要性。

1861年,在接近他生命的終點時,他寫下了我們這門課的其中一本書,《功利主義》。他清楚的表明,效應是道德的唯一標準,所以他並沒有違背邊沁的假設,而是堅定了他的觀點。他說,很明確的說:「證明某樣東西是更令人喜歡,唯一證據是人們都喜歡它」。他留下了一個想法,我們真實存在的慾望,是道德判斷的唯一基礎。但在第二章,第八頁,他認為,功利主義是可以區分高級和低級的樂趣。現在,你們誰看過密爾的文章?根據他的理論,是怎樣做出這種區分的?功利主義是怎樣從性質上把高級的快樂和低級的、可恥的、無意義的快樂區分出來的?好,你。

某學生回答
:「如果你嘗試過這兩者,你會更喜歡更高級的很自然的,一直的。」
教授:「很好。你叫什麼名字?」
學生:約翰
教授:就像約翰指出的,密爾說,我們是這樣給它定性的:既然我們不能走出實際的願望,因為它們會違反功利主義的假設,檢驗一種樂趣是高級還是低級,需要你把這兩種樂趣都體驗過之後,更偏愛其中一種。在第二章,我們看到了密爾指出來,約翰剛才所說的。「兩種樂趣之中,如果其中一種是所有(或幾乎所有)體驗過這兩者之後,還偏愛其中一種,不管任何的道義責任,你還喜歡它。換句話說,沒有外部獨立的標準,它是在比較之下,我們更喜歡的那個。大家對這種觀點怎麼看?是否成功了?有多少人認為,它成功的在功利主義的框架中成功的區分了高級和低級的快樂?有多少人覺得這並沒有成功。
我想聽聽你的理由。但是在我們給出我們的理由之前,讓我們按照密爾的說法,做一個實驗。我們將會看到三個娛樂的短片。第一段是一段哈姆雷特的獨白,接著是兩個其他方面的體驗。看看你是怎麼想的。

【 視頻插播:
1.人類是一件多麼了不起的作品!如何高尚的理由,能力如此無窮,動作多麼迅速。動若天使,令人讚歎。思若上帝!世界之美,萬物之靈……
2.Fear factor
3.《辛普森》 】

我甚至不用問你們最喜歡哪一種。Simpsons,有多少人最喜歡Simpsons?有多少會選莎士比亞?有誰會選《誰來挑戰?》真的嗎?

教授
:超過半數的人更喜歡Simpsons,而不是莎士比亞。好,現在,讓我們看看投票結果。這一次是選最開心的經歷。有多少人選擇莎士比亞?有多少人選《誰敢來挑戰?》不,你不是認真的。真的嗎?什麼?好的,請繼續。你可以說一下。

學生:我發現它是最有趣的。

教授:我知道,但你認為它是最有價值的,最高貴的體驗?我知道,你覺得它最有趣。

學生:如果一樣東西是好的,因為它能帶來快樂。那樣的話,你就不用在意你覺得好的別人是否會覺得不好。
教授:好吧,你回到邊沁。誰來判斷?我們判斷的理由是什麼?除了把真實的喜好記下來,併疊加起來?好的,你叫什麼名字?Nate,好的。
怎麼很多人認為Simpsons,除了因為你喜歡它,它實際上也是一種高級的體驗呢?而且是比莎士比亞高呢?好吧,讓我們再看看多少人投莎士比亞。
多少人認為莎士比亞是高級的呢?好的。那麼理由是什麼?我想聽聽,有誰是認為莎士比亞是最高級的,儘管你也喜歡看Simpsons?是的。

學生:我想,只是坐著看Simpsons,它是有趣的,因為給我們帶來了歡笑。但是,有人告訴我們,莎士比亞是偉大的作家。我們必須要學會如何讀他,如何理解他。我們必須要學習Rembrandt(一位藝術家),學習如何分析一幅油畫。

教授
:你叫什麼名字?

