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或者說小說的本質是什麼?

一個作家,完成一部作品,他的目的是什麼?是想通過作品來表達某些思想嗎?
對讀者來說,希望從讀文學作品中得到什麼?可以從中得到什麼?
如何欣賞一部文學作品?
最近一直在讀一些文學作品,讀的過程中確實很入迷,也驚嘆於作者豐富的想像力,有時也會有所感動,有所思索。但是更多的時候讀完一本書就會感覺一無所獲。
我們說要多讀書,是不是讀一些工具類的書比如心理學管理學之類的會更有收穫?
其實問了這麼多,最根的就是想問,相比工具類書籍,文學作品的本質作用在哪裡?


創作一個作品是為了向世界詢問自己的問題。

例如著名的「生存還是毀滅」,故事的創作必然伴隨著作者的精神探索,同時追本溯源地尋求最根本的答案——而這答案是沒有盡頭的,到問題的最後,作者一定會拋出一個自己也無法解決的問題。

這也是一個作品是否走心的標誌,如果作者沒有在作品中提出自己的問題,只是一味地表達自己——那麼他創作的心理很可能是不夠純粹的。

所以你當然會一無所獲,因為你得到的是一個問題而不是答案。


好問題,這個問題,每個作者的答案都不同。我的答案如下:

故事,就是對人類生命過程的比喻。

《故事》背面印著一句話:故事是生活的比喻,那生活到底是什麼?

你六歲時,想吃糖,媽媽板著臉說:「不許吃!」你說隔壁姐姐就吃很多糖,媽媽說姐姐是大孩子,你長大了也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你長大了,但你已經不想吃糖了。你想知道隔壁班的男孩子有沒有女朋友,想知道怎樣才能混進那幾個最受歡迎的女孩子的圈子裡。你擔心自己胖、丑、沒意思。你不能談戀愛也不能打遊戲。老師總是說:「等你們上大學,想怎麼玩怎麼玩。」

你上大學了,空虛得要發瘋。你和帥哥談戀愛,很快又失戀。真刀真槍的失戀,比暗戀不成痛苦多了。你要和人競爭獎學金、榮譽稱號、offer、你在校招會時看著對方開出的兩千塊的工資目瞪口呆。學姐說:」剛畢業都這樣,有經驗你就好找工作了。」

終於你有經驗了,你甚至順利結婚,然後有了孩子。小嬰兒三點鐘嗷嗷大哭,把奶吐到你的套裝上。她到處亂爬,摔碎你的粉餅,尿在你地筆記本上。你精疲力竭,想:「等孩子大一點……」

十八年後,孩子大了,去上大學了。你終於能休息了,卻心裡空落落地。以前客廳里總是飄著她的腳步聲和笑聲,現在沒了。空氣安靜得讓你心慌。你才發現你除了人脈,竟然一個」朋友「都沒有了。老公安慰你:」習慣了就好……」

終於你習慣了,你有了新朋友,你們每天去跳廣場舞,去爬山,去摘野菜做奇怪的食物。但是你的親人開始接連去世。此外,另一件事總是縈繞在心頭,在你跳舞、爬山、摘野菜時,在你吃飯、睡覺、哈哈笑時,都悄悄冒出頭:「我老了,快死了!」

最後,你死了。

這就是一個正常人類的一生。它無所謂悲涼,也無所謂偉大。但是,它絕不輕鬆。

故事比喻的,就是這樣絕不輕鬆的人生。

榮格認為,我們每個人,一出生,就攜帶了足夠我們在人生不同階段使用的新自我。小朋友好奇心旺盛又沒有自尊心,方便管理。中學生格外叛逆,是為了順利脫離父母。成年後異性的吸引力特彆強烈,愛情變成你人生的暫時主題。到了生育年齡,你感到小孩子很可愛。當你老去,你會覺得,死亡也很親切。

