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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這句話如何理解?

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
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國大半。
這句話今天看來,竟如此準確。


原文出自《而已集》中的《小雜感》(感想見最後)——
蜜蜂的刺,一用即喪失了它自己的生命;犬儒的刺,一用則苟延了他自己的生命。
他們就是如此不同。
約翰穆勒說:專制使人們變成冷嘲。
而他竟不知道共和使人們變沉默。
要上戰場,莫如做軍醫;要革命,莫如走後方;要殺人,莫如做劊子手。既英雄,又穩當。
與名流學者談,對於他之所講,當裝作偶有不懂之處。
太不懂被看輕,太懂了被厭惡。
偶有不懂之處,彼此最為合宜。
曾經闊氣的要復古,正在闊氣的要保持現狀,未曾闊氣的要革新。
大抵如是。大抵!
又是演講錄,又是演講錄。
但可惜都沒有講明他何以和先前大兩樣了;也沒有講明他演講時,自己是否真相信自己的話。
闊的聰明人種種譬如昨日死。
不闊的傻子種種實在昨日死。
他們之所謂復古,是回到他們所記得的若干年前,並非夏商周。
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兒性;無妻性。
妻性是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兒性的結合。
防被欺。自稱盜賊的無須防,得其反倒是好人;自稱正人君子的必須防,得其反則是盜賊。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
樓上有兩個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每一個破衣服人走過,趴兒狗就叫起來,其實並非都是狗主人的意旨或使喚。
趴兒狗往往比它的主人更嚴厲。
人感到寂寞時,會創作;一感到乾淨時,即無創作,他已經一無所愛。
創作總根於愛。
楊朱無書。
創作雖說抒寫自己的心,但總願意有人看。
創作是有社會性的。
但有時只要有一個人看便滿足:好友,愛人。
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
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國大半。
要自殺的人,也會怕大海的汪洋,怕夏天死屍的易爛。
但遇到澄清的清池,涼爽的秋夜,他往往也自殺了。
凡為當局所「誅」者皆有「罪」。
劉邦除秦苛暴,「與父老約,法三章耳。」
而後來仍有誅族,仍禁書,還是秦法。
法三章者,話一句耳。
一見短袖子,立刻想起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中國人的想像唯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
九月二十四日
個人感覺魯迅肯定不會挖那麼深摻那麼多梗搞得大家猜得一頭霧水,我有兩種想法:
1魯迅說的被厭惡的四種人某種意義上是「特權階級」——寺產、優待,他可能是想諷刺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的人,就好比不少人罵起貪官咬牙切齒大義凜然,實際上自己在自己崗位上也是佔盡便宜,只不過自己不在其位不得其便,讓他上他也會一樣甚至更貪。感覺也符合全文基調。
2魯迅說的那四種人清規戒律相對更多,給人是種正派的印象,也許諷刺的是又想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嫉妒正派的人。但我感覺這種解釋有些牽強。


道家的辯證法是深入國民骨髓的,什麼陰陽相生,什麼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都是中國人骨子裡的東西。無為而治,大智若愚都是其變種思想。這種思想在智者不能說錯,但流弊就成了阿Q的觀念,無論是對自身缺點還是不幸都特別善於「辯證看待」,意淫出一種自己強大且深不可測的幻覺。
而魯迅則洞察了中國人仁義道德的儒家外表下面的這一套。
同樣洞察於此的人,還有太祖他老人家。
太祖這樣推崇辯證法,除了符合馬哲本身的特點外,私以為也有對傳統文化的迎合這曾考慮。
說起來太祖和魯迅,或許是近代對國民性把握最深的兩個人了吧?
為什麼魯迅說人們不憎道士,進而提到懂了這個道理就懂了中國大半? - 安安的回答
轉自己的答案。


我就說一句,魯迅先生這話可未必是什麼好話。

他可沒怎麼誇獎過道教……相反,以他的個人對道教的看法可能是比較消極的。另外,他對於和尚的態度似乎也不佳。至於對待耶回二教,我印象里基本上是很少談過。

若有人想用魯迅的話捧道教,便過了。


從這句話的內容來說,佛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皆為舶來品,道教是國產品,而且原句「懂得中國大半」也明顯是把這幾個宗教與「民族性」這樣的概念聯繫在一起。那這句話說的應該是:道教有什麼區別於其他宗教的內容,迎合/契合魯迅所認為的中國人的民族性?

