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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魯迅對待朱安的態度以及和許廣平結婚,和對朱安和許廣平的評價?

朱安守活寡卻在盡一個為人妻為人媳的職責,卻受到魯迅在上海結婚生子的消息。而魯迅在已有妻的情況下還與自己學生發生戀情,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從一個男人的情懷來講,這該怎麼評價?


1.魯迅是一個矛盾的人,身上兼有傳統和新式兩層價值觀,著同樣體現在他的感情生活中。

2.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是魯迅的媽媽魯老太太一手操持的,屬於典型的包辦婚姻,不單魯迅,魯老太太在婚前都沒有見過朱安。從外貌上看,朱安長得不好看,至少是不對魯迅的審美,魯迅和周作人都不喜歡;從教育上看,朱安不識字,只接受了有限的《女兒經》教育,思想上也和魯迅難以產生共鳴。周作人周建人認為,魯老太太選擇朱安,很可能是受了媒人的騙。

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這些情形,姑媳不會不曉得,卻是成心欺騙,這是很對不起人的。本來父母包辦子女的婚姻,容易上媒婆的當;這回並不是平常的媒婆,卻上了本家極要好的妯娌的當,可以算是意外的事了。 ——周作人·《知堂回想錄》

3.魯迅得知親事,人還在日本留學,曾寫信回家要求悔婚,遭到魯老太太反對,要求朱安放腳、念書,遭到了朱家的反對,一次反抗一次有限度妥協未果,魯迅藉助在日留學的機會開始拖延。但是朱安本身比年紀魯迅大,到了28歲已然是拖延不得,魯老太太心生一計,詐病騙魯迅歸國完婚。魯迅受騙回國,心境肯定不會太好。

4.魯迅參加婚禮的時候,情緒低落並且掛了相。新婚之夜,魯迅沒有和朱安圓房,很可能把頭埋在被子里哭泣以致於第二天臉都被靛青被子染藍了。魯迅曾經評價過自己的婚姻:

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許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

據後人從種種跡象和線索推測,魯迅可能終身沒有和朱安圓房。郁達夫曾回憶魯迅冬天也不穿棉褲,就是為了壓抑性慾。

5.婚後,魯迅返回日本,棄醫從文回國之後又到了浙江,很少和朱安在一起,即使在一起生活的時光,魯迅也獨居一屋。婚後的生活,大抵如下:

據魯老太太多年後回憶,她發現「他們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時不多說話,但沒有感情,兩人各歸各,不像夫妻」。她問兒子:「她有什麼不好?」魯迅只是搖搖頭:「和她談不來。」魯老太太問他怎麼談不來,他的回答是:和她談話沒味道,有時還要自作聰明。他舉了個例子說:「有一次,我告訴她,日本有一種東西很好吃,她說是的,是的,她也吃過的。其實這種東西不但紹興沒有,就是全中國也沒有,她怎麼能吃到?這樣,談不下去了。談話不是對手,沒趣味,不如不談……」 ——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6.魯迅的策略是把朱安供起來,而朱安的策略是持久戰,她得知魯迅和許廣平的感情之後曾說:

過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將來總會好的。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總有一天會爬到頂的。可現在我沒有力氣了,我待他再好,也沒有用。 ——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朱安是傳統女性,家務上是一把好手,廚藝也不差,可以把魯迅的生活起居照料得井井有條。但這也是魯迅和朱安唯一的關聯性了,二人思想上的差異導致在生活中無話可說無可交流,朱安的策略,基本上沒有成功的希望。

7.「兄弟失和」之後,魯迅準備搬離八道灣,之前曾和朱安商議,徵求朱安對未來的看法。假定朱安要求回紹興娘家(魯迅曾表示假定朱安回娘家將資助朱安生活費用),有學者認為魯迅就可以以此為契機提出離婚。但朱安選擇了和魯迅一起繼續未來的生活。魯迅並非沒有考慮過離婚,一是考慮到離婚婦女在傳統社會中要受到道德譴責,二是朱家在朱安出嫁之後迅速敗落,如果強行離婚會給朱安帶來生活上的麻煩,而這是不符合「供養」這一原則的(魯迅對母親有著傳統社會表面上服從的一面)。