當生命進入新階段,當小孩子邁進學校,當傻姑娘開始初戀,當菜鳥進入職場,當女兒離開你,當死亡的羽翼籠罩在頭頂,你必須拿出全部潛力,調整狀態,迎接挑戰。這挑戰比和華妃娘娘可怕多了。華妃娘娘是假的,你的女魔頭上司是活的。

而新階段和舊階段,衝突極其激烈。比方說吧,你高中時滿腦子聖賢書,不打扮也不看異性,這簡直太棒了。大學你就得把你篤信了三年或不止三年的東西完全拋棄,不然就單著吧。你結婚前,滿腦子愛情泡沫,為了愛情無所畏懼。這太棒了,但是你在養孩子時還這樣容易動感情可就完蛋了。為了適應新階段,我們必須殺死舊自我。

這就是人類面臨生命階段不同任務時的心理機制。這也是幾千年來,世界各地流傳的神話的本質。

上帝發了大洪水,殺死了舊生物,留下一片新生的土地生長新的文明。中國的神仙必須從仙界下降,來到充滿痛苦與疾病的人間經歷劫難,然後拋棄死去的舊軀殼,在仙樂異香中獲得永恆新生。

故事正是如此:

英雄受到召喚(你進入大學)——她來到陌生的異世界,接受噴火龍魔教教主貪官污吏特工殺手惡毒皇后的挑戰(你來到陌生的大學,接受獨自生活宿舍政治自己管自己戀愛失戀獨自理財的挑戰)戰鬥中,她改變了自己過去的缺點,變成一個全新的更強大的人——她解決了壞人,贏得幸福生活(你調整了自我,在大學裡遊刃有餘)。

正因為這樣的人生轉變,在我們一生中不斷發生,我們才需要不斷地講故事,看故事,從中得到精神力量。

故事,就是一個曾經勤奮好學、兩耳不聞窗外事的高中生,來到大學後看著精通化妝的舍友挽著男神的胳膊去開房時,躲在被子里的嗚咽。

故事,就是一個職場新人,被上司責罵後躲在廁所里偷偷哭,還聽見同事們說:「哎呀現在的新人啊,太脆弱了,一說就哭嘖嘖嘖。」

故事,就是一個新媽媽抱著孩子,發現自己根本沒有那麼愛它。她覺得它是煩人精。在熬夜疲憊時,她憎恨孩子憎恨孩子爸憎恨世界。

但是,故事也是——

勤奮女生終於平衡了學習和生活,開始打理自己,扔掉以cup評價女性的偽男神,拿到了名校offer並遇到學霸男友。

職場新人進化成老鳥,PPT一小時搞定,見客戶八面玲瓏,她終於獲得升職,獲得了上司和同事們的肯定。

新媽媽終於練就半夜餵奶後秒睡絕技,理解孩子是生命的傳承。她從容不迫地餵奶、心情平和地跟丈夫商量家務分配。

故事,還是同性戀面都大眾指責時勇敢表達訴求,是單身女性面臨逼婚時說出「不」,是愛打遊戲的孩子向職業選手青訓營發送報名表。它是改變的一剎那,是火焰點燃、花朵盛放,是嬰兒的第一聲啼哭。是永恆的生命和死亡。

故事,就是他們平安度過人生轉折點地比喻。

這就是,我對故事本質的思考。

本文參考資料《千面英雄》、《發展心理學》、《簡析榮格》。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閱讀。


當你死了,你的作品就是你在世界上唯一存在過的證明。


本質是編的。


是自己。


謝謝邀請。

對於上述問題,我想到了幾段話,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關於文學作品要表達什麼,莫言說過:「作家應該關注的始終都是人的命運和遭際,以及在動蕩的社會中人類感情的變異和理性的迷失。」