學生:Anisha.
教授:Anisha,當有人告訴你說,莎士比亞是更好的。你是否就深信不疑呢?
學生:對
教授:你選了莎士比亞,不僅是因為大眾告訴你,或者教師告訴你,還是你的確這樣認同?
學生:在這個意義上,我不覺得會是莎士比亞。但之前你提到了Rembrandt的例子。我覺得,看漫畫時我更享受,而不是看Rembrandt的分析。因為有人告訴我,這是偉大的,是的。
教授:因此似乎就是這樣子,你的意思是一種文化的約定、壓力。我們被告知什麼書、什麼樣的藝術作品是偉大的。還有誰?是的。
學生:雖然現在我更喜歡看辛普森,但公正的看,如果我要在這三部不同的短片中,選擇一種來度過我的餘生,考慮到後兩個短片,我不會選擇看辛普森來度過我的餘生。我想,從這更深層次的愉悅和思考之中,我會獲得更多樂趣。
教授:告訴我你的名字。
學生:Joe。
教授:Joe, 所以如果你不得不在堪薩斯的一個農場里度過餘生,只有莎士比亞或者辛普森一家的全集,你更傾向於莎士比亞么?
那麼關於穆爾的實驗,你從短片的選擇中得到什麼結論?檢驗它是否是高級的,就是體驗過兩者之後人們更傾向的那一邊?
學生:我能簡短的另舉個例子么?
教授:當然可以。
學生:在去年的神經生物學課上, 有人告訴我們:老鼠的大腦中有一塊特殊區域能夠刺激它們大腦併產生強烈且持續的愉悅感,老鼠會不吃不喝直至死亡。所以很明顯老鼠確實感覺到了強烈的愉悅。
現在, 如果你問我, 是願意感受這種強烈的快樂呢,還是長期的高層次的快樂,我會認為那種強烈的快感是低層次的,當然現階段而言我會選擇享受它,但是...,是的我會的。
我當然會,但是終其一生考慮,我覺得這裡大部分人, 作為人都會選擇高層次的快樂, 而不是老鼠那種強烈而又短暫的快感。
現在回答你剛才的問題, 我覺得它證明了-或者我不用證明這個詞,我的結論是密爾的理論:當大多數人被問及他們更傾向於哪種選擇時,他們會回答傾向能夠帶來更深層次快樂的一邊。
教授:所以你認為這支持了密爾的理論? 它在這件事上起到作用了?
學生:是的
教授:好的, 是否有人不同意Joe的觀點?或者說誰認為我們的測試駁倒了密爾的觀點?認為並沒有一種適當的方式在功利主義的框架中,區分出更高級的快樂?
學生:如果它是好是壞,就是根據人們是否更喜歡它,它的好壞是相對的,並沒有客觀的定義,那麼,就會有些人更喜歡辛普森一家,任何人都能看懂它, 但是如果要同樣的欣賞莎士比亞,我覺得這就需要一些教育學習。
教授:很好, 你說到了教育能使我們學會欣賞更高層次的事物。
穆勒的觀點正是更高層次的快樂確實需要經過培養、欣賞和教育。他不否認這點。但是一旦得到教育之後, 我們發現,人們不止能區分出高層次與低層次快樂間的區別,而且會偏向選擇高層次的快樂。你可以從穆勒的書中找到這段很著名的話「做一個不滿意的人優於當一頭滿意的豬,做一個不滿意的蘇格拉底優於當一個滿意的笨蛋,如果豬和笨蛋對快樂的選擇和我們不同,那是因為他們只站在他們的角度看問題。」
那麼現在, 嘗試下區分高層次和低層次的快樂。
去參觀一家藝術博物館, 還是呆在沙發上,喝著啤酒在家看電視。
穆勒也認同, 有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屈從於誘惑,選擇了後者,選擇了做電視迷。但即使當我們出於惰性這麼做的時候,我們其實很清楚在美術館欣賞倫勃朗的作品會得到更高享受。因為我們兩者都體驗過。欣賞倫勃朗的作品是更高級的享受,因為它運用到了人類更高級的能力。


你父親覺得運動音樂是高級享樂是屁話,享樂從來沒有高低之分,問你自己的腎上腺素去。
你覺得電子遊戲是頭腦遊戲,需要團隊配合,也是屁話,想給自己一個台階的幌子而已,問你自己的腎上腺素去。