8. 許廣平生於廣州越秀區高第街的富貴人家,家族中多名人大官。祖父許昌言是浙江巡撫。父許炳樗,廣東省副省長。族兄許崇智,粵軍總司令、廣東省政府主席。堂兄許志澄,國民黨「一大」宣言起草人,中山大學三屆校長。叔祖許應騤,大清禮部尚書、閩浙總督,參與東南互保。此外親戚中星光熠熠。許卓,百色起義紅七軍參謀長。許錫纘,地下黨人,打入國軍空軍,建國後是航空工業奠基人之一。許慧君,中科院研究員,夫婿兩彈元勛朱光亞。許紹雄,香港著名老戲骨。

從經歷看,許廣平一出生就被訂了娃娃親,然而她先是拒絕裹腳,然後爭取到念書的權利,再設法解除了婚約,從廣州跑到天津投奔親戚,入直隸北洋第一女子師範學校預科,加入愛國同志會(內有一名人鄧穎超),主編《醒世周刊》,參加五四運動,最後考入女師大,成為了魯迅的學生。由此可以看出,許廣平有主見、執著、思想開明而叛逆,這種性格是兩人感情的基礎,而兩人的師生關係則是感情的契機。

9. 1925年,許廣平升入大三,正是思想混沌期,很是苦悶,遂鼓起勇氣寫信向魯迅請教,3月11日寫成第一封信,不日即到魯迅手中,魯迅當夜便寫了回信。以後遂通信頻繁起來,一月可有五六封,內容從人生、社會、三觀到學校的大小風波,還有些對文學事件的八卦,總之是學生憂急地訴說她的困惑和焦慮,做先生的一一開釋。魯迅1934年12月6日致信蕭軍、蕭紅,回憶當年說:「我們通信之初,實在並未有什麼關於後來的豫料的。」

兩人的關係,從寫信、拜訪、參觀歷史博物館、魯迅宴請學生到握手,其實是許廣平在部部主導的,這很符合許廣平的性格,我估計魯迅也喜歡這種個性。從許廣平來看,外表(許廣平身高170+)、性格特點幾乎完全和朱安相反,這才是魯迅的真愛。

10.我曾和友人談及,感情的雙方大抵都應是平等的,但是也存在一方強一方弱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的生活有幾種模式?答案大概是兩種,一種是強的一方控制弱的一方,一種則是強的一方成就弱的一方。魯迅和許廣平的生活,顯然魯迅屬於強的一方,二人相處的模式大概就是第二種。但是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許廣平也想找一份社會工作,但是被魯迅拒絕了。

11.許廣平和魯迅的關係不是夫妻,二人未曾結婚,只是同居關係,而這種同居關係在當時的民國是非常流行的,甚至發展出「登報同居」這種文化現象。在魯迅去世後編訂魯迅年譜的時候,許廣平表示尊重魯迅與朱安的婚姻,在年譜上保留了魯迅與朱安成婚的條目(年譜的作者是力主刪去的)。

12.以上是魯迅、朱安、許廣平三者關係的梳理,魯迅身上既有傳統的一面,也有現代的一面,至於具體的評價,我想不妨把評判權交給每個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評價人物,需要帶入到歷史環境中去審查,而不要以現在的觀念來做唯一的標準,更不要不加甄別的就代入到「不抗婚,不退婚,不離婚。婚內出軌,停妻再娶,一夫兩妻」的簡單敘事之中。


我覺得三方都沒有錯。錯的是那個年代。
魯迅不退婚是抗爭不過家長。不離婚是不讓朱安陷於沒工作活不了的境地。現代因為性格不合而離婚的人太多了。與妻子說話像對牛彈琴,真的很痛苦的。捆綁在一起,折斷對方的翅膀。我爸媽就沒有共同語言,我媽就是那個魯迅,爸爸是朱安,我也無數次想爸媽離婚。我媽也很後悔沒離婚,因為有奶奶在,根本離不了。
朱安是傳統女性,她沒有獨立思想,離了婚就塌了天。現在那麼多人維護她,她所倚仗就是有過包辦婚姻,她沒有過錯,但是也沒有現代被小三撬牆角的原配那麼理直氣壯。原配可以喊你承諾過的呢,朱安說什麼?「你為什麼要娶我又不對我好?」她不會,因為她知道,魯迅本來就不想娶她。性質不一樣。
對於許廣平,那個年代,新式思想女性對丈夫有個包辦婚姻妻子覺得很正常。因為這就是新式社會的主流思想。就像今天父母辛苦供孩子上學要求孩子回老家工作,孩子可以說我是獨立的個體,我有追求自己夢想的權利