這段話雖然站在作家角度而說,但對於題主的問題也有啟迪意義。

關於文學本質,馮驥才說:「文學的本質是用光明照亮黑暗。還有,文學的本質必須服從心靈。」

我對這句話的解讀是:文學的本質或任務,往往是將社會生活中人們最容易遺忘的角落,給予最有力度的曝光。被曝光的或是政治的醜陋,或是人類被長久壓抑的情感,抑或是生活中某種轉瞬即逝的美好體驗。馮驥才在上世紀60-70年代間備受折磨,那個時代仇視知識、仇視思想、仇視藝術,這些都決定了馮驥才最終加入傷痕文學的大軍,也決定了他們在文學作品中追求「文以載道」的寫作傾向。所以,對於以馮驥才為代表的「傷痕作家們」來說,文學就是要肩負社會任務,作家必須要具備社會責任感與知識分子的良知。由此也可見,文學的任務或許會因時因地而變,但作品的關注點永遠是人類的精神生活和心靈體驗。


越走越遠,這些東西越來越有價值,急功近利的時代能靜下來看看它們,真的不容易。


其實,小說的本質,答案不唯一,任何肯定的回答可能都是片面的。

1、歌功頌德。這種作品歷朝歷代都不會少。雖然很多作品質量很低,但這種東西只要有人出錢,就有人寫。其中套路比較多,看多了就能猜出後面會說什麼了。比如建國前三十年的很多作品。

2、騙錢。編一些套路,來騙一些呆萌的小朋友。男的就種馬英雄,女的就瑪麗蘇,腐女就搞基,色魔就小黃文等等。這種作品和第一種差不多,第一種是向政府獻媚,這一種是向市場低頭。比如現在一些網文。

3、只為了寫一個故事,其他不重要。這種比較純粹,故事也比較好看。缺點就是可能為了故事而故事,導致故事曲折但缺乏合理性。比如一些流行小說。

4、表達自己的感情。或者諷刺,或者高興,或者憂鬱,或者痛苦,總之是發自內心。這種容易動人,如果有一定的技巧就更好。比如大家的日記。

5、表達一些思想。這種經常被以為是所有小說的本質,其實不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寫出那麼深刻的作品。這種作品比較高級,如果沒兩下子,非要表達思想,就會很尷尬。能夠完成的多半都不會差。比如魯迅。

6、其他。歡迎補充


米蘭昆德拉:「小說是在告訴讀者,事情總比你想得複雜。」


反抗生活
別小看這四個字


有些事,一旦刨根問底,這個問題就會越來越無聊。

就好像一個大胸妹子正在你身上嬌喘,而你卻視對方為一個僅僅是無數有機分子按序排列的碳基生命,這還能愉快的玩耍嗎。

文學作品的前提是有文字,可文字出現以前,這世界就已經有了無數的故事。到底是先有故事人們才喜歡故事,還是人們需要故事,於是有了故事。這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或許永遠沒有答案。

故事的誕生是本就是一場偶然,或許是一場偶然的基因突變讓我們那些整天只知道琢磨下一頓飯在哪裡的祖先,突然學會了打屁聊天,學會了用謊言來編織他們存在的意義,用來塑造只存在於他們腦中,原本不存在的事物。

守護神,仙女,神木,神石,鬼魂,萬神殿,一直到今天最大的ip—基督教。

要說這些想像的產物有神馬用,至少在當時,原本不可能團結的,微小部落可以因為想像而團結在一起。因為共同相信同一個故事而彼此認同,故事帶來相應的文化,帶來相應的儀式,社會法則。以及,我們存在的意義。

雖然無論是「天賦君權」,還是「契約精神」,本質上都是段子。但信的人多了,也就成真的了。

信的人多了,陌生人之間就有了彼此信任的媒介,深信不疑的人板結成成百上千人的團體。

從此以後,除了段子手之間的自相殘殺,這個星球上再也沒有與人類匹敵的物種。其實也挺諷刺,不能想像美好事物的其他動物,連殘忍的資格都沒有。

為什麼工具書,學術論文那麼枯燥,而故事卻讓人樂此不疲。雖然現在我們不是活在原始森林,但對未知的事物的恐懼沒有變,對重複的刺激的厭倦也沒有變,對情緒波動的渴求沒有變。因為故事有意外,有轉折,再沒有內涵的內涵段子,好歹也能帶來多巴胺。