中國人的民族性,在魯迅的觀點中是消極為主的,包括懦弱、有妄念、奴性、不開化、冷漠等負面的美學特徵。(魯迅認為)正是由於中國人、中國社會具有這樣的畸形負面心態,所以他們喜歡道教這樣符合這些特徵的宗教,反過來說,伊耶佛三教被憎恨,是由於他們主張的是這些特徵的反面(至少是中立面)。

再回到道教本身,它是如何符合這些負面特徵的?鬼神崇拜是許多政治傳統的基礎,從村莊家族的習俗祭拜,到中央皇權的威權神化,賦予統治者以崇拜光環。主張現世成仙,個人得道,缺乏濟世情懷,造成社會自私冷漠。無為理念更是容易成為政治懦弱的辯護工具,造就社會對統治者的奴性。春藥壯陽延年益壽等內容無需贅言。所以總的來說,魯迅認為道教可以解釋、可以表現中國人的民族性,所以了解道教就了解中國大半。

結尾私貨:
我個人更高的一層臆想,是魯迅或許是站在宗教美學、神學的高度談民族性或社會心理,不過這就比較扯了,因為這種思想在魯迅的年代基本不存在,魯迅本人的無神論信仰也可以給我的這個臆想耳光兩發。爪機碼字可能條理不清前後紊亂,過幾天電腦再補充細節。
——201508150030


魯迅《小雜感》中有段話常為研究者所引用:「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國大半。」至於何以中國人不憎道士而憎惡其他宗教徒,魯迅並沒展開論述,不過從二三十年代作家們的隻言片語中,大體可猜出其中奧秘。首先,道教是真正的中國特產,影響於下層人民遠比佛教大。老百姓往往是佛道不分,以道解佛,而民間的神仙、禁忌也多與道教相關。其次,佛教、耶教都有相當完整且嚴謹的理論體系,道教的理論則顯得零散而不完整,且含更多迷信色彩。再次,佛教徒講齋戒、講苦行、不近女色,而道教徒雖也講虛靜,但更講采陰補陽、長生不老。如此不講苦行的理論,自然容易獲得中國一般老百姓的歡迎。最後,佛教講求捨身求法,普渡眾生,而道教講白日飛升,追求自己長生,未免顯得更重實利。如此分辨佛道,不見得精確;可對於揭露國民劣根性並致力於改造國民靈魂的這一代作家來說,抓住道教做文章確是用心良苦的。?

來源:http://www.joyo.com/book/contents.asp?prodid=zjbk172461uid=w9sw2qzsy3bimg19psgswswg7


道士修今生,不講因果沒有報應。


我怎麼覺得魯迅是在黑道士呢,也不算是黑,只是這句話來吐槽國民性。。。原文表現中國人的冷漠和世俗,對他人的苦難視而不見,為了自己的利益掙扎手段。而作為普世價值觀的佛,耶,回教,無一不表現出博愛眾生云云,體現出道德的觀點,在道德上有要求。而道教呢,所謂道法自然,在道德上並沒有什麼要求。特別是在魯迅那個時代,道士是來驅鬼養生的,而那個時代某些佛教徒也名聲不好。關鍵是對於道德跟價值觀上,道教並沒有什麼要求,道教只是『務實』的幫你驅鬼成仙,而有價值觀道德束縛的佛教等,對於中國人來說,在道德上太累,所以。。。其實也不是來黑道教的,只是魯迅來吐槽中國人的國民性。一家之言,歡迎大家不同意見


魯迅肯定是穿越到現在了:


看到全民黑大和尚,所以寫下「憎和尚、憎尼姑」
又看到虯髯客的文字,所以寫下「憎回教徒」,順便對基督徒的東征極度不滿,遂「憎耶教徒」

轉了一圈發現,耶?俄們滴道教哩,咋木有咧!