是不是這樣才能讓你滿意


先要說清楚魯迅和朱安兩人的愛情觀和婚姻觀。

魯迅受過新式教育,支持戀愛自由,支持婚姻自由,反對封建的包辦婚姻。這些思想體現在他的言論和作品裡。
朱安受過舊式教育,認為應該從一而終,父母之命不可違背。

按理來說,魯迅和朱安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但魯迅的思想和他的行為割裂了,他雖然思想上反對那些封建觀念,甚至反對傳統孝道(參考散文《二十四孝圖》),但他卻是一個壓根不敢違抗母親的、傳統意義上的大孝子。
他回到故鄉,見到母親,都是要下跪磕頭的。母親安排給他朱安,他就只能接受。

但不意味著不抗爭,只是不對母親抗爭。
洞房之夜,魯迅沒有和朱安發生關係,而是痛哭了一宿。
以魯迅的責任感,他知道他不能愛朱安,自然就不會隨意和她交合。魯迅又不是徐表哥那樣的渣男。

後來,朱安追隨魯迅。面對這種形式婚姻(對朱安來說,魯迅簡直就像個同性戀丈夫),朱安也沒有放棄她受到的婦道教育,不願意離開魯迅。何況在那個時代的輿論環境下,離婚的女性是極其受迫害的,她更不敢離開魯迅回到故鄉。

魯迅對她的態度自然也有過好轉,畢竟人是感情動物。一開始魯迅看到朱安的小腳就心裡反感,畢竟原先他得到過朱安是天足的假消息。一開始魯迅不接受朱安的各種好意,但後來也逐漸地接受。她處理家事,為魯迅洗衣做飯。魯迅養活她。沒有愛情,倒像是僱傭。

最後魯迅結識了許廣平,才真正讓他不再猶豫,打破了這種荒唐的平衡與穩定:他終於和朱安離婚。

許廣平可以說是把魯迅解放了。雖然魯迅後來也不滿意許廣平的見識和思想,估計兩人在精神上也算不得什麼伴侶,但好歹在性這個問題上,魯迅終於不再壓抑,也晚年得子。

至於談論朱安和魯迅在這段愛情里誰更值得同情,我覺得沒法下定論。對兩個人來說,這都是悲劇的。認為朱安更可憐的,大概是對她的女性境遇來發言,因為她客觀事實上比魯迅付出了更大的代價。但這不是指責魯迅選擇許廣平的一個理由,也不是指責魯迅人品的一個點。

魯迅,對朱安已經盡了一個不愛她的丈夫的最大的責任。


那個時代的部分人是需要在婚姻方面受到譴責的,這部分人,在未離開家時娶妻生子,卻在外面為革命大業努力的時候打著戀愛自由,婚姻自由破除封建社會的名字,另外娶妻,當初的那位自然也就是前世,是封建殘留,是自己被壓迫的結婚,她們令人厭惡,而自己多麼無辜。

但是這些人裡面,不包括,魯迅
他反抗了封建婚姻,不娶,發現不太可能就開始想著,讓對方跟上自己的步伐,結果家裡也不肯,他便拒絕回國,結婚被騙回來結婚,他拒絕,沒有同房,甚至婚姻是因為被關同一個房間一晚,不得不承擔起的,他承擔了她的生活,在後面考慮到對方如果離婚可能遇到的情況,也給予對方選擇,離婚,還是繼續下去,只是當時的朱安選擇了不離婚,而魯迅仍然尊重她的要求,承擔對方的生活。

當初去廈大參觀的時候我是抱著一顆對魯迅婚姻挑剔的態度去的,但是他在這裡近乎無可挑剔

他已經做到最好了,朱安的選擇在於朱安自己,魯迅是時代的受害者,這件事給他帶來的更多的是形式上的困難,他無法和許廣平結婚,而朱安,她是受害者,除了形式,更是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因為封建思想而受到他人加到她身上的傷害,還有她自己因為封建思想殘害而產生的思想。

在這方面,徐志摩和魯迅不能相比,


前者是當時的一部分人抱著的自己是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妻子是對自己的壓迫,他們接受了好處卻認為壞處是對方帶來的,都是對方的錯。
後者是認為無論自己還是對方都是受害者,在多次抗爭無效後,他儘力去平衡了


我們評價他們時要放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去,而不是用現代的眼光去看。不然的話估計魯迅先生要被掛上「媽寶渣男」的標籤了。