所以,我們故事中得到了什麼,這因人而異。有一點是相同的,故事塑造了我們,我們也依附於故事,從此再也不可分離,我們只是單純的離不開故事而已。

馬克思韋伯說,人是懸掛在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動物。

感謝我們的祖先,為這個原本沒有黃段子的無聊世界,帶來的無限生機,為每一個原本無聊的人,帶來了意義之網

至於,我們能從文學作品中學到什麼,這反倒不是那麼重要了。


作為一名讀者,我認為小說的核心價值是展現可能性。

每一本小說,都由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故事組成。而一個故事就是一種人生軌跡,一種可能性:不同的生存環境,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人生際遇,不同的時代潮流,等等。這些各種各樣的條件搭配組合,就形成了多種多樣的人生軌跡:可能是實際出現過的,可能是存在現實可能性的,也可能僅僅是邏輯真實的。

而驅使我們聆聽故事的最本源力比多就是為了這種可能性:其他人的人生是怎樣的?人生的上限和下限大致是怎樣的?我還可以怎樣操作?所以在看完故事後,讀者可以獲得一種驅散迷霧似的滿足感:原來如此,原來還可以這樣。

而這種滿足的作用是:可以進行自我辯護,從而選擇一條少有人走的路;可以用來自我期許,從而保持昂揚的心理狀態;可以用來自我安慰,撫慰生活留下的傷痕;也可以用來反省自身,思考一些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此等等。

而聆聽故事的慾望之所以如此頑強和持久,全在於一種刻進基因的恐懼:害怕未知。這種本能越是強大,好奇心也就越是強烈。

以上。


還好題主最後補了個「相比工具書」,要不還真不敢答呢。雖然都說文學是典型的「無用之用」,本質上,我認為,小說的本質,引車賣漿者流所用也,其原初大概就是故事了,更深一步就是「八卦」。
據《人類簡史》,八卦或講故事(包括文學藝術)是智人進化過程中極為重要的發明。八卦幹嘛用的?比如原始部落中,一個身體不強壯的男人,如何跟一個身體強壯的男人爭奪女人?動手?等於找死!因此只有動嘴了。方法一,編八卦詆毀他,讓他身敗名裂,滾粗部落,而女人歸我所有;方法二,用講故事吸飲女人,女人歸我所有。
可以想像,漫長的進化年代中,不會八卦,不會講故事,不會文學藝術的,且不強壯的基因大都被淘汰掉了。剩下的,要麼強壯,要麼會八卦,要麼會藝術。

所以今天我們喜歡故事和藝術,是基因決定的。
故事小說本質上的作用,或許我們自己的基因都已經把它遺忘,實際上是存在的。至少我們可以通過故事,間接了解人性之道,或可獲得自我保護或打擊別人的方法。
從這個角度來說,小說也是工具書啊,不過要看很多,並且親身經歷之後才能發現這一點。
君不見《六神磊磊讀金庸》乎?


我認為,首先要注意的是,這是文學作品,而不是任何歷史,科技文等等,文學作品就是受到一個作者自身思想的影響而產生的,每一個文學作品,都與作者人生經歷,學習程序思維習慣密切相關。
以藝術的手法來表達作者的思想,向讀者傳達某種社會價值,某種能引起共鳴的東西。
若你問文學作品的本質是什麼,這就好比你問某個人或者某群人在想什麼一樣,而我覺得這無法同一而論,每本書有每本書的內涵,因為人是多變的,思維是無窮的,每個作者又是不同的,用島上書店裡的一句話來說就是「無人為孤島,一書一世界。」
如此看來你說文學作品的實質是什麼呢?那就彷彿在問這大千世界是什麼呢?
人恐怕是這世界上最難懂的東西了吧,思維的複雜性可以從科學的角度去看待,卻沒法以情感,或者說認同感來看待,畢竟揣摩很難,人與人不同,你不可能完全研究透每個人的思想,你要做的也只是跟著他的思維,發現他要表達的,看他眼裡的世界。
所以,我覺得也許認真去讀每一本文學作品,如同與作者對話一般去閱讀,探究思維的軌跡,要比追尋其本質是什麼來得更有意義吧。