其實這裡恰恰說的是道教的模稜與折中。在這個語境里,先生要說的是各種宗教中,和尚,尼姑,回教徒,耶教徒,是否接受且不論,總歸是「認真」的宗教,道教則不是,而這種不「認真」流毒於國人精神中,所以才有「懂得中國大半」這個結論


和尚尼姑是信輪迴轉世的,回教徒耶教徒是信後世的,而道士是不信這些的,道士一般都有這幾個目標:避世、養生、長生,也就是說道士更為世俗所理解


說實話,那篇雜文,個人感覺前後沒有可以準確解讀的背景。但是大概從國民劣根性上去靠吧應該


道教,無為。但是大難之前,不進則退。又是看客心理


魯迅看得透。
從該句出處原文來看,因為是雜感,故並無完整邏輯,想到哪寫到哪。所描述種種之現象總結起來就是四個字——「動輒得咎」。
那怎麼辦?乾脆別動了——無為。
然而又何獨中國如此,這世界也無非是如此亂象紛呈。紛紛擾擾,相互糾纏不清。


1、道教的教義雜糅而含糊,沒有嚴格的出世與入世之別,或者說比較世俗化。這很能迎合相當一部分國人——尤其是當初很多沒受過現代教育的國人——活稀泥能苟且即苟且的性格。
2、道士在中國傳統社會相當於一種謀生的職業(當然其他未必也不是)。家裡有個道士固增加了一定的創收渠道,而請道士打理各種祭祀、退治、祈福……封建迷信哦不傳統風俗活動,也被視為非常正當。這亦能讓追求實用的大眾階層接受。
3、門檻不高,要求又低,姿態也隨和,並許以現世的好處,甚至間或煉點有用沒用的丹,吃不好也不常吃死人。比起其他宗教,動不動就原罪啊、因果啊、畫個圈圈詛咒你啊……對大部分不那麼在乎精神生活的人來說,道士簡直是有點可愛的。

PS:何況道士還可以捉鬼抓殭屍。
PPS:其實不討厭道士的多處於平民階層,自漢年間佛教為統治階層接受起,大人先生們是更中意和尚的。
懂此意,或更懂中國。


反對@薩夫 觀點

中國文化根底,在道。所謂道為儒之本,儒為道之末。

此論從何而來?腦迴路大體和「外儒內法」的腦迴路是一致的,吹道而踩儒家一腳,相當不厚道,且不說孔子求師老子是否存在,單就【道德經】是否為老子所作都存在疑問。當然,會有人舉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東東,這裡就不吵架了,我覺得儒、道並行,涇渭分明,當然,這裡的道是指道家。

道的知行,輕柔,自然,流暢。而佛,耶,回的知行,不同程度的,彆扭,難看,無知,擰巴,和矯情。

既然和佛,耶,回並列,這個「道」想必是道教吧?道教。。。呵呵。。。先是混同陰陽五行家、民間方術——太平道、孫恩盧循砸了招牌;而後葛洪、陶弘景等又雜之以儒、釋,逐步形成當今通行的道教——多怪力亂神,倒是接納了漢代儒學的沉痾。

個人是推崇儒(先秦、永嘉學派)釋(禪宗)道(道家)的,回徒耶教這種較為排他性的信仰就算了,觀其經典,太「獨」和「毒」。

至於魯迅的話,想必是噁心一下當時的本土守舊意識和蒙昧崇神思想。

道教本身是雜合著漢代儒學、陰陽五行家、佛教教義、民間方術的大雜燴,書籍雜多但理論淡薄,經得起推敲的還是兩千年前的「老莊」,神仙體系繁複以致架構鬆散,煉丹辟穀、成仙飛升虛無縹緲。

不過借著網路文學,近年來道教又火了一把,這是為什麼呢?北極中天紫微大帝 、南極長生大帝、東極青華大帝太乙天尊、太極天皇大帝、真武大帝。。。是不是覺得bigger好高啊!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古代中華文化圈向日韓播種了儒家、大乘佛教,道教卻難行於外。

歡迎拍磚


魯迅:「晚安!」。
語文老師:「晚安」中「晚」字點明了時間,令人聯想到天色已黑,象徵著當時社會的黑暗。而在這黑暗的天空下人們卻感到「安」,側面反映了人民的麻木,而句末的感嘆號體現了魯迅對人民麻木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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