包辦婚姻在當時並不是那麼容易反抗,不僅是魯迅先生,還包括很多其他在當時積极參与社會改革的文人們。比如朱自清的第一任妻子武仲謙也是父母定的,結婚前朱自清都沒見過,而且在內心裡也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妥。從朱自清的作品來看,他也從來沒有愛過她,在她去世後第三年朱自清寫了《給亡婦》,讀來也是一言難盡。


話說回來,魯迅和許廣平是真心相愛這一點卻是毋庸置疑的,記得魯迅先生在一封給許廣平的信里寫著「我寄你的信總要送往郵局,不喜歡放在街邊的綠色郵筒中,我總疑心那裡會慢一點」。
戀愛的心情躍然紙上。
無論哪個年代,是書信、固定電話、還是手機,愛情給人帶來的感受都是差不多的。


首先,很可憐朱安,她並沒有做錯什麼,卻要獨守著空房孤獨一生,只因為她是個傳統女性,也許她很愛魯迅,也渴望得到魯迅的愛,然而最終沒有得到回應。而這又能怨得了誰呢?魯迅要的是愛情,而且是極高標準的愛情,他盼望的是精神的共鳴,朱安絕不可能做得到,就像徐志摩對待張幼儀,很多人批判他們的做法,是的,從某一方面來講他們的作為值得批判,可是在我看來,我更加理解和同情他們,他們也是受害人,他們的情感是不容許夾帶雜質的,旁人可能真的不理解他們內心的真正感受。
魯迅曾想過「賠了這一世」,而很慶幸的是他最終遇上了許廣平,而朱安,是一個悲劇的一生,最後孤零零的死去,她無力也根本沒想過要抗爭吧,那樣一個時代,傳統女性大抵如此,魯迅對她也是尊敬和奉養著的,只是心中實在無法容下她。
最後,希望每個人都能從當事者的角度去想想事情,不要隨意用自己的眼光來評價和批判別人,真愛至上,愛情沒有誰對誰錯。………………………………………………………………………………補一下對許廣平的看法,對她不是太了解,就從魯迅角度說一下她吧。
許廣平跟朱安是那個時代對立的兩面,是新女性,也是敬佩魯迅的學生粉絲,魯迅愛上她很正常,魯迅也曾很猶豫,然而最終被她「戰勝」了,她是一個勇敢的女子,我挺喜歡她,也敬佩她,她拯救了魯迅原本在愛情方面荒涼的一生,這點讓人很欣慰。


對於大先生,我想談三點看法,請諸君笑納:
1、時代不一樣了,不要用我們現代人的思想觀念去審視、甚至是批評上一代人。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特點和矛盾,不去客觀地分析時代的特點特徵而單獨評判某一個人,就是耍流氓。並且,我們不能忘了,我們今日之所以開放、包容、進步,正是站在前人不懈地追求基礎之上的,儘管這些前人也曾犯過歷史局限性的錯誤;
2、大先生和正妻的結合,是封建包辦婚姻,對此他是極為不情願的,但也無可奈何。他是一個鬥士,卻不是一個無憂無慮的鬥士。
3、大先生是一代文學巨匠,卻也是個普通人,不是聖人,請對他多一點寬容。


舉個例子。

我不喜歡貓,不喜歡養貓,而且我對貓毛過敏,一接觸到這個身體就會發癢,難受。

可是我老媽很喜歡貓,在我不在家的時候偷偷幫我養了一隻貓。我知道後很反對,強烈要求將這隻貓給別人(包括但不僅限領養等)。我媽以你不養這隻貓就是對我不孝的說法拒絕了我,並且認為我的過敏只是我個人的矯情。我毫無辦法,只能搬出去住抗議我的老媽。

後來老媽看我一點妥協的意思都沒有,就騙我她生病了,要我回去探望她。我急忙忙地跑回去,才發現原來她是騙我的,目的就是強迫我接受那隻貓咪。為了達成她的願望,把我和貓關在房裡待了一夜,毫不顧及我過敏的事實。

這一夜過後,我還是離開了家裡,繼續過我自己的生活,獨自生活的日子不多說了。再後來,我回到家裡過生活。我還是選擇了照顧這隻貓,我給了它選擇的權力,要麼我將它送回原來的地方,要麼它繼續住在這裡由我照顧它(雖然我並不情願這個選擇),它選擇了前者。

所以你們覺得,我對得起這隻貓咪嗎?