快樂不分級別,都是一樣的
但獲取快樂的行為有高低之分
我想令尊是這個意思


快樂就是快樂。沒有高級快樂、低級快樂之分。

你父親如果沒有嘗試過遊戲,就不應該評價。

同樣你沒有真的玩過運動、音樂。就也不能質疑它們的樂趣。
遊戲只是玩著門檻相對低、易上手而已。

享樂也是一種內心的力量,也是生活的一部分。苦行僧般的嚴格自律不一定利於人格的健全,更可能導致偏執。

把握好「度」就好了。

做一個正常人比做一個「苦行僧」有意義。
同時做一個正常人更比做一個無節制的「放縱者」更能享受多彩的生活。

題主別宅在家裡。試試別的娛樂。你會發現有很多比遊戲有趣的事情。

世界挺多彩的,你還在井裡呢。爬出來再選擇喜歡什麼。


其實這個問題解決的關鍵不在你自己,而在你父親,那就是為什麼讀書運動獲得的樂趣是高級的,而遊戲是低級的?
我大膽提出兩個假設:
第一,因為讀書和運動對現實生活有增益。說白了,從物質角度來看,讀書和運動更能帶來直觀可感受的收益。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大可不必把樂趣加進來,直接比較投入產出就好了,投入多少時間和精力,有多少產出,直接進行「功利」的比較就好了,為什麼非要把這個和樂趣聯繫起來然後再去比較樂趣呢?
第二,讀書和運動,起碼在國內這個大環境下,層次比玩遊戲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說到讀書,喲,文青,高端洋氣上檔次。說到運動,呦,跑馬的,簡約低調有內涵。說到玩遊戲,唉,玩物喪志,不思進取的死宅。這麼說可能主觀性太強了,但是大體上一般人對這幾項活動的印象就是這樣的。可是事實是,玩一款好遊戲比讀一本爛書要值的多,所帶來的思想方面的提升相信也能值回相同時間的運動。所以我覺得這種比較本身就是基於不合理的刻板印象,也沒什麼可說的。
最後,我想說,都是圖一樂,那些從活動本身獲得樂趣的人,是不會通過鄙視別人的樂趣來提高自己的樂趣的,因為這既沒效果,也沒必要。


人生千萬成才路,唯有頂峰可俯首!


是。
因為玩兒遊戲你幾乎不能收穫任何東西,基本就是消磨時間,而其他幾樣比如看書,運動除了獲得快樂外,還能收穫其他重要的東西。
類比吃快餐和營養搭配,都可解一時之餓,差的是後續。


我越發覺得西方文明真的要比其他文明優秀


你父親的意思是,在享樂中提升自己,這種提升擴散到現實中。但是遊戲的享樂技術再好,只局限於這款遊戲的無限循環熟悉的程度。所謂團隊意識,只要一個人有,不玩遊戲也不會丟失這樣的品質便是極好。


電子遊戲中依然可以取得高層次的享樂,我就拿當下最時興的Moba類遊戲舉例。很多遊戲的最終目的是所謂的勝利,然而在Moba類遊戲中,想要取勝你就必須要團隊合作。
團隊合作就快樂了嗎?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會的。就像有人在飯桌上喝酒交朋友一樣,也有人打遊戲交朋友,對於Moba類遊戲的玩家來說,幾個人一起開黑打一場遊戲,可能就會成為知心朋友。可能啊,不要太糾細節…
有了朋友就會有歡樂,學會了團隊合作,學會了共贏,學會了分享,學會了忍讓,最終還一起勝利了,這難道不是高層次的享樂嗎?


笑死,快樂如果分高低的話,你父親的快樂是否永遠也比不上所謂上流社會那些人的快樂了?

個人覺得快樂是相對的,你2歲的時候會為了一顆糖手舞足蹈,你12歲時為了一張獎狀洋洋得意,

當你22歲時給你糖和獎狀的時候你會笑的像那時候一樣開懷嗎?


遊戲這個形式本來與音樂電影文學沒有高下之分
只不過就目前來說,遊戲的內容不管是深度還是廣度都跟另外三個差太遠,畢竟總共就發展了這麼幾十年
而且事實上大部分人從遊戲當中獲取的樂趣純粹就是感官刺激而已,只是腎上腺素而已,並不是什麼有深度的東西(並不是說遊戲提供不了有深度的東西)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明顯電子遊戲中有優秀的作品,但是商業化之下,廠商為了利益經常在內容和形式上選擇一些低俗化的東西,在遊戲製作時也是,不以遊戲的質量為目的,而是以使遊戲者成癮,然後長時間坐在電腦前為目的。所以遊戲本身沒有錯,這種事,還是看遊戲者自身的控制力和對於遊戲的認識。遊戲的目的終究還是娛樂,如果無法把握這個度,那還不如不要玩,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陷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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