本質是救贖

先救自己,而後救世人

我說的是那些得以流傳的文學作品,不是x時代那種哦


首先想說的是,問題是「文學作品或者小說的本質是什麼」,這個提法是不合法的。

不能用「或者」來連接「文學作品」和「小說」這兩者,後者只是前者的樣式之一。

所以,我姑且把提問理解為「小說的本質是什麼」。

題主在問題中有更具體的描述,大致包含三個小問題:

(1)作家完成作品(在我們的語境中也就是小說,下同)的目的是什麼?

(2)讀者讀文學作品能得到什麼?

(3)如何欣賞一部文學作品?

---------------------------------------------------------------------------------------------------------------------

(1)作家完成作品的目的是什麼?

小說家通過寫這樣的人在這樣的環境中經歷了這樣的事,來表達他們對於世界、人生的思考和看法。

(2)讀者讀文學作品能得到什麼?

人生而有限,一生一世而已,所經歷的人、事、物總是屈指可數。但閱讀小說,則能使我們度過幾生幾世,去見識更多的人,體驗更多的事。在這基礎上形成、充實自己對世界、人生的思考和看法。這思考和看法可能是來自於那些小說家,也可能來自於對他們的辯駁與批判。

(3)如何欣賞一部文學作品?

所有的閱讀都是體式閱讀,應根據文本體式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閱讀方法。

就小說閱讀而言,我們就先要明白小說是一種怎樣的文體。如上所說,小說就是寫這樣的人在這樣的環境中經歷了這樣的事,也就是說,小說的基本構成要素是人物、環境(場景)和情節。那麼,我們閱讀小說就要理清情節、分析場景、體會人物。抓住這三者,基本就能把握住一篇小說。

但是,小說還是一個總的門類,它下面還有許多亞門類,比如傳統的現實主義小說、先鋒派的荒誕小說等等。閱讀不同亞門類的小說作品時又應採用不同的方法。以上所說的小說本質也好閱讀方法也好,基本是側重在傳統現實主義小說上,若是以之閱讀一部荒誕派作品,可能有所偏差。那麼,閱讀後者時就要明白「荒誕」是什麼意思,要更關注人之常情常理與作品中的情理之間的錯位、悖異。其實,依然是要先弄明白我們所讀的文本是什麼體式的,儘可能對它進行精確定位。

以上。


我們進行文學理想的有益探索,然而,文學理想總是與文學的本質特徵緊密相聯,離開了文學的本質特徵來談文學理想,往往是不理性不全面的。文學究竟是一門文字藝術的學問,既具有本體美感,又充滿人文精神。懂得文學的本質特徵,把握文學創作規律,對於我們創造多種多樣的文學創作風格,克服當前文學作品雷同化、平庸化、淺表化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那麼什麼是文學?他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所謂文學(我這裡專指小說、詩歌、散文、劇本,而不是廣義上的文學藝術),在我看來,就是把生活的本質和趨勢,書寫成生動的藝術形象。思想性與藝術性、欣賞性三者的完美統一,是文學基本的本質特徵,與此同時,她還派生其他許多屬性,本文後面還進行剖析。研究與把握文學本質特徵,對於我們今天探索新時期的文學理想,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

  那麼,什麼是文學理想?孫媛同志在兩年前的《中國作家網》上發表的《弘揚文學理想的超越品格》一文給文學理想的定義是:「文學理想致力於尋求日常生活經驗之外的某種更為崇高深遠的東西,關注著人類存在意義和終極價值的追向和把握,超越性是基本品格。」