顯然朱安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她一生的悲劇並非魯迅造成的。我覺得在那個時代,魯迅對待朱安已經算不錯了,他們的婚姻並非魯迅選擇的,而且兩個人也沒有可以建立起感情的基礎。
恰恰魯迅這樣對待朱安才是魯迅真實的性格和為人。
朱安的悲劇是生在一個不自由的時代,為出身、眼界所限,被命運擺布,和一個如此有學識見地思想的人結為夫妻卻只是一個局外人。
對許廣平無感,不評價。


楊冪那首歌怎麼唱的,愛的供養。


說個真實的事情,可以對比參考。
魯迅已經很了不起了,他和我姥爺的經歷很像。
我姥爺,1927年的,姥姥比他大,他們是包辦婚姻,姥爺家裡窮,姥姥家裡有點錢好一些但姥姥很醜,姥爺高大帥氣,小時候看過他年輕時候的黑白照真的是帥一臉。
姥爺的父親強行訂了親。
姥爺16歲被國民黨抓壯丁抓走了。
來到了新疆,姥姥隨後跟過來。
姥爺特別特別討厭姥姥,他一輩子都沒有碰她,一輩子。
姥姥很愛很愛姥爺,一輩子也沒想出辦法碰到過姥爺。
姥爺有文化,姥姥一個字不認識,姥爺曾強迫姥姥去識字,姥姥中途堅決放棄。
他們一輩子也沒有過那種事,考慮那時候離婚影響惡劣,姥爺無數次想離婚也沒有離,可他一輩子也沒碰過姥姥。
姥爺恨自己的父親恨了一輩子,甚至把這種恨都植入了抱養來的媽媽身上。
他們自然不可能有孩子,所以姥爺去抱養來了媽媽。
小時候姥爺姥姥帶我,他們倆常常吵架,愛護我都是各愛各的,所幸他們把媽媽視如己出,所以也都對我非常用心。
可是被驕傲的姥爺影響,我真的覺得他特別特別了不起,我覺得他可以做到一輩子不碰不愛的人,比胡適徐志摩他們,要偉大很多很多。


不因其偉大,而「為尊者諱」讓人失去人性;不因其私生活有缺點,而抹殺他傑出的貢獻,剝奪其人性。人性極複雜,不可考驗,不可枉斷。


魯迅這件事處理得也許不夠完美,但是也不至於令人不齒。在那個時代的風氣中,他這種做法恰恰是正常的。


當時是民國環境,知識份子,特別是留過洋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的,沒有婚外戀不時尚,不離婚不時尚,因為這無法證明你是新文化新思想的代表。
你去看看民國的各種大師名人,幾乎沒有道德聖人,只有浪漫自由的精神。在那個時代這是潮流。。。


世界是喧鬧的,也是寂寞的。在喧鬧的世界上,活躍著一些改天換地、運轉乾坤的傑出人物,他們在人生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屐痕,在歷史的冊頁上鐫刻了英武矯健的身影。在寂寞的世界裡,也生存著許多渺小如螻蟻的人們。他們自生自滅,來無痕,去無跡,隨著時光流駛,像塵埃般迅速消失在大千世界。作為中國五朝古都的北平也是喧鬧的,這裡官蓋如雲,騠騎遍地;但北平宮門口西三條衚衕卻是喧鬧世界的寂寞一角。這裡位處運煤車往返的阜成門牆根,是車夫、工匠、貧民的雜居地。在西三條二十一號一所小四合院里,居住著一位婦人。她身材瘦小,臉色狹長,顴骨突出;由於纏足,行走時有些顫顫巍巍。她跟名義上的丈夫各處一室,每天基本上只有三次對話:一、叫早。回答是:「哼。」二、臨睡,問關不關北房過道的中門。回答是:「關」,或「不關」。三、索要家用錢。回答是:「多少」?然後照付。為了儘可能少費口舌,名義上的丈夫將換洗的衣物放在柳條箱的蓋上,塞在自己的床底下;她支配傭人洗凈之後,疊放在柳條箱內,上面蓋一層白布,放在她卧室的門旁。這位婦人就是魯迅的原配夫人朱安。

朱安是一位苦命人。我不懂佛學,但知道佛教講「濁世惡苦」,即「生時苦痛,老亦苦痛,病極苦痛,死極苦痛」(《佛說大乘無量壽經·心得開明第三十四》)。還聽說有一種苦,叫「求不得苦」。朱安在她六十九年的生涯中,真可謂諸苦遍嘗。她雖然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官宦之家,但一生下即缺少天生麗質,又被纏足,無文化,這些因素自然會減損她作為女人的魅力。28歲成為老姑娘後才嫁到周家,跟魯迅過的是形同陌路的日子。魯迅的母親希望她能生一個兒子,以此維繫夫妻感情。朱安回答得很實在:「老太太嫌我沒有兒子,大先生終年不同我講話,怎麼會生兒子呢?」跟精神生活貧乏一樣,她的物質生活同樣困頓。北平《世界日報》有一位記者採訪朱安,看到她正在用晚餐:半個小米麵窩窩頭、一碗白菜湯,另外有幾碟尖辣椒、腌白菜、霉豆腐。

比生苦、老苦更可怕是的病苦。我目前已是奔八十歲的老人,深知老人並不畏死,只求死得少痛苦,有尊嚴。然而這種願望對朱安來說顯得十分奢侈。我不確知朱安死於何種疾病,但從她託人代寫書信來看,應該是既有腎病、肺病,多年來又有嚴重的胃病,再加上血液循環不暢,兩腿長期處於冰冷麻木狀態,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成。「千古艱難唯一死」,這句老話在朱安身上也得到了應驗。

我不懂佛學中「求不得苦」的準確概念是什麼,但用世俗觀念理解,大約是反映出願望與現實的衝突吧?人的願望如果是奢求或苛求,那「求不得」是正常的,不值得同情。如果這種願望屬於正常的最基本的人性需求,然而又偏偏不能實現,那就會釀成人間悲劇。比如朱安希望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這本無可厚非。但她從訂婚到結婚卻整整拖延了七年。據魯迅故家的傭工王鶴照說,新婚後的第二天新郎就獨睡書房,婚後第四天,新郎又東渡日本了。作為妻子,朱安在夫妻身處異地的日子裡當然會想有魚雁往返,但魯迅讀她來信的感受卻是「頗謬」,自然也就碰撞不出跟許廣平撰寫《兩地書》時的那種火花。朱安臨終前給許廣平寫信,希望將她的靈柩運至上海跟魯迅合葬。作為正常夫妻,這種願望當然可以理解,應予滿足。但對於朱安而言,這卻是一種妄想,不僅許廣平不會贊成,其他親友也不會認為妥當。結果朱安既沒有埋在初葬魯迅的上海萬國公墓,也沒有葬在她婆婆長眠的北京板井村墳地,而是臨時埋在北京西直門外的保福寺墓地。結果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破四舊」,朱安墳墓被夷為平地,所以我們至今也不知她魂歸何處。朱安臨終前還希望死後每逢七日有人給她供水飯,至「五七」請和尚給她念一點經。這也是往昔一般人家的舊習俗,並不過分。但朱安無子嗣,估計也不會有什麼人認真為她焚香念佛。

由上可知,朱安的一生是名副其實的悲劇一生。作為一種生物的存在,朱安自然有她由新生到老死的生命流程;但作為一種社會存在,她生命的意義究竟在什麼地方呢?思來想去,我感到她存在的價值主要就是為周氏三兄弟貼身照料了他們的母親。周氏三兄弟都不是一般的人物。魯迅與周作人在中國現代文化史上地位自不待言,即使周建人也是一位生物學家、編輯家、翻譯家,建國後擔任過浙江省副省長,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等要職。朱安自嫁到周家,三十七年中盡心儘力承擔了照料婆婆的職責,除開早晚問候起居,還要管理家務;即使家中請了傭人,下廚烹炒紹興口味的菜肴也是她的日常勞作。魯迅雖然恪守孝道,連給母親購買的通俗小說都要先行閱讀,但畢竟在上海定居十年,單靠書信問候起居飲食,其間僅兩度北上省親,但還要忙於其他方面的雜事。周作人在1943年5月寫過一篇《先母行述》,簡述了母親一些美德,如「性弘毅,有定識」,自損以濟人,讀書以自遣之類,但在日常生活中恐怕距離孝行的標準尚存差距。據了解周家狀況的人說,周作人自從跟乃兄鬧翻之後,不但不願見兄長,連老太太也不看。住在八道灣的時候,周作人讓母親單獨起伙,母親生病時也只好到磚塔衚衕去找魯迅帶她看病。魯迅定居上海之後,母親不願到八道灣跟周作人一起生活,從中似可窺其家庭關係之一斑。周建人是周氏兄弟中的老三,從小體弱多病,先於魯迅到上海謀職,經濟支絀,對於母親恐怕是出力出錢都有實際困難。老人既需要「生活費」,更需要「生活」——這種生活就是親人的貼身照料。朱安在她存活的歲月當中,有一多半光陰是用於照料周氏三兄弟的生母,使他們減少了後顧之憂,在不同領域作出了各自的貢獻。從這個角度來看,朱安存在的社會價值恐怕是不能低估的吧。既然我們充分肯定許廣平在上海期間照顧魯迅的功勞,稱她為偉人背後的「無名英雄」,那朱安伺候魯迅母親長達三十七年,那不也是一種功績嗎?