  這個定義是深刻的,但是我認為還不是最全面,因為它只是體現在思想性一方面而忽視了藝術性另一方面,與文學的本質特徵結合還不夠緊密。眾所周知,離開藝術的文學,是實現不了文學理想的;同時,「高於生活」藝術概括,是在離不開「源於生活」真實基礎上形成的。魯迅的《狂人日記》,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看上去沒有什麼超越性,但是作品由於是時代的深刻寫照,揭露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舊社會沒落趨勢,預示著新中國新世界的到來,你能說它不符合文學理想嗎?

  我認為,文學理想是在文學的本質特徵基礎上對於作品思想性藝術性的一種完美追求。內涵是指作家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努力做到作品的思想與藝術的完美統一,使之成為時代的深刻照;是通過真善美的藝術形象,揭示了社會生活的本質與發展趨勢;是能夠比普通生活「更高、更強烈、更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所以我認為文學理想是在作品符合社會真實基礎上的形象思維的產物,真善美才是文學理想的基本品格。

  脫離了文學本體美感,再好的思想內容也不能成為文學;同樣,離開了健康而美好、深刻而真實的思想內容,藝術形式就會走向尋找刺激的看客立場上去。文學理想是既包含著日常生活經驗之外的崇高東西,同時又包含著精美的藝術載體的依靠和包裝。這樣的理解,才是對文學理想這一概念的全面理解。

  由此可見,文學的本質特徵在樹立文學理想中,起著主導作用,它貫穿於文學精品的創作全過程。

  那麼,我們今天是否有必要全面探討文學本質特徵及其文學屬性的具體基本要點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我認為文學本質特徵及其屬性有以下要點:

  思想性。作家勞動是個體化的自由職業性質,而作家的作品一發表一出版,那面向大眾,是社會化的。這就產生了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問題,因此一切優秀作品都強調作品的思想性。古今中外都不例外。巴爾扎克的 《人間喜劇》,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曹雪芹的《紅樓夢》,屈原的《離騷》、杜甫的《三吏》、《三別》、魯迅的《吶喊》及其雜文等都是反映社會動蕩、人民的疾苦,時代發展趨勢,飽含憂國憂民之情,人民都稱這些優秀作品為社會的鏡子。文學作品思想性在作品中的地位應該是主導作用。文學是思想意識陣地重要高地,目前西方價值滲透中國,在文學上就是推行歷史虛無主義,大量小說改編為電視劇的歷史劇,採取了模仿外衣包裝下的虛無主義,把武松、岳飛等愛國主義英雄,寫成狂放不羈與桀驁不馴的粗漢,把西門慶、秦檜倒寫成為溫良恭儉讓的才子佳人與值得同情的臣子。他們虛無與歪曲的是歷史,他們顛倒的我國幾千年來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忠臣與奸臣關係,他們虛無的是我國幾千年來的愛國主義民族精神。由此可見,文學的思想性,歷來是不同意識形態爭奪的陣地。我們千萬不能放棄,要警鐘長鳴,舉一反三,牢牢把握主動權,誰膽大妄為,我們就應該迎頭痛擊。

  藝術性。人們稱讚文學具有本體美感,這是文學的本質特徵決定的,文學如果離開生動的藝術形象,那就成為抽象的教科書。歐美文學的現代主義創作手法,我國古典文學的賦比興,歐洲文藝復興掀起的批判現實主義,我國當代文學當前有一批作家創造性運用現代主義手法——莫言的魔幻寫法(例如《豐乳肥臀》)、池莉等作家的「寫實小說」(例如《煩惱人生》等,都是追求文學的審美藝術。文學的藝術性既是老生常談問題,又是不斷彌新的永恆課題。一部《紅樓夢》的紅學研究,世世代代,永久不衰,這就是《紅樓夢》思想藝術魅力所在。一部《平凡的世界》通過現實主義創作手法,把新一代農民孫少平的貧困、無奈及其抗爭,寫得如此生動超越,成為激勵千萬青年的經典之作,是作者路遙經過十年創作藝術構思準備,追求充滿詩意藝術風格分不開的。而我們當前文學創作藝術性不強,千人一面,千部一腔的雷同化平庸化淺表化傾向,正在阻礙我們的當代文學前進的道路,一些商業化青年作家正在忘乎所以地佔領文學陣地,其實他們的發財故事充其量只能獲取青少年一時的興趣,而不能吸引永久。