朱安的一生既然是一出悲劇,那麼悲劇的製造者究竟是誰呢?這並不是一個複雜深奧的問題,而且前人已有公論。不過近些年來由於顛覆解構魯迅的聲音甚囂塵上,以至於有人想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判魯迅以「重婚罪」,依據上世紀八十年代台灣當局修訂的《民法》想判魯迅以「通姦罪」;比較溫和的責難,是認為魯迅在家庭中對妻子施加了「冷暴力」。如果違背歷史進步的邏輯來判定是非,那豈不是還要依據蔣介石政權制定的「勘亂條例」將革命前輩都判以「叛亂罪」嗎?其實,魯迅的母親魯瑞已經承擔了自己的那一部分責任。她承認這樁不相稱的婚姻給大兒子帶來了終生的苦痛,所以此後二兒子和三兒子的婚事她就撒手不管了。魯迅有一篇未完成的雜文,內容就是談論「母愛」。魯迅認為母愛是偉大的,但他也認為在舊時代母愛有時也是盲目而可怕的。母親在有些問題上成見很深,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能改變十分之一、二,但沒過多久又會故態復萌。不過,魯瑞的想法和做法在當時也不是什麼「奇葩」和「異端」,無非是一般人家的普遍想法和做法。由此可見,釀成朱安悲劇的總根源是舊的家族制度和倫理觀念。現代的愛情觀以兩情相悅、自由擇偶、心靈溝通為主要特徵,而在中國封建社會,那種儀式化婚姻的特徵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魯迅去世之後,有人離間許廣平跟朱安之間的關係,說什麼許廣平每星期都給魯迅寫信,破壞了魯迅跟朱安的關係。又說,許廣平跟朱安爭奪《魯迅全集》的版權,似乎許廣平是為了金錢而跟魯迅結合。在極端氣憤的情況下,許廣平寫了一首白話詩《為了愛》,刊登於1937年《中流》第1卷第11期,道明了新式和舊式婚姻的本質區別:

在亞當夏娃的心目里,

戀愛結合神聖;

在將來解放的社會裡,

戀愛,再——

志同道合,成就婚姻。

那言語不通,

志向不同,

本來並不同在的,

硬說:「佳偶」,

就是想污衊你的一生。

所以,要根除無愛情婚姻釀成的悲劇,從根本而言就是要滌盪舊式的倫理觀念和婚姻制度,而不能苛責舊式婚姻的受害者,使他們受到雙重傷害。魯迅在文章中叫出了「沒有愛的悲哀」,叫出了「無所可愛的悲哀」(《隨感錄· 四十》),號召人們把妨礙人類享受正當幸福的一切舊制度、舊觀念、舊習俗通通踏翻在地,哪怕是歷來被視為凜然不可冒犯的《三墳》《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圖,金人玉佛。許廣平也表示,她跟魯迅之間有著共同反抗舊倫理的思想基礎,決心「一心一意向著愛的方向賓士」「不知道什麼是利害、是非、善惡」。在魯迅和許廣平這兩位「同行者」面前,朱安確如她自比的那隻蝸牛,雖然想儘力慢慢往上爬,終究無法接近魯迅心靈的殿堂。

前文提到,朱安是一個舊時代普通的悲劇人物,只是因為她嫁到了新文化運動的領軍人物魯迅家,才受到了世人的特別關注。把朱安這個寂寞的人引入到「公眾視線」有什麼意義呢?根據現代傳記理論,傳記寫作的對象並不限於凱撒、拿破崙、成吉思汗、腓特烈大帝一類人物。除開帝王將相、英雄豪傑、才子佳人,普通人的人生故事也可以反映出時代的一鱗一爪。只有依據各色人等不同的生命史和心靈史,才能整合出一部最為真實、最為鮮活的人類歷史。所以,中國現代傳記文學的倡導者胡適不但鼓勵陳獨秀、蔡元培、梁啟超撰寫自傳,而且1919年11月30日還親自為一位英年早逝的普通知識女性李超立傳。為朱安立傳,當然不能從中品嘗什麼心靈雞湯,獲取什麼勵志教誨,但正是朱安這位個性色彩鮮明而不引人注目的人物,可以反映出「無愛情結婚的惡結果」(魯迅:《隨感錄·四十》),是研究中國婦女史、倫理史的一個活標本,對於研究魯迅生平更具有直接的意義。

在當下,美女幾乎成為了不同年齡段女性的統稱,但用「美女」二字稱呼《朱安傳》的作者喬麗華博士顯然不夠莊重。但是,將喬博士逕稱為「才女」,卻應該說是名至實歸。我跟喬麗華在研究魯迅手稿和整理許壽裳文稿的工作中多年合作,深知她知識面廣,文筆優美,兼修中外文學和現當代文學。她的才華不僅來自於刻苦鑽研,而且必須承認還有其先天的稟賦。稟賦相對差的人固然也能夠做學問,但稟賦加上刻苦,那就如虎添翼。喬麗華說,她撰寫《朱安傳》最大的困難就是史料匱乏,「巧婦難為無米炊」,但經過實地考察,走訪調研,把口述史料、文字史料和實物史料進行綜合提煉,讀者就會發現喬麗華烹制的不是一盆清湯寡水,而是一席美味佳肴。她說寫作過程中她想站在女性的立場,對女性命運加以關注和思考。但這位女性作者在這部史傳中秉持的仍然是存真求實的公正立場,並沒有表現出某些西方女性主義者的偏執。喬麗華是懂理論的,但她在這部傳記中表現出來的考證功力也相當了得。最讓我佩服的是她對魯迅1914年11月26日的日記中「得婦來書」這件事的考證。因為當年11月22日朱安從紹興寄給北京魯迅的這封信蕩然無存,所以魯迅為什麼會斥責信的內容「頗謬」就成為了千古之謎。有老專家說,這是因為朱安在信中勸魯迅納妾。但這種說法僅僅是出自推測,朱安即使有這種念頭,也未必就是寫在這封信裡面。喬麗華則根據周作人同年10月30日和11月18日日記中關於朱安的兩則記載,得知當時朱安房中竄進了一條白花蛇,而民間常把蛇視為淫物,所以,朱安特請周作人買了一枚「秘戲泉」(即鑄有春宮圖的錢幣),想以春宮辟邪,並寫信向魯迅表白自己內心的貞潔。喬麗華自謙地說她的這種解釋也是一種「推測」,但因為有周作人日記及紹興民間習俗為依據,所以這種「推測」就比此前一些專家的推測更貼近於事實。僅此一例,也就能說明喬麗華涉獵之廣博,考證之縝密。

眾所周知,自改革開放的四十多年,魯迅研究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形成了一門體系完備併產生了國際影響的學科。但目前也遇到了瓶頸;特別是在網路世界,有時甚至出現了邪不壓正的畸形現象。所以,這部《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的再版,在魯迅研究界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它標誌著魯迅研究後繼有人,也證明了一部嚴謹的學術著作定然會有悠長的生命力,不會像那種學術泡沫,也許會借某種光源炫耀於一時,但頃刻間就會破滅,化為烏有。


魯迅博物館副館長兼魯迅研究室主任 陳漱渝在《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中的序,詳盡的書寫了朱安的一生。

一部不僅需要知識、智慧,更需要勇氣和擔當之作。


當時的情況允許


如果沒有對蕭紅的關愛我就信了愛情


高中的時候聽我們語文老師講魯迅的事我也覺得他渣,到了大學了解了民國那個時代我卻覺得魯迅能在那個時代這樣做已經很好了


我說的似乎和題不相關,
同學買了本魯迅散文集,
問我,你喜歡魯迅不?
自從我知道魯迅與妻子,學生之間的事後都對他喜歡不起來。
同學急忙跟我辯論說魯迅是不得已之類
我也是堅持己見跟她辯
現在想來,
應該直接回一句,
我喜不喜歡他是我的事,你這麼激動干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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