  欣賞性。文學是一種視覺形象,我們廣大人民隨著生活的提高,健康地正當地娛樂,是一種休閑,一種韻味,一種享受。對於這個課題,我認為,在保證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佔主導的前提下,適當提倡多樣化是必要的。文學本體美感的欣賞性,既有長篇小說宏大的引人入勝的結構複雜的龐大故事,又有散文隨筆的意趨、幽默的小擺設,也有激情澎湃、鼓舞熱心人心的詩歌戲劇的詩壇舞台。最近我閱讀了作家池莉的《熬至滴水成珠》,宗璞的《琥珀手串》等(《上海文學》2011年第四期),覺得這些短篇散文或小說的藝術水準是很高的。前者對於自身的心靈解剖,人生真諦的追求,可謂是淋漓盡致,跌宕起伏,引人入勝;後者揭示當前世俗眼光,一個琥珀手串戴在護工手上,真的說成假的;戴在老總手上假的說成真的,其實是人的「身價」在起作用啊!對於市場經濟下,人們的變態心理諷刺真正是入目三分。看完這篇四、五千文字的小說,令人在發笑同時是深長反思!

  文學的本質特徵主要是以上三個方面,由此產生的文學屬性還有文學的真實性、多樣性、知識性、獨特性、創造性、審美性,前瞻性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實性,因為在前面的思想性中已經講到,這裡不敘述了。

  我們過去曾經批評「高大全」、「三突出」,但是我們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當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主流文學的作品不多,多元而雷同、平庸而淺表的文學比率太高。其實,老百姓很歡迎英雄形象走上我們的文壇和舞台。由報告文學改編的電視劇《遠方的紅葉》,去年曾經被無數觀眾視為珍品,曾經感動無數幹部與群眾。

  網路文學,我認為提高文學思想藝術水平和加強管理是最重要兩個環節,現在有過多過濫傾向;傳統文學應該唱主角,但是有不少人,追求「看客」立場與眼光,追求利益,作品同樣有過多過濫傾向,同樣違背文學的本質特徵。

  我們今天重溫文學的本質特徵,對於我們努力創作文學精品,創造鮮艷多樣的文學創作風格,是有一定現實意義與用處的。


給不同的靈魂找共同的出口


娛樂


文學的本質是價值觀輸出,它有兩個重大的意義。

1,創造更好的環境以使自己能更好地更容易地生活下去(雖然大部分情況下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願望,但不可否認文學確實改變了世界,即使它不是因為某一個作家的作品而改變的,但是確實是很多人創作的作品共同改變了世界,不要忘了史詩與神話也可以包含在「文學」的大類裡面)。

2,創造更好的環境以使後世的人們能更好更容易地生活下去(這一點乍看起來似乎與上述內容差別不大,但是卻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一旦落實到實際寫作過程中,視偏重方向的不同,甚至會導致風格、劇情、乃至整個題材的根本性不同,因此這裡也作為了一個單獨的分支來討論,並且不管作者的初衷是這二者中的其中哪一種,在創作的過程中也必然會同時涉及到這兩者)。

而上述兩個理由也是直接造成一個作者能夠在完全封閉的環境中,不顧生活其他任何方面,達到一種近乎瘋狂的寫作狀態所需要的必須的內心能量的來源(比如曹雪芹、普魯斯特,這兩個應該都算是比較有名的「宅男」了)。

這兩個理由,也分別對應人類的兩種本能,自私與無私,而它們對人來說是幾乎同等重要的本能,前者讓人看到希望,後者讓人甚至在絕望之中也不會放棄。

因為文學就是有如此巨大的價值,從人類的基本需求的五層金字塔來看,它無疑是滿足最上層的「自我實現」的那一層需要,每一個忍受長久的孤獨與寂寞並寫出偉大作品的作者,他們的內心肯定都有意無意地將自己放在了「英雄」的位置,並且從結果來看,他們的偉大程度也必然是不亞於在保家衛國的戰爭中犧牲的烈士們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文字報酬普遍很低卻仍然有如此多的人對這個行業趨之若鶩的理由。

對於經常被問到「你為什麼寫小說?」這個問題的作者來說,大概最普通的回答,就是所謂的傾訴欲了,可是這個傾訴欲可能很多人並不明白它究竟是什麼。

如果要套用上面提到的「自私與無私」來回答的話,那麼顯然最直接最簡單易懂的理由,就是寫文能讓一個人感覺很好,因為這不是任何一個人都能做到的事,寫出一篇優秀的文章,無疑會使自己顯得聰明過人,許多天賦極佳的作者,甚至可以不用追求更進一步的境界,而僅僅靠著天生的直覺與反覆鍛鍊出來的技巧就能夠依靠寫文來過活,同時這還能讓他們感覺很好。

而在所有寫作者中的很大一部分,無疑也是受到了「使命的感召」的,對於他們來說有著比單純的文字單純的故事更重要更深刻的東西要去表達,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無論以怎樣的形式,都一定要將心中的那份感情描述出來,而所謂的故事,僅僅只是這份感情的一個載體而已,因為它們太複雜太難以描述,而且問題的本質也許根本就不高尚甚至是與常識相衝突,因此思考怎樣將其表現出來,既要有美感還要能令人信服,即是這部分作者畢生都在思考的事情。

並且,第一個例子的作者不一定就是自私的代表,說不定他只是無意中又很輕鬆地描述出了內心的深刻想法,後者也不一定就是無私的代表,因為說不定他費盡心思所想要表達的,可能只是一種其極個人的變態慾望,將一種無法在現實生活中發泄出來的感情通過文藝化的文字表現出來而已。

不過,不管是哪一種文學,必然都有它們存在的意義,哪怕是最讓人不齒、最讓人不屑的文字,也有它們存在的意義,因為——

至少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思考方向,即使你可以不相信不認同,但是你卻不能忽視這種可能性。

因此,從我個人來說,我認為文學最大的意義在於打破現實的枷鎖,破除某些困擾人們很久的、或是在當下的時代社會中所困擾人們的某些思想,並且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向你暗示一些,你根本沒有注意到的問題,甚至是一些你認為理所當然的、但其實是嚴重問題的一些東西。

以前的文學作品中經常有一些扭曲的現象,有很多明顯不符合現實發展的情節,我個人很喜歡類似的作品,因為它們通過扭曲的故事來暗示了現實的扭曲,表現了一種「因為你自己是扭曲的,才會將鏡中的正常世界看作是扭曲」的這樣一種思想。

總結,一般來說文學對於作者意義是價值觀的輸出,而如果放在更大的角度,比如說對於社會對於整個世界來說,我認為文學起到的是一種提示的作用,提示一些我們從來沒有注意到過的東西,可能是一種強烈警示的信號,也可能是一種全新的表達愛的方式。


推薦閱讀:

你為什麼喜歡陳麒凌?
請問INTJ型作家的生活情況是怎樣?附帶興趣是寫作的INTJ的(子維度)測試結果
愛上書中的人物是怎樣一種體驗?
讀了白先勇先生的《樹猶如此》你有什麼感受?
文學作品中有哪些絕妙的比喻句?

TAG:小說 | 作家 | 文學 | 小說創作 | 